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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屬性【制定機關】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公布日期】2020.07.31【字號】甘衛基層便函〔2020〕496號【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時效性】現行有效【主題分類】衛生醫藥、計劃生育綜合規定正文

關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各市州、蘭州新區衛生健康委,財政局,省婦幼保健院、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省疾控中心、省衛生健康宣傳教育中心,各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20〕9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0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實資金保障

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為74元,其中新增5元經費全部落實到鄉村和城市社區,統籌用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支出。各地要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甘肅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甘財社〔2019〕115號)和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新增資金管理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鄉村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甘衛基層函〔2020〕58號)等資金管理工作要求,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績效測評,合理核定基層醫務人員在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宣傳、哨點監測、摸排核查、隨訪服務和培訓指導等方面的勞務經費,做好新增5元經費的合規使用,切實加強基層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各地要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按時足額到位,不得擠占、挪用項目經費,同時積極主動落實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在確保國家基礎標準落實到位的前提下,市縣可合理增加保障內容或提高保障標準,增支部分由市縣承擔,不得擠占國家和省級項目經費。

二、明確工作任務

主要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服務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各地依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推進工作,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藥健康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等12項服務內容。在項目實施中要統籌做好相關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范開展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加強預防接種管理,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要求,嚴格疫苗的管理和使用。各地要繼續關注貧困地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工作,結合“一人一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做好貧困人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其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各地參照《新劃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相關工作規范(2019年版)》,結合實際實施,做好地方病防治、職業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監測、疾病預防控制、婦幼健康服務、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食品安全保障、衛生監督管理、衛生應急隊伍建設、人口監測與計劃生育服務、健康素養促進等工作。

三、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

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在疾控和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下,積極配合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做好轄區新冠肺炎疫情風險管理、發熱患者篩查和相關信息登記、報告以及處置工作。要充分利用基層衛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訓項目和基層衛生管理平臺等培訓途徑,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知識培訓。要堅持中西醫結合,統籌中西醫資源,建立健全中西醫協作機制,指導基層制訂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有效提升基層對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的防控應對能力。要結合新冠肺炎疫情實際情況,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及時完善更新新冠肺炎康復患者健康檔案信息,做好孕產婦、兒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健康管理,確保居家失能、入住養老機構等老年人及時獲得相應服務。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科學指導公眾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做好個人防護,進一步調動群眾參與疫情防控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四、抓好年度重點工作

(一)進一步推進電子健康檔案向個人開放

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普及推廣和務實應用為導向,充分發揮電子健康檔案的基礎信息支撐和便民服務作用。各地要以提高居民感受度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對健康檔案信息的真實性和規范性審核,及時將居民健康檔案信息錄入電子健康檔案信息系統及慢性病患者、孕產婦、老年人和0-6歲兒童健康管理等專項業務系統。在集中開展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時,要及時導入健康體檢和健康狀況評估等信息,方便居民本人查詢。積極鼓勵群眾通過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健康甘肅”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APP查詢個人信息應用整合基本公共衛生、預約掛號、門診和住院信息查詢、檢查檢驗結果查詢、健康狀況評估、用藥信息查詢和指導等服務,完善信息歸集和共享,有效提高電子健康檔案利用率。

(二)深化基層慢病管理醫防融合

各地要以高血壓、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為重點,推進基層機構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融合服務,優化常見多發慢性疾病的基層診療和健康管理流程。依托家庭醫生團隊,做好基層高血壓、糖尿病醫防融合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各成員在診前、診間、診后的工作職責,全面做實慢病科普宣講、健康養成推廣、常住人群體檢、高危人群篩查、定期回訪、用藥管理、病情監測、并發癥預防等診后服務保障工作。充分發揮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工作機制,明確試點地區縣級醫療機構幫扶責任,促使縣級醫療機構專科醫生加強與基層的緊密協作,有效提供技術支撐。積極發揮縣級疾控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作用,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等慢病防治管理的指導、培訓等工作,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慢病防治管理水平。各地要全面建立基層醫療機構與上級醫院聯動機制,建立暢通的雙向轉診和會診通道,銜接基層高血壓、糖尿病等慢病藥物的配備使用,落實國家醫保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19〕54號),減輕患者門診用藥費用負擔。

各地要繼續加強對《國家基層高血壓防治管理指南(2017)》《國家基層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的培訓和應用,提高基層開展醫防融合管理的能力。要進一步推動遠程醫學信息平臺建設,通過遠程會診、心電、影像等平臺,促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好彩超、生化、DR等檢查檢驗設備,逐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病防治管理水平。2020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將啟動基層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醫防融合管理重點聯系點工作,請張掖市、天水市、慶陽市、隴南市等高血壓、糖尿病醫防融合試點地區進一步落實好人員培訓、業務指導、實效監測等工作,有效提升試點地區高血壓、糖尿病醫防融合管理能力。

(三)著力提升65歲以上老年人和慢病簽約服務實效

各地要以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體檢和高血壓、2型糖尿病患者等慢性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為重點,進一步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村醫生職責任務,加強服務質量管理,提升服務實效。要通過檢驗儀器抽查、數據比對、滿意度調查、電話回訪等形式開展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體檢服務質量核查,并將核查結果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依據評價結果落實服務補助。要將重點人群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同步推進,在慢性病患者定期回訪、用藥監管、病情監測等重點環節做好履約服務,著力提升簽約管理成效。針對藥效不佳、病情不穩的簽約對象,盡快協調縣級簽約專家實施藥物調整、門診復查、逐級轉診等醫療保障服務;對于愈后良好出院患者由縣級簽約專家就長期處方管理、日常監測重點等事宜向簽約團隊進行指導,由簽約團隊持續跟進后續管理服務,不斷健全完善慢病患者縣鄉簽約閉環管理模式。要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體檢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數據造假,涉嫌套取項目資金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要給予行政處分直至免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快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后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需要,加快建立完善基本公共衛生項目領導小組或協調工作組,進一步加強對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管理,提高項目實施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工作,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推進合力。各地要積極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建立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推動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及時配合本級財政、統計部門做好轄區常住人口數據更新和上報工作。

(二)加強項目績效評價。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重點要從重過程向重結果、重居民感受轉變,逐步加大信息技術在績效評價中的應用占比,通過居民健康檔案平臺數據匯總分析提高評價效率和質量,現場評價以隨機抽查為主,重點核查居民感受度、數據真實性和服務有效性等工作指標。市級要落實項目監管職責,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綜合績效評價,根據資金分配占比、項目成效、常住人口數等因素合理設定考核縣區和基層醫療機構占比。各縣(市、區)要落實項目績效評價的主體責任,每年至少對轄區所有承擔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一次綜合績效評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評價結果與資金撥付掛鉤。各地要依據年度項目指標,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制定機構內部績效評價制度,按季度對轄區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進行績效評價,根據考核的數量和質量及時撥付相應經費,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資金分配方式。要進一步落實村醫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60%的任務量,可采取按比例預撥的方式,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及時撥付相應補助經費,嚴禁無故克扣。2020年度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縣級評價務必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市級評價務必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

(三)進一步落實專業機構業務指導作用。各地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基層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19〕817號)要求,充分發揮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技術優勢,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并全面參與項目績效評價,對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實行追蹤管理,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質量和效果。縣級專業機構開展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要接受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監督,并納入本級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綜合績效評價。

(四)有效減輕基層工作負擔。在充分評估的基礎上,分階段取消紙質健康檔案管理,進一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信息儲存和信息化績效評價,依托信息手段合理量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工作量,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和項目監管。

(五)加大項目實效監管。各地要將群眾感受度作為衡量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成效的核心指標,在各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綜合績效評價和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機構績效評價中加大分值占比,依托專家團隊和質控機構開展服務對象個體抽查、電話回訪、滿意度調查,加強服務效果監管。要加大對“健康甘肅”APP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查詢功能的宣傳力度,廣泛動員群眾隨時查閱服務信息,核對服務內容和效果,對提供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人員進行監督,發現服務內容與本人實際不符、服務效果不滿意、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等問題的,要鼓勵群眾及時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進行反映。

(六)做好數據上報及核查工作。2020年,各地要每半年向國家平臺()報送一次項目進展數據,要嚴格審核,確保數據真實有效,對不按時上報數據和上報數據誤差大的單位在考核中給予扣分。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結合全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系統數據情況,加強對上報數據的審核檢查,確保客觀真實反映本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各地要繼續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數據清查、核查工作,改善數據質量,確保數據更新及時、真實有效,為開展信息化績效監管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撐。

(七)持續做好項目宣傳。各地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學習貫徹,加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宣傳工作力度。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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