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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廣東省標準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Unifiedstandardfor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廣東省標準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Unifiedstandardfor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inGuangdongProvinceDBJ/T15-142-2018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號:J14322-2018批準部門: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實施日期:2018年09月01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廣東省標準《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的公告粵建公告〔2018〕33號經組織專家委員會審查,現批準《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為廣東省地方標準,編號為DBJ/T15-142-2018。本標準自2018年09月01日起實施。本標準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主編單位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并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公開。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制定計劃的通知》(粵建科函〔2015〕382號),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會同參編單位開展了《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的編制工作。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應用策劃;5.模型細度;6.設計應用;7.施工應用;8.運維管理應用;9.模型交付。本標準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標準未涉及專利。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送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先烈東路121號,郵編:510500)。本標準主編單位: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本標準參編單位: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廣東省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中心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二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廣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鴻業同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華陽國際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華森建筑與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廣東省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廣州優比建筑咨詢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編制人員:楊國龍楊遠豐章學軍何關培孫禮軍俞軍燕邵泉馮延力麥華黃健劉萍昌劉剛林銀英趙艷文林臻哲袁仁濤寧穗智許志堅王遠利趙偉玉張世宇李曉輝劉強軍本標準主要審查人員:張原楊樹榮李建成羅志華程斌張慶寧何登富馮志強黃莉萍梁志峰 2術語 3基本規定 4應用策劃 45模型細度 5.1一般規定 5.2方案設計模型 5.3初步設計模型 5.4施工圖設計模型 5.5深化設計模型 5.6施工過程模型 5.7竣工驗收模型 5.8運營維護模型 6設計應用 6.1一般規定 6.2方案設計階段 6.3初步設計階段 6.4施工圖設計階段 6.5BIM設計制圖標準 6.6設計階段專項應用 7施工應用 7.1一般規定 7.2深化設計應用 7.3施工準備階段BIM應用 7.4建造過程BIM應用 7.5竣工驗收BIM應用 408運維管理應用 418.1一般規定 418.2設備設施運行與維護維修 418.3設備設施更新改造 418.4空間與資產管理 428.5人員培訓與應急管理 429模型交付與審核 439.1一般規定 439.2BIM交付物 439.3模型審核 43本標準用詞說明 46引用標準名錄 47附:條文說明 錯誤!未定義書簽。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 2Terms 23BasicRequirements 4ApplicationPlanning 45LevelofDevelopment 65.3BIMinPreli 5.4BIMinConstruction 5.6BIMinConstruct 5.7BIMinCompletion 5.8BIMinOperationAnd 6UsesinDesign 6.4ConstructionDr 7UsesinConstruction 32 7.3ConstructionPr 7.5CompletionAcc 408UsesinOperationandMaintenance 41 8.2FacilityOperationan 429BIMCheckandDelivery 43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46ListofQuotedStandards 47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4811.0.1為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推進工程建設信息化實施,加快轉變建筑業生產方式,提升建筑工程綜合效益,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深度應用,提高廣東省建筑行業信息化水平,制訂本標準。1.0.2本標準適用建筑信息模型在建筑全生命期的創建、使用和管理。1.0.3建筑信息模型的應用,除應遵守本標準外,尚應遵守國家和廣東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2.0.1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buildinginformationmodel(BIM)在建設工程及設施全生命期內,對其物理和功能特性進行數字化表達,并依此設計、施工、運營的過程和結果的總稱,簡稱模型。2.0.2建筑信息模型元素BIMelement建筑信息模型的基本組成單元。簡稱模型元素。2.0.3模型細度levelofdevelopment(LOD)模型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以及模型元素幾何和非幾何信息的詳細程度。2.0.4幾何信息Geometricinformation模型元素尺寸、定位以及相互關系的信息。2.0.5非幾何信息Nongeometricinformation除幾何信息以外的所有信息。33.0.1模型應用應能實現建設工程各相關方的協同工作、信息共享。3.0.2建筑信息模型在各個階段、各項任務和各相關方之間的傳遞和共享應保證數據的一致性。3.0.3模型數據應根據模型創建、使用和管理的需要進行分類和編碼,分類和編碼應滿足數據傳遞和共享的要求。3.0.4建筑信息模型成果交付宜將模型原始格式、開放數據格式、或其他可用于信息交換的格式文檔一并提交。44.0.1BIM應用之前應進行BIM應用策劃,并制定BIM應用實施策略,BIM應用實施策略應與項目的計劃、目標和資源能力相符合,BIM應用過程應按照BIM應用實施策略執行。4.0.2BIM應用策劃宜包含以下內容:1BIM應用的目標;2BIM應用的范圍或應用點;3BIM應用的流程;4模型質量的控制規則,明確模型的創建、使用和管理要求;5BIM應用的進度計劃和模型交付要求;6各BIM應用之間的信息交換要求;7BIM應用參與方,明確BIM應用人員的組織與相應職責;8使用的軟件和版本;9模型組織和管理方式;10數據交換方式和格式。4.0.3BIM應用目標宜根據項目自身的業務特點、預期目標、合約要求進行制定。4.0.4BIM應用范圍應以BIM應用目標為前提,且能滿足目標實現,并結合項目特點、技術條件、實施成本等因素綜合確定。4.0.5項目BIM應用策劃的主要內容宜在項目合同中體現,并分發給所有的項目參與方,項目參與方應將其作為項目總體計劃的一部分。4.0.6應指定BIM應用過程管理和工作質量監督管理負責人,統籌BIM協同流程、交付時間和標準,監督各參與方對交付的模型進行質量檢查。55.1.1模型細度可劃分為方案設計模型、初步設計模型、施工圖設計模型、深化設計模型、施工過程模型、竣工驗收模型和運營維護模型,其名稱和等級代號應符合表5.1.1的規定。5.1.2每一模型細度等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應滿足本階段各項專業任務對模型的需要。5.1.3在滿足BIM應用需求的前提下,宜采用較低的模型細度。5.1.4模型應用的相關方可根據項目需要協商確定其他模型細度等級,在使用自定義模型細度等級時應事先參照本章相關內容制定書面規定并獲得各方認可。5.1.5本標準沒有明確規定的智能化弱電系統、高壓供電系統、市政綜合管網、電梯和扶梯、燃氣系統等模型細度可參照本章相關內容確定。5.2.1方案設計模型建筑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2.1的規定。6表5.2.1方案設計模型建筑專業幕墻、樓梯、坡道、欄桿扶手、室5.3.1初步設計模型建筑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3.1的規定。表5.3.1初步設計模型建筑專業5.3.2初步設計階段模型結構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3.2的規定。表5.3.2初步設計模型結構專業75.3.3初步設計模型給排水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3.3的規定。表5.3.3初步設計模型給排水專業噴淋等各系統干管管道及其管徑、壁厚、平面定位、水泵、儲水裝置、壓力容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規格、技術參數,與管道相連接的設備應賦予系統信息5.3.4初步設計模型暖通空調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3.4的規定。表5.3.4初步設計模型暖通空調專業元素及截面尺寸、平面定位、標高空調水管干管及其管件、管徑、壁厚、平面定位、冷卻塔、蒸發式冷氣機、鍋爐、熱泵);空調設備(空調機組、風機盤管通風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管道相連接的設備應賦予系5.3.5初步設計模型電氣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3.5的規定。表5.3.5初步設計模型電氣專業封閉母線、電纜橋架或線截面尺寸、平面定位、標高類型、材料、敷設方式,8配電成套柜、配電箱、控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規格、技術參數、編號、變壓器及配電元器件、發電機、備用電源、監控系統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5.4.1施工圖設計模型建筑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4.1的規定。表5.4.1施工圖設計模型建筑專業門窗、衛浴潔具、樓梯、坡道、欄材質、構造、功能、顏色、編號材質、編號、類型、構造、與主裝飾面層、隔斷、地面鋪裝、墻地形、植被、花木、水景、景觀5.4.2施工圖設計模型結構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4.2的規定。表5.4.2施工圖設計模型結構專業9梁、樓板、樓梯、坡道、排水溝、編號、材質、材料強度等級、承預埋件、預埋螺栓、預留孔洞、幾何尺寸(如半徑、壁厚)、定級、規格等)、型鋼信息、節點區5.4.3施工圖設計模型給排水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4.3的規定。表5.4.3施工圖設計模型給排水專業元素及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干管模型外,應補充各系統所有管徑、壁厚、平面定位、系統、類型、材料、敷設水泵與儲水設備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設備模型外,應補充大型設備的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規格、技術參數,與管道相連接的設備應賦予系統信控制與計量設備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5.4.4施工圖設計模型暖通空調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4.4的規定。表5.4.4施工圖設計模型暖通空調專業元素及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干管模型外,應補充各系統所有高風管及其風管管件、風管附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干管模型外,應補充所有空調水管及其管件、管道附件、保百葉風口、排煙口等)、消聲器、減震器、隔振器、阻高號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設備脹水箱或定壓補水裝置)、水泵,大型設備應補充設備高5.4.5施工圖設計模型電氣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4.5的規定。表5.4.5施工圖設計模型電氣專業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干線模型外,應補充各系統所有封閉母線、電纜橋架或線槽截面尺寸、平面定位、標高類型、材料、敷設方式,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設備開關插座等設備,大型設備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規格、技術參數,大型設5.5.1深化設計模型土建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5.1規定。表5.5.1深化設計模型土建專業女兒墻、壓頂、填充墻、隔幾何尺寸(長、寬、高、類型、材料、工程量等信息幾何尺寸(長、寬、高、預埋件、預埋管、預埋螺幾何尺寸(長、寬、高、幾何尺寸(長、寬、高、節點編號、節點區材料信息、型鋼信息、節點區預埋5.5.2深化設計模型給排水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5.2的規定。表5.5.2深化設計模型給排水專業除施工圖設計模型中的模管徑、壁厚、保溫材料厚系統、類型、材料、敷設控制與計量設備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類型、規格、技術參數、水泵、儲水裝置、壓力容器、過濾設備、污水池、消火栓、噴頭、滅火器等;大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配套管件及閥件的空間類型、規格、技術參數、安裝信息,大型設備基礎荷載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類型(如型鋼類型、管夾類型等)、材料、結構分析信息(如抗拉、抗彎)、安5.5.3深化設計模型暖通空調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5.3的規定。表5.5.3深化設計模型暖通空調專業元素及各系統所有風管及其風管系統、類型、材料、敷設所有空調水管及其管件、系統、類型、材料、敷設閥門、風口(如散流器、百葉風口、排煙口等)、消聲器、減震器、隔振器、阻高規格、技術參數、末端編施工圖設計模型元素;大規格、技術參數、編號、安裝信息,大型設備基礎荷載高類型(如型鋼類型、管夾類型等)、材料、結構分析信息(如抗拉、抗彎)、安5.5.4深化設計模型電氣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5.4的規定。表5.5.4深化設計模型電氣專業截面尺寸、平面定位、照明配電箱、照明燈具及照明配電橋架(線槽)等部件幾何尺寸、平面定位、弱電系統(包括消防自動報警系統、安防系統、通訊系統、自動化控制系統)設備及其附件、弱電系統敷設幾何尺寸、平面定位、配電成套柜、配電箱、變備用電源、監控系統及輔助幾何尺寸、平面定位、裝幾何尺寸、平面定位、5.5.5深化設計模型鋼結構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5.5規定。表5.5.5深化設計模型鋼結構專業幾何尺寸(長、寬、高、編號信息、材質信息、表—幾何尺寸(長、寬、高、鋼梁、鋼柱、鋼板墻、壓型金屬板等構件上的預留孔幾何尺寸(長、寬、高、—5.5.6深化設計模型幕墻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5.6規定。表5.5.6深化設計模型幕墻專業5.5.7深化設計模型裝飾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5.7規定。表5.5.7深化設計模型裝飾專業5.6.1施工過程模型土建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信息宜符合表5.6.1的規定。表5.6.1施工過程模型土建專業5.6.2施工過程模型給排水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6.2的規定。表5.6.2施工過程模型給排水專業所有給排水水管及其管管徑、壁厚、保溫材料厚系統、類型、材料、敷設控制與計量設備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類型、規格、技術參數、水泵、儲水裝置、壓力容栓、噴頭、滅火器等;大型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配套管件及閥件的空間類型、規格、技術參數、產品信息、安裝信息、荷載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規格、產品信息、安裝信息幾何尺寸、平面定位、標高類型(如型鋼類型、管夾類型等)、材料、結構分析信息(如抗拉、抗彎)、產5.6.3施工過程模型暖通空調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6.3的規定。表5.6.3施工過程模型暖通空調專業模型元素及各系統所有風管及其風管系統、類型、材料、敷設所有空調水管及其管件、系統、類型、材料、敷設閥門、風口(如散流器、百葉風口、排煙口等)、消聲器、減震器、隔振器、阻高規格、技術參數、末端編施工圖設計模型元素;大規格、技術參數、編號、產品信息、安裝信息、荷載高類型(如型鋼類型、管夾類型等)、材料、結構分析信息(如抗拉、抗彎)、產5.6.4施工過程模型電氣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6.4的規定。表5.6.4施工過程模型電氣專業高類型、材料、敷設方式、產品信息、安裝信息,母線件高類型、材料、敷設方式、安裝方式、技術參數、產品高類型、材料、敷設方式、安裝方式、技術參數、產品高型號、類型、材料、敷設裝高類型(如型鋼類型、管夾類型等)、材料、結構分析信息(如抗拉、抗彎)、產5.6.5施工過程模型鋼結構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6.5規定。表5.6.5施工過程模型鋼結構專業模型元素及 5.6.6施工過程模型幕墻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6.6規表5.6.6施工過程模型幕墻專業5.6.7施工過程模型裝飾專業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內容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宜符合表5.6.7規表5.6.7施工過程模型裝飾專業5.7.1竣工驗收模型應與工程實際狀況一致,宜基于施工過程模型形成,并附加或關聯相關驗收資料及信息。5.7.2與竣工驗收模型關聯的竣工驗收資料應符合有關現行標準的規定要求。5.7.3竣工交付模型宜根據交付對象的要求,在竣工驗收模型基礎上形成。5.8.1運維模型的模型元素及其幾何和非幾何信息應滿足運營維護的要求。5.8.2運維模型細度及關聯信息應在設計、施工階段依據運維需求進行規定。5.8.3運維模型應包括資產基本信息和運維階段需要的建設階段資料信息。6.1.1在設計階段,宜將BIM技術用于優化設計方案,提高各專業溝通效率,通過各專業的協同設計提高設計質量。6.1.2設計階段的BIM應用宜結合設計成果交付要求,基于模型形成設計圖檔。6.1.3設計階段各專業模型應滿足協同設計的下列要求:1各專業應根據項目規模、模型組織方式、所使用的BIM軟件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協同設計方式;2通過制定統一的存儲與管理標準實現各專業共享BIM數據;3各專業應統一項目的坐標、方向、軸網及樓層設置。6.1.4模型中各類構件應使用BIM軟件相應的構件類型進行建模。6.1.5設計階段各專業模型應包含本專業主要技術指標及設計說明信息。6.2.1方案階段宜應用BIM技術表達設計方案、展現設計意圖、通過模擬分析對方案進行優化6.2.2方案階段模型應包含場地模型及建筑單體模型。6.2.3方案階段場地模型應表達場地實際地形地貌特征、與周邊毗鄰環境以及項目建筑主體之間的關系。6.2.4方案階段建筑單體模型應表達下列內容:1建筑整體外觀形狀;2主要建筑構部件,如墻、柱、門、窗、幕墻、地面、樓板、雨篷、檐口、女兒墻、屋頂、陽臺、欄桿、臺階等;3建筑物內功能空間布局、房間名稱以及重要用房內的設備(設施)體量空間布置關系。6.2.5方案階段模型應滿足輔助方案報批和審批的應用要求。6.3.1初步設計階段宜應用BIM技術優化建筑功能布局、完成主要的專業間配合、確認結構及機電系統方案、協調各專業設備間的空間關系等。6.3.2初步設計階段場地模型應滿足下列要求:1以實際坐標定位設計場地內部及周邊的地形地貌、建(構)筑物及場地環境設施;2反映設計場地內部的地形地貌、建(構)筑物及場地環境設施的設計標高。6.3.3初步設計階段建筑專業模型應滿足下列要求:1表達項目的完整外觀及建筑內部功能空間分隔;2構件類型的命名方式宜反映其關鍵參數;3建筑專業構件應處理與結構專業構件交接處的扣減關系;4建筑專業各類構件模型應符合表6.3.3的要求。表6.3.3初步設計階段建筑專3場地模型應包括基本的地形、道路分布、綠化區域、水域等區域,宜采用簡單幾何6表達原始地形與平整后地形的挖填關系,并統計大致的挖填方量2墻體應區分結構墻、填充墻。當結構專業與建筑專業分屬不同模型文件時,結構墻6墻體應賦予構造做法、防火等級、隔聲性能等技術參數信息4有坡度的建筑樓板宜按實際找坡建模6幕墻構件制作需滿足統計面積要求2坡道的建模方式相對靈活,但應可提取工程量數據1電梯構件應至少包含電梯門模型、轎廂與對重位置的二維表達。電梯井3三維樹木、灌木、花卉可在其它可視化軟件中表達3應采用獨立模型表現,以便進行分類統計3家具的二維表達應滿足出圖要求,并與模型幾何尺寸關聯2房間或空間的放置,其高度應反映實際情況2應該使用注釋注明按照設計要求對裝飾構件進行分類6.3.4初步設計階段結構專業模型表達主要結構受力構件,應滿足下列要求:1構件類型的命名方式宜反映其關鍵參數;2結構各類構件交接處應處理扣減關系;3結構專業各類構件模型應符合表6.3.4的要求。表6.3.4初步設計階段結構專2結構墻屬于結構專業模型,其參數應注明結構墻屬性4樓板的樓層屬性應與其實際定位樓層相一致2梁的樓層屬性應與其實際定位樓層相一致6.3.5初步設計階段給排水專業模型應滿足下列要求:1模型宜表達下列室外場地主要管網及構筑物:1)給排水干管、與城市管道系統連接點的控制標高和位置;2)場地內給排水各系統干管;3)集水井、化糞池等給排水構筑物。2模型應表達下列室內給排水專業相關內容:1)給水系統、排水系統、各類消防系統、循環水系統、熱水系統、中水系統、熱泵熱水、太陽能和屋面雨水利用系統等各系統干管;2)主要給排水機房的設備和管道。3模型文件中應對給排水專業的設備進行列表統計;4給排水專業各類構件模型應符合表6.3.5的要求。表6.3.5初步設計階段給排水專5立管宜按樓層斷開。如貫穿多個樓層,立管的樓層屬性應設為下端所屬樓層2設備尺寸應參照實際尺寸設置,以滿足空間預留要求6.3.6初步設計階段暖通空調專業模型應滿足下列要求:1模型應表達冷熱源設備、空調設備、通風設備、風管干管、空調水管干管;2模型文件中應對暖通空調專業的設備進行列表統計;3暖通空調專業各類構件模型應符合表6.3.6的要求。表6.3.6初步設計階段暖通專4風管、空調水管、管件的樓層屬性應5立管宜按樓層斷開。如貫穿多個樓層,立管的樓層屬性應設為下端所屬樓層2設備尺寸應參照實際尺寸設置,以滿足空間預留要求6.3.7初步設計階段電氣專業模型應滿足下列要求:1模型應表達下列電氣專業相關內容:1)變、配、發電站或機房的位置及設備布置;2)消防控制室、其他電氣系統控制室的位置及設備布置;3)母干線、主要橋架或線槽。2模型文件中應對電氣專業的設備進行列表統計;3電氣專業各類構件模型應符合表6.3.7的要求。表6.3.7初步設計階段電氣專輸配電器材(橋4橋架、線槽及其配件的樓層屬性應與其實際所屬樓層相一致6.3.8初步設計階段,應在設備管線交叉復雜處對主要干管進行局部的管線綜合排布。6.4.1施工圖設計階段宜應用BIM技術對設計進行深化與優化,通過多專業的三維協同設計消除專業間的沖突碰撞,確保施工圖設計質量。6.4.2施工圖設計階段各專業模型應在初步設計階段模型基礎上深化形成。6.4.3施工圖設計階段建筑專業模型除應符合表6.3.3初步設計階段要求外,還應符合表6.4.3的要求:表6.4.3施工圖設計階段建筑專1應以實際坐標定位場地模型的紅線 6表達原始地形與平整后地形的挖填1墻體定位線基線宜與軸網保持固定關3根據墻體構造設計,墻體的核心構造層與附屬構造層可在同一構件中通過復合材質4鋪裝類墻體面層宜單獨建立構件模型進5結構墻的附屬構造層宜由建筑專業單獨 樓板(建筑樓構樓板應屬于結構專業模型,建筑樓板應3樓板的樓層屬性應與其實際定位樓1宜通過復合材質表達多種構造層次疊合2有坡度的建筑樓板應按實際找坡建模3幕墻模型可根據造型需要及具體項 6幕墻構件制作需滿足統計面積要求3門窗的平立面二維表達應采用符合4門窗構件應包含不同的精細度對應2門窗二維表達應滿足門窗詳圖深度要3門窗構件應反映開啟扇范圍及開啟方—1天花模型應按房間和空間的范圍,分區2表達各個區域的天花標高、造型、鋪裝4在二次裝修設計時應建立天花的龍骨及3涂層類的外飾層可通過復合材質與按相關設計標準建立安裝龍骨及主要相關1結構專業建立的樓梯如需增加外飾鋪2電扶梯模型應反映包含支撐結構在大面積植被在模型中可用體塊代替表在園林設計中,樹木宜用簡易三維模型替1表達場地設施的尺寸、位置、樣式、—1表達室內設施、家具的尺寸、位置、—1房間或空間應根據設計要求劃分放—2應該使用注釋注明按照設計要求對— 2表達預埋套管的樣式、材質、尺寸及定位6.4.4施工圖設計階段結構專業模型表達結構受力構件,除應符合表6.3.4初步設計階段要求外,還應符合表6.4.4的要求。表6.4.4施工圖設計階段結構專結構墻屬于結構專業模型,其參數應注4樓板的樓層屬性應與其實際定位樓2梁的樓層屬性應與其實際定位樓層——位6.4.5施工圖設計階段給排水專業模型應符合下列要求:1模型宜表達下列室外場地主要管網及構筑物:1)給排水干管、與城市管道系統連接點的控制標高和位置;2)場地內給排水各系統管道;3)集水井、化糞池、檢查井、消火栓井等給排水構筑物。2模型應表達下列室內給排水專業相關內容:1)給水系統、排水系統、各類消防系統、循環水系統、熱水系統、中水系統、熱泵熱水、太陽能和屋面雨水利用系統等各系統管道;2)各系統的相關設備、閥門、計量裝置、末端部件;3)給排水機房的設備和配套管道系統。3模型文件中應對給排水專業的設備進行列表統計。4給排水專業各類構件模型除應符合表6.3.5初步設計階段要求外,還應符合表6.4.5的要表6.4.5施工圖階段給排水專1施工圖階段要求對各系統所有管道完3坡度管道的坡度、坡向設置應符合設設備、閥門、計1管道附件、末端部件等均應與管道保2閥門、計量裝置、末端部件等構件尺3大型設備應附帶基礎模型,并具有荷—6.4.6施工圖設計階段暖通空調專業模型應滿足下列要求:1模型應表達下列暖通空調專業相關內容:1)冷熱源設備、空調設備、通風設備、防排煙設備;2)通風、空調、防排煙等各系統的風管、水管;3)各系統的相關設備、閥門、計量裝置、末端部件;4)暖通空調機房的設備和配套風管、管道系統。2模型文件中應對暖通空調專業的設備進行列表統計。3暖通空調專業各類構件模型除應符合表6.3.6初步設計階段要求外,還應符合表6.4.6的要求。表6.4.6施工圖階段暖通空調專性及材質等技術參數設置應符合設計要4立管宜按樓層斷開。如貫穿多個樓設備、閥門、計6.4.7施工圖設計階段電氣專業模型應滿足下列要求:1模型應表達下列電氣專業相關內容:1)變、配、發電站或機房的位置及設備布置;2)消防控制室、其他電氣系統控制室的位置及設備布置;3)母線、各系統橋架或線槽;4)配電箱、控制箱;5)橋架、線槽、線纜影響結構構件的預留孔洞、預埋管件。2模型宜表達下列電氣專業相關內容:1)在平面視圖中表達配電、照明、火災自動報警等各系統的導線,標注回路編號;2)燈具、開關、插座;3)火災自動報警設備及器件;4)防雷裝置;5)弱電智能化設備。3模型文件中應對電氣專業的設備進行列表統計。4電氣專業各類構件模型除應符合表6.3.7初步設計階段要求外,還應符合表6.4.7的要求。輸配電器材(橋施工圖階段要求對所有母線、橋架及線槽—大型設備應附帶基礎模型,并具有荷載信息6.4.8施工圖設計階段,應進行管線綜合設計,合理排布各專業的設備、管線,并通過碰撞檢測對管線綜合成果進行檢驗。6.5.1設計階段模型的三維構件應有符合本專業表達要求的二維表達方式。6.5.2設計階段的模型文件除三維視圖外,還應包含有按專業表達要求設置的平面視圖,并根據需要設置立面、剖面、大樣等視圖及明細表。6.5.3除三維視圖外,作為交付成果的平面、立面、剖面、大樣等投影視圖應有必要的注釋類圖元,對構件作出標注、尺寸定位及必要說明。6.5.4注釋類圖元應優先采用與構件相關聯的標注,構件修改時標注可同步修改。6.5.5當模型的投影視圖出現局部區域不能滿足現有施工圖要求時,可通過二維的表達方法對其進行補充、深化。6.6.1建筑性能模擬分析宜應用BIM技術,進行日照、通風、采光、能耗、消防疏散、環境影響等方面的模擬分析,并應滿足下列要求:1模擬分析模型宜基于設計模型進行,可作必要的簡化或調整;2與模擬分析相關的基礎模型數據應根據設計文件進行設置;3與模擬分析相關的基本地理信息、氣候數據應根據實際地點進行設置。6.6.2工程量統計宜應用BIM技術,基于施工圖設計模型創建算量模型,從模型提取數據進行量化統計,或導入到其它算量軟件進行工程量統計。算量模型應滿足下列要求:1補充構件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等跟工程量相關的信息;2從模型提取數據進行量化統計,應按工程量計算規則對構件的組織及連接、扣減關系進行處理;3導入到其它算量軟件進行工程量統計,應按算量軟件的要求對模型進行調整,并對模型轉換結果進行復核。6.6.3管線綜合設計宜應用BIM技術,基于施工圖設計模型進行機電管線及設備的綜合排布,形成管線綜合模型,校核空間凈高及系統合理性,完成管線綜合設計圖。管線綜合模型應滿足下列要求:1模型應包含完整的土建及機電各專業構件,以及各專業預留孔洞、預埋套管;2管線排布應符合各機電專業原有設計功能與性能要求;3管線排布應預留必要的施工安裝空間、閥門操作空間及檢修空間;4管線排布應預留必要的支吊架空間,復雜部位宜建立支吊架實體模型;5宜基于管線綜合深化模型進行機電管線的工程量統計;6應通過碰撞檢測的技術手段,對結構構件、各專業管線及設備等構件之間可能存在的沖突進行檢測并協調調整。6.6.4室內裝飾深化設計宜應用BIM技術,基于施工圖設計模型,補充室內裝飾構件,形成室內裝飾深化設計模型,表達室內裝飾設計效果。室內裝飾深化設計模型應滿足下列要求:1應區分主體模型構件與室內裝飾構件;2室內裝飾構件應與機電管線及末端進行協調,避免沖突;3宜基于室內裝飾深化設計模型實現室內裝飾工程量的分項統計。7.1.1施工階段的模型應基于設計階段交付的模型,根據施工需要創建形成。對于沒有設計模型的項目,應按施工圖創建施工模型。7.1.2施工模型根據工程項目不同施工階段,劃分為深化設計模型、施工過程模型和竣工驗收模型。7.1.3施工階段的模擬應基于施工過程模型進行,并與現場實施數據對比。7.1.4當設計階段交付的模型或圖紙發生變更時,施工模型應進行同步更新。7.2.1建筑施工中的現澆混凝土結構深化設計、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深化設計、鋼結構深化設計、機電深化設計等宜應用BIM。7.2.2深化設計BIM軟件應具備空間協調、工程量統計、深化設計圖和報表生成等功能。7.2.3深化設計圖應包括二維圖和必要的三維模型視圖。7.2.4現澆混凝土結構深化設計模型應結合施工區段安排對結構構件進行拆分,并將施工區段信息附加到相應構件。7.2.5現澆混凝土結構深化設計宜應用BIM完成二次結構設計、預埋件和預留孔洞設計、節點設計等深化設計內容,并滿足下列要求:1現澆混凝土結構深化設計模型宜基于施工圖設計模型創建;2現澆混凝土結構深化設計模型應包括二次結構、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節點等類型的模型元素,其內容宜符合表的規定;3交付成果宜包括深化設計圖、碰撞檢查分析報告、工程量清單等。表7.2.5現澆混凝土結構深化設計模型元素及3非幾何信息應包括:類型、材料等信息7.2.6預制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深化設計宜應用BIM完成預制構件平面布置圖、構件深化、節點深化等深化設計內容,并滿足下列要求:1預制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深化設計模型宜基于施工圖設計模型或施工圖,并結合預制方案、施工工藝方案創建;2應區分混凝土構件的預制部分和現澆部分,并表達預制構件與現澆部分的連接節點;3預制構件拆分時,宜依據施工吊裝工況、吊裝設備、運輸設備和道路條件、預制廠家生產條件以及標準模數等因素確定其位置和尺寸等信息;4預制構件應有唯一的標識編碼,以方便確認構件具體信息,并進行分類統計;5宜應用深化設計模型進行安裝節點、專業管線與預留預埋、施工工藝等的碰撞檢查以及構件吊裝、安裝的可行性驗證;6深化設計模型除施工圖設計模型元素外,還應包括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節點和臨時安裝措施等類型的模型元素,其內容宜符合表7.2.6的規定;表7.2.6預制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深化設計模型元素及信息3非幾何信息應包括:類型、材料等信息2非幾何信息包括:設備設施的性能參數等信息7交付成果宜包括深化設計模型、碰撞檢查分析報告、設計說明、平立面布置圖、節點與預制構件深化設計圖和計算書、工程量清單等。7.2.7鋼結構深化設計宜應用BIM進行鋼結構節點的深化設計、焊縫和螺栓等連接驗算、預留孔洞及預埋件設計,以及與其他專業協調等深化設計內容,并滿足下列要求:1鋼結構深化設計模型宜基于施工圖設計模型和相關設計文件、施工工藝文件創建;2模型材質設置應符合相關國家鋼材標準指定統一的材質命名規則;3零構件的截面類型需通過統一的截面代碼規則,確保截面類型名稱的唯一性;4零構件應有唯一的標識編碼,以方便確認構件具體信息;5鋼結構深化設計模型除應包括施工圖設計模型元素外,還應包括節點、預埋件、預留孔洞等模型元素,其內容宜符合表7.2.7的規定;表7.2.7鋼結構深化設計模型6交付成果宜包括鋼結構深化設計模型、平立面布置圖、節點深化設計圖、計算書及專業協調分析報告等。7.2.8機電深化設計宜應用BIM完成設備選型、設備布置及管理、專業協調、管線綜合、凈空控制、參數復核、支吊架設計及荷載驗算、機電末端和預留預埋定位等深化設計工作,并滿足下列要求:1機電深化設計模型宜基于施工圖設計模型或設計階段管線綜合模型創建;2深化設計過程中,應結合施工工序安排及安裝工藝,完成管線綜合深化設計;3深化設計過程中,應在模型中補充或完善設計階段未確定的設備、附件、末端等模型元素,以及支吊架、減震設施、管道套管等用于支撐和保護的相關模型元素;4管線綜合布置完成后應復核系統參數,包括水泵揚程及流量、風機風壓及風量、冷熱負荷、電氣負荷、燈光照度、管線截面尺寸、支架受力等;5交付成果宜包括機電深化設計模型、機電管線綜合圖、機電專業施工深化設計圖、碰撞檢查分析報告、工程量清單等。7.3.1施工準備階段的BIM應用宜包含以下內容:1施工組織模擬;2施工工藝模擬;3輔助預制加工。7.3.2宜在施工準備階段應用BIM進行工序安排、資源配置、平面布置、進度計劃等施工組織工作,并滿足下列要求:1用于施工組織的模型宜基于施工圖設計模型或深化設計模型,及施工組織設計文檔創2應將工序安排、資源配置和平面布置等施工信息附加或關聯到模型中,按施工組織流程進行模擬,根據模擬成果對各項施工組織進行協調和優化,并將相關信息更新到模型中;3平面布置應根據進度計劃安排進行動態調整;4施工組織模擬BIM應用交付成果宜包括施工組織模型、施工模擬動畫、虛擬漫游文件、施工進度計劃優化報告及資源配置優化報告等。7.3.3宜應用BIM進行土方工程、大型設備及構件安裝、垂直運輸、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預制構件拼裝等施工工藝以及復雜節點施工工藝的模擬,并滿足下列要求:1施工工藝模擬模型可從已完成的施工組織模型中提取,并根據需要進行補充完善,也可在施工圖、設計模型或深化設計模型基礎上創建;2模擬過程涉及空間碰撞的,應確保足夠的模型細度及工作面;涉及與其他施工工序交叉時,應保證各工序的時間邏輯關系合理;3應可根據模擬成果進行協調優化、可視化展示及施工交底;4交付成果宜包括施工工藝模型、施工模擬分析報告、可視化資料、必要的力學分析計算書或分析報告等。7.3.4宜在施工準備階段應用BIM輔助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構件和機電產品預制構件等預制加工構件的生產及加工,并滿足下列要求:1預制加工模型宜從深化設計模型中獲取加工依據;預制加工成果信息應附加或關聯到模型中;2宜基于預制加工模型,對構件生產、運輸存儲、現場安裝等過程進行模擬與管理;3宜建立預制構件編碼體系,預制構件應有唯一的標識編碼;4預制構件模型宜附加或關聯條形碼、電子標簽等成品管理物聯網標識信息以及物流運輸和安裝等信息;5交付成果宜包括經預制加工深化后的模型、預制構件明細表、必要的安裝模擬動畫等。7.4.1建造過程的BIM應用宜包含以下內容:1進度管理;2預算與成本管理;3質量與安全管理;4施工監理應用。7.4.2工程項目施工宜應用BIM進行進度控制與管理,并滿足下列要求:1創建進度管理模型時,應根據工作分解結構對導入的深化設計模型或預制加工模型進行拆分或合并處理,并將進度計劃與模型關聯;2人工、材料、機械等定額資源信息宜基于模型與進度計劃關聯;3基于進度管理模型,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模擬及優化;4進度管理流程中需要存檔的表單、文檔以及施工模擬動畫等成果宜附加或關聯到模型5施工過程中時,應將實際進度和進度控制等信息附加或關聯到進度管理模型,對比項目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輸出項目的進度時差,生成項目進度預警信息;6實際進度宜按周或月定期錄入,進度計劃如有變更應更新進度管理模型;7進度管理模型元素及信息宜符合表7.4.1的規定;模型元素之間應表達工作分解的層級結構、任8交付成果宜包括進度管理模型、進度審批文件、可視化進度優化與模擬成果、進度預警報告、進度計劃變更文檔等。7.4.3工程項目施工中的預算宜應用BIM進行工程量計算、分部分項計價及工程總造價計算,并滿足下列要求:1在施工圖設計模型基礎上,附加或關聯預算信息,創建施工圖預算模型,并基于清單規范和消耗量定額確定工程量清單項目;2創建施工圖預算模型時,應根據施工圖預算要求,對上游模型進行檢查和調整;3在工程量計算環節,宜根據施工圖預算模型的構件參數,結合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并輸出工程量結果;4在工程計價環節,宜針對每個工程量清單項目根據定額確定綜合單價,并在此基礎上計算相關模型元素的成本;5施工圖預算模型宜在施工圖設計模型基礎上,附加或關聯預算信息,其內容宜符合表7.4.2的規定;);3混凝土模板模型元素信息:模板類型、模板材質、模板獲取火措施;鋼構件與下部混凝土構件的連結構造;加工息項目對應的定額項目,工程量清單項目對應的人機材量,工6交付成果宜包括施工圖預算模型、招標預算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標預算工程量清單與投標報價單等。7.4.4工程項目施工中的成本管理宜應用BIM,基于深化設計模型及清單規范和消耗量定額創建成本管理模型,通過附加或關聯合同預算成本、施工預算成本、實際成本并集成進度信息,定期進行三算對比、糾偏、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工作,交付成果宜包括成本管理模型、成本分析報告等。7.4.5工程項目施工中的質量管理宜應用BIM,基于深化設計模型創建質量管理模型,通過附加或關聯質量管理信息、質量問題處理信息、質量驗收信息,進行質量驗收、質量問題處理、質量問題分析等工作,交付成果宜包括質量管理模型、質量驗收報告、質量問題分析報告等。7.4.6工程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宜應用BIM,基于深化設計模型創建安全管理模型,通過附加或關聯安全生產及防護設施、安全檢查、風險源、事故信息,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輔助相關人員識別風險源,分析安全問題。交付成果宜包括安全管理模型、可視化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分析報告等。7.4.7施工階段的監理控制、監理管理宜應用BIM輔助監理方完成相關工作,并滿足下列要求:1在監理控制BIM應用中,宜在深化設計模型元素或施工過程模型元素基礎上,附加或關聯模型會審與設計交底信息,以及質量、進度、造價和工程變更等監理控制信息;2在監理管理BIM應用中,宜在深化設計模型元素或施工過程模型元素基礎上,附加或關聯安全、合同等管理信息;3監理BIM應用的模型內容宜符合表7.4.7的規定;監制模型會審的時間、地點、人員、評審記錄、結論、設計回復設計交底的時間、地點、人員、措施、要求、回施工資料審查4質檢記錄:進行抽查、巡視、旁站的具體記錄,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問題的3進度控制中發現的問題,對問題的處理記錄2各階段工程節點的工程款支付申請、支付審核監理2安全檢查報告,發現安全問題的具體描述3索賠通知書、證明材料、處理記錄等索賠相關文件記錄4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日記、監理例會會議紀要、監理月報、監理4交付成果宜包括模型會審、設計交底記錄,質量、造價、進度等過程記錄,監理實測實量記錄、變更記錄、竣工驗收監理記錄、安全管理記錄、合同管理記錄、信息管理資料等。7.5.1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宜應用BIM,在施工過程模型上附加或關聯竣工驗收相關信息和資料,形成竣工驗收模型。7.5.2竣工驗收模型應與工程實際狀況一致。7.5.3竣工驗收模型除原始文件格式外,應同時提供公開數據格式。7.5.4竣工驗收模型除滿足竣工驗收交付要求外,可根據合約要求,為運營維護管理提供下列信息:1基于統一編碼體系的運營維護模型,以實現現場設備設施與模型的對應;2根據運營維護要求補充、拆分模型以滿足運營維護模型對特殊部件或部位的細度要求;3宜在設備設施實物中使用二維碼、RFID等技術,實現現場設備設施在模型中的檢索和定位。8.1.1交付的運維模型應確保相關幾何信息和非幾何信息準確和完整,并及時進行維護。8.1.2運維模型應采用統一的編碼體系,實現模型及信息在資產全生命期有效傳遞及交換。8.1.3運維模型宜根據運維管理需求,分配模型信息增、刪、改等相應管理權限。8.1.4宜應用運維模型,實現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維修、更新改造、空間與資產管理、人員培訓與應急管理功能。8.2.1宜應用運維模型,實現設備設施運行數據采集與維護維修信息的關聯錄入,快速檢索、定位、讀取關聯信息的功能。8.2.2宜應用移動互聯技術等,實現現場設備設施在運維模型中快速檢索、定位和現場信息讀取與錄入功能。8.2.3宜應用運維模型,實現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分析、故障分析、壽命趨勢分析及維修策略制定等功能。8.2.4宜應用運維模型,實現重難點及關鍵部位設備設施實時檢測和預警報障功能。8.2.5運維模型宜與關鍵設備網管監控系統實現數據互聯互用。8.3.1運維模型宜具備設備設施更新改造編輯功能,形成運維改造模型。8.3.2運維改造模型應采用與運維模型統一的編碼體系,宜與既有專業BIM運維模型實現合模、信息傳遞和信息共享,并支持運營維護需要的各類數據應用。8.3.3運維改造模型及關聯數據宜支持更新改造方案的比選、審查和優化。8.3.4設備設施更新改造應利用運維改造模型提高設計、施工質量,降低工程實施風險及成本。8.4.1運維模型應具備空間與資產管理信息。8.4.2宜應用運維模型,實現空間清冊與使用分配、各分配空間比率分析、人員/訪客空間使用、標識導向、空間經營、空間維護等空間管理功能。8.4.3宜應用運維模型實現資產清冊、資產日常使用、調撥、更新管理、全生命期成本統計分析、故障趨勢分析、性能分析評估、報廢評估及資產折舊等資產管理功能。8.5.1應在運維模型基礎上,建立包含設備設施專業知識、操作使用要求、維修規程和應急預案等信息的人員培訓知識庫。8.5.2宜應用運維模型,實現災害處理過程及設備設施故障的場景模擬。8.5.3宜應用運維模型開發培訓平臺,實現綜合評估功能。8.5.4運維模型宜支持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9.1.1BIM交付物以通用的數據格式或各方商定的數據格式傳遞工程模型信息。9.1.2BIM交付物包括模型、圖紙、表格及相關文檔等,不同表現形式之間的數據、信息應一致。9.1.3交付人應確保BIM交付物幾何信息與非幾何信息的準確完整。9.2.1BIM交付物包括合同交付物和特定交付物。9.2.2BIM交付物中的信息表格內容應與BIM模型中的信息一致。9.2.3合同交付物的交付內容、交付格式、模型的后續使用和相關的知識產權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9.2.4特定交付物應具備政府職能部門行政審批、管理以及施工圖設計審查所需的基本信息。9.2.5特定交付物包含的基本信息應根據工程建設行政審批和管理單位的規定,統一信息內容和交付形式,形成信息表格。9.2.6特定交付物的BIM模型宜根據政府職能部門的相應規定和需求進行輕量化處理,濾除無關信息,保留和強化特定信息。9.3.1對BIM交付物的審核包括模型完整性審核、模型及信息細度審核、信息一致性審核、模型合規性審核。9.3.2模型完整性審核應結合相應階段的交付要求,審核BIM模型的構件類型是否完整、是否與各專業圖紙表達的構件內容相一致。9.3.3模型及信息細度審核應根據不同的交付階段,審核BIM模型的幾何信息與非幾何信息細度是否符合第4章的細度要求。9.3.4信息一致性審核應對照BIM交付物的不同表現形式,審核其數據、信息是否一致。9.3.5模型合規性審核應對BIM模型各專業建模方式、構件組合方式、模型表達方式進行審核,各專業宜按照表9.3.5-1、表9.3.5-2、表9.3.5-3、表9.3.5-4、表9.3.5-5所列內容進行審核。12模型構件正確反映設計輸入(設計圖紙、廠家資料、設計分包深化圖紙、計算書等)的3模型完整、連續,無多余的構件或線條,構件456交通通道、中空大堂、安裝檢修預留場地等空間布置合理通暢,平面范圍與凈空范圍內71結構構件截面尺寸、長度精確,平面定位、空間標高準確,屬性(名稱、型號、設計參數、標識代碼)準確,正確反映設計輸入(設計圖紙、23模型完整、連續,無多余的構件或線條,構件412設備外形尺寸精確,接口(數量、規格、設計參數)準確,屬31布置緊湊合理,整體協調,符合工藝流程和運行需要并滿足各工況2345管道、閥門的材質、規格、設計參數、標識代碼等屬性滿足系統設計要求與BIM技術應61布置合理,整體協調。便于施工和安裝,運行維護方便,滿足檢修要求234本標準用詞說明1為便于在執行本標準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是首先應這樣做的用: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可”。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引用標準名錄1《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GB/T51212-20162《建筑信息模型施工應用標準》GB/T51235-2017廣東省標準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DBJ/T15-142-2018條文說明《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DBJ/T15-142-2018,經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8年7月17日,以粵建公告〔2018〕33號文批準發布。本標準制定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總結了工程建設中建筑工程設計信息模型應用的實踐經驗,同時參考了國內外先進技術法規、技術標準。為便于廣大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標準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標準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標準規定的參考。3基本規定 514應用策劃 525模型細度 53 6設計應用 56 7施工應用 60 9模型交付與審核 62 3.0.3編碼可以不連續,宜保留一定間隔,便于后續的添加或擴展。3.0.4建筑信息模型成果交付文件格式除原始文件格式、工業基礎類格式外,為適應特定用途,其他交付文件格式,如XML、Cobie標準格式等也可以用于交付。4.0.1BIM項目在正式實施前,進行整體規劃或者策劃,這對BIM技術在項目應用的效益最大化起到關鍵作用,BIM技術應用策劃需要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項目團隊的能力、當前技術發展水平、BIM實施成本等多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慮,得到對特定建設項目性價比最優的方案,為保障BIM項目的高效和成功實施,相應的BIM應用策劃需包括BIM項目的目標、流程、標準和基礎設施系統。4.0.2BIM應用策劃宜按以下順序進行:1明確BIM應用為項目帶來的價值,以及BIM應用的范圍;2以BIM應用流程圖的形式,表述BIM應用過程;3定義BIM應用過程中的信息交換需求;4明確BIM應用的基礎條件,包括:合同條款、溝通途徑,以及技術和質量保障措施等。4.0.3BIM應用目標可以分為兩種類型,第一類和項目的整體表現有關,包括縮短項目工期、降低工程造價、提升項目質量等,例如關于提升質量的目標包括通過能量模型的快速模擬得到一個能源效率更高的設計,通過系統的3D協調得到一個安裝質量更高的設計,開發一個精確的記錄模型改善運營模型建立的質量等。第二類和具體任務的效率有關,包括利用BIM模型更高效地繪制施工圖、通過自動工程量統計更快做出工程預算、減少在物業運營系統中輸入信息的時間等。4.0.4項目BIM團隊根據本項目特點、項目實施BIM的目的和需求、項目團隊的能力、當前的技術水平、BIM實施成本、項目經濟社會效益等多方面因素,進行綜合考慮,選擇最佳效果的BIM實施方案。項目BIM團隊應詳細討論每個BIM技術應用點是否適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包括每個應用點可能給項目帶來的價值、實施的成本以及給項目帶來的風險等,以確定該應用點是否適用于本項目,最后確定在該建設項目中需要實施的BIM技術應用點。5.1.1模型細度名稱采用國內常用工程項目全生命期階段劃分方法,模型細度代號采用兼容美國建筑師學會和美國總承包商協會模型細度標準的命名體系,該體系為目前被全球最廣泛接受的體系。除了美國模型細度的LOD100、200、300、350、400、500表示方法以外,英國建筑業議會(CIC-ConstructionIndustryCouncil)采用的模型細度表示方法為LOD1-LOD7。模型是為工程項目全生命期內的各項專業任務服務的,不同的專業任務對模型元素的內容和信息要求可能不同,不一定能在5.1.1條中找到對應的模型細度,此時模型應用的相關方可根據項目需要協商確定其他模型細度等級,在使用自定義模型細度等級時應事先參照本章后續條款制定書面規定并獲得各方認可。5.1.3過多、過細的信息可能影響軟件運轉速度及使用效率,同時也是對工程項目資源的浪費,因此宜在滿足BIM應用需求的前提下,采用較低的模型細度。5.1.4模型是為工程項目全生命期內的各項專業任務服務的,不同的項目、不同的專業任務對模型元素的內容和信息可能會有特殊要求,此時可事先協商定義并書面確定。5.2.1方案設計模型應滿足方案設計階段各項任務對模型的需要,余類推。5.3.1在初步設計階段,結構樓板由結構專業完成,地面(結構樓板面層)部分由建筑專業完成。給排水、暖通空調、電氣等設備專業如需在填充墻體預留洞口或預埋套管,由該專業提設計條件給建筑專業,并反映在建筑專業模型中。對于樓梯與坡道,建筑和結構專業的分工不同,因此建筑和結構專業模型細度表都包含樓梯與坡道兩類模型元素。5.3.2給排水、暖通空調、電氣等設備專業如需在結構構件中預留洞口或預埋套管,由該專業提設計條件給結構專業,并反映在結構專業模型中。5.3.3初步設計階段給排水專業僅要求對系統干管進行布置。5.3.4初步設計階段暖通專業僅要求對風管與空調水管的干管進行布置。5.3.5初步設計階段電氣專業僅要求對輸配電器材的主要干線進行布置。5.4.1表5.4.3~表5.4.5中均無設備管線預留洞口與預埋套管的規定。給排水、暖通空調、電氣等設備專業如需在填充墻體預留洞口或預埋套管,由該專業提設計條件給建筑專業,并反映在建筑專業模型中。5.4.2除特殊說明外,結構專業的模型元素包括鋼筋混凝土、金屬、木等各種結構構件;表5.4.3、表5.4.4~表5.4.5中均無設備管線預留洞口與預埋套管的規定。給排水、暖通空調、電氣等設備專業如需在結構構件中預留洞口或預埋套管,由該專業提設計條件給結構專業,并反映在結構專業模型中;對于樓梯與坡道,建筑、結構專業的分工不同,因此建筑和結構專業模型細度都包含樓梯與坡道兩類模型元素。5.4.3~5.4.5表5.4.3~表5.4.5中均無設備管線預留洞口與預埋套管的規定。給排水、暖通空調、電氣等設備專業如需在結構構件中預留洞口或預埋套管,由該專業提設計條件給結構專業,并反映在結構專業模型中;如需在填充墻體預留洞口或預埋套管,由該專業提設計條件給建筑專業,并反映在建筑專業模型中。5.5.2表5.5.2~表5.5.4機電深化設計模型除表5.5.2、表5.5.3、表5.5.4規定的內容外,必要時還需包括智能化弱電系統、高壓供電系統、市政綜合管網、電梯和扶梯、燃氣系統等模型。5.6.1表5.6.1、表5.6.5、表5.6.7材料信息包含材質、規格、產品合格證明、生產廠家、進場復驗情況等;生產信息包含生產批次、工程量、構件數量、工期、任務劃分信息等;構件屬性信息包含構件的編碼、材質、數量、圖紙編號等信息;工序工藝信息包含支模、鋼筋、預埋件、混凝土澆筑、養護、拆模、外觀處理等工序信息,數控文件、工序參數等工藝信息;質檢信息包含生產批次質檢信息、生產責任人與責任單位信息,具體加工班組人員構成信息等。5.6.2表5.6.2~表5.6.4給排水、暖通空調、電氣等專業的設備基礎,由該專業提設計條件給結構專業,并反映在結構專業模型中。表5.6.2、表5.6.3、表5.6.4產品信息宜包括制造商信息、供應商信息、產品價格信息等。5.7.1相關驗收資料及信息參照現行的《廣東省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的規定,選擇需要的信息附加或關聯。5.7.2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和《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JGJ/T185等。5.8.1具體要求和創建過程詳見本標準第7章。6.1.1本條規定設計階段BIM的總體應用目標,為將BIM優勢與傳統設計充分融合,優化設計過程,實現:1通過對模型的性能化分析優化設計方案,提高建筑性能;2通過三維可視化提升各專業溝通效率;3通過基于BIM的多專業協同設計與模型整合,提高設計質量,減少設計錯誤,減少后期設計變更。6.1.2本條規定設計階段BIM需考慮出圖。鑒于設計圖紙仍是目前主要的設計成果交付手段,作出本條規定。但基于模型直接出全套設計圖紙目前條件尚未成熟,因此允許通過模型與傳統二維繪制等方式相結合形成設計圖檔,但要求BIM交付模型與設計圖檔相一致,并建議直接基于模型形成設計圖檔。6.1.3協同方式可分為階段性定時協同模式和設計過程連續協同模式。相應地,常用BIM軟件提供了鏈接方式、團隊協作方式(中心文件方式)供用戶選用。采用中心文件協同方式時,各專業間、各設計人員間應劃分協同工作權限,確保既能實時共享數據,又能避免非授權修改。6.1.4原則上各類構件應使用相應的構件類型進行建模,但有些構件可能由于造型或其他方面的原因,無法使用軟件默認的類型創建,需通過其他構件類型,或通用類型(如Revit的“常規模型”、ArchiCAD的“變形體”等構件類型)的變通方式建模。這種方式建模的構件需在屬性中注明其所屬類型,以進行后續的歸類、統計等應用。6.1.5各專業主要技術指標是指如抗震設防烈度、耐火等級、防水等級、人防等級等關鍵性的技術指標。技術指標及設計說明是對專業設計的總體描述,是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這類信息一般無法跟具體構件相關聯,因此不在模型細度要求中規定,具體操作上可通過模型文檔的總體參數輸入或在文本錄入等方式添加至BIM模型。6.2.1本條規定方案階段BIM應用的兩方面主要目的:全面、充分、有效地進行設計方案表達,以及通過模擬分析進行優化。設計方案表達包括:各建筑體的空間關系和體量形體特征、建筑體內部功能布局、主要材質和色彩等相關內容,利用三維可視化表現設計亮點,特別對重點復雜部位的空間關系進行深化。模擬分析包括:功能分區、空間組合及景觀分析、交通分析、消防分析、地形分析、日照分析、綠地布置、分期建設形象等多個方面。6.2.2模型中場地與建筑單體模型通過協同方式整合在一起,場地中建筑物(構筑物)的布置和定位關系直接通過建筑單體模型表達。6.2.3具體包括場地區域位置、場地范圍、場地內部及周邊毗鄰環境概貌、場地內擬建道路、停車場(廣場)、綠地等主要設施等。6.2.5目前國內基于BIM的報批和審批尚未實行,模型是作為方案報批和審批的輔助手段,已達到輔助方案設計表達的目的。具體應用過程中,由方案設計階段建筑模型內的建筑信息進行統計、計算、分析模擬而生成的其他BIM成果文件有:1方案設計階段建筑專業視圖,包括建筑平面視圖、立面視圖和剖面視圖等;2基于模型的三維可視化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渲染圖、三維漫游等;3基于模型的建筑節能分析評估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日照采光分析、通風模擬、熱工和能耗模擬等;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建筑面積、占地面積、容積率、建筑覆蓋率等統計據;5基于模型的消防分析、建筑體內交通動線分析等。6.3.2具體包括場地區域位置、場地范圍、場地內部保留的地形和地物、擬建及保留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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