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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澳大利亞礦業資產評估準則(2005版)

一、準則的目的

本準則的目的是提供一套良好執業實踐相關的基本原則和支持性建議,幫助“獨立專家報告”

撰寫人準備報告。對礦業和石油資產及證券評估和(或)評價而言,獨立專家報告是必須的,

也是公開的。獨立專家報告應該是可靠的、全面的、易于理解的,且需要提供投資者、投資

顧問在進行投資決策時需要了解的全部重要信息。

二、準則的制定

本準則是由礦業評估準則委員會-由澳大利亞礦業和冶金學會(AusIMM)、澳大利亞地質科

學家協會(AIG)、澳大利亞礦業咨詢協會(MICA)共同組建的聯合委員會-制定的,澳大

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SX)、澳大利亞礦產理事會(MCA)、

澳大利亞石油勘探協會(PESA)、澳大利亞證券業協會(SIA)以及澳大利亞金融部門的代

表也參與了準則制定工作,

在本準則之前,礦業評估準則委員會發布過兩個礦業評估準則。第一個在1995年2月17

日發布(1995年7月1日開始施行),第二個于1997年11月22日發布(1998年4月I日

開始施行)。

三、聲明

礦業評估準則提供的指導意見服從于《澳大利亞公司法2001》、相關的公司法規、其他現行

法律條款、ASIC發布的政策和指南、ASX或其他被認可的證券交易所的掛牌上市規則。

只要與現行法律、ASIC的政策和指南、相關被認可的證券交易所要求不矛盾,本準則均是

適用的。

本準則不構成法律方面的建議,也不表明已經考慮了與獨立專家報告撰寫和礦業和石油資產

及證券評估評價相關的所有事情。每次評估和(或)評價、獨立專家報告撰寫法律責任方面

的判斷,以及必要時尋求法律方面的建議均是評估人員自身應負的職責。

四、術語

章節的段落中如果使用“必須"(must)這個詞,表示這是評估準則中必須遵守的強制性要

求。除非在特殊情況卜根據這一要求可能會違反法律,或與相關證券交易所要求沖突。

章節的段落中如果使用“應該"(should)這個詞,表明在使用時應該根據特定情況進行判

斷,前提是不能違背本準則的基本原則。

關鍵術語的定義在本準則的結尾部分,同時與基本原則相關的定義,也在準則中進行了解釋,

并以粗體標識,以方便準則使用人。

本準則中,定義和縮寫的首字母或重要表述以上標表示,例如,“評估D40”意思是這一術

語定義的代碼是D40。

一個單詞首字母大寫通常表示這是一個定義過的術語。

單數包含復數,反之亦然,

五、基本原則

在“公開、獨立專家報告”撰寫過程中,本準則要求遵守的基本原則是:實質性、勝任、獨

立、透明。在準則15-31章節和定義D16,D7.D13和D38分別對他們進行了詳細描述。

六、評估人員的義務

AusIMM、AIG、MICA二個協會分別預定在2005年4月29日、2005年9月30日和2005

年的某一日期使本準則生效,在協會成員根據公司法、ASX和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要

求編制公開獨立專家報告時強制性推廣使用本準則。證券業務中涉及到礦業和石油資產技術

評估或評價時亦使用本準則。

不論在哪兒或者為什么人編制技術評估和(或)評價報告,也不論待估資產所處位置、也不

論報告撰寫人是否為某個具有強制性道德規范的職業協會的成員,礦業和石油資產及證券評

估和評價時,礦業評估準則不僅是執業中推薦使用的,而且是應該堅持使用的。

公司法未要求公開披露信息的非上市公司籌集資本時,涉及的技術評估和評價不受不準則約

束。在此類情況下,項目建議書還是應該遵循本準則的有關原則。如果未完全遵循,應該在

項目建議書中清晰的揭示和說明。

任何對本準則的背離前提必須是:不會對專家、專業人士的評估或評價構成重要影響,而且

必須在報告中披露并說明理由。

AusIMM、AIG、MICA成員應該認識到,如果有針對他們違反礦業評估準則方面的指責,

協會的道德委員會將就此展開調查,一旦查實,調查結果將會在相關雜志上公布。

七、報告用途

獨立專家報告是這樣的一份報告:根據公司法、ASX或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或其他任

何目的要求,都可能會涉及一份礦業和石油資產及(或)證券技術評價與(或)評估報告。

該報告必須由獨立專家出具,有時候獨立專業人士的幫助也是必須的,這取決于出具報告的

專家是否具備技術評估和(或)評價所需要的全部專業知識,以及工作量的大小。

八、準則的適用性

本準則適川于:根據澳大利亞公司法、相關的公司法規、其他現行法律條款、ASIC發布的

政策和指南、ASX或其他被認可的證券交易所的掛牌上市規則要求公開和發布的任何獨立

專家報告相關的礦產和石油資產及證券技術評價與(或)評估。包括:

(a)披露的文件,如一份說明;

(b)強制收購補償;

(c)關聯方交易中股東權益保護;

(d)股東同意的收購事項涉及的評估;

(e)減資;

(f)公開籌資中籌資方估價;

(g)收購和資產處置相關的公平、合理報告。

其他一些目的的技術評價和評估也應該部分或全部遵守本準則,包括:

(h)舉債或外部股權融資說明書((公司法)第8條禁止的除外);

(i)促進合作方協商;

(j)政府收費和征稅的評估:

(k)不動產授予:

(1)為主管提供的內部報告:

(m)為訴訟提供的報告或專家證人的陳述;

(n)礦權轉讓的印花稅評估;

(o)印花稅評估;

(P)協助接收人或經理人員進行資產處置;

(q)為管理人員或接收人提供的報告;

(r)稅務評估;

(s)會計和財務報告。

未采用的,也必須進行說明,并說明未使用的原因。

H*—、勝任

勝任/勝任的是指具有相關的教育、資格、經驗、專業知識和相應的資格證書(如果需要),

以至于擁有聲望,可以對特殊事項給出權威說明。

礦業和石油資產及證券的評價與(或)評估要求在技術和商業訓練方面達到較高的能力勝任

水平。例如,根據所撰寫報告的特性,有可能要求具備地質學、工程學、冶金、環境評價、

財務、法律和商業各方面勝任能力,因此,這些報告準備過程中必須要有一個能力勝任的專

家或一些能力勝任的專業人士。

專家和專業人1?必須向委托方和有資格取得報告的單位或個人證明,他們具有足夠的能力出

具報告或出具報告的部分內容。

為了確保礦業和石油的報告是按照能力勝任原則出具以及報告的權威性,專家必須承擔報告

起草過程和報告內容的全部執業責任。通常,專家個人不可能在報告要求的所有方面都能勝

任,在這種情況下,專家的責任就是確保報告的部分內容是由(恰當的能力勝任)專業人士

出具,且專業人士對出具的內容負責。

參見段落370(譯者:段落37是定義和描述專家和專業人士。原文中每個段落都有編號,

譯文中省略了。)

有時,專家或專業人士不是具備相應勘探經驗的勝任地質學家,為了勘杳區的評估工作使用,

他們對勘查區或高級勘直區進行了技術評價。在這種僅有的例外情況下(這一情況必須在報

告中描述),在取得具備相應勘探經驗的勝任地質學家本該技術評價報告形式和內容的書面

同意前,不得出具這些勘存區的評估報告,而且出具報告時,報告中必須要有該同意證明書。

專家或者專業人士在從事礦業和石油證券(而不是相關H勺資產),或基于賣方考慮的估價意

見(譯者:主要指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估價意見)時,必須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例如澳大

利亞金融業務資格證,從事澳大利亞證券估價的人員需要持有該證書。

H^一、獨立

只有在專家和任意起到作用的專業人士獨立于委托方,且委托方認可并承認其獨立性時,出

具的報告才是獨立專家報告。

“獨立的”和“獨立”的含義是:專家和(或)專業人士必須能夠經得起獨立性的相關法律

檢驗,必須能夠一被認可的一和愿意從事公正的評價和評估,并出具不帶偏見的獨立專家報

告。也就是說,專家和(或)專業人士以及他們的直系親屬在下列事項方面(或與下列單位

和個人)沒有明顯的金錢和利益關系:

(a)委托方;

(b)作為技術評價/評估對象的任意礦業和石油資產及證券的所有者和推進者(他們的相關

方):

(c)接管情況下的接管方和目標公司;

(d)作為技術評價/評估對象的任意礦業和石油資產及證券;

(e)技術評價/評估的結果。

為了支持獨立性聲明,或者為了使利益人(如執業社團,專家或專業人士為該社團成員)能

夠評判他們是否可以被相信是獨立的,專家和專業人士必須披露所有取得的利益,(因為)

這些利益被認為可能損害其獨立性。

必須盡早向委托方作出這樣的披露;報告中必須包含這樣的披露;并且這一披露不意味著專

家或專業人士免除了獨立性要求。

委托方和相關方先前曾經聘請過專家或專業人士從事某項咨詢和評估業務,不應該就此認為

必定損害他們的獨立性,但是應該結合事實,評估這種情況。

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披露先前從事過的,且與本次評價或評估的礦業和石油資產相關的任何

技術評價和評估。

報告中應該披露委托方支付給專家或專業人士山具報告報酬的依據或原則。專家或專業人士

的收費、進一步工作的補貼金不得以下述事項為依據:

(a)技術評價或評估的結果;

(b)立專家報告所服務的交易事項成功或失敗。

專家和專業人士必須保持完全的獨立性,獨立于委托方之外,同時應該避免被認為可能損害

其獨立性的情況。

十二、透明

透明/透明的字面意思是“容易看穿、清晰、不會弄錯、不虛飾、不偽裝:從本準則的目的

出發,這些特性必須作為評估和技術評價使用數據和信息的基礎,涵蓋資源量/儲量、采礦、

加工和市場等的評價,評估途徑的選擇,評估方法的運用,上述所有事項必須在報告中進行

清晰的闡述。

如果報告符合卜述兩項,則可以證明它的透明性:遵循本準則第50段落(譯者:段落50

是定業和描述報告的內容)所闡述內容的要求;其他勝任的專家或專業人士在獲得相同的信

息和數據,使用報告中采用的評估途徑,運用報告中闡達的評估方法時,對相關礦業和石油

資產及證券能夠得出相近的評估結果和(或)相似的技術評價結論。

在實施基于事實而不是無確實根據的觀念進行的合適的,客觀的合理性測試之前,評估或技

術評價不應對外提供。

與專家和專業人上使用可獲的數據和重要資料一樣,評估過程也必須透明、客觀、嚴格,(評

估過程中)專家和專業人士需要作出?些關鍵性的假設,任何評估結果都是建立在這些假設

的相互作用基礎上的。所有這些假設必須合理,并在報告中披露。

關于重要技術和經濟參數方面作出的假設,以及與這些假設和評估方法使用有關的風險,都

必須在報告中予以清晰的闡述。

十三、評估方法

確定使用什么樣的評估途徑或評估方法完全是專家和專業人士的責任,委托方不得對此施加

影響。

專家或專業人士必須在深思熟慮的基礎上,運用合適的方法進行礦業和石油資產或證券評

估。合適評估方法的選擇主要依賴以下幾方面情況:

(a)評估的性質;

(b)礦業或石油資產(勘探或開發)的進展情況;

(c)獲取資料的程度和資料可靠性。

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在報告中披露和討論所運用的評估方法,說明選擇該方法時已經考慮了

上述因素,以便其他專家了解這一過程,并且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使用相同的方法)得

到相近的評估結果。

討論某一特殊的評估方法未予使用(的原因),也是很有價值的。

如果使用的評估方法不止一種,必然地會得出不同的評估結果。此時,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

比較各種評估(方法和結果)優劣,并予以評述,說明最終采用的評估(方法和結果)的原

因。

(通常使用的那些評估方法在公開領域論文中都有描述。例如MICA網站.au

和其他這類網站,都有評估方法方面資料。)

十四、委托方

“委托方”是指委托出具報告的組織、公司或個人。

委托方應該進行必要的調查,以便明確專家和(或)專業人士在將要開展工作的領域是勝任

的,對將要評價或評估的這種類型礦業或石油資產或證券擁有豐富的經驗。

委托方掌握的,與報告重要內容相關的一些資料和信息乜許被認為是機密的,因此在公開版

本的報告中不會明示出來,即便如此,在技術評價和(或)評估時也必須將它們考慮在內。

專家必須要求委托方告知他們哪些資料是保密的,同時專家也必須將這一情況告知(參與評

價或評估工作的)專業人士。

委托方必須滿足專家和專業人要求,將所有相關的保密性資料提供給他們。專家或專業人士

必須在報告中說明,委托方認為屬于機密的這些資料雖然在報告中未披露,但是它們已經被

運用于報告的編制過程中,同時還需要說明這些機密性資料對技術評價或評估的影響程度。

委托方應該向專家和專業人士提供曾經委托出具的所有與資產或證券評估相關的公開獨立

專家報告的成果,因為有理由認為它們都是實質性的。

十五、專家和專業人士

專家必須承擔報告出具和報告內容的全部責任。

專家也許是:

(a)一個獨立個人,他負責出具報告并承擔責任;

(b)一個代表專家,被提名代表一個依法組成的實體,他或她是作為某一實體的代理人來

監督報告的出具并承擔報告的責任。

一個“獨立個人”專家必須:

(a)在礦業或石油業擁有至少10年相關的的、近期的從業經驗,而且是勝任的。這樣也許

較為合適;

(b)在礦業或石油資產或證券評價和(或)評估領域擁有至少5年相關的、近期的從業經

驗,這樣也許較為合適;

(c)持有相關的資格證書;

(d)為相關專業協會的成員,該協會擁有可強制執行的道德準則。

一個“代表專家”最好與獨立個人專家所要求具備的從也經驗時間和勝任程度相同,如果不

是,他或她必須聘用一個“高級專業人士”,高級專業人士(的要求是:)

(a)在礦業或石油業擁有至少10年相關的的、近期的從業經驗,而且是勝任的。這樣也許

較為合適;

(b)在礦業或石油資產或證券評價和(或)評估領域擁有至少5年相關的、近期的從業經

驗,這樣也許較為合適;

(c)持有相關的資格證書;

(d)為相關專業協會的成員,該協會擁有可強制執行的道德準則。

“專業人士”通常受聘于專家的人士,他們負責出具報告中專家個人能力無法勝任的部分。

專業人士必須為他們出具那部分報告內容負責。

專業人士必須獨立,必須在礦業或石油行業相關的技術、經濟或法律領域勝任,并且在即將

承擔的報告涉及領域擁有至少5年相關的、近期的從業經驗。

除非極個別特殊情況-該情況必須在報告中說明一專家或高級專業人士必須是恰當的、相關

的、被認可的職業協會成員,且該協會擁有可強制執行的道德準則,如AusIMM,AIG或

MICA,以及澳大利亞以外其他國家的類似職業協會。

專家和高級專業人士必須熟悉本準則、JORC規范、公司法的要求、ASIC、ASX和其他被

認可的證券交易所公布的政策、與準備出具的評估報告用關的一些法庭判例。

專家應該向委托方說明他所屬的職業協會的名稱,并提供一份簽字的、說明他服從于該職業

協會道德準則的聲明,專業人士也應向專家說明并提供同樣的聲明。這些聲明應該由專家保

存,以備需要時查驗,保存期7年。

專家和專業人士應該獲取委托方的一份保證,保證在發生下列事項引起的任何責任時,他們

將獲得補償:

(a)他們所依賴的、委托方提供的資料存在嚴重不實或不全面引發的后果。(保證不能免除

專家和專業人士嚴格檢驗所提供資料的貢任。)

(b)因報告產生的任何的質詢、詢問或公開聽證帶來的后續相關工作。

報告中應該披露所有這類保證的性質和實質性細節。

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以書面形式,詢問委托方主管和(或)經理人員關于先前相關的技術評

價、評估或類似評估評價報告情況,特別是在認為委托方沒有披露這方面足夠信息的時候。

專家和(或)專業人士應該與相關職員面談,查看委托方數據庫、委托方對詢問的答復、報

告以及其他任何與報告有關的資料和數據。

專家不得承接或簽署報告,除非委托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如下事項:

(a)將向專家全面、準確、真實地披露所有重要資料;

(b)保證專家可以接觸到委托方所有的職員和記錄,只要是必要的;

(c)將尊重專家和專業人士的獨立性。

十六、報告委托

專家和(或)專業人士必須與委托方以書面形式討論協議,具體化和細化起草和出具報告的

各項約束條款。討論可以通過相互傳遞文本方式進行。

書面協議應該涵蓋以下內容:

(a)報告的目的和范圍;

(b)專家和專業人士的姓名、資格、相關從業經驗;

(c)專家和專業人士獨立、勝任的認可;

(d)委托方和專家均同意的“評估基準日”;

(e)報告對象及將要評價或評估的礦業或石油資產或證券的名稱或標題;

(f)報告的收費基礎,該收費基礎應該與評估的性質和復雜程度相稱,且不得以報告涉及

的任何交易和計劃成敗為條件;

(g)當獲取足夠的準確和可信的數據、資料成為不可能或不現實的情況下,專家拒絕提供

意見或報告的權利;

(h)專業人士的聘用和在整個報告中他們提供服務的領域,聘用條款;

(i)專家和專業人士以他們自己掌握的資料、自己調查獲得的資料以及委托方提供的資料

為基礎得出結論的權利和義務;

(j)要求專家和專業人士遵守礦業評估準則需要達到何種程度的建議;

(k)報告的進度和完成流程。包括委托方完成資料和數據提供的口期,這是極為重要的一

個環節;專家和專業人士對數據和資料的查閱;向委托方提交報告草稿;

(1)告知事項:專家和專業人士可能會(也許會被要求)保留與委托方討論的記錄、報告

所參考的文獻清單、所有重要源文件復印件和盡職調查記錄的復印件;

(m)責任保證(參見第39段落)。

十七、報告目的

報告的目的就是收集、概括、解釋與評估或評價的礦業或石油資產或證券相關的重要資料,

清晰而準確地闡述這些資料,清晰而準確地表述負責報告的專家和對報告有貢獻的專業人士

的觀點。

評估報告的成果通常反映的是礦業或石油資產或證券的公平市場價值,它包含一個技術價

值,某些情況下加上或減去考慮市場、戰略和特殊環境這些因素帶來的溢價或折價。但是,

應該認識到某些資產,如勘查區可能沒有技術價值。

專家應該在報告中說明報告的具體目的(以及補充報告的具體目的)、參考使用報告的條件

以及是否存在以其他目的使用報告的任何限制。

十八、聲明

專家或專業人士必須在報告中聲明,報告是按照本準則編制的。如果報告并沒有完全遵守本

準則,也必須說明那些地方沒有遵循本準則以及未遵循的理由。

報告必須陳述專家和每位專業人士的姓名、資格、合適的職業協會會員資格、相關的從業經

驗、適用而恰當的執業資格證書詳情。同時還必須明確報告性質和專家及每位專業人士對報

告所作的貢獻。

當報告的編制限于某公司或企業時,報告中應該載明公司或企業的名稱和注冊地址。如果是

在澳大利亞注冊的公司或企業,還應該說明其澳大利亞商業代碼(ABN)、澳大利亞注冊實

體代碼(ARBN)、澳大利亞公司代碼(ACN)以及相關的澳大利亞金融業務許可證號(AFSL)。

報告中必須有該報告負責專家的姓名以及他/她的親筆簽名。

十九、報告的收費

報告的收費通常反映了技術評價或評估的復雜程度、獲取的數據量的大小、評估或評價中遇

到的具體的困難。

不得因時間和收費的限制而允許出現危及從根本上遵守本準則要求的現象,任何因時間和收

費限制產生的分析深度、詳盡程度要求方面的不足都必須在報告中加以說明。

二十、報告的內容

報告可能被擁有不同興趣、不同技術水平的讀者使用,為了表達清楚起見,報告應該使用普

通英語書寫,但同時也應該意識到,有時使用一些技術語言也是必須的(這種情況下提供一

張術語表也許是有幫助的)。報告必須包含委托方和其他依賴報告的人,如投資者和他們的

專業顧問合理要求的、合理期望在報告中獲得的為他們進行報告主題事項周詳決策為目的所

有信息。例如:

(a)所使用的數據來源方面的信息;

(b)礦業或石油資產相關情況描述,包括坐落位置、廠房、設備、下部構造、權屬;

(c)礦業或石油資產歷史沿革中重要事項的說明;

(d)足以讓有經驗的投資分析師明白技術評價與(或)評估報告是如何編制的足夠信息,

包括所使用的任何財務模型和變量敏感性的詳細情況(如果合適的話也可以概述);

(e)所使用的評估方法的足夠信息,以使另外的專家能夠理解評估的過程并可以對評估進

行復制;

(f)報告的任何其他重要事項的評述:

(g)不偏不倚的、客觀的、簡練的專家評述和結論,以使一個有一定見識的外行人士都能

清晰理解所評估或評價的礦業或石油資產或證券、以及它的價值(如有)和相關的風險;

(h)一個簡明的摘要,闡述關鍵數據?、所作的重要假設、專家和(或)專業人士得出的結

論,以及必要時根據本準則54段落關于資料不足條款規定作出的保留意見。

二十一、數據和資料

報告中應該包括那些對于理解技術評價或評估很重要的詳細技術資料和數據。在不影響商業

機密的情況下,報告還應該對理解報告至關重要的非常規、新加工處理技術和新技術活動進

行解釋說明。鼓勵使用表格、地圖、圖表進行闡述,鼓勵變用技術術語和縮寫對照的匯總表。

專家和專業人士不得不加分析地使用委托方提供的或其他方式獲取的資料和數據。(對使用

的資料和數據,)他們必須完成適當的檢查、質詢、分析和證實程序,為報告的內容和結論

的公正建立可靠的基礎。

由于時間推移、情況變化而失效的數據不得采用,例如資本和運營成小結構、勘查技術、地

質解譯、采礦和冶煉技術,

當作為技術評價或評估基礎的足夠的、準確的、可靠的數據或資料獲取成為不可能或不現實

的時候,專家或專業人士必須在報告中對此加以說明。在這種情況下,專家或專業人士可以

不發表意見和(或)提交評估報告。

二十二、已有報告的參考

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確保對他人撰寫的已有報告作出的摘要是準確的,并且對這些報告的任

何引用不論從形式上還是上下文關系上都反映了原作者的意圖。

在未獲得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并且不能隨后被收回),報告不得包含或引用作為其他人工作

成果的報告。除非:

(a)法律沒有要求(取得)上述書面同意:

(b)報告屬于公共領域尹且不受版權約束;

(c)面臨這類情況:專家或專業人士有理由認為獲取上述書面同意是不可能的、不現實的

或者價格極其昂貴的。

根據公司法、ASX或其他被認可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要求的任何文件中的、根據本準則

編制的報告,專家或專業人士(譯者:指報告編制者)不得同意其他人參考引用,除非本報

告作為文件的一部分而被包含在其中。但是,只要法律允許引用報告,委托方必須按按要求

提供:

(a)一份免費的報告復印件;或者

(b)告訴他們一個方便的報告來源,如向公眾開放的、可以免費獲取或下載舊版本報告的

因特網站,或者能夠查看報告復印件的具體地點。

該報告必須是近期的、有理由認為是可靠的、被取得報告的人和他們的顧問要求參考的。

二十三、價值屬性

在商品價格高企且(或)投票市場情緒高漲的時候,或者在強制賣出或清盤的情況評估

出來的礦業或石油資產或證券的公平市場價值可能高于或低于它們的技術價值,而且很可能

隨時變化。報告應該將這些因素考慮進去,并說明所使用的主要評估方法的結果,揭示公平

市場價值與技術價值差異的金額和差異的原因。

由于礦業資產或證券的價值很可能隨著時間推移而波動,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確保發表的意

見和提交的評估報告與評估基準日(評估對象所處)的環境相一致。

評估報告必須說明所定義的價值屬性和這些價值的評估基準日。

當不確定性已經到了影響評估(結果)的程度,且獲得的數據允許的情況下,應該定于并闡

述一個價值區間(高與低),以反映因數據造成的和所作的各種假設相互影響造成的任何不

確定性。但是,這個價值區間不應太寬泛以至于評估失去意義。

類似的,報告應該包括一個敏感性分析,以反映大部分重要的假設變動時的影響。

通常情況下,應該確定一個首選的(評估)價值。一旦沒有這樣做,需要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并在報告中說明這些理由,

當專家或專業人士認為一項礦業或石油資產(或該資產的一部分)沒有價值,或者它的價值

對總價值影響甚微,或者價值是負數(資產成了負債)的時候,報告必須對此予以說明。

為了提供一個進行不同資產評估比較的共同參照基礎,單獨的某項價值應該定義在“100%

稅前、全部是凈資產、沒有財務融資”的基礎上。

二十四、圖表

報告中應該包含恰當的照片、平面圖、圖示、曲線圖和地圖,以及一張表明評估對象所處地

理位置與大城市或重要城市關系的地圖。如果可能的話,該地圖應該有“澳洲地球中心數據”

(GDA)坐標或被其他國家接受的類似坐標網格,或者經緯度網格。海拔高度應該參照“澳

洲海拔數據"(AHD)或被其他國家接受的類似海拔數據。

報告中的地圖應該:

(a)是基于一個合適比例尺的一張標準系列地圖,如果能夠獲取一張這樣的地圖的話:

(b)有一個比例尺標識條和指向北的方向箭頭,北可以是磁北、真北或網格北。如果用網

格北標示,網格北應該可以和磁北、真北相比較。

(c)要便于閱讀,當文件以黑白形式而不是其原始色彩復制時,或縮小尺寸打印時,需要

精心制作,不至于丟失數據或變得模糊:

(d)標注口期和地圖內容負責?人或公司的姓名、名稱,標明使用該地圖的報告;(這一要求

也適用于平面圖和圖表。)

(e)在取樣評價或其他助探程序中起到一定的輔助作用,如果它們是用于表明勘探成果的

話。

曲線圖應該有足夠細致的刻度尺,可以得到非常精確中間讀數。

二十五、管理

應該向委托方提供一份報告的草稿,以便委托方能夠向專家和專業人士提出意見和建議:美

于未考慮的重要信息、事實的準確性、委托方對報告中所作假設的任何評論、報告中委托方

認為屬于保密部分內容。

專家和專業人士應該保留好與委托方討論時的記錄、報告所參考的所有文件清單、所有重要

原始文件的復印件。

二十六、現場勘查

當重要的礦業或石油資產或礦權的現場勘查很可能揭示那些對手報告很重要的資料和數據

時,如果現場勘查也是現實可行的話,專家或涉及到的專業人士必須進行現場勘查。

如果不進行現場勘行,專家或專業人士必須確信:不進行現場勘查,現有可獲得的資料也足

夠作出可靠的評估。

必須由專家或專業人士作出是否進行現場勘查的決定,而不是委托方。

近期發生r一些與報告對象有關的重大事項時,應該進行現場勘查??辈閷ο蟀ㄋ械牡V

區巷道和選礦設施,如礦山、加工廠和基礎設施。

未進行重要礦業資產或礦權現場勘查時,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在報告中說明未進行現場勘查

的原因。

對石油勘探區,通常不要求進行現場勘查。但專家認為數據庫的一些實質要素不完整或需要

查證時,或者認為現有設施的設計、自然條件和運行狀況對評估極為重要時除外。

二十七、礦權

礦權的狀態很重要而且要求披露。礦權狀態確定很必要,而且必須在專家或專業人上近期獨

立調查的基礎上確定,或者在法律顧問、與定義D10描述的專業人士要求相符的礦權專業

人士近期作出的報告基礎上確定。

報告應該包含一份對?報告具有實質影響的所有礦權清單,該清單要么由專家或專業人士編

制,要么(其他人)為專家和專業人士編制,除非在附隨的報告中提供了相關信息。

根據實質性、相關性要求,且不論是在報告其他地方是否提供了這些信息,礦權清單和附隨

的討論都應該涵蓋以下內容:

(a)礦權類型、參考名稱和(或)代碼、礦權面積;

(b)是否已經正式授予權利;

(c)權利附帶的任何障礙,如給以批準和許可之后(才能生效);

(d)申請或批準是否尚未解決?申請是否易受到質疑?

(e)礦權文件是否已經發布?還是礦權人自己掌握它優?

(f)有效期和延續口期(這些可以在隨附報告中提供):

(g)已往的礦權開支、未來開支的承諾、租金和費率;

(h)對政府、任何其他個人或單位的全部義務;

(i)所有權,包括合作方的詳細情況和他們擁有的利益;

(j)所有間接利益的詳細情況,如否決權;

(k)負債、留置權、抵護權和要求權的詳細情況,包括那些與復墾、復原相關的義務;

(I)在采礦租約的情況下,礦權是否已經符合土地調查結果;

(m)當地人權利的考量;

(n)其他的任何重要信息。

報告還應該列出附近的、地質上相近的礦權的名稱和具體位置,這些礦權可能會對我們評估

或評價的礦權價值產生重大的影響.

當礦權價值(在總評估值中的)份額超過了單獨評估礦權的價值時,應該詳細說明其合理性。

礦權單獨評估是指以目前經營情況、未來發展和(或)它們的資源量/儲量為基礎進行的估

價。在出具評估報告期間處于在用狀態的探礦權尤其適用這一條。

具有勘探潛力的一組探礦權也許具有某種“戰略”上的有力或不利條件,因而會有一個不

同于單個礦權價值加總的價值。當評估的綜合價值高于或低于單個價值之和時,專家或專業

人士對兩個價值都應該闡述,并解釋差異的原因。

地圖、平面圖和其他圖表資料應該盡量豐富,足以說明地質概況和其他相關特性,包括評價

或評估礦權的具體位置。特別的,一張礦權圖應該標明當地的地理分界標識、礦權邊界和范

圍、相關的對礦權潛力具有重要影響的周邊資產。

(參見本準則62段關于圖表編制的一般性建議內容。)

當一個探礦權的潛力是基于地球物理調查(物探)或地球化學調查(化探)時,報告中應該

包含一些圖示說明的表格、物化探成果和解譯的圖和表。

二十八、礦化、資源和儲量

專家或專業人上必須對資源量和(或)儲量估算的質量與合理性,以及所報告資源量和儲量

與最新版本的JORC規范符合程度進行評述。這些資源量和儲量可能是由委托方提供的,也

可能是由對評估結果感興趣的任何其他單位提供的。

如果認為資源品和儲最估算沒有遵照JORC規范,例如,報告是在JORC規范實施前編制的;

或者資源量/儲量位于別的國家,適用其他資源量/儲量規范或沒有相應的資源量/儲量規范,

就是說根據JORC規范報告資源量/儲量是不現實的,(這種情況,)報告中必須說明為何必

須對非一致性資源量和(或)儲量進行技術評價和(或)評估的理由。報告中還必須提供以

JORC規范要求進行的這些(資源量/儲量)估算質量的一個評價。

所評估或評價礦權范圍內的所有重要石油產地、資源量和儲量,必須按照石油工程師協會

(SPE)與世界石油大會(WPC)1997年發布的《石油儲最定義》、SPE、WPC和美國石油

地質學家協會(AAPG)2000年發布的《石油資源量分類及定義》以及它們后續修訂的內容

進行檢查和報告。

應該報告的資產評價數據和信息包括:

(a)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數據;

(b)鉆孔位置、間距、宜徑、化驗間距(assayintervals).開孔位置、標高;

(c)鉆孔進尺測量方法和數據;

(d)用于確定化驗間距的樣品數量;

(e)鉆孔和取樣方法;

(f)巖心采取率;

(g)重量因素(比重);

(h)地質取樣和化驗數據的質量;

(i)化驗實驗室和采用的分析技術;

(j)可能影響采礦作業、尾礦壩和其他建筑安全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因素;

(k)礦石次要組分,因冶煉或環境原因它們可能影響礦床勘探可行性的;

(1)礦石的幾何形態、埋深、厚度和傾角;

(m)有關開采邊界品位、貧化率、回收率、噸位/品位方面作出的假設;

(n)礦石噸位/品位信息,可能的話(提供一個)邊界品位范圍;

(o)估算方法、參數及加工廠回收率;

(p)產品的可銷售性。

報告中的化驗結果應該通過一張專家或專業人士認為最合適的表格來說明。它可以是包含所

有化驗結果的,在大體積樣時包含樣寬或尺寸;也可以僅列明每一礦化區化驗結果平均數和

加權平均數,同時清晰表明用于計算這些數據的方法。一旦報告了一個相對較高的值,應該

討論它們的上下文關系并提供有關的支持數據。

用于化驗的樣品應該可靠地確定取樣的具體位置和沒有被污染。如果不是由專家或專業人士

親自攜帶樣品,報告中應該闡述確定樣品真實性、取樣程序的充足性、相關報告的可靠性所

采取的步驟。只要專家或專業人士認為對報告和被檢查的礦化來說是適當的、具有實質性的,

任何取樣和化驗質量方面的是否適當和足夠的(問題)都應該予以討論。

與已知礦產或石油產地地質情況進行比較時,所有相關因素都應該予以說明。當宣稱地質構

造連續這類因果關系時,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清晰地展示在相關的礦業或石油資產或礦權的

評價或評估中是如何考慮所宣稱的連續性的。進行這種比較后,宣稱沒有這種因果關系的,

也應該予以說明。

毗鄰或附近礦權沒有礦化和存在礦化也許具有同樣的重要性。因此,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對

一知礦產地或勘查結果存在或不存在礦化進行披露和解釋,當這種披露對礦業資產的客觀評

估具有實質影響時。

當報告中說明了附近的資產存在礦化或含油指示時,地圖和(或)剖面圖應該顯示出它與評

估對象涉及的相關礦權的地質學方面的關系。

需要報告的與石油資產有關的評價標準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a)油井間距;

(b)地震控制(seismiccontrol);

(c)油井測試結果;

(d)分析;

(e)鉆探和取樣方法;

(f)生產信息;

(g)產品質量以及與評估的相關性;

(h)儲量估算方法和假設。

在地圖上標注油井的具體位置時,應該使用標準的工業油井符號,用于表示油井的狀態和遇

到的任何碳氫化合物指示的性質。

二十九、采礦和礦石加工

應該檢查現有的和(或)設計的采礦和加工廠作業,以便確定評估評價對象在現有的和(或)

設計的規模下運作的技術經濟可行性。需要檢查的事項包括:

(a)采礦和礦石處理方法;

(b)品位控制,采礦損失和貧化;

(c)場地條件;

(d)可能影響礦石加工回收率的礦物學和冶金學因素;

(e)流程圖設計;

(f)礦石物力和化學特性的可變性;

(g)冶煉回收率;

(h)勞動力來源、要求和生產率;

(i)經營情況;

(j)設備的可得性、利用情況和性能:

(k)水文和氣候因素對建造和經營成本可能產生的影響;

(I)已使用或將要使用的技術;

(m)最新采礦和礦石處理試驗數據(對設計利用而言);

(n)達到完全設計產能的預計時間;

(o)產品的可銷售性。

針對采礦和礦石處理的報告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a)滿足一個合適時間量的礦石或被開采并加工的其他物質噸位和品位(包括已知的和預

測的)。這一合適的時間量為至少超過笫一個五年或者超過今后五年,這取決于礦山處于設

計階段還是經營階段?;蛘呤?礦山)預計壽命內的礦石或被開采并加工的其他物質噸位和

品位。

(b)已知的和預測的礦石、開采的其他物質和所含金屬的噸位和品位,在現實可能的情況

下,應該與最新的J0RC規范所定義的“礦產資源和礦石儲量分類”一致。

(c)一份工廠、技術、經營業務的描述,以及從投料到形成可向市場銷售的產品過程中加

工廠實際和預計的回收率;

(d)支持重新使用處于維修保養或已經被廢棄的任何設備的任何建議方面能被充分理解的

理由。

相關的需要優先考慮的性能指標有以下幾個:

(a)開采和(或)加工數量或噸位;

(b)以所耗用儲量的噸位和品位計算的,原礦和精礦品位或煤炭和其他工業礦產品質量;

(c)精礦產量和質量:

(d)生產成本。

上述指標應該與設計性能指標相符合。

專家或專業人上應該報告任何可能影響技術評價或評估的事項:周邊環境、土地進入、規劃

控制、限制性區域、原住民土地所有權和其他土地權利、(礦區)復原等。尤為重要的是明

確哪些因素可能造成項目開發延期、經營收縮、較高的舉債/股權成本、大額的補償金賠付。

報告應該披露任何現存的或潛在的,對未來勘探、開發、生產形成實質性障礙的法令、法律、

技術、環境、商業和社會攻治因素。安全和主權風險問題也需要加以說明。

對可能影響礦業或石油資產的技術評價或評估的、與雇傭關系和實際工作情況有關的一些特

別因素,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加以評述和報告。

三十、資本和運營成本

由于可能對技術評價或評估產生影響,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評述并報告所評價的礦業或石油

資產在估計的有效生產壽命周期內的、實際和預測的資本和運營成本。

所得稅和其他稅種、權利金、費用上漲、使用的匯率的基礎應該在報告中加以說明。

成本估算應該將隨著時間推移很可能產生的變化考慮進去,如實際工作情況、生產率等一些

因素,同時還應該足夠詳細以便評價成本估算的現實性和可完成性。

資本成本估算主要包括:

(a)可行性和相關研究;

(b)并購;

(c)基建;

(d)運營資本;

(e)維護資本;

(f)意外停工和場地恢復;

(g)不可.預見費用撥備。

運營成本估算主要包括:

(a)雇傭勞動力;

(b)消耗品;

(c)水、電和其他服務;

(d)廠區內外管理;

(e)環境保護和監控;

(f)勞動力運移;

(g)產品銷售和運輸:

(h)稅收、權利金和其他政府收費;

(i)不可預見費用撥備。

專家或專業人士?應該報告關于相應的服務和基礎設施的足夠性和進入障礙,以便明確它們是

否可以獲得或者可以通過一些辦法獲得,以及它們可能的成本。這些服務和基礎設施包括:

電力、供水、交通、通訊,勞動力膳食、住房、醫療服務、廢棄物和尾款處理和(或)處置

設施。

報告應該對可能影響勘探和開發后勤供應的通道和地形條件進行評述,對于石油資產而言,

與現有的或設計的油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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