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XX市地震應急預案(簡本)1總則1.1編制目的為保障本市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本市應對地震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小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首都現代化建設和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1.2編制依據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地震預報管理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震后地震趨勢判定公告規定》,以及《XX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為依據。1.3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1.3.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首都社會公共安全,實現“新XX、新奧運”戰略構想,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地震應急體系,全面提高本市應對地震事件的能力。1.3.2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震應急工作的首要職責,堅持預防為主,地震監測、預警、防御、應急準備與救援相結合,常抓不懈,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工作。(2)屬地管理,分級分部門負責。在國務院、中國地震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市地震應急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專業處置,分部門負責,市、區縣、街(鄉)、社區(村)四級管理。(3)軍地協同,社會廣泛參與。依靠和發揮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擊隊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政府、軍隊、企事業單位和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地震災害事件社會動員機制。1.4地震事件的分類地震事件由地震災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兩類組成。1.4.1地震災害事件。發生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危及社會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等的地震事件。1.4.2其他地震事件。(1)有感地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使公眾有感的,震級小于4.0級的地震;或鄰近省(區、市)發生破壞性地震,波及本市,使公眾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地震事件。(2)地震謠言事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現地震謠言,并對社會正常生活、生產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地震事件。(3)特殊時期應急戒備:國家或本市組織的重大政治、社會活動,以及國家重大節假日期間,地震部門啟動特殊時期應急戒備工作機制。(4)對國內其他省(區、市)地震災害事件的支援:在國務院、中國地震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對國內其他省(區、市)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支援。1.5地震災害事件的分級根據災害程度,將地震災害事件分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Ⅰ級)、重大地震災害事件(Ⅱ級)、較大地震災害事件(Ⅲ級)和一般地震災害事件(Ⅳ級)四級。1.5.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Ⅰ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或鄰近省(區、市)發生對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特別重大危害或威脅的地震災害事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1)本市發生震級6.5級以上的地震;(2)造成本市300人以上死亡的地震;(3)直接經濟損失占本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4)造成本市建筑物(構筑物)和生命線工程特別嚴重破壞的地震;(5)鄰近省(區、市)發生地震災害事件對本市造成特別重大影響。1.5.2重大地震災害事件(Ⅱ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或鄰近省(區、市)發生對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重大危害或威脅的地震災害事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事件:(1)本市發生震級6.0級以上、6.5級以下的地震;(2)造成本市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3)造成本市建筑物(構筑物)和生命線工程重大破壞,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地震;(4)鄰近省(區、市)發生地震災害事件對本市造成重大影響。1.5.3較大地震災害事件(Ⅲ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或鄰近省(區、市)發生對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較大危害或威脅的地震災害事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事件:(1)本市發生震級5.0級以上、6.0級以下的地震;(2)造成本市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3)造成本市建筑物(構筑物)和生命線工程較大破壞,或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4)鄰近省(區、市)發生地震災害事件對本市造成較大影響。1.5.4一般地震災害事件(Ⅳ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或鄰近省(區、市)發生對本市造成部分建筑物(構筑物)和生命線工程損壞的地震災害事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事件:(1)本市發生震級4.0級以上、5.0級以下的地震;(2)造成本市1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3)鄰近省(區、市)發生地震災害事件對本市造成一定影響。1.6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市地震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2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2.1指揮機構及其職責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市地震災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參與其他災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對本市地震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市地震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分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地震局局長和XX衛戍區副司令員擔任。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協助總指揮做好市地震應急指揮部應急搶險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的統籌協調工作,受總指揮委托負責其他地震應急工作。市地震局局長協助總指揮做好市地震應急指揮部應急搶險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地震預測預警建議、震情趨勢判斷、震情通報和地震系統地震應急工作;負責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受總指揮的委托負責其他地震應急工作。XX衛戍區副司令員協助總指揮做好市地震應急指揮部應急搶險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指揮XX衛戍區部隊參與地震災害事件中人員緊急救助和救災物資運送等應急救援工作,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受總指揮委托負責其他地震應急工作。市地震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為:(1)研究制定本市應對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2)協助市應急委組織指揮處置本市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負責組織指揮處置重大、較大、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3)指導區縣開展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4)分析總結本市地震事件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5)負責市地震應急指揮部所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6)承擔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2.2辦事機構及其職責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的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市地震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長擔任。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市地震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其主要職責為:(1)負責起草本市應對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導意見及工作規劃;(2)組織制定、修訂與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職能相關的專項應急預案,指導市有關部門、各區縣及重點企事業單位制定、修訂地震應急預案;(3)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負責向市應急辦提出地震預警建議;(4)組織落實市地震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調動成員單位應對地震事件相關工作;(5)負責收集和分析震情、災情和地震應急工作信息,及時向市地震應急指揮部報告,負責與地震現場救災應急指揮部和中國地震局保持聯系,及時向市應急辦和中國地震局報告震情、災情;(6)檢查本市有關部門、重點企事業單位及區縣地震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7)負責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社區志愿者隊伍的組織與協調工作;(8)負責本市應對地震事件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9)負責組織本市地震應急演練;(10)負責本市地震災害事件的隱患調查和地震應急資源的管理工作;(11)負責本市地震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技術系統、通信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12)組織起草地震應急新聞宣傳報道稿件,參與組織抗震救災新聞發布會;(13)負責聯系專家顧問組工作;(14)承擔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2.3成員單位及其職責(1)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組織地震事件的宣傳報道與新聞發布工作。(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組織電力企業做好地震災害事件的電力應急保障及電力系統搶險救援工作,配合市地震局等有關單位做好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應急物資儲備庫、市防震減災中心的建設工作,負責地震應急救災設施建設資金的落實。(3)市教委:負責做好學校的地震應急工作,負責組織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工作。(4)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地震應急的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全力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工作。負責組織對首腦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地震應急期間協助民政部門組織公眾撤離和轉移。(5)市民政局:會同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轉移安置受災公眾,組織和發放救災救濟款物,保障受災公眾的基本生活,組織救災捐贈。配合市地震局做好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配合市政府外辦(市政府港澳辦)、市臺辦妥善安置外國來京人員和在京港、澳、臺人員的工作。負責承辦市地震應急指揮部交辦的社會救助相關工作。(6)市司法局:負責組織監獄、勞教場所的地震應急工作。(7)市財政局:負責做好應急專項準備資金的落實工作,協助相關部門的審計與監督檢查工作。(8)市規劃委:配合市地震局等有關單位做好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應急物資儲備庫、市防震減災中心的規劃建設工作。(9)市建委:負責組織本系統的建筑工程搶險隊伍對災區建筑物進行搶險搶修、緊急加固,會同市地震局對受損建筑物進行震害普查和安全性鑒定。配合市交通委開展地震應急交通運輸搶險救援工作,配合市市政管委開展城市公共設施搶險救援工作,配合市水務局開展城市供水系統、排水系統、水利工程的地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10)市市政管委:負責組織專業隊伍對城市公共設施進行搶險與緊急恢復,負責本系統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配合市衛生局做好災區的環境衛生防疫工作。負責協調區縣政府結合城市環境整治開展的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11)市交通委: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本市道路、地鐵及有關設施的搶修與恢復,保障交通路線的暢通。必要時負責組織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的交通設施裝備,保證地震應急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災民、傷員的疏散轉移。負責組織本系統的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12)市商務局:負責建立地震應急救援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制定地震應急救援生活必需品儲存、調撥體系和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運糧食、食品、飲用水等生活物資,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等救災物資的供應。負責組織本系統地震應急的預防與處置工作。(13)市衛生局:負責協助市地震局等有關部門組建本市地震災害救援隊,負責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隊伍進入地震災區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災區傳染病的暴發流行,負責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食品、飲用水源、醫用放射源的安全情況,負責地震傷亡醫療救治信息報告,負責組織本系統的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14)市國資委:負責配合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做好國有企業的地震應急搶險救災和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15)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地震災害事件中輻射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對地震次生、衍生災害引起的環境進行緊急監測,提出清除污染措施的建議,防止災害擴大,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16)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城市供水、排水、水利工程的地震應急搶險與應急恢復工作,負責組織本系統的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17)市政府外辦(市政府港澳辦):會同相關部門,配合外交部妥善安置外國駐華大使館、外國來京人員和在京的港、澳、臺人員的應急疏散安置工作,妥善處理在地震災害事件中涉及到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發生傷亡、失蹤、被困等事件,向港、澳、臺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國際組織進行通報。配合市委宣傳部、市外宣辦協調境外駐京媒體的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18)市國防科工辦(市工業促進局):負責組織協調地震災害事件中核設施應急處置工作。(19)市文物局:會同市民委(市宗教局)、市園林綠化局等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對具有國家文物保護級別的重要建筑、重要園林、重要文物等實施應急保護。(20)市體育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體育場所的地震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本系統的地震應急工作。(21)市園林綠化局:負責組織本系統的地震應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園、綠地的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配合市文物局做好園林系統的地震應急文物保護工作。(22)市藥品監督局:負責組織地震災害事件應急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和供應,負責在職責范圍內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重大案件的查處。(23)市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地震次生、衍生災害預防和處置工作。(24)市民防局:負責在發生特別重大或重大地震災害時啟用市民防指揮中心作為首都地震應急指揮的備份通信指揮平臺,負責組織民防工程、通信警報等資源供地震應急救援使用。(25)市信息辦:負責組織協調地震災害事件中有線、無線政務專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26)天安門地區管委會、XX西站地區管委會、XX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在職責范圍內組織本地區的地震應急工作。(27)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組織地震災害事件中的交通管制,保障地震應急搶險救援的交通路線暢通,配合市交通委做好XX地區交通系統應急救援聯動機制。(28)市公安局消防局:配合市地震局等有關部門組建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負責組織地震災害事件現場以滅火為主的次生、衍生災害搶險救援工作,負責特殊場所的人員緊急救助工作。(29)市檔案局:負責組織本市檔案系統的檔案應急保護工作。(30)武警XX市總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趕赴地震災區,救助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配合市公安局做好重要目標警衛工作。(31)XX鐵路局:負責組織XX鐵路系統的地震應急搶險救援和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地震應急救災的鐵路運輸保障工作。(32)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負責協調民航系統的地震應急搶險救援和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負責協調做好地震應急救災的空中運輸保障工作。(33)市地震局:負責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地震監測預測、地震預警建議、地震災情速報、烈度考察和震害評估,配合市建委對受損建筑物進行震害普查和安全性鑒定,組織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并審定地震災害損失結果。負責組織地震應急指揮部技術系統建設,負責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的建設與協調管理,負責組織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及相關標準的編制工作,配合市委宣傳部做好地震應急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聯系區縣政府和天安門等重點地區地震應急工作。(34)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地震災害事件造成的公眾電信網絡系統的通信恢復。當地震災害造成指揮系統破壞,按市應急委要求,協調調度各種通信網絡資源,為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市地震應急指揮部以及重要場所搶險救災指揮提供通信保障。(35)市紅十字會:負責組織公眾開展現場自救互救,根據地震災害的情況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開展衛生健康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36)XX電力公司:具體負責組織電力系統的地震應急搶險救災和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負責災區地震應急指揮機構的應急供電保障工作。(37)各區縣政府: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區縣地震應急預案、本區縣突發公共事件社會動員預案和本區縣地震應急人員疏散安置預案,負責本區縣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庫和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建立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組織地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負責本區縣的地震應急救援的先期緊急處置,及時組織實施人員緊急救助、疏散安置,控制地震次生,衍生災害、開展社會動員等地震應急救援工作。2.4專家顧問組的主要職責(1)為XX地區中長期地震應急救援規劃、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地震應急救援科學最新發展趨勢等方面提供意見和建議;(2)對地震災害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地震預測預警、搶險救災方案、應急處置辦法、地震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并提出相關建議;(3)發生地震災害事件時提供決策咨詢建議。2.5地震應急專業隊伍2.5.1地震現場工作隊的組成及主要職責。地震現場工作隊由市地震局主管領導、地震專業技術人員、應急管理人員和輔助人員組成,配備地震現場監測、應急通信、地震災害損失評估與地震現場科學考察等必要儀器、裝備。其主要職責是:(1)負責本市現場災情搜集與速報、強震動觀測、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和地震科學考察;(2)參與建筑物震時應急安全鑒定和普查;(3)開展現場震情監測、異常落實、震情速報;(4)進行流動測震、前兆觀測;(5)開展現場地震知識宣傳、平息地震謠傳、搜集震區抗震救災信息;(6)提出抗震救災對策建議,參與震區的抗震救災工作;(7)參加中國地震局領導下的地震應急協作聯動區的地震現場工作。2.5.2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按照“一隊多用、軍民結合、平震結合、多災種綜合救援”的原則,根據“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逐漸完善”的建隊思想,組建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執行國際救援任務時稱“XX國際救援隊”。為了保證及時、高效、有序地實施抗震救災行動,相關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規定的地震應急職責,按照“一隊多用、平震結合”的原則,負責落實各自地震應急搶險救援專業隊伍建設。大規模的人員救助工作由XX衛戍區、武警XX市總隊承擔。2.6現場指揮部的組成及其職責適時成立地震現場救災應急指揮部,在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災區的地震應急指揮與處置工作。現場救災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救災部隊首長,以及市應急辦、市地震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衛生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等有關部門和相關區縣政府的負責人組成。3預測、預警機制3.1監測與預測3.1.1監測與報告。市地震局負責組織對全市各類地震觀測信息的收集、質量監控、存儲、分析處理和上報中國地震局等工作,負責對震情進行全面跟蹤監測。全市各級、各類地震監測臺網負責對XX地區地震監測信息進行檢測、分析、處理、存儲和報送。群測群防網絡負責觀測地震宏觀異常并及時上報。3.1.2地震預測。(1)市地震局負責組織召開日常(周、月)、緊急、年中和年度等地震趨勢會商會,密切跟蹤分析震情的發展變化,及時提出XX地區的地震趨勢會商意見,并上報中國地震局。參加中國地震局組織召開的各類地震趨勢會商會,分析、研究震情,形成地震趨勢預測意見。(2)XX及鄰近地區的地震預報工作要依據該區的地震孕育特征,遵循長、中、短、臨漸進式跟蹤預報的工作程序。地震活動性、地形變、地下流體和大地電磁等學科要對觀測資料進行及時的分析處理和異常識別,開展異常綜合特征的分析與判定,嚴格執行震情會商制度,對震情趨勢進行緊密的跟蹤監視和分析判定。(3)從地震預測預警的角度,將地震趨勢預測意見分為年度地震重點危險區判定意見、地震短期預測意見、臨震預測意見和震后趨勢判定意見。3.2預警等級依據可能發生地震災害的緊迫程度,分三個地震預警級別,由低到高依次采用黃色、橙色、紅色三種顏色表示。3.2.1黃色預警:對應年度地震重點危險區,指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某一震級的地震災害的危險警示。3.2.2橙色預警:對應地震短期預報,指未來3個月內可能發生某一震級的地震災害的嚴重警示。3.2.3紅色預警:對應臨震預報,指未來10天內可能發生某一震級的地震災害的特別嚴重警示。3.3預警的發布與撤消XX地區地震預警信息由市政府發布與撤銷。地震預警信息的發布內容包括地震災害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地震應急措施和發布機關等。3.4預警響應市政府發布地震黃色預警或地震橙色預警后,市地震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市政府向社會發布臨震預報的紅色預警,并宣布地震預報區立即進入臨震應急期。市地震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相關部委辦局和人員應迅速進入臨震應急狀態,做好臨震應急的各項工作。市應急委召開市地震應急指揮部擴大會議,通報震情,根據臨震預報可能發生地震災害事件的等級,確定地震應急響應的等級和區域,領導部署臨震應急工作。(1)及時發布臨震應急的抗震救災信息,必要時實施社會動員,并由市政府發布特別管制措施。(2)掌握地震動態,及時向中央在京單位、駐京部隊和地震預報區相關區縣政府通報。(3)宣布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臨震應急期一般為10日;必要時,可延長10日。根據臨震預報可能發生地震災害事件的趨勢,決定市民疏散避震的時間和范圍,啟用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組織市民疏散安置。(4)調集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地震應急救援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5)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準備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所需的食品、飲用水、帳蓬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況、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6)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7)督促地震預報區的區縣政府按照地震應急預案做好臨震應急的各項應急措施。督促城市生命線工程和易發生次生、衍生災害的部門和單位,采取緊急處置和特殊保護措施,保障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檢查各區縣和相關部委辦局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8)強化地震應急和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9)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地震災害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限制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活動。(10)密切加強地震震情監視,根據震情變化,采取相應措施。4應急響應4.1應急響應措施市地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視災情,按照應急響應措施,履行地震應急職責。4.1.1地震監測與震情、災情速報。市地震局及時向中國地震局報告地震參數,在震后1小時內派出地震現場工作隊。加強震情監視,開展烈度考察、震害快速評估工作,及時收集地震災害情況并上報市應急辦和中國地震局。開展震后趨勢判定。4.1.2人員緊急救助。XX衛戍區、武警XX市總隊迅速調集部隊趕赴災區,救助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4.1.3醫療衛生救援。市衛生局、市紅十字會迅速組織醫療急救隊伍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災區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食品、飲用水源、醫用放射源的安全情況。相關部門配合做好災區的衛生防疫工作。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市衛生局配合,組織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并做好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及供應協調工作。4.1.4疏散安置。市民政局牽頭,災區區縣政府具體負責,啟用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組織災民疏散和安置工作,組織和發放救災物品、保障地震災區公眾的基本生活。4.1.5通信保障。市信息辦、市通信管理局組織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保證抗震救災指揮通信暢通。4.1.6交通運輸保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會同市建委、市市政管委、XX鐵路局和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等單位,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市交通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XX鐵路局、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負責組織各應急專業隊伍,組織調度交通運輸工具,盡快恢復地震災區被毀壞的道路、地鐵、鐵路、空港及有關設施。必要時,按相關規定實施交通管制、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的交通設施裝備等措施,保證地震應急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災民、傷員的疏散。4.1.7電力保障。市發展改革委組織XX電力公司等單位,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盡力保障災區用電。4.1.8城市公共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市市政管委、市水務局負責,市建委配合,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對地震災區被破壞的相關城市生命線系統進行搶修,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4.1.9建筑物搶險與安全鑒定。市建委負責組織建筑工程搶險隊伍對災區建筑物進行搶險搶修,會同市地震局組織對受損建筑物進行震害普查和安全性鑒定。按《建筑物地震破壞等級劃分標準》開展震害調查,對房屋建筑逐個鑒定類別,并貼上標志,紅色為危險,綠色為可繼續使用。4.1.10生活必需品和救災物資供應。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等部門負責組織保障災區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市商務局、市糧食局等部門負責組織保障災區糧食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4.1.11社會治安保障。市公安局負責,XX衛戍區、武警XX市總隊協調配合,加強地震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交通道路秩序,進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協助有關部門疏散救助公眾,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做好各類重要地區、重要單位的警衛工作。4.1.12消防與特種救援。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迅速調集滅火力量趕赴災區現場,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災的蔓延。同時,利用現有裝備,對特殊場地被困及埋壓人員實施救助。4.1.13次生、衍生災害防御。(1)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做好本系統、本部門和有關單位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核放射源、核設施等易發生地震次生、衍生災害源,以及燃氣、化工、石油、水利、電力等工程設施管理,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2)市環保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因地震次生、衍生災害引起的環境污染進行緊急監測,采取措施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組織地震災害事件中輻射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市國防科工辦(市工業促進局)負責組織協調地震災害事件中核設施場外應急處置工作。4.1.14災害損失評估。市地震局會同市民政局,按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4.1.15地震應急救濟款發放。市財政局做好地震應急救災資金保障,市民政局做好地震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4.1.16文物、檔案應急保護。市文物局會同市園林綠化局、市民委(市宗教局),采取有效措施,對具有國家文物保護級別的重要建筑、重要園林、重要文物等實施應急保護。市檔案部門對有重要價值的檔案實施應急保護。4.1.17新聞發布。相關部門組織新聞發布會,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開展防震抗震、地震應急及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4.1.18社會動員。(1)較大以上地震災害事件發生時,在市應急委領導下,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區縣政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共同參與,實施地震應急社會動員。(2)全市范圍的地震應急社會動員工作,由市政府報請國務院批準。區縣范圍的地震應急社會動員工作,由各區縣政府報請市政府批準,報國務院備案。區縣局部小范圍內的地震應急社會動員工作,由各區縣決定并組織實施,報市政府備案。(3)市委宣傳部、市應急辦、市政府外辦(市政府港澳辦)、市地震局等相關部門,協調地震應急社會動員的宣傳工作。4.1.19港澳臺與涉外事務。市政府外辦(市政府港澳辦)、市臺辦會同市商務局、市教委、市民政局、XX海關、市旅游局、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外交部妥善安置在京外國人員和港、澳、臺人員的應急疏散工作。4.1.20呼吁與接受外援。由指定機構向國際社會發出呼吁,介紹震情、災情,呼吁國際社會提援助。4.2分級響應4.2.1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Ⅳ級)。(1)由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由市地震局、災區區縣政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地震應急工作。(2)市地震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地震局局長)在市地震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指揮、協調全市地震應急工作。視災情成立地震現場救災應急指揮部,負責地震災害事件所引發的各種災害的搶險救災的指揮和處置工作。地震災區的區縣政府立即啟動本區縣的地震應急預案。(3)市地震局、災區區縣政府迅速組織實施地震監測與震情災情速報、新聞發布等應急響應措施。4.2.2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Ⅲ級)。(1)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中國地震局的組織、協調下,由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抗震救災工作。(2)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全市抗震救災工作。副總指揮及相關部委辦局的有關負責人趕赴地震災區,與災區區縣政府聯合成立地震現場救災應急指揮部。其中,指揮部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地震局局長、XX衛戍區副司令員)協助指揮地震災區現場搶險救災工作。4.2.3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Ⅱ級)。(1)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中國地震局的組織、協調下,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本預案和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本市抗震救災工作。(2)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指揮全市抗震救災工作,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協助市應急委主要領導組織實施抗震救災工作。及時召開全市抗震救災應急會議,部署全市抗震救災工作。必要時由市政府上報國務院,協調中央在京單位和駐京部隊的地震應急工作。(3)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迅速組織相關部委辦局與災區區縣政府,成立地震現場救災應急指揮部。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地震災區現場的搶險救災指揮和處置工作。4.2.4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Ⅰ級)。(1)市委、市政府報請國務院建議成立首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首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本預案及相關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首都抗震救災工作。(2)首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主要領導指揮本市抗震救災工作,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協助具體指揮、協調全市地震應急工作;及時召開首都抗震救災應急會議,部署全市抗震救災工作;迅速組織震情跟蹤、收集災情,及時調整應急工作規模和搶險救災方案。由市政府及時上報國務院,協調中央在京單位和駐京部隊的地震應急工作。(3)市主要領導及相關部委辦局、區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趕赴地震災區,成立地震現場救災應急指揮部,市主要領導任現場總指揮,負責地震災區現場的搶險救災指揮和處置工作。4.3擴大應急當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事件時,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嚴重,超出本市自身應急處置能力,或地震災害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需要國家或其他省(區、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時,市委、市政府將情況上報黨中央、國務院。當國務院啟動《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并成立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時,本市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領導指揮下,全力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4.4應急結束4.4.1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社會秩序基本恢復正常,地震應急工作結束。4.4.2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依照應急啟動程序,做出宣布應急結束的決定。4.4.3地震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地震災害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區縣政府,必要時應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的消息。5其他地震事件的處置5.1有感地震的應急響應XX地區發生小于4.0級地震,造成本市公眾有感,或鄰近省(區、市)發生破壞性地震,波及本市公眾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及明顯財產損失的地震,若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市地震局立即組織加強地震應急工作,進行震情趨勢判斷,收集震情與社情,做好信息發布和社會宣傳教育工作。5.2平息地震謠言XX地區出現地震謠言,市地震局應立即組織專家分析謠言起因,做好社會應急宣傳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謠言。5.3特殊時期應急戒備在重大政治、社會活動、節假日期間,按照市政府和中國地震局的要求,實施特殊時期應急戒備。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加強值班、地震監測、震情會商等工作,做好社會咨詢和宣傳工作。5.4對國內其他省(區、市)地震災害事件的支援國內其他省(區、市)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事件后,依據災情和受災省(區、市)政府的請求,或在國務院及中國地震局領導下,由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對國內其他省(區、市)地震災區的緊急支援。6信息報告與發布6.1信息的收集、判定與報告6.1.1地震監測信息的收集與速報。(1)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XX地區地震監測的信息收集匯總,并上報市應急辦、中國地震局。(2)各區縣地震辦負責收集本區縣的地震監測信息,到現場核實情況,報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加強震情會商,及時匯報震情趨勢預報意見。6.1.2地震災情的收集與速報。(1)地震災情速報的主要內容包括地震災害性事件造成的破壞范圍、人員傷亡、經濟影響和社會影響,采取的措施和后續進展情況等。(2)地震發生后,各區縣地震辦要立即啟動本區縣地震災情速報網,迅速收集本區縣地震災情信息,及時向區縣政府、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報告災害損失情況。相關區縣政府迅速調查了解災情,向市政府報告并抄送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重大地震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可越級報告。(3)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全市各部門和單位要迅速了解本系統、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地震災情,及時上報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4)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盡快了解震區人員傷亡和房屋等建筑物破壞情況,震后1小時內(夜晚延長至2小時)將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報市應急辦和中國地震局。要與震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災情速報網保持聯系,及時了解和掌握災情發展動態,按照間隔1、2、6、6、6、…小時向市應急辦和中國地震局報告災情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災情應隨時報告。(5)經市主要領導批準后,及時由市政府將地震災害事件信息上報國務院。6.1.3震后地震趨勢判定與公告。XX地區發生地震事件后,由中國地震局及市地震局組織召開震情會商會,形成統一的震后地震趨勢判定意見,可適時向社會發布公告。6.2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6.2.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公布地震災害事件信息以及震后地震趨勢判定的相關信息。6.2.2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向公眾發布地震有關信息和地震災害事件的情況公告,做好相關宣傳、報道工作。7善后恢復7.1后期處置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地震應急善后處置工作由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牽頭,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工作,并對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研究制定災后恢復計劃,并組織迅速實施。由相關委辦局和區縣負責組織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7.2社會救助(1)市民政局組織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啟動社會募捐機制,動員社會各界提供援助,為災后社會救助工作的開展提供更加充實的物資和資金保障。對公眾的損失情況進行評估,并逐戶核實等級,登記造冊,組織實施救助工作。(2)市紅十字會、市慈善協會等社會公益性組織在規定的范圍內開展互助互濟和經常性救災捐贈活動。加強與國際紅十字會等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接受國際捐贈的救助款物。7.3保險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應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受理、賠付工作。7.4調查和總結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地震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報市應急辦。報告內容應包括:地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各有關部門采取的措施和處置結果。相關部門適時組織調查評估小組,開展調查評估工作,評估報告報市應急委和中國地震局。8應急保障措施8.1指揮系統技術保障市地震局負責組織建設數字遙測地震臺網、數字化地震前兆臺網、數字化強震臺網、地震通信網絡系統、地震分析預報技術系統、地震災害快速評估系統、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和地震應急救援指揮基礎信息數據庫等技術系統,實現地震監測手段綜合化、觀測方式數字化、數據通訊網絡化、資料處理自動化、分析會商可視化、數據庫信息動態化和應急指揮決策科學化。視震情、災情需要,啟用市民防局通信、指揮技術系統,作為應急指揮備份平臺。加強地震應急救援技術的研究與開發,重點加強開展地震監測預報和地震災害損失評估模型研究,加快推進應急指揮通信技術裝備、輔助決策技術裝備和地震應急特種救援技術裝備的研制,提高本市防范和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技術水平。8.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地震應急搶險救援要求,根據平災結合的原則,配備地震應急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器材,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8.3應急救援隊伍保障8.3.1專業應急隊伍。(1)加快組建本市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隊,加強地震現場工作隊、地震應急專家隊伍等地震專業隊伍建設,做好地震現場監測、專業救援、災害評估和地震科學考察等工作。(2)本市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承擔由地震災害事件所引發的各災種相關應急搶險救援任務。XX衛戍區、武警XX市總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是地震應急搶險救援的重要力量。8.3.2社區防災志愿者應急隊伍。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社區、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作用,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識和技能的社區防災志愿者隊伍,開展地震應急自救與互救。8.4地震應急避難場所保障8.4.1中心城區應嚴格按照市政府審議通過的《XX中心城地震及其他應急避難場所(室外)規劃綱要》的要求建設避難場所。新城可參照安排具體建設工作,保障在地震應急情況下為市民提供緊急疏散、臨時生活的安全場所。8.4.2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內設置應急指揮部、應急棚宿區、應急供水、應急廁所等基本保障設施,并按照本市地方標準《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標志》(DB11/224-2004)的規定設置標志牌。8.4.3已確定為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和其他可以作為避難場所的空地,在地震應急期應當無償開放。8.5救災物資保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市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農委、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農業局、市藥品監督局、市糧食局、市地震局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建立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建立地震應急救援物資生產、儲存、調撥體系,制定并實施應急救災物資保障方案。區縣政府負責本地區物資保障應急方案的制定與實施。8.6應急資金保障市財政部門在年初預算中,設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資金和應急專項資金,為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根據地震災害情況,調整部門預算內部結構,集中財力應對地震災害事件。重大資金動用事項由市應急委審批。財政和審計部門對應急準備資金的使用和效益進行監管和評估。9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9.1宣傳教育9.1.1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各區縣政府和相關部委辦局配合,制定應對地震災害事件的宣傳教育規劃,編制公眾應對地震災害事件的教材和社區地震應急手冊。9.1.2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負責組織本地區、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各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學校開展在校生的地震應急科普知識教育。9.1.3開設“XX市地震應急救援信息網”。宣傳黨和國家應急管理與地震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發布地震預警信息,報道防震減災工作動態。開展面向農村和社區的相關遠程教育。9.2培訓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應對地震災害事件預防的相關培訓。9.3演練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專業性或綜合性的地震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程序,檢驗地震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各區縣政府、各部門組織開展本地區、本系統、本部門的地震災害事件應急演練。10附則10.1名詞術語、縮寫語的說明(1)地震震級:是指對地震大小的相對量度。(2)地震烈度:是指地震引起的地面震動及其影響的強弱程度。(3)地震前兆:是指地震前出現的與該地震孕育和發生相關聯的現象。(4)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是指未來一定時間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或可能受破壞性地震影響造成地震災害損失,需要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區域。(5)地震重點危險區:是指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區域。(6)地震短期預報:是指對3個月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7)臨震預報:是指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8)震后地震趨勢判定:是指對社會產生影響的地震發生后,對地震影響地區近期內地震活動形勢發展的分析結果。(9)地震次生、衍生災害:是指由地震造成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及水災、泥石流和滑坡等對居民生產和生活的破壞。(10)生命線設施:是指電力、供水、排水、燃氣、熱力、供油系統以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11)直接經濟損失:是指地震災害事件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房屋等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置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文物古跡和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場地和文物古跡破壞不折算為經濟損失,只描述破壞狀態。(12)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地震等災害事件發生后或其他應急狀態下,可供居民緊急疏散、臨時生活的安全場所。(13)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10.2預案管理10.2.1預案制定。本預案由XX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XX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本預案所涉及的區縣、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各自的地震應急職責,制定本地區、本系統、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報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督促、指導區縣和相關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10.2.2預案修訂。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相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在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10.2.3監督檢查與獎懲。市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和《XX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等有關規定,對本預案實施中的行為進行獎懲,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急人員、設施、裝備等資源的落實情況。10.2.4預案實施時間。XX市道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0XX年09月03日16:46[字號大中小][打印][我要糾錯]XX市道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0XX年修訂)(簡本)1
總則1.1
現狀XX是特大型城市,人口稠密、經濟要素高度積聚,政治、文化及國際交往活動頻繁。多條高速公路、國道貫穿境內,城市道路路網密集,機動車快速增長,存在諸多誘發道路突發事件的因素。引發道路突發事件的因素大致分為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1)內部因素:道路地下管線滲漏、排水不暢、二次開挖回填、地下構筑物施工及采空區等引發的道路突發事件;(2)外部因素:地震、暴雨、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及車輛超載、外部撞擊、恐怖襲擊等人為破壞引發的道路突發事件。1.2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道路搶險應急體系為目標,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道路設施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全面提升本市道路搶險管理水平和綜合能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服務。1.3
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突發事件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堅持預防為主,做好預測預警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1.4
編制目的1.4.1
整合現有道路突發事件組織管理機構,建立應對道路突發事件的防范、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努力實現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1.4.2
整合現有道路搶險應急處置資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道路突發事件處置保障體系。1.4.3
整合現有道路搶險應急信息資源,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形成機制優化、反應靈敏的信息支撐系統。1.4.4
規范道路突發事件等級分類,確定道路突發事件不同等級的應對程序,明確各成員單位及相關組織的職責和權利。1.5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城市道路管理條例》、《XX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XX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XX市公路條例》、《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1.6
事件等級按照事件的規模、造成的影響和后果,道路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1.6.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道路突發事件(Ⅰ級):(1)Ⅰ類道路完全阻斷,對全市區域道路交通造成特別嚴重影響;(2)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造成100人以上重傷。1.6.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道路突發事件(Ⅱ級):(1)Ⅰ類道路部分車道阻斷,Ⅱ類道路交通完全阻斷,對較大區域道路交通造成嚴重影響;(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0人以上5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1.6.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道路突發事件(Ⅲ級):(1)Ⅰ類、Ⅱ類道路部分車道阻斷,Ⅲ類道路完全阻斷,對局部區域交通系統造成較大影響;(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1.6.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道路突發事件(Ⅳ級):(1)Ⅱ、Ⅲ類道路部分車道阻斷,Ⅳ類道路交通完全阻斷,對道路交通運行造成明顯影響;(2)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造成10人以下重傷。1.7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市道路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和善后工作,適用于因地下管線滲漏沖刷、排水不暢、二次開挖回填、地下構筑物施工采空區嚴重坍塌沉陷等內部因素及地震、暴雨、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車輛超載、外部撞擊、恐怖襲擊等外部因素造成道路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和后期恢復工作,其他處置工作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2
組織機構與職責2.1
指揮機構及其職責2.1.1
組成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和各成員單位組成。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負責本市道路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的領導工作,對全市道路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副總指揮分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交通委主任擔任,協助總指揮做好全市道路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主要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應急處置及監督檢查責任制落實工作。市交通委主任主要負責交通行業內各單位的應急處置、責任制落實工作和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根據道路突發事件處置的工作需要,設置執行總指揮,由市交通委主管道路建設及養護工作的副主任擔任,協助副總指揮承擔具體指揮處置工作,主要負責落實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指揮調度責任制,負責督促落實應對道路突發事件的各項處置措施。2.1.2
職責(1)研究制定本市應對道路突發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2)負責指揮本市道路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3)分析總結本市道路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4)負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所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5)承辦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2.2
辦事機構及其職責2.2.1
辦公室組成及其職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其常設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委主任擔任。根據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市道路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1)組織落實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道路突發事件相關工作;(2)組織制訂、修訂本市道路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指導道路管養單位制定、修訂相關處置類應急預案;(3)負責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向市應急辦提出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的建議;(4)負責本市應對道路突發事件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5)負責收集分析相關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6)負責組織本市道路突發事件應急演練;(7)負責本市道路突發事件風險評估、隱患排查以及相關應急資源的管理工作;(8)負責本市道路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建設與管理工作;(9)負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專家顧問組聯系工作;(10)承擔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2.2.2
市路政局及其職責在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協調指導下,負責本市道路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工作。(1)組織制訂、修訂道路突發事件處置類應急預案,審查道路管養單位道路突發事件處置類應急預案;(2)負責對本市道路安全隱患進行風險排查及控制;(3)負責協調指揮道路管養單位實施道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4)負責及時向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信息,負責根據現場情況提出搶險增援等應急處置建議;(5)參與配合道路突發事件總結和調查評估工作;(6)承辦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2.3
成員單位及其職責(1)市委宣傳部:按照《XX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較大以上道路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較大以上道路突發事件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市屬新聞單位進行應對道路突發事件安全知識的宣傳,加強對互聯網信息的管理。(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對電力企業開展應急救援搶修工作進行監督,做好道路突發事件有關電力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工作。(3)市公安局:在發生道路突發事件時,負責維護現場治安秩序,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負責事后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件原因,查處相關責任人。(4)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區縣政府和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道路突發事件受威脅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負責救濟款物的調配和發放等社會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負責配合外事部門妥善安置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及其他外國來京人員和在京的港、澳、臺胞、華僑及海外旅游人員的轉移安置工作。配合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道路突發事件災情統計工作,并開展相關災民救助。(5)市財政局:負責審批、安排市管道路突發事件救援、善后處置和市管道路交通設施修復所需的資金。(6)市國土局:負責組織協調對因地質災害造成的道路突發事件的調查、論證,并督促責任單位治理。(7)市規劃委:負責為道路突發事件搶險救援提供必要的規劃資料,并協調設計單位提供必要的設計資料和技術支持。(8)市建委:協助相關單位組織道路突發事件中建筑工程事件的原因分析、責任調查和處理工作。(9)市市政管委:負責組織指揮專業隊伍對道路突發事件中供氣、供熱等市政管線的搶險救援工作。(10)市交通委:負責交通行業內各單位的應急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督促落實應對道路突發事件的各項處置措施。參與配合道路突發事件調查評估。(11)市水務局:負責組織指揮專業隊伍對道路突發事件中有關供水、排水設施進行搶險救援工作。(12)市商務局:負責道路突發事件中生活必需品的調配和供應工作。建立政府儲備,制定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方案。(13)市衛生局:負責組織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對道路突發事件中傷病人員開展緊急醫療救援。(14)市國資委:負責配合做好道路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和有關責任人的處理工作。(15)市環保局:負責參與道路突發事件中化學品遺灑泄漏的處置工作。(16)市園林綠化局:負責協調搶險施工中涉及占用綠地和林木的砍伐工作。(17)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協助開展道路突發事件中的危險化學品泄漏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18)市政府外辦:負責協助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展道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涉及外籍和港澳在京人員、機構的有關工作;按照《XX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負責協助市委宣傳部確定對外新聞發布口徑、召開新聞發布會或組織有關采訪。(19)市民防局:負責因人防工程事件造成道路突發事件的處置、指揮和搶修、排險工作。(20)市信息辦: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負責組織道路突發事件的專網通信保障工作。(2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維護道路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秩序,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為搶險救援車輛開辟綠色通道,分流疏導社會車輛并發布相關信息,保證現場交通秩序,確保搶險通道暢通。(22)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組織指揮道路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工作。(23)XX衛戍區:負責調集所屬部隊趕赴道路突發事件現場,協助地方有關部門搶險救援、現場封控警戒等任務。(24)武警XX市總隊:負責組織調集武警部隊趕赴道路突發事件現場,進行搶險救援、現場警戒等任務。(25)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道路突發事件中電信系統通信的應急恢復。(26)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變化,及時提供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和道路天氣實況信息,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建設道面氣象監測站,構建交通氣象監測網。(27)XX電力公司:負責組織對道路突發事件中電力設施實施搶險救援,并為搶險救援提供電力保障。(28)各區縣政府:配合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參與市管道路突發事件救援工作,負責區縣自管道路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配合做好人員疏散安置、后勤保障和其他相關工作。2.4
專家顧問組及其職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聘請道橋工程施工相關專業,以及地質、建筑、水務、環保、安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顧問組。主要職責是:(1)在制訂道路突發事件應急有關規定、預案、制度、項目建設方案的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2)對道路突發事件應急搶險處置方案提出審查意見,為重大決策提供建議;(3)及時發現應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并提出改進建議;(4)按照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要求,參與道路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并參與相關應急業務培訓講座、教材編審等工作。2.5
現場指揮部根據道路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需要,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設在事件現場。道路搶險現場指揮部視情況下設辦公室(指揮協調組)、工程組、管線組、交通安全組、施工安全組、事件調查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專家技術組、宣傳組等小組。2.5.1
辦公室(指揮協調組)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所在地區縣政府配合。主要保障搶險施工現場與交通安全應急指揮中心及市應急指揮中心之間的聯系(音頻、視頻)、應急指揮車的調派和操作、施工期間的總體協調、組織例會、信息編寫與報送、安排搶險現場值班等綜合工作、搶險現場工作證件的制作與發放。2.5.2
工程組由市路政局牽頭,施工單位(養護部門)、地下構筑物產權單位、勘察等單位配合。負責組織人員進行地質勘察,為專家分析提供相關物例、提供工程搶險所需的道橋及相關建筑物的圖紙,制定、細化道路搶險工程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制定并細化工程應急預案,監督實施、隨時報告工程出現的各種問題。2.5.3
管線組
由市市政管委牽頭,水、氣、熱、電力、電信等行業監管部門和相關企業配合,實施完成相應管線搶險救援工作,必要時關閉相應管網,避免發生新的災害。2.5.4
交通安全組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運輸管理局牽頭,市公交集團、市地鐵運營公司、市祥龍公司配合。主要負責現場安全警戒線的設置工作;交通疏導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保障社會公共交通運力,做好公交車改線和換乘接續工作;開辟應急搶險綠色通道,配合有關單位做好臨時出入口設置。2.5.5
施工安全組由市建委牽頭,市規劃委、市市政管委、相關管線單位配合。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機械、施工工藝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落實;對施工重點位置(重機械的支撐點位、重碎塊的墜地點位)埋設的管線布局進行全面研究掌握,提出管線安保意見并監督落實。2.5.6
事件調查組由市公安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管線和道路養護等部門配合。分別按照各自職能分析查找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取證,組織執行技術勘查,并形成最終調查報告。2.5.7
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組織,現場有關救援力量協助,對傷病人員實施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治療等醫療救護工作。2.5.8
后勤保障組由搶險現場所在區縣政府牽頭,負責配合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參與道路突發事件救援工作,配合做好人員疏散安置、后勤保障和其他相關工作。2.5.9
專家技術組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道路、建筑、氣象、環保、衛生、防疫、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搜救等方面專家為搶險救援提供技術保障;為道路突發事件應急搶險處置方案提出審查意見,為重大決策提供建議。2.5.10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交通委等部門配合,統一組織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現場的對外宣傳和新聞報道,并向社會公眾通報突發事件相關情況。3
預警3.1.
預警級別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道路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道路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道路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以上道路突發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當惡劣天氣、地震、爆炸、恐怖襲擊等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時,應根據情況發出相應級別的預警。3.2.
預警發布和解除(1)藍色和黃色級別的預警信息,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外發布或宣布解除,并報市應急辦備案。(2)橙色級別的預警信息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辦,經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外發布或宣布解除。(3)紅色級別的預警信息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辦,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后,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外發布或宣布解除。3.3.
預警響應3.4.1
藍色預警響應(1)預警信息發布后,市路政局、道路管養單位要立即做出響應,相關負責同志帶班,24小時專人值班,隨時保持通信聯絡暢通。(2)道路管養單位的巡查人員應上崗對隱患部位進行適當處置,協調交管部門對交通進行局部斷行,防止隱患或事態進一步擴大。(3)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隨時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發,視情況采取防止事件發生或事態進一步擴大的其他相應措施。3.4.2
黃色預警響應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及市路政局、道路管養單位的帶班負責同志應隨時掌握情況。3.4.3
橙色預警響應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專家顧問組進駐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中心或事件現場,對事態發展作出判斷,并提供決策建議;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隨時待命,各保障部門備齊人員物資,接到命令后5分鐘內出發。3.4.4
紅色預警響應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相關專業救援隊伍和各保障部門備齊物資,到達事件現場隨時進行相關處置工作。3.4.
預警變更市路政局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向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調整預警級別的建議;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向市應急辦提出調整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的建議。4
應急響應4.1
先期處置(1)市路政局和屬地區縣政府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應急工作預案,疏導交通并設置警戒標志、道路圍擋等,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和次生災害發生。(2)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迅速部署警力,在現場周邊有關道路實施交通管制,保證社會車輛安全和搶險通道暢通。(3)市運輸管理局負責協調市公交集團組織事發區域公交線路繞行,維持公交正常運營秩序。4.2
分級響應4.2.1
Ⅳ級響應(1)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一般事件報告后,立即啟動本預案,迅速通知相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2)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帶班負責同志在市交通應急指揮中心進行指揮。(3)相關成員單位的主管負責同志和現場工作人員具體實施現場秩序維護、信息報告及搶險救援等相關工作事宜。4.2.2
Ⅲ級響應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1)較大事件發生后,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啟動Ⅲ級響應,辦公室負責同志在市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指揮。必要時,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工作。(2)根據需要,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趕赴現場,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4.2.3
Ⅱ級響應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1)重大事件發生后,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指揮部總指揮批準,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啟動Ⅱ級響應。(2)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在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在市交通應急指揮中心進行指揮。必要時,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工作。4.2.4
Ⅰ級響應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1)特別重大事件發生后,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啟動Ⅰ級響應。(2)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或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在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在市交通應急指揮中心進行指揮。必要時,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工作。4.3
應急結束(1)道路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應急工作即告結束。必要時,應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和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消息。(2)一般、較大道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3)重大、特別重大道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市應急辦報請指揮部總指揮或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后,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5
信息管理5.1
信息監測5.1.1
市路政局負責日常道路可能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道路監測體系和安全運行機制,對監測信息及道路安全狀況進行匯總分析并形成報告,每年12月底向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5.1.2
市路政局負責對本市道路安全隱患進行風險排查及控制;5.1.3
市路政局負責及時收集、分析、匯總道路突發事件日常信息及突發事件信息,向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5.1.4
對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負責收集數據的部門應遵守相關的管理規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5.2
信息報告內容5.2.1
首報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件性質的初步判斷、發生的可能原因等,填寫《道路突發事件報告表》。5.2.2
續報內容事件發展趨勢、人員治療與傷情變化情況、事件原因、已經或準備采取的處置措施。5.2.3
總報內容事件處理結果、整改情況、責任追究情況等。5.3
信息報告程序5.3.1
首報(1)發生道路突發事件后,道路管養單位要立即向市路政局報告。(2)當一般道路突發事件發生后,市路政局要在30分鐘內向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應急辦報告。(3)當較大以上道路突發事件發生后,市路政局要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向市應急辦報告,并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市應急辦報告詳細信息。(4)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道路突發事件時,相關道路管養單位可以直接向市交通安全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物業案場精細化管理
- 2025年飛機維修船塢項目規劃申請報告
- 手動訓練師面試題及答案
- 武漢理化試題及答案
- gmp考試題及答案
- 動物免疫考試題及答案
- 社會職工面試題及答案
- 中軟國際外包java面試題及答案
- redisjava高頻面試題及答案
- 員工培訓需求調查分析
- SY-T 6966-2023 輸油氣管道工程安全儀表系統設計規范
- 身份證知識課件
- GB/T 43780-2024制造裝備智能化通用技術要求
- 實驗10乙醇乙酸的主要性質
- 醫療環境表面清潔與消毒課件
- 人力資源培訓 -HR成長技能地圖
- 《注塑模具結構介紹》課件
- 《roE實體特征》課件
- 旅游服務禮儀 課件 7交談的語言表達技巧
- 室外健身器材投標方案(技術標)
- 分析化學期末復習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