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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1篇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1篇甲方(購買方):
工商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一政府采購法》、《一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生的中標結果,經甲、乙雙
方平等、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僅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本次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的有
效采購期(年月日至年
月日)內的醫用耗材采購、品牌、價格及配送服務。
第二條產品、價格、支付方式:
乙方按甲方需求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產品目錄詳見下表:
乙方所提供產品的剩余有效期應占中標產品保質期二分之一以上。
乙方所提供醫用耗材的備貨服務,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處
備貨。
乙方需提供醫用耗材的備貨服務,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處
備貨。乙方需提供正式發票,甲方每月根據乙方當月的實際采購量付
款,每月貳拾日對賬并進行書面確認,甲方根據書面確認的對賬單據
在當月最后一個周末的周
三結算付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時間。
乙方收款銀行賬戶信息為: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技術標準
本合同項下所供產品的技術標準應與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準一致。所
供產品(包括其包裝)應符合國家頒布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實施的標準,
若沒有國家標準則適用部頒標準,若沒有部頒標準則適用行業的其他
標準。
第四條規格及包裝
乙方交付產品的規格應與中標通知書規定的規格一致。
計量、數量單位應使用國家通用的計量、數量單位,乙方企業自行制
訂的計量、數量標準不適用本合同。
乙方提供的全部產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醫用耗材應使用
乙方原廠包裝物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醫用耗材
均應提供適當額外包裝,以防止醫用耗材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包裝
應能夠適應遠距離傳輸、防潮、防震、防變質、防野蠻裝卸,以確保
醫用耗材安全無損運抵甲方指定地點,額外包裝乙方不得另行收費。
第五條交貨及驗收
乙方應在甲方書面通知供貨后最遲一周內送達甲方指定地點,緊急用
產品需24小時內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乙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甲方住所地,有關運輸和保險
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所有貨物運抵甲方收貨地點(住所地)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符合規定,
有權拒收或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乙方如有異議,應在十
H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并提供相關證明。
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
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的庫存耗材(中標前的庫存不在本范圍之內)有效期滿時,乙方有
義務對甲方的庫存耗材進行適當調整。
第六條服務與保證
甲方開箱時發現的破損、失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的,乙方
應無條件及時更換。
乙方應具備解決緊急問題的能力,例如甲方在使用貨物的過程中發現
問題,乙方應及時到甲方現場解決。
甲方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
員或科室提供回扣、傭金或者有價證券,以及其他能夠以金錢利益評
價或者計算的商業行為等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
第七條質量及安全約定
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承認的相應標準,并與投標時承諾的
質量一致,以確保臨床使用安全有效。
如果乙方提供的醫用耗材因質量問題或者設計瑕疵/運輸瑕疵,在甲
方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醫療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賠償或
者補償責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張權利,在甲方承擔賠償或補償責任
后,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同意承擔全部責任(產品質量檢驗結
果以省、國家級質量監管部門鑒定報告為準,若經相關省、市級醫療
主管部門鑒定為因產品質量問題所導致的糾紛,均由乙方負責)。
乙方提供的產品如果遇國家新的標準出臺并實施,應以國家最新標準
執行。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來源合法,并已經國家相關機構或部門檢驗/
認證,如果屬于國外進口產品,乙方承諾在向甲方提供貨物時已經辦
理完畢貨物進口的全部手續。如因乙方沒有履行該保證義務,造成需
方(甲方)財產及聲譽上的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果乙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或甲方書面同意的任何延期內交付中標
產品,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在本合同的實
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
任。
乙方提供不合格產品連續或者半年內累計達到三次的,甲方有權單方
解除合同。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應付貨款額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
金;
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
損失。
乙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發出訂單通知后乙方拒絕供貨的,應向甲方支付拒絕供貨部分貨
款10%的違約金,還應繼續履行供貨義務,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通過其
他途徑購買醫用耗材所增加的費用及其他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應
按甲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乙方逾期供貨的,按逾期供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貨每
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據此另行購買醫用耗材增加的費用由乙方
承擔;
乙方所供醫用耗材因醫用耗材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后果的,按
有關法律規定處理。本條所指逾期供貨是指實際交付合格醫用耗材的
時間遲于訂貨通知規定的最遲供貨日期。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或附件或往來材
料等都必須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雙方確認的傳真
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采用信函形式的應使用EMS、掛號信或者具
有良好信譽的快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
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快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
期并以郵戳或快遞日期為準。雙方更新聯系人或經辦人應及時書面通
知,否則因此致使本協議相關文件無法正確送達,未通知方承當相應
責任。
甲方聯系地址:聯系人及電話:
乙方聯系地址:聯系人及電
話: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
商或調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中標品種通知書》
《配送時間及伴隨服務承諾表》(參見《投標文件》)。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內形成的附件、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變更條
款等在滿足以下條件之日起才能生效: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O
就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簽署權限,乙方確認的經辦人為:
乙方聲明:乙方授權的經辦人除對本條款約定文件內容具有簽署、認
可、確認的權利外,無其他任何文件簽署、書面承諾的權利。對于所
有超越本合同聲明的授權權限而做出的行為,均視為個人行為,乙方
將不予承認其行為效力。相關文件的生效條件如前所述:須甲乙雙方
均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簽訂后,將代替之前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書面或口頭承諾,同
時任何對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補充等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滿足
本合同第條有關生效條件的約定,否則不能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2篇甲方:臨汾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醫保工作中的權力、責任和義務,保證廣大城
鎮參保職工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
案》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
定,甲方確定乙方為本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如下
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
策規定和配套辦法,雙方均有權向對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檢舉和
投訴相關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建立完善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管理制度,指
定由專人負責信息管理工作,必須保證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基
本信息、醫療消費信息的準確性和信息系統的穩定性。
第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的醫療服務行為、執行醫療保險政策情況進
行監督檢查,核查參保人員住院和醫護人員診療過程等情況,一經查
實有違規行為,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四條甲方按約定的時間及結算辦法,向乙方撥付應由醫療保險基
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第五條甲方負責向乙方傳達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管理制度、
操作規程和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及變化情況。負責對乙方醫保經辦人員
和計算機管理人員進行醫保政策、計算機信息系統操作的業務指導及
相關培訓。
第六條乙方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和相關規定及本協議,
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執行城鎮基本醫
療保險政策法規的相應措施,為參保人員就醫提供方便;成立服務于
醫療保險管理的機構,確定一名院級領導,并配備專職管理人員,配
合甲方共同做好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管理工作。
第七條乙方在本單位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一制作的定點醫療機構標
牌,設置〃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意見
箱〃、〃醫保專用窗口〃,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和醫療
服務內容,向參保就醫人員宣傳、解答。
第八條乙方所使用的有關城鎮基本醫療俁險的管理軟件,應與甲方
的管理軟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統相連接的接口,能夠滿足
甲方的信息統計和監督管理要求。甲乙雙方的網絡費用由雙方各自承
擔,計算機耗材及易耗品由使用方負擔。
第九條乙方應按年方的要求,定時傳輸醫療費用數據,當日發生的
費用必須當日上傳,如遇網絡故障應即使通知醫保信息系統管理員。
屬乙方錯誤操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應將個人自負率控制在醫療費總額的40%以下;醫保目
錄外費用發生率控制在醫療費總額的10%以下;藥品費比率控制在醫
療費總額的50%以下(專科類60%以下)。
第十一條乙方應將參保人員未能進入醫俁網絡系統即時結算的情況
及時告知甲方并寫出詳細書面材料,未告知甲方者,患者醫療費用由
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乙方需在護理站患者一覽表及住院患者床前一覽表上置有
醫保標識,并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交叉檢查工作。要
于每年十二月份自查自糾執行醫療保險管理制度、協議和提供醫療保
險服務等工作開展情況,同時準備自查自糾書面材料待甲方及上級有
關部門檢查。
第十三條門診大額疾病的就醫按其相應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章就診
第十四條乙方診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
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應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準則,熱心為參保人員
服務;參保人員投訴乙方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的,乙方應認真查實并嚴
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暫停其為參保人員進行醫療服務。
第十六條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管理
辦法規定,并自事故認定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醫
療事故及后遺癥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負擔。造成嚴重后果的,甲
方可單方面暫停服務協議。
第十七條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進行身份識別,留存住院患者單
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發現就診患者與所持醫療保險證和醫保IC
卡不符時,應拒絕記賬并扣留醫療保險證件,并及時通知甲方。因乙
方原因發生參保人員用其他人醫保卡就診或住院等情況,甲方將按
〃冒名住院〃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并扣除一萬元違
約金。
第十八條乙方應為參保人員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就診記錄應清晰、
準確、完整,并妥善保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應保存2年,住
院病歷至少應保存15年。
第十九條乙方應為在本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提供符合城鎮基本
醫療服務范圍的住院床位。參保人員要求住超過相應標準的病房時,
必須經本人或家屬簽字認可,超出規定標準以上部分的費用由個人負
擔。
第二十條乙方應嚴格掌握住院標準,為符合入院條件的參保人員及
時辦理入院手續。如將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收入院,有關醫療
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建立住院參保人員離院請假制度,住院參保人員
離院時,應向醫護人員請假,由主管醫護人員簽字并在病程中記錄。
一經查實乙方沒按上述要求為參保人員辦理請假手續,而參保人員不
在病房的,甲方將按〃掛床〃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并扣除五千元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乙方嚴格禁止掛床住院、分解住院。要及時對符合出院
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出院手續,故意拖延住院時間所增加的醫療費
用甲方不予支付;在同一一年度為參保人員辦理多次入院手續的,其醫
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參保人員拒絕出院的,乙方應通知其出院之日
起,停止記賬,按自費病人處理,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如發
生上述違規情況,醫療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乙方對參保人員的住院治療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住
院期滿三個月時,乙方要為其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如確需繼續住院治
療的須重新辦理住院手續,扣除住院起付額并交納住院押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向住院參保人員免費提供一日費用清單、醫療費
用結算清單,使參保人員及時了解疾病治療情況及醫療費支出情況,
對超出基本醫療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費用時,應
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掌握各項化驗和檢查的適應癥,住院病人的
各項化驗和檢查均應有針對性。特殊檢查治療項目、白蛋白及血液制
品、貴重藥品要有嚴格的審批制度。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按醫保政策規定負責認定參保患者因外傷住院是
否屬于醫保支付范圍,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
有: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3、
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4、在境外就醫的。對以上四中情況乙方不
予支以意外傷害申報,并告知患者按醫保政策規定其醫療費用不在甲
方支付范圍內。對屬于基木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乙方要告知參保患
者進行意外傷害申報,對于乙方未盡責任的,參保患者費用由乙方負
擔。
第二十七條乙方不能出租、承包科室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不
得擅自將協作醫療機構納入定點醫療服務范圍,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
暫停服務協議。
第三章診療項目管理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
診療項目范圍、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及支付標準,超出范圍和標準的費
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九條乙方在診斷中應充分利用參俁人員在其他定點醫療機構
的檢查結果,無特殊原因不得要求患者重復檢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
大型檢查項目的檢查,陽性率達到70%以上。
第三十條醫生為參保人員進行檢查治療的收入不得與醫生及醫生所
在科室收入掛鉤,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可拒付相關費用,
并將相關項目排除在約定項目外,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面暫停服
務協議。
第三十一條乙方新增價格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時,應依據物價部門
的批復文件向甲方備案。新開展超出協議規定的診療項目,如該項目
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內,按以下
程序處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診療項目的申請。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乙方應提供甲方審
查所需的有關資料,并為甲方進行實地考察提供方便;對于乙方提供
的資料,甲方有保密的義務。
(三)甲方接受乙方申請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過程(不含
乙方因資料不齊補報的時間);如不同意申請,應及時通知乙方,并
說明理由;如同意申請,應同時確定給付標準,及時通知乙方;如甲
方超過期限未答復視為同意。
第四章藥品管理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嚴格執行本省、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所
規定的用藥范圍,超出的部門甲方不予支付。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3篇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郵箱: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郵箱:_____
為充分發揮醫院衛生資源優勢,確保甲方員工診療、搶救及
時有效,經雙方共同協商,就醫療服務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方特約乙方為本企業的醫療服務定點醫院。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診療過程中嚴格執行各項醫療保險政策和各項醫療規章制
度及法律法規。
2、乙方為甲方提供相關醫療資質證件的復印件,供甲方相關部門留
存。
3、乙方在為甲方員工診療過程中要做到以公平、高效、平價、優質
的服務,保證醫療質量。
4、乙方為甲方開通小時工傷救治綠色通道。
5、乙方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將甲方病人轉往上級醫院救治時,應在
轉診前通知甲方相關部門,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負責派出相關人員及
車輛轉送病人至上級醫院。
6、乙方為方便甲方病人就醫,在甲方需要時可派出救護車,接送甲
方病人。
7、乙方在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乙方上門服務時,應在接到甲方的
幫助請求后盡快組織醫護人員上門服務。并不得向甲方收取出診費。
(不含藥品、治療、化驗、檢查費等)。
8、如甲方需要傷殘鑒定,乙方可義務協助甲方到社會保障局指定的
單位進行傷殘鑒定,乙方自身不提供對患者傷殘級別的鑒定。
9、關于傷殘鑒定均由社會保障局指定單位出結果,鑒定結果與乙方
無關,乙方對患者傷殘鑒定的結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0、乙方只提供甲方患者診療服務,患者傷殘鑒定等級結果由甲方與
患者自行協商解決;乙方不會以任何形式出面,也不承擔對甲方患者
的任何賠償。
三、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在甲方員工需要診療服務時,為乙方提供就診人員屬甲方
員工的身份證明,如傷者為工傷參保者,甲方應及時為乙方提供傷者
的參保身份證明及詳細的參保資料。
2、甲方在重大工傷和嚴重疾病發生需要乙方救治時,,應在第一時間
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救治前準備。在救治過程中根據救治需要,
甲方應配合乙方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便利。
四、醫療費用結算方式
1、診療結束后,如傷者為工傷參保者,在甲方提供完整的參保證明
資料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向社會保障局提供相關材料并辦理報銷
手續,結算社保應支付費用部分。
2、診療結束后,如傷者為工傷參保者,醫療費用中的自付部分及診
療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費用(如餐費、空調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3、診療結束后,如傷者為非工傷參保者,醫療費用及治療過程中產
生的其他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及時為甲方提供甲方應付費用的相關結算清單。
5、甲方應在乙方提供相關費用結算清單后周內完成向乙方付款。
五、服務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滿后如無異議則經雙方協商順延或在同等條件木公司
優先,如不續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醫療服務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
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3、因政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終止的,視情況部分或全
部免除當事方責任。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
協調或調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單方涂改部分無效。
甲方(簽章):
日期:年月0
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S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4篇一國際緊急救援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
西直門外南路1號,以下簡稱甲方)是一直接領導下的非營利性事業
單位,受—醫政司委托,組建國際緊急救援網絡,組織、協調全國涉
外醫療救援工作,通過與國內外保險公司合作,為在中國大陸的港、
澳、臺同胞及外籍人士提供醫療救援服務。
(地址,以下簡稱乙方)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
(局)推薦,甲方審核認定承擔涉外醫療救援任務的網絡醫院。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救死扶傷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合作開展
針對上述商業保險客戶(以下簡稱傷患者)的免押金醫療救援服務項
目。為了明確雙方的職責和任務,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甲方職責和任務
1、協助—醫政司認定乙方作為_國際緊急救援中心網絡醫院,并向乙
方頒發網絡醫院標識牌、證書。
2、組織、協調乙方在中國大陸開展及時、便捷的免押金醫療救援服
務,并及時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確定合作關系的機構情況等相關信息。
3、設立(或授權設立)24小時服務的呼叫中心,并保持電話、傳
真通暢,如有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一國際緊急救援中心網絡醫院工作手冊》
(以下簡稱《工作手冊》)和甲方合作機構?quot;意外急救醫療保險
卡—等。
5、承諾擔保傷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療免押金及向乙方結算還款手續的
責任,及時將前往乙方就醫的傷患者的基本信息、費用擔保額度,用
傳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傷患者診療費用清單后,向
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詳見《工作手冊》。
6、有計劃地組織乙方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參加國內外專業學習、培
訓及國際緊急救援學術交流活動。
第二章乙方職責和任務
1、承擔為甲方出具擔保的傷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嚴格執行甲
方制定的《工作手冊》,協助甲方確認傷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隨意拒
絕為傷患者提供醫療救援服務。
2、責成專人負責落實向傷患者提供及時、便捷的醫療救援服務,并
向甲方提供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姓名、電話和傳真,發生變化時,及時
書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懸掛—國際緊急救援中心網絡醫院一標識牌,在急診
室(科、部)、特需醫療部和收費處等醒目位置懸掛甲方提供的一意外
急救醫療保險卡—宣傳畫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冊》中確定的責任范圍和醫療救援服務
流程實施救治工作,履行帳務結算手續。
5、傷患者未與甲方呼叫中心聯系而直接就診時,乙方應在做好傷患
者救治工作的同時?,即與甲方呼叫中心聯系,確認傷患者身份和付費
手續。詳見《工作手冊》。
6、協助甲方為傷患者提供轉院和其它醫療救援服務。
7、可以使用網絡醫院特定標識并對外宣傳。
第三章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年,自一年—
月一日至一年一月—So
2、木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簽訂備忘錄,備忘錄與木
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在有效期內,如如一方欲終止協議,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
知對方,并最終獲對方書面確認。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甲方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乙方蓋章)
年月日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5篇甲方: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購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相關情況:
二、交貨地點及時間:
收到貨款。
三、付款方式:
采購合同簽訂后,甲方在年月日前付100%貨款給乙方此價格均為
有效,此價格是只是,僅此一次,價格不含增值稅發票。
四、交貨期限及方式:
乙方將貨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五、乙方隨機提供全套技術資料及產品使用說明書,安排專業工程師
到現場免費進行儀器安裝調試及操作培訓。
六、售后服務:
乙方按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務承諾書》,提供售后服務,整機保修期
自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內有效。
七、乙方需提供所有驗收需要的相關單證,包括儀器報關單及相關
證明文件。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參加院名稱)該儀器投
標活動及簽訂銷售合同,同時也不得開具授權書給甲方以外的其他公
司進行該儀器投標或相關銷售事宜(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除外)
2.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設備,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本協議內容供甲乙雙方后,甲乙雙方均對其嚴格保密,若有任何
第三方公司及個人知道此協議任何內容或若該項目的招標參數并非
以上所列儀器的主要技術參數,此協議書將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字代表:_________
簽字代表:_________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6篇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
致的基礎上,簽訂合同,并共同遵守。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向乙方提供綠色植物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責護理服務,每月服務費為元。
2、護理期限為年,護理從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3、護理服務費交付方式為每月一交,每次交付時間為
4、乙方需按時支付甲方護理費。逾期支付護理費的,每逾期一日,
甲方向乙方收取護理費總額的滯納金。
5、甲方負責派遣專業人員根據每種植物的特征定期進行澆水、施肥、
培育、修剪枝杈及病蟲害防治,并根據乙方的意見調整綠植的室內擺
放位置。
6、乙方負責提供水源及有關養護綠植的便利條件。
7、植物在乙方處遇外力,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傷,甲方不承擔更換責
任。
8、乙方不得惡意損傷,破壞植物原貌。如是甲方不予更換。
9、如因養護條件不當而造成花木枯死或長勢不好,由甲方及時更換,
保證乙方的觀賞效果。
10、乙方可要求更換不同種類的植物,免費更換的條件是同種類同大
小,或不同種類同價格的植物。
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增加一些高當花木,可與我們協商,按
臨時租擺計算,租期按周計算,價格協商。
1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需臨時停業或放假時間超過三天時應提前通
知甲方。如由于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
\\\\\\\\\\\\\\\\\\\\\\\\\\\\\\\\\\\\\\\\\\\\\\\\\\\\\\\\\\\\\\\\\\\\\\\\\\\\
\\\\\\\\\\\\\\\\\\\\\\\\\\\\\\\\\\\\\\\\\\\\\\\\\\\\\\\\\\\\\\\\\\\\\\\\\\\\
\\\\\\\\\\\\\\\\\\\\\\\\\\\\\\\\\\\\\\\\\\\\\\\\\\\\\\\\\\\\\\\\\\\\\\\\\\\\
\\\\\\\\\\\\\\\\\\\\\\\\\\\,植物死亡,甲方不予更換。
12、雙方應嚴格履行協議內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史改和解除協議。
有特殊原因,必須提前15天告知對方。擅自更改解除協議方須以總
服務金20%賠付對方。
1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
效。
14、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
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
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
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
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署地點:簽署地點: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7篇甲方(需求):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政府采購有關規定
以及本次采購項目的相關文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和乙方的承諾,在平
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定本合同,共同信
守。
一、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二、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符合上述品牌、規格型號、數量要求的合格、正規渠道
的全新貨物,并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和要求;
2、所有貨物質量應符合國家質檢部門及生產廠商的質量要求,乙方
必須提供完整的質量合格證、說明書、維修保養手冊及其它配套的技
術資料。
三、質量保證
1、所有貨物參照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及相關
規定執行;
2、乙方所供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格與相關文件要求不符或證實有
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必須免費更
換有缺陷的全部貨物或部件。
四、服務要求
1、項目驗收合格后,所有貨物實行三包,并執行業相關規定;
2、對每位用戶提供優質的售后服務,定期上門維護所供貨物。內容
包括免費檢修、保養、設計、安裝,及時掌握其所供貨物使用情況,
以便進行有效的服務和管理;
3、乙方提供每天8小時的電話服務;貨物出現問題乙方需6個小時
之內趕到現場維修。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8篇甲方: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
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守。
一、乙方為甲方職工醫療、急診急救、健康體檢、職業健康體檢定
點醫院。
二、甲方如有礦難等急診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電話告知后,應
立即派120救護車及醫護人員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救治。
三、甲方患者在乙方診治期間要遵紀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
度。并按照乙方的醫療、急診急救、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體檢流程進
行診治和體檢。
四、甲方在乙方醫院進行一般醫療急診急救要先交費后看病。遇有
特殊情況甲方未帶現金需救治的,乙方應根據甲方的介紹信或聯系人
的意見先搶救后交費。
五、甲方在乙方體檢,要先和乙方體檢中心協商體檢相關內容、人
數、時間等。體檢完成后10日內結清相關費用。
六、甲方在乙方就診或體檢,醫療服務和收費標準均按照乙方公司
員工等同對待。
七、根據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搶救、治療進展情況,
做到醫患雙方心中有數。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簽字)
二Oxx年月(簽字)日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9篇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家中老人年事已高,需要家政服務人員提供相關家政服務;乙方
自稱今年歲、身體健康,能夠照顧甲方老人的生活起居等
家政服務各項工作的能力。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就
涉及家庭服務過程中的相關權利與義務達成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老人需要乙方提供的家政服務主要工作內容:
1、負責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頓飯和與之相關的采買工作;
2、負責居室環境衛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顧好老人的飲食和起居及與之相關的服務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負責照看和陪護工作。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按月支付給乙方足額勞務工資,試用期半個月,勞務
工資按每月元計發;試用期滿后,勞務工資按每月
元計發。每個月安排乙方2個休息日,如果乙方沒有按日
得以休息,甲方應按日加倍計發勞務工資。
沒有特殊情況,甲方不得拖欠或扣發乙方的工資。工資支付時間為每
個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食宿。做到平等待人、小岐視、保證乙方在
服務期間人身和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乙方的家政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3、乙方因個人身體原因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通知其
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擔任
何與之相關的費用。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且排除個人身體原因所致
的意外傷害,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適當負擔部分醫藥費用。
4、甲方不得強迫乙方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將同鄉或親友帶入家中。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使
用家中電話撥打長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乙方因工作失誤造
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
身權益。
7、甲方如發現乙方患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時,可以隨時解除
木合同。
8、甲方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時、或不勝任家政服務工
作,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向甲方保證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無不良社會
記錄。
2、乙方承諾具有照顧老人飲食起居的基本常識和工作經驗,能夠提
供相關家政服務。
3、乙方應當尊重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家
政服務項目,熱誠耐心服務。
4、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務工資的權利。
5、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權維護自己人身財產權利不
受侵犯。
6、乙方應當安心做好家政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
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或故意
損壞甲方家中的物品,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賠償責任。
8、乙方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糾紛,不得對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
隱私,尊重甲方老人的生活習慣。
9、合同期內,乙方如欲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提前5天通知甲
方,以便甲方及時另行聘請家政服務人員。
四、其他
1、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
合同履行地基層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
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10篇甲方:上海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廣大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_、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的《關于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
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4號)、市人民政府
頒發的《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20xx年10月20日上
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號發布)及有關政策規定,甲方依法定職權并
受市醫療保險局委托,確定乙方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雙方簽訂約定書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當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本市有關基本醫療
保險管理辦法及各項配套規定,醫療服務合同。
第二條乙方應認真執行本市醫保的有關規定,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
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須有一名院級領導負責基本醫療保險
工作,乙方應當有專門管理醫療保險工作的部門,并至少配備一名醫
務管理人員和一名財務管理人員(二級專科醫療機構視實際情況定),
與甲方共同做好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配備相關
部門及其人員,甲方可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并責令其整改。
第三條乙方應在本單位顯要位置懸掛〃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
險定點醫療機構〃銅牌;以設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等形式,
將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和本約定書的重點內容向參保人員
公布。
第四條乙方的各項收費標準必須遵守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將相
關收費標準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時,乙方必須向參保人員及時提供
醫療費用結算清單和住院比費用清單,各種清單要清晰、準確、真實。
第五條乙方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服務,
包括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及特需服務等,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自
費費用時,應當事先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并簽字后方可執行。
否則,參保人員有權拒付相關自費費用。
第六條甲方應保證醫保信息系統整體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學合
理的技術和接口標準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應保證其信息系統符
合甲方的技術和接口標準,保證與其系統連接的準確性;乙方應滿足
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證乙方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
方應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機構對乙方信息系統準確性和安全性的
檢查。
第七條乙方在為參保人員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手續時應當認真
核驗醫保就醫憑證(包括《門急診就醫記錄冊(自管)》);在參保人
員門診大病就診時還應當認真核驗登記項目。發現就醫者身份與所持
醫保就醫憑證不符時應當拒絕記賬,扣留醫保就醫憑證,并及時通知
甲方。對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頂替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
付;對乙方認真核驗醫保就醫憑證,并向甲方舉報違規情況的,經查
實,甲方應對乙方予以獎勵。
第八條乙方對參保人員在本院或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所做的各類檢查
結果,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及醫保部門的有關規定,予以互相認可,
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否則,甲方將追回相關的違規費用。
第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關于基本醫療保險處方用藥的若干規定》(滬
醫保(20xx)92號)為參保人員配藥。急診處方限1至3天用量,門
診西藥、中成藥的處方限1至5天用量,中藥湯劑處方限1至7天用
量,門診慢性病西藥、中成藥、中藥湯劑的處方限2周內用量。對部
分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診斷明確、病情穩定、因
治療需要長期連續服用同一類藥物的,門診處方可酌情限1個月內用
量。
第十條參保人員要求到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品時;乙方不得以任
何理由阻攔,應當按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外配處方。
第十一條乙方經用方準予開展的醫保診療項目約定服務,應嚴格執
行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部分診療項目約定服務的有關規定。對不符合規
定所發生的診療項目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條乙方在機構新建、擴建,購置大型儀器設備,開展新的醫
療服務項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貴重醫用器械等時應事先與甲方協商,
未經協商事項所發生的醫保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支付費用預
算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甲方可根據《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20xx
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號發布)對乙方的預付費用實
行暫緩支付。
第十五條甲方在年終時對乙方實行考核扣減和分擔清算,對超預算
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分擔,合同范本《醫療服務合同》。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撥付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并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
況。乙方應當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與時限,在日對帳通過并正確上傳數
據后,申報參保人員上月的醫療費用,由甲方進行審核;對未能通過
日對帳或明細上傳數據與實際不符的定點醫療機構,甲方可暫緩受理
或不予受理其醫保費用的申報結算。甲方在接到乙方醫保費用申報后,
應當按規定及時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醫保費用,在規定的時限內
向乙方撥付;對違反規定的醫保費用,甲方有權作出暫緩支付、不予
支付或扣減處理的審核決定。
第十七條乙方應當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審核
和檢查。乙方應按規定提供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材料和數據;如需
查看參保人員病歷及有關資料、詢問當事人等,乙方應當予以合作。
甲方應當將檢查結果及時向乙方反饋,并在10日之內接受乙方的陳
訴和申辯。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加強醫保支付費用的預算管理,若乙方當月及年
內累計費用超過預算指標比例較高的,甲方將對乙方的醫保費用使用
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甲方在對乙方監督檢查時,可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門診處
方、住院病史或原始憑證,對違規費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條乙方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實,甲方
可責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費用、根據情節輕重處予通報批評或3萬元
以下的行政罰款:
1.在診療過程中檢查、治療、用藥等與病情、診斷不相符合或提供
過度醫療服務,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
2.違反市物價局、市衛生局規定的醫療服務收費標準的;
3.將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之外的醫療費用進行結算的;
4.其他違反醫保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實,甲
方除按第二十條處理外,還可在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個月至一年內
對其醫保約定服務項目或相關科室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保結
算;對情節嚴重的,可中止其醫保結算關系,或解除本約定書:
1.私自聯網并申請結算有關醫保費用的;
2.為未取得醫保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提供醫保結算服務的;
3.超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準許范圍或執業地址提供醫療服務
項目,并發生醫保費用結算的;
4.將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給非本醫療機構的人員或其他機構,并
以木醫療機構名義開展診療活動,且發生醫保費用結算的;
5.未經許可或不按醫保規定開展約定的服務項目,并結算醫保費用
的;
6.通過制作虛假醫療文書或憑證等,騙取醫保基金的;
7.無故拒絕、推諉病人,并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影響的;
8.其他嚴重違反醫保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甲方若發現乙方的執業醫師或工作人員在醫療服務過程
中違反醫保規定的,可處以警告;對情節嚴重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甲方除處以警告處理外,還可在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個月至一年內,
對其提供醫療服務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保結算:
1.濫用藥物、無指征或重復檢查、濫作輔助性治療等造成醫保基金
損失的;
2.協助非參保人員冒充參保人員就醫,并結算醫保費用的;
3.串通參保人員偽造或篡改處方或醫療費用收據等,騙取醫保基金
的;
4.其他嚴重違反醫保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本約定書執行期間,乙方機構合并或機構性質、執業地
址、執業范圍、核定床位、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時,應
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滬
醫保(20xx)10號)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或進行變更登
記。否則,甲方可停止其基本醫療保險結算關系。
第二十四條本約定書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采取協商方式予
以解決。在甲乙雙方的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乙方可按照《—行政復
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向人民
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約定書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
日止。約定期滿前1個月內,甲乙雙方可以續簽約定書。若乙方在當
期約定書有效期內未受到甲方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的,本約定書有效
期自動延長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處理的,本約定書有效期再
自動延長一年。本約定書有效期(包括延長期)總共不得超過三年。
第二十六條在本約定書延長期內,甲乙雙方對需修改的約定內容不
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一方提出終止約定的,自終止約定的書面通知到
達對方之日起本約定書終止。
第二十七條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
效力與本約定書相同。
第二十八條本約定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區縣醫保辦留
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11篇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采購人(甲方):
供應商(乙方):
根據《_政府采購法》、根合同法》及項目(項目編號:sctc-20xx-007
的《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及第4包《中標通知書》),甲、
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詳細技術說明及其化有關合同的特定信息由
合同附件予以說明,合同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
標通知書》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
款:
一、合同貨物
二、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即rmb¥萬元;該合同總價已包括貨物設
計、材料、制造、運輸、安裝、調試、培訓、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
及保修期內保修服務與備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關各項的含稅費用。本
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甲方無須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之外
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質量要求
1、乙方須提供全新的貨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無劃傷、無碰
撞痕跡,且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
2、貨物必須符合或優于國家(行業)出廠新標準,以及本項目招標
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與出廠標準。
3、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送交貨物成品樣品給甲方確
認,在甲方出具樣品確認書并封存樣品外觀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樣品
生產,并以此樣品作為驗收樣品;每臺貨物上均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
木小志c
4、貨物制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
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到乙方生產場地檢查貨物質量和生產進度。
5、貨到現場后由于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也應負責修
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四、交貨及驗收
1、乙方交貨期限為合同簽訂生效后的10日內,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
起8天內交貨到甲方指定地點,隨即在2日內全部完成安裝調試驗收
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遲應在20xx年5月6日前全部完成安裝調試
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購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遲簽訂或驗收的,
時間順延)。交貨驗收時需要提供產品質檢部門從同類產品中檢查合
同的檢測報告。
2、驗收由甲方組織,乙方配合進行:
(1)貨物在乙方通知安裝調試完畢后3日內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
格后,進入7天試用期;試用期間發生重大質量問題,修復后試用相
應順延;試用期結束后3日內完成最終驗收;
(2)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甲方招標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
術指標、乙方的投標文件及承諾與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甲乙雙方
如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的約定標準有相互抵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
方在招標文件中按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確定該項的
約定標準進行驗收;
(3)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貨物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它不符合
標準及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驗收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雙
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延誤與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驗收期限相應順延;
(4)如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署質量驗收報告。
3、貨物安裝完成后10日內,各使用單位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并已使
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并驗收合珞。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配伯、隨機工具、用戶使用手
冊、原石保修卡等資料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
不定期的單證和工具的,必須負責補齊,否則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
5、如貨物經乙方二次維修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
權退貨,并視作乙方不能交付貨物而須支付違約賠償金給甲方,甲方
還可以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其他未盡事宜應嚴格按照《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政府采購項目履約
驗收工作的通知》(川財采(20xx)30號)的要求進行。五、付款方
式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據憑證治療及乙
方交給甲方的合同履約保證金(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計算款額¥/元,
人民幣大寫/元整)后的/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百分之/的價款。
2、全部貨物經安裝調試完畢并檢驗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
與票據憑證資料以后的3日內,并由其乙方核撥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三
十款項:¥萬元,人民幣大寫,三個月后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六十款
項:¥萬元,人民幣大寫,留百分之十作為質保金,無重大質量問題,
滿一年后支付全部余款¥萬元,人民幣大寫。
3、合同履約保證金:在貨物驗收合格滿3天后,甲方財務部門接到
乙方通知和支付憑證資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確認本合同貨物質量與服
務等約定事項已經履行完畢的正式書面文件后的3日內,遞交結算憑
證資料給銀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價款¥萬元,人民幣大寫。
六、售后服務
1、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后壹年,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
通知后2小時內響應,12小時內到場完成維修或更換,并承擔修理
調換的費用;如貨物經乙方三次維修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
準,甲方有權退貨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貨到現場后由于甲方保管
不當造成的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復,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系售后服務事宜。
七、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應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三的
違約金;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除應及時付足貨款外,應向乙方償付欠
款總額萬分之一/天的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七天的,乙方權終止合
同;
(3)甲方償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按乙方損失尚
未彌補的部分,支付賠償金給乙方。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
同總價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內更換合格
的貨物給甲方,否則,視作乙方不能交付貨物而違約,按本條本款下
述第〃(2)〃項規定由乙方償付違約賠償金給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貨物或逾期交付貨物而違約的,除應及時交足貨
物外,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萬分之一/天的違約金;
逾期交貨超過七大,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則應按合同總價的白分之
一的款額向甲方償付賠償金,并須全額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貨款
及其利息。
(3)乙方貨物經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資格條件的質量技術監督機構檢
測后,如檢測結果認定貨物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標準的,則視為乙
方沒有按時交貨而違約,乙方須在3天內無條件更換合格貨物,如逾
期不能更換合格的貨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另付合同的百
分之三的賠償金給甲方。
(4)乙方保證本合同貨物的權利無瑕疵,包括貨物所有權及知識產
權等權利無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經法院(或仲裁機構)裁決有權對上
述貨物主張權利或國家機關依法對貨物進行沒收查處的,乙方除應向
甲方返還已收款項外,還應另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
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乙方償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按甲方損失尚
未彌補的部分,支付賠償金給甲方。
八、爭議解決方法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其指定的質
量鑒定機構進行質量鑒定。貨物符合標準,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
不符合質理標準,簽定費由乙方承擔。
2、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或由有關部門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當事人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九、其他
1、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訂立補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
府采購管理部門、采購代理機構各一份。3、本項目設備驗收結算書
格式詳見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醫療單位合同范本第12篇甲方:
乙方:
為保證廣大城鎮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促進社會保障及衛生事
業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甲方確定乙方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
構,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有關規定及統籌地區政府頒布的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及各項配套規定。
第三條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議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
療服務,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法規的相應措施,
為參保人員就醫提供方便;乙方必須有一名院級領導負責基本醫療保
險工作,并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定
點醫療服務管理工作;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提供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
材料和數據;甲方如需查看參保人員病歷及有關資料、詢問當事人等,
乙方應予以合作。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有關的參保人員名單及相關資
料,按規定向乙方撥付應由甲方提供的醫療費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基
本醫療保險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在本單位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一制作的定
點醫療機構標牌,設置\\\\\\\\\\\\\\\\\\\\\\\\\\\\\\\_基本醫療保險政
策宣傳欄\\\\\\\\\\\\\\\\\\\\\\\\\\\\\\\_和
\\\\\\\\\\\\\\\\\\\\\\\\\\\\\\\_基本醫療保險投訴箱
\\\\\\\\\\\\\\\\\\\\\\\\\\\\\\\_,將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和本
協議的重點內容向參保人員公布。
第六條乙方所使用的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軟件,應與甲方的管理
軟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統相連接的接口,能夠滿足甲方的
信息統計要求(甲方與乙方間的計算機通訊費用(網絡費用)由甲乙雙
方協商解決)。甲方負責組織與基本醫療保險計算機管理有關的人員
培訓。
第二章就診
第七條乙方診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合
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第八條乙方應堅持\\\\\\\\\\\\\\\\\\\\\\\\\\\\\\\_以病人為中心
\\\\\\\\\\\\\\\\\\\\\\\\\\\\\\\_的服務準則,熱心為參保人員服務;參保
人員投訴乙方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的,乙方應認真查實,如情況屬實,
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時,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日
起日內(具體期限由各統籌地區規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發生醫
療責任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協議。
第十條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認真進行身份和證件識別。
(一)乙方在參保人員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手續時應認真審查醫療
保險卡并根據甲方提供的名單審查該證件是否有效,憑無效證件就診
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進行身份識別,發現就診者與所持醫療
保險證身份不符時應拒絕記帳并扣留醫療保險證件,并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乙方應為參保人員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就診記錄應清晰、
準確、完整,并妥善保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應保存2年,住
院病歷至少應保存15年。
第十二條乙方應使用由甲方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專用處方箋、專用收
據和結算單等。
第十三條乙方必須保證為在本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提供符合基
本醫療服務范圍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掌握住院標準,如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入
院,其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
有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乙方應及時為符合出院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出院手續,故意
拖延住院時間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參保人員拒絕出院的,
乙方應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記帳,按自費病人處理,并及時將
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乙方因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診治的疾病,應按有關規定
及時為參保人員辦理轉診手續,對符合轉診條件,乙方未及時轉診造
成參保人員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將有能力診治的病
人轉出,轉出后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過危險期,經甲方及
參保人員同意,轉入級別較低的定點醫療機構的情況除外)實行按病
種付費的疾病,轉出后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十七條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日內因同一疾病重復住院的,只
按住院一次結算費用,參保人員對出院決定有異議時,可向甲方提出,
費用暫行自付。
第十八條乙方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服
務,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費用時,應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應簽
文字協議)。
第三章診療項目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統籌地區關于
診療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參保人員在甲方其他定點醫療機溝所做檢查的結果,乙方應
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
第二十一條醫生為參保人員進行檢查治療的收入不得與醫生及醫生
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掛鉤,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可拒付相關
費用,并將相關項目排除在約定項目外,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面
中止協議。
第二十二條在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新開展超出協議規定的診療項目,
如該項目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內,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診療項目的申請;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乙方應提供甲方審查
所需的有關資料?,并為甲方進行實地考察提供方便;對于乙方提供的
資料r甲方有保密的義務;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請后應在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過程(不含乙方因
資料不齊補報的時間),如不同意申請,應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如
同意申請,應同時確定給付標準,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時限未答
復視為同意。
第四章藥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嚴格執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醫療保險用藥
范圍的規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照急性疾病天量,慢性疾病天量,最長不超過
天量的原則給藥。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允許參保人員持本醫療機構醫生所開處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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