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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11前言1.1項目由來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原為江陰華西華新針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新針織”)污水處理站,于2014年9月1日更名為江陰市華西污水新針織于2000年經原無錫市環境保護局審批,2002年1月通過竣工環保驗理,合計10000.0m3/d混合工業廢水處理能力以及5000.0m3/d生活污水處理2022年以來,江陰市以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為目辦公室明確,在華士鎮設立江陰市華士鎮綠色智造產業園(印染集聚區)。重點水污染物(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減半、治污水平提升、經濟效益提升的目標。削減和整合工作完成后實現全市印染企業削減50%以上、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50%以上的目標。華士鎮目前共有7個污水處理廠,分別為華士水務污水處理廠、雙陽污處理有限公司、華豐污水處理廠和曙新水務有限公司,總設計規模7.3萬m3/d,實際運行規模為2.99萬m3/d。華士鎮污水處理廠數量多、規模小,采2天規模的華西污水處理廠,將其作為江陰市華士鎮綠色智造產業園北片區處理設施(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設計處理規模1.0萬噸/天,回用率50%,排放量0.5萬噸/天。根據華士鎮綠色制造產業園規劃西污水處理廠廠內工程進行評價,廢水收集管網、排水管道(含高、低品質回用水管道)等管網建設不包含在本次評價中。劃設計研究院集團股份公司對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進行環境影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便為1.2評價工作程序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等相關技術規范的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3要求,本次評價技術路線見圖1.2-1。第一階段1研究相關技術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2進行初步工程分析3開展初步的環境現狀調查1環境影響識別和評價因子篩選2明確評價重點和環境保護目標3確定工作等級、評價范圍和評價標準1各環境要素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2各專題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1提出環境保護措施進行技術經濟論證2給出污染物排放清單3給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1.3項目特點(1)本次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項目為技改項目,在現有廠區內進行改造,根據現有設施設備情況進行拆除、改造或新建,不新增用地。本項目位于華西工業園內,項目建成后服務范圍為:江陰市華士鎮綠色智造產業園北片區(即江陰華西華新針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新針織”)企業排放的工業廢水。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為華新針織全資子公司,4本項目專門處理華新針織污水,不作為區域污水處理廠使用。現有華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為1.5萬噸/天,污水排放量1.05萬噸/天,回用0.45萬噸/天,回用率30%,排污口位于張家港河(東經120°24'37.72”,北緯31°49'58.31")。本次改建項目擬利用現有項目排污口及外排管道,不涉及外部管道及泵站建設,設計處理規模1.0萬m3/d,回用水規模0.5萬m3/d,排污量0.5萬m3/d。華西污水廠委托南京大學環境規劃設計研究院集團股份公司編制了《江陰市華士鎮綠色智造產業園配套污水處理設施(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升級改造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目前排污口論證報告已通過無錫市江陰生態環境局批復(澄環發〔2024〕48號)。(2)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項目分為三個處理工藝路線,分別為①500m3/d堿減量廢水處理線;②高濃度印染廢水外排處理線(4000m3/d,包括1500m3/d高濃度印染廢水和處理后的500m3/d堿減量廢水、2000m3/d低濃度印染廢水);③低濃度印染廢水回用處理線(6000m3/d)。(3)回用水設計規模5000m3/d,其中3000m3/d低品質回用水,2000m3/d高品質回用水。技改項目建成后,污水回用率達到50%,因此本項目的建設能夠顯著降低華士鎮印染廢水的外排量。(4)污水處理廠設計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DB32/4440-2022)、《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以及《紡織染整工業廢水中銻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3432-2018)中相應限值,尾水最終排入張家港河。(5)本項目改造期間,為不影響現有接管企業的正常生產,擬采取不停水改造方案,將生活污水、印染廢水和其他工業廢水逐步過渡至廠區西側的華士鎮中心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具體方案為:①生活污水和其他工業廢水在廠外直接接入華士中心污水廠主干管,后續不再經華西污水廠處理;②華西污水廠生活污水、低濃度印染廢水和其他工業廢水處理線停產改造期間,高濃度印染廢水預處理線繼續運行,經預處理后的高濃度印染廢水5經臨時管道接入華士鎮中心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處理線處理;③待低濃度廢水處理線改造完成后,將現狀高濃度印染廢水預處理切換至改造后的低濃度印染廢水處理線,利用改造完的調節池、氣浮池以及AO池等進行處理,隨后對現狀高濃度印染廢水預處理線進行改造;④高濃度預處理線改造完成后,華西污水廠按照既定方案投入正常生產,原接收的生活污水和其他工業廢水由華士鎮中心污水處理廠處理。華士鎮人民政府已編制《江陰市華士鎮中心污水處理廠納管工業廢水分質處理綜合評估報告》,并通過專家審核;同時編制了《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升級改造與調水方案》,并報江陰市環保局備案,確保過渡期廢水的有效處理,因此本報告不評價過渡期廢水處理方案。擬建項目與相關法規、政策文件的相符性分析見表1.4.1-1。12辦發〔2018〕32號)3(錫政辦發〔2013〕54號)4(一)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外的排污口;(三)擴大水產養殖規模。本項目周邊不涉及入太湖河率要求達到50%,因此本項目6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三)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四)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六)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為。5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七)圍湖造地;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6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77處理率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2〕42號)相關要求。擬建項目位于江陰市華士鎮綠色智造產業園北片區,對照《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蘇政發〔2018〕74號)、《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擬建項目不在國家、江蘇省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或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內,距離擬建項目最近的生態保護紅線為綺山應急備用水源保護區,最近距離約為9.39公里,距離擬建項目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為江陰市低山生態公益林,最近距離約為2公里,因此擬建項目的建設符合《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相關管控要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綜合查詢報告詳見附件22。8擬建項目所在地大氣環境為環境空氣質量功能二類地區。根據《2023年度江陰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PM?5年平均濃度32微克/立方米,空氣優良天數293天,優良天數比率為80.3%,達歷史最佳水平。度為37.2微克/立方米,達到一級標準;PM10年平均濃度為54.0微克/立方米,達到二級標準,全省排名同比上升3名;CO年平均濃度1.223毫克/立方米,達到一級標準;O?年平均濃度173微克/立方米。錫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無錫市大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28條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通過采取調整產業結構、推進工業領域全無錫市環境空氣質量在2025年將能實現全面達標。能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濃度參或參照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根據地表值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環境保護敏感目標處晝、夜噪聲值均能達到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項目所在地監測點位各指標均能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9均能滿足《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表1標準。擬建項目位于江陰市華士鎮綠色智造產業園北片區,占地面積32764m2(約49.15畝),在現有項目用地范圍內,現狀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根據《江陰市華士鎮綠色智造產業園開發建設規劃(2024-2030)》,該地塊擬擬建項目行業類別屬于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對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其中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對照《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和《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擬建項目不屬于其中限制或禁止用地項目。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和《〈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江蘇省實施細則(試行)》,擬建項目不屬于其中的禁止類項目。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根據《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無錫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錫環委辦〔2020〕40號)和《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無錫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2023年版)》,擬建項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也位于江陰市華士鎮綠色智造產業園北片區,屬于無錫市重點管控單元,其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見表1.4.2-1?!叭€一單”具體要求1空間布局約束不符合園區產業定位的化工項目;高水耗、高煤鍋爐的項目;使用高毒物質為主要生產原增重點污染物排放量且無總量指標來源等不能力進行設備和產品升級,清潔生產水平不能環境和生態保護要求的項目;不能滿足環評測算出的環境防護距離,或環評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難以落實到位的項目;列入上級規劃環評準入負面清單的項目。2控(1)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善。(2)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不得突破環評報告及批復的總量.廢水處理需求,增加區域水污染物削分尾水回用于印染企業生產,有利于進一步降低排放外環境的污染物總3防控園區所在區域華士鎮已編制突發環險應急防控體系,配套了相關的應急物資儲備,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并定業應急預案的編制備案及應急演練工作。擬建項目也將及時修編突發環“三線一單”具體要求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與該單元環境風險防控的要求相符。4資源效率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Ⅲ類”(嚴格),具體包炭等);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4、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擬建項目不涉及禁止清單中禁止銷發效率要求相符。1.5本工程實施的必要性(一)是提升區域水環境質量、加強生態環境建設的需要(二)是落實國家政策法規的具體體現根據《國務院關于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的批復》(國函〔2008〕45號)要求,結合《江蘇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加強工業園區或集中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所有工業園區均要建設處理能力施入戶排查登記,摸清污染當量、污水處理去向。排查整治工業園區(集聚區)污水管網空白區,推進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和雨污結合《江陰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2020-2030)》要求,印染集聚區入區企業水污染物排放須滿足《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287-2012)及修改單的相關要求,大氣污染物排放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及相關標準的要求;企業應申領排污《紡織工業企業環境保護設計規范》(GB50425-2008)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建企業要按照環境友好和資源綜合利用的原則,使用生態環保型、高上染率染自動控制和淡堿回收裝置,有堿減量工藝的企業配置對苯二甲酸回收裝置,技術改造過程中推廣使用變頻裝置,企業水重復利用率達到50%以上??焱七M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2〕42號),推進工業廢水處理能力建設,加強化工、印染、電鍍等行業廢水治理,抓好工業園區(集聚區)廢水集中處理工作,加快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開收集、分質處理,無錫市到2024年實現應分盡分。(三)是保護江陰市及華士鎮區域水環境的需要結合《江陰市水資源綜合規劃(2011-2030)》,華士鎮屬于江陰市水資源規劃分區中的澄東南片區,水系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水環境問題。《規劃》理,到2024年實現應分盡分。華士鎮目前有7個污水處理廠,分別為華士水務污水處理廠、雙陽污水實際運行規模為2.99萬m3/d。華士鎮污水處理廠數量多,規模小,采用的年5月發布了《江蘇省太湖流域建設項目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減量替代管理暫行辦法》(蘇政辦發〔2018〕44號)。辦法要求,江蘇省太湖流域二、三級保護區內,改建印染項目其重點水污染物(總氮、總磷)排放總量總量持續削減的目的。印染改建項目應當實現項目重點水污染物年排放總量減少,且按照不低于改建后項目重點水污染物年排放總量指標的2倍實施減為了保護太湖水環境質量持續提升,也為了印染產業升級改造、趕超世界先進水平,江陰市對印染行業不斷地、大幅度削減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是必然趨勢、重要任務。(四)是華士鎮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華士鎮近幾年經濟不斷發展、城鎮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快,印染、生活污水產生量不斷增加,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收集處理措施,勢必會影響園區的招商引資環境,甚至造成附近河道水質惡化、衛生條件差,影響園區的正常生產、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可有效降低印染企業污水達標處理費用,相應減輕企業經濟負擔,從而增強園區對內、外資的吸引力,否則就會形成與經濟發展不協調的局面,勢必影響和制約地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五)是合理配置公共資源的體現建設印染污水處理廠實現區域印染廢水的集中處理及回用,是控制水污染的有效手段,也是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一環,該目標的實現與否,不僅標志著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完善程度,它也成為衡量園區現代化程度的標準之一。(六)是改善人居城市生活環境的需要印染集聚區工業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將去除印染廢水中大部分有機物和N、P等污染物,園區及周邊集鎮的水環境必將有明顯的改善,可有效提升集鎮整體環境,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提高生活質量的需求。項目建設將極大優化華士鎮形象和經濟業態,改善人居生活條件和生活環境,促進區域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1.6初篩情況判定擬建項目初篩分析判定結果見表1.6-1。初篩項目12項目與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及審查意見是否相符園區規劃(2023-2030)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評價結要求。4項目周邊環境保護目標情在衛生防護距離內擬建項目以廠界外100m設置衛生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范圍5項目所在地環?;A設施是否能支撐本項目的建設擬建項目位于華士鎮華西工業園內,水、電等資源供應系統均依三廢達標排放,環保基礎設施可支撐擬建項目的建6是否存在環境遺留問題或建設地塊原為華西污水處理廠,本項目在華西污水廠現狀廠地內改建。經檢測項目用地范圍內無環境遺留問題或其他制約因本次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重點是: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項目工程分析、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環境影響預測等。針對擬建項目的工程特點和項目周圍的環境特點,擬建項目主要關注的環境問題是:(1)擬建項目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達標的可行性,建成后污染物排放能否滿足總量控制要求。(2)擬建項目污水構筑物產生的惡臭氣體對周邊環境空氣的影響;(3)擬建項目專門處理印染企業廢水,需關注項目運行期間污泥處置等固廢處置工程規范性及危廢處置合理性。(4)擬建項目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體系是否完善。(5)施工期施工揚塵、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6)施工過渡期污水處理方案和環境管理措施。1.8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主要結論擬建項目建設工業污水處理規模1.0萬m3/d,選址位于華士鎮華西工業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項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總則2.1編制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29日修訂;(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自2018年10月26日修正;(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5)《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訂,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7)《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8)《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9)《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10)《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自2018年10月26日起修訂;(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12)《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1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14)《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04號);(15)《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16)《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令第7號修改);(17)《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國令第736號,2021.3.1施行);(18)《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7號令,2024年2月1日起實施);(19)《關于發布實施〈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98號);(2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2)《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5年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發〔2012〕77號);〔2012〕98號);(25)《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2016〕150號);(26)《關于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環環評〔2018〕11號);(27)《關于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與排污許可制銜接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2017〕84號);(28)《關于印發<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的通知》(環辦〔2015〕99號);范能力的指導意見》(環固體〔2019〕92號);家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第43號),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3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環辦環評函〔2020〕711號);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017〕178號);(34)《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通知》(環水體〔2020〕71號);(35)《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的通知》(長江辦〔2022〕7號);規劃>的通知》(蘇長江辦發〔2022〕56號);(37)《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38)《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39)《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22〕17號)。(1)《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2024年6月5日起實施;(2)《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8年11月23日修訂;(3)《江蘇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2018年3月28日修訂;(4)《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18年3月28日修訂;(5)《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自2021年9月29日修正;(6)《江蘇省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1998年;(7)《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2021-2030年)的通知》(蘇環辦〔2022〕82號);(8)《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9)《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10)《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12)《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2〕11號);(13)《省政府關于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案的批復》(蘇政復〔2009〕2號);(14)《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蘇環控〔1992〕122號);(15)《江蘇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2021.10);(16)《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全省生態環境安全與應急管理“強基提能”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蘇環發〔2023〕5號);(17)《關于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16〕185號);(18)《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19〕36號);(19)《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20)《關于做好生態環境和應急管理部門聯動工作的意見》(蘇環辦〔2020〕101號);(21)《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蘇環辦〔2020〕225號);(22)《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上線運行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0〕401號);(23)《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1〕207號);(24)《關于印發<省生態環境廳2021年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計劃>的通知》(蘇環辦〔2021〕168號);(25)《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全省涉水企業事故排放及應急處置設施專項督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1〕205號);(26)《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境應急相關內容編制要點的通知》(蘇環辦〔2022〕338號);(27)《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標準規范實施后危險廢物環境管理銜接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3〕154號);(28)《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2022.1);(29)《江蘇省工業、服務業和生活用水定額(2019年修訂)》;(30)《江蘇省太湖流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類別目錄(2018年本)》;(31)《關于切實做好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環管〔2006〕(32)《關于切實加強危險廢物監管工作的意見》(蘇環規〔2012〕2(33)《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蘇環發〔2023〕7號);(34)《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的通知》(蘇環規〔2023〕2號);(35)《關于對執行加強危險廢物監管工作意見中有關事項的復函》(蘇環函〔2013〕84號);(36)《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37)《關于印發<江蘇省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雨水排放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3〕71號);(38)《無錫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自2007年1月1日施(39)《無錫市水環境保護條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41)《無錫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試行)》(錫政辦發〔2008〕182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錫環委辦〔2020〕40號);(44)《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環保局無錫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規定的通知》(錫政辦發〔2011〕300號);(45)《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的通知》(錫政辦發〔2024〕32號)。(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2018);(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22);(7)《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11)《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13)《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14)《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15)《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2017);(16)《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公告2017年第43號);(17)《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18)《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19)《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水處理(試行)》;(20)《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準則》(HJ884-2018);(21)《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按第1號修改單修訂);(2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試行)》;(23)《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試行)》;(24)《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16);(25)《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26)《關于污(廢)水處理設施產生污泥危險特性鑒別有關意見的函》(環函〔2010〕129號);(27)《紡織工業企業環境保護設計規范》(GB50425-2008);(28)《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471-2020);(29)《紡織染整工業廢水中銻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3432-2018);(30)《紡織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HJ1177-2021);(31)《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其修改(32)《紡織染整工業回用水水質》(FZ/T01107-2011)。(1)《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2)《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及(3)《江陰市華士鎮總體規劃(2018-2030)》;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4)建設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報告;(5)建設單位提供的其他資料。綜合考慮擬建項目的性質、工程特點、實施階段(施工期、運營期),結合擬建項目所在區域相關規劃及環境現狀,識別出可能對各環境要素產生的影響。擬建項目環境影響因素識別及影響程度見表2.2.1-1。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自然環境空氣聲環境陸域水生生物資源農業與土地利用施工期0000000000000000施工噪聲00000000000000000運營期0000000000000000噪聲排放000000000固體廢物00000000000可逆、不可逆影響;“D”"ID”分別表示直接與間接影響;“C”“NC”分別表示累積與非累積影響。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2.2環境影響評價因子根據影響識別篩選確定擬建項目主要評價因子見表2.2.2-1。氣SO?、NO?、PM10、PM2.5、CO、O?、氨、BOD?、氨氮、總磷、總氮、氟化物、硫化物、SS、可吸附鹵素(AOX)、動植物油、類、硫化物、重碳酸根、氨氮、硝酸鹽、NO?、揮發酚、COD、總銻、氨氮//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等45總銻、苯胺類、LAS、硫化物、//111噪聲廠界噪聲的Ld(A)//固廢1固廢排放量1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根據《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2021-2030)》(蘇環辦〔2022〕82號),張家港河、華士河、應天河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項目標準限值(Ⅲ類)表1溶解氧≥5高錳酸鹽指數≤6化學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4氨氮(NH?-N)≤總氮(湖、庫、以N計)≤總磷(以P計)≤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鉻(六價)≤總銻≤氟化物≤1揮發酚≤總氰化物硫化物≤苯胺類≤糞大腸菌群(個/L)硫酸鹽≤氯化物≤總鎳≤GB3838-2002表3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環保局無錫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規定的通知》(錫政辦發〔2011〕300號),本地區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為CO和O?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表1中二級標準;氨、硫化氫參照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中附錄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各環境空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見表2.2.3-2。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取值時間濃度限值(μg/m3)年平均級標準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年平均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年平均24小時平均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日最大8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年平均24小時平均氨1小時平均(HJ2.2-2018)中附錄D表D.1其他污染1小時平均擬建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參照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具體環境標準值見下表。序號12總硬度(以CaCO?計)≤3溶解性總固體≤45氯化物≤6鐵≤27錳≤8銅≤19鋅≤15揮發性酚類≤耗氧量(CODMn法,以O?12325亞硝酸鹽(以N計)≤1氟化物≤1112氰化物≤汞≤砷≤鎘≤鉻(六價)≤鉛≤總大腸菌群(MPNa/100mL或CFUb/100mL)≤333菌落總數(CFU/mL)≤銻≤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陰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的通知》(澄政辦發〔2020〕71號),擬建項目所在地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周邊敏感目標執行2類標準,具體見表2.2.3-4。晝間(6:00-22:00)夜間(22:00-6:00)2類3類根據江陰市規劃局規劃文件(澄自然資規條〔2023〕號),擬建項目所在地為城市建設用地中的工業用地,即為第二類用地,其土壤環境質量對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相關要求。項目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1砷2鎘3鉻(六價)4銅5鉛6汞87鎳8銻9四氯化碳9氯仿5氯甲烷1,1-二氯乙烷391,2-二氯乙烷56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1-二氯丙烷155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571,2,3-三氯丙烷5氯乙烯苯14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管制值半揮發性有機物苯胺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窟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烴(C10~C40)擬建項目所在區域底泥質量標準參照執行《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中對應農用地-其他類土壤污染篩選值要求,具體標準值見下表。污染物項目1鎘水田2汞水田3砷水田4鉛水田5鉻水田6銅果園7鎳8鋅有組織排放的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速率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40-2022)表5標準限值,廠界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速率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40-2022)(DB32/4041-2021)表3標準。項目1氨/(mg/m3)廠界監測點2硫化氫/(mg/m3)3臭氣濃度(無量綱)4甲烷/%1廠區內甲烷體積濃度最高點*5邊界外濃度最高點放標準》項目度(mg/m3)速率(kg/h)監測1氨/(mg/m3)/4除臭裝置排氣筒《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2硫化氫/(mg/m3)13臭氣濃度(無量綱)/本項目為華新針織全資子公司,僅處理華新針織印染廢水,不作為區域污水處理廠,因此,華新針織印染廢水不進行預處理,直接接入本項目污水處理廠處理,因此本項目進水按照印染廢水原水濃度設計。(1)污水處理廠進水標準本次污水處理廠進水分為堿減量廢水、高濃度廢水系統和低濃度廢水系統確定進水標準,各系統設計進水水質詳見下表所示:項目(倍)/11//11814理廠;②高溫的印染廢水,需通過降溫設施進行冷卻(2)尾水排放標準華士鎮印染集聚區內印染廢水COD、氨氮、總氮、總磷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2/1072-2018)表3紡織染整工業標準,LAS、石油類參照執行《城鎮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其修改單中表1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287-2012)及其修改單中表2直接排放限值要求。準》(DB32/4440-2022)表1中的A標準,pH、BOD?、SS、色度、AOX、二氧化氯、硫化物參照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直接排放標準;苯胺類執行(GB4287-2012)表1直接排放標準;總銻因子參照執行《紡織染整工業廢水中銻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3432-2018)表2直接排放標準。項目設計出水水質考核出水水質1(DB32/4440-2022)表1中的A標準放標準》(DB32/4440-2022)23總氮*4總磷5611712直接排放標準89色度倍(GB4287-2012)表3直8二氧化氯不得檢出苯胺類(GB4287-2012)表1直1直接排放標準總銻《紡織染整工業廢水中(DB32/3432-2018)表2直接排放標準染物排放標準》(DB32/3432-2018)表1太*注:1,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執行括號內排放限值,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3)中水回用水質標準例新鮮水使用,水質標準執行《紡織染整工業回用水水質》(FZ/T01107-2011);高品質回用水首先供本項目污水處理廠運營過程中廢氣處理、或棉印染企業,作為染色/印花生產用水,其對COD、鐵、錳、硬度及電導率要求大幅度提高,部分水質指標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部分指標優于標準要求。回項目1/2色度倍3濁度/4電導率567鐵8錳9總硬度/擬建項目施工期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排放標準》(GB12348-2008)工業區晝間夜間運營期晝間(GB12348-2008)3類標準夜間*注:施工期夜間噪聲最大聲級超過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的相關要求;一般固廢的暫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1)工程分析(2)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對照相關廢水、固廢處置規(3)環境影響分析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選擇項目污的最大環境影響,然后按評價工作分級判據進行分級。主要大氣污染物為工藝廢氣中的氨氣、硫化氫,本環評計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氣質量濃度占標率P?及地面質量濃度達到標準值的10%時所對式中:P—第1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氣質量濃度占標率,%;C—采用估算模式計算出的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氣質量濃度,平均質量濃度的二級濃度限值,比如項目位于一類環境空氣功能區,應選擇相應的一級濃度限值;對該標準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5.2確定的各評價因子1h平均質量濃度限值。對僅有8h平均質量濃度限值、日均值質量濃度限值或年平均質量濃度限值的,可分別按2倍、3倍、6倍折算為1h平均質量濃度限值。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擬建項目大氣評價工作等級的判定依據見下表。一級二級三級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成區或規劃區人口數(城市選項時)1/最高環境溫度/℃近20年氣象統計數據最低環境溫度/℃土地利用類型區域濕度條件濕潤區中國干濕分區圖是否考慮地形是/源自GIS服務平臺是否考慮岸線熏煙考慮岸線熏煙1/1岸線方向/0°//根據導則中推薦的AERSCREEN模式進行估算,估算結果見下表。織0三級氨0三級0三級氨0二級0三級氨0二級織0三級廢氣收集區域1氨0三級0三級氨0二級0三級氨0二級0三級0三級由表可知,本項目建設后廢氣收集區域3的無組織廢氣氨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Pmax為5.37%,D10%最遠距離為0m,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的各污染因子的Pi值均小于10%。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判定,本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等級需劃定為二級,以項目廠界為中心外延,邊長5km的矩形區域為評價范圍。擬建項目為水污染影響型,廢水日處理規模為1.0萬噸,尾水排入張家港河,排放量為0.5萬噸/天。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 (HJ2.3-2018),擬建項目廢水屬于直接排放的建設項目,且廢水排放量200<Q<2萬m3/d,水污染物當量數W<600000;本項目依托現有排放口,根據第4章分析,改建后該排放口對外環境新增排放污染物SS。因此,評價廢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當量數W/(無量綱)一級Q≥20000或W≥600000二級三級B間接排放1對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項目為工業污水處理廠項目,屬于“145、工業廢水集中處理”項目,因此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確定為1類建設項目。同時,擬建項目選址位于華士鎮華西工業園區北部,根據實地踏勘、實驗及查閱資料,所在區域地下水敏感因此,確定擬建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為二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備用、應急水源,在建和規劃的水源)準保護區;除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以外的國家擬建項目選址位于華西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備用、應急水源,在建和規劃的水源)準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特殊地下水資不敏感項目類別I類項目I類項目Ⅲ類項目一一二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建項目建設所在地屬于工業用地,聲環境功能區為《聲環境質量標準》 (GB3096-2008)中的3類區,建成后噪聲級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響人口數量沒有變化。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 (HJ/T2.4-2021)規定,判定擬建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為三級。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HJ964-2018)要求,擬建項目占地面積32764m2,屬于小型占地規模;根據附錄A,擬建項目屬于“工業廢水處理”項目,為Ⅱ類評價項目;根據現場踏勘,擬建項目用地屬于工業用地,周邊500m存在耕地、居民區,故項目土壤環境敏感程度定為敏感;綜上,擬建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二級。具體見表2.3.2-7~8。建設項目周邊存在其他土壤環境敏感目標的不敏感大中小大中小大小一級一級一級二級二級二級三級三級三級一級一級二級二級二級三級三級三級不敏感一級二級二級二級三級三級三級a.危險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P)的分級確定①危險物質數量與臨界量比值(Q)計算所涉及的每種危險物質在廠界內的最大存在總量與其在《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附錄B中對應臨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廠區的同一種物質,按其在廠界內的最大存在總量計算。當只涉及一種危險物質時,計算該物質的總量與其臨界量比值,即為Q;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當Q≥1時,將Q值劃分為:(1)1≤Q<10;(2)10≤Q<100;(3)最大存在量(折純)1原輔料次氯酸鈉52934污染物5氨氣5合計(∑q/Q)1//注:*Q值計算過程采用的危險物質量為涉及危險物質的全廠根據上表辨識結果可知,(危險物質)=9.3176,屬于1≤Q<10范②行業及生產工藝(M)具有多套工藝單元的項目,對每套生產工藝分別評分并求和。將M劃分為(1)M>20;(2)10<M≤20;(3)5<M≤10;(4)M=5,分別以M1、化工藝、硝化工藝、合成氨工藝、裂解(裂化)工藝、過氧化工藝、胺基化工藝、磺化工藝、聚產工藝、偶氮化工藝10/套不涉及00無機酸制酸工藝、焦化工藝5/套不涉及00其他高溫或高壓,且涉及危險物質的工藝過程a.危險物質貯存罐區不涉及00涉及危險物質管道運輸項目、港口/碼頭等不涉及00氣石油、天然氣、頁巖氣開采(含凈化),氣庫(不含加氣站的氣庫),油庫(不含加氣站的油庫)、油氣管線b(不含城鎮燃氣管線)不涉及00涉及危險物質使用、貯存的項目5危險物質使/55注:a高溫指工藝溫度≥300℃,高壓指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P)≥10.0MPa;由上表計算可知,建設項目M=5,以M4表示。③危險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P)分級根據危險物質數量與臨界量比值(Q)和行業及生產工藝(M)確定危險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P)等級。危險物質數量與臨界量比值(Q)行業及生產工藝(M)建設項目危險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等級判定為P4。b.環境敏感程度(E)的分級確定建設項目大氣、地表水、地下水環境敏感特征詳見下表。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或周邊500m范圍內人口總數大于1000人;油氣、化學品輸送管線管段周邊200m范圍內,每千米管段人口數大于200人小于5萬人;或周邊500m范圍內人口總數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油氣,化學品輸送管線管段周邊200m范圍內,每千米管段人口數大于100人,小于200人或周邊500m范圍內人口總數小于500人;油氣、化學品輸送管線管段周邊200m范圍內,每敏感F1排放點進入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為Ⅱ類及以上,或海水水質分類第一類;或以發生事故時,危險物質泄漏到水體的排放點算起,排放進入受流經范圍內涉及跨國界的排放點進入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為Ⅲ類,或海水水質分類第二類;或以發生事故時,危險物質泄漏到水體的排放點算起,排放進入受流經范圍內涉跨省界的上述地區之外的其他地區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包括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及準發生事故時,危險物質泄漏到內陸水體的排放點下游(順水流向)10km范圍內、近岸海域一排放點下游(順水流向)10km范圍、近岸海域一個潮周期水質點可能達到的最大水平距離的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敏感G1他保護區,如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保護區較敏感G2補給徑流區;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資源(如熱水、礦泉水、溫泉等)保不敏感G3上述地區之外的其他地區Mb≥1.0m,K≤1.0×10-6cm/s,且分布連續0.5m≤Mb<1.0m,K≤1.0×10-6cm/s,且分布連續、穩定Mb≥1.0m,1.0×10-6cm/s<K≤1.0×10-4cm/s,且分布連續Mb:巖土層單層厚度。K:滲透系數。建設項目環境敏感特征詳見下表。空氣廠址周邊5km范圍內序號1居民52蔡家基3胡家巷4史家莊56789詳見表2.4.2-1和表2.4.2-3/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受納水體序號受納地表水體名稱1張家港河暴雨時期張家港河的最大流速以0.5m/s計,24小時流經范圍未跨省界長陸路橋(青祝河)內陸水體排放點下游10km(近岸海域一個潮周期最大水平距離兩倍)范圍內無表2.3.2-15中序號11/11地表水環境敏感程度E值序號1上述地區之外的其它地區不敏感G3項目所在區域巖土層單層厚度大于1m,滲透系數約5.74×10-5cm/s*,因而為D2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E值c.環境風險潛勢判定環境敏感程度(E)極高危害(P1)高度危害(P2)中度危害(P3)輕度危害(P4)環境高度敏感區(E1)Ⅲ環境中度敏感區(E2)ⅢⅢⅡ環境低度敏感區(E3)ⅢⅢⅡI項目危險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等級判定為P4,各要素環境風險潛勢①大氣環境敏感程度為E1,環境風險潛勢為Ⅲ。②地表水環境敏感程度為E2,環境風險潛勢為Ⅱ。③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E3,環境風險潛勢為I。因此,本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綜合等級為Ⅲ。d.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詳見下表。評價工作等級一二三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建設項目環等生態保護目標;本項目占地規模約為32764m2。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22),本項目生態評價工作等級為三級。2.4評價范圍及環境敏感區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范圍區域污染源調查/大氣二級建設項目廠界為中心外延,邊長為5km的矩形區域水污染影響型擬建污水處理廠排口上游500m至下游2000m范圍二級項目廠界外6km2范圍內噪聲三級項目廠界外200m范圍二級擬建項目占地范圍及占地范圍外0.2km范圍二級大氣:距離建設項目邊界5km的范圍三級建設項目廠界范圍2.4.2環境敏感保護目標本項目位于江陰市華士鎮華西工業園區,即西至江陰市華新針織品有限公司,東至華士金屬材料制品廠,南至華西特種化纖有限公司,北至陸瓠西路,在現場踏勘和評價等級確定的基礎上,確定本次評價的主要環境保護目標,詳見表2.4.2-1~2.4.2-3及附圖6。坐標/m(UTM坐標)能區方向距離(m)居民二類區52居民3蔡家基居民4史家莊居民5居民S6山泉新村居民7居民8胡家巷居民9華西新村西區居民E瓦屑壩居民S劉家橋別墅區居民居民居民殷家莊小區居民豐苑小區居民S居民居民窯上居民N太石橋小區居民居民向陽苑南苑居民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能區方向人居民曹家莊居民居民華西新村東區居民E向陽村沈港上別墅區居民居民學校居民居民居民居民居民居民居民居民下河頭居民居民小包家圩居民落水溝頭居民牌樓頭居民前八甲里居民后八甲里居民居民S居民華西一村東區居民馬橋西區居民馬家橋居民小三房居民北繆家居民龍山花園居民向陽村山上新村居民馬家巷居民居民張家基居民居民南繆家居民居民居民何趙家居民龍西湖小區居民錦繡家園居民華士鎮大氣自動站大氣自動站二類區E1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張家港河N中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小型小型國考監測點位長陸路橋(青祝河)11//聲環境1//1(GB3096-2008)3類生態環境面積23.32km2定山風景名勝區面積9.01km2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綺山應急備用水源保護區面積0.54km2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馬鎮河流重要濕地面積63.80km2濕地生態系統保護華西污水處理廠環境風險受體具體信息詳見表2.4.2-3。坐標/m(UTM坐標)居民區闊居洋房西北西西北東周家巷西西北西北北莊西北西北東長巷西東墩村西北毛財富西西北西馮胡村西戴巷頭西西西陳家倉西北史家巷西胡家灣西北西西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東華悅尚品東華士村別墅中區東華士社區紫月閣東紡織新村東東綠城帝景花園3期東華士村別墅東華士村別墅西區東東東東小康路別墅區東南中國華西村東朱家樓下東南東東東南東南東陳塘村東南貢趙家東東南東巷口東北石柱頭東北東北東北華西十二村南主家典當東南南東南東南南陳家南小陸家基東南東南東南村龍章里東南東南陸房基南南南南瓦屑壩南南南水池巷村西南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東南東南東南高家巷村南南繆家東南東南水池里南張家基南華西新市村馬橋西區東北華西塔林住宅區東華西新村西區東前進村東觀音堂東南馬家橋東戴巷上東南蔡家基西南葛家基東東下河頭東南三農公寓東菲律賓別墅東北商貿城公寓東華西一村東區東華西一村北新區東北華西新村東區東龍西湖小區東北東北西巷村東東東北東前頭東孟廟東北白家灣東北元莊東史家基東教育小區東區東華盈佳苑小區東大巷上東東教育小區東綠城帝景西區2期東綠城帝景東區東金潤達煙酒東新華苑北區東東吳苑東東教育小區西區東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綠城帝景(新生路)東南苑閣東綠城帝景西區1期東綠城帝景西區東東東東南巷上東安井東華士社區東大陳家基東西邵家基東東陶家基東東巷上東王家場東錦繡家園北濱河家園北龍都新村北北北馬家巷北后郭橋村北金灣村金?;ㄔ肺鞅毕露夹麓逦鞅苯鸲既A庭西北西北金灣南苑西北忠巷新村西北至善樓小區北金灣大廈北薛家壩新村北錦繡新村北金灣路小區北金灣西苑西北金灣麗景花苑西北北金灣花苑西北金灣村北小朱家巷村北北北新社區北忠巷上西北龍爪墩村北北陸豐村東南東南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Y陸家基村東南甲弄里東南額塘頭東南西陸房東南東南南新社區北北新西郵東區北蘇家莊北繆家場北北廟村北馬鐵新村北北北東老住基北一品城西北張家灣西北毗山村西北下塘灣西北上塘灣西北西北勤豐村安上東南東恩莊東西北西南周莊鎮世紀公寓西西北西南西南西南西南劉家橋別墅區西南新社區西北西南繆巷村西南南楊家莊北西北西南西南西北西南西北西泗河口西景巷上西北西湯家巷西南坐標/m(UTM坐標)西南西西北陸家宕西金家灣西南西山泉村山泉新村東北北山泉村北東北薛家橋北東北新泉東北東北向陽村東北向陽苑東北東北東北東北太石橋小區東北莊小區東北龍山花園東北向陽村山上新村東北高頭上東北向陽村東北南何家庵村西南西南大包家圩西南牌樓頭西南八甲里南西南小包家圩西南蔣莊南南十字壩南何蔣家南東張家巷西南榨樹下南須黃家基南南西南西南西南水韻東方頭療館西南西南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西南嘉華御庭西南西南西南南西南西南盧家壩村西南西南曹家基西南下莊西南陸房村西南大壩上村西南水岸名邸西南西南西南永新花苑西南西西友誼花園西南西南西南西頭巷西南永安二村西南馬路上西西西西西西南西南西弄堂口西南西西須毛園西南西旺家橋西西西南油車村西新市民公寓西北周西公寓西北宦巷上西北龍潭村西北宦巷村西北高僧橋西北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Y西北西北西北西北北東北佳兆業,金域天下東北北江東兩村小區東北江東新區北翠湖鄰里東北北東北臥龍湖花苑東北北東北東北海潤公寓北東團北東北北北北湯家巷北北汪家跳北史村東北周莊東北東北東北小橋頭北北楊家莊北北北北東高頭北西巷口東北北宗言村傘湖公寓北宗言和諧苑一區北北北北北北茂龍村南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北塘坊里南野四甲南陶家灣南須家弄南南北王家南南北顧家南北西莊南南南學校周莊鎮華宏幼兒園西北小太陽幼兒園(世紀大道)西北華士實驗中學東華士社區華士中心幼兒園東華士實驗小學分部東東南北繆家幼兒園東南喜洋洋幼兒園東南華西新市村華西新幼兒園東華西幼兒園(金塔東東智慧樹幼稚園東彩虹馬幼兒園東東(環南路)東園東飛揚技校北周莊中學北學校(周莊校區)北金灣優寶貝托兒園北周莊實驗小學西北園金灣區北南新社區北周莊社區幼兒園北園西區北小樸幼兒園西北毗山村云亭季莊幼兒園西北點東南周莊職業技術中學北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周南世紀幼兒園西南江陰市周莊成人教育中心校北長壽實驗小學西南園西南永新幼兒園西南江陰周莊長西幼兒園西江陰市長壽中學西南小博士幼兒園(周西西北未來星幼兒園北園東區東北江陰市周莊鎮周東小學北東北醫院西北西北養老中心西北9費曉東針灸推拿診所西北長北社區衛生服務站(史家巷路)西西北西北室東8東9東華士敬老院東云亭骨傷東老中心東9華士社區東華士社區東華士社區胡氏正骨東東東8東9室東南室東南生服務站東南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東南9華西新市村東華西新市村東所東東貴州苗家中醫中草藥東8江陰市第四人民醫院東9東東江陰市第四人民醫院東東9東高雪峰門診東部東北覺明正骨西北8西北9陸豐村東南南新社區北南新社區江陰市周莊醫院北南新社區江陰市周莊醫院-急診北9南新社區門診部北南新社區江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北南新社區北南新社區服務中心北勤豐社區衛生服務站東南8東南9西北社區衛生服務站西北9西北北9北周南花苑-社區衛生站西南北9李新門診西北8西9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Y西南山泉村東北山泉村山泉診所東北向陽村東北向陽村向陽社區衛生站東北西南站西南西南長壽醫院西南區衛生服務站西西南西北西北9區衛生服務站西北9百康診所東北區衛生服務站東北北北東北東北東北北同濟診所北公園華西農民公園東/周莊公園北/華西世界公園東北/江陰市環境保護局華士分局東9江陰市周莊鎮綜合執法局北綜合執法局華西中隊東江陰市環境保護局周莊分局北江陰市國土資源局周莊分局北華士鎮綜合執法局東寺廟西北/胡氏宗祠西北/大華西基督教堂東南/北1萬善寺西北/周莊廟西北/陸橋社區陸橋天主教堂東南/毗山村弘濟禪寺西北/西北/山泉村北1向陽村東北/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江陰市華西污水處理廠改造坐標/m(UTM坐標)西南/東平寺西南/西南/北/青龍寺(城隍廟)北1宗言村曹氏宗祠北/宗言村崇德寺北/2.5與相關規劃的相符性分析2.5.1與《無錫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2020-2030)》及環境影響報告書(1)相關要點到2025年底,全市印染企業廢水排放總量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35%,到2030年底削減50%以上;到2025年底,企業總數減少35%,到企業總數減少,重點水污染物(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減半,行業污染治理于遷建(異地搬遷)、重建(原有土地重建)印染項目,可納入“改建印染護部)統一編號的排污許可證的現有印染項目基礎上進行改建,且相關設備等措施削減廢水排放總量,至2025年廢水量及水污染物排放量須削減50%,在完成此規劃目標后,若5年內企業轉型建設其他行業項目,其排污指標可以排污許可證2018年核定的污染物排放量為基礎,無錫市擬按照規劃量的控制要求。規劃后,江陰市、惠山區、宜興市、錫山區則按規劃目規劃近期印染行業廢水及水污染物削減35%、規劃遠期削減50%,即規劃實原則制定的最終總量控制目標。其中江陰市污染物控制量(近期/遠期)為:廢水量5891.9/4532.3萬t/a、COD10246,45/7881.86t/a、氨氮1017.63/(2)相符性分析華士鎮印染集聚區規劃(送審稿)提出以提質增量的結構調整優化為目目標提前至2026年底完成,符合無錫市印染行業專項發展規劃的目標要華士鎮印染集聚區規劃擬將華士鎮(含周莊鎮1家)擬入園的17家印染企業重組為江陰華西華新針織品有限公司(北片區)和江陰市陸橋毛紡染整有限公司(南片區)。本項目為配套江陰華西華新針織品有限公司(北片區)用率50%,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綜上,本項目與《無錫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2020-2030)》中相關要求相符。2.5.2與《江陰市印染行業專項整治提升行動方案(2023-2030)》的協調性分析(1)相關要點中期目標:到2026年12月底,印染產業園區全面建成,基本實現全市印染行業“三減半、三提升”的總體目標,即用地面積減半、重點水污染物(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減半、企業數量減半、治污水平提升,環境質量提升、經濟效益提升。遠期目標:到2030年12月底,實現全市印染產業綠色化發展,通過項目改造和技術創新,全面提升企業數字化水平,提高企業生產效率,以實施“三品”行動為支撐,推動全市印染行業質量品質全面提升,實現行業污染治理水平顯著提升,整體經濟效益和技術裝備水平大幅提升。(六)加快推動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印染產業園區規劃環評,按照雨污分流、污水分質的原則,規劃和鋪設廢水分質收集、中水回用、雨水排放等管網,推進污水分質納管和處理。根據產品物料、固體廢物貯存、逐級復配、物流交通等需求,落實合理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現有廢水處理設施,按高濃度、低濃度和含重金屬廢水的處理需求,升級改造現有廢水處理設施,提前完成廢水納管處理的準備。(八)有效發揮園區主體作用。各印染產業園區建立起科學、完備、高效的運營管理體系,切實擔負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主體責任。印染產業園區全面建成后,重點水污染物(總氮、總磷)排放總量實現減半目標,水重復利用率不低于50%,完善印染產業園區廢水分質處理、集中供熱、污泥處置、集中倉儲等配套基礎設施。(2)相符性分析園區本次基礎設施規劃按照雨污分流、污水分質的原則規劃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配套高濃度、低濃度廢水分類收集和處理,配套中水回用設施,確保中水回用率不低于50%要求。相關污水處理設施規劃實施后,污水排放量、重點水污染物(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減少至原許可排放總量的二分之一;規劃期內,20家印染企業將通過關停3家和重組17家企業為江陰華西華新針織品有限公司和江陰市陸橋毛紡染整有限公司實現印染企業數量減半、用地面積減半;印染企業通過提升清潔生產水平、引進先進工藝和設備等措施,實現治污水平提升,帶動環境質量提升和經濟效益提升。綜上所述,本項目滿足《江陰市印染行業專項整治提升行動方案(2023-2030)》的基礎設施規劃和園區管理要求。2.5.3與《江陰市城鎮污水專項規劃修編(2018-2030)》的協調性分析《江陰市城鎮污水專項規劃修編(2018-2030)》是在《江陰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年~2030年)》的指導下對《江陰市城鎮污水專項規劃 (2013~2030)》的調整和完善。該修編規劃于2020年7月取得江陰市人民政府批復(澄政復〔2020〕47號)。(1)規劃定位本污水處理規劃以《江陰市城鎮污水專項規劃(2013年~2030年)》為基礎,在《江陰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年~2030年)》的指導下,結合《江蘇省城鎮排水規劃編制綱要》《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等要求,完成的專業性規劃,是城鎮總體規劃的污水工程的深(2)規劃范圍規劃范圍江陰市域,總面積987.53平方公里,包括全市2個經濟開發區、3個街道和10個鄉鎮,分別為高新技術開發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包括利港街道、申港街道、夏港街道)、澄江街道、南閘街道、云亭街道,以及璜土鎮、月城鎮、青陽鎮、徐霞客鎮、華士鎮、周莊鎮、新橋鎮、長涇鎮、顧山鎮、祝塘鎮。(3)污水處理系統布局規劃華士鎮現有華士水務(龍華)污水處理廠、金天污水處理廠、華西民營污水處理廠、雙陽污水處理廠、華豐污水處理廠、曙新污水處理廠、華西污水處理廠。由于華士鎮現狀工業印染紡織為主,根據規劃用地性質,依據環保政策要求、規劃污水處理系統如下:(1)砂山、烏龜山以北區域以工業用地為主,配置少量的居住用地。本次規劃對其范圍內的污水處理廠進行整合,規劃保留華豐污水處理廠作為工業廢水處理廠,服務范圍為砂山、烏龜山以北區域;(2)砂山、烏龜山與華士河之間區域:以居住與商業用地為主,規廠;(3)張家港河以西、沿江高速以北區域以工業用地為主,本次規劃區納入華西污水廠處理;(4)華士河與沿江公路之間區域:以工業用地為主,(5)沿江公路以南區域:以工業用地為主,配套部分居住用地,本規劃工根據《關于明確保留污水廠和規劃污水廠的反饋函》(附件9),江陰劃調整,對《江陰市城鎮污水專項規劃修編(2018~2030)》進行相應調整,編(2021-2035)》中。調整后的規劃擬改造華西污水處理廠為印染廢水污的建設與正在編制的《江陰市城鎮污水專項規劃修編(2021-2035)》一致。2.5.4與《江陰市華士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中“三區三線”按照江陰市政府統一部署,《江陰市華士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正在開展成果報批工作,其中“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已獲正式啟用,本項目所在地已納入《江陰市華士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三區三線”中的城鎮開發邊界,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和量文件,本項目所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詳見下圖)。綜上,本項目用地范圍與《江陰市華士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三區三線”相協調,本項目位于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不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與江陰市華士鎮“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疊圖見圖2.5.1-1。永久基本農田隨缺詐2.5.5與《江陰市工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布局規劃(2023-2035年)》(報批稿)的相符性分析(1)規劃要點《江陰市工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布局規劃(2023-2035年)》(報批稿)1)華士鎮處理單元華士鎮處理單元位于華士鎮,建設印染集聚區后,規劃對華士曙新(工業,0.6萬噸/日)、華豐污水處理廠(工業,1萬噸/日)、華士水務(城鎮,2.5萬噸/日)、雙陽污水處理廠(工業,0.5萬噸/日)金天污水處理廠(工業,0.5萬噸/日)、華西民營污水處理廠(工業,0.5萬噸/日)進行逐步關廠(城鎮,5萬噸/日,遠期擴建至10萬噸/日)進行處理,印染廢水轉移進2)華士印染集聚區處理單元華西污水處理廠(工業,1.5萬噸/日)改造成印染專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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