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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項目名稱:50T窯爐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 建設單位(蓋章):江蘇金典玻璃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 附圖6項目周邊狀況圖1項目名稱50T窯爐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項目代碼2407-321352-89-02-319049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江蘇省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民渠路90號地理坐標118度17分8.994秒,33度52分49.451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3055玻璃包裝容器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二十七、非金屬礦物制品業30-57玻璃制品制造305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填)江蘇宿城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宿區開發備〔2024〕193號總投資(萬元)環保投資(萬元)環保投資占比(%)施工工期2個月是否開工建設□否□是:不新增用地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規劃名稱:《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審批機關:江蘇省人民政府審批文件:《省政府關于同意設立南京棲霞經濟開發區等34家省級開發區的批復》審批文號:蘇政復〔2006〕35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規劃環評名稱:《江蘇宿城經濟開發區區域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單位:江蘇省環保廳審查文件名稱:《關于江蘇宿城經濟開發區區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審查文件文號:蘇環管〔2008〕266號規劃環評名稱:《江蘇宿城經濟開發區發展建設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審查單位: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審查文件名稱:《關于江蘇宿城經濟開發區發展建設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的審核意見》審查文件文號:蘇環審〔2019〕33號2規劃及規劃環境影價符合性分析1、選址規劃符合性根據《江蘇宿城經濟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蘇環審〔2019〕33號),宿城經濟開發區(南區)規劃范圍為:東至京杭大運河,南至船行干渠,西至發展大道,北至環城南路,占地面積約22.03平方公里。本項目位于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民渠路90號,屬于江蘇宿城經濟開發區南區范圍,項目用地性質屬于工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規劃,選址合理。2、產業定位規劃符合性根據《江蘇宿城經濟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蘇環審〔2019〕33號),宿城經濟開發區(南區)產業定位為紡織、化纖(不含粘膠纖維)、服裝加工、機械電子(不含電鍍)、新型建材及倉儲物流(含糧食加工、不含化工倉儲),禁止引進化工、電鍍、制革、化學制漿造紙等非產業定位項目。本項目為玻璃包裝容器制造,屬于技改項目,對企業現有天然氣玻璃窯爐、四臺退火爐及四臺供料機的加熱能源進行調整,不屬于園區禁止引入項目,符合產業規劃。3、規劃審查意見的相符性表1-1與蘇環審〔2019〕33號的相符性分析審查意見項目情況相符性開發區發展規模與原規劃、環評基本一致,規劃空間尚未開發完畢。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均能達到各功能區劃要求;開發區空間布局與原規劃基本一致;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體系較為完善;開發區規劃執行情況總體較好,規劃實施不存在重大環境影響。開發區涉及京杭運河清水通道維護區二級管控區(緊鄰)及廢黃河(宿城區)重要濕地(穿越),京杭運河清水通道維護區內恒力(宿遷)工業園碼頭承諾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拆除,廢黃河(宿城區)重要濕地沒有開發利用,符合管控要求。開發區存在企業用地性質與原規劃不完全相符、開發區環境監管不完善、未能按照要求及時開展監督監測工作等問題。本項目位于江蘇省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民渠路90號,項目所在地屬于工業用地,不涉及京杭運河清水通道維護區二級管控區及廢黃河(宿城區)重要濕地等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相符強化開發區污染綜合防治。根據污染防治攻堅戰、藍天保衛戰要求,合理確定開發區環境質量目標,加強區內企業廢氣處理設施的維護以及VOCs、惡臭污染物等無組織廢氣的收集和處理。規范企業排污口設置和清污分流,廢水須實施預處理,達接管水質標準后,接入宿遷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應依法依規集中收集、處理處置。盡快完成紡織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及技術改造。①企業嚴格執行雨污分流,廢水預處理后接管宿遷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本項目不新增廢水排放。②本項目供熱采用天然氣、電能等清潔能源,天然氣燃燒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廢氣達標排放。③全廠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依法依規集中收集、處理處置。相符必須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產業園環境安全管理工作,園區企業按要求制定并落實各類事相符3及入區企業均應制定并落實各類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區內各生產、倉儲企業須按規范要求建設貯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杜絕泄漏物料進入環境,配備必須的事故應急設備、物資,并定期組織實戰演練,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輕事故的危害,確保工業區及周邊環境安全。故風險防范措施,配備必須的事故應急設備、物資,并定期組織實戰演練,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輕事故的危害,確保工業區及周邊環境安全。企業應321302-2021-057-L),本項目建成后修訂應急預案。進區企業也應建立環境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環保人員,健全環境管理制度。重點污水排放企業須安裝廢水在線流量計和COD在線監測儀,并與環保監控系統聯網。企業按要求建立環境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環保人員,健全環境管理制度。相符開發區常規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納入區域總量指標內;其中SO2、COD總量指標應滿足區域“十一五”總量控制及污染物削減計劃要求;其它非常規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可根據環境要求和入區企業實際情況由負貴建設項目審批的環保部門另行核批。本項目不新增廢水、廢氣,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均在企業內部平衡。相符綜上,建設項目符合相關規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及審查意見相關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項目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見表1-2。表1-2建設項目與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相符性分析表序號相符性分析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經對照,本項目屬于文件中鼓勵類項目:十九、輕工“17.節能環保型玻璃窯爐(含全電熔、電助熔、全氧燃燒技術、NOx產生濃度≤1000mg/m3的低氮燃燒技術)的設計、應用”。2《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蘇辦發〔2018〕32號)經對照,本項目未列入限制、禁止和淘汰目錄。3《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經對照,本項目不屬于文件中禁止準入類,亦不屬于文件中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的項目類型。4《關于發布宿遷市生態紅線區域環保準入和環保負面清單的通知》(宿環委發〔2015〕19號)本項目不屬于《關于發布宿遷市生態紅線區域環保準入和環保負面清單的通知》(宿環委發〔2015〕19號)中禁止和限制發展產業名錄,符合該文件要求。5《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長江辦發〔2022〕55號)項目不屬于《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中禁止項目。2、“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1)生態紅線相符性1)與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相符性分析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本4項目距離本項目最近的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范圍為宿遷古黃河省級森林公園,距離約為1.53km,項目所在地附近生態紅線區域見表1-3及附圖2。表1-3項目周邊國家級生態紅線保護區域一覽表紅線區域名稱主導生態功能范圍面積(平方公里)與本項目相對位置宿遷古黃河省級森林公園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宿遷古黃河省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中確定的范圍(包含生態保育區和核心景觀區等)東,約1.53km2)與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相符性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范圍為廢黃河(宿城區)重要濕地,距離約為1.49km,項目所在地附近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見表1-4及附圖2。表1-4項目周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一覽表紅線區域名稱主導生態功能范圍與本項目相對位置廢黃河(宿城區)重要濕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西自王官集鎮朱海村至宿城區倉集鎮與泗陽交界線廢黃河中心線水域及其兩側100米以內區域,其中廢黃河市區段:通湖大道至洪澤湖路以古黃河風光帶周界為界,洪澤湖至項王路西止河岸,東至黃河路和花園路,項王路至洋河新區的徐淮路黃河大橋東,約1.49km(2)環境質量底線相符性a、空氣環境質量狀況根據《宿遷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環境空氣優良天數達261天,優良天數比例為71.5%;空氣中PM2.5、PM10、NO2、SO2指標濃度同比上升,濃度均值分別為39.8μg/m3、63μg/m3、25μg/m3、8μg/m3,同比分別上升7.9%、3.3%、8.7%、33.3%;O3、CO指標濃度與2022年持平,濃度均值分別為169μg/m3、1mg/m3;其中,O3作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為53天,占全年超標天數比例達51%,已成為影響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指標。沭陽、泗陽和泗洪三縣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分別為274天、289天、296天,優良天數比例分別為75.1%、79.2%、81.1%。全市降水pH年均值為7.28,介于6.61-8.22之間,與2022年相比,雨水pH值穩定,未出現酸雨。為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堅決遏制大氣污染惡化上升的勢頭,宿遷市制定了《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宿政發〔2024〕97號),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大氣進行防治,一是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綠色低碳升級;二是優化能源結構,加快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三是優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四是強5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五是加強機制建設,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六是加強能力建設,嚴格執法監督;七是健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八是落實各方責任,開展全民行動。在嚴格落實相關措施后,當地環境空氣質量能夠得到改善。b、水環境質量狀況本項目納污河流為便民河。根據《宿遷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全市10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Ⅲ比例為100%。全市15個國考斷面水質達標率為100%,優Ⅲ水體比例為86.7%,無劣Ⅴ類水體。全市35個省考斷面水質達標率為100%,優Ⅲ水體比例為100%,無劣Ⅴ類水體。c、聲環境質量狀況根據《宿遷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功能區噪聲方面,各類功能區晝間、夜間噪聲均達標;區域環境噪聲方面,全市城區晝間平均等效聲級56.8dB(A),達二級水平,與2022年相比,全市區域環境噪聲狀況總體保持穩定;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方面,全市晝間平均等效聲級62.1dB(A),交通噪聲強度為一級,聲環境質量為好。綜上,本項目廢水、廢氣、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噪聲對周邊影響較小,不會突破項目所在地的環境質量底線,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環境質量底線標準。(3)資源利用上線本項目生產所需原料為市場采購,水源、用電均為市政供應,能夠滿足本項目用水、用電要求,天然氣為園區管道提供,無其他自然資源消耗;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因此,項目建設不會突破區域資源利用上線,符合資源利用上線要求。(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本項目位于江蘇省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民渠路90號,對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及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本項目所在區域屬于淮河流域,屬于重點管控單元,與其相符性分析如表1-5。表1-5建設項目與蘇政發〔2020〕49號文及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情況空間約束布局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學制漿造紙企業,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電鍍、釀造等污染嚴重的小型企業。2、落實《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在通榆河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改建、本項目不屬于制革、化工、印染、電鍍、釀造等污染嚴重企業,本項目不在通榆河區域。符合6電鍍、煉油、鉛酸蓄電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項目、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項目、金屬制品項目等污染環境的項目。3、在通榆河一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項目,禁止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或者場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禁止新建規?;笄蒺B殖場。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實施排污總量控制制度。本項目不新增廢水。符合環境風險禁止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船舶進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項目不涉及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符合資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區發展耗水型產業,調整缺水地區的產業結構,嚴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設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建設項目。符合本項目位于江蘇省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民渠路90號,根據《宿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宿環發〔2020〕78號)及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項目所在地屬于宿城經濟開發區,是重點管控單元。本項目與其準入清單相符性見表1-6。表1-6建設項目與宿環發〔2020〕78號文件及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情況空間約束布局1、產業定位為紡織、紡織、化纖(不含粘新型建材及倉儲物流(含糧食加工、不含化工倉儲)。2、禁止引入:紡織:不符合《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的紡織企業;化纖:粘膠化纖、中水回用率小于50%的化纖企業;機械電子:含電鍍工序項目,線路板生產項目,使用高有機組分涂料項目;新型建材:水泥、灰砂石傳統建材以及含化學反應的新型建材項目;倉儲物流:石油、化工產品倉儲;港口用地:新增港口;其它:不符合開發區產業定位或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企業;純印染項目;排放含重金屬廢水或廢氣的企業;工藝廢氣中含三致、惡臭、有毒有害物質無法達標排放的企業;環境保護綜合名錄所列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生產企業。3、限制引入:印染總用地規模大于20公頃,印染廢水大于1950噸/年;截污導流工程擴容建成前工業用地總面積大于264公頃。本項目不屬于禁止引入類建設項目。符合污染物排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48.68噸/年、本技改項目無需申請總量。符合7放管控煙(粉)塵67.92噸/年、乙二醇23.15噸/年、揮發性有機物7.59噸/年;工業廢水污染物(接管量):廢水量330萬立方米/年,化學需氧量165噸/年、氨氮16.5噸/年、總磷1.65噸/年、總氮49.5噸/年。環境風險(1)建立健全開發區環境風險管控體系,加強開發區環境管理能力建設。(2)健全開發區環境管理機構,完善區域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區域環境監管、應急聯動,定期組織應急演練。(3)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許可制度。鞏固提升園區循環化改造成果,完善并落實開發區及周邊區域的環境質量監測計劃,及時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所在園區已建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企業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許可制度。企業將委托專業機構修編應急預案,落實各類事故風險防范措施。符合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行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及以上要求。(2)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為:單臺出力小于35蒸噸/小時的鍋爐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本次技改后,企業內玻璃窯爐均使用電能,退火爐和供料機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符合3、與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相符性分析(1)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報送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清單的通知(蘇環便函〔2021〕903號)文件相符性分析表1-7項目與蘇環便函〔2021〕903號文件相符性分析項目情況建材3011水泥制造3012石灰和石膏制造3031粘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3041平板玻璃制造3061玻璃纖維及制品制造307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本項目屬于C3055玻璃包裝容器制造,(2)與《關于印發<江蘇省“兩高”項目管理目錄(2024年版)>的通知》(蘇發改規發〔2024〕4號)相符性分析表1-8與蘇發改規發〔2024〕4號的相符性分析行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代碼本項目是否屬于非金屬礦物制水泥制造(3011)水泥熟料制造。不屬于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石灰、建筑石膏制造。不屬于粘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3031)燒結磚瓦制造。不屬于隔熱和隔音材料制造(3034)燒結墻體材料、泡沫玻璃制造。不屬于8平板玻璃制造(3041)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光伏玻璃制造、基板玻璃制造除外。不屬于玻璃纖維及制品制造(306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鼓勵類池窯拉絲、高性能及特種玻璃纖維制造除外;玻璃纖維制品制造除外。不屬于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未經高溫燒結的發泡陶瓷板制造除外。不屬于衛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衛生陶瓷制造。不屬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3089)燒結粘土磚、燒結鎂質磚、燒結高鋁磚、燒結硅磚制造。不屬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碳塊、碳電極、碳糊、鋁用炭素制造。不屬于(3)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蘇環辦〔2020〕225號)相符性分析表1-9與蘇環辦〔2020〕225號的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一、嚴守生態環境質量底線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開發建設活動不得突破區域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確?!吧鷳B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一)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或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且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的,一律不得審批。(二)加強規劃環評與建設項目環評聯動,對不符合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的項目環評,依法不予審批。規劃所包含項目的環評內容,可根據規劃環評結論和審查意見予以簡化。(三)切實加強區域環境容量、環境承載力研究,不得審批突破環境容量和環境承載力的建設項目。(四)應將“三線一單”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重要依據,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從嚴把好環境準入關。本項目未突破區域生態環境承載能力,本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本項目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相符二、嚴格重點行業環評審批聚焦污染排放大、環境風險高的重點行業,實施清單化管理,嚴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切實把好環境準入關。(五)對納入重點行業清單的建設項目,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和簡化環評內容等改革試點措施。(六)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水平原則上應達國內先進以上水平,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執行超低排放或特別排放限值標準。(七)嚴格執行《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試行)》,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燃煤自備電廠。(八)統籌推動沿江產業戰略性轉型和在沿海地區戰略性布局,堅持“規劃引領、指標從嚴、政策銜接、產業先進”,推進鋼鐵、化工、煤電等行業有序轉移,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綠色發展。本項目嚴格執行《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試行)》,本項目不屬于鋼鐵、石化、化有色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相符三、優重大項目建設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抓手。樹立鮮明的服務導本項目不涉及相符9化重大項目環評審批向,為重大項目落地提供有效指導和有力支持。(九)對國家、省、市級和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實行清單化管理。對納入清單的項目,主動服務、提前介入,全程做好政策咨詢和環評技術指導。(十)對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戰略新興產業和重大產業布局等項目,開通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實行受理、公示、評估、審查“四同步”,加速項目落地建設。(十一)推動區域污染物排放深度減排和內部挖潛,騰出的排放指標優先用于優質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排污權交易,拓寬重大項目排放指標來源。(十二)經論證確實無法避讓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的重大項目,應依法履行相關程序,且采取無害化的方式,強化減緩生態環境影響和補償措施。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四、認真落實環評審批正面清單積極推進環評豁免和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著力提高環評審批效能,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十三)納入生態環境部“正面清單”中環評豁免范全部實行環評豁免,無須辦理環評手續。(十四)納入《江蘇省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蘇環辦〔2020〕155號)的建設項目,原則上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但對于穿(跨)越或涉及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和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的、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年產生危險廢物100噸以上的建設項目,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本項目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相符五、規范項目環評審批程序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規范完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程序,規范環評審批行為。(十五)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評分級審批管理規定,嚴禁超越權限審批、違反法定程序或法定條件審批。(十六)建立建設項目環保和安全審批聯動機制,互通項目環保和安全信息,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必要時可會商審查和聯合審批,形成監管合力。(十七)在產業園區(市級及以上)規劃環評未通過審查、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未落實、重大環境風險隱患未消除的情況下,原則上不可先行審批項目環評。(十八)認真落實環評公眾參與有關規定,依規公示項目環評受理、審查、審批等信息,保障公眾參與的有效性和真實性。本項目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評分級審批管理規定。相符(4)與《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蘇環辦〔2024〕16號)相符性分析表1-10與蘇環辦〔2024〕16號的相符性分析序號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1規范項目環評審批。建設項目環評要評價產生的固體廢物種類、數量、來源和屬性,論述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方式合規性、合理性,提出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對策措施。本報告已評價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種類、數量、來源和屬性,已論述貯存、轉相符234所有產物要按照以下五類屬性給予明確并規范表述:目標產物(產品、副產品)、鑒別屬于產品(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產品管理(如符合團體標準)、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不得將不符合GB34330、HJ1091等標準的產物認定為再生產品,不得出現“中間產物”“再生產物”等不規范表述,嚴禁以“副產品”名義逃避監管。不能排除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須在環評文件中明確具體鑒別方案,鑒別前按危險廢物管理,鑒別后根據結論按一般固廢或危險廢物管理。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項目環評審批要點要與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查要求銜接一致。移和利用處置方式合規性、污已按照五類屬性給予明及“中間產物”“再生產物”及“副產品”。相符相符相符落實排污許可制度。企業要在排污許可管理系統中全面、準確申報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種類,以及貯存設施和利用處置等相關情況,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實際產生、轉移、貯存和利用處置情況對照項目環評發生變動的,要根據變動情況及時采取重新報批環評、納入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等手續,并及時變更排污許可。企業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在排污許可管理系統中全面、準確申報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種類,以及貯存設施和利用處置等相關情況。如實際產生、轉移、貯存和利用處置情況對照項目環評發生變動的,將根據變動情況及時采取重新報批環評、納入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等手續,并及時變更排污許可。規范貯存管理要求。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貯存點兩種方式進行貯存;不具備建設貯存設施條件、選用貯存點方式的,除符合國家關于貯存點控制要求外,還要執行《江蘇省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試行)》(蘇環辦〔2021〕290號)中關于貯存周期和貯存量的要求,I級、Ⅱ級、III級危險廢物貯存時間分別不得超過30天、60天、90天,最大貯存量不企業危廢庫建設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相關要求。強化轉移過程管理。全面落實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實行省內全域掃描“二維碼”轉移。加強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數據共享,實現運輸軌跡可溯可查。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須依法核實經營單位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直接簽訂委托合同,并向經營單位提供相關危險廢物產生工藝、具體成分,以及是否易燃易爆等信息,違法委托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受托方承擔連帶責任;經營單位須按合同及包裝物掃碼簽收危險廢物,簽收人、車輛信息等須拍照上傳至系統,嚴禁“空轉”二維碼。積極推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優先選擇環境風險較大的污泥、礦渣等固體廢物試行。企業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建設一、項目由來江蘇金典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原位于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三創產業園民便路西側,主要生產玻璃酒瓶。2010年,江蘇金典玻璃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年產藍色玻璃瓶1.5萬噸、白色玻璃瓶4萬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于2010年3月由原宿遷市環境保護局批復(宿環建管表2010013號),并于2012年6月20日通過宿遷市環境保護局宿城分局驗收。2017年3月,在現有項目“年產藍色玻璃瓶1.5萬噸、白色玻璃瓶4萬噸建設項目”基礎上增加深加工生產線,建設“年深加工2000萬只玻璃瓶項目”,該項目于2017年8月通過原宿遷市環境保護局的審批(宿環建管表2017047號)。2018年,企業廠址搬遷至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民便路東側(現為民渠路),租賃江蘇金鼎蓄電池有限公司閑置廠房用于生產。2018年11月委托編制《江蘇金典玻璃有限公司年產4.6萬噸玻璃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11月7日通過原宿遷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宿環建管表2018151號),2019年5月25日通過自主驗收工作。2019年3月委托編制《江蘇金典玻璃有限公司年深加工1000萬只玻璃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4月11日通過宿遷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宿環建管表2019061號),2019年9月21日通過自主驗收工作。2023年10月,年深加工1000萬只玻璃瓶項目新增鍍膜工序,該項目已進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備案號:202332130200000151。企業已申領排污許可證,許可證編號:91321300694542807Q001V,有效期限:2022年11月11現江蘇金典玻璃有限公司根據企業實際生產需求,投資1100萬元,建設50T窯爐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該項目利用現有廠房,對現有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主要改造內容為:現有天然氣玻璃窯爐改造為電熔玻璃爐,四臺電加熱退火爐及四臺供料機能源供給技改為天然氣。該項目已取得江蘇宿城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備案,備案證號:宿區開發備〔2024〕193號,項目代碼為:2407-321352-89-02-319049。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82號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等有關文件要求,項目屬于“二十七、非金屬礦物制品業30-57玻璃制品制造305”中“玻璃制品制造(電加熱的除外;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本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二、項目建設內容1、項目組成及建設情況本項目組成見表2-1。表2-1工程組成一覽表工程類別工程內容建設規模、內容備注技改前技改后調整情況主體工程玻璃酒瓶生產車間用于玻璃酒瓶生產用于玻璃酒瓶生產一臺天然氣爐窯技改為電爐料機能源供給技改為天然氣用于玻璃酒瓶生產深加工車間占地面積4670m2占地面積4670m2/用于玻璃酒瓶深加工輔助工程辦公區占地面積3200m2占地面積3200m2/用于辦公儲運工程倉庫1占地面積1800m2占地面積1800m2/儲存玻璃酒瓶成品倉庫2占地面積4620m2占地面積4620m2/儲存玻璃酒瓶成品,位于玻璃酒瓶生產車間東部倉庫3占地面積4752m2占地面積4752m2/儲存玻璃酒瓶成品倉庫4占地面積1480m2占地面積1480m2/儲存深加工酒瓶成品原料倉庫占地面積2700m2占地面積2700m2/儲存原輔料包材倉庫占地面積1480m2占地面積1480m2/儲存包材運輸原材料及產品進出廠均使用汽車運輸公用工程給水14200m3/a14200m3/a/來自當地自來水管網排水10920m3/a10920m3/a/廠區雨污分流供電1670萬kWh/a2300萬kWh/a+630萬kWh/a市政電網供電天然氣445萬m3/a36萬m3/a-409萬m3/a天然氣管道;玻璃爐窯由天然氣改用電,退火爐、供料機電改天用然氣環保工程廢水碎玻璃清洗廢水廠內三級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碎玻璃清洗用水和冷卻用水廠內三級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碎玻璃清洗用水和冷卻用水/達標排放玻璃球冷卻廢水漆霧處理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調節池+中和池+混凝反應池+斜管沉淀池+活性炭過濾器”)處理后回用經污水處理設施(“調節池+中和池+混凝反應池+斜管沉淀池+活性炭過濾器”)處理后回用//酒瓶清洗廢水沉淀池(10m3)預處理后外排至宿遷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沉淀池(10m3)預處理后外排至宿遷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達標排放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宿遷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宿遷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達標排放廢氣燃氣玻璃熔爐廢氣經SCR脫硝反應器+干法脫硫塔+高溫布袋除塵器+25m高排氣筒DA002/燃氣玻璃熔爐拆除于2022年停用電熔爐廢氣/無組織排放新增電熔爐達標排放精白玻璃電熔爐廢氣無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達標排放粉塵經布袋除塵器+15米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經布袋除塵器+15米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達標排放廢氣(1#生產線)噴漆、烤漆廢氣密閉收集,噴漆廢氣經水簾柜+脫水后,廢氣一同經活性炭布袋過濾+活性炭蜂窩煤吸附處理,通過15m高DA003排氣筒排放噴漆、烤漆廢氣密閉收集,噴漆廢氣經水簾柜+脫水后,廢氣一同經活性炭布袋過濾+活性炭蜂窩煤吸附處理,通過15m高DA003排氣筒排放/達標排放廢氣(2#生產線)噴漆、烤漆廢氣密閉收集,噴漆廢氣經水簾柜+脫水后,廢氣一同經活性炭布袋過濾+活性炭蜂窩煤吸附處理,通過15m高DA004排氣筒排放噴漆、烤漆廢氣密閉收集,噴漆廢氣經水簾柜+脫水后,廢氣一同經活性炭布袋過濾+活性炭蜂窩煤吸附處理,通過15m高DA004排氣筒排放/達標排放烤花廢氣無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達標排放/無組織排放加熱方式為天達標排放工段廢氣無組織排放合理布局,采取適當的消聲、減振措施合理布局,采取適當的消聲、減振措施/噪聲達標固廢生活垃圾垃圾桶若干垃圾桶若干/環衛清運一般固廢一般固廢庫100m2一般固廢庫100m2/收集后交由相關單位綜合利用危險固廢危廢庫35m2危廢庫35m2/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拆除工程拆除一臺天然氣玻璃窯爐。企業依據《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技術規定(試行)》(環保部公告2017年第78號)做好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方案及拆除過程中污染風險點識別、施工區劃分和遺留設備、污染物的清理等工作,防止發生二次污染。2、主要產品及產能本次技改不變更產品產能,全廠主要產品及產能見表2-2。表2-2主要產品及產能一覽表序號產裝置或生產線)產品名稱及規格設計能力年運行時數/h/a技改前技改后增減量1玻璃制品生產線2條海之藍酒瓶2.8萬噸/年2.8萬噸/年08760天之藍酒瓶0夢之藍酒瓶0.8萬噸/年0.8萬噸/年02深加工生產線2條天之藍酒瓶500萬只/年500萬只/年0夢之藍酒瓶250萬只/年250萬只/年0其他酒瓶250萬只/年250萬只/年03、主要生產設備及參數本項目對相關設備進行改造,廠內主要生產設備及參數見下表2-3。表2-3項目主要生產設備及參數一覽表序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臺/套/條)備注技改前技改后1天然氣爐窯50m210淘汰2精白玻璃電熔爐JB-40T11/3玻璃電熔爐/01新增4退火爐BLDL-180022技改為天然氣加熱5退火爐BLDL-150022技改為天然氣加熱6離心通風機33/7混料機SHL-100011/8混料機SHL-150011/9行列機22/推瓶機/44/單螺桿空壓機OGFD-24/411/單螺桿空壓機OG90DS11/單螺桿空壓機OG90GVS11/單螺桿空壓機OOG185DS22/顎式破碎機PE-250×40022/自動化配料系統/22/冷卻水系統/11/保窯風機系統/66/供料機D4144技改為天然氣加熱20玻璃清洗線/11/21環保風機型號9-26機號12、5D11/22離心水泵KQW80/185-11/2(揚程44米,流量48m3/h,n=2900r/min,η=88.4)11/23離心水泵KQH40-160A(揚程28米,流量5.9m3,n=2900r/min,η=82)11/24離心水泵IS80-65-125(揚程20米,流量50m3/h,n=2900r/min,η=75)11/25玻璃瓶噴涂線(含廢水廢氣處理系臨朐同濟包裝機械公司22/26玻璃瓶輸送線蘇州豐鑫11/27低溫揭膜爐蘇州豐鑫22/28高溫烤花爐山東三金11/29低溫烤花爐/22/30鍍膜機/22/31空氣壓縮機上海宇盛22/32洗瓶機山東鼎正22/33洗瓶機同濟包裝22/34水處理設備無錫設備廠11/4、主要原輔材料的種類及用量項目主要原輔材料使用量及能源消耗量詳見2-4。表2-4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量一覽表序號原輔料名稱年使用量/t最大儲存量/t形態貯存方式備注技改前技改后增減量玻璃制品石英砂285402854003000袋裝外購純堿240024000240袋裝外購碎玻裝外購9609600袋裝外購方解石580580050袋裝外購鋰長石580580050袋裝外購硼砂0袋裝外購澄清劑0袋裝外購氧化鈰72720袋裝外購氧化銅67.9667.960袋裝外購螢石70700袋裝外購鈷粉0.90.900.1袋裝外購紙箱280萬個280萬個028萬個/外購紙箱托盤0/外購深加工玻璃瓶0箱裝廠內生產+外購食用級水性玻璃釉505005液體25kg/桶外購0箱裝外購鈦靶600個600個060個箱裝外購能源天然氣445萬m336萬m3-409萬m3/氣態管道管道天然氣電kWh2300萬kWh+630萬kWh///市政用電管網5、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本項目不新增職工,年工作天數為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時間8小時,年工作8760h。6、廠區平面設置建設項目廠區為南北向布局,由南向北依次為辦公區、玻璃酒瓶生產車間、倉庫1和倉庫4,深加工車間位于玻璃酒瓶生產車間東側,包材倉庫位于深加工車間南側,原料倉庫位于倉庫1西側,倉庫3位于辦公區西側。建設項目廠區平面布置是按工藝要求和總平面布置的一般原則,結合地形等特點,在滿足生產及運輸的條件下,盡量節約土地,力求布置緊湊,提高場地利用系數。項目車間內部按工藝流程進行合理區域布局,做到工藝路線短捷通暢,充分合理利用建筑面積,能夠滿足項目生產要求和相關環保要求,項目廠區布置基本合理。廠區平面布置詳見附圖5。7、水平衡分析本項目用不新增用水,無新增廢水排放。全廠項目水平衡圖見下圖2-1。圖2-1全廠項目水平衡圖(m3/a)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1、生產工藝流程圖圖2-2玻璃制品生產工藝及產污節點圖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簡述工藝流程簡述:碎玻璃進行清洗后和石英砂、純堿、方解石等原料按配比混合配料,配好的原料經投料機投入電熔化窯爐內,經1500℃左右高溫,混合料熔化形成玻璃液。玻璃液經供料機溫度降至800℃左右達到制瓶所需溫度后,將玻璃液球投入料槽通過制瓶機初模,成模,經制瓶機吹制成瓶。為降低溫度達到吹瓶制瓶溫度,玻璃液滴入模具前,需進行冷卻處理,采用水為冷卻介質,冷卻過程中會帶走部分玻璃渣進入冷卻水。玻璃液球冷卻水進入沉淀池處理后回用,玻璃渣經收集后作為原料回用于生產。成形的玻璃瓶送退火爐進行退火處理,退火的主要作用為防止玻璃瓶急劇降溫后產生冷爆。退火后進行檢驗,檢驗后合格產品就可包裝出廠,不合格品收集后與配合料一同回爐重新使用。技改后產污簡述:廢氣:配料、投料粉塵G1收集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高空排放;電窯爐廢氣G2無組織排放;供料機采用天然氣作為能源供給,天然氣燃燒廢氣G3在車間無組織排放;退火爐采用采用天然氣作為能源供給,天然氣燃燒廢氣G4在車間無組織排放。廢水:清洗廢水和冷卻廢水經三級沉淀池后回用。固廢:碎玻璃清洗廢水沉淀玻璃渣S1收集回用于生產,冷卻廢水沉淀玻璃渣S2收集回用于生產,成品檢驗產生的廢玻璃瓶S3廠內回收利用。本項目涉及的產污環節:本項目為技術改造項目,現有天然氣玻璃窯爐改造為電熔玻璃爐,四臺電加熱退火爐及四臺供料機能源供給技改為天然氣。原有生產規模及生產工藝不發生改變。本項目涉及的產污環節為電爐窯廢氣和退火爐、供料機產生的天然氣燃燒廢氣。本項目改造后,退火爐和供料機產生天然氣燃燒廢氣G3、G4,天然氣燃燒廢氣在車間無組織排放(退火爐分為加熱區和冷卻區,其中加熱區密閉,冷卻區上部半敞開,燃燒廢氣經冷卻區敞開部位進入車間。退火爐冷卻區長度較長,若采用風機收集廢氣,需要的風量很大,并且不利于玻璃瓶冷卻影響玻璃瓶質量。同樣,供料機長度長,若采用風機收集廢氣,需要的風量很大,且不利于玻璃液冷卻從而影響玻璃瓶質量。因此項目天然氣燃燒廢氣采用無組織形式排放)。技改后,玻璃爐窯為電爐窯,熔制在車間內進行,會產生電窯爐廢氣G2,產生廢氣量少,本項目不定量分析,廢氣在車間無組織排放。此外,現有項目未核算配料、投料粉塵工序布袋除塵器截留物,本次環評補充評價。3、產污環節表表2-5本項目主要產污環節和排污特征類別編號產生工序污染因子治理措施及排放方式廢氣G2電爐窯熔制顆粒物加強車間通風排風、廠區綠化天然氣燃燒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加強車間通風排風、廠區綠化廢氣處理布袋除塵器截留物集中收集后回爐利用N設備隔聲、減震、合理布局與項關的原有環境污染1、原項目概況江蘇金典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原位于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三創產業園民便路西側,2018年,廠址搬遷至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民渠路90號,主要生產玻璃酒瓶。2018年11月委托編制《江蘇金典玻璃有限公司年產4.6萬噸玻璃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11月7日通過原宿遷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宿環建管表2018151號),2019年5月25日通過自主驗收工作。2019年3月委托編制《江蘇金典玻璃有限公司年深加工1000萬只玻璃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4月11日通過宿遷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宿環建管表2019061號),2019年9月21日通過自主驗收工作。2023年10月,年深加工1000萬只玻璃瓶項目新增鍍膜工序,該項目已進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備案號:202332130200000151。企業已申領排污許可證,許可證編號:91321300694542807Q001V,有效期限:2022年11月11表2-6企業現有項目環保手續情況項目名稱環評批復情況建設情況驗收情況排污許可情況年產4.6萬噸玻璃瓶項目宿環建管表2018151號行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并通過驗收許可證編號:91321300694542807Q001V,有效期限:2022年11月11年深加工1000萬只玻璃瓶項目宿環建管表2019061號行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并通過驗收年深加工1000萬只玻璃瓶項目(新增鍍膜工序)登記表備案號2023321302000001512、現有項目生產工藝流程現有項目生產工藝流程見圖2-3、2-4。圖2-3深加工生產工藝流程圖圖2-4玻璃酒瓶生產工藝流程圖3、已建項目污染防治措施廢氣:已建項目廢氣主要為玻璃酒瓶生產產生的配料、投料粉塵、燃氣玻璃窯爐廢氣和精白玻璃電熔爐廢氣,玻璃酒瓶深加工產生的噴漆、烤漆、烤花廢氣。廠區燃氣玻璃窯爐自2022年停用,本次技改后,不再有天然氣窯爐,本報告不再給出其廢氣防治措施,其他廢氣污染防治措施情況見表2-7。表2-7廠區現有廢氣污染防治措施情況一覽表序號產污節點污染物處理措施1配料、投料廢氣顆粒物粉塵經收集后通過一個布袋除塵器處理經15m高排氣筒DA001高空排放2噴漆、烤漆廢氣(1#生產線)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噴漆、烤漆廢氣密閉收集,噴漆廢氣經水簾柜+脫水后,廢氣一同經活性炭布袋過濾+活性炭蜂窩煤吸附處理經15m高排氣筒DA003高空排放3噴漆、烤漆廢氣(2#生產線)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噴漆、烤漆廢氣密閉收集,噴漆廢氣經水簾柜+脫水后,廢氣一同經活性炭布袋過濾+活性炭蜂窩煤吸附處理經15m高排氣筒DA004排放4烤花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5精白玻璃電熔爐廢氣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廢水:項目排水系統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則建設。碎玻璃清洗廢水和玻璃球冷卻廢水經廠內三級沉淀池處理后回用;漆霧處理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調節池+中和池+混凝反應池+斜管沉淀池+活性炭過濾器”)處理后回用;酒瓶清洗廢水沉淀池預處理后外排至宿遷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宿遷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噪聲: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須采取有效消聲、隔聲、減震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固廢:生活垃圾環衛清運,廢包裝材料外售綜合利用,玻璃渣回爐利用,漆渣委托第三方單位處置,不合格品廠內回收利用,沉淀池污泥由第三方清理后直接帶走處置,不在廠內暫存,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各項廢物均得到有效處理處置。項目按要求設置一般固廢暫存區100平方米和危廢庫35平方米。4、已建項目污染源監測及達標分析企業委托江蘇舉世檢測有限公司進行例行監測,廠區現有污染防治措施效果如下:①廢氣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根據監測報告(報告編號:JSHJ-2024S-13003,采樣時間:2024年5月18日)和監測報告(報告編號:JSHJ-2023S-10501,采樣時間:2023年5月23日),廢氣達標情況表見表2-8~表2-9。表2-8有組織廢氣排放監測結果一覽表采樣點位監測項目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均值標準達標情況DA001廢氣出口2023.5.23顆粒物濃度(mg/m3)20達標速率(kg/h)2.13×10-22.31×10-23.27×10-22.50×10-21達標DA003廢氣出口2024.5.18顆粒物濃度(mg/m3)20達標速率(kg/h)3.88×10-24.22×10-24.12×10-23.99×10-21達標非甲烷總烴濃度(mg/m3)2.4560達標速率(kg/h)3.88×10-26.46×10-23.74×10-24.71×10-23達標DA004廢氣出口顆粒物濃度(mg/m3)2.93.03.020達標速率(kg/h)8.92×10-28.69×10-28.57×10-21達標2024.5.18非甲烷總烴濃度(mg/m3)2.132.632.0660達標速率(kg/h)6.13×10-24.00×10-27.62×10-25.88×10-23達標注:①標準限值依據江蘇金典玻璃有限公司排污許可證,編號91321300694542807Q001V。②天然氣窯爐于2022年停用,故不評價其達標情況。表2-9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與評價采樣日期檢測項目采樣頻次2024.5.18總懸浮顆粒物(μg/m3)第一次221265254288第二次233261254281第三次243277266294標準≤500評價達標非甲烷總烴(μg/m3)第一次52.355.828.354.1第二次20.925.0第三次23.022.4標準≤4000評價達標②廢水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根據監測報告(報告編號:JSHJ-2024S-13003,采樣時間:2024年5月18日,內容:pH、氨氮、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監測報告(報告編號:JSHJ-2024S-13004,采樣時間:2024年7月2日,內容:懸浮物、化學需氧量),廢水達標情況表見表2-10。表2-10廢水監測結果與評價檢測點位檢測項目檢測結果計量單位標準達標分析廢水總排口pH7.6無量綱6-9達標mg/L≤250達標COD22mg/L≤450達標BOD56.6mg/L≤300達標氨氮7.25mg/L≤45達標總氮7.66mg/L≤70達標總磷0.59mg/L≤4達標③廠區噪聲晝、夜間達標情況根據監測報告(報告編號:JSHJ-2024S-13004,采樣時間:2024年7月2日和2024年7月12日),噪聲達標情況表見表2-11。表2-11廠界噪聲監測結果評價表監測點位檢測結果dB(A)晝間2024.7.2夜間2024.7.1254.849.258.449.659.847.352.846.2標準≤65≤55評價達標達標噪聲檢測期間,2024.7.2天氣陰,風速3.3m/s;2024.7.12天氣多云,風速2.4m/s。表2-12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表污染物污染物年排放量*/(t/a)總量控制指標/(t/a)是否達到總量控制指標顆粒物≤2.631符合要求二氧化硫/≤7.966符合要求氮氧化物/≤18.262符合要求VOCs(非甲烷總烴)0.2540.468符合要求注:天然氣窯爐于2022年停用,故未核算天然氣窯爐廢氣。5、危廢貯存設施環保合規性表2-13危廢貯存設施環保合規性分析標準標準內容相符性分析《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6.1.1貯存設施應根據危險廢物的形態、物理化學性質、包裝形式和污染物遷移途徑,采取必要的防風、防曬、防雨、防漏、防滲、防腐以及其他環境污染防治措施,不應露天堆放危險度物。6.1.2貯存設施應根據危險度物的類別、數量、形態、物理化學性質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設置必要的貯存分區,避免不相容的危險度物接觸、混合。6.1.3貯存設施或貯存分區內地面、墻面裙腳、堵截泄漏的圍堰、接觸危險廢物的隔板和墻體等應采用堅固的材料建造,表面無裂縫。6.1.4貯存設施地面與裙腳應采取表面防滲措施;表面防滲材料應與所接觸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滲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鈉基膨潤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滲性能等效的材料。貯存的危險廢物直接接觸地面的,還應進行基礎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m厚黏土層(滲透系數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滲材料(滲透系數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滲性能等效的材料。危廢倉庫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技術標準進行防滲設計,危險廢物6.1.5同一貯存設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滲、防腐工藝(包括防滲、防腐結構或材料),防滲、防腐材料應覆蓋所有可能與廢物及其滲濾液、滲漏液等接觸的構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滲、防腐工藝應分別建設貯存分區。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標準規范實施后危險廢物環境管理銜接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3〕154號)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含貯存點)應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上線運行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0〕401號)等文件要求設置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視頻監控應確保監控畫面清晰,視頻記錄保存時間至少為3個月。企業按要求設置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視頻監控應確保監控畫面清晰,視頻記錄保存時間至少為3個做好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更換。各涉廢單位(包括納入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管理的一般源單位和特別行業單位等)要嚴格按照國家要求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更換,確因采購流程等問題無法按時完成的,經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同意后,可延長至2023年8月31日。在落實《規范》的基礎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標志樣式應增加“(第X-X號)”編號信息,貯存點應設置警示標志。貯存、利用、處置設施和貯存點標志牌樣式詳見附件。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樣式可由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自動生成,原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標志牌上貯存設施環評批文、貯存設施建筑面積或容積、貯存設施環境污染防治措施、環境應急物資和設備、貯存危險廢物清單、利用處置方式、利用處置能力、可利用處置危廢、產生危廢等信息納入識別標志二維碼管理,危險廢物標簽備注欄需顯示容器容量材質等信息。本通知印發前已設置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標志牌的,可直接對照附件要求在標志牌上進行修改,《規范》實施之日前已經張貼在危險廢物包裝上的標簽不需更換。企業按要求設置危6、存在主要問題現有項目未核算布袋除塵器截留物,故本次環評補充評價。環境質量現狀1、大氣環境根據《宿遷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環境空氣優良天數達261天,優良天數比例為71.5%;空氣中PM2.5、PM10、NO2、SO2指標濃度同比上升,濃度均值分別為39.8μg/m63μg/m3、25μg/m3、8μg/m3,同比分別上升7.9%、3.3%、8.7%、33.3%;O3、CO指標濃度與2022 年持平,濃度均值分別為169μg/m3、1mg/m3;其中,O3作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為53天,占全年超標天數比例達51%,已成為影響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指標。沭陽、泗陽和泗洪三縣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分別為274天、289天、296天,優良天數比例分別為75.1%、79.2%、81.1%。全市降水pH年均值為7.28,介于6.61-8.22之間,與2022年相比,雨水pH值穩定,未出現酸雨。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印發了《“首季爭優”攻堅行動方案》和《“春夏攻堅”專項行動方案》,全力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一是堅持工程治理。積極推進1043項大氣污染治理工程,尤其是其中359項重點治氣工程,目前正在有序推進。圍繞“超低排放”和“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目標,持續培養和建成一批綠色標桿、A級企業,從源頭保證企業的綠色質態。二是加強協同治理。以PM2.5治理為主線,開展VOCs、NOx同管共治。通過“面對面”“一對一”幫扶與服務,與企業一道推進污染設施升級改造;積極聯動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門,持續開展工地揚塵治理、清潔城市專項行動、餐飲油煙整治,深入實施國三及以下柴油車限行、淘汰等措施。三是強化污染應對。為進一步加強空氣污染來臨時的應急應對工作,2024年3月,修訂印發了《宿遷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為重污染天氣應對提供保障。同時,加強日??諝赓|量的會商研判和預警預測,進一步提高污染天氣預警預報的精準性、及時性,并強化市縣協同、部門聯動,做到精準預判、迅速響應、及時解除。為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堅決遏制大氣污染惡化上升的勢頭,宿遷市制定了《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宿政發〔2024〕97號),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大氣進行防治,一是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綠色低碳升級;二是優化能源結構,加快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三是優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四是強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五是加強機制建設,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六是加強能力建設,嚴格執法監督;七是健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八是落實各方責任,開展全民行動。在嚴格落實相關措施后,當地環境空氣質量能夠得到改善。2、地表水環境根據《宿遷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全市10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Ⅲ比例為100%。全市15個國考斷面水質達標率為100%,優Ⅲ水體比例為86.7%,無劣Ⅴ類水體。全市35個省考斷面水質達標率為100%,優Ⅲ水體比例為100%,無劣Ⅴ類水體。本項目污水接管至宿遷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尾水受納水體為民便河,水質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引用《江蘇衛斯包裝有限公司年產20萬只鋼桶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的水質監測數據。監測時間為2022年3月27日~2022年3月29日,監測時間在三年有效期內,本項目引用的地表水監測數據是可行的。監測數據見表3-1。表3-1地表水水質監測結果(單位:mg/L,pH無量綱)監測點位位置項目pHCODBOD5氨氮TPTNW1污水處理廠排水口上游500m最小值7.1244.70.2520.20最大值7.2295.80.3170.244.19平均值7.2265.30.2860.224.16超標率%0066.7達標情況達標不達標不達標達標不達標不達標W2污水處理廠排水口下游500m最小值7.1214.40.5520.09最大值7.2265.40.650平均值7.2234.80.6050.10超標率%000達標情況達標不達標不達標達標達標不達標W3污水處理廠排水口下游3000m最小值7.1265.40.2407.10最大值7.2306.20.2700.24平均值7.2285.80.2550.198.6超標率%0066.7達標情況達標不達標不達標達標不達標不達標Ⅲ類標準6~92040.2由上表可知民便河地表水水質不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超標因子主要為總氮、總磷、COD、BOD5等指標,主要超標原因為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未處理直接外排,其次沿線農業面源污染等入河,給河道造成了一定的污染。針對民便河出現超標的現象,政府提出《宿遷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區)污水系統整治專項規劃》,主要整治內容包括1)污染源頭整治:調整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加強工業污染的監管治理;實施雨污分流和接管;實施宿遷市區截污導流工程;畜禽養殖污染整治。(2)污水工程建設:實施污水截留工程建設,包括污水截留、新建污水管道和截留泵站;新建污水處理及深度凈化設施,對受污染水體進行循環處理,凈化水質。(3)內源治理:嚴厲查處向河湖傾倒垃圾、污水的行為,解決因臟亂差導致的水環境惡化問題。(4)加強各項管護制度建設,明確水體養護單位及其職責、績效評估機制和養護經費來源;創新水體養護機制,按照建管分離的原則,積極推進水休養護市場化改革,形成主管部門定期考核、養護單位具體作業的水體養護模式。上述綜合整治計劃的實施將有效的減少區域地表水體的環境污染,民便河水質將會逐漸改善。3、聲環境根據《宿遷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功能區噪聲方面,各類功能區晝間、夜間噪聲均達標;區域環境噪聲方面,全市城區晝間平均等效聲級56.8dB(A達二級水平,與2022年相比,全市區域環境噪聲狀況總體保持穩定;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方面,全市晝間平均等效聲級62.1dB(A交通噪聲強度為一級,聲環境質量為好。建設項目所在地區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區標準。項目廠界外周邊50米范圍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無需進行現狀監測。4、生態環境本項目位于宿城經濟開發區內,用地范圍內不含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本項目不開展生態現狀調查。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電磁輻射的設施,不需開展電磁輻射監測與評價。6、地下水、土壤環境建設項目不涉及土壤、地下水環境污染途徑,故本項目不開展現狀質量調查。環境保護本項目位于宿遷市宿城經濟開發區民渠路90號,項目廠區北側為宿遷騰陽商貿有限公司、江蘇豐園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宿遷殊飛實業有限公司,西側為民渠路,南側為支二路,東側為企業。項目周邊500m范圍內概況見附圖6。(1)大氣環境本項目廠界外500米范圍內大氣保護目標情況見表3-2。表3-2項目500m范圍內環境空氣保護目標情況表名稱坐標保護對保護內環境功能區相對廠址方位*相對廠界距離/mXY吳中宿城工業園管理委員會118.28592033.885668機關人群《環境空氣質量標二級標準北459龔宅118.28463333.875969居民人群西南297紀橋118.28981533.881634居民人群東218御水佳園118.29366633.878421居民人群東南448劉橋村118.29196133.876586居民人群東南324在建小區1118.27993533.879888居民人群西361在建小區2118.27980733.878301居民人群西南355*注:表中距離為廠界與敏感點的最近距離。(2)聲環境本項目廠界外50米范圍內不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3)地下水環境本項目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4)生態環境本項目位于宿城經濟開發區內,不新增用地,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1、廢氣排放標準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電爐窯廢氣和天然氣燃燒廢氣,電爐窯廢氣和天然氣燃燒廢氣廢氣無組織排放。廢氣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濃度限值,廠區內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22)。具體標準值見表3-3。表3-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標準污染物名稱監控濃度限值/(mg/m3)監控位置標準來源顆粒物0.5邊界外濃度最高點《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二氧化硫0.4氮氧化物顆粒物3廠房外《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22)2、廢水排放標準本項目不新增廢水排放。3、噪聲排放標準項目施工期廠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表1標準要求;運營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具體見表3-4。類別3晝間夜間標準來源《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類別3晝間夜間標準來源《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施工期70554、固廢排放標準來鑒別一般工業廢物和危險廢物。建設項目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的有關規定??偭靠刂浦笜爽F有項目環評批復總量:廢氣:顆粒物≤2.631t/a、二氧化硫≤7.966t/a、氮氧化物≤18.262t/a、VOCs≤0.468t/a。廢水接管考核量:廢水量≤10920t/a、COD≤1.77t/a、SS≤1.75t/a、氨氮≤0.07t/a、TN≤0.11t/a、TP≤0.01t/a。固體廢物均得到有效處置,不排放,故企業不單獨申請總量指標。削減量:顆粒物0.635t/a、二氧化硫7.966t/a、氮氧化物18.262t/a。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情況:本項目無新增有組織廢氣、廢水。新增無組織顆粒物0.103t/a、無組織二氧化硫0.0144t/a、無組織氮氧化物0.3366t/a。無需申請總量指標。項目固體廢物均得到有效處置,不排放,故企業不單獨申請總量指標。本次技改后,全廠總量為:廢氣:顆粒物≤1.996t/a、VOCs≤0.468t/a。廢水接管考核量:廢水量≤10920t/a、COD≤1.77t/a、SS≤1.75t/a、氨氮≤0.07t/a、TN≤0.11t/a、TP≤0.01t/a。廢水排入外環境量:廢水量≤10920t/a、COD≤0.546t/a、SS≤0.1092t/a、氨氮≤0.0874t/a、TN≤0.1638t/a、TP≤0.00546t/a。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利用現有廠房,施工期進行設備的拆除以及新設備安裝及調試,設備的安裝會有一定噪聲產生,設備安裝過程持續時間較短,且均在室內作業,隨著設備安裝活動的結束而結束,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項目企業按照《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技術規定(試行)》(環保部2017年第78號)的相關要求進行設備拆除活動,通過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施工期設備拆除工程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1、設備拆除要求存有遺留物料、殘留污染物的設備,應將可能導致遺留物泄露的部分進行修補和封堵(排氣口除外),防止在放空、清洗、拆除、轉移過程中發生污染物泄露、遺撒。拆除和拆解過程中,應妥善收集和處理泄露物質;泄露物質不明確時,應進行取樣分析。整體拆除后需轉移處理或再利用的設備,應在轉移前貼上標簽,說明其來源、原用途、再利用或處置去向等,并做好登記。設備拆除過程中,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其中未能排空的物料及污染物有效收集,避免二次污染。2、大氣環境防治措施施工期拆除活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主要為揚塵,項目應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工程建設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制定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方案,根據施工工序編制施工期內揚塵污染防治任務書,實施揚塵防治全過程管理,責任到每個工序。施工場地邊界應設置不低于2.5m高的圍擋,施工中物料應采取規范堆放、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3、水環境防治措施施工期拆除活動應充分利用企業現有雨污分流、廢水收集及處理系統,對拆除現場及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廢水、污水、積水收集處理,禁止隨意排放。廢水經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接入宿遷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物料放空、拆解、臨時堆放等區域,應設置適當的防雨、防滲、攔擋等隔離措施,必要時設置圍堰。施工期廢水嚴禁直接排入附近水體。4、噪聲環境保護措施為減輕施工期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應采取以下控制措施:①加強施工管理,將施工作業時間嚴格限制在7:00至12:00、14:00至22:00。原則上禁止夜間施工,嚴禁高噪聲設備在作息時間(中午或夜間)作業。如有些施工階段確實需要夜間作業、連續作業的,需取得相關單位的批準公告。②加強運輸車輛的管理,盡量壓縮工區汽車數量與行車密度,設備的運輸盡量在白天進行,控制汽車鳴笛。③加強噪聲管理,施工企業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和施工時間。5、固體廢物處置措施施工期拆除活動中應盡量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對遺留的固體廢物、遺留物料,需要現場暫存的,應當分類貯存,不能隨意拋棄、轉移和擴散,貯存區域應當采取必要的防滲漏(如水泥硬化)等措施,并分別制定后續處理或利用處置方案,屬于危廢的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可以外售的均外售處理,所有固體廢物應全部及時妥善處置。運營期環境影保護措施1.1廢氣產生及排放情況(1)天然氣燃燒廢氣本項目退火爐和供料機加熱方式為天然氣加熱,天然氣燃燒會產生顆粒物、二氧化硫和的氮氧化物。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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