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BF—2024—0207
合同編號: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施工總承包合同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二OO八年十二月
總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第二部分中標通知書
第三部分投標函及其附錄
第四部分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第五部分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第六部分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第七部分技術標準和要求
第八部分合同圖紙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
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樣,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小寫:元
其中,平安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為:(大寫)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日歷天
支配開工日期:年月日
支配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其附錄;
3.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含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冬損耗率表);
4.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5.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合同圖紙。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簽署或認可的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且
符合本合同實質性約定的指令、洽商、紀要或同類性質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補充。
七、承包人承諾依據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工程缺陷擔當修
理責任。
八、發包人承諾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后本合同生效。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居處:居處: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托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或托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其次部分中標通知書
中標通知書
注:采納招標方式時,招標過程中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應當置
于合同相應位置;采納干脆發包方式時,無本部分。
第三部分投標函及其附錄
投標函及其附錄
注:采納招標方式時,招標過程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函及其附錄應
當置于合同相應位置;采納干脆發包方式時,無本部分。
第四部分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注:由承包人填入價格并為發包人所接受的工程量清單應當置于合同相應位
置。
第五部分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目錄
1.一般規定................................................................16
2.語言和文字..............................................................19
3.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說明依次...............................................20
4.適用法律和法規.........................................................20
5.技術標準和要求.........................................................20
6.圖紙....................................................................21
7.發包人..................................................................21
8.承包人..................................................................24
9.設計人..................................................................27
10.監理人..................................................................27
11.現場....................................................................28
12.施工組織設計...........................................................28
13.進度支配...............................................................29
14.合同工期................................................................30
15.開工及延期開工.........................................................30
16.工程暫停及復工.........................................................31
17.工期延誤................................................................32
18.竣工日期及提前竣工.....................................................33
19.工程質量................................................................33
20.材料和工程設備檢驗.....................................................34
21.工藝檢驗................................................................35
22.樣品....................................................................37
23.平安防護與文明施工.....................................................38
24.暫估價的專業分包工程...................................................40
25.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選購.............................................與供應43
26.替代品..................................................................49
27.新材料、新技術及新工藝的運用..........................................51
28.工程量清單.............................................................51
29.工程計量...............................................................51
30.合同價款...............................................................52
31.變更....................................................................55
32.變更的計價.............................................................57
33.支付....................................................................59
34.工程竣工...............................................................62
35.工程移交...............................................................64
36.竣工結算...............................................................64
37.保修....................................................................65
38.違約....................................................................67
39.索賠....................................................................69
40.保險....................................................................72
41.保證擔保...............................................................74
42.不行抗力...............................................................75
43.爭議....................................................................77
44.專利權.................................................................78
45.地下文物...............................................................78
46.嚴禁賄賂...............................................................78
47.保密....................................................................79
48.合同文件的修改.........................................................79
49.文件版權................................................................79
50.合同效力及份數.........................................................80
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1.一般規定
1.1詞語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專用部分”另有約定,本合同中下列措詞及用語應當具有本條款
所賜予的含義,
1.1.1本項目
指發包人依據玫府有關部門簽發的相關批準文件而建設的工程項目。
1.1.2本工程
指承包人依據本合同約定負責實施、竣工和修補質量缺陷的本項FI內的有關工
程,包括合同文件約定的全部暫估價的專業分包工程和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在內。
1.1.3本合同
指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的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1.1.4合同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即合同協議書中所約定的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
1.1.5合同協議書
是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簽署的用于明確當事人合同關系的文件。
1.1.6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通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總承包活
動,明確合同當事人主要權利義務的文件.
1.1.7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是合同當事人依據本工程實際須要對合同條款通用部分的具體約定、補充和修
訂。
1.1.8技術標準和要求
是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行業規范的有關規定,用以明確現場條件、
四周環境、承包范圍、適用規范、技術等內容的文件。
1.1.9合同圖紙
指由發包人供應的招標圖紙清單內所列出的圖紙、招標過程頒發的招標補遺或修
改圖紙、圖紙質疑函回復文件和合同履行中發包人確認及補允修改的圖紙組成。
1.1.10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指已由承包人填入價格并為發包人所接受的工程量清單。
1.1.11中標通知書
指招標人通知投標人為本工程中標人的函件。
1.1.12發包人
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實力的當事人以及
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13發包人代表
指由發包人任命的,在授權范圍內代表發包人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并履行約定
義務的托付代理人。
1.1.14承包人
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相關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
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15承包人代表
指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授權范圍內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并履行約定
義務的托付代理人。
1.1.16設計人
指發包人托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17監理人
指發包人托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18監理人代表
指由監理人任命的,代表監理人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的托付代理人。
1.1.19永久工程
依據相關合同文件約定所需建設完成并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相關的工程設
備。
1.1.20臨時工程
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和修補任何質量缺陷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
包括工程設備,
1.1.21區段
指依據本工程的設計施,管埋須要而將本,程劃分的若干個施工段。本工程區段
劃分說明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1.22工程設備
指合同文件中約定的構成或支配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
備。
1.1.23材料
指合同文件約定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各類物品和物資,但工程設備除外。
1.1.24施工機械設備
指為完成合同文件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須要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但不包括
工程設備。
1.1.25現場
指由發包人供應的用于實施本工程以及工程設備和材料運達的場所,以及在合同
文件中明確指定作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現場的具體地理位置及要求見“技術標準和要求”。
1.1.26合同工期
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期限。
1.1.27開工日期
指發包人或發包人托付監理人發的開工通知中所載明的開工日期。
1.1.28竣工日期
指承包人依據合同文件的約定實施及完成本工程至合同條款約定的實際竣工標
準的日期。
1.1.29天(日)
指一個公歷日,每連續的24小時依據一天計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合同
文件內所說明的天數,均為日歷天數。
1.1.30合同價款
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依據合同文件約
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擔當質量保修貢任的款項。
1.1.31費用
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全部合理開支,包括企業管理費和應當合理
分攤的其他支出,但不包括利潤。
1.1.32缺陷責任期
指工程實際竣工后,發包人和承包人依據合同文件的約定完成本工程質量缺陷修
補所需的時間,
1.1.33保修期
指承包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工程保修期
要求全面履行工程保修責任的期限。
1.1.34違約責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當擔當的責任。
1.1.35不行抗力
指不能預見、不能避開且不能克服的客觀狀況。
1.2說明
1.2.1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語,均指具有相應民事權利實力和民事行為實力
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2.2本合同條款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現的標題只起索引和內容提示作用,標題本身
不構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對合同文件進行說明時不應當考慮。
1.2.3除非有特殊指明是合同條款專用部分,凡合同文件中對合同條款編號的弓I用,
無論是否已指明是合同條款通用部分,均是指合同條款通用部分,包括合同條
款專用部分中對其的補充和修訂。
1.3書面形式
1.3.1書面形式,是指手寫、打字或印刷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3.2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條款所述及的由任何人所發出或頒
發的任何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要求、懇求、同意、看法、潴定和
確定等,均應當是書面形式。
1.3.3任何書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準、證書及確定等,應當由人工送達并
取得書面簽收,或通過郵寄并保存郵局的郵寄證明,并不應當被無故扣押或拖
延。
1.3.4此類書面表達的通知、指示、同意、批準、證書及確定等的送達地址等見“合
同條款專用部分”。
2.語言和文字
除非合同文件另杓約定,本合同的全部合同文件的制訂、說明和說明,均應當運
用中文。假如合同文件中運用了非中文的文本,供應該合同文件的一方應當同時
供應中文的翻譯文本,并應當依據翻譯文本疝該合同文件進行理解、說明和執行。
3.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說明依次
構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間應當能相互說明和相互補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
定,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說明依次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其附錄;
(4)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含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損耗率表);
(5)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6)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7)技術標準和要求;
(8)合同圖紙。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簽署或認可的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
件,且符合本合同實質性約定的指令、洽商、紀要或同類性質的文件,均構成合
同文件的有效補充。
4.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適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北京市地方法規。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國
家及北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也
適用于本合同,
5.技術標準和耍求
5.1承包人依據合同文件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執行。承包人假如更改施工”技
術標準和要求”,應當事先獲得發包人書面形式認可。
5.2假如“技術標準和要求”中出現國外規范或標準,發包人應當向承包人供應中
文譯本,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與此有關的購買和翻譯等費用由發包人擔當。
5.3假如“技術標準和要求”各條款相互之間存在沖突,承包人應當遵循較嚴格的
規定,相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價款內。
6.圖紙
6.1圖紙
6.1.1發包人應當向承包人供應圖紙,供應圖紙的日期及圖紙套數見“合同條款專用
部分”。
6.1.2發包人所供應的圖紙套數無法滿意施工須要時,由承包人自費復制。
6.1.3假如購買或復制標準圖紙,購買或復制標準圖紙的責任及費用由承包人擔當。
6.2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由于發包人未能按時向承包人供應圖紙,已經或將要對工程進展造成影響,承包
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人及發包人,說明所缺圖紙的具體細微環節、對工程進
展的影響以及供應圖紙的最晚時間。發包人仍舊未能向承包人供應所需圖紙,應
當依據實際延誤狀況延長合同工期并為承包人追加由此而發生的額外幫用。
6.3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工程的圖紙
6.3.1假如合同文件中約定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負責設計,承包人應當具有相應的
設計資質或托付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并對工程設計的質量負
責。承包人同時應當將相關圖紙、規范、計算書及其他資料報監理人,并經監
理人報發包人、設計人或相關圖紙審批單位批準。
6.3.2承包人還應當依據竣工資料的相關要求將具體的運用修理手冊以及竣工圖紙
等報監理人。
6.4加工圖、大樣圖、安裝圖及協調協作圖
6.4.1依據工程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須要制作加工圖、大樣圖、安裝圖、協調協作圖
等圖紙的,承包人應當制作,并在起先施工前報監理人審批,在獲得監理人批
準后按圖施工。此類批準并不能解除承包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應當擔當的責任。
6.4.2監理人應當在收到承包人報送的L述圖紙后7天內提出審核看法。逾期未提出
的,視為同意。
6.5現場圖紙打算
承包人應當在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發包人、監理人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
查時運用。
7.發包人
7.1發包人義務
發包人應當依據合同文件的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擔當相應的費用。其義務
包括但不限于:
7.1.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遵守任何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7.1.2托付設計人完成本工程的設計(依據第6.3款約定應當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設
計除外),并負責對設計人的工作及其進度做出妥當的監督和協調。
7.1.3托付監理人對工程進行監理,對監理人的職責和權力做具體定義并以書面形式
通知承包人,或將托付監理合同的一份副本轉交承包人。
7.1.4委派發包人代表,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及其他相關單位。
7.1.5依據合同文件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7.1.6發包人應當托付監理人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
7.1.7現場的打算和移交
發包人應當在合同簽訂后的7天內,向承包人供應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
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
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精確、完
整;并在依據合同文件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移交現場前負責完成現場打算工作。
向承包人移交現場的時間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發包人向承包人移交的現場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完成現場內及其空中任何障礙物的清除。包括但不限于現有房屋的拆
遷及拆遷渣土等的清除、青苗樹木的愛護或遷移、現有管線的改位或
遷移等,保障現場內場地平整;
(2)供應水源及接口;
(3)供應雨水和污水排放接口;
(4)供應電源及接口;
(5)供應電話和通訊線路及接口;
(6)連接現場與市政公共道路的交通通道(但不包括現場內的臨時道路和
設計圖紙上標明的全部永久市政道路);
(7)供應水準點及坐標限制點;
(8)供應的其他條件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二
對上述條件或乍的具體要求(如水源管徑、電源的額定功率、接口的位置等)
見“技術標準和要求:發包人應當擔當與現場打算有關的上述工作的一切費用。
承包人應當在合同履行期間妥當保管上述所移交的設施,以保證該等設施始終處
于可正常運用的狀態。
7.1.8依據國家和北京市綠色施工的要求,供應場地、環境、工期、資金等方面的保
障。
7.1.9在開工日期之前應當辦妥任何必要的批準、許可、核準、報備等手續,并剛好
辦理合同文件約定的其他應當由發包人辦理的本工程相關手續。
7.1.10依據合同文件的約定親自或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下達指令,以保證本工程的順
當進行。
7.1.11依據合同文件的約定回復、審批或確認承包人提出的任何詢問或申請。未在合
同文件約定的時間內回復、審批或確認的,應當視為已獲得發包人批準。
7.1.12應當依據合同文件約定向承包人供應圖紙并在開工口期前組織承包人、監理人
和設計人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7.1.13應當剛好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四周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愛
護建筑)、古樹名木的愛護工作,并擔當有關費用。
7.1.14為避開正常施工時產生的噪音、振動、光線等因素導致四周的居民和公眾對工
程進展造成影響,發包人應當剛好實行合理措施對施工場地四周的居民和公眾
進行協調并在必要時支付補償金。
7.1.15在承包人依據合同實施完成本工程達到實際竣工的標準,并辦理本工程相關竣
工驗收手續后,發包人應當接收承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現場。
7.1.16為了工程的順當實施,在承包人懇求幫助并擔當相應費用的前提下,發包人應
當給承包人以幫助,但不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7.1.17為確保本工程的順當實施,應當保持發包人代表及相關管理人員、監理人的穩
定性。
7.1.18其他義務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7.2發包人代表
7.2.1發包人代表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應當任命一名代表常駐現場,以代表發包人行使和履
行本合同約定的發包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見“合同條款專用
部分”。
承包人提交給發包人代表的任何請示、函件或報審資料等,均視為已有效的提交
給了發包人。發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準、證書及確定等,
均視為由發包人所做出。
承包人應當遵循發包人代表的指令。
發包人有權隨時變更或撤銷關于發包人代表的委派。任何此類的變更或撤銷均應
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及其他相關單位,并在到達承包人及其他相關單位時生
效。
7.2.2發包人代表的權力托付
發包人代表可在須要時,將權限范圍內的權力和職責托付給他的助理執行,并可
隨時撤箱任何此類托付。
發包人代表的權力托付或撤銷均應當實行書面形式,并在到達承包人時生效。
發包人代表助理依據上述托付內容做出的仟何確定、指令、椅杳、審核、椅驗、
同意、批準或類似行為,應當視同是發包人代表做出的。
8.承包人
8.1承包人義務
承包人應當依據合同文件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擔當相應的費用。其義務包
括但不限于:
8.1.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遵守任何適用的法隹、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8.1.2應當嚴格依據合同進行工程實施、竣工和修補質量缺陷。
8.1.3應當對本工程的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但屬于非承包人緣由造成的本工程缺陷
和質量事故的責任除外。
承包人依據設計文件進行施工時,假如依據自身專業學問和閱歷而推斷將會產生
質量缺陷,則有義務將狀況剛好向監理人報告。
8.1.4應當為完成本工程而設置合理可行的現場組織機構,并委派具備相應崗位資格
的管理人員。
除非與發包人書面協商一樣,承包人不得更換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員。
8.1.5依法確定和運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企業,剛好足額支付勞務費用。
8.1.6本合同下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應當受過特地的培訓并已取得有關管理機構規
定的崗位證書。
8.1.7應當依據合同文件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施工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對
整個現場的施工組織和施工方案的適用性、完備性和平安牢靠性全面負責。
8.1.8應當依據發包人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紅線和基準標高對工程進行定位
和放線,并擔當與此有關的費用。
定位和放線工作完成后,承包人應當通知監理人要求發包人剛好組織相關部門或
機構進行復驗并確認。假如復驗發覺承包人的定位或放線有誤,承包人應當馬上
予以矯正并擔當矯正的費用。
一旦復驗確認,則視為解除了承包人在工程定位和放線方面的責任。復驗有關的
費用由發包人擔當。
承包人應當向分包人供應實施分包工程的基準點、基準紅線和基準標高。
8.1.9負責平安防護、文明施工和環境愛護工作。
8.1.10負責合同文件約定的現場內的管珅、協調、協作、服務工作。相應工作內容及
具體要求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8.1.11發包人或監理人依據合同文件約定所發出的全部指令,承包人應當予以執行。
發包人或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發出指令。發包人或監理人以口頭形式發出的指
令,承包人有權拒絕執行,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假如承包人實施或完成的工程與合同文件的約定、發包人指令或監理人指令不符
的,監理人有權停止仝部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并馬上通知發包人。
承包人應當遵循發包人或監理人的指令派代表出席由發包人或監理人主持的現
場工程協調會或工作會議,并應當供應有關資料以幫助解決問題。
8.1.12合同文件約定需發包人或監理人審批、認可的材料及工程設備、樣本、文件或
工作,承包人應當依據合同文件約定提交監理人或發包人,合同文件未約定的,
提交給發包人。發包人或監理人應當剛好向承包人出具相關審批看法。審批看
法應當以書面形式發出I,木以書面形式發出審批看法或超過合同文件約定時間
的,以承包人發出的文件為準。發包人或監理人的任何批準、不批準或修改建
議皆不會減輕或免除承包人依據合同文件而擔當的責任。
8.1.13不得將本工程轉包.
8.1.14分包
承包人依據合同文件約定或者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可將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的
工作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人,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承包人應當與分
包人就分包工程向發包人擔當連帶責任。
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分包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發包
人可解除合同,并報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查處。
在發包人或監理人要求時,承包人應當把聘用或將要聘用的任何分包人的有關資
料交發包人或監理人審查。
8.1.15應當批閱全部合同文件。發覺合同文件有歧義或須要補齊、補正有關內容的,
應當剛好告知發包人。
8.1.16在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前,承包人應當負責照管和維護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給
發包人為止。
8.1.17假如合同文件中約定了保修外的維護保養,則承包人應當提交維護保養說明書
及支配書給發包人審批,并負責依據批準的文件執行維護保養,費用由發包人
相當。
8.1.18其他義務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8.2承包人代表
8.2.1承包人代表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承包人應當任命一名代表常駐現場,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
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見“合同條款專用
部分”。
發包人或發包人通過監理人提交給承包人代表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準、
證書及確定等,均視為己有效的提交給了承包人。承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請示、
函件或報審資料等,均視為由承包人所做出。
承包人更換承包人代表的,應當經發包人同意,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書面變更
協議中應當明確新任承包人代表的姓名及其他具體資料、新任代表的任職起先期
和前任代表的任職截止期。
8.2.2承包人代表的權力托付
承包人代表可在須要時,將權限范圍內的權力和職責托付給他的助理執行,并可
隨時撤銷任何此類托付。
承包人代表的權力托付或撤銷均應當實行書面形式,并在到達監理人時生效。
承包人代表助理依據上述托付內容做出的任何確定、指令、檢查、審核、檢驗、
同怠、批準或類似行為,應當視同是承包人代表做出的。
9.設計人
設計人賜予承包人或其承包人代表的任何指令或審批看法并無合同效力,除非發
包人對該指令或審批看法予以書面形式確認,則該指令于確認之日起即視為發包
人的指示。
10.監理人
10.1托付監理
10.1.1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本工程須要實施監理的,發包人應當擔當酬勞托付具備相
應資質條件的監理人對工程的實施進行全過程監理。
10.1.2監理人對本工程實施監理的范圍為依據國家、北京市規定的監理范圍以及發包
人依據第項通知承包人的監理人的職責。
10.1.3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監理人無權對任何工程合同(包括本合同、供應合同
及分包合同)做出任何性質或內容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10.2監理人代表
10.2.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應當要求監理人任命一名代表常駐現場,以代表監
理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授予監理人的全部權力和責任。監理人代表的姓名見
“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0.2.2發包人、承包人及其他相關單位提交給監理人代表的資料,視為己有效的提交
給了監理人。監理人代表向發包人、承包人及其他相關單位所做出的任何通知、
指示、同意、批準、證書及確定等,均視為由監理人所做出。
10.2.3假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代表時,發包人應當將新任監理人代表的姓名、新任代
表的任職起先期和前任代表的任職截止期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送達承
包人時生效。
10.3監理人代表的權力托付
10.3.1監理人代表可在須要時,將權限范圍內的權力和職責托付給他的助理執行,并
可隨時撤銷任何此類托付。
10.3.2監理人代表的權力托付或撤銷均應當實行書面形式,并在到達承包人時生效。
10.3.3監理人代表助理依據上述托付內容做出的任何確定、指令、檢查、審核、檢驗、
同怠、批準或類似行為,應當視為監埋人代表做出的。
10.4監理人的審批
10.4.1監理人代表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有關函件、文件、技術方案、措施、樣本、樣
板等后,應當依據合同文件約定的審批要求剛好間做出書面審批。
10.4.2假如監理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賜予審批,則視為有關的函件、文件、技術方
案、措施、樣本、樣板等已獲得監理人的批準。
11.現場
11.1現場踏勘
鑒于承包人在正式提交投標文件以前,已對現場及其周邊環境進行了全面踏勘,
除非因發包人向承包人供應的本工程的現場條件和四周環境等狀況的資料和信
息數據存在偏差,承包人不得因忽視或誤會現場狀況而要求賠償或延長合同工
期。
11.2接收現場
發包人應當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接收現場。承包人應當按時接收現
場。
11.3現場管理
11.3.1整個現場由承包人實施全面統一管理。
11.3.2承包人對現場出入口的大小及位置、現場平面布置及臨時設施支配等做出的仝
部改動均由承包人負責,并應當獲得監理人及發包人的書面形式認可。
11.3.3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循交通、市政設施管理部門關于道路運用、車輛停
岸、運用時間等條件及限制,負責提交所需申請及擔當相關費用,并自行支配
及協調有關交通、運輸及愛護事宜。
11.3.4承包人應當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周邊現有道路、房屋、步道、天橋、通
道、踏步和地下設施實行專項防護措施。假如造成損害的,應當負責修繕,并
擔當相關費用和罰款。
11.3.5發包人對承包人現場管理的其他要求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2.施工組織設計
12.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承包人應當在合同生效后28天內向監理人提交一份
適合于整個工程的施,組織設計(含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案)供監理人批準。所
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一,不能低于承包人在投標施工組織設計內所說明的全部工
程內容和承諾。
12.2承包人應當編制相應的施工方案或措施,并編制平安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
用水及用電方案。對達到肯定規模的危急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
方案,應當附有平安驗算結果,并在監理人批準后實施。
12.3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當依據監理人的要求提交監理人認為必要的關于施工
規劃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說明或文件。
12.4承包人依據監理人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監理人的批準不會減輕或免
除承包人的責任。
13.進度支配
13.1講度支配的程交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承包人應當在合同生效后28天內,依據監理人同意的
格式和具體程度,提交工程進度支配,并獲得監理人的批準。該進度支配不得對
隨投標文件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相應內容做出實質性變動。
13.2進度支配的修訂
當工程的實際進度與已批準的進度支配存在偏差時,或當承包人發覺其本身或其
分包人的工程或材料與工程設備供應存在延誤可.能時,承包人應當對進度支配進
行修訂,并將修訂后的進度支配報監理人批準,監理人的批準不會減輕或免除承
包人的責任。
13.3進度支配的保證
承包人應當依據經監理人批準的施工組織設il?和進度支配(包括修訂)進行施工,
并擔當實施所述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支配所需的費用。
13.4進度報告
13.4.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承包人應當在合同履行期間,依據監理人要求的時間
間隔和內容,剛好提交工程的進度報告與進度圖片,記錄工程的每日進展或階
段進展,其相應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3.4.2進度報告的格式和內容應當獲得監理人的同意,內容可包括:
(1)每一階段的工程進展狀況的照片與具體說明;
(2)反映,程進展狀況的任何必要的圖表:
(3)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制造商名稱、制造地點、進度百分比、以及運
達的實際日期或期望日期等;
(4)承包人在現場的人員及施工機械的記錄:
(5)必要的質量證明文件、材料的檢驗結果及證書;
(6)平安統計,包括涉及環境和公共關系方面的任何事務或活動的詳情;
(7)實際進度與支配進度的對比,包括可能影響工程依據進度支配進行的
任何因素的詳情,以及為消退這些因素正在實行(或打算實行)的措
施;
(8)其他要求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4.合同工期
14.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合同工期中已包括政府用定的不行講行夜間或節假口
施工因素等對工期的影響。
14.2鑒于本工程劃分不同區段,各區段的工期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5.開工及延期開工
15.1進場開工
發包人應當托付監理人在確定的開工口期7天前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開工
通知,承包人應當依據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確定的時間開工。發包人應當在
該時間以前完成第項和第7.L9項約定的義務。
15.2延期開工
15.2.1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在開工通知中確定的開工時間72小時前,以書面
形式向監理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監理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
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監理人接到延期開工中請后48小時內不
答更,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合同工期相應順延。監理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
包人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15.2.2因發包人緣由導致承包人不能依據開工通知中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監理人應
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合同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應當賠
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相應損失。
16.工程暫停及復工
16.1工程暫停
16.1.1發包人認為有必要時,可隨時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做出暫停進行部分或全部工
程的指示,承包人應當依據監理人指令暫停施工。不論由于何種緣由引起的暫
停施工,承包人均應當依據監理人的指令負責愛護、照管該暫停施工的部分或
全部工程,以免遭遇損失或損害。
16.1.2由于發包人的緣由須要暫停施工,且監理人未剛好下達暫停施工指令的,承包
人可先暫停施工,并剛好向監理人提出暫停施工的書面懇求。監理人應當在接
到書面懇求后的24小時內予以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同意承包人的暫停
施工懇求。
16.2工程暫停的責任
16.2.1假如因下列緣由引起本工程的暫停,承包人應當擔當全部相應朝用,合同工期
不予順延:
(1)承包人違約引起的暫停施工;
(2)承包人為合理施工和平安保障所必需的暫停施工;
(3)承包人擅自暫停施工;
(4)承包人的其他緣由引起的暫停施工,
16.2.2假如是除第項約定的承包人緣由及第42.1.1項約定的不行抗力以外的其他緣
由引起本工程的暫停,且承包人無法通過調整工作支配削減損失,同時此短暫
停工已造成承包人的關鍵線路工作的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了無法避開的
損失,合同工期順延,發包人應當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16.3工程暫停時材料和工程設備價款的支付
假如在監理人發出部分或全部工程暫停指令之前,承包人己訂購了有關工程設備
或材料,并且工程暫停已超過28天,承包人有權耍求發包人支付其為該工程設
備或材料在停工口期前訂購上述材料設備而發生的費用。但以下列條件為前提:
(I)承包人依據監理人的指令已將該工程設備或材料標記為發包人的財產;
(2)短暫停工不是由于承包人緣由造成的。
假如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應當隨后接管該工程設備或材料。
16.4工程長時間暫停
除非合同文件另杓約定,假如暫停施工已持續84天以上,且此暫停不是由于承
包人的緣由引起,則承包人可通知要求監理人自接到該通知后28天內許可已中
斷的部分或全部工程接著施工。假如在上述時間內未得到許可,承包人可做如下
選擇:當短暫停工僅影響工程的局部時,承包人可將此暫停所影響的工程內容視
為已被取消;當此類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承包人可將此暫停視為發包人違約,
有權依據合同文件約定解除合同。
16.5暫停施工后的復工
16.5.1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發包人應當要求監理人馬上向承包人發出復工通知,
復工打算期不低于7天。
16.5.2承包人收到復工通知后,應當在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復工。因承包人緣由無法
按時復工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擔當;因發包人緣由無法按
時復工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擔當。
16.5.3到工后,承包人應當和監珅人共同檢杏受到暫停影響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
工程暫停期間,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假如發生任何變質、缺陷或損失,承包
人應當負責修復,修復結果應當得到監理人的同意;假如發包人擔當工程暫停
期間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責任和風險的,其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擔當。承包人
在收到復工通知后,發包人和承包人辦理材料和工程設備移交手續,自移交之
日起該責任和風險應當重新歸屬承包人。
17.工期延誤
17.1非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17.1.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本項下述緣由導致屬于可證明的關鍵線路工作的工期延誤
時,應當延長合同工期,竣工日期應當隨此延長的合同工期做相應的調整,但
承包人應當通過調整工作支配盡量削減損失。
(1)本合同約定的變更事項:
(2)不行抗力;
(3)無法合理事先預見的現場自然條件或環境;
(4)由發包人緣由造成的延誤、干擾或阻礙;
(5)在事前無法合理預見,并且依據合同約定不應當由承包人代其擔當責
任的第三方造成的延誤、干擾或阻礙:
(6)具他允許延長工期的狀況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7.1.2承包人為了獲準上述延長的合同工期,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應當在此類事
務發生.后的28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人,并提交延期的詳情報告,否則監
理人可不必就延長合同工期事宜做出任何確定,監理人應當在收到承包人提交
的延長工期的具體報告后14天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17.2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承包人緣由造成的工期延誤,均由承包人擔當相關責任,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17.3工期延誤的違約處理
17.3.1假如承包人未能在合同工期內或依據合同約定延長了的時間內完成本合同,承
包人應當依據合同文件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誤期違約金,誤期違約金總額不得超
過合同價款的3$或者合同文件約定的誤期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本合同約定的誤
期違約金及誤期違約金的最高限額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7.3.2誤期違約金將從依據合同應當支付或將會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或要求
承包人償還。
17.3.3假如發包人供應切實證據,證明承包人依據本條支付給發包人的誤期違約金總
額不足以彌補因誤期竣工給發包人造成的干脆損失,并且該損失是承包人在訂
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承包人應當另行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18.竣工日期及提前竣工
18.1竣工日期
18.1.1承包人應當在合同工期內,或在依據合同文件約定監理人同意延長的期限內完
成本工程。
18.1.2實際竣工日期為合同文件約定的竣工驗收文件上所寫明的竣工驗收合格的日
期。
18.2提前竣工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在合同工期內提前竣工。發包人
和承包人約定提前竣工并賜予嘉獎的,嘉獎的金額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9.工程質量
19.1質量標準
19.1.1構成合同的任何相關約定或描述,只要適用,均應當埋解為是對,程質量標準
的定義。承包人應當依據合同文件約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工程的實施、竣工和
修補質量缺陷。
19.1.2本工程質量標準應當不低于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質量標準。假如合同文件約定
的任何工程質量標準低于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質量標準,則依據國家和北京市
規定的質量標準執行;假如合同文件約定的任何工程質量標準高于國家和北京
市規定的質品標準,則依據合同文件約定的標準執行。
19.2創優目標
假如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了相應的質量創優目標,則合同價款中已包含了為
實現該質量創優目標而需發生的相關費用。
本工程的質量創優目標及相關約定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20.材料和工程設備檢驗
20.1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的質量
20.1.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一切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均應當符合合同文件約定
且應當依據合同文件約定的要求進行檢驗。
20.1.2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經檢驗合格并獲得監理人批準后,方可用于
永久工程。
20.1.3假如承包人自行選購的材料或工程設備不符合法律、法規或合同文件約定,
發包人有權問承包人主見賠償,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
20.1.4承包人應當就其分包人或供應商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的質量問題向發包人負責。
20.2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輔導員考試試題及答案
- 2025菏澤職業學院輔導員考試試題及答案
-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 機器人學導論 課件 第三章-3.4節-拉格朗日法
- 山東濟南中鏈礦山機械有限公司招聘筆試題庫2025
- 貴州貴民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招聘筆試題庫2025
- 健康傳播教學課件
- 2025年信息技術助理考試試卷及答案
- 2025年數字化轉型與商業模式創新考試試卷及答案
- 2025年人工智能倫理與社會影響課程考試模擬題及答案
- 無機化學說課精講課件
- 靜脈輸液外滲的預防與處理完整版課件
-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訓練大綱
- 裝修客戶需求表
- 大樹遮陽腳手架搭設方案
- 鋼結構冷庫施工方案
- 外源水楊酸對高溫脅迫下甘藍幼苗生長及生理特性的影響-第1篇
- 模具材料及表面處理全優秀課件
- 人教版八年級下冊英語全冊單詞表學生默寫版直接打印
- 國家開放大學《數據結構(本)》形考作業1-4參考答案
- 最全可自由編輯的中國各省市地圖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