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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講法制的萌芽期一.中國法律的起源〔一〕.關于我國法律起源的幾種說法1.黃帝說〔?商君書·畫策?:“神農既沒,以強勝弱,以眾暴寡。故黃帝作為君臣上下之義,父子兄弟之禮,夫婦妃匹之合,內行刀鋸,外用甲兵。〞〕2.堯舜說〔?尚書·呂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竹書紀年?:“帝舜三年,命咎陶造律。〞〕3.夏代說〔?左傳·昭公六年?:“夏有亂政,而作?禹刑?〞;?漢書·刑法志?:“禹承堯舜之后,自以德衰,始制肉刑。〞〕黃帝堯帝堯,中國古代傳說的圣王,?尚書?和?史記?都說他名叫放勛。后代又傳說他號陶唐,姓伊祁氏,故亦稱為唐堯。他德高望重,嚴肅恭謹,光照四方,上下清楚,能團結族人,使邦族之間團結如一家,和睦相處。堯為人簡樸,吃粗米飯,喝野菜湯。得到人民的愛戴。傳說在堯的時代,首次制定了歷法,這樣,人們就能夠依時按節從事生產活動,不致耽誤農時。對此?尚書·堯典?有詳細記載。堯的時代,又是傳說中的洪水時期。于是堯任命鯀去治理水患。鯀冶水九年,毫無功績。這是關于堯的傳說中,政治上的一次失誤,類似的缺乏之處也還有,總之堯的時代也不是盡善盡美,故又有舜繼起的一番勵精圖治。堯的時代是原始社會向奴隸制社會的過渡時期,此時血緣性的氏族部落已結成部落聯盟,堯是由部落聯盟議事會推舉產生的聯盟首領。傳說中堯與四岳討論治水人選和繼任人選,在一定程度反映了部落聯盟議事會的情景;堯禪位于舜,是原始民主作風的遺存。恩格斯曾指出,在這個階段每個文化民族都要經歷自己的英雄時代。堯及舜、禹正是華夏民族的英雄人物。舜帝禹帝禹,通常尊稱為大禹,與堯、舜并為傳說中的古圣王,又相傳為夏王朝的開國君主。?史記?說他名文命,姓姒,但一般稱作夏禹。禹受命治水,并有益和后稷作助手,發憤治理水患。他聰明機敏,勤懇踏實,言行一致,又能身為表率。作為治理洪水的最高領導人,躬親勞苦,手執工具,與下民一起櫛風沐雨,同洪水搏斗,竟至于形容憔悴。?尚書?中有一篇?禹貢?,記述了大禹劃分九州的傳說。九州是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各州的山川方位和走向、土壤、物產,貢賦的等級和物品等以及進貢經行的路線,也都有記載。九州是中國最早的行政區劃,無論其可信程度如何,人們總是習慣把中國稱為九州。因為是大禹劃分九州,故古代人又常把中國稱為禹域。大禹勛勞卓著,受到天下人民的愛戴和擁護,帝舜禪位于他。禹的時代,天子的權威比堯舜時更大。傳說“禹合諸侯于涂山,執玉帛者萬國〞。禹不但大會諸侯,而且還有對諸侯的生殺之權。?韓非子·飾邪篇?說:“禹朝諸侯之君會稽之上,防風之君后至,而禹斬之。〞刻畫出禹嚴厲暴烈的一面。禹在年老時,選擇皋陶為繼承人,但皋陶先死,禹后來東巡死于會稽,授政于益。益讓天下于禹子啟,而諸侯都去朝見啟,啟遂登上天子之位。但另說是禹傳位于啟,“益干啟位,啟殺之〞;益要與啟爭奪最高權力,結果失敗被殺。無淪如何,從禹啟傳承開始,中國歷史進入了“家天下〞的時代。啟繼禹位,撣讓制終結,說明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的過渡根本結束,奴隸制國家形成。禹是部落聯盟階段的最后一位英雄人物,也是世襲王權時代的第一位君主。史料分析〔1〕:史料分析〔2〕:昔禹致會群神于會稽之山,防風氏后致,禹殺而戮之。——?國語·魯語?自虞、夏時,貢賦備矣。或言禹會諸侯江南,計功而崩,因葬焉,命曰會稽。會稽者,會計也。——?史記·夏本紀?〔二〕.我國法律的起源〔三〕.禮與刑的關系1.禮與刑的共性第一.評價標準一致“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禮那么入刑〞

第二.禮是刑的根底,刑是禮的保證“沒有任何強制力的法律徒有名〞2.禮與刑的區別第一.作用不同禮:“禁于將然〞,“禮以勸善〞;刑“制于已然〞,“刑以懲惡〞第二.適用對象不同禮:主要適用貴族,使其獲得特權;庶人從之主要得到義務刑:鋒芒主要針對庶人、平民和奴隸,貴族針對刑罰有特權3.認識“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教材P.31-33〕〔四〕.主要的法律形式二.立法〔一〕.立法指導思想1.夏、商天罰、神判觀——?禮記?:“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禮〞2.西周以德配天敬天保民明德慎罰

——“中國政治與文化之變革,莫劇于殷周之際〞、“舊制度廢,新制度興,舊文化廢而新文化興〞〔王國維〕〔二〕.重要的立法活動周公制禮是我國第一次對于“禮〞進行加工和改造。他開始用“德〞字來概括原始禮的全過程,以德代替禮。這樣“禮〞不僅包含了主觀方面的修養,也包含了客觀方面的行為標準。周公是一位偉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從政治角度看,他是以德政作為操持政治的機柄。后來的孔子更提出“仁〞和禮相輔而行。法家起來后,遂改變周、孔道德范疇的“德〞“仁〞而為政治范疇的“賞〞,并改“儀〞為“刑〞;于是“賞、刑〞成為法家操持政治的“二柄〞。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兄侄〔成康之治〕弟叔周公(姬旦)三.法制的根本內容六禮

納采男方托媒人向女方提親求婚問名獲得同意后,由媒人問女方的生辰及姓氏納吉占卜納得桔兆后攜帶禮物將結果告知女方納征由媒人代男方向女方繳納聘金、財禮

請期用占卜的方法求取結婚吉日并告知女方親迎男方到女方家迎親,婚姻關系正式成立史料分析〔1〕:史料分析〔2〕:

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為帝甲。帝甲淫亂,殷復衰。帝甲崩,子帝廩辛立。帝廩辛崩,弟庚丁立,是為帝庚丁。帝庚丁崩,子帝武乙立。殷復去亳,徙河北。帝武乙無道,為偶人,謂之天神。與之博,令人為行。天神不勝,乃僇辱之。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獵于河渭之間,暴雷,武乙震死。子帝太丁立。帝太丁崩,子帝乙立。帝乙立,殷益衰。帝乙長子曰微子啟,啟母賤,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為帝辛,天下謂之紂。——?史記·殷本紀?宗法制度世襲表妻妾普通稱謂宗法稱謂繼承妻(正室)四哥(14歲)嫡長子嫡子六哥(10歲)嫡次子妾一(側室)二哥(18歲)庶次子庶子五哥(12歲)庶四子妾二(側室)大哥(20歲)庶長子三哥(16歲)庶三子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第五代第六代第七代大宗(嫡子)國王大宗(嫡子)國王大宗(嫡子)國王大宗(嫡子)國王大宗(嫡子)國王大宗(嫡子)國王大宗(嫡子)國王小宗(庶子)公爵大宗(嫡子)公爵大宗(嫡子)公爵大宗(嫡子)公爵大宗(嫡子)公爵大宗(嫡子)公爵小宗(庶子)侯爵大宗(嫡子)侯爵大宗(嫡子)侯爵大宗(嫡子)侯爵大宗(嫡子)侯爵小宗(庶子)伯爵大宗(嫡子)伯爵大宗(嫡子)伯爵大宗(嫡子)伯爵小宗(庶子)子爵大宗(嫡子)子爵大宗(嫡子)子爵小宗(庶子)男爵大宗(嫡子)男爵小宗(庶子)平民〔二〕.刑事法律制度1.刑罰原那么〔1〕.悼耄不刑〔三赦之法〕〔?周禮·秋官?:“一赦曰幼弱,二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

〔2〕.區分成心與過失、慣犯與偶犯〔三宥之法〕眚〔過失〕與非眚〔成心〕、非終〔偶犯〕與惟終〔慣犯〕

〔?周禮·秋官?:“一宥曰不識〔不具區分能力〕,二宥曰過失〔疏忽大意〕,三宥曰遺忘〔未加深思〕〞〕

〔3〕.同罪異罰2.主要刑罰種類3.主要刑名史料分析四.司法制度〔一〕.司法機關1.夏中央:大理地方:理、士

2.商:中央:大司寇〔正、史〕畿內:士〔蒙士〕

3.西周〔1〕.中央:大司寇、小司寇、士司〔2〕.鄉遂〔縣、都、邑〕:鄉士、遂士、縣士、方士、訝士〔3〕.諸侯國:仿中央設置,規模略小〔二〕.訴訟審判制度1.訴訟相關:〔1〕.區別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獄,謂相告以罪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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