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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19年個人所得稅政策解讀2021/6/281三個實施階段23一、2018年10月1日之前為過渡期政策準備階段三、2019年1月1日起為新稅制全面實施階段二、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政策執行以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實施準備階段2021/6/282建立對綜合所得稅按年計稅的制度。此次改革,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4項勞務性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在年計稅的基礎上,實行“代扣代繳、自行申報、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優化服務、事后抽查”的征管制度。適當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將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從原來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萬元)。主要變化2021/6/283首次設立專項附加扣除。在提高基本減除費用的基礎上增加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進一步增強稅制的公平性。調整優化個人所得稅稅率結構。以改革前工薪所得3%-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主要變化2021/6/284增設反避稅條款。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的、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行為的,稅務機關有權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營造公平、透明、有序的稅收環境。健全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打造六個方面的征管制度創新:自行申報制度、納稅人識別號、反避稅條款、部門信息共享、部門源頭協同管理、納稅信用運用。主要變化2021/6/285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解讀2021/6/286本次個人所得稅改革最大亮點:1、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4項收入計入綜合所得,按年計稅。2、新設立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基本概念及政策依據2021/6/287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基本概念及政策依據2021/6/288稅法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
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在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信息,減除專項附加扣除。基本概念及政策依據2021/6/289專項附加扣除1234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56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101、除大病醫療外,所有扣除的開始時間都為符合條件的當月;2、除贍養老人外,所有扣除的截止時間為不符合條件的當月,次月不能再扣除;3、所有的證明材料都不需要提供給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由納稅人個人留存五年,稅務機關抽查時才用提供;4、所有具有選擇性扣除方式的,一經選定,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5、除大病醫療外,所有定額扣除的,無論實際發生的金額多少,都按定額標準扣除;6、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一個納稅年度內扣除不完的,不能結轉到以后年度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共同特點2021/6/2811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學前教育階段(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階段(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階段(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2021/6/2812每個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有多個符合條件的子女,每個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雙方選擇確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額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別扣除50%。扣除方式確定后,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1)子女年滿3周歲以上至小學入學前,不論是否在幼兒園學習;(2)子女正在接受小學,初中、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點,包括在中國境內和在境外接受教育。享受條件標準方式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13境內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別留存資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材料學前教育:子女年滿3周歲的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全日制學歷教育: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學當月至教育結束當月。起止時間備查資料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14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1、子女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以連續扣除。2、在境外或民辦學校接受教育的,可以扣除。3、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父母協商,扣除人不能超過2個人)2021/6/2815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2021/6/2816學歷(學位)繼教教育:每月400元。職業資格繼續教育:3600元/年。(1)學歷(學位)教育;(2)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職業資格具體范圍,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為準。人社部發[2017]68號文享受條件標準方式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17學歷(學位)繼續教育:不需要特別留存資料;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取得相關職業資格繼續教育證書上載明的發證(批準)日期的所屬年度,即為可以扣除的年度。特別提醒:政策是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該證書應當為2019年后取得。起止時間備查資料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18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1、如果子女已就業,且正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按繼續教育扣除。2、學歷(學位)繼教教育與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可以同時享受。3、在同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多項職業資格證書,也只能按照3600元/年的標準扣除。2021/6/2819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2021/6/2820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扣除人: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確定后,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本人或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而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貸款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閱貸款合同(協議),或咨詢辦理貸款的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享受條件標準方式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21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等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但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起止時間備查資料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22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首套住房貸款,其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如何扣除?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100%(1000元)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500元)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確定后,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2021/6/2823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1、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2021/6/2824(1)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2)已經實際發生了住房租金支出;(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個納稅年度內,沒有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政策。本人及配偶在同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享受條件標準方式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25住房租賃合同或協議等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行為終止的月份為準。起止時間備查資料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26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1、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扣除條件如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只能選擇住房貸款利息扣除(符合條件的)如納稅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無住房,只能由一方按住房租金扣除,且為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來扣除;如納稅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無住房的,可按規定標準分別進行扣除。2、納稅人在某市城區購房,但是在某市郊區租房,是不能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2021/6/2827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2021/6/2828納稅人為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具體分攤方式:平均分攤、指定分攤、約定分攤;約定或指定分攤的,需要簽訂書面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確定后,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含)被贍養人——父母(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受條件標準方式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29采取約定或指定分攤的,需留存分攤協議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起止時間備查資料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301、納稅人配偶的父母只能由配偶本人扣除,不能由納稅人扣除。2、納稅人贍養2個及以上老人的,不能按老人人數加倍累計扣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2021/6/2831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2021/6/2832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新稅法實施2019年發生的在病醫療支出,不能在預扣預繳時扣繳,要在2020年匯算清繳時才能辦理扣除。醫保目錄范圍內的醫藥費用支出,醫保報銷后的個人自付部分;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不能重復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享受條件標準方式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33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復印件;醫療保障部門出具的醫藥費用清單等。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過80000元起止時間備查資料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34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1、對大病醫療的范圍沒有界定,僅以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是否累計超過15000元為標準。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應按規定分別計算超過15000元的部分,超過部分分別在80000元限額內扣除。3、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結轉以后年度扣除。2021/6/2835怎么辦理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361、日常由單位發工資時按月預扣稅款時辦理2、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匯算清繳申報辦理2021/6/2837由單位按月預扣稅款時辦理除大病醫療以外,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納稅人可以選擇在單位發工資薪金時,按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首次享受時,納稅人填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給受雇單位,單位在每個月發放工資時,像“三險一金”一樣,辦理專項附加扣除。2021/6/2838自行申報辦理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1)不愿意將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任職受雇單位的;(2)沒有工資薪金所得,但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3)有大病醫療支出項目的;(4)納稅年度內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2021/6/28391、紙質模板2、電子模板3、手機APP——“個人所得稅APP”4、網頁——/填報方式2021/6/2840工資、薪金所得稅款計算方法具體計算公式如下: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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