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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卷一刑法模擬題6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1.
①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從判決__(江南博哥)____起計算;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______起計算
②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______起計算;假釋考驗期限,從______起計算
③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______起計算;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______起計算
④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______起計算;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______起五年內再犯故意犯罪的,可能成立累犯
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______A.第①句均應當填“執行之日”B.第②句均應當填“假釋之日”C.第③句均應當填“確定之日”D.第④句均應當填“期滿之日”正確答案:A[考點]有期徒刑(運用)
[解析]①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②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③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④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五年內再犯故意犯罪的,可能成立累犯。
2.
甲某因強奸乙某被公安機關逮捕,甲母為使兒子不受處罰,多次找到被害人乙某,要求其作證證明其與甲某是通奸而不是被強奸,并許諾給乙某2萬元精神損失費,乙某不從,甲母就叫人把乙某關在自家的閣樓里,聲稱如果乙某不按她說的做,就不放她出去,將乙某拘禁10天之久,導致乙某精神受到刺激,引發精神疾病。對于甲母的行為應當如何認定?______A.甲母構成妨害作證罪和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B.甲母構成偽證罪和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C.甲母構成偽證罪和非法拘禁罪。屬牽連犯,擇一重罪處罰D.甲母構成妨害作證罪和非法拘禁罪,屬牽連犯,擇一重罪處罰正確答案:D[解析]甲母將乙某非法拘禁,剝奪其人身自由的行為與妨害作證的行為屬牽連犯,應當“從一重罪處斷”,即按照妨害作證罪論處。
3.
15周歲的甲意圖盜竊,17周歲的乙對此知情,仍應甲的要求為其配置萬能鑰匙。甲用乙配置的鑰匙,盜竊他人財物3萬元。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如認為責任年齡、責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則甲、乙成立共犯B.如認為甲、乙成立共犯,則乙成立盜竊罪的從犯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認為乙成立盜竊罪的間接正犯D.由于甲不負刑事責任,對乙應按盜竊罪的片面共犯論處正確答案:D[解析]成立盜竊罪,要求行為主體年滿16周歲。甲實施盜竊時只有15周歲,無責任能力。如認為責任年齡、責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則甲實施盜竊,乙對此提供幫助,二人相互協作完成犯罪,故應認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據此,A選項表述正確。在甲、乙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下,由于乙的幫助行為在共同犯罪中僅起次要作用,因此,乙成立盜竊罪的從犯。B選項表述正確。如果甲、乙成立共同犯罪,則乙的行為屬于幫助行為,而不是實行行為,故乙不成立間接正犯(間接正犯的行為是實行行為)。如果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即便要追究17周歲的乙的刑事責任,也不能認定乙成立盜竊罪的間接正犯,因為成立間接正犯,要求行為人對所利用的工具具有支配性,而在本案中,乙是應甲的要求為其配置萬能鑰匙,甲是否實施盜竊以及如何盜竊,乙都不具有支配性,無法將本案評價為如同乙本人親自實施盜竊一般,故乙不屬于間接正犯。因此,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認為乙成立盜竊罪的間接正犯。C選項表述正確。片面共犯是指參與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認識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沒有認識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而在本題中,甲、乙存在盜竊他人財物的意思聯絡,不符合片面共犯的概念。D選項的表述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
4.
關于正當防衛,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對其實施加害行為,成立故意犯罪B.搶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財物后,對搶劫犯立即進行追擊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結束,屬于合法行為C.動物被飼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屬于不法侵害;但動物對人的自發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基于過失而實施的侵害行為,不是不法侵害正確答案:D[考點]正當防衛的構成(運用)
[解析]①制服不法侵害人,意味著不法侵害行為已經結束,不能再對其進行正當防衛。如果又對其故意實施加害行為的,屬于事后加害行為,成立故意犯罪。A選項正確。
②在財產犯罪中,不法侵害人的行為即使既遂,但在現場被發現并隨后追趕過程中(直到其安全藏匿財物為止),視為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對其可以進行正當防衛,屬于合法行為。B選項正確。
③動物被飼主唆使侵害他人時,動物不過是一工具而已,屬于不法侵害(這里不法侵害的主體是飼主,而非動物)。動物對人的自發侵害,無所謂不法與否的問題,因為刑法評價的是人的行為。C選項正確。
④按照結果無價值論,不法侵害是指客觀上侵犯法益的行為,與不法侵害人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的責任形式沒有關系。針對過失的不法侵害,也可以進行正當防衛。即使按照行為無價值論,故意或者過失實施的具有法益侵犯可能性的行為,也屬于違法行為。D選項錯誤。
本題正確答案為D。
5.
關于單位犯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即便刑法沒有明文規定單位能夠構成該種犯罪,仍能夠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B.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當刑法沒有明確規定單位能夠構成這種犯罪時,對組織、策劃、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自然人追究刑事責任C.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只要刑法沒有明確規定只有自然人能夠構成該種犯罪,就能夠對單位定罪處罰D.我國刑法規定的四百多種犯罪,大多數犯罪都能由單位構成正確答案:B[考點]本題考查對單位犯罪的理解。[解析]《刑法》第30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沒有規定為單位犯罪的,就不能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因此,選項A、選項C不正確。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明確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未規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對組織、策劃、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選項B正確。在我國刑法規定的四百多種犯罪中,只有少部分犯罪能夠由單位構成,這是刑法常識知識,因此選項D也不正確。
6.
2012年5月,被告人曹某等人經密謀后,分別購買作案工具迷彩色三菱吉普車、假軍車牌照、假軍服、頭盔、警棍以及證件等物,偽裝成軍隊糾察人員,以查假軍車為名,讓多人繳納“罰款”。有人不繳納罰款,曹某等人即毆打對方,迫使其繳納罰款。對于曹某等人的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騙取他人繳納罰款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B.騙取他人繳納罰款的行為,觸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C.毆打對方迫使其繳納罰款的行為,不構成搶劫罪D.毆打對方迫使其繳納罰款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正確答案:B[考點]本題考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和搶劫罪的具體適用。[解析]曹某等人冒充軍人騙取他人繳納罰款的行為,觸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不構成敲詐勒索罪。毆打對方迫使其繳納罰款的行為,因為使用了暴力,根據司法解釋,構成搶劫罪,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7.
關于犯罪數額的計算,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15周歲時攜帶兇器搶奪他人財物價值3萬元;17周歲時搶劫他人財物價值2萬元。甲的犯罪數額是5萬元B.乙收受賄賂15萬元,將其中3萬元作為單位招待費使用。乙的犯罪數額是12萬元C.丙第一次詐騙6萬元,第二次詐騙12萬元,但用其中6萬元補償第一次詐騙行為被害人的全部損失。丙的犯罪數額是6萬元D.丁盜竊他人價值6,000元的手機,在銷贓時夸大手機功能將其以1萬元賣出。丁除成立盜竊罪外,還成立詐騙罪,詐騙數額是1萬元正確答案:A[考點]受賄罪(運用)
[解析]①15周歲的甲攜帶兇器搶奪他人財物的行為成立搶劫罪,數額為3萬;17周歲搶劫他人財物2萬。甲對兩個搶劫行為都要承擔刑事責任,犯罪數額為5萬元。A選項說法正確。
②乙收受賄賂15萬元,其犯罪數額為15萬元。之后乙如何使用受賄的財物,都不影響犯罪數額的認定。B選項說法錯誤。
③盡管丙最終只獲得了6萬元,但丙兩次詐騙共侵犯了被害人18萬元,所以犯罪數額應為18萬元。對這種連環詐騙的情形,判斷犯罪數額的時候,不以犯罪人最終獲利多少作為數額判斷的標準。實際上,犯罪分子在每次詐騙得手的時候,詐騙罪已經既遂,即使返還了先前詐騙的數額,這只屬于犯罪既遂之后返還財產的表現,不影響已經對被害人財產法益侵犯的判斷。C選項說法錯誤。
④盡管丁最終獲利1萬元,但丁只成立盜竊罪一罪,計算犯罪數額的時候,只能計算盜竊的犯罪數額,即6000元。其后銷售贓物的行為屬于不可罰的事后行為,不成立犯罪,其中出售贓物所得的1萬元屬于違法所得,應當予以沒收。D選項說法錯誤。須注意:刑法理論通說認為,本犯單純出售贓物的行為不成立犯罪。
本題正確答案為A。
8.
甲為非國家工作人員,是某國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乙為國家工作人員,是該公司財務部主管。甲與乙勾結,分別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共同侵吞了單位的財物100萬元。對甲、乙兩人應當如何定性?______A.甲定職務侵占罪,乙定貪污罪,兩人不是共同犯罪B.甲定職務侵占罪,乙定貪污罪,但兩人是共同犯罪C.甲定職務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職務侵占罪D.乙定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貪污罪正確答案:C[解析]本案中,甲、乙均利用了各自的身份,即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犯罪行為,單看案情,無法區分主從犯,但由于甲的職務高,推定甲為主犯,因此,二人成立職務侵占罪的共犯。
9.
2003年6月4日,某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黃某將實施盜竊行為的婦女李某抓獲。審查期間,李某向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章某等辦案人員反映其女兒在家,無人照顧,請章某幫助聯系其姐照顧。章某數次打電話與其姐聯系不上,通知某區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實習的市警校學生穆某幫助聯系,穆某未將與李某姐姐聯系不上的情況向其他值班民警和所領導匯報,到6月21日,該派出所社區民警接到群眾反映,發現李某的女兒已死在家中多日。對于章某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玩忽職守罪B.過失致人死亡罪C.遺棄罪D.行政失職,不構成犯罪正確答案:D[解析]穆某未將與李某姐姐聯系不上的情況向其他值班民警和所領導匯報,導致李某的女兒死亡,即便認定章某存在玩忽職守行為,也有李某的女兒死亡這一結果之間缺乏因果關系。章某的行為屬于行政失職,不構成犯罪。
10.
湖南重工有限公司,擴大生產經營急需資金,遂通過向湖南衡陽農村商業銀行出具虛假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報表,謊報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等數據,虛構貸款用途,騙取銀行貸款1000萬元。對該單位應以下列哪一犯罪論處?______A.騙取貸款罪B.詐騙罪C.偽造公文罪D.合同詐騙罪正確答案:A[考點]貸款詐騙罪(運用)
[解析]本題考查騙取貸款罪的具體認定。單位虛構貸款用途,騙取銀行貸款,根據《刑法》第175條之一之規定,構成騙取貸款罪。該單位騙取資金的目的是用于生產經營,故不構成貸款詐騙罪或者普通的詐騙罪。
11.
下列哪一情形不得適用緩刑?______A.甲是某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B.乙因為強奸未遂,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C.丙因為故意殺人預備,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D.丁因為放火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正確答案:A[考點]緩刑制度(運用)
[解析]本題考查不得適用緩刑的對象?!缎谭ā返?4條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12.
關于犯罪主體,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15周歲的甲在人戶盜竊時被房主發現,甲為擺脫房主的抓捕使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將房主刺傷。甲成立搶劫罪B.15周歲的乙在將王某非法拘禁后,為泄憤使用棍棒毆打王某,王某被打中頭部導致死亡。乙成立故意殺人罪C.某公司因資金緊張,總經理丙召集管理層共同討論決定以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騙取銀行貸款500余萬。丙不成立貸款詐騙罪D.王某為實施集資詐騙犯罪注冊成立了丁公司,在公司管理層的集體決定下實施了數額巨大的集資詐騙犯罪。丁公司成立集資詐騙罪正確答案:B[考點]自然人主體;單位犯罪
[解析]相對刑事責任年齡者對于擬制型的搶劫,理論上應當負搶劫罪的刑事責任,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盜竊、詐騙、搶奪他人財物,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殺人的。應當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睋耍自诒I竊過程中為抗拒抓捕將被害人刺傷,只能定故意傷害罪,不成立搶劫罪。A選項說法錯誤。乙的行為屬于非法拘禁行為本身以外的暴力行為過失致使被拘禁者死亡,按照《刑法》第238條的規定,乙成立故意殺人罪。相對刑事責任年齡者需要對故意殺人罪負責。B選項說法正確。顯然,公司以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騙取銀行巨額貸款,實施的是貸款詐騙行為,而貸款詐騙罪并未規定單位犯罪。但是,單位中具體實施貸款詐騙行為的工作人員以及管理人員的個人行為完全符合貸款詐騙罪的犯罪構成。對此,2014年4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也明確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未規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對組織、策劃、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此,丙成立貸款詐騙罪。C選項說法錯誤。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依法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題干明確說,王某為實施集資詐騙罪犯罪注冊成立了丁公司,因此,按照該司法解釋規定,不以單位犯罪論處。D選項說法錯誤。
13.
甲想殺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藥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藥較多,乙吞服安眠藥后死亡。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的預備行為導致了乙死亡,僅成立故意殺人預備B.甲雖已著手實行殺人行為,但所預定的實行行為(勒乙的脖子)并未實施完畢,故只能認定為未實行終了的未遂C.甲已著手實行殺人行為,應認定為故意殺人既遂D.甲的行為是故意殺人預備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競合犯,應從一重罪論處正確答案:C[考點]刑法上的因果關系(運用)
[解析]在本案中,甲本想實施第二個行為殺死乙,實際上甲在實施第一個行為的時候就導致了乙的死亡,相對于行為人的計劃來說,危害結果提前實現了,所以本案屬于因果關系錯誤中的犯罪構成提前實現。要認定這種情況是否成立故意犯罪既遂,關鍵在于行為人在實施第一行為時,是否已經著手實行,如果能對此得出肯定結論,則應認定為故意犯罪既遂,如果得出否定結論,則不能成立故意犯罪既遂,而是其他形態。
①在本案中,甲給乙投放了較多的安眠藥,這一行為本身就有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急迫可能性,屬于殺人的實行行為。既然甲實施了殺人的實行行為,這一行為在客觀上導致了乙的死亡,主觀上行為人又有殺人的故意,所以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至于因果發展進程與行為人預想的不一致,這只是因果關系錯誤的問題,不影響故意殺人罪既遂的判斷,所以C選項正確。
②投放過多安眠藥的行為并非預備行為,而是有導致他人死亡急迫可能性的實行行為(區分預備行為和實行行為并不是以行為人自己的認識為準,而要主要考慮行為本身的屬性,即是否具有侵犯法益的緊迫性),所以甲的行為不可能成立故意殺人罪預備。A選項錯誤。
③既然甲實施了殺人的實行行為,并導致了死亡這一實害結果,加上甲有殺人故意,甲就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至于行為人原本打算的行為是否實現,不影響行為性質的認定。B選項錯誤。
④因為因果關系是討論實行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關系,如果沒有實行行為,那就無所謂因果關系。但如果實施了實行行為,就只能按照因果關系錯誤的原理處理。D選項錯誤。
注意:如果只是預備行為導致了死亡結果,由于預備行為本身與死亡結果之間沒有因果聯系,二者分別屬于不同的案件,其行為成立故意殺人罪預備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競合犯。例如妻子為殺害丈夫,準備有毒咖啡打算等丈夫回家后給丈夫喝。在丈夫回家前,妻子去超市購物。但在妻子回家前,丈夫提前回家喝了咖啡而死亡。由于妻子準備有毒飲料并置于某場所,還沒有侵犯被害人生命的急迫可能性,只是預備行為;雖然丈夫偶然回家喝下有毒飲料而死亡,但妻子此時缺乏殺人的故意,僅有致人死亡的過失,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換言之,妻子的行為成立故意殺人罪預備與過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競合犯,擇一重罪處罰(故意殺人預備更重)。
本題正確答案為C。
14.
關于不純正不作為犯的罪過形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只能是故意B.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C.只能是間接故意D.只能是過失正確答案:B[考點]危害行為(運用)
[解析]本題考查對不純正不作為犯的理解。不純正不作為犯的主觀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
15.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叛逃后,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任務的,應按下列哪一選項處理?______A.只定叛逃罪B.只定間諜罪C.叛逃罪和間諜罪數罪并罰D.叛逃罪和間諜罪擇一重罪處罰正確答案:C[考點]本題考查間諜罪與叛逃罪的界限。[解析]叛逃后又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任務的,應當按照數罪并罰的原則處理。
16.
民警黃某在處理一起因交通事故糾紛引發的打架事件中,發現已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付某也在圍觀的人群中,遂將其抓獲并押于派出所留置。派出所所長奠某于當晚10時許指使看管人員將犯罪嫌疑人付某放走,致使付某至今未被抓獲歸案。對于莫某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應以玩忽職守罪論處B.應以徇私枉法罪論處C.應以私放在押人員罪論處D.應以濫用職權罪論處正確答案:C[考點]本題考查私放在押人員罪的具體適用。[解析]參見《刑法》第400條之規定,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構成私放在押人員罪。
17.
關于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的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在刑罰立法階段,應側重于一般預防,同時注意到特殊預防的需要B.在對個案審理宣判刑罰時,應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并重C.在執行刑罰時,應側重于特殊預防D.在刑罰立法和刑罰執行時,都應側重特殊預防正確答案:D[考點]本題考查刑罰的目的。[解析]邁耶主張刑罰立法時側重一般預防,判決時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并重,刑罰執行時側重于特殊預防。
18.
派出所所長華某為了創收,指派聯防隊員葛某與他人合謀“做路子”抓賣淫女,派被告人謝某帶賣淫女到集鎮上指認嫖客。2000年8月3日,回家探親的大學生李某被華某、謝某等人以嫖娼為由于以拘留,并遭到體罰和毆打,被迫承認曾經參與嫖娼。華某責令李某交付5000元罰款后才放其回家。此后,華某又將與李某“招供”的嫖娼情節不符的賣淫女筆錄進行涂改,并安排他人找發廊老板取假證,起草違背事實真相的“情況報告”蒙蔽上級領導,企圖將李某“嫖娼”案變成鐵案。關于華某、葛某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刑訊逼供罪B.誣告陷害罪C.濫用職權罪D.偽證罪正確答案:C[考點]本題考查濫用職權罪的具體適用。[解析]參見《刑法》第397條的濫用職權的規定。
19.
下列情形中哪一項成立犯罪中止?______A.甲對胡某實施詐騙行為,被胡某識破騙局。但胡某覺得甲窮困潦倒,實在可憐,就給其1000元錢,并勸其以后勿要行騙,甲非常慚愧,于是沒有接受錢款B.乙為了殺死劉某,持槍尾隨劉某,行至偏僻處時,乙向劉某開了10槍,但劉某仍沒有死亡;乙心想,劉某如此命大,莫非是神靈庇護,于是非常害怕,遂停止開槍C.丙綁架趙某,并要求其親屬交付50萬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對趙某產生憐憫之情,于是將趙某釋放D.丁抓住婦女李某的手腕,欲強奸李某。李某為脫身,便假裝說:“我有艾滋病。”丁信以為真,于是放走李某正確答案:B[解析]甲的欺騙行為沒有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胡某出于憐憫交付財物。欺騙行為和財物轉移之間的因果關系欠缺,構成詐騙罪未遂。犯罪行為一經達到未遂便不能再轉變為其他形態。即使后來甲自己未接受錢,也不能構成中止,因此,甲的行為屬于犯罪未遂,A項錯誤。是否為犯罪中止,一看主觀上是否主動放棄犯罪的故意,二看客觀上是否阻止犯罪結果的出現。乙的行為屬于放棄可重復侵害行為,雖然乙認為劉某命大有神靈庇佑。但甲并不是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迫使放棄殺人的故意,是在自身臆想的情況下主動作出放棄繼續殺人的決定,乙的行為屬于“能而不欲”,故成立犯罪中止。一旦以實力控制被害人,綁架罪就已經既遂。故丙的行為屬于犯罪既遂。艾滋病屬于一般人均會排斥的疾病,李某謊稱患有艾滋病,丁信以為真就足以迫使丁放棄強奸行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繼續實施強奸行為,屬于“欲而不能”,成立犯罪未遂。A、C、D項錯誤,B項當選。
20.
走私下列哪一選項的物品,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______A.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B.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淫穢的影片進出國(邊)境C.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D.鋼材正確答案:D[考點]本題考查的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解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是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除武器、彈藥、核材料、偽造的貨幣、文物、貴重金屬、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穢物品以及毒品之外的其他貨物、物品進出國(邊)境,偷逃應繳關稅及工商稅數額較大的行為。
21.
王某于2006年3月5日過14歲生日,17歲的張某約王某在其生日這天一起去偷點兒錢,這樣可以好好出去吃上一頓。于是在3月5日當天,張某與王某相約到趙大爺家實施盜竊,由張某負責放風,王某人室盜竊,在王某進入趙家后不久就驚動了趙大爺,趙大爺奮力拉扯王某,王某氣急之下拿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張某并不知道王某攜帶尖刀),對趙大爺亂捅一番,結果致其死亡。后王某和張某都被抓獲。下列對王某和張某罪行的認定正確的是:______A.王某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責令嚴加管教或者由政府收容教養;張某構成盜竊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B.王某構成故意殺人罪,張某構成盜竊罪,均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C.王某構成搶劫罪,張某構成盜竊罪,均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D.王某和張某均構成搶劫罪,均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正確答案:A[解析]不滿14周歲的人是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周歲’。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從周歲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北绢}中,王某生日的這一天,其還不屬于已滿14周歲的人,所以王某對其行為不負刑事責任。張某17歲,屬于完全刑事責任年齡,他應對共謀的盜竊罪承擔刑事責任。王某與張某二人有盜竊的合意,在盜竊的范圍內成立共犯(采用行為共同說);但張某對于王某攜刀盜竊并不知情,王某的殺人行為超出了盜竊范圍,屬于實行過限。張某對此不承擔責任。由于其不滿18周歲,所以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
22.
1996年9月,陳某某因流氓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1997年《刑法》實施以后,陳某某以新的刑法里沒有流氓罪罪名為由提起申訴。關于如何處理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撤銷原判,改判無罪B.釋放陳某某,對其進行國家賠償C.考慮到陳某某已經服刑有期徒刑一年,改判為兩年有期徒刑D.駁回申訴,維持原判正確答案:D[考點]本題考查對刑法溯及力的記憶和理解。[解析]刑法的溯及力問題,是對刑法規定頒布前發生、刑法規定生效后法院判決還沒有確定的刑事案件來說的。對于刑法規定修改前已經按照當時生效的法律判決確定的刑事案件,仍應該執行當時的判決。
23.
丁某、白某等人為一拐賣兒童的犯罪團伙。一日,丁某等人購買了一個5個月大的男嬰。丁某等人將嬰兒帶至廣西等地欲行販賣。當晚,男嬰生病,丁某等人將其帶至縣醫院治療,經診治,該嬰兒患有新生兒破傷風。幾日后,該男嬰呼吸衰竭,隨時有生命危險,丁某等人要求縣醫院放棄治療,并在男嬰死亡后將尸體丟棄。對丁某等人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丁某等人的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B.對丁某等人應當適用拐賣兒童罪的加重情節C.丁某等人造成了被拐賣的兒童死亡,應當對其適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D.丁某等人的行為沒有直接造成男嬰的死亡,不適用加重情節正確答案:D[考點]本題考查的是拐賣兒童罪的加重情節。[解析]如果行為人的行為直接導致兒童死亡結果的,當然適用加重刑罰: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是構成兒童死亡的條件之一,即便不具備直接的因果關系,也應認定為造成兒童死亡,仍然應當適用加重刑罰。
24.
關于販賣毒品罪,不正確的說法有幾個?
①甲將供自己吸食的海洛因無償轉讓給乙10克,甲雖未牟利,也構成販賣毒品罪
②甲將供自己吸食的海洛因以低于購買價轉讓給乙10克,因甲未牟利,甲不構成販賣毒品罪
③甲受乙的委托,為乙代購海洛因10克供乙吸食,甲雖未牟利,也構成販賣毒品罪
④甲向13周歲的乙販賣海洛因10克,因為乙尚未達到法定年齡,故甲不構成販賣毒品罪______A.1個B.2個C.3個D.4個正確答案:D[解析](1)販賣毒品不要求營利,但要求有償轉讓。所以,無償轉讓的,如贈與,不構成販賣毒品,第一句錯誤。(2)只要是有償轉讓,無論是否營利,均屬于販賣毒品,所以,第二句錯誤。(3)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以牟利為目的,為他人代購僅用于吸食的毒品的,毒品數量達到《刑法》第348條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的(海洛因、冰毒10克,鴉片200克),對托購者、代購者應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而不是販賣毒品罪。第三句錯誤。(4)販賣毒品罪,販賣的對方沒有限制,即不問對方是否達到法定年齡,是否具有辨認控制能力,是否與販賣人具有某種關系。第四句錯。所以,以上四句全錯。
25.
關于正當防衛,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發現李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而將李某打成輕傷,致使李某在隨后三天內無法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由于甲阻止了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故甲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B.李某持刀搶劫出租車司機甲,強行搶走財物后下車逃跑。甲發動汽車追趕,在追了200米后將李某撞成重傷,并奪回財物。由于李某的不法侵害已經結束,故甲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而屬于超法規的自救行為C.甲手持匕首尋找搶劫目標時,突遇精神病人王某持刀襲擊。王某追趕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無奈,與王某搏斗,將其打成重傷。由于精神病人沒有責任能力,王某的行為不屬于“不法”侵害,所以甲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而屬于緊急避險D.甲被張某追殺,在逃跑過程中撿起磚頭扔向張某,將張某和附近跑步的丁某砸成重傷。甲砸傷張某屬于正當防衛,而砸傷丁某不屬于正當防衛正確答案:D[解析]A選項中,針對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不能進行正當防衛,因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不具有法益侵害的緊迫性,且將生產者、銷售者打傷的行為并不能減少、避免其不法侵害行為。因此選項A的說法錯誤。
B選項中,李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行為。因為在財產性違法犯罪情況下,行為雖然已經既遂,但被當場發現并同時受到追捕的,一直延續到不法侵害人將其所取得的財物藏匿至安全場所為止,追捕者可以適用正當防衛。正當行為成立正當防衛,就不再認定為自救行為。因此,B選項說法錯誤。
C選項中,作為正當防衛前提條件的不法侵害,要求具有進攻性、破壞性或者緊迫性的客觀違法行為。至于不法侵害人本身是否具有責任能力在所不問。因此C選項說法錯誤。
D選項中,丁某沒有不法侵害行為,因此砸傷丁某的行為不成立正當防衛。因此D選項說法正確。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正確答案。1.
下列行為中,不構成非法拘禁罪的有:______A.田某在某賓館住宿后,不付錢就想走人,賓館經理甲設法將其鎖在客房里后迅速報警B.人販子王某家是其販賣婦女的中轉關押地,王經常把同伙拐騙到手等待出售的婦女關押在自己家里的地下室,最長的達20天C.劉某是私營紡織廠的老板,為了節省勞動力成本,就從外地拐騙了大量的兒童到該廠工作,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為了防止童工逃跑,劉在自己的廠子周圍拉設了高壓電網D.民警小李為了懲治轄區的“老油條”張某,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將張某關在本所臨時關押犯人的地方,長達8天正確答案:ABC[解析]本題A項中,甲的行為是緊急情況下的自力救濟,是合法行為,不構成犯罪:B項中人販子王某的行為構成拐賣婦女罪,拘禁是販賣的手段之一,不另外定罪;C項中劉某構成了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其拘禁童工的行為是雇用的手段,不另外定罪;只有D項屬于非法拘禁罪。
2.
關于戰時自傷罪,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在我國,自殺行為都不是犯罪行為,任何傷害自己的行為更不構成犯罪B.行為人傷害自己的身體,以逃避戰時的軍事任務,其行為構成戰時自傷罪C.戰時自傷罪與故意傷害罪是牽連犯D.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行為當然也構成故意傷害罪正確答案:ACD[考點]本題考查的是對戰時自傷罪的認定。[解析]根據《刑法》第434條的規定,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行為構成戰時自傷罪,該罪要求自傷行為發生在“戰時”,該罪與故意傷害罪并沒有必然的關系。
3.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哪些規定?______A.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B.未經考察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C.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D.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正確答案:ACD[考點]本題考查緩刑犯應遵守的制度規定。[解析]選項ACD涵蓋了《刑法》第75條。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權利,故B選項錯誤。
4.
關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甲從100余位車主手中購買了他們的姓名、身份證號以及照片等信息,并用于注冊某地交警部門的App程序賬號,用于幫他人處理違章及扣分,并從中牟利。甲成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B.乙在任職某小額貸款公司期間,利用公司交給的公民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權限,私自查詢并保存不動產登記信息數千條,后以每條6元的價格出售牟利。乙成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C.丙通過侵入銀行網絡的方式竊取了500余條公民個人征信信息后,先后向3家不同的房產交易公司出售牟利。丙成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犯罪的條數為500條D.某金融貸款公司負責人丁開發了一款手機App,在用戶注冊使用過程中,強制用戶許可該軟件獲取用戶的手機號及通信錄,并未說明通信錄中的第三人會被公司用于逾期催債。事實上該公司正是向用戶通信錄中的親朋好友以大量撥打電話及發信息等方式催收用戶的逾期欠款。丁成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正確答案:BD[考點]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解析]應當認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保護法益在于個人的隱私權,也即個人信息保護的價值基礎在于個體的隱私權利,既然是個體的隱私權利,意味著個人有權予以處分或承諾,因此,基于“被害人同意”獲得的個人信息用于牟利的,即便信息被用于轉售甚至非法的用途,也不應認定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A選項說法錯誤。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明確規定: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屬于“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盡管乙取得個人信息是合法的,但是他未經被收集者的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按照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成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B選項說法正確。丙成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沒有疑問,有問題的是個人信息的計算方法。上述司法解釋第11條明確規定:向不同單位或者個人分別出售、提供同一公民個人信息的,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累計計算。因此,丙向3家不同的單位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應當累計計算。C選項說法錯誤。App讀取用戶手機的通信錄似乎經過了用戶同意,但是用戶手機通信錄中的第三人并未允許App收集其個人信息。更為關鍵的是,依據我國的《網絡安全法》以及《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用戶同意。題干明示,App在獲取用戶手機通信錄時并未說明是要向第三人撥打電話來討要用戶欠款,因而,丁屬于以其他非法方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成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D選項說法正確。
5.
陳某聲稱要開辦一家外貿服裝廠,需要運營資金2000萬元,于是以商機無限、高回報率為誘餌,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向各界親朋好友募集資金1000多萬元。但陳某并沒有將此資金用于生產經營,而是將募集而來的資金揮霍一空。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陳某根本沒有開展正常的外貿服裝經營,而是將募集而來的資金揮霍一空,應當認定陳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B.本案中陳某構成集資詐騙罪C.本案無法認定曾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D.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正確答案:AB[考點]本題考查集資詐騙罪的具體認定。[解析]在認定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時,應當堅持主客觀相統一原則,既要避免單純根據損失結果客觀歸罪,也不能僅憑行為人自己的供述,而應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分析行為人的主觀心態、行為方式和行為后果。本案中陳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6.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根據《刑法》第12條關于時間效力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2011年4月30日前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節特別嚴重的,適用修正后的《刑法》條文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勞動者報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轉移財產方式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使用修正前的《刑法》條文C.2011年4月30日前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適用修正前的《刑法》條文D.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適用修正后的《刑法》條文,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正確答案:AC[考點]本題考查時間效力即溯及力的相關規定。[解析]我國在《刑法》的時間效力上實行從舊兼從輕原則,即通常情況下按照舊法定罪處罰,但在新法更輕時,按照新法定罪處罰。A項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節特別嚴重的,舊法規定刑罰為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而新法規定為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罰金,新法刑罰較輕,應適用新法的規定。B項拒絕支付行為發生于5月1日后,無論新法輕重,都要適用新法。C項中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犯罪,舊法不認為是犯罪,當然應當適用舊法。D項舊法規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舊法較輕,則應當適用舊法。故BD項錯誤。
7.
對下列哪些犯罪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發布禁止令?______A.被判處管制的犯罪人B.被單獨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人C.被宣告緩刑的犯罪人D.被裁定假釋的犯罪人正確答案:AC[解析]《刑法》第38條第2款規定: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缎谭ā返?2條第2款規定: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于被單獨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和被裁定假釋的犯罪分子,我國《刑法》沒有作出相應的規定,因此,對于這兩類犯罪人人民法院在判決書或者裁定書中不得規定相應的禁止令。
8.
1980年初,張某強奸某婦女并將其殺害。1996年末,張某因酒后駕車致人重傷。兩案在2007年初被發現。關于張某的犯罪行為,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應當以強奸罪、故意殺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數罪并罰B.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C.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D.不應當追究任何刑事責任正確答案:ABD[考點]追訴時效的期限(了解)
[解析]張某1980年犯強奸罪與故意殺人罪,兩罪的追訴時效分別為15年(普通強奸罪法定最高刑為10年有期徒刑)和20年(故意殺人罪法定最高刑為死刑)。1996年末張某又犯交通肇事罪,此時強奸罪已過追訴時效,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故意殺人罪還沒過追訴時效,在追訴時效期間內再犯新罪,前罪從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起算追訴時效,即從犯交通肇事罪之日起重新計算故意殺人罪的追訴時效20年。2007年案發時,交通肇事罪已過追訴時效10年(一般情形的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為3年;交通肇事逃逸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法定最高刑為7年),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張某最終只承擔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C選項說法正確,ABD選項說法錯誤。
本題正確答案為ABD。
9.
甲將一張偽造的現金支票(票面金額5萬元)遞給某國有銀行工作人員乙,乙雖然發現是偽造的現金支票,但由于某種原因(與領導有矛盾),仍然為甲付款,將5萬元現金交付給甲,關于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與乙構成票據詐騙罪共犯B.甲與乙構成貪污罪共犯C.甲構成票據詐騙罪,乙構成貪污罪,不構成共犯D.應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別處罰正確答案:CD[解析]構成共同犯罪關鍵在于是否具有共同故意。本題中甲、乙二入主觀上沒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行為人僅僅是偽造、變造金融票證而沒有使用的,構成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但司法實踐中這兩種犯罪往往又是聯系在一起的,表現為行為人先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然后使用該偽造、變造的票證進行詐騙活動,這種情形實際上屬于牽連犯的情形,應當從一重罪即按票據詐騙罪論罪處罰,而不實行數罪并罰。故甲成立票據詐騙罪。乙是銀行柜臺營業員,盜竊自己經營的存款構成貪污罪,應分別處罰。
10.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累犯?______A.甲是澳門地區居民,1992年8月因間諜罪被我國內地判處4年有期徒刑,2014年5月22日又因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在內地被逮捕B.1998年,乙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13年6月2日又因參加恐怖組織罪被刑事拘留C.1999年2月,丙因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08年1月又因分裂國家罪被判剝奪政治權利5年D.丁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緩刑期滿后的第3年又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正確答案:ABC[考點]本題主要考查特別累犯和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解析]我國《刑法》第65條第1款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缎谭ā返?6條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D項丁被判緩刑,緩刑考驗期滿屬于刑罰不再執行,因此和后罪不能成立累犯。
11.
陳某與陸某是鄰居,雙方經常因瑣事發生口角,陳某懷恨在心,萌生投毒之念。一日晚9時許,陳某找來一支一次性注射器,從農藥瓶中抽取半針筒農藥,至被害人陸某家門前絲瓜棚處,將農藥打入絲瓜中。次日晚上,陸某及外孫女食用了被注射農藥的絲瓜后,出現中毒癥狀,被及時送往醫院,但搶救無效死亡。對陳某行為的認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陳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B.陳某的行為危及不特定多數人人身財產安全C.陳某的行為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D.陳某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確答案:BC[考點]本題考查的是投放危險物質罪與故意殺人罪的認定。[解析]投放危險物質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危及的是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安全;故意殺人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該題認定的關鍵是陳某的行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應當認定陳某的行為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安全,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
12.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過失犯罪?______A.甲毆打乙致使其摔成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的B.甲基于惡作劇,將乙從三樓推下去摔成重傷的C.甲誤以為乙正在殺害他人,而將乙打成重傷的D.甲故意超速行駛,因車速過快而將行人撞死的正確答案:ACD[考點]犯罪過失(運用)
[解析]①行為人毆打,導致被害人重傷成立過失致人重傷,被害人搶救無效死亡的,評價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因此A選項當選。
②行為人對于傷害行為至少存在放任心理,至少成立間接故意。因此B選項不當選。
③行為人行為成立假想防衛,不成立故意犯罪,可以成立過失犯罪。因此C選項當選。
④行為人對于超速行駛行為存在故意,但是對于撞死他人的行為成立過失犯罪,屬于交通肇事。因此D選項當選。
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ACD。
13.
關于毒品犯罪的論述,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對于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為其提供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不認定為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B.緝毒警察掩護、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構成放縱走私罪C.強行給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癮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D.窩藏毒品犯罪所得財物的,應以窩藏毒贓罪定罪處刑正確答案:ABCD[考點]本題考查相關毒品犯罪罪名的認定。[解析]對于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為其提供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依據《刑法》第349條第2款的規定,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從重處罰。強行給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癮的,應以強迫他人吸毒罪論處,而非以故意傷害罪論處。窩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財物的,屬于窩藏毒贓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法條競合,應以窩藏毒贓罪定罪處罰。
14.
關于行賄罪的說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B.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C.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D.民事訴訟當事人為達到勝訴目的,給予主審法官財務,使其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民事判決的行為,應認定為行賄罪正確答案:ABD[考點]本題考查的是關于行賄罪的認定。[解析]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而不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C選項錯誤。
15.
以下行為構成搶劫罪的有:______A.甲在某市場上偷了某女的2000元錢欲離開,被此女發現追去,甲便回身打了她一拳逃走B.乙入戶盜竊,被戶主發現,乙把戶主打倒在地后逃跑。經法醫鑒定,戶主的傷構成輕微傷C.丙在李某家中試圖以假金佛行騙,被李某識破,便隨手拿起旁邊的一把斧頭進行威脅,強行把未騙成的5000元拿走D.丁從一商場盜竊價值2000元的高檔手表時,雖被一保安發現,但其仍然逃脫。第二天下午,丁又在商場附近意圖行竊時,被出去吃飯的保安看見,上前抓丁,丁把保安打成輕傷后,被其他保安擒獲正確答案:ABC[解析]A選項屬于暴力抗拒抓捕,窩藏罪贓的情形,是轉化性搶劫。在B項中,即使乙盜竊的數額不足,但由于具有使用暴力致人輕微傷以上后果的情節,也構成搶劫罪。
C項中丙的先行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并且為窩藏贓物當場使用暴力,因而,丙的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D項:事后搶劫要求行為人犯盜竊、詐騙、搶奪罪后,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其中“當場”是指行為人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為的現場以及被人抓捕的整個過程與現場。D項中丁使用暴力的時間不能認定為“當場”,不構成事后搶劫,應以盜竊罪和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D項不當選。
16.
為在火車站實施爆炸以使公眾產生恐慌,甲、乙、丙盜竊了爆炸物,購買了匕首等兇器。因被群眾舉報,尚未來得及實施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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