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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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附件1

廣州市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

(2021年修訂版)

一、基本原則

(一)明晰材料提供責任。本清單所稱“應提交材料”,原

則上由補貼對象負責提供;所稱“應核驗信息”,原則上由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內部查詢、信息共享等方式核驗。確因

條件限制暫無法核驗的材料,各區可暫要求由補貼對象提供,并

及時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二)規范基本身份材料。本清單所稱“基本身份類材料”,

包括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

陸通行證等證件,由補貼對象選擇其一提供。

(三)強化社保賬戶運用。補貼對象為自然人的,補貼或補

助資金原則上應發放至其個人社會保障卡賬戶;確無社會保障卡

賬戶的,可發放至其名下的其他銀行賬戶。補貼對象為企業或其

他組織的,補貼或補助資金原則上應發放至其單位銀行賬戶。

(四)簡化材料資質要求。申請補貼或補助所需提交的材料,

可為復印件或可查驗的電子信息。經辦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可

要求補貼對象提交原件或補充提供其他佐證材料。

(五)強化資金審核監管。經辦機構要綜合運用大數據比對、

實地查看、部門協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和處置以不實承諾或欺詐、

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就業補助資金的行為,涉嫌違法犯

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補貼類項目

(一)社保補貼

1.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符合當年度政

策性安置的隨軍配偶或本省及協作地區的脫貧人口,與其簽訂1

年以上勞動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勞動合同不作時

間要求,下同)。(2)相關人員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

保險費。(3)法定代表人不得作為單位申領本項補貼的吸納對象。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補貼標準: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

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職工社會

醫療保險費給予補貼(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法

定退休年齡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齡為準,下

同),其余同一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第季度鼓勵用人單位招用

類補貼申領表》(相關表格如通過網上申報,則無需提供紙質表

格,下同);《廣州市區年第季度鼓勵用人單位招用類補貼

—2—

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員及續

簽人員提供)。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就業困難人員

身份信息;隨軍配偶身份信息(以隨軍配偶身份享受時核驗);

脫貧人口信息(以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時核驗);單位登記信息。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季后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

最后1日前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吸納

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吸納

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季后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11

月)20日前完成補貼申請審核工作。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簡稱市社

保中心,下同)在接收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送的支付數據后,

于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2)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正在享受補貼的申請人,在補貼期內連續1年內未按申請周期申

請補貼的,不再受理。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本項補貼與

員工制家政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不得疊加享受。對從原用人單位離

職辦理失業登記、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并重新入職原用人單位的,

重新入職單位時間與在原單位離職時間(參保時間計算)相距不

足2個月的,原用人單位招用該就業困難人員不能申領此項補

貼。

2.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屬于小微企業。(2)用人單位招用

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畢業前的時段不計為申領補

貼時段,下同),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3)相關人員按

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4)法定代表人不得作為

單位申領本項補貼的吸納對象。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補貼標準: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

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職工社會

醫療保險費給予補貼(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補貼期限:同一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2年。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第季度鼓勵用人單位招用

類補貼申領表》《廣州市區年第季度鼓勵用人單位招用類

補貼花名冊》;畢業證書(校驗后退回)或學歷學位認證(屬出

國(境)留學回國人員的提供,校驗后退回);勞動合同復印件

并加蓋單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員及續簽人員提供)。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營業執照等注冊登記;社保繳

費信息;申請人是否屬于小微企業;被招用人員是否為畢業2年

內高校畢業生。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季后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

—4—

最后1日前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小微

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小微企業社會

保險補貼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門在季后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補

貼申請審核工作。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于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2)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正在享受補貼的申請人,在補貼期內連續1年未按申請周期申請

補貼的,不再受理。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本項補貼與員

工制家政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不疊加享受。

3.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條件:(1)勞動者屬于就業困難人員或畢業2年內高校

畢業生。(2)已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靈活就業類型登記就

業。(3)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補貼標準:每月按800元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法

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第季度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申領表》;畢業證書(屬畢業生提供,校驗后退回)或學歷學位

認證(屬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校驗后退回)。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社保繳費信息;就業困難人員

身份信息(以就業困難人員身份享受時核驗);高校畢業生身份

信息(以高校畢業生身份享受時核驗)。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季后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1-20

日向戶籍所在地(非本市戶籍高校畢業生、港澳臺人員向居住地)

街(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備案,備

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街(鎮)公

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季后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10

日前完成受理、審核,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部門在季后第2個月20日前完成補貼申請審核工作。符合補

貼條件的,在季后第2個月最后1日前撥付資金。資金劃撥至個人

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如客觀原因未能申領社會保障卡的,可暫

提供本人其他銀行賬戶作為收款賬戶。

(2)補貼申請應于辦理就業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正在享

受上述補貼的申請人,在補貼期內連續1年未按申請周期申請補

貼的,應重新辦理申領程序。

4.員工制家政企業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屬于員工制家政企業。(2)相關人

員屬于家政服務人員。(3)用人單位與相關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

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

—6—

補貼標準: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基本養

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職工社會醫

療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補貼期限:同一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同一人員先后被

多個員工制家政企業招用并申領本項補貼的,補貼期限累計計

算。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第季度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社

會保險補貼申領表》《廣州市區年第季度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

社會保險補貼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

發放工資明細賬(單)。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單位登記信息。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季后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

最后1日前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員工

制家政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員工制

家政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季后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

20日前完成補貼申請審核工作。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接收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送的支付數據

后,于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2)正在享受社保補貼的申請人,在補貼期內連續1年未

按申請周期申請補貼的,不再受理。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

本項補貼與其他社保補貼政策不疊加享受。

(二)崗位補貼

1.一般性崗位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及協作地

區的脫貧人口,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2)相關人員按規

定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3)法定代表人不得作為單

位申領本項補貼的吸納對象。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法

定退休年齡外,其余同一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第季度鼓勵用人單位招用

類補貼申領表》《廣州市區年第季度鼓勵用人單位招用類

補貼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員

及續簽人員提供)。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就業困難人員

身份信息;脫貧人口信息(以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時核驗);單位

登記信息。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季后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

最后1日前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一般

性崗位補貼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一般性崗位補貼申

—8—

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季后第

2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補貼申請審核

工作。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市社保中

心在接收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送的支付數據后,于12個工

作日內撥付資金。

(2)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正在享受補貼的申請人,在補貼期內連續1年內未按申請周期申

請補貼的,不再受理。同一人員同一補貼申領期限,本項補貼與

其他崗位補貼不得疊加享受。對從原用人單位離職辦理失業登

記、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并重新入職原用人單位的,重新入職單位

時間與在原單位離職時間(參保時間計算)相距不足2個月的,

原用人單位招用該就業困難人員不能申領此項補貼。

2.公益性崗位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開發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

定的公益性崗位。(2)相關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脫貧人

口,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3)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

保險費。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法

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其中大齡就業困

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補貼期滿

后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

崗位予以安置,相關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不超過2

次。

應提交材料: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初次申請時或情

況變化時提交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材料;現場辦理時補充提

交《廣州市區年第季度公益性崗位相關補貼申領表》。

應核驗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就業困難人員身份信息;脫貧

人口信息(以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時核驗);用人單位是否已按規

定報送崗位招用人員情況(包括招聘公告發布、擬聘用人員公示、

勞動合同、公益性崗位人員已享受補貼年限等)。

申請程序:

(1)補貼對象應在每季度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和

11月)最后1日前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

請對上季度的補貼,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部門在每季度第3個月(即3月、6月、9月、12月)20日前

完成受理、審核、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部門在接收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送的支付數據后,向公眾公

示5個工作日,再于10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2)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同一人員同一補貼申領期限,本項補貼與其他崗位補貼不得疊加

享受。通過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本省脫貧人口并按規

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申領相應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

10—

保險補貼的時間和程序按此執行。

3.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

補貼條件:(1)勞動者屬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

鄉村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2)勞動者屬于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

脫貧人口。(3)已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協議或勞務協議。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按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

具體由各區自行明確。

補貼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1年。

實施程序:用人單位按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規定,向所

在地區級人力資源社會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崗位開發申請,審核通

過的,由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月向鄉村公益性崗位勞動

者發放補貼。具體由各區自行明確。同一人員同一補貼申領期限,

本項補貼與其他崗位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4.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

補貼條件:(1)勞動者屬于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2)勞

動者到鄉鎮(街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

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服

務協議。(含與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實際派駐到

鄉鎮(街道)、村居工作人員,需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說明)。(3)

勞動者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4)勞動者不屬

于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補貼期限:同一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第季度高校畢業生基層崗

位補貼申領表》;畢業證書(屬畢業生的提供,校驗后退回)或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屬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的提供,

校驗后退回);勞動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員

及續簽人員提供,屬服務基層項目提供服務協議復印件并加蓋單

位公章或由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說明)。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社保繳費信息;是否為鄉鎮(街

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

的服務基層項目);是否為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季后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

最后1日前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高校

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高校畢業生

基層崗位補貼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部門在季后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

成補貼申請審核工作。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部門于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資金劃撥至個人社會保障卡金

融賬戶,如客觀原因未能申領社會保障卡的,可暫提供本人其他

銀行賬戶作為收款賬戶。

12——

(2)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等)之日

起1年內提出。正在享受崗位補貼的申請人,在補貼期內連續1

年未按申請周期申請補貼的,不再受理。同一人員同一補貼申領

期限,本項補貼與其他崗位補貼不得疊加享受。本項補貼與公共

就業服務崗位補貼、基層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5.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貼

補貼條件:(1)按照省的部署開發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

位。(2)相關崗位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3)在崗人員按

要求完成相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任務。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參照同條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水平

(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單位繳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

公積金三個部分)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2年。

實施程序:崗位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則上按月

向用人單位撥付補貼資金,用人單位在核扣相應費用后(含社保費、

公積金、個稅、工會費等項目),再將補貼對象的應收工資發放給

本人。有其他情況的區,也可由用人單位按每年一次向崗位所在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在核扣相應費用后,

按月將補貼對象的應收工資發放給本人。服務期滿后的經濟補償金

可在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同一人員同一補貼申領期限,本項補

貼與其他崗位補貼不得疊加享受。本項補貼與高校畢業生基層崗

位補貼、基層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三)求職創業補貼

補貼條件:1.屬于廣州市內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

技工院校畢業學年學生。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鄉困難家庭

(低保家庭、殘疾人家庭、脫貧人口家庭、特困職工家庭)成員,

特困人員,殘疾人,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補貼標準:每人3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困難情形材料(包括

學生父母一方持有城鄉低保證/殘疾人證/殘疾軍人證/特困職工

證,或學生本人持有城鄉低保證/殘疾人證/殘疾軍人證/特困人員

救助供養證/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材料)。。

應核驗信息:脫貧人口信息(以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時核驗)。

申請程序:學生所在學校負責收集補貼申請材料,代為向市

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補貼申請應于有關學生

畢業前提出。

(四)基層就業補貼

補貼條件:1.勞動者到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

織等就業,或到鄉鎮(街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

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就業時屬于畢業2年內

高校畢業生。2.勞動者已在同一單位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并繳

14—

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除外)。

補貼標準:每人3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第季度基層就業補貼申領

表》;畢業證書(屬畢業生的提供,校驗后退回)或國(境)外

學歷學位認證(屬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的提供,校驗后退回);

勞動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員及續簽人員提

供,屬服務基層項目提供服務協議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或由用

人單位出具書面說明);屬于勞務派遣單位的,應提交參保單位

的派遣證明或本單位自用員工證明等材料。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營業執照等注冊登記;工作單

位是否符合基層就業條件(補貼對象從事勞務派遣工作的,其參

保單位和用工單位應同時符合基層就業條件);社保繳費信息;

申請人是否屬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季后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

最后1日前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基層

就業補貼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基層就業補貼申請。區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季后第2個

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補貼申請審核工作。

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于12個工作日內

撥付資金。資金劃撥至個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如客觀原因未

能申領社會保障卡的,可暫提供本人其他銀行賬戶作為收款賬

戶。

(2)補貼申請應于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1年內提出。同一

人員同一補貼申領期限,本項補貼與高校畢業生到家政企業就業

補貼不得疊加享受。本項補貼與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公共

就業服務崗位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五)高校畢業生到家政企業就業補貼

補貼條件:1.勞動者2020年1月1日后在我市家政(養老)

企業就業,從事家政(養老)服務(不含專兼職從事家政(養老)

管理工作人員),就業時屬于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2.相關人

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在該企業按規定繳納

社會保險賽連續滿12個月。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補貼標準:每人每年10000元。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半年高校畢業生到家政企業就

業補貼申領表》;畢業證書(校驗后退回)或學歷學位認證(屬

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的提供,校驗后退回);勞動合同復印

件并加蓋單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員及續簽人員提供)。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單位登記信息;

申請人是否屬于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

16—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每年4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向申請人單位注

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高校畢業生到家政企業就業

補貼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高校畢業生到家政企業就業

補貼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

每年5月和11月20日前完成補貼申請審核工作。符合補貼條件

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接收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

送的支付數據后,于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2)補貼申請應于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2年內提出。同一

人員同一補貼申領期限,本項補貼與基層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

受。

(六)就業見習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組織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16-24

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實際見習時間不少于3個月)。2.用

人單位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80%的標準對見習人員支付

工作補貼。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且不高于用

人單位實際支付的工作補貼金額,給予補貼。每月按22個工作

日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實際見習工作日計算)。

補貼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12個月。見習期未滿即與高校

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可申請剩余期限的見習補貼,受理

(首次受理)截止期限為2021年12月31日。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第季度就業見習補貼申領

表》《廣州市區年第季度就業見習補貼花名冊》;符合條

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或學歷學位認證(以畢業2年

內高校畢業生身份享受時提供,校驗后退回);見習協議;見習

單位發放補貼明細賬(單);見習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參

加了工傷保險的可不提供),若發票不包含見習人員具體信息的,

單位需補充提供佐證材料。

應核驗信息:單位登記信息:1.見習單位必須是在本市行政

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成立的各類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2.當期接收見習人員的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的

百分之三十;3.見習活動開展前用人單位必須在區或以上公共就

業服務機構網站統一發布就業見習崗位信息。4.見習期間由用人

單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參加了工傷保險。

見習人員信息:1.按《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辦理失

業登記且失業登記處于有效期內(以16-24歲失業青年身份享受

時核驗);2.從畢業證書的落款時間之日起開始計算24個月的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高校畢業生身份享受時核驗);3.見習

人員見習期內是否參保(僅參加工傷保險的不視作參保)。

申請程序:申請人在季后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

18—

10月)最后1日前向申請人單位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

構提出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在季后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

審核、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于

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補貼申請應于見習結束之日起1年內

提出。

(七)吸納就業補貼

1.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招用退役1年內軍人,簽訂1年

以上勞動合同。(2)相關人員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1年

以上社會保險費。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

單位除外)。

補貼標準:每人10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第季度吸納退役軍人就業

補貼申領表》《廣州市區年第季度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

花名冊》;退出現役證(校驗后退回);勞動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

位公章。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營業執照等注冊登記;社保繳

費信息;退役信息。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季后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和11月)

最后1日前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吸納

退役軍人就業補貼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吸納退役軍人

就業補貼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門在季后第3個月(即3月、6月、9月、12月)20日前完成補

貼申請審核工作。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于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2)補貼申請應于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1年內提出。同一

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本項補貼與其他吸納就業補貼、創業帶

動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2.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招用本省及協作地區脫貧人口,簽

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2)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

保險費。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

單位除外)。

補助標準:每人5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情況表》

《廣州市區年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花名冊》;符合條件人員

基本身份類證明;勞動合同。

應核驗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單位登記信息;脫貧人口信息。

—20—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每月15日前向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

構提出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審核、復核,審批完成后在一個月

內進行撥付。

(2)補貼申請應于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1年內提出。同一

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本項補貼與其他吸納就業補貼、創業帶

動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八)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

補貼條件:1.相關人員參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的“大

灣區青年就業計劃二2.處于計劃實施期間,按計劃安排在我

市就業。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1000元。

補貼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18個月。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申

領表》《廣州市區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出勤記錄》;勞

動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應核驗信息:是否屬計劃參加人員。

申請程序:申請人可在每月15日前向申請人單位注冊地所

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每月25日前完成受理、審核、復核,符

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次月最后一日前撥

付資金。

(九)一次性創業資助

補貼條件:1.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女

性不超過55周歲、男性不超過60周歲)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

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

(2)軍轉干部、復退軍人;

(3)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本省脫貧人口;

(4)返鄉創業人員:廣州戶籍人員離開戶籍所在地外出求

學(指在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求學,下同)、

務工后返回原戶籍地所轄鄉鎮創業的勞動者(以營業執照所載地

址為準);

(5)創辦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人員。

2.初創企業登記注冊滿6個月,申請補貼當月前連續3個

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本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正

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

名錄二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創業者。符合條件人員和創辦主體只

能享受一次創業資助。

補貼標準:10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22—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月至年月一次性創業資

助申領表》;屬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校驗后退回);屬出國(境)

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校驗后退

回);屬在校學生需提供學生證(校驗后退回);屬退役軍人、軍

轉干部的提供退役證或轉業證(校驗后退回);屬返鄉創業人員

提供戶口簿(校驗后退回),外出求學返鄉人員提供畢業證書,

省外返鄉人員提供《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社保

繳費記錄(校驗后退回)。

應核驗信息:1.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明)。

2.身份信息:屬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核驗失業登記

信息;屬脫貧人口的核驗脫貧信息;屬返鄉創業人員的,本省務

工返鄉人員核驗就業登記信息或社保繳費記錄;屬驛道客棧、民

宿、農家樂的,核驗營業執照所載地址為鄉鎮(不包括區城鎮),

其中驛道客棧、民宿還需核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民宿服

務”,農家樂還需核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餐飲業”或“餐

飲服務”和食品經營許可證。3.社保繳納記錄及申請時的參保

信息。4.“經營異常名錄”信息。5.”小微企業名錄”信息。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申請周期第1個月(即1月、3月、5月、7

月、9月、11月)1-20日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

構提出一次性創業資助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一次性創

業資助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在申領周期第2個月5日前完成補貼申請審核工作。符合補貼條

件的,在申請周期第2個月10日前撥付資金。補貼資金劃撥至

個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如客觀原因未能申領社會保障卡的,

可暫提供本人其他銀行賬戶作為收款賬戶。

(2)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辦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

出。

(十)創業租金補貼

補貼條件:1.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女

性不超過55周歲、男性不超過60周歲)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

及畢業5年內)和畢業5年內的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

(2)軍轉干部、退役軍人;

(3)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本省脫貧人口;

(4)創辦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人員。

2.初創企業租賃場地用于經營(租賃地址與注冊登記地一

致),相關場地非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自有物業。

3.初創企業申請補貼當月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

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

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二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創業者。

補貼標準:每連續租滿1年補貼6000元。

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24—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創業租金補貼申領表》;符合

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符合條件人員身份證明。屬在校生的

需提供學生證(校驗后退回);屬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校驗

后退回);屬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

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校驗后退回);屬軍轉干部、退役軍人需提

供轉業證或退出現役證(校驗后退回);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材料

(場地租賃合同材料)及租金發票(校驗后退回)。

應核驗信息:L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明)

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以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

明)為準。2.身份信息:屬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核驗

就業失業登記信息;屬脫貧人口的核驗脫貧信息;屬驛道客棧、

民宿、農家樂的,核驗營業執照所載地址為鄉鎮(不包括區城鎮),

其中驛道客棧、民宿還需核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民宿服

務”,農家樂還需核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餐飲業”或“餐

飲服務”和食品經營許可證。3.租賃農村集體資產的,有條件的

區可以核驗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平臺公示信息。4.“經營異常名錄”

信息。5.“小微企業名錄”信息。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申請周期第1個月(即1月、3月、5月、7

月、9月、11月)1-20日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

構提出創業租金補貼申請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創業租

金補貼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在申領周期第2個月5日前完成補貼申請審核工作。符合補貼條

件的,在申請周期第2個月10日前撥付資金。

(2)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3年內提出。

(十一)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條件:1.初創企業招用員工(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

合同、申請補貼當月前連續6個月為招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且

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除外)。

2.初創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申請補貼后12個月內,不同初創企

業吸納同一勞動者就業的不能再次申領補貼。同一法定代表人名

下有多家初創企業的,只有一家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所有股東均為法人股東的

企業、勞務派遣企業除外)。

補貼標準: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

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

yco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月至年月創業帶動就

業補貼申領表》《廣州市區年月至年月創業帶動就業

補貼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應核驗信息: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照);

社保繳費記錄;股東及出資信息。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申請周期第1個月(即1月、3月、5月、7

—26—

月、9月、11月)1-20日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

構提出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創業帶

動就業補貼申請。申請人首次申領后,后續按年度申請。區公共

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申領周期第2個

月5日前完成補貼申請審核工作。符合補貼條件的,在申請周期

第2個月10日前撥付資金。

(2)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

內提出,以申請時實際招用人數核發補貼,后續年度申請時,按

其實際凈增招用人數核發補貼,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初創

企業登記注冊之日起4年。本項補貼與不得與吸納退役軍人就業

補貼、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員工制家政企業吸納就業補貼疊

加享受。”相同登記注冊地址的不同初創企業,帶動相同人員就

業的,只能有一家企業申請一次補貼”的規定不再執行。

(十二)創業孵化補貼

補貼條件:1.區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創

業孵化基地為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

校及畢業5年內)、畢業5年內的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港

澳臺青年、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創業人員、退役軍人等六類創業

者提供1年以上的創業孵化服務并孵化成功(入孵團隊在孵化期

內登記注冊,六類創業者為法定代表人)。2.入孵創業實體的

營業執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圍內,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

“經營異常名錄”。3.同一創業者有多家創業實體入駐創業孵

化基地的,只有一家企業符合補貼條件。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運營主體或主辦單位。

補貼標準:每年每戶3000元。

補貼期限:入孵創業實體從登記注冊之日起算,最長不超過

2年。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月創業孵化補貼申領表》

《廣州市基地申請創業孵化補貼花名冊》;與六類創業者簽訂

的1年以上期限書面服務協議及提供相關孵化服務的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相關費用發票);2.六類創業者身份證明材料參照“(九)

一次性創業資助”、港澳臺青年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

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3.創業孵化基

地產權證明;4.六類創業者孵化期滿前三個月的租金發票(免租

金的由申請對象出具蓋章證明)。

應核驗信息:1.創業孵化基地運營主體營業執照;2.入孵六

類創業者的營業執照;3.“經營異常名錄”信息;4.人社部門認

定基地文件。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申請周期第1個月(即1月、3月、5月、7

月、9月、11月)1-20日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

構提出備案,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申請。申請人首次申請后,

后續按每半年申請一次。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

—28—

會保障部門分別在申領周期第2個月20日前完成審核、復核,

符合補貼條件的,分別在申領周期第2個月25日前撥付資金。

(2)補貼申請應于滿足條件之日起至孵化期滿后半年內提

出。孵化期以孵化合同中相關約定條款為準。

(十三)優秀創業項目資助

補貼條件:1.獲得“贏在廣州”創業大賽優勝獎及以上獎

次。2.獲獎之日起兩年內(含參賽期間)在廣州地區領取工商

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3.獲獎項目經營規范,已

辦理稅務、社保登記等相關手續。4.獲獎項目吸納就業3人或

以上。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

補貼標準: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5萬元,三等獎10萬

元,優勝獎5萬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企業(個體戶)辦公場地租賃合同(租用地

址應與注冊登記地一致)及相應的租賃備案登記材料(校驗后退

回);《注冊單位與參賽項目相符承諾》原件;申請補貼前連續6

個月稅收材料;單位對公賬戶或法人代表個人銀行賬戶信息。

應核驗信息:單位登記信息:注冊登記的法人代表(無變

更法人記錄)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的主要負責人(持有其他法定

注冊登記手續的代表人)必須是參賽項目負責人;獲獎信息;參

賽成員須在《注冊公司與參賽項目相符承諾》上簽名確認;申請

補貼前連續6個月企業社保繳納情況、單位用工備案情況。

申請程序:申請人在每月1-25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

切換區域和部門-廣州市-廣東政務服務網廣州市,查找“優秀創

業項目資助申領”進行在線辦理,填寫相關信息提交申請。補貼

申請應在獲獎之日起2年內提出。

(十四)創業培訓補貼

補貼條件: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或特色創業實訓承辦機構)

為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含

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免費創業

培訓。2.相關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后取得創業培訓(實訓)合格證

書。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

補貼標準:1.創辦企業培訓(GYB+SYB,共80學時)每人

補貼1500元。2.網絡創業培訓每人補貼2000元。3.經市人力資

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評審后審批通過的特色創業實訓項目,每人

補貼2800元。

補貼期限:符合條件的人員每種類型只能享受一次創業培訓

補貼,每年最多享受一種類型。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月創業培訓補貼申領表》

《廣州市區年月創業培訓補貼花名冊》;相關人員的基本

身份類證明。

應核驗信息:相關人員的創業(實訓I)培訓合格證書。

—30—

申請程序:創業培訓補貼由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或特色創業

實訓承辦機構)在每月10日前向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每月25日

前完成受理、審核、復核,審核通過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

無異議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資金撥付計劃并在

3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完成補貼資金撥付。本通知印發之前經批

準已開班但未申領補貼的,按照原補貼標準申領補貼,并在證書

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提出補貼申請。

(十五)職業技能鑒定(評價)補貼

補貼條件:1.相關單位為本市轄區內職業院校、技工院校。

2.相關單位為本校在校學生提供免費職業技能評價服務。3.學生

參加評價后取得中級工以上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

書。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補貼標準:按每人200元標準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在校期間僅可享受一次。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月職業技能鑒定(評價)

補貼申領表》《廣州市區年月職業技能鑒定(評價)補貼

人員花名冊》;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材料;學籍材料;學校

的免費鑒定(評價)承諾書。

應核驗信息: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獲取情況。

申請程序:學校在每月10日前向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

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每月

25日前完成受理、審核、復核,審核通過的,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資金撥付計劃并在

3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完成補貼資金撥付。

(十六)技能培訓生活費補貼

補貼條件:1.相關人員為本省脫貧人口、就業困難人員、

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畢業2年內“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

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2.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獲得本省頒發相

關證書。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補貼標準:每人每次5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技能培訓生活費補貼申領

表》;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材料;困難情形材料(包括城鄉

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殘疾人證)。

應核驗信息:脫貧人口信息(以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時核驗)、

家庭成員就業信息(以零就業家庭成員身份享受時核驗)。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可在申請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時,一

并提出本項補貼申請。

(十七)員工制家政企業吸納就業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屬于員工制家政企業。2.相關人員屬

于家政服務人員。3.用人單位與相關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32—

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4.用人單位上一自

然年度家政服務人員月平均失業保險繳費人數達到30人以上。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

補貼標準:按用人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務人員月平均失

業保險繳費人數,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計算)。

補貼期限:每年一次。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吸納就

業補貼申領表》《廣州市區年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吸納就業

補貼花名冊》;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勞動合同復印件并加

蓋單位公章。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單位登記信息。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每年5月1日-6月30日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

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員工制家政企業吸納就業補貼備案,

備案完成后視為自動提出員工制家政企業吸納就業補貼申請,區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受理期后20

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貼申請審核和撥付工作。

(2)申請單位每年申請上一自然年度1-12月的符合條件人

員,不能跨年申請。本項補貼與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十八)家政服務企業商業保險補貼

補貼條件:1.相關單位屬于家政服務企業。2.相關人員為

家政服務人員。3.相關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由

單位出資為其購買家政服務商業保險。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單位。

補貼標準:按家政服務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保費的50%

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0元。

補貼期限:每年一次,最長不超過3年。

應提交材料:《廣州市區年家政服務企業商業保險補助

申領表》;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復印件;單位購買家政服務商業保險的合同、發票(如單位購買

綜合險,需提交綜合險包含家政服務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的

證明材料和詳細費用清單)。

應核驗信息:單位登記信息。

申請程序:申請人在每年11月30日前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

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對上一年度的補貼申請,區公共就業

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完成審核、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撥付資金。

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補助類項目

(一)示范性獎補項目

1.市級家政服務龍頭企業一次性補助

補助條件:(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2年以上,經營

主業為家政服務的企業。(2)有自有產權或租賃期限3年以上的

經營場所,整體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3)上年度營業額達到

300萬元以上。(4)在崗家政服務人員100人以上,其中簽訂1

—34—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繳納2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達到20人

以上。(5)建立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服務規范、服務范圍、收費

標準,有健全的人員信息和服務記錄信息管理系統。(6)近2年

企業無失信記錄,且不存在違法或侵害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等行

為。

補助對象:市級家政服務龍頭企業。

補助標準:按每家3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

應提交材料:經營場地產權或租賃證明材料;經營收入證明

材料;有關員工基本身份類證明;與家政服務人員簽訂的1年以

上期限勞動合同;內部管理制度相關情況。

應核驗信息:單位登記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失信、違法記

錄。

需現場核實信息:經營場地情況、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使用情

況、客戶滿意度隨機抽查回訪。

實施程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開展認定,認定完

成后按屬地原則,由補助對象于次年6月30日前向注冊地所在

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交《廣州市區年市級家政服務龍頭

企業一次性補助申領表》一式三份,由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受理、

審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

起20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同一主體先后被認定為家政服務龍

頭企業、家政服務誠信示范企業的,按照不同級別【國家級、省

級、市級、區級】可疊加、同一級別僅就高的原則獎補。

2.市級家政服務誠信企業一次性補助

補助條件:(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2年以上,經營

主業為家政服務的企業。(2)有相對獨立固定的經營場所,整體

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3)在崗家政服務人員50人以上,其

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繳納2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達

到8人以上。(4)投訴處理反饋及時,無有效信用投訴記錄,具

有較高的服務滿意度。(5)建立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服務規范、

服務范圍、收費標準,有健全的人員信息和服務記錄信息管理系

統。(6)近2年企業無失信記錄,且不存在違法或侵害從業人員

合法權益等行為。

補助對象:市級家政服務誠信企業。

補助標準:按每家2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

應提交材料:經營場地產權或租賃證明材料;經營收入證明

材料;有關員工基本身份類證明;與家政服務人員簽訂的1年以

上期限勞動合同;內部管理制度相關情況。

應核驗信息:單位登記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失信、違法記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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