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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卷一模擬題493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1.

唐代訴訟制度不斷完善,并具有承前啟后的特點。(江南博哥)下列哪一選項體現了唐律據證定罪的原則?______A.唐律規定,審判時“必先以情,審察辭理,反復參驗,猶未能決,事須拷問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訊,違者杖六十”B.《斷獄律》說:“若贓狀露驗,理不可疑,雖不成引,即據狀斷之”C.唐律規定,對應議、請、減和老幼殘疾之人“不合拷訊”D.《斷獄律》說:“(斷獄)皆須具引律、令、格、式正文,違者笞三十”正確答案:B[考點]司法制度(刑訊與仇嫌回避原則)

[解析]A是對刑訊條件的規定,即在拷訊之前,必須先審核口供的真實性,然后反復查驗證據。證據確鑿,仍狡辯否認的,經過主審官與參審官共同決定,可以使用刑訊;未依法定程序拷訊的,承審官要負刑事責任。故A項不合題意。B項體現的是根據證據定罪的原則,即對那些人贓俱獲,經拷訊仍拒不認罪的,也可“據狀斷之”。故B項正確。C項規定的是禁止使用刑訊的情形。D項體現的是依法判決的原則。

2.

甲懷疑醫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醫院設靈堂、燒紙錢,向醫院討說法。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刑法規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錯誤的?______A.執法為民與服務大局的理念要求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對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醫犯罪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B.甲屬于起哄鬧事,只有造成醫院的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尋釁滋事罪C.如甲母的死亡確系醫院救治不力所致,則不能輕易將甲的行為認定為尋釁滋事罪D.如以尋釁滋事罪判處甲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為有效維護醫療秩序,法院可同時發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內出入醫療機構正確答案:D[考點]尋釁滋事罪;禁止令

[解析]按照執法為民與服務大局的理念,對于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確應依法從嚴懲處。A項正確。《刑法》第293條第1款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可見,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的,需要“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才構成尋釁滋事罪。B項正確。如甲母的死亡確系醫院救治不力所致,則甲的行為屬于事出有因,確實不宜輕易認定為尋釁滋事罪。C項正確。《刑法》第72條第2款規定,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對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適用禁止令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禁止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執行期間、緩刑考驗期限內進入以下一類或者幾類區域、場所:(1)禁止進入夜總會、酒吧、迪廳、網吧等娛樂場所;(2)未經執行機關批準,禁止進入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場所;(3)禁止進入中小學校區、幼兒園園區及周邊地區,確因本人就學、居住等原因,經執行機關批準的除外;(4)其他確有必要禁止進入的區域、場所。顯然醫療場所并不屬于此處所規定的幾類區域、場所,且從題干分析并無必要禁止甲出入醫療機構。故D項錯誤。

3.

在符合“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的前提下,關于減刑、假釋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因爆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已服刑10年,確有悔改表現,無再犯危險。對甲可以假釋B.乙因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已服刑5年,確有悔改表現,無再犯危險。對乙可優先適用假釋C.丙犯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拒不交代貪污款去向,一直未退贓。丙已服刑20年,確有悔改表現,無再犯危險。對丙可假釋D.丁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已服刑3年,一直未退贓。丁雖在服刑中有重大技術革新,成績突出,對其也不得減刑正確答案:B[考點]減刑;假釋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25條第1款規定:“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釋。”甲因爆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不符合假釋的條件。A項錯誤。上述規定第26條第2款規定:“罪犯既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又符合法定假釋條件的,可以優先適用假釋。”乙的情形同時符合減刑和假釋的條件,可以優先適用假釋。B項正確。根據上述規定第3條第2款規定,對于職務犯罪人員,不積極退贓的,不認定其“確有悔改表現”。C項錯誤。丁在服刑中具有重大技術革新,成績突出,屬于“重大立功表現”,應該對其減刑。D項錯誤。

4.

甲以殺人的故意毆打乙,乙奮力反抗將屋內正在燃燒的炭盆掀翻。甲毆打致乙昏迷,此時炭盆已引起屋內起火,甲為毀滅罪證欲燒死乙,故未滅火逃走,導致附近鄰居的幾棟樓房被燒毀,乙因吸入過多而死。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無論如何評價甲的行為,其都僅構成一罪B.甲負有滅火的義務,而沒有滅火,成立不作為的放火罪C.甲誤以為乙是被火燒死,而乙是吸入毒氣而死,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D.甲的行為同時存在作為和不作為,由于作為和不作為相排斥,故不能對甲實行數罪并罰正確答案:B[考點]不作為犯罪、罪數

[解析]AD項錯誤,甲的前一行為是作為方式的殺人,后一行為是不作為方式的放火,一個作為、一個不作為是相互獨立的兩個行為,并不相互排斥,應分別評價,以故意殺人罪既遂和放火罪,數罪并罰。B項正確,甲正在殺害乙,乙在對甲實施正當防衛的過程中,被迫掀翻炭盆起火,由于乙的行為是甲的行為引起的,火災發生的危險仍然是甲的行為所創設,因此甲有義務滅火,卻沒有履行義務,危及了公共安全,造成了嚴重后果,構成不作為的放火罪。此時火災的結果絕對不是之前作為的故意殺人所能承受的,所以必須將放火罪的問題單獨評價。C項錯誤,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主觀上,甲發生了因果關系認識錯誤,甲以為乙是被燒死,其實其是吸入毒氣而死,不影響定罪。客觀上,雖然乙最終是吸入毒氣而死,甲不作為的放火是導致死亡的直接原因,但是甲最初的殺害行為與死亡之間仍然具有因果關系,可以將甲不滅火的行為視為介入因素(即介入了不作為),這是正常的介入因素,不阻斷甲最初的殺害行為與死亡之間的因果關系。

5.

甲、乙為朋友。乙出國前,將自己的借記卡(背面寫有密碼)交甲保管。后甲持卡購物,將卡中1.3萬元用完。乙回國后發現卡里沒錢,便問甲是否用過此卡,甲否認。關于甲的行為性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侵占罪B.信用卡詐騙罪C.詐騙罪D.盜竊罪正確答案:B[考點]侵占罪;信用卡詐騙罪;詐騙罪;盜竊罪

[解析]根據《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信用卡詐騙罪中所稱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2)騙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3)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并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本案中,甲用乙的借記卡購物,即屬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因此,B項正確。乙將借記卡交給甲保管,而且背面還寫有密碼,但甲代為保管的并非借記卡名下的錢財,而只是借記卡本身,因此甲的行為不構成侵占罪。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甲冒用他人信用卡對人使用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對機器使用則構成盜竊罪。甲用借記卡購物,屬于對人使用,不構成盜竊罪。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是一般法和特別法的關系,特別法優于一般法,故甲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因此,ACD項錯誤。故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

6.

西周商品經濟發展促進了民事契約關系的發展。《周禮》載:“聽買賣以質劑”。漢代學者鄭玄解讀西周買賣契約形式:“大市謂人民、牛馬之屬,用長券;小市為兵器、珍異之物,用短券。”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長券為“質”,短券為“劑”B.“質”由買賣雙方自制,“劑”由官府制作C.契約達成后,交“質人”專門管理D.買賣契約也可采用“傅別”形式正確答案:A[考點]西周契約法規

[解析]西周的買賣契約稱為“質劑”。《周禮》載,“質”“劑”有別。“質”,是買賣奴隸、牛馬所使用的較長的契券;“劑”,是買賣兵器、珍異之物所使用的較短的契券。故A項正確。“質”“劑”由官府制作,并由“質人”專門管理。故B項錯誤。然而,買賣契約是寫在簡牘上,一分為二,雙方各執一份。故C項錯誤。西周的借貸契約稱為“傅別”,故D項錯誤。

7.

某縣公安局開展整治非法改裝機動車的專項行動,向社會發布通知:禁止改裝機動車,發現非法改裝機動車的,除依法暫扣行駛證、駕駛證6個月外,機動車所有人須到指定場所學習交通法規5日并出具自行恢復原貌的書面保證,不自行恢復的予以強制恢復。某縣公安局依此通知查處10輛機動車,要求其所有人到指定場所學習交通法規5日并出具自行恢復原貌的書面保證。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通知為具體行政行為B.要求10名機動車所有人學習交通法規5目的行為為行政指導C.通知所指的暫扣行駛證、駕駛證6個月為行政處罰D.通知所指的強制恢復為行政強制措施正確答案:C[考點]行政行為類型辨析

[解析]縣公安局的通知是一種抽象行政行為,因為其一,該通知面向的是潛在的、所有的、不特定的對象的行政相對人,數量無法確定,或處于一種不斷變化的動態之中;其二,在該通知沒有被依法廢止、撤銷前一直發生法律效力且能反復適用,具備抽象行政行為的一切特征。應當強調的是,某縣公安機關級別較低——副縣(處)級,對這類“規定”,相對人在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申請復議時——根據《行政復議法》第7條的規定——有權向復議機關一并提出合法性審查申請。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在其職責范圍內為實現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政策的指導、勸告、建議等行為,不具有強制性,而此處的“要求”,具有命令性、強制性,故B項錯誤。C項是在發現確定非法改裝機動車之后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是在未查明實施情況下為防止危害發生作出的暫時性控制的行政強制措施。因此,C項正確。根據《行政強制法》第12條的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有:(1)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2)劃撥存款、匯款;(3)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4)排除妨礙、恢復原狀;(5)代履行;(6)其他強制執行方式。強制恢復原狀應為行政強制執行方式之一,因為直接在物理形態上實現了行政決定所確定的義務狀態。故D項錯誤。

8.

關于習近平法治思想,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______A.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B.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抓手C.以人民為中心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立場,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D.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根植于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繼承古代優秀法律文化傳統,借鑒國外優秀法律制度,是唯一正確的道路正確答案:B[考點]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解析]根據習近平法治思想,ACD項正確。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故B項錯誤。

9.

李某在金橋花園合法購買了一套450平方的別墅并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因修建高鐵站需要拆遷,該商品房被征收,區政府依法給予李某一定的補償金。區政府的這一行為體現了下列哪一項行政法原則?______A.誠實守信B.權責一致C.高效便民D.程序正當正確答案:A[考點]行政法的原則

[解析]本題,李某合法購房并取得了不動產權證書,享有房屋所有權。由于修建高鐵需要,國家征收李某合法購買的房屋,這是行政機關為了實現公共利益,撤回已經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為了保護李某相信房屋是其合法購得的信賴利益,政府應當給予李某補償金。所以政府征收李某合法房屋并給予補償金的行為體現了信賴利益保護原則。A項正確,BCD項錯誤。

10.

魯某與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師為魯某擔任辯護人。案件判決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獲并被起訴。關于沈律師可否擔任洪某辯護人,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沈律師不得擔任洪某辯護人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對象,沈律師可以擔任洪某辯護人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師可以擔任洪某辯護人D.如果公訴人未提出異議,沈律師可以擔任洪某辯護人正確答案:A[考點]辯護制度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本書簡稱《六機關規定》)第4條第2款規定,1名辯護人不得為2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不得為2名以上的未同案處理但實施的犯罪存在關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本題中,魯某與洪某系同案犯。雖然因洪某在逃未能將其與魯某同案處理,但是2人作為共同犯罪人,實施的犯罪存在關聯性,沈律師仍不得擔任洪某的辯護人。本題選A。

11.

宋承唐律,仍實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離婚制度,但在離婚或改嫁方面也有變通。下列哪一選項不屬于變通規定?______A.“夫外出三年不歸,六年不通問”的,準妻改嫁或離婚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減一等”C.夫亡,妻“若改適(嫁),其見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費用”D.凡“夫亡而妻在”,立繼從妻正確答案:D[考點](宋)契約與婚姻繼承法規

[解析]D本身表述正確,但屬于繼承制度,不是離婚或改嫁方面的變通,與題意不合,故當選。

12.

甲市乙區政府決定征收某村集體土地100畝。該村50戶村民不服,申請行政復議。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______A.申請復議的期限為30日B.村民應推選1至5名代表參加復議C.甲市政府為復議機關D.如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材料,應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正確答案:A[考點]行政復議申請

[解析]根據《行政復議法》第9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可知復議期限至少為60日,A項錯誤應選。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8條規定,同一行政復議案件申請人超過5人的,推選1至5名代表參加行政復議。可知B項正確不選。根據《行政復議法》第13條第1款規定,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可知C項正確不選。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29條規定,行政復議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復議機構可以自收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補正。可知D項正確不選。綜上,本題選A。

13.

趙某因涉嫌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偵查,在此期間逃往A國并一直滯留于該國。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該案涉及法對人的效力和空間效力問題B.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原則,趙某不在中國,故不能適用中國法律C.該案的處理與法的溯及力相關D.如果趙某長期滯留在A國,應當適用時效免責正確答案:A[考點]法的效力;法律責任的免責條件

[解析]法對人的效力,指法律對誰有效力,適用于哪些人。法的空間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適用于哪些地區。顯然,這兩個方面該案均涉及,故A項正確。從對人的效力來說,我國采用的原則是:以屬地主義為主,與屬人主義、保護主義相結合。故B項錯誤,趙某不在中國,未必不能適用中國法律。法的溯及力,也稱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是否適用。該案處理與溯及力無關,故C項錯誤。時效免責,即法律責任經過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根據刑法知識可知,該案中,趙某逃往A國前已經被立案偵查,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故D項錯誤。

14.

關于我國憲法修改,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我國修憲實踐中既有對憲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對憲法的全面修改B.經1/10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可以啟動憲法修改程序C.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法定的修憲主體D.憲法修正案是我國憲法規定的憲法修改方式正確答案:A[考點]憲法修改

[解析]就憲法的修改方式而言,包括了全面修改與部分修改兩種方式。全面修改是指以新法取代舊法,對憲法整體進行變動;部分修改是指在保持原憲法基本內容與結構不變的同時,對憲法有關條款加以變動。我國憲法共經過了三次全面修改,七次部分修改;現行憲法經過了五次部分修改。所以,A項正確。《憲法》第64條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1/5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所以,B項錯誤。根據《憲法》第62條的規定,修憲主體只能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其他任何主體都不具有修改憲法的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僅具有解釋憲法與監督憲法實施的權力。所以,C項錯誤。我國憲法并未明確規定憲法的修改方式,直至1982年憲法修改均是采用“直接修改”的方式,在1988年后憲法修改開始采用“憲法修正案”的方式,并且“憲法修正案”的方式由于有利于保持憲法的穩定性和權威性而延續下來,并被認為是中國重要的憲法慣例,所以D的表述也是錯誤的。

15.

王某是定居美國的中國公民,2013年10月回國為父母購房。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王某應向中國駐美簽證機關申請辦理赴中國的簽證B.王某辦理所購房產登記需提供身份證明的,可憑其護照證明其身份C.因王某是中國公民,故需持身份證辦理房產登記D.王某回中國后,只要其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就不準出境正確答案:B[考點]外國人及其法律地位的概念;入境、居留和出境

[解析]簽證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機關在本國或外國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上的簽注、蓋印,以表示允許其出入本國國境或者經過國境的手續,也可以說是頒發給他們的一項簽注式的證明。概括地說,簽證是一個國家的出入境管理機構(例如移民局或其駐外使領館),對外國公民表示批準入境所簽發的一種文件,是主權國家準許外國公民或者本國公民出入境或者經過國境的許可證明。由于王某還是中國公民,所以回國是回到自己的國家,不需要簽證。所以,A項錯誤。護照是持有者的國籍和身份證明,所以,B項正確。身份證是用于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居民身份證法》第2條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也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房屋登記辦法》第15條規定,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名稱或者姓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委托代理人申請房屋登記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境外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房屋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所以,只要是身份證明即可,不一定非要是身份證。所以,C項錯誤。《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8條規定,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1)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國與外國簽訂的有關協議,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2)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3)拖欠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不準出境的;(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所以,D項錯誤,必須是人民法院決定不準王某出境才可以。

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關于該解釋,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______A.屬于法定解釋B.對刑法條文做了擴大解釋C.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D.運用了歷史解釋方法正確答案:D[考點]法律解釋的種類;法律解釋的方法

[解析]A項正確,該解釋為司法解釋,司法解釋屬于法定解釋。B項正確,一般理解“開設賭場”是開設實體賭場,該解釋將虛擬世界的賭場也包括了進來,“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以“開設賭場”論,顯然較之“開設賭場”字面含義要廣。C項正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31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屬于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D項錯誤,歷史解釋是依據歷史事實進行解釋,題中運用的顯然不是歷史解釋。

17.

張某到某市公交公司辦理公交卡退卡手續時,被告知:根據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須知》,退卡時應將卡內200元余額用完,否則不能退卡,張某遂提起訴訟。法院認為,公交公司依據《某市公交卡使用須知》拒絕張某要求,侵犯了張某自主選擇服務方式的權利,該條款應屬無效,遂判決公交公司退還卡中余額。關于此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張某、公交公司之間的服務合同法律關系屬于縱向法律關系B.該案中的訴訟法律關系是主法律關系C.公交公司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是同時產生和同時消滅的D.《某市公交卡使用須知》屬于地方規章正確答案:C[考點]法律關系的種類;法律關系主體(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當代中國法的正式淵源

[解析]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對法律關系做不同的分類。按照法律主體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縱向(隸屬)的法律關系和橫向(平權)的法律關系。縱向法律關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體之間所建立的權力服從關系。橫向法律關系是指平權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張某與公交公司屬于平等的法律主體,二者之間的服務合同法律關系屬于橫向法律關系,故A項錯誤。按照相關的法律關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為主法律關系(第一性法律關系)和從法律關系(第二性法律關系)。主法律關系是人們之間依法建立的不依賴其他法律關系而獨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關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關系。由此而產生的、居于從屬地位的法律關系,就是從法律關系。訴訟法律關系依賴于服務合同法律關系而存在,屬于從法律關系,故B項錯誤。C項正確,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是同時產生和同時消滅的。D項錯誤,根據《立法法》規定,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主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某市公交卡使用須知》只是公交公司制定的規定,不屬于規章。

18.

甲國公民湯姆于2012年在本國故意殺人后潛逃至乙國,于2014年在乙國強奸一名婦女后又逃至中國。乙國于2015年向中國提出引渡請求。經查明,中國和乙國之間沒有雙邊引渡條約。依相關國際法及中國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乙國的引渡請求應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乙國應當作出互惠的承諾C.最高人民法院應對乙國的引渡請求進行審查,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進行D.如乙國將湯姆引渡回本國,則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再將其轉引正確答案:B[考點]引渡

[解析]《引渡法》第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外國之間的引渡,通過外交途徑聯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為指定的進行引渡的聯系機關。引渡條約對聯系機關有特別規定的,依照條約規定。”據此,乙國的引渡請求應通過外交途徑聯系,聯系機關為外交部。故A項錯誤。在現代國際關系中,引渡是國家之間司法合作的重要形式,是國家主權的合法體現。根據國際法,各主權國家沒有必須對罪犯引渡的法律義務。現代國際最通行的辦法是當事國雙方訂立雙邊或多邊條約,為履行條約的義務而給予引渡;也有一些國家按照國內法有關規定,根據具體案情,以互惠為條件,或出于禮讓和友好的考慮,把罪犯引渡給他國。故B項正確。《引渡法》第16條規定:“外交部收到請求國提出的引渡請求后,應當對引渡請求書及其所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章第二節和引渡條約的規定進行審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級人民法院對請求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是否符合本法和引渡條約關于引渡條件等規定進行審查并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進行復核。”據此,我國的引渡是由最高院指定的高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實質審查,然后最高院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進行復核。故C項錯誤。實踐中,請求國只能就其請求引渡的特定犯罪行為對該被引渡人進行審判或處罰。這也稱為“罪名特定原則”。如果以其他罪名進行審判或將被引渡人轉引給第三國,則一般應經原引出國的同意。因此經原引出國的同意可以轉引,故D項錯誤。

19.

某區公安分局以非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為由,當場扣押孫某雜貨店的煙花爆竹100件。關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______A.執法人員應當在返回該分局后立即向該分局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B.扣押時應當制作現場筆錄C.扣押時應當制作并當場交付扣押決定書和清單D.扣押應當由某區公安分局具備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正確答案:A[考點]作為行政強制措施的扣押程序

[解析]《行政強制法》第19條規定,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24小時內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立即”的表述不應理解為24小時,故而A項錯誤。《行政強制法》第18條規定,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實施前須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經批準;(2)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實施;(3)出示執法身份證件;(4)通知當事人到場;(5)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6)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7)制作現場筆錄;(8)現場筆錄由當事人和行政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的,在筆錄中予以注明;(9)當事人不到場的,邀請見證人到場,由見證人和行政執法人員在現場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程序。其中第7項規定了應當制作現場筆錄。所以,B項正確。《行政強制法》第24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決定實施查封、扣押的,應當履行本法第18條規定的程序,制作并當場交付查封、扣押決定書和清單。故而C項正確。《行政強制法》第17條第3款規定,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與行政處罰不同的是,行政強制措施不發生行政委托(由其他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去實施),行政機關——行政主體必須事必躬親自行行使。所以D項正確。

20.

關于法的規范作用,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陳法官依據訴訟法規定主動申請回避,體現了法的教育作用B.法院判決王某行為構成盜竊罪,體現了法的指引作用C.林某參加法律培訓后開始重視所經營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反映了法的保護自由價值的作用D.王某因散布謠言被罰款300元,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正確答案:D[考點]法的作用(規范作用)

[解析]法的作用包括規范作用和社會作用。法的規范作用可以分為指引、評價、教育、預測和強制五種。A項體現的是法的指引作用,即法對本人(陳法官)行為的引導作用。B項體現的是法的評價作用,即判斷、衡量他人(王某)行為合法與否的評判作用,法院判決實際就是對行為人行為的評價。C項體現的是指引作用,“法的保護自由價值的作用”說的是法的社會作用而不是規范作用。D項正確,強制作用即制裁違法犯罪行為,針對的是違法者的行為(散布謠言)。

21.

關于《憲法》對人身自由的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______A.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B.生命權是《憲法》明確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屬于廣義的人身自由權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體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正確答案:B[考點]人身自由

[解析]憲法中的人身自由包括廣義和狹義兩方面:狹義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侵犯,廣義的人身自由則還包括與狹義的人身自由相聯系的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與公民個人生活相關的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實際享受其他權利的前提。其中人格尊嚴包括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所以,A項正確。在憲法學理論上,生命權是重要的公民人身自由的范疇,但是需要注意的,在我國憲法中并沒有明確規定生命權,僅是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進行了規定。因此,生命權確屬于廣義的人身自由權,但并不是《憲法》明確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B項錯誤。在狹義的人身自由的概念中,又包括了三個方面的內容:(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3)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所以,C項正確。廣義上的人身自由包括了住宅權,住宅權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2)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所以,D項正確。

22.

幸福里小區涉及舊村改造,區政府經過一系列論證和聽證,向該小區居民發布公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80日內,所有居民必須搬離本小區,并與政府簽訂安置補償協議。該公告性質上屬于下列哪一種?______A.行政指導B.行政規范性文件C.行政協議D.單方行政行為正確答案:D[考點]行政行為的性質

[解析]行政指導雖然主觀上是行政機關的意思表示,但客觀上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并不產生有強制力的安排和影響。本題,區政府要求居民必須在180日內達成補償協議并搬離小區,此行為不屬于柔性的勸告、建議、倡議,不是行政指導。A項錯誤。行政規范性文件作為一種制定規則的行為,不同于處理具體行政事務的行政行為。行政規范性文件具有適用對象的不特定性,以及適用次數的反復適用性等特征。本題區政府的行為在作出之時針對的對象范圍是明確的,即幸福里小區的所有居民。因此,公告不屬于行政規范性文件。B項錯誤。行政協議需要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達成合意才能夠訂立。區政府是單方面發布公告,不屬于行政協議。C項錯誤,D項正確。

23.

關于刑事訴訟職能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無論是公訴案件還是自訴案件,被害人均承擔控訴職能B.檢察機關只有在審判階段才能對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事實行使控訴職能C.某證人出庭證明被告人的口供系刑訊逼供所得,其承擔的是辯護職能D.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排除了其非法取得的證據,檢察院此行為體現的是控訴職能正確答案:B[考點]刑事訴訟職能

[解析]控訴職能主要指的是積極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被告人定罪量刑之刑事責任的職能。即積極地主張對他人定罪量刑的職能。在公訴案件中,主要是檢察院承擔了控訴職能,被害人承擔的是輔助的控訴職能;在自訴案件中,主要是自訴人承擔了控訴職能,而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可能是被害人自己,當其喪失行為能力時,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提起自訴,如果被害人死亡時可以由其近親屬提起訴訟。所以在自訴案件中,積極提起訴訟主張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自訴人有可能是被害人,也可能是被害人以外的其他人,所以A項不嚴謹,錯誤。量刑的前提是檢察院已經提出了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訴訟主張,存在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事實意味著在量刑時可以適當從寬,但從寬依然意味著被定罪量刑了,所以也是檢察院在承擔控訴職能的表現。其次,控訴職能的核心是在向法院訴訟時積極地主張對他人定罪量刑,也就是說控訴職能只能發生在審理階段。因此,B項正確。證人一直是居中輔助訴訟向前推進的人,在訴訟中只需要客觀陳述其所看到、聽到的案件事實即可,不承擔任何職能。因此,C項錯誤。檢察院排除非法證據主要在履行其監督職能,并非控訴職能,考生需要牢牢抓住控訴職能就是想積極地對他人定罪量刑即可快速做對題。本項中將定罪量刑的證據排除出去顯然非控訴職能,而是檢察院在履行其監督職能。因此,D項錯誤。

24.

某鄉政府為有效指導、支持和幫助村民委員會的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鄉實際作出了下列規定,其中哪一規定是合法的?______A.村委會的年度工作報告由鄉政府審議B.村民會議制定和修改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報鄉政府備案C.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并提出申訴的,由鄉政府作出處理并公布處理結果D.村委會組成人員違法犯罪不能繼續任職的,由鄉政府任命新的成員暫時代理至本屆村委會任期屆滿正確答案:B[考點]村民委員會

[解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第3款規定:“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3條規定:“村民會議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年度工作報告,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有權撤銷或者變更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有權撤銷或者變更村民代表會議不適當的決定。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年度工作報告,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撤銷或者變更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可見,村委會的年度工作報告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議,A項錯誤。《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7條第1款規定:“村民會議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并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備案。”故B項正確。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4條第2款規定:“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五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公布處理結果。”可見,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的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是處理機構,C項錯誤。《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8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9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出缺,可以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補選。補選程序參照本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補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到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屆滿時止。”故D項錯誤。

25.

某公司為制造保健品的公司,甲系該公司股東,乙女系該公司總經理,甲追求乙未果,遂調查公司產品,發現產品并沒有保健功能,甲將其股權全部出售,將調查結果公布于眾并告知公眾乙為總經理,公司股價大跌,為了消除影響,公司將乙開除。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將乙是公司總經理的信息發布在網上,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B.甲利用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C.無論甲出于什么目的將調查結果發布在網上,都不構成侵犯公司名譽犯罪D.甲的行為造成公司股價下跌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正確答案:C[考點]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解析]A項錯誤。乙是公司總經理的信息屬于企業經營方面的信息,本身就對社會公開,不是所謂的公民個人信息,故甲不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B項錯誤。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在司法實踐中稱為“建老鼠倉”,未公開的信息是指資產管理機構、代客投資理財機構即將用客戶資金投資購買某個證券、期貨等金融產品的決策信息。甲并沒有利用這些信息進行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只是出售了自己的股權,不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C項正確。刑法中涉及侵犯公司名譽的犯罪,指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本罪是一種商業誹謗行為,必須散布虛偽事實以損害企業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而甲發現公司產品并沒有保健功能,將真相公布于眾,并沒有散布虛假事實,不構成本罪。D項錯誤。破壞生產經營罪是指由于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甲的行為不構成本罪。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正確答案。1.

甲不堪小區長期施工的噪音騷擾,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公開“整體規劃圖和整體紅線圖”。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甲作出《答復》:你所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法院判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一定期限內公開B.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甲應當說明用途C.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當證明盡到合理的查找、檢索義務D.甲能夠提供政府信息制作或保存線索的,可以申請法院調取證據正確答案:CD[考點]政府信息公開

[解析]本題法院如何判決,取決于被告的《答復》是否合法。如果原告所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被告已經履行法定告知或者說明理由義務的,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如果原告所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存在,法院應當撤銷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出的答復,并判決被告重新調查、裁量后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答復。A項錯誤。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刪除了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三需要”原則,故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不需要有利害關系,不需要告知行政機關用途。B項錯誤。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于被訴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規范性依據承擔舉證責任。C項正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條第5款規定:“被告主張政府信息不存在,原告能夠提供該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關線索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D項正確。

2.

某國企公司里,保險柜須由鑰匙和密碼共同打開,會計甲掌管鑰匙,出納乙掌握密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______A.乙撿到甲的鑰匙據為己有,并打開保險柜取走財物,屬于利用職務便利B.乙騙取甲的鑰匙據為己有,并打開保險柜取走財物,屬于利用職務便利C.甲和乙共謀打開保險柜,并取走財物,屬于利用職務便利D.甲偷看乙的密碼,并打開保險柜取走財物,屬于利用職務便利正確答案:ABCD[考點]貪污罪

[解析]貪污罪的認定要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即對公共財物的主管、管理、經營、經手的權力和便利條件)。這種職務便利的利用包括全部利用和部分利用,在這個取得公共財物的過程中,只要你的職務性發揮作用即可認定。本案中甲和乙只靠自己的鑰匙或者密碼均無法打開保險柜,所以只要是打開了,就證明自己的職務便利一定是在其中發揮作用,均可以按照貪污罪認定。綜上,ABCD項當選。

3.

為有效解決村級“小微權力”權責不清、程序不嚴、執行失范、監督薄弱等問題,某省決定在全省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將建立村級“小微權力”事項清單和村級班子主要負責人責任清單“兩個清單”,對村級重大事項、日常性事務和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脫貧攻堅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厘清村級組織和村干部的職責權限,讓權力事項更透明。對于“小微權力”清單制度,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小微權力”清單是貫徹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B.“小微權力”清單的推行有利于減少基層矛盾C.“小微權力”清單能加強對權力運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力度D.“小微權力”清單有利于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順利進行正確答案:ABCD[考點]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解析]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在基層,根基在民眾。《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指出,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扎實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抓鄉促村,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成堅強戰斗堡壘。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創新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穩妥有序開展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著力引導農村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嚴厲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征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據此,ABCD項正確。

4.

下列哪些選項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______A.將明知是癡呆女而與之發生性關系導致被害人懷孕的情形,認定為強奸“造成其他嚴重后果”B.將卡拉OK廳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大量播放其音像制品的行為,認定為侵犯著作權罪中的“發行”C.將重度醉酒后在高速公路超速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刑法》規定了盜竊武裝部隊印章罪,未規定毀滅武裝部隊印章罪。為彌補處罰漏洞,將毀滅武裝部隊印章的行為認定為毀滅“國家機關”印章正確答案:ACD[考點]罪刑法定原則

[解析]罪刑法定原則的經典表述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我國《刑法》第3條明文規定了這一原則。罪刑法定原則的具體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2)排斥習慣法;(3)禁止類推解釋;(4)刑罰法規的適當,包括刑罰明確性、禁止不確定刑和禁止處罰不當罰的行為。在刑事司法中貫徹罪刑法定原則,最為關鍵的問題是對《刑法》的解釋要合理。不利于被告人的類推解釋在方法上就與罪刑法定原則相抵觸,故屬禁止之列。采取其他解釋方法時,其解釋結論也必須符合罪刑法定主義,符合刑法目的。A項,“明知是癡呆女而與之發生性關系導致被害人懷孕”的情形,與強奸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后果的嚴重性相當,可以認定為強奸“造成其他嚴重后果”。A項不違背罪刑法定原則。B項,根據《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的規定,“發行”,包括總發行、批發、零售、通過信息網絡傳播以及出租、展銷等活動。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卡拉OK廳大量播放其音像制品的行為并不能包含在“發行”之內。B項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C項,“重度醉酒后在高速公路超速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同時包含“重度醉酒”、“高速公路”和“超速駕駛”三個危險要素,其嚴重性與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行為相當,已經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現實威脅,應當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項不違背罪刑法定原則。D項,武裝部隊屬于國家軍事機關,是國家機關的組成部分。所以將毀滅武裝部隊印章的行為認定為毀滅“國家機關”印章并無不妥,未超出“國家機關”的字面含義。D項不違背罪刑法定原則。

5.

甲于2018年3月份生產、銷售了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膨化零食,在市場流通后多人因食用而出現不適癥狀,于是檢察院以甲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另外檢察院認為甲的行為致多人出現健康問題,損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在提起公訴的同時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關于本案的處理,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本案應由中級法院管轄,因其涉及公益訴訟B.檢察院可以就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判決提起上訴C.檢察院可以在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同時,要求甲通過公開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D.法院對甲判處罰金的同時要求甲向檢察院交付賠償款,法院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正確答案:BC[考點]附帶民事訴訟;公益訴訟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公訴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由人民法院同一審判組織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審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因此,A項錯誤。第10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檢察院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其地位相當于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針對法院相關判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因此,B項正確。第18條規定:“人民法院認為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訴訟請求不足以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其釋明變更或者增加停止侵害、恢復原狀等訴訟請求。”考生注意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中很多的規則是援引民訴法的相關規定,本案屬于侵權之訴,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賠償損失;(7)賠禮道歉;(8)消除影響等。因此,C項正確。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賠償款應交付給直接遭受損失的單位或個人,而非檢察院。因此,D項錯誤。

6.

羅輝與郭鵬系大學好友,兩人畢業后共同出資在甲省M市設立佳績公司經營日化用品。公司設立后不久,二人分別以公司的名義騙取銀行的貸款,貸款到期后佳績公司以現有資金無法支付本金及利息,案發后羅輝和郭鵬被M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羅輝得知消息后潛逃至相鄰的乙省,公安機關只抓捕到郭鵬一人,關于本案的處理,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如果公安機關對于郭鵬的騙取貸款行為和其他相關事實已調查清楚,可以將郭鵬單獨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B.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后,檢察院在審查時如果認為本案系單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可以直接增加佳績公司為犯罪嫌疑人C.對于羅輝,M市公安機關不能直接發布通緝令,而應當逐級報請公安部發布D.案件訴至法院后,法院應當在作出判決前調查郭鵬的財產狀況正確答案:ABC[考點]共同犯罪先行起訴;遺漏單位被告人;通緝令的發布;財產

[解析]根據《高檢規則》第158條第3款的規定,對于移送起訴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保證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起訴。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對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移送起訴應當受理。因此,A項正確。根據《高檢規則》第356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中,發現遺漏罪行或者有依法應當移送起訴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未移送起訴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或者補充移送起訴。對于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訴。”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既承擔審查起訴的職能也承擔了監督的職能,對于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這種情形,公安機關仍然遺漏犯罪嫌疑人、遺漏罪名,說明其存在包庇行為,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當然可以直接追加遺漏的人與遺漏的罪行。所以B項正確。根據《公安規定》第274條第2款的規定:“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本案屬于跨省案件,只能由公安部發布通緝令。因此,C項正確。法院一般不會主動調查,但是如果法院決定有疑問,也允許法院積極地調查案件事實,沒有疑問無須對被告人的合法財產進行調查,如果在案件的處理中被告人愿意積極地退贓退賠可以作為量刑情節考量。因此,D項應當調查錯誤。

7.

下列哪些行為屬于具體行政行為?______A.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文要求某電商平臺合法合規經營B.防汛指揮部發布大雨藍色預警,提醒市民出行注意安全C.中國證監會對某公司負責人采取終身禁人證券市場措施D.某省證監局向某證券公司出具警示函,指出其執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責令采取整改措施正確答案:CD[考點]具體行政行為

[解析]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文要求某電商平臺合法合規經營,該行為沒有對電商平臺作出具體的權利義務安排,不具有處分性,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A項錯誤。防汛指揮部發布大雨藍色預警,屬于柔性的勸告、建議、倡議,雖然主觀上是行政機關的意思表示,但客觀上不會對市民權利義務產生有強制力的影響,不具有處分性,不是具體行政行為,屬于行政指導。B項錯誤。給予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是證監會針對違法行為給予的最終權利義務安排,具有終局性,目的在于懲戒違法行為人,屬于行政處罰,是具體行政行為。C項正確。省證監局責令某證券公司采取整改措施對當事人設定了權利義務安排,具有行政性、處分性、特定性、外部性、單方性,是具體行政行為。D項正確。

8.

1999年11月,甲(17周歲)因鄰里糾紛,將鄰居殺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甲詐騙他人5000元現金。2014年8月,甲因扒竊3000元現金,被公安機關抓獲。在訊問階段,甲主動供述了殺人、詐騙罪行。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前罪的追訴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甲所犯三罪均在追訴期限內B.對甲所犯的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與盜竊罪應分別定罪量刑后,實行數罪并罰C.甲如實供述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故對盜竊罪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D.甲審判時已滿18周歲,雖可適用死刑,但鑒于其有自首表現,不應判處死刑正確答案:ABCD[考點]追訴時效;數罪并罰;自首;死刑

[解析]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從本案情況看,甲犯罪時系未成年人,且因鄰里糾紛殺人,屬于情節較輕的故意殺人,應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87條的規定,法定最高刑為10年的,經過15年,不再追訴。本案中,自2004年7月甲犯詐騙罪起其所犯故意殺人罪的追訴時效重新計算。而甲所犯詐騙罪的法定最高刑為3年,經過5年即不再追訴。至2014年8月時,又經過了11年,甲所犯故意殺人罪的時效未過,而所犯詐騙罪的時效已超過。因此對甲應以盜竊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AB項錯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犯有數罪的犯罪嫌疑人僅如實供述所犯數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對如實供述部分犯罪的行為,認定為自首。因此本案中只對甲所犯故意殺人罪和詐騙罪成立自首,對于盜竊罪部分不可從輕或減輕處罰。C項錯誤。對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這里指的是犯罪時而非審判時未滿18周歲,因此D項錯誤。

9.

下列哪些選項屬于刑事訴訟中的證明對象?______A.行賄案中,被告人知曉其謀取的系不正當利益的事實B.盜竊案中,被告人的親友代為退贓的事實C.強奸案中,用于鑒定的體液檢材是否被污染的事實D.侵占案中,自訴人申請期間恢復而提出的其突遭車禍的事實,且被告人和法官均無異議正確答案:AB[考點]證明對象;免證事項

[解析]《刑訴解釋》第72條規定:“應當運用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為被告人所實施;(四)被告人有無刑事責任能力,有無罪過,實施犯罪的動機、目的;(五)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實存在關聯,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被告人有無從重、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八)有關涉案財物處理的事實;(九)有關附帶民事訴訟的事實;(十)有關管轄、回避、延期審理等的程序事實;(十一)與定罪量刑有關的其他事實。認定被告人有罪和對被告人從重處罰,適用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故AB項均屬于證明對象,當選。C項屬于證據事實,不是證明對象,故不當選。《高檢規則》第401條規定:“在法庭審理中,下列事實不必提出證據進行證明:(一)為一般人共同知曉的常識性事實;(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認并且未依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理的事實;(三)法律、法規的內容以及適用等屬于審判人員履行職務所應當知曉的事實;(四)在法庭審理中不存在異議的程序事實;(五)法律規定的推定事實;(六)自然規律或者定律。”D項屬于上述第4項規定的免證事項,不當選。

10.

關于犯罪未遂的認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以殺人故意將郝某推下過街天橋,見郝某十分痛苦,便攔下出租車將郝某送往醫院。但郝某未受致命傷,即便不送醫院也不會死亡。甲屬于犯罪未遂B.乙持刀攔路搶劫周某。周某說“把刀放下,我給你錢”。乙信以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錢。周某乘乙不備,一腳踢倒乙后逃跑。乙屬于犯罪未遂C.丙見商場櫥柜展示有幾枚金錠(30萬元/枚),打開玻璃門拿起一枚就跑,其實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錠仍在。丙屬于犯罪未遂D.丁資助林某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但林某尚未實施相關犯罪活動即被抓獲。丁屬于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未遂正確答案:BC[考點]犯罪未遂

[解析]A項,甲實施故意殺人行為,實行行為終了但未造成他人死亡后果,此時甲具備繼續施加殺人行為的條件,但甲選擇將郝某送去醫院,這種情形屬于能為而不欲,且最終避免了死亡結果發生,構成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題干中提到的即便不送醫郝某也不會死亡,并不影響犯罪中止的認定。A項錯誤。B項,乙屬于欲達目的而不能,由于意志以外原因造成犯罪結果未發生的,構成典型的犯罪未遂。B項正確。C項,丙誤以為仿制品系金錠而盜竊,屬于對象不能犯的未遂,構成犯罪未遂。C項正確。D項,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系單獨罪名,丁的資助行為是否既遂并不依賴于被資助對象是否成功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D項錯誤。

11.

因開發商甲公司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為其辦理房產證,乙將甲公司訴至某法院,請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法院認為,因延遲辦理房產證而形成的解除權的合理期限,現行法律并未作出規定,但為維護商品經濟秩序、平衡買賣合同雙方利益,需要對該期限進行合理限制。對此,法官援引了司法解釋中與延遲辦理房產證具有一定相似性的遲延交房解除權的合理期限規定,從而作出相應的判決。結合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本案中存在的法律漏洞屬于嗣后漏洞B.若需要認定法律漏洞,則需要探究立法目的C.平衡買賣雙方的利益和維護交易秩序穩定,體現了法的價值D.法官在作出判決時運用了類比推理正確答案:BCD[考點]法律漏洞;法的價值;類比推理

[解析]因延遲辦理房產證而形成的解除權的合理期限,現行法律并未作出規定,顯然屬于法律漏洞,但這一漏洞在立法之時就已存在,屬于自始漏洞,并不屬于因法律滯后于社會經濟發展而導致的嗣后漏洞,故A項錯誤。當出現法律漏洞時,應結合立法目的進行擴張解釋或限縮解釋,以實現法律創設本應實現的目的,故B項正確。平衡買賣雙方的利益和維護交易秩序穩定體現了法律對于正義的追求和對秩序的維護,體現了法的價值,故C項正確。類比推理是指基于兩種情形的相似性而作出相似處理的推理方式,法官基于延遲交房和延遲辦證的相似性而作出相應判決的做法,正是類比推理的直接應用,故D項正確。

12.

代履行是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方式之一。有關代履行,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______A.行政機關只能委托沒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代履行B.代履行的費用均應當由負有義務的當事人承擔C.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D.代履行3日前應送達決定書正確答案:ABD[考點]代履行的實施主體、費用、禁止及文書送達

[解析]《行政強制法》第50條規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要求當事人履行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等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經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經或者將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環境污染或者破壞自然資源的,行政機關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沒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因此A項錯誤。《行政強制法》第51條第2款規定,代履行的費用按照成本合理確定,由當事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B項費用均應當由負有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說法不準確。故B項當選。C項符合《行政強制法》第51條第3款“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的要求,正確不選。《行政強制法》第51條第1款規定,代履行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代履行前送達決定書,代履行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據、方式和時間、標的、費用預算以及代履行人;(2)代履行3日前,催告當事人履行,當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3)代履行時,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派員到場監督;(4)代履行完畢,行政機關到場監督的工作人員、代履行人和當事人或者見證人應當在執行文書上簽名或者蓋章。D項混淆前兩項的規定,錯誤當選。

13.

關于單位犯罪的說法,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甲、乙為了實施走私而成立了單位,后該公司實施了走私犯罪。公司的走私行為不能認定為是單位犯罪B.某國有公司高管集體研究決定,將該單位的50萬元在5個高管中平均分配。該行為不能認定為單位犯罪(私分國有資產罪)C.甲公司實施單位犯罪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了。既要追究甲公司原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亦應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責任D.甲實施拐賣兒童行為,借用其所在的單位的車及司機幫忙運送被拐賣兒童,該單位參與拐賣兒童的行為亦構成單位犯罪正確答案:ABC[考點]單位犯罪

[解析]A項正確,根據司法解釋規定,下列四種情形屬于自然人犯罪:(1)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2)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3)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4)沒有取得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企業實施犯罪的。本案屬于上述(1)情形,應按照自然人犯罪處理。B項正確,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或者為單位全體或多數成員謀取非法利益,由單位決策機構按照決策程序做出決策,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實施的犯罪。本案是幾名高管私自將錢分掉,應屬于自然人犯罪。C項正確,第一,單位涉嫌犯罪后,若被其主管部門、上級機構等吊銷其營業執照、宣告其撤銷或者破產時,直接追究其直接責任人員或主管人員的刑事責任。第二,單位犯罪后,該單位發生分立、合并或者其他資產重組等情況的,該單位雖主體發生變更,因其實質上并未消滅,其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單位承受,故對其實施的犯罪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仍應追究原單位的刑事責任。D項錯誤,拐賣婦女、兒童罪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單位不能成立本罪。

14.

縣政府征用麗朵公司名下的酒店作為急性傳染性病毒密切接觸者的隔離酒店,麗朵公司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市政府認為麗朵公司的復議申請超過了法定期限,不予受理。麗朵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對此,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本案縣政府和市政府為共同被告B.麗朵公司不服征用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被告是縣政府C.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D.本案為復議前置案件,麗朵公司對征用決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法院不予立案正確答案:AC[考點]行政訴訟程序

[解析]行政相對人不服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的,可能有三種結局:復議維持、復議改變、復議不作為。其中,復議不作為的情形主要有:(1)不接收申請書、不受理復議申請;(2)拒絕作出復議決定、不按時作出復議決定;(3)復議機關以申請人申請的行政復議復議申請。本題,市政府以復議申請超過復議申請期限為由不予受理,屬于復議不作為案件。復議不作為案件“選擇告”,即原告不服哪個行為,哪個機關作為被告。假如麗朵公司不服縣政府作出的征用決定,縣政府是被告;假如麗朵公司不服市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市政府是被告。A項錯誤,B項正確。行政征用案件不屬于復議前置案件。C項正確,D項錯誤。

15.

王某認為社保局提供的社會保障信息有誤,要求該局予以更正。該局以無權更正為由拒絕更正。王某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王某應當提供其向該局提出過更正申請以及政府信息與其自身相關且記錄不準確的事實根據B.該局應當對拒絕的理由進行舉證和說明C.如涉案信息有誤但該局無權更正的,法院即應判決駁回王某的訴訟請求D.如涉案信息有誤且該局有權更正的,法院即應判決在15日內更正正確答案:AB[考點]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舉證及判決

[解析]關于AB項,在行政訴訟中,一般由被告承擔主要的舉證責任,但是對于行政不作為案件,根據《行訴證據規定》第4條第2款規定,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經提出申請的證據材料。另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案件規定》第5條第1款規定,被告拒絕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應當對拒絕的根據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說明理由義務的情況舉證。故AB兩項正確。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案件規定》第9條第4款規定,正確的做法為法院應當判決其轉送給有權更正的機關處理而不是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所以C項錯誤,不選。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案件規定》第9條第1款規定,被告對依法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拒絕或者部分拒絕公開的,人民法院應當撤銷或者部分撤銷被訴不予公開決定,并判決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公開。這里的“一定期限”屬于指定期間,并非像項中表述的“即應”在15日內更正。故D項錯誤,不選。

16.

甲在公交車上搶奪張某的錢包,奪下錢包后就跑下公交車。正好路過該處的民警乙看到甲在逃跑,便追趕甲。之后甲、乙兩人扭打在一起,甲逃往馬路對面,民警乙在追趕過程中被車輛撞身亡。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______A.甲的行為構成搶奪罪,不需要對乙的死亡結果負責B.甲的行為構成搶劫罪,不需要對乙的死亡結果負責C.甲的行為構成搶劫罪,是搶劫致人死亡的結果加重犯D.甲的行為構成搶劫罪,屬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正確答案:ACD[考點]轉化型搶劫、搶劫罪的加重情形

[解析]A項錯誤,轉化型搶劫要求具備三個條件:第一,之前的行為構成盜竊、搶奪、詐騙罪;第二,主觀上為了抗拒抓捕、窩藏贓物、毀滅罪證;第三,當場實施了足以壓制反抗的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甲為了抗拒抓捕,和警察進行扭打,可轉化為搶劫罪。B項正確、C項錯誤,搶劫致人死亡要求死亡是搶劫行為(壓制反抗或取財)所導致。本案中,警察的死亡是抓捕過程中由自己原因造成的,不能將死亡結果歸責于甲的搶劫行為,因此甲對死亡結果不負責,不屬于搶劫致人死亡的結果加重犯。倘若警察抓捕甲之時,甲為了擺脫而將警察推向車流量較大的馬路,警察來不及躲閃而被撞死,可以成立搶劫致人死亡。D項錯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要求壓制反抗的行為發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即使轉化型搶劫也同樣如此。本案中行為人甲的暴力行為發生在被追趕的路上,因此即便成立搶劫罪,也不屬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

17.

下列行為中,哪些屬于盜竊(不考慮數額)?______A.甲將共享單車放置自家門口,方便自己掃碼使用B.乙將上鎖的共享單車,偷偷運到村里,供村民免費使用C.丙將共享單車停到自家家中,僅供自己使用D.丁將已上鎖的共享單車鎖破壞,用自己的鎖將共享單車鎖上供自己使用正確答案:BCD[考點]盜竊罪的認定

[解析]A項不屬于,不當選,甲只是將共享單車放在自家門口,根本沒有妨礙到他人使用,只是適當地增加了自己使用的便利,這種行為無罪。B項屬于,當選,共享單車的管理公司對單車享有占有權,這種占有是一種能被大眾(具有使用可能的人群)發現并通過付費支配的占有權。將這些單車偷運到農村,供村民免費使用,違背管理公司的意志,破壞其經濟收入,排除了公司的占有權,可以認定為是盜竊行為。C項屬于,當選,僅供自己使用意味著排除他人使用構成排他性獨占,成立盜竊。D項屬于,當選,破壞原車鎖,用自己的車鎖鎖上歸自己使用同樣構成排他性獨占,成立盜竊。

18.

甲的鄰居乙家中著火,甲便沖入乙家救火。因火勢太大,甲無法將位于乙家中的嬰兒丙(1歲)帶出,甲便將丙從二樓窗戶上扔下。后甲自己從大火中逃出,趕緊將被摔傷的丙送往醫院,最終造成丙輕傷。關于甲的行為,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______A.甲的行為屬于緊急避險B.甲的行為在客觀上都不屬于犯罪行為,不需要通過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排除犯罪性事由將其從犯罪中排除出去,不屬于緊急避險,不構成犯罪C.甲的行為在客觀上降低了丙的風險,不構成犯罪D.甲的行為成立過失致人重傷罪正確答案:AD[考點]緊急避險;正當防衛;犯罪的認定

[解析]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都是客觀的違法阻卻事由,其邏輯的客觀結構是符合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的(即制造法律所禁止的風險),只有二者披上了各自合法的外衣(即為了保護法益、不得已為了保大舍小),才能將自己本身的“犯罪行為”合法化。本案甲根本就是在實施救人(降低危險)的行為,不符合犯罪行為的特征,也就談不上緊急避險。(2)緊急避險是不得已的情況下而實施的轉移風險給他人的行為,涉及無辜第三人被侵犯的問題,本案中并不符合這個特點。其實本案中好多同學側重感覺到是不得已而為之這個問題,但是不得已而為之并不是緊急避險的全部要件。綜上,BC項正確,AD項錯誤。

三、不定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至少有一個正確答案。1.

甲乙兩國都是聯合國會員國,現因領土爭端,甲國欲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關于該問題以下說法正確的是:______A.如國際法院受理該案件,發現主審法官中有甲國公民,則乙國可以申請該法官回避B.如審理案件中甲國發現法官中有乙國法官,則可以申請增加本國國籍的法官為專案法官C.如法院判乙國敗訴又不執行該判決,則甲國可以申請國際法院強制執行該判決D.如果國際法院作出判決,則該判決可以成為國際法淵源,對所有聯合國成員國都有約束力正確答案:B[考點]國際法院法官;強制執行;判決效力

[解析]國際法院的法官不因國籍問題而回避,A項錯誤。專案法官是臨時法官,國際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要求必須當事國的法官在其中,所以當有乙國法官時,則必須有一個甲國國籍的法官,B項正確。國際法院沒有強制執行權,C項錯誤。國際法院的判決對涉案國家有約束力,但是并沒有普遍的約束力,也不能直接形成國際法的淵源,D項錯誤。

2.

李某因熱水器漏電受傷,經鑒定為重傷,遂訴至法院要求廠家賠償損失,其中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庭審時被告代理律師辯稱,一年前該法院在審理一起類似案件時并未判決給予精神損害賠償,本案也應作相同處理。但法院援引最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支持了李某的訴訟請求。關于此案,下列認識正確的是:______A.“經鑒定為重傷”是價值判斷而非事實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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