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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財務管理制度目錄一、財務負責人崗位職責二、會計主管崗位職責三、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四、出納崗位工作職責五、固定資產核算崗位責任制六、稽核崗位制度七、檔案管理崗位職責八、電算化會計崗位九、帳務解決程序制度十、內部牽制、稽核、回避、審批制度十一、原始記錄管理制度十二、銀行對帳制度十三、鈔票管理制度十四、票據管理制度十五、財產清查、領用制度十六、財務審批制度十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十八、會計人員交接制度十九、會計人員在職教育制度二十、中小學校會計核算制度財務負責人崗位職責1、財務負責人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根據崗位分工、內部牽制原則,提出財會崗位設立和人員配備方案;負責組織軟件系統運營環境的建立,擬定操作使用人員,并對操作人員的權限作出規定;負責會計電算化平常工作管理,協調各電算化崗位的工作關系,經常檢查計算機輸出帳表、憑證數據的對的性和及時性;在系統發生故障時,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恢復系統的正常運營。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嚴格遵循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如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3、根據本單位的發展規劃、業務工作計劃和及上級下達的各項控制指標,按年度編制各類財務計劃、預算,并組織實行。同時加強預算分析,及時提供信息,調整預算,加強業務收支管理。4、按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應交納的稅金、公積金、養老金、失業金、醫療保險金等款項,并督促及時辦理交納手續,做到準時、足額上交。5、運用會計資料,采用科學方法,進行經濟預測,找出管理中的漏洞和局限性之處,提出改善意見和措施,充足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6、依法實行會計監督。組織對單位各經濟活動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和業務指導,發現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及時制止和糾正,對問題重大的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和有關部門報告。7、組織和督促財會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會計業務,遵守職業道德,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并對所屬人員按照各自的崗位職責進行檢查考核,獎懲分明,公正處事,促使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會計主管崗位職責1、具體領導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積極宣傳,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2、組織、制定財務會計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隨時檢查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發現違反財經紀律財務會計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要認真總結經驗,不斷地修訂和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3、組織編制各期預決算,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合理使用資金。4、負責向單位領導報告經費收支情況,以便領導進行決策。要按照會計制度和上級規定,及時報送會計報表。5、組織會計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負責會計人員考核,建立學習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政治業務水平。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為了加強我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建立科學的會計工作秩序,對的地行使國家賦予給會計人員的職權,提高會計管理水平,發揮會計在單位的財務管理的積極作用,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本會計人員工作規則: 1、會計人員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制度,維護國家的利益,對經濟活動進行嚴格的核算和監督;給單位提供一切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提高資金的經濟效益。 2、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認真學習《會計法》《浙江省會計工作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辦法》,不斷地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于職守、遵紀守法、實事求是、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學校教育第一線服務。 3、努力地鉆研業務,不斷地豐富會計理論知識,提高業務工作能力,對的地解決會計賬務,純熟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職工作,積極地參與上級的各種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地更新專業水平。 4、在分工明確的前提下,出納和會計發揚協作的精神,緊密配合,共同做好會計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規定、工作有檢查,保證會計有秩序地進行。 5、會計必須認真地按財政部統一的會計科目使用,認真填制會計憑證,對不合法的憑證有權退回給經辦人;填制憑證筆跡清楚、工整、不得潦草;認真地按規定設立總賬、明細賬、日記賬,認真地記賬、算賬、報賬。 6、會計人員認真地書寫阿拉伯數字,數字大寫應準確書寫: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正,不得馬虎。 7、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規定,對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指定專人保管,以防損壞。 8、會計人員離職前要做好移交工作,并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接替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的賬薄,不得自已另立新賬,以保證賬薄本的連續性。 9、定期地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預測和財務說明書,加強資金的經濟效益。 11、及時地上報財務報表和上報每月財務的狀況,及時地審報上繳各種稅金,為單位決策方案提供資料。 12、為了保證電算化數據的可靠,必須及時地做好數據備份工作,定期地打印賬冊和報表。出納崗位工作職責1、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國家有關鈔票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按照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重大的開支必須通過主辦會計、單位領導審核方可辦理。,對不符合規定的收、付憑證有權拒絕受理或退回規定重制。2、遵守鈔票保管有關規定,保證庫存鈔票安全。不得用白條抵庫,不得挪用資金。保守保險箱密碼,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別人代管。遵守鈔票庫存限額的規定,超過庫存限額部分的鈔票及時存入銀行。3、保管和使用好有關印章和空白支票、空白收據。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對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要及時辦理掛失手續;對空白收據要妥善保管,并認真按規定辦理領用、注銷手續。4、及時確認記錄收付款憑證,核對帳面余額與庫存鈔票,按照規定管理好銀行存款,每月與銀行對帳,保持雙方余額的一致,未達帳項要及時查詢、清理。5、負責單位職工加班費、差旅費等平常報銷及臨時工工資的發放工作。6、認真完畢財務負責人交辦的其它事項。固定資產核算崗位責任制1、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對固定資產的購置、調入、調出、內部轉移、租賃、捐贈、封存、報損應按規定及時調整或督促有關部門辦理報批手續,做到帳卡物三相符。2、每學期要有計劃的采購辦公用品,并發放到個人。對紙張用量要嚴格控制,厲行節約。并定期記錄各股室消耗情況,及時報送有關領導。 3、對庫存物品做到心中有數,請購物品時必須定期檢查并結出庫存余數。庫存做到不積壓、不斷檔,倉庫內保持整潔有序。 4、建立各類財產、物品收付、借用明細賬,每學期清理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每季末結出固定資產、耐久品、低耗品余額報送有關領導。 5、建立固定資產、耐久品、低耗品的驗收領用制度。6、參與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按規定進行帳務解決,同時要查明因素,分清責任,按規定審批權限辦理報批手續。發現未使用及保管、使用、維護不妥的固定資產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并提出解決意見。7、會同有關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運用效果進行分析,促進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并督促有關部門加強維護、保養,挖掘潛力,提高運用率。稽核崗位制度 1、按《會計法》和有關法規、財務制度、收支標準等規定,負責對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進行審核,涉及經濟業務的合法性、摘要的規范性、附件的完整性、手續的完備性、會計科目和會計數據的對的性等內容。2、對不符實、不合法、不完整、不規范的憑證退還各有關人員更正、補齊,再進行重新填制與審核。3、對計算機輸出的報表及時進行邏輯性審核,保證會計報表數字、內容與帳薄一致,且表表相符。4、根據稽核中發現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完善會計核算制度,改善會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稽核中發現的較大問題或可疑現象,積極向財務負責人報告。檔案管理崗位職責檔案管理人員應于每月月初,對上月的憑證裝訂成冊,對報表進行整理歸檔;年度終了,應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對全年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等應當保存的資料進行整理、編號、造冊、登記;檔案管理人員應對單位的會計檔案妥善保管,不經允許不得外借。電算化會計崗位1、按統一的會計科目,設立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及備查薄,運用計算機會計核算系統對制單員編制的所有記帳憑證進行復核后記帳。2、月末終了,根據總帳科目余額平衡表,與各明細帳核對,保證帳帳相符,同時,還要根據帳薄記錄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定期核對,做到帳證、帳實相符。3、按規定對計算機輸出帳頁進行整理及裝訂。4、對以前已記帳務的個別調帳、錯誤沖正等,應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在計算機上執行。帳務解決程序制度1、收入資金嚴格按收入渠道分別進入單位基本帳戶或單位專用帳戶。2、費用發生前,由有關部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計劃,經批準后由財務部門負責辦理。3、出納應及時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并分別登入鈔票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再將記帳憑證轉給會計。4、會計收到記帳憑證以后,應及時據此登記帳簿。5、會計對的登錄完所有帳目以后,應按照會計期間編制報表,及時上報。內部牽制、稽核、回避、審批制度1、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設立四個會計崗位:記賬會計、鈔票會計、財產會計、稽核會計。由校長和主管財務的副校長共同負責。各個崗位的會計人員在明確分工的前提下,要從整體出發,發揚互相協作精神,緊密配合,共同做好會計工作。
3、學校要依法設賬,并保證其真實完整。記賬人員設總賬、明細賬;出納人員設日記賬;財產會計設固定資產賬。會計人員要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核算,保證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4、實行財務公開制度。
5、記賬人員與審批人、經辦人、財產保管人的職責權限互相分離,互相制約。
6、記賬人員管賬不管錢,出納人員管錢不管賬。出納以外的會計人員不得經管鈔票、票據。
7、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8、要按照規定取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要真實、合法、準確、完整;記賬憑證要附通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
9、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賬簿記錄發生錯誤,不準涂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筆跡,不準得新謄錄。要按照會計記錄的對的方法更正。
10、財務會計報告要經單位負責人審閱、簽字、蓋章后才可以對外報出。
11、會計檔案要及時傳遞,按順序裝訂成冊,妥善保管。要保證資料的安全和完整,不得隱匿與丟失。
12、發票要通過校長、主管財務的副校長和經手人簽字才可報銷。
13、對認為是違反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確良,應當向校長提出書面意見請求解決;校長應當在接到書面意見起十日內作出書面決定。
14、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寮行回避制度。
15、每一個會計年度都要進行財產、資產清查。由行政干部和教職工代表組成稽核小組審核。
(1)財務、成本、費用等計劃指標項目是否齊全,編制依據是否可靠,有關計算是否對的,各項計劃指標是否互相銜接等,審核之后提出建議或意見,以便修改和完善計劃和預算。
(2)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如發生問題,應及時提并采用切實措施加以制止和糾正。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合法、直實、準確、完整,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
(4)各種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擬定賬實是否相符,并查明賬實不符的因素。
16、積極配合財政、物價、審計、稅務、金融等有關上級單位的監督檢查。原始記錄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原始記錄的填制、審核、管理工作,規范我單位會計核算,提高會計工作質量,特制定本制度。一、原始憑證是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明確經濟責任,并用作記帳原始依據的一種憑證,是會計核算的重要資料。二、原始憑證必須具有的內容是: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署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三、原始憑證有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的票據并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在市場購買商品,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署名或者蓋章、地址。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其他指定負責人的署名或者蓋章,并加蓋有關單位公章。四、凡填寫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和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支付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五、凡我單位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使用合法票據。原始記錄填制人按會計法及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逐項填制,由填制人簽章并加蓋單位財務公章,保證所填列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書寫清楚、規范,手續齊備;不得開具無經濟業務的票據;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以及增長或減少金額開具票據。六、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原始記錄填制人不得偽造、變造原始記錄,如有違反規定的,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七、會計人員根據國家財經法規和會計制度,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監督:(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受理的同時,應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查明因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2)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規定經辦人員更正、補充。八、原始記錄經會計人員審核無誤后,簽上經辦人員名字,根據審核無誤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據以登記帳簿,編制會計報表。銀行對帳制度1、出納應經常核查銀行存款余額,嚴禁開空頭支票。2、會計及出納每月底應根據銀行對帳單與本單位銀行存款明細帳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解決。3、每年終如有未達帳,應編制未達帳目調節表,次年初及時解決未達帳。鈔票管理制度一、鈔票支出管理: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鈔票:1.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2.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3.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4.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國人民銀行擬定需要支付鈔票的其他支出。二、超過使用鈔票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者銀行本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鈔票的,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鈔票。三、開戶銀行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核定開戶單位3~5天的平常零星開支所需的庫存鈔票限額。票據管理制度1、認真學習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的規章制度,純熟掌握各類票據管理業務。2、做好對領購票據的統一登記和專門保管工作。3、嚴把票據領用關,做好領用登記工作。4、負責辦理各類票據的領用、結報和繳銷手續。5、指導和監督票據使作用人對的使用和填寫各類票據。6、對尚在使用人員手中的未使用票據要定期進行核對。財產清查、領用制度1、購入物品及固定資產后,應由物資保管員及固定資產管理員及時登記。2、單位物品保管員及固定資產管理員應建立總帳及明細帳。3、物品的領用應按規定執行。4、每年終,應對物品的庫存及固定資產的狀況全面清查,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5、固定資產的報廢應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財務審批制度一、專項經費的審批:各類專項經費安排,事先向校長、分管校長報告后,由財務處室提出意見,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后,由校長統一簽發。二、差旅費:1.在本縣范圍內出差,須事先征得處室負責人批準,出市、出省的還須征得校分管領導批準。未經許可,其費用不予報銷。2.出差需借用公款的,要填寫借款單,經校長審批后借款。3.出差回來應及時報銷。先由批準出差的領導在住宿費憑證或交通費憑證上審核署名審批報銷。4.差旅費開支標準、范圍及具體報銷事宜,按財政有關規定辦理。5.駕駛員的出差補貼標準和一般工作人員相同。三、固定資產及辦公用品購置費的審批:固定資產及辦公用品購置統一由辦公室辦理,經費由校長審批。其中,5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投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報銷憑證須是正式發票,并由購物人、證明人署名。四、會議經費的審批:需支出經費的會議,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統一安排會議及食宿地點,費用由校長審批。五、公務接待費用的審批接待費用由校長審批。六、其它費用的審批:以上未列的其它費用支出,除特殊情況外,統一由校長審核、審批。七、個人借支:個人一般不得向單位借支個人用款,遇特殊情況者,須經校長批準。財務會計分析制度1、會計應對單位的資金活動情況及時進行分析。2、每月報表報出時,會計應同時向領導報出《財務情況報告》,以保證領導對單位經濟活動決策的對的性。3、每年終,會計應寫出具體的《資金活動分析》,將上一年中單位資金活動的狀況、變化的因素、此后的發展前景及對單位財務管理的見解向單位領導及財政部門報告。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財會人員應將記帳憑證及時裝訂,并妥善保管。2、每年終,會計應將裝訂成冊的記帳憑證、帳簿、報表按規定編號,并及時送交單位檔案室。3、借閱會計檔案,應通過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并在檔案室簽字,由會計監督查閱,用完后,及時歸還。4、到保管期的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檔案保管人員按規定提出申請,并將需要銷毀的檔案列出明細表,報有關部門批準以后,方可銷毀。會計人員交接制度1、會計人員應持證上崗。2、在崗會計人員離崗時,應執行交接制度。3、會計人員交接工作時,除了交接雙方外,還應有本單位主管領導在場監交。4、交接過程,應嚴格按照規定,列出書面交接書,并由交帳人、接帳人、監交人署名蓋章。5、交接以后,若在查帳中發現問題,按有關人員在崗的時間,各負其責。會計人員在職教育制度1、單位會計人員應按規定接受在職教育。2、會計人員的在職教育除了在財政部門的統一指導和規劃下進行外,還應加強學習的自覺性,不斷提高業務水平。3、財務人員應學以致用,除了學習業務以外,還應自覺加強職業道德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素質。中小學校會計核算制度第一部分總說明一、為規范中小學校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財預字〔1997〕286號)等有關法規,結合中小學校的特點,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合用于我縣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學校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三、學校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會計核算基礎重要采用收付實現制,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勤工儉學收支可采用權責發生制。五、學校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六、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收支的業務,應當折合為人民幣核算。七、會計記錄及報表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記至角、分。八、學校會計核算,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立和使用會計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九、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應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或只填列會計科目名稱,省略其編號。不準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十、本制度規定了學校對外報送會計報表的格式和編制報表的規定,學校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可自行規定。十一、會計報表的報送時間按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年度會計報表應附收支情況說明書,對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資產、負債及專用基金變動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加以說明。對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學校名稱、報表所屬期間、報出日期等,并由校長和會計主管人員署名。十二、學校會計檔案的管理,按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有關會計核算的一般規定及會計核算事宜,按財政部印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會字〔1996〕19號)辦理。第二部分會計科目一、會計科目表(略)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一)資產類第101號科目鈔票1.本科目核算學校的庫存鈔票。學校內部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在“應收及暫付款”科目中核算。2.收到鈔票,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鈔票,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庫存鈔票數額。3.學校應設立“鈔票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天的鈔票收入合計數、鈔票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并編制“庫存鈔票日報表”。第102號科目銀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學校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學校應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由會計部門統一在銀行開戶,避免多頭開戶。2.學校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學校的銀行存款數額。3.學校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以及存款種類,分別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終時,學校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因素進行解決,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至相符。第110號科目應收及暫付款1.本科目核算學校發生的各種應收款、暫付款、預付款及備用金等。2.發生應收及暫付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收回或結算各種應收及暫付款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為尚未結算的應收及暫付款數額。3.本科目應按不同的項目和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第115號科目材料1.本科目核算學校庫存的各種材料物資,涉及燃料、材料、教學用品等消耗物資及大宗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對少量隨購隨用的辦公用品和消耗物資,不通過本科目核算,直接列入“事業支出”科目,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2.本科目核算的材料按購入時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購入材料用品,經驗收入庫后,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領用材料用品,平時只填出庫單,登記保管明細表(數量),月末按用途匯總,采用加權平均法計價,借記有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3.本科目應按材料物資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物品的類別、品種和規格,設立保管明細賬。根據材料物品入庫憑證和出庫憑證逐筆登記,月末結出余額。對庫存材料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4.發生盈虧應按規定及時調賬。對材料的盤盈、盤虧,均應查明因素,通過規定的報批手續后,才干進行賬務解決。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支出”科目;盤虧,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屬于勤工儉學活動的材料,則借記或貸記“勤工儉學支出”科目。5.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材料”的庫存總額。第117號科目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1.本科目核算學校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勤工儉學項目的投資。2.以貨幣資金向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以材料向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以固定資產向勤工儉學項目投資,應按評估價或協議、協議確認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固定資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以無形資產向勤工儉學項目投資,按評估確認的無形資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賬面原價,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3.收回對勤工儉學項目的投資時,借記“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原投資數)。按收回投資與賬面數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其他收入”科目;并按投資實際成本,借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同時,按收回的固定資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4.本科目借方余額為學校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總額。5.本科目應按投資對象進行明細核算。第118號科目其他對外投資1.本科目核算學校以自有資產向其他單位的投資,涉及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學校對外投資,必須按有關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2.購入各種債券,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出售債券,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按其差價,借記或貸記“其他收入”科目;同時按實際成本,借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債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本金貸記本科目和按利息收入貸記“其他收入”科目;同時按本金借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以貨幣資金或材料向其他單位投資,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材料”等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以固定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應按評估價或協議、協議確認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固定資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以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按評估確認的無形資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賬面原價,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3.收回對其他單位的投資時,借記“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原投資數),按收回投資與賬面數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其他收入”科目;并按投資實際成本,借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同時,按收回的固定資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4.用留本基金對外投資時,借記“其他對外投資”科目(應按項目注明屬留本基金的對外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回留本基金投資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5.本科目借方余額為學校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以外的其他各類投資總額。6.本科目應區別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并按債券種類和投資對象進行明細核算。(為便于出資者核查其留本捐贈的使用情況,在核算時可以單設留本基金投資明細科目,與“專用基金——留本基金”科目相匹配)第120號科目固定資產1.本科目核算學校固定資產的原價。2.學校應根據規定的固定資產標準和分類,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固定資產明細核算的依據。3.學校的固定資產應按下列規定擬定其價值,登記入賬。(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及運雜費、包裝費、安裝費等記賬。購置車輛按規定支付的車輛購置附加費計入購價之內。(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料、費記賬。(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應按實際開支的改、擴建支出減去改、擴建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長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有關憑據記賬。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賬。(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賬,待擬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4.學校固定資產增長或減少時,分別情況作如下核算:(1)購置固定資產時,應按資金來源分別借記“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或相關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2)學校基建完畢的固定資產,經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3)無償調撥固定資產時,對無償調入,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對無償調出,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確認的價值,先作收入和支出解決,借記“事業支出”科目(有關明細科目),貸記“捐贈收入”科目;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5)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均需按規定報批。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其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6)因報廢、毀損而減少的固定資產,應經審批后按固定資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清理報廢、毀損固定資產的殘值變價收入和清理費用,均列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7)作為對外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應按評估價或協議、協議確認的價值,借記“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或“其他對外投資”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固定資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收回固定資產投資的核算,見其他對外投資科目的有關會計分錄。(8)出售固定資產時,按實際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同時,按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5.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學校現有固定資產總額。6.學校應設立“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并按固定資產分類進行明細核算。7.本科目是“固定基金”科目的相應科目。第124號科目無形資產1.本科目核算學校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版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各種無形資產的價值。2.學校購入或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出數,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3.無形資產應按規定合理攤銷,攤銷無形資產時,借記“事業支出——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4.學校用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按確認價值,借記“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或“其他對外投資”科目,按賬面原價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5.學校向外轉讓已入賬的無形資產,按其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事業收入”科目;結轉轉讓無形資產的成本,借記“事業支出——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6.本科目的借方余額為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產的價值。7.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二)負債類第201號科目借入款項1.本科目核算學校從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或其他單位借入的款項,涉及周轉金、銀行借款、其他借款等。2.借入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本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時,借記“勤工儉學支出”或“事業支出——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歸還的借款總額。4.本科目應按債權單位進行明細核算。第206號科目代管款項1.本科目核算學校代收、代管的各項賬款。2.本科目應按代收、代管的各項賬款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如代購課本款、代收住房公積金及其他代收、代管款項等。如有代管工會經費的學校,可在本科目內增設代管工會經費明細科目進行核算。3.學校收到代管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有關明細科目)。支付各項代管款項及事后結算退回多余款時(如代購課本),借記本科目(有關明細科目),貸記“鈔票”等科目。4.本科目的貸方余額,為各項代收、代管款項尚未支付的總額。第207號科目應付及暫存款1.本科目核算學校的應付、暫存的各類款項以及按規定比例提取的應付職工教育經費等。2.本科目按應付、暫存款項的類別或單位、個人進行明細核算。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時,可在本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借記“事業支出——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職工教育經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鈔票”等科目。假如對職工教育經費按控制比例據實列支,則不在此科目核算。3.學校購入材料、物資,經驗收入庫,價款未付時,借記“材料”科目,貸記本科目。償付價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4.本科目的貸方余額,為學校各項應付及暫存款的總額。第209號科目應繳財政專戶款1.本科目核算學校按規定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2.學校收到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該項資金上繳財政專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從財政專戶將資金核撥回學校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事業收入”科目。3.本科目的貸方余額,反映學校應繳未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4.本科目應按預算外資金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第210號科目應交稅金1.本科目核算學校按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金。2.計算應交納的稅金時,借記“勤工儉學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交納稅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貸方余額為學校應交未交的稅金。如發生借方余額,則為學校多交的稅金。(三)凈資產類第301號科目事業基金1.本科目重要用于核算學校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中的滾存結余資金。2.本科目設立下列明細科目01.一般基金02.投資基金3.學校以貨幣資金進行投資,借記“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其他對外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以固定資產進行投資,應按評估價或協議、協議確認的價值,借記“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科目、“其他對外投資”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固定資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以無形資產進行投資,按評估確認的無形資產價值,借記“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其他對外投資”科目,按賬面原價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4.學校收回各項投資時,除按規定作出相應的會計分錄外,還應按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假如是收回的固定資產投資,除作上述分錄外,還應按收回的固定資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5.按規定將專款項目的結余留歸學校支配時,借記“撥入專款”科目(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一般基金)。假如需要動用上年滾存結余填補當年收支差額時,則借記本科目(一般基金),貸記“事業結余”科目。6.年終結賬時,應將本年發生的收支結余,通過結余分派科目轉入本科目,借記“結余分派”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7.本科目的一般基金,不得出現借方余額。8.本科目的貸方余額,反映學校擁有的并可使用的滾存結余資金。第302號科目固定基金1.本科目核算學校因購入、自制、調入、接受捐贈以及盤盈固定資產所形成的固定資產基金。2.固定資產發生增長或減少時的核算參見“固定資產”科目的有關會計分錄。學校應根據規定的固定資產標準和分類,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3.本科目是“固定資產”科目的相應科目。第303號科目專用基金1.本科目核算學校按照規定提取和設立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的收入、支出及結存情況。2.本科目設立下列明細科目:01.修購基金02.職工福利基金03.醫療基金04.獎教獎學基金05.住房基金06.留本基金07.其他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是按事業收入和勤工儉學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規定轉入,用于固定資產大修理和購置更新設備的資金。固定資產的平常維修和一般設備的購置,直接從事業支出中的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清理或出售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轉入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轉入,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于學校教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醫療基金是對未納入公費醫療經費開支的教職工(如民辦教師),按照本地財政部門規定的公費醫療經費開支標準列入社會保障費開支而轉入,并參照公費醫療制度有關規定用于該部分職工醫藥費開支的資金。獎教獎學基金是接受社會捐贈,專門用于獎勵教職工和學生的無須保存本金的資金。住房基金是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和使用的住房專用資金(涉及按規定出售住房收到的售房款)。留本基金是根據出資者的限定,必須保存本金,僅以其所提供資產的收益安排支出的基金。其他專用基金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立的專用基金。3.按規定提取修購基金時,借記“事業支出——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勤工儉學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修購基金明細科目)。收到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在動用修購基金購買更新設備時,借記本科目(修購基金明細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在進行大修理項目時,借記本科目(修購基金明細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4.按規定提取職工福利費時,借記“事業支出——職工福利費”,貸記本科目(職工福利基金明細科目);按規定從當年結余中提取職工福利基金時,借記“結余分派”科目,貸記本科目。使用職工福利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鈔票”、“銀行存款”等科目。5.按規定標準提取醫療基金時,借記“事業支出——社會保障費”,貸記本科目(醫療基金明細科目)。在按規定標準支用醫療基金時,借記本科目(醫療基金明細科目),貸記“鈔票”、“銀行存款”等科目。6.接受專門用于獎教獎學的捐贈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捐贈收入”科目;期末結賬時,按當年收到的此項捐贈數,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獎教獎學基金明細科目)。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專項獎勵時,借記本科目(獎教獎學基金明細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鈔票”科目。7.收到各項住房基金收入(例如按規定出售住房收到售房款,但不涉及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住房基金明細科目)。用住房基金新建職工住宅,借記“結轉自籌基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年末結賬時,借記本科目(住房基金明細科目),貸記“結轉自籌基建”科目。對于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在“代管款項”科目中核算。8.有留本基金的學校,在收到捐贈的留本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捐贈收入”科目,年終結賬時,從事業結余科目轉入留本基金,按當年收到的留本基金捐贈數,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留本基金明細科目)。取得留本基金的收益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使用留本基金收益時,借記“事業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用留本基金對外投資時,借記“其他對外投資”科目(應按項目注明屬留本基金的對外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用留本基金的收益增長留本基金本金時,借記“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根據出資者必須保存本金的限定,本科目的“留本基金”二級科目的貸方余額,必須保持留本基金本金的數額。并需按出資者的不同,進行明細核算。9.發生提取或結轉其他專用基金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專用基金明細科目);支用其他專用基金時,借記本科目(其他專用基金明細科目),貸記有關科目。10.本科目的年末貸方余額,反映學校已經提取、設立,但尚未使用的各項專用基金總額。第306號科目事業結余1.本科目核算學校在一定期間除勤工儉學收支外的各項收支相抵后的余額。2.期末計算結余時,應將“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貼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繳款”、“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貼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繳款”、“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貼”、“結轉自籌基建”等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貼”、“結轉自籌基建”科目。還應將當年收到的專門用于獎教獎學基金的捐贈收入和留本基金的捐贈收入,分別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獎教獎學基金”科目和“專用基金——留本基金”科目。3.本科目貸方余額為當年實現的結余。4.年度終了,應將當年實現的結余全數轉入“結余分派”科目,假如出現借方余額,需動用上年滾存結余填補當年收支差額,則借記“事業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第307號科目勤工儉學結余1.本科目核算學校在一定期間勤工儉學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2.期末計算勤工儉學結余時,應將勤工儉學收入、支出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讓“勤工儉學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或借記本科目,貸記“勤工儉學支出”科目。本科目的結算一般在年終一次結轉,如需要分期(月、季)結算,可以分期結轉。3.期末結轉收支后,本科目的貸方余額為實現的勤工儉學結余,如為借方余額,則為虧損。4.年末應將實現的勤工儉學結余全數轉入“結余分派”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結余分派”科目。如為虧損則不結轉。第308號科目結余分派1.本科目核算學校當年結余分派的情況和結果。2.年末,應將當年事業結余和勤工儉學結余全數轉入本科目,借記“事業結余”、“勤工儉學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3.學校按照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有關明細科目)”。4.分派后,應將當年分派后的結余,轉入“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四)收入類第401號科目教育經費撥款1.本科目核算學校從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取得的各類教育經費撥款。2.本科目設立下列明細科目:01.教育事業費撥款02.其他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是指除教育事業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以外的其他各類撥款,涉及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3.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4.年末結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5.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學校的教育經費撥款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第402號科目教育附加撥款1.本科目核算由政府部門撥給的城市教育費附加、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費。2.本科目設立下列明細科目:01.城市教育費附加02.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03.地方教育附加費3.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有關明細科目)。4.年末結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5.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學校收到的教育附加撥款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第403號科目上級補貼收入1.本科目核算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貼資金。2.收到補貼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3.年末結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4.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學校當年收到的上級補貼收入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第404號科目撥入專款1.本科目核算學校收到的由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項目或用途,并需要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2.收到有關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繳回撥款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撥入專款的累計數。3.年終結賬時,對已竣工的項目,將本科目與“專款支出”科目對沖,借記本科目,貸記“專款支出”科目,其余額按撥款單位的規定辦理。假如規定專款結余歸學校支配,則轉入事業基金解決,借記本科目(有關明細科目),貸記“事業基金”科目。對于未竣工的項目,將其收入和支出數分別留在本科目和“專款支出”科目作為余額,但在年末匯編會計報表時,應將“撥入專款”中各未竣工項目的余額減去“專款支出”中各未竣工項目的余額后的差額,作為專項資金未完項目的收支結余,填列在資產負債表凈資產類的“專項資金結存”項目中。4.本科目應按資金來源和項目設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第405號科目事業收入1.本科目核算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涉及經財政部門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事業收入。經財政專戶核撥回的預算外資金,應在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設立下列明細科目:01.雜費02.學費03.借讀費04.住宿費05.其他事業收入其他事業收入明細科目用于核算按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的其他費用等。3.學校收到各項事業收入時,借記“鈔票”、“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有關明細科目)。收到按規定屬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時,應上繳財政專戶,不作事業收入入賬。待財政核撥返回學校時,再作事業收入入賬。4.年末結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5.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學校已收到的事業收入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第409號科目勤工儉學收入1.本科目核算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勤工儉學活動等所取得的收入。2.取得勤工儉學收入或確認勤工儉學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鈔票”、“應收及暫付款(有關明細科目)”等科目,貸記本科目。3.年末結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勤工儉學結余”科目。4.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學校已取得的勤工儉學收入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5.本科目可按收入項目進行明細核算。第412號科目附屬單位繳款1.本科目核算學校附屬單位按照規定上繳學校的收入。2.收到上繳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鈔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3.年末結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4.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學校收到附屬單位繳款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第413號科目捐贈收入1.本科目核算學校收到的國內外有關機構、公司、團隊和個人無償捐贈的財物以及經批準的集資辦學收入。2.學校收到除固定資產以外各類形式的捐贈(涉及留本基金和獎教獎學基金的捐贈),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固定資產捐贈,先借記“事業支出”科目(有關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3.年末結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4.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學校已收到的捐贈收入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第414號科目其他收入1.本科目核算學校除上述各項收入以外的收入,涉及投資收益、留本基金收益、利息收入、租賃收入、聯合辦學收入及其他零星雜項收入等。2.學校取得各項其他收入,借記“銀行存款”、“鈔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3.年末結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4.本科目按收入種類(投資收益、留本基金收益、利息收入、其他)設立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五)支出類第501號科目撥出經費1.本科目核算學校按核定的預算撥付給附屬單位的預算經費。對附屬單位撥付的非財政性補貼資金在“對附屬單位補貼”科目中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可設立下列明細科目:01.撥出教育事業費02.撥出教育費附加03.撥出其他經費3.向所屬單位撥付經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撥出經費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4.年末結轉時,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5.平時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已經撥出的經費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6.本科目應按撥款種類和單位進行明細核算。第503號科目專款支出1.本科目核算由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項目或用途,并需要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的實際支出數。2.專款支出應嚴格按撥款的項目或指定用途來使用,應按專款的項目設明細賬,并與“撥入專款”的明細賬相匹配。3.學校按專款的指定項目或用途開支工、料、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項目竣工向有關部門或單位單獨報賬時,借記“撥入專款”(該項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該項明細科目)。該項目如有結余,按撥款單位的規定辦理,其會計分錄的解決見“撥入專款”科目。第504號科目事業支出1.本科目核算學校為進行教學及其輔助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2.本科目設立下列明細科目:01.基本工資02.補貼工資03.其他工資04.職工福利費05.社會保障費06.助學金07.公務費08.業務費09.設備購置費10.修繕費11.其他費用基本工資是指國家統一規定的基本工資,涉及教學行政人員的固定工資以及按國家規定比例的津貼。補貼工資是指教職工的教齡津貼、特教津貼、高級教師津貼、班主任津貼、超工作量酬金、住房公積金補貼、房租補貼、保健津貼、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獎勵工資、獎金、交通補貼、夜餐補貼、其他政策性補貼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補貼,以及民辦教師的補貼等。其他工資是指經批準長期病休人員工資、代課教師的報酬,以及從事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的臨時工作人員的報酬和長期臨時工工資。職工福利費是指依照規定按職工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由學校集中掌握使用的福利費和撥給工會的工會經費,以及按規定報銷的職工探親車船費、獨生子女補貼、職工退職金、撫恤金、喪葬費、遺屬補貼及其他福利性支出。社會保障費是指學校用于教職工社會保障的各類支出,涉及離退休人員費用、職工醫藥費、社會養老保障費和其他社會保障支出。助學金是指學校按有關規定用于學生的獎學金和助學金支出。公務費是指學校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郵電費、機動車輛燃料費、清潔用品和其他(涉及公用茶水、取暖等)支出。業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業務費用,涉及教學業務費(涉及教師用教材、講義、教學用文具、紙張、墨水、粉筆等消耗用品)、實驗實習費(涉及實驗藥品、試劑等消耗材料及校外實習費用)、文體維持費、宣傳費(涉及宣傳資料、展覽等)。設備購置費是指因教學和管理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涉及教學儀器、儀表、電器設備、機電設備、電教設備、標本、模型等),文體設備(涉及樂器、體育器材、文藝活動用品),圖書設備,一般設備(涉及學生課桌椅、辦公用桌椅、電訊設備、醫療器械、辦公設備、交通運送設備、炊事設備等)。還涉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和主管部門規定,按有關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列入設備購置費開支的修購基金。修繕費是指教學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類設備維修所發生的人工、材料及費用支出,以及公房租金和不夠基建立項的零星土建工程費用。還涉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和主管部門規定,按有關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列入修繕費開支的修購基金。其他費用是指上述費用以外的有關事業支出,涉及按規定標準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以及房屋、場地、設備的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征詢費、審計費、訴訟費、外籍教師經費、購置或開發無形資產支出、利息支出、材料物資盤虧及零星雜項支出等。3.事業支出的報銷口徑規定如下:(1)對于發給個人的工資、津貼、補貼和撫恤救濟費等,應根據實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后列報支出。(2)購入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購入其他各種材料可在領用時列報支出。(3)社會保障費、職工福利費和管理部門支付的工會經費,按照規定標準和實有人數每月計算提取,直接列報支出。(4)固定資產修購基金按核定的比例提取,直接列報支出。(5)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6)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4.發生事業支出時,借記本科目(有關明細科目),貸記“鈔票”、“銀行存款”等科目。當年支出收回時,作沖減事業支出解決。有勤工儉學項目的學校應對的劃分事業支出和勤工儉學支出的界線。對于能分清的支出,要合理歸集;對于不能分清的,應按一定標準進行分派。不得將應列入勤工儉學支出的項目列入事業支出,也不得將應列入事業支出的項目列入勤工儉學支出。學校發生代管工會經費時,按規定計提工會經費,借記本科目(職工福利費明細科目),貸記“代管款項——代管工會經費”科目。上交和使用工會經費時,均在“代管款項——代管工會經費”科目核算。5.年末結轉時,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6.平時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事業支出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第505號科目勤工儉學支出1.本科目核算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的勤工儉學活動等發生的支出。2.發生勤工儉學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鈔票”等科目。按規定需要計提交納稅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3.計提修購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4.年末結轉時,借記“勤工儉學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5.平時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勤工儉學支出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6.本科目應按勤工儉學項目的種類和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第516號科目上繳上級支出1.本科目核算學校按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2.按規定上繳上級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3.年終將本科目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年末結賬后,本科目無余額。第517號科目對附屬單位補貼1.本科目核算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補貼所發生的支出。2.發生補貼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3.年末結轉時,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4.平時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對附屬單位的補貼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5.本科目可按接受補貼的單位進行明細核算。第520號科目結轉自籌基建1.本科目核算學校經批準用財政撥款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轉存銀行基建專戶的支出。2.將住房基金和自籌資金用于基本建設時,根據轉存數,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3.年終結賬時,如有住房基金轉入自籌基建款的,應先借記“專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再將本科目的借方余額轉入事業結余,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第三部分年終清理結算和結賬學校在年度終了前,應根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決算編審工作規定,對各項收支賬目、往來款項、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進行全面的年終清理結算,在此基礎上辦理年度結賬,編報決算。年終清理結算的重要事項涉及:一、清理、核對年度預算收支和各項繳撥款數字年終前,對財政部門、上級單位和所屬各單位之間的全年預算數(涉及追加、追減和上、下劃數字)以及應上交、撥補的款項等,都應按規定逐筆進行清理結算,保證上下級之間的年度預算數、領撥經費數和上交、下撥數一致。為了準確反映各項收支數額,凡屬本年度的應撥、應交款項,應當在12月31日前撥達對方。二、擬定年度收支范圍凡屬本年的各項收入都應及時入賬。本年各項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按有關規定在年終前所有存入財政專戶。凡屬本年的各項支出,應按規定的支出用途如實列報。年度支出決算,一律以截至12月31日的本年實際支出數為準。三、清理往來款項學校的往來款項,年終前應盡量清理完畢。按照有關規定應當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往來款項要及時轉入各有關賬戶,編入本年決算。的確清理不完的,應分析未能清理的情況和因素。四、核對銀行存款和鈔票年終應及時同開戶銀行對賬,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應同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核對相符。對未達款項,應查明因素,及時予以調整。鈔票賬面余額應同庫存鈔票核對相符。五、進行財產清查年終前,應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清理盤點。發生盤盈、盤虧的,應及時查明因素,按規定作出解決,調整賬務,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六、年終結賬在年終清理結算的基礎上進行年終結賬。年終結賬涉及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一)年終轉賬。賬目核對無誤后,一方面計算出各賬戶借方或貸方的12月份合計數和全年累計數,結出12月末的余額。然后,編制結賬前的“資產負債表”,試算平衡后,再將各個收支賬戶的余額按規定的年終沖轉辦法,填制12月31日的記賬憑單,辦理結賬沖轉。(二)結清舊賬。將轉賬后無余額的賬戶結出全年總累計數,然后在下面劃雙紅線,表達本賬戶所有結清。對年終有余額的賬戶,在“全年累計數”行下的“摘要”欄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再在下面劃雙紅線,表達年終余額轉入新賬,舊賬結束。(三)記入新賬。根據本年度各賬戶余額,編制年終決算的“資產負債表”和有關明細表。將表列各賬戶的年終余額數(不編制記賬憑單),直接記入新年度相應的各有關賬戶,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別新年度發生數。實行電算化的學校,其年終結賬按會計電算化的有關規定辦理。學校的決算經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審批后,需調整決算數字時,應按規定的程序作相應調整。第四部分會計報表一、會計報表的編報規定中小學校會計報表是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書面文獻,是財政部門和上級部門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學校預算執行工作的重要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學校財務收支計劃的基礎。學校必須認真做好會計報表的編制工作。學校會計報表涉及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基本數字表)及收支情況說明書等。學校應按本制度的格式、內容,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應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要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學校會計報表分為月報、季報和年報(決算)三種。學校會計報表應按財政部門或上級部門規定的時間按期報出。收支情況說明書應對學校全年財務收支計劃的執行情況,資產、負債、專用基金的變動情況,本年度財務收支的重大事項和對下期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有關事項,以及學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作出文字說明,并在說明書中,對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重和生均事業支出數等重要指標給予分析說明。其中:1.人員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重的計算公式為:人員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重=當年人員支出總額/當年事業支出總額×100%2.公用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重的計算公式為:公用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重=當年公用支出總額/當年事業支出總額×100%3.生均事業支出的計算公式為:生均事業支出=當年事業支出總額/學生年平均數二、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格式(略)三、會計報表編制說明(一)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1.本表反映學校月末、年末所有資產、負債、凈資產及收支結余的情況。2.各項目的年初數,按學校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填列。3.各項目的期末數,按學校月末各總賬科目余額填列。其中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的明細數,應按該科目的明細賬填列。4.表中勤工儉學結余項目一般按年度結算,無年初數和期末數,假如對勤工儉學收支按月或按季結算,則勤工儉學結余項目無年初數,其期末數根據該總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結余用藍字,虧損用紅字。5.表末補充資料:1)應繳財政專戶款累計數,根據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方累計發生額填列。根據該科目借方累計發生額填列已繳財政專戶款累計數。(應繳財政專戶款累計數-已繳財政專戶款累計數=本表負債類應繳財政專戶款項目的期末數)2)月末、年末已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返給學校的事業收入累計數,應根據事業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后填列。6.填報本表的年報時,其格式與月報有差別,因素是通過年末結轉各項收支余額后,除撥入專款、專款支出科目外,其余的收入、支出科目均無余額。如有尚未竣工的專款項目沒有結轉,才會出現年末結余額。在填報本表年報時,應根據撥入專款總賬科目的貸方余額減去專款支出總賬科目的借方余額的差額,填列在凈資產類專項資金結存項目的期末數欄,以達成平衡(其計算公式為:年末撥入專款科目貸方余額-專款支出科目借方余額=專項資金結存項目的期末數)。當勤工儉學結余因虧損出現借方余額時,在年報的勤工儉學項目中用紅字填列。(二)收入支出表編制說明1.本表用于反映學校在一定期期內的收入和支出情況。2.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月末止的累計發生數。在編報年度報表時,將“本月數”欄改為“上年數”欄,填列上年全年累計發生數。3.本表收入項目(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貼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繳款、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勤工儉學收入、撥入專款)的本月數填列各該總賬科目的當月發生額合計,其中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事業收入、其他收入項目,還應按其明細科目填列當月明細數,并按總賬和明細賬的累計發生額填列本年累計數。各該總賬科目的貸方余額為各該明細科目的合計數。4.本表支出項目(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貼、結轉自籌基建、勤工儉學支出、專款支出)的本月數,按各該總賬科目的當月發生額合計填列。其中,事業支出項目應按各該明細賬填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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