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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言PAGE24PAGE16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電話言*項目由來23省道是連接杭州、衢州兩大城市的重要干線公路,貫穿建德市東西,沿線村鎮繁多。其中23省道航頭至界頭段經過航頭、大同、李家等鄉鎮,是建德市大同鎮、李家鎮、航頭鎮之間以及建德與衢州等地區連接的主要通道。由于23省道該段與四省通衢的衢州接壤,加之建成時間較長,在道路兩側已經形成了較多集鎮,交通流量較大,且該路段道路線形差,路面窄、交通安全隱患日益嚴重。隨著當地引進的大型企業相繼落戶,運輸不便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對道路的通行安全造成了較大影響。為加快完善全省干線公路網,進一步發揮杭州市在區域經濟中的輻射和帶動作用,改善建德市西部航頭、大同、李家鎮與外界溝通的交通環境,提高該地區交通通行能力,從而更好地服務于當地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23省道航頭至界頭段進行改建工程項目的提出與實施已是十分必要。本項目起點位于建德市航頭鎮23省道與320國道交叉處,經航頭、大同、李家,終點位于建德市李家鎮界頭村與衢州市交界處,路線全長約26.974km,其中李家利用段約1.3km,實際建設里程約25.674km。起點AK127+500至AK129+350段采用設計速度80km/h四車道一級公路兼顧城市道路標準建設,路基寬度為34m,路線長1.85公里;AK129+350至AK142+100采用設計速度80km/h四車道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路基寬24.5m,路線長約12.75公里;AK142+100至終點采用設計速度80km/h二級公路,路基寬12m,路線長約12.374公里(含李家利用段AK142+100~AK143+400共1.3公里,該利用段已于2009年按二級公路標準改造完成,設計速度采用60km/h)。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3年)、《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08年)等文件的有關規定,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應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從環境保護角度評價本工程建設的可行性。為此,建德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主持編制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我院接受委托后,在建德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配合下,對項目沿線進行了現場踏勘、監測和調查,在此基礎上編制完成了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2013年12月17日由浙江省環境保護廳、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在建德聯合主持召開了本項目技術評審會,根據專家組的意見對本報告進行了修改,形成報批稿。*項目特點1.本項目為公路建設項目,選線是可研和初步設計期的重點。2.本項目施工期污染影響集中在一個短期時間范圍內,污染由施工伊始,隨施工強度和施工階段而發生強弱變化,施工結束后慢慢消失。3.本項目運營期為一線型污染排放源,污染寬度相對較窄,且為一種流動性的影響,并隨著線路沿線車流量而變化。*評價工作程序評價工作分三個階段:1.前期準備、調研和工作方案階段接受委托后,收集及研究相關工程相關資料,進行初步工程分析,開展環境狀況調查,進行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評價因子篩選、明確評價重點和環境保護目標,確定工作等級、評價范圍及評價標準,制定工作方案;2.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對項目進行工程分析,并同時對評價范圍內的環境狀況進行調查、監測和評價,各環境要素進行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階段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和范圍,提出切實可行的環保措施,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給出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的評價結論,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在整個工作程序中依據國家及浙江省相關要求進行公眾調查工作*評價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1、施工期主要關注道路施工對生態環境影響、橋梁施工對水環境影響。2、運營期主要關注交通噪聲、汽車尾氣的影響。*報告書主要結論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建設是必要的,其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明顯,但工程建設和營運期間將會對工程沿線區域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因此在工程設計、施工過程中以及建成運行過程中,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環境保護法規,切實執行本報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把工程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本工程符合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原則,符合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要求,符合建設項目其他審批要求,因此從環保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設是可行的。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目錄目錄TOC\o"1-2"\h\z第1章 總則 11.1 編制依據 11.2 評價因子與評價標準 61.3 評價工作等級、評價重點和評價時段 141.4 評價范圍及環境敏感區 161.5 相關規劃及生態環境功能區劃 23第2章 工程概況與工程分析 322.1 現狀公路狀況 322.2 項目名稱、性質與建設單位 332.3 項目規模及總投資 332.4 公路工程 342.5 管理用房 412.6 項目附屬工程 412.7 施工組織 432.8 工程占地及拆遷 472.9 工程土石方平衡 482.10 施工進度安排 532.11 交通量預測 532.12 環境影響要素識別與分析 552.13 污染因子篩選 582.14 公路工程污染源強分析 60第3章 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663.1 自然環境概況 663.2 社會環境概況 683.3 環境質量概況 69第4章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784.1 施工期廢水影響分析 784.2 施工期廢氣影響分析 814.3 施工期噪聲影響分析 854.4 施工期固體廢物影響分析 904.5 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914.6 營運期空氣環境影響分析 944.7 營運期聲環境影響分析 994.8 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1254.9 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1264.10 公路景觀影響分析 127第5章 社會環境影響評價 1285.1 施工期社會環境影響分析 1285.2 施工期文物保護 1295.3 營運期社會環境影響分析 130第6章 環境風險評價 1316.1 環境風險識別 1316.2 源項分析 1316.3 環境風險因素識別 1326.4 環境風險預測評述 1336.5 環境風險事故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1356.6 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 1376.7 小結 145第7章 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 1467.1 施工前期污染防治對策 1467.2 施工期污染防治對策及建議 1467.3 營運期污染防治對策及建議 1527.4 污染防治措施清單 1567.5 環保措施經濟論證 159第8章 水土保持分析 1608.1 主體工程概況、設計水平年 1608.2 主體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評價結論 1618.3 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及面積 1628.4 水土流失預測結果 1638.5 水土保持措施總體布局、主要工程量 1638.6 水土保持監測 1648.7 水土保持投資估算及效益分析 1648.8 水土保持結論與建議 165第9章 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1679.1 環境經濟損益分析 167第10章 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 16810.1 環境管理 16810.2 環境監測計劃 16910.3 環境監理 170第11章 公眾參與調查 17311.1 公眾參與的目的 17311.2 公眾參與的形式 17311.3 公眾參與調查 17411.4 公示公告 178第12章 方案比選 18012.1 項目選線方案比較 18012.2 規劃符合性分析 183第13章 結論與建議 18613.1 建設項目概況 18613.2 環境現狀 18613.3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8713.4 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原則符合性分析 18713.5 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8813.6 建設項目其他審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8913.7 污染防治對策 19013.8 環評總結論 193附圖:附圖1建設項目地理位置圖194附圖2建設項目線位圖(含監測點位)195附圖3臨時施工場地布置圖197附圖4管理用房平面布置圖198附圖5建德市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分圖199附圖6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圖200附圖7建德市域總體規劃圖201附圖8航頭鎮鎮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圖202附圖9大同鎮鎮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圖203附圖10李家鎮集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圖204附圖11公示照片205附件:附件1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發改函[2011]140號“省發改委關于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項目建議書批復的函”(2011.6.28)211附件2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選字第[2012]067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2012.8.6)215附件3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浙土資預[2012]196號“關于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用地的預審意見”(2012.10.30)218附件4浙江省水利廳-浙水許[2012]133號“浙江省水利廳關于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復”(2012.11.22)220附件5建德市環境保護局-建環許函[2012]053號“關于《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引用標準確認函的復函”(2012.11.7)226附件6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文處理簡復單228附件7杭州市“十二五”公路建設規劃項目表229附件8杭州市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規劃環評咨詢協議230附件9公示及公示證明231附件10項目公眾參與調查表(部分)244附件11監測報告248附件12專家意見及簽到表附件13修改說明附表: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登記表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總則總則編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1.國家法律(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12.26),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2號;(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6.10.29),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7號;(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4.29),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4)《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2.10.28),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6號;(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10.28),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7號;(6)《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8.28),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9號;(7)《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04.8.28),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8)《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9)《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4.12.29),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8號;(10)《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7號;(1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2009.8.27),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8號;(1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0.12.25),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9號;(13)《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2.29),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4號。2.行政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1988.6.10),國務院令第3號;(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11.29),國務院令第253號;(3)《基本農田保護條例》(1998.12.27),國務院令第257號;(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2000.3.20),國務院令第284號;(5)《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1.7.1),國務院令第593號;(6)《國務院關于印發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的通知》(2000.11.26),國發〔2000〕38號;(7)《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等部門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指導意見的通知》(2010.5.11),國辦發〔2010〕33號;(8)《土地復墾條例》(2011.3.5),國務院令第592號;(9)《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2011.10.17),國發〔2011〕35號;(10)《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通知》(2011.12.25),國發〔2011〕42號;(11)《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2013.9.10),國發[2013]37號。3.部門規章(1)《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03.5.13),交通部令第5號;(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2005.3.23),建設部令第139號;(3)《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2006.12.25),建設部令第152號;(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2008.9.2),環境保護部令第2號;(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2009.1.16),環境保護部令第5號;(6)《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2011.5.1),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7)《關于公路、鐵路(含輕軌)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環境噪聲有關問題的通知》(2003.5.27),環發〔2003〕94號;(8)《關于在公路建設中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若干意見》(2004.4.6),交通部交公路發〔2004〕164號;(9)《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農田保護有關工作的意見》(2005.9.28),國土資發〔2005〕196號;(10)《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2006.3.18),環發〔2006〕28號;(11)《關于加強公路規劃和建設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2007.12.1),環發〔2007〕184號;(12)《關于加強城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9.18),環辦〔2008〕70號;(13)《地面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政策》(2010.01.11),環發〔2010〕7號;(14)《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2013.5.1),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21號令。地方法規規章1.地方法規(1)《浙江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02.10.31),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76號;(2)《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03.9.1),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號;(3)《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2005.11.18),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0號;(4)《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06.3.29),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4號;(5)《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2008.9.19),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號;(6)《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2010.1.13),杭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6號。2.地方規章(1)《浙江省環境污染監督管理辦法》(2006.7),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號;(2)《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2007.5.30),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號;(3)《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11.12.1),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號;(4)《浙江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2003.8.19),浙政發〔2003〕23號;(5)《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2012.2.20),浙政發〔2012〕15號;(6)《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的若干意見》(2008.9.16),浙政辦發〔2008〕59號;(7)《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國家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通知》(2012.4.11),浙政辦發[2012]35號;(8)《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2012.10.8),浙政辦發[2012]132號;(9)《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2.14),浙環發〔2007〕11號;(10)《浙江省環保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若干規定》(2007.2.15),浙環發〔2007〕12號;(11)《關于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試行工作的通知》(2007.12.24),浙環發〔2007〕94號;(12)《關于切實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的實施意見》(2008.9.26),浙環發〔2008〕55號;(13)《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9.26),浙環發〔2008〕57號;(14)《杭州市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2003.6.2),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0號;(15)《杭州市城市河道保護管理辦法》(2009.3.19),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9號;(16)《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3號;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2號修改,2011年2月1日起(17)《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3號;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2號修改,2011年2月1日起(18)《杭州市建設工程渣土管理辦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2號;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2號修改,2011年2月1日起施行);《關于印發杭州市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2012.12.29),杭政辦函[2012]280號(19)《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改委關于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空間布局指引(2013年本)的通知》(2013.4.2),杭政辦函〔2013〕50號;(20)《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2013年大氣復合污染整治實施計劃的通知》(2013.7.27),杭政辦函〔2013〕100號。相關技術導則和規范1.技術導則(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1;(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J/T2.3-93;(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5)《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7)《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1;(8)《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663-2013。2.技術規范(1)《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要點》,浙江省環境保護局,2005.4;(2)《公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規范》JTGB03-2006,交通部;(3)《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規范》GB50433-2008。相關規劃及技術文件1.相關規劃(1)《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05.12),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辦發[2005]109號文件;(2)《杭州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杭政辦函〔2006〕94號)(3)《建德市域總體規劃(2007-2020)》;(4)《建德市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5)《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機場交通運輸“十二五”發展規劃》;(6)《杭州市“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2011-2015年)》;(7)《建德市“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8)《建德市航頭鎮鎮區控制性詳細規劃》;(9)《建德市大同鎮鎮區控制性詳細規劃》;(10)《建德市李家鎮集鎮控制性詳細規劃》。2.技術文件(1)“省發改委關于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項目建議書批復的函”(2011.11.7),浙發改函[2011]242號;(2)《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杭州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3)《關于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改建工程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2012.10.30),浙江省國土資源廳;(4)《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2012.9),浙江中冶勘測設計有限公司;(5)《環境影響評價標準的確認函》(2012.8),建德市環境保護局。評價因子與評價標準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與評價因子篩選1.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與篩選本項目主要環境問題識別結果見表1-1。根據本工程特點和主要環境問題識別結果,采用矩陣法對可能受本工程影響的環境要素進行識別和篩選,其結果列于表1-2。由表1-2可以看出,改建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是多方面的,既存在短期、可恢復的影響,也存在長期的正面、負面影響。施工期主要表現為短期的負面影響,在施工活動結束,影響即消失;運營期對聲環境和環境空氣質量是負面長期影響,對環境產生的正面長期影響主要表現在對交通的改善。主要環境問題識別結果一覽表施工期社會環境工程拆遷工程沿線需拆遷建筑物面積47753m2,將對居民生活和企業生產帶來影響。道路施工目前周邊主要的公路有320國道、23省道老路、大硤線等,外購材料可直接運至項目區;項目沿線周邊村道均可作為項目區周邊的施工道路,方便施工用料運輸。項目施工工程車輛增多使區內交通受到干擾,將給區內居民的出行、生產、工作、生活帶來影響和不便。公用設施、管線遷移工程沿線需拆遷高壓桿494根,低壓桿716根,電訊桿646根,對道路沿線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活動產生影響。生態環境工程占地工程施工將破壞或占用部分農田、旱地、宅基地、水面、山林等,減少綠化面積和生物量。各種施工施工中施工機械的設置、基礎開挖等將造成道路的破壞,影響景觀,會產生少量施工廢水。土方工程施工場地、臨時堆土場的設置會占用土地,如措施不當,給生態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并可能造成局部水土流失。施工人員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廢水和生活垃圾。環境空氣植被破壞、道路施工、車輛運輸等施工過程中的開挖、回填、拆除以及水泥、粘土、砂石等在裝卸過程產生粉塵,運輸過程中沿途散落及運輸車輛在運行過程產生的粉塵。瀝青路面攤鋪施工產生的煙氣。施工機械使用以燃油為動力的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增加,必然導致廢氣排放量的增加。聲環境車輛運輸、各種施工機械使用各種施工作業如大型挖土機、鉆孔機、打樁機、空壓機及壓路機等以及各種重型運輸車輛、建筑物拆除等作業產生的噪聲。水環境橋梁工程、施工廢水、生活廢水橋梁施工對水體的影響;施工人員生活廢水對水環境的影響,施工機械設備維修沖洗廢水對水環境的影響。運營期社會環境車輛行駛本工程的實施,完善了區域交通路網,提高機動車和行人的安全度,有利于機動車的出行,有利于人流、物流,促進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生態環境綠化工程本工程在公路兩側進行綠化,進行生態恢復等生態補償工程,將給公路沿線生態環境和景觀帶來有利影響。水環境公路管理養護用房管理用房油煙廢氣及生活污水的影響。環境空氣車輛行使交通條件的改善將使車流量相對增加,汽車排放的尾氣含有CO、NOx等污染物質,可能增加沿線的大氣污染負荷。聲環境車輛行使工程完成后,各類車輛產生的交通噪聲對線路兩側的敏感點產生不同程度影響。環境影響要素識別與篩選一覽表環境要素項目社會環境生態環境自然環境交通生產、生活景觀水土流失動植物水環境環境空氣聲環境施工期占地拆遷-1S-2L-1S-1S-3L-1S使用施工機械-1S-1S-1S-2S管線拆遷-1S-1S橋梁、涵洞工程-1S-1S-1S-1S-1S占用沿途耕地等-1S-1S-2S—2S—1S-1S土方工程-1S-1S-2L-1S—1S—1S施工人員-1S-1S運營期車輛行駛+2L+1-1-2公路管理養護用房+2L-1S綠化工程+1+1+1L+1L+1L管線工程+2+3注:“+”表示正影響,“-”表示負影響;“1”表示影響較小,“2”表示影響中等,“3”表示影響較大;“S”表示短期影響,“L”表示長期影響。2.評價因子篩選根據對項目的環境影響因素識別,結合環境現狀特征,篩選出本項目的評價因子見表1-3。評價因子確定要素評價類型評價因子或評價對象大氣環境空氣質量調查SO2、NO2、PM10環境空氣影響評價施工期:顆粒物(揚塵)運營期:汽車尾氣中的NO2和CO水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調查pH值、DO、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石油類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調查pH值、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氨氮、鎘、砷、六價鉻、揮發酚、氟化物、汞、溶解性總固體水環境影響評價CODCr、氨氮噪聲聲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預測評價等效連續A聲級(LAeq)固廢固廢影響評價生活垃圾、棄渣土等生態生態環境現狀調查與影響評價植被分布和土地利用等社會社會環境現狀調查與影響評價社會、經濟情況環境功能區類別1.水環境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本項目跨越河流的水環境功能區劃情況見表1-4。項目水環境功能區劃河流名稱功能區序號水環境功能區范圍目標水質起始斷面終止斷面上馬溪錢塘167多功能區源頭大同水廠取水口上游5kmⅡ類壽昌江錢塘169多功能區大同鎮(水廠取水口下游0.1km)壽昌水廠取水口上游4kmⅢ類勞村溪錢塘172多功能區源頭(白銀珠)勞村溪與上馬溪交匯處Ⅱ類根據《杭州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杭政辦函〔2006〕94號),勞村溪設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區設置情況見表1-5。勞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序號水廠名稱水環境功能區河流范圍起始斷面地理坐標終止斷面地理坐標東經西經東經西經43勞村自來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勞村溪取水口上游4000m119°02′26″29°19′41″取水口下游100m119°41′26″*29°18′36″二級保護區取水口上游4000m119°02′26″29°19′41″取水口上游2000m119°03′28″29°19′08″陸域:沿岸縱深100m一級保護區取水口上游2000m119°03′28″29°19′08″取水口下游100m119°41′26″29°18′36″陸域:沿岸縱深50m*注:勞村自來水廠取水口為東經119°04′19″,西經29°18′34″。根據該劃分方案,項目AK139+940~AK139~990段涉及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陸域范圍,改建段AK141+850~AK142+100及利用段AK142+100~AK143+400涉及二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內。2009年年底建成了大同自來水廠,原由勞村自來水廠供水的勞村村全部納入大同鎮水廠供水范圍,2009年底勞村自來水廠停止供應生活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生活飲用水取水功能實際上已經不存在。杭州市環保局和杭州市林水局于2013年11月22日在建德主持召開了《建德市勞村溪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可行性報告》評審會,專家組一致同意功能區調整方案,將勞村溪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為多功能區,水質目標仍為Ⅱ類。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1月14日簡復同意將勞村溪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為多功能區(府辦簡復第B20131645號)。因此本項目不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工程跨越的河流有曹溪、勞村溪、上馬溪及一些支流,跨越河流情況見表1-6。項目沿線跨越主要河流情況表序號橋中樁號河流名稱通航等級現狀河寬(m)目標水質備注1AK128+835曹溪無約42Ⅲ類*新建2AK135+475無名河流無約8Ⅲ類*新建3AK137+825無名河流無約8Ⅱ類*新建4AK139+805勞村溪(交溪)無約32Ⅱ類新建5AK149+987上馬溪無約21Ⅱ類新建*注:曹溪、AK135+475處跨越的溪流匯入壽昌江,目標水質參照壽昌江執行;AK137+825處跨越的溪流匯入勞村溪,水質目標參照勞村溪執行。本項目曹溪匯入壽昌江處為飲用水源保護區(建德壽昌自來水廠),項目橋梁距離保護區約200m,道路實施處在飲用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之外。其余跨越河道處下游5km范圍內均不存在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功能為多功能區。2.環境空氣根據建德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項目沿線為二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3.聲環境根據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中關于對鄉村聲環境功能的確定方法,“村莊原則上執行1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工業活動較多的村莊以及有交通干線經過的村莊(指執行4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以外的地區)可局部或全部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經建德市環保局確認,本項目所在地聲環境按2類功能區執行;根據GB/T15190-94《城市區域環境噪聲適用區劃分技術規范》,相鄰區域為2類標準適用區域,道路紅線兩側面向道路第一排建筑(臨街建筑以高于三層樓房以上建筑為主)或紅線以外兩側35m范圍內劃為4類標準4.生態環境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跨越建德市航頭鎮、大同鎮和李家鎮,根據《建德市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2008.5)相關內容,結合《工可》提供的公路走線,具體公路沿線生態功能區劃見表1-7。工程沿線生態功能區劃序號公路起止點公路長度(km)生態功能區編號功能區類別備注1AK127+500~AK134+500約7.0Ⅱ3-20182B01限制準入區改建2AK134+500~AK136+300約1.8Ⅱ3-20182B01限制準入區新建3AK136+300~AK139+600約3.3Ⅱ3-20182C04重點準入區新建4AK139+600~AK140+000約0.4Ⅱ3-20182A10禁止準入區新建5AK140+000~AK140+400約0.4Ⅱ3-20182B01限制準入區新建6AK140+400~AK141+200約0.8Ⅱ3-20182B01限制準入區改建7AK141+200~AK141+700約0.5Ⅱ3-20182B01限制準入區新建8AK141+700~AK141+850約0.15Ⅱ3-20182B01限制準入區改建9AK141+850~AK142+100約0.25Ⅱ3-20182A10禁止準入區改建10AK142+100~AK143+400約1.3Ⅱ3-20182A10禁止準入區已建成*12AK143+400~AK145+300約1.9Ⅱ3-20182D07優化準入區改建13AK145+300~AK154+473.672約9.17Ⅱ3-20182B01限制準入區改建*注:該段路于2009年按二級公路標準完成改造。5.環境功能屬性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屬性見表1-8。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屬性表序號項目類別1水環境功能區Ⅱ類、Ⅲ類2環境空氣功能區二類環境空氣功能區3聲環境功能區道路兩側紅線外35m區域內為4類聲環境功能區;紅線35m外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4是否涉及自然保護區否5是否涉及水源保護區否6是否涉及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本項目占用標準農田21.5502公頃7是否涉及風景名勝區否8是否生態功能保護區項目涉及西南部水源涵養及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功能小區(土壤保持和水源涵養)9是否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否10是否水庫庫區否11是否污水處理廠集水范圍否12是否有其它重點保護目標是,在AK130+100處紅線范圍內有一株古樟樹(編號078)評價標準1.環境質量標準(1)水環境質量標準①地表水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項目實施段沿線的主要河流有壽昌江、上馬溪(又名壽昌溪)、勞村溪(又名交溪)。其中上馬溪、勞村溪水環境功能均為多功能區,目標水質為Ⅱ類,執行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Ⅱ類標準;壽昌江水環境功能也為多功能區,目標水質為Ⅲ類,執行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類標準(見表1-9)。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單位:mg/L,pH除外)水質指標pHDOCODMnBOD5氨氮總磷石油類Ⅱ類6~9≥6≤4≤3≤0.5≤0.1≤0.05Ⅲ類6~9≥5≤6≤4≤1.0≤0.2≤0.05②地下水地下水水質參照執行《地下水環境標準》(GB/T14848-93)(見表1-10)。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單位:除pH外,均為mg/L)項目pH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高錳酸鹽指數氨氮鎘砷六價鉻揮發酚氟化物汞總硬度Ⅱ類6.5~8.5≤5≤0.01≤2.0≤0.02≤0.001≤0.01≤0.01≤0.001≤1.0≤0.0005≤300Ⅲ類6.5~8.5≤20≤0.02≤3.0≤0.2≤0.01≤0.05≤0.05≤0.002≤1.0≤0.001≤450(2)聲環境質量標準①室外聲環境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3]94號《關于公路、鐵路(含輕軌)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環境噪聲有關問題的通知》(2003.5.27):a.在已劃分聲環境功能區的城市區域,其評價范圍內應按《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93)執行,未劃分聲環境功能區的城市區域,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認其功能區和應執行的標準。b.公路、鐵路(含輕軌)通過的鄉村生活區域,其區域聲環境功能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參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93)和《城市區域環境噪聲適用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94),確定用地邊界外合理的噪聲防護距離。c.評價范圍內的學校、醫院(療養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晝間按60分貝、夜間按50分貝執行。根據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中關于對鄉村聲環境功能的確定方法,“村莊原則上執行1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工業活動較多的村莊以及有交通干線經過的村莊(指執行4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以外的地區)可局部或全部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根據建德市環保局對本項目評價標準的確認函,區域聲環境公路兩側紅線外35m區域內執行4a類標準;紅線外35m范圍外執行2類標準;評價范圍內的學校、醫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晝間按60分貝、夜間按50分貝執行。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單位:dB)類別適用區域晝間夜間2類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60504a類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以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7055②室內聲環境室內聲環境標準執行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見表1-12)。臥室、起居室(廳)內的允許噪聲級房間名稱允許噪聲級(A聲級,dB)晝間夜間臥室≤45≤37起居室(廳)≤45(3)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建設項目擬建地屬二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環境空氣執行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二級標準。(見表1-13)。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污染物名稱取值時間二級濃度限值單位SO2年平均60μg/m324小時平均1501小時平均500TSP年平均20024小時平均300NO2年平均4024小時平均801小時平均200PM10年平均7024小時平均150CO24小時平均4mg/m31小時平均102.污染物排放標準(1)廢水施工期本項目不單設施工營地,項目沿線企業較多,施工人員住宿租用周邊閑置廠房解決,利用周圍生活設施。僅在項目施工期布設的臨時施工場地設置臨時廁所,用于收集施工人員施工期間的糞便水,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排放。曹溪沿線其他施工生產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表4一級標準后排放(見表1-14),勞村溪、上馬溪沿線施工生產廢水經預處理后全部回用,不的排放。管理用房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隔油池預處理至三級標準后納管排放。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單位:mg/L)類別pHCODCrBOD5NH3-NSS一級6~9≤100≤20≤15≤70三級6~9≤500≤300≤35≤40(2)噪聲本項目施工期噪聲執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見表1-15)。GB12523-201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單位:dB)晝間夜間7055(3)廢氣管理用房食堂油煙廢氣排放參照執行GB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具體標準值詳見表1-16。GB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規模小型中型大型基準灶頭數≥1,<3≥3,<6≥6對應灶頭總功率108J/h1.67,<5.00≥5.00,<10≥10對應排氣罩灶面總投影面積(m2)≥1.1,<3.3≥3.3,<6.6≥6.6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2.0凈化設施最低去除率(%)607585(4)固廢工程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執行GB18599-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評價工作等級、評價重點和評價時段評價工作等級根據工程特點及沿線環境特征,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HJ/T2.3-93、HJ2.2-2008、HJ2.4-2009、HJ610-2011、HJ19-2011)中有關環評工作等級劃分的要求,確定本評價等級。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劃分情況見表1-17。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劃分情況環境要素劃分依據評價等級水環境本工程公路管理養護用房另行環評,項目營運期無廢水產生;施工廢水成分簡單,經處理后用于抑塵灑水不排放,施工場地生活污水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排放。三級環境空氣本工程為公路項目,無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務區、車站等大氣污染源)。三級聲環境道路工程所在區域聲功能為2類,部分敏感目標在建設項目建成前后噪聲級增高量達5dB以上,受噪聲影響人口數量增加較多一級地下水環境本工程所在區域包氣帶防污性能強,地下水環境不敏感,營運期無廢水產生;地下水水位變化影響半徑<1.5km,可能造成的環境水文地質問題較弱。三級生態環境本工程總長度<50km,工程占地面積<2km2,工程沿線生態環境較簡單,用地內無珍稀瀕危物種,屬于生態敏感性一般區域。三級評價重點根據工程特點、環境污染物排放特點及周圍環境特征,確定評價工作重點如下:1.施工期環境影響評價分析施工期土地占用和路基挖填方、施工臨時占地對沿線的生態破壞及水土流失的影響;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施工揚塵、固體廢棄物等對環境的影響以及施工噪聲對敏感點居民的影響。2.運營期環境影響評價分析運營期車輛尾氣對環境空氣敏感目標和沿線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分析交通噪聲對聲環境敏感目標和沿線聲環境質量的影響,分析生活污水對周圍水環境的影響和路面雨水地表徑流對區內排洪的影響等。3.社會環境影響分析包括對土地利用的變更、征地、拆遷安置及基礎設施、資源利用、景觀美學等社會環境的影響。4.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措施的完善與否、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評價時段根據《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本工程計劃2014年6月開工建設,2016年6月完工,總工期25個月。本工程評價時段為施工期和運營期。《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對預測目標年的確定為與區域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和規劃相一致,即2015年、2019年、2024年、2029年、2034年。本環評報告書選取竣工后第一年(2016年)為近期、投入運營后第7年(2022年)為中期,投入運營后第15年(2030年)為遠期,本工程運營期評價分近期、中期和遠期進行預測評價。本環評預測年與工可預測年不一致時,對工可預測年采用插值法選取相關數據。1.施工期:2014年6月~2016年6月2.營運近期:2016年3.營運中期:2022年4.營運遠期:2030年評價范圍及環境敏感區評價范圍根據評價等級及工程沿線自然環境特征,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具體見表1-18。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環境要素評價范圍水環境工程兩側紅線外各200m以內水域及跨河橋梁上、下游各500m環境空氣工程線源中心兩側各200m的范圍聲環境工程中心線外兩側各200m以內的區域生態環境工程兩側紅線外各200m以內區域及臨時堆土場社會環境沿線各敏感點環境敏感區2.環境敏感點本項目空氣環境和聲環境保護目標為主線沿線的航頭鎮的溪沿村、航川村,大同鎮的永平村、大同村、黃家村、勞村村、潘家村,李家鎮的李家村、長林村、白馬村。水環境保護目標為曹溪、勞村溪、上馬溪等。主要聲環境、空氣保護目標見表1-19、水環境保護目標見表1-20、特殊敏感點見表1-21,規劃敏感保護目標見表1-22。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總則PAGE18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電話目沿線主要聲環境、空氣環境保護目標序號坐標位置保護目標名稱與公路相對高差(m)第一排建筑距離(m)4a類2類樓層數公路性質敏感點與道路概況線路走向圖現狀航拍圖現狀照片公路中心線公路紅線戶戶1AK128+100~AK128+750溪沿村-0.3~-0.124335138以3層及以上為主改建公路兩側與路平行AK129+100~AK129+3002762662公路兩側與路平行2AK129+550~AK129+750航川村-0.6~-0.5244827以3層及以上為主改建公路北側與路平行AK129+800~AK130+1007257078公路南側與路平行AK130+450~AK130+7502021526公路兩側與路平行AK130+950~AK131+400276910公路北側與路平行3AK133+000~AK133+100永平村-0.3--3.25542015以3層及以上為主利用公路北側與路垂直AK133+300~AK133+5504530410改建公路南側與路垂直AK133+800~AK134+250212835改建公路兩側與路垂直AK135+100~AK135+550254752新建公路南側與路平行4AK137+100~AK137+400大同村-1.2~-0.5277117以3層及以上為主新建公路南側與路平行5AK137+900~AK138+600黃家村-1.5~-0.829536160以3層及以上為主新建公路兩側與路平行6AK139+400~AK140+200勞村村-2.7~-1.224545289以3層及以上為主新建公路兩側與路平行7AK140+800~AK141+150潘村村-0.2~1.56950031以3層及以上為主改建公路北側與路平行AK141+500~AK142+1002231136以3層及以上為主改建公路兩側與路平行AK142+100~AK142+250潘村村2.1~5.3181033以3層及以上為主利用公路南側與路平行8AK143+600~AK144+100李家村-0.8~-0.11631391以3層及以上為主改建公路南側與路平行AK144+300~AK144+8501621240以3層及以上為主改建公路兩側與路平行9AK149+350~AK150+100長林村-0.7~-031003092以3層及以上為主改建公路兩側與路平行10AK150+300~AK152+700馬家村(屬于白馬村)-0.4~1.318519122以3層及以上為主改建公路兩側與路平行AK153+200~AK153+6002261464以3層及以上為主改建公路北側與路平行工程沿線跨越水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序號坐標位置(m)保護目標名稱線路走向圖現狀航拍圖河寬(m)目標水質與公路關系通航要求1AK128+835曹溪約42Ⅲ類被跨越無2AK135+475-約8Ⅲ類被跨越無3AK137+825-約8Ⅱ類被跨越無4AK139+805勞村溪(交溪)約32Ⅱ類被跨越無5AK149+987上馬溪約21Ⅱ類被跨越無工程沿線兩側的特殊敏感點一覽表序號坐標位置保護目標名稱相對位置基本情況與公路紅線距離(m)線路走向圖現狀航拍圖現狀照片1AK128+100~AK128+250航頭鎮衛生院公路南側有職工35人,不設住院病床約30教學樓航頭鎮衛生院航頭中心小學教學樓航頭鎮衛生院航頭中心小學2航頭中心小學27個班,學生1024人,教職工65人,不是住宿距離學校圍墻約80工程沿線兩側規劃敏感點一覽表序號所屬鄉鎮樁號方位規劃性質線路走向圖現狀航拍圖規劃圖1航頭鎮AK127+600~AK128+600兩側居住用地2大同鎮AK137+900~AK138+800兩側農居混合用地(黃家村)3AK138+800~AK139+100兩側農居混合用地(勞村村)4AK139+500~AK140+300兩側農居混合用地(老村村)5李家鎮AK143+600~AK144+600南側新農村建設用地(李家村)6AK144+300~AK144+600北側二類居住用地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總則PAGE23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電話關規劃及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相關規劃1.建德市域總體規劃(1)規劃期限本次規劃期限確定為2007-2020年,其中近期為2007-2010年;遠期為2011-2020年;遠景為2020年以后。(2)規劃范圍本次市域總體規劃范圍為建德市整個行政管轄范圍,面積2314.7平方公里。(3)市域空間結構規劃市域空間結構為“一主四團五片,一廊兩軸兩點”。一主:指一個中心城市,包括更樓、新安江和洋溪三個街道,其中新安江(含洋安)街道為主城區,依托老城區和新安江上游優越的水環境,以發展居住和第三產業為主;更樓和洋溪街道構成主城區的東西兩翼次城區,分別以發展產業和居住為主。四團:指乾潭、梅城、壽昌、大同四個中心鎮。五片:根據自然地理條件和鄉鎮行政區劃,以主要城鎮為核心,整合沿江二側發展空間和片內特定發展功能,規劃市域形成東北、東南、中西、中南、西南部共五片城鄉發展次區域,主要發展導向見表6。一廊:指一條基礎設施走廊,沿杭新景高速公路北段設置,包括現狀高壓走廊和未來城際軌道、區域性燃氣管道等,寬度控制500米-800米。兩軸:指沿杭新景高速公路和新安江-蘭江的兩條城鎮發展主軸。兩點:指蓮花和大慈巖獨立于城鎮發展主軸之外的兩個城鎮發展點。(4)公路規劃①高速公路線路:規劃呈“一主一連兩支”形態。一主指杭新景高速公路主線;一連指臨金高速公路連接線;兩支指杭新景高速公路龍游支線和千島湖支線。千島湖支線遠景接黃山則呈“三高一支”形態。互通出入口:共10個。杭新景高速市域內現狀有7個互通出入口;規劃杭新景主線于大同鎮區處設互通出入口;臨金高速在梅城南、大洋設2個互通出入口。②國道320國道:規劃改線一處,由下涯鎮區經黃繞、馬目南、更樓南至壽昌北。乾潭、壽昌、楊村橋鎮區段局部增加輔道減少道路交叉口個數,同時對提升路面等級,解決城鎮發展空間受限和交通干擾問題。330國道:保留現狀線形,提升路面等級。③省道市域內省道有4條,分別是06省道、20省道、21省道和23省道,規劃加強省道道路建設,全面提升其路面等級。④縣鄉道主要縣道連接中心城區與各中心鎮,呈“三縱兩橫”格局,三縱分別為原320國道下涯至壽昌段、航頭至更樓主干道、梅城至大洋主干道;兩橫分別為原江南公路改線、新楊梅公路。本項目為23省道,屬于規劃加強省道道路建設、全面提升其路面等級的四條省道中的一條,項目實施路線與規劃路線一致,因此符合總體規劃。2.杭州市“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根據《杭州市“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十二五”期間,全市規劃新改建國省道公路約123公里,符合國省道調整公路250公里,完成建設投資約149億元。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總規模約1400公里的普通國省道干線公路,其中國道233公里,省道770公里。目前杭州市交通運輸局已委托浙江環科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根據杭州市“十二五”公路建設規劃項目表,本項目屬于新改建國省道公路項目(序號21號),項目實施路線與規劃路線一致,因此符合該規劃。3.建德市“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根據《建德市“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十二五”期間繼續加快杭新景高速大二期、臨金高速建德段建設,形成“一主二支一連”159公里的高速公路主骨架;完成320國道、23省道、06省道,白章線、下北線、安欽線等縣道提升改造;完成洋溪大橋、五馬洲大橋建設;加快通村公路和聯網公路建設,實現所有鄉鎮通二級公路,新增公路340公里,使市域內公路總里程達到2125公里,公路密度達96.02公里/百平方公里;基本形成以高速公路為主骨架、國省道為干線、農村公路為支線的快速、高效、便捷、安全的公路交通網絡。本項目為23省道改建工程,屬于提升改造對象之一,項目實施路線與規劃路線一致,因此符合該規劃。4.城鎮總體規劃(1)大同鎮根據《建德市大同鎮鎮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劃形成三線:杭建衢鐵路、杭新景高速、23省道;兩站:收費站,鐵路貨運站;四節點:城東、城西、杭新景高速與23省道交叉口、鐵路貨場與23省道交叉口的對外交通網絡。23省道考慮向外改線,改線后老23省道成為鎮區的主要道路,道路紅線寬度為42米。本項目為23省道改建項目,路線從大同鎮北側繞過鎮區,部分路段與原規劃線位略有調整,線位總體走向與規劃一致,因此符合控規中的路網規劃。(2)李家鎮根據《建德市李家鎮集鎮控制性詳細規劃》,新規劃線位對省道的線型做了優化,道路紅線寬度為12米,兩側控制15米防護綠帶。結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供的線型,對23省道鎮區段進行改造,增加輔道,以達到既利用23省道改造帶來的便利,又減少過境交通對城鎮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本項目為23省道改建項目,項目實施路線與規劃路線一致,符合該規劃。生態環境功能區劃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跨越建德市航頭鎮、大同鎮和李家鎮,根據《建德市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2008.5)相關內容,結合《工可》提供的公路走線,項目主要涉及到的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為:勞村飲用水源保護生態環境功能小區(Ⅱ3-20182A10,禁止準入區)、西南部水源涵養及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功能小區(Ⅱ3-20182B01,限值準入區)、大同城鎮與工業發展生態環境功能小區(Ⅱ3-20182C04,重點準入區)、李家城鎮與工業發展生態環境功能小區(Ⅱ3-20182D07,優化準入區)。詳見1.勞村飲用水源保護生態環境功能小區(Ⅱ3-2(1)基本特征該區位于大同鎮勞村水廠取水口上游4公里水面到勞村水廠取水口下游0.1km水面及沿岸縱深100m陸域取水口位于勞村西門。功能小區面積為0.96平方公里。是大同鎮勞村重要飲用水源地。該功能小區水環境質量總體較好,現狀水質為Ⅱ類,達到水域功能區的要求。主要影響因子為鄉鎮工業廢水排放、生活污水和農業面源的影響。(2)主要生態環境功能與保護目標本功能小區的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為飲用水源保護。水質控制斷面近遠期目標為Ⅱ類。(3)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措施①建設開發活動的環境保護要求本功能小區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飲用水源保護管理辦法和規定,禁止新建和擴建與供水設施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該區設置污水排放口,已有的污水排放口應當限期拆除。在勞村溪兩岸100米范圍內,嚴禁堆棄垃圾等固體廢棄物;嚴禁養殖,禁止開礦采石。②污染控制措施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源調查和整治工作。防止旅游活動對勞村溪的污染。加快大同鎮勞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農村地區采取適宜的生物、濕地處理方式,勞村生活污水處理率要達到70%。勞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轉運、集中處理。控制勞村溪小流域內的畜禽養殖規模,加大農業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確保庫區水質穩定達標。③生態保護與建設落實對流域內水土流失治理、森林資源保護和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的防御工作。加強該流域的環境管理和監控,杜絕水質污染和生態破壞。勞村溪上游建設水源涵養林,兩岸30米范圍內,建設生態防護林;林帶以喬木樹種為主;保護天然常綠闊葉林,發展近低山花果林。本項目在該小區不排污水,也不設置施工場地、堆土場等,符合建設開發活動的環境保護要求;本項目不向勞村溪排放污染,為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源調查和整治工作提供交通便利,符合污染控制措施要求;項目在該區域路段不破壞山體和森林且有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符合生態保護與建設要求。因此本項目符合該生態環境功能小區要求。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的批復意見(府辦簡復第B20131645號),勞村溪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為多功能區。因此原功能中水源保護功能不存在,該生態功能小區在下一次生態功能區規劃中進行調整。2.西南部水源涵養及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功能小區(Ⅱ3-20182B01)(1)基本特征該區域位于建德西南部李家鎮、大同鎮、航頭鎮、壽昌鎮、大慈巖鎮除禁止區、重點區、優化區之外的區域,區域面積約626.99平方公里。該區域集中了建德市大部分的耕地和荒地以及大部分的疏林地,水土保持性較差;區域內礦產資源豐富,方解石、石灰石、白云巖、大理巖等儲量豐富;區內的旅游資源較為豐富,有大慈巖景區、靈棲洞景區、李家鎮的建德人牙洞遺址等。區域內多峽谷、山塘溪流,水資源豐富,主要涵養壽昌江、上馬溪、勞村溪、童家溪、白坑水庫、小江溪等主要溪流。該區域主要工業行業有建材;農業產品以林業為主,包括竹筍、花卉苗木、茶葉、山地蔬菜、香榧和土雞等。主要污染為建材企業和農業農村面源造成。區域內現有杭州市獅象水泥有限公司、建德市紅獅水泥有限公司、建德市金隆水泥有限公司杭州虎城水泥公司、建德市東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杭州中林水泥有限公司等工業污染源,有規模養殖場17家,大同鎮畜禽養殖比較集中。該區點源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別為356.6噸、9.6噸。該區域大部分鄉鎮森林覆蓋率在75%以上,其生態保護功能、土壤保持、水源涵養功能均非常重要;地質災害敏感性較高,大部分地區酸雨影響敏感較高,小部分地區極高,土壤侵蝕敏感較高。主要問題:該區域經濟發展總體水平較低,工業基礎薄弱,以小型企業為主,技術水平低,經濟效益不高,農林產品附加值低,第三產業比重過低;經濟發展水平較不平衡,壽昌鎮、大同鎮的發展水平較高,李家鎮、航頭鎮、大慈巖鎮則偏低;由于旅游服務設施不足,制約了旅游業發展;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落后,生活污水和垃圾沒有有效處理,污染了周圍環境,礦山開發對植被和景觀造成了一定程度破壞;雖然該區域大部分鄉鎮森林覆蓋率較高,但林分質量不高,降低了生物多樣性水平和水源涵養功能。(2)主要生態環境功能與保護目標該功能小區主要生態環境功能是水土保持、水源涵養、以及生物多樣性維持與生境保護。維持森林覆蓋率75%以上,提高生物多樣性,有效涵養相關水系溪流,保護水資源;控制水土流失,促進生態農業建設。近期全面達到功能區環境質量要求,地表水質量滿足各功能區水質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現狀水平,遠期進一步提高環境質量水平。(3)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措施①建設開發活動的環境保護要求限制工業擴展,工業發展以一類企業為主,限制二類工業企業的發展,同時限制低水平重復建設的現有企業發展,禁止新建造紙、電鍍、印染、化工等企業。該區域應充分利用當地資源、區位和產業優勢,以發展綠色無公害農產品為主,重點發展優質無公害大米、精品花卉苗木等產業,完善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和農產品市場體系,進一步提高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不斷提高本區域綠色農業效益,建設壽昌江河谷平原綠色食品生產基地,形成建德市現代高效農業產業區。通過區內旅游資源整合,配套旅游服務建設,適度發展生態旅游。②污染控制措施對于污染嚴重的建材、石礦、化工企業逐步關停搬遷,全面實施清潔生產,完善治理設施建設。全面整治礦山開發,做到適度開采,關停的礦山要進行生態修復。提高綠色農業效益,減少化肥和農藥的使用量;全面落實建德市限養區和禁養區規定,逐步淘汰畜禽散養,實行規模化養殖,全面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農村地區,要加快實現雨污分流,對生活污水和垃圾進行集中處理。③生態保護與建設保護基本耕地,保證糧食生產的數量和質量;加強生態公益林建設,提升森林系統的生態調節和水源涵養服務功能,加強天然林保護和公益林建設,擴大闊葉林和針闊混交林面積,提高林分質量,提升森林生態系統的水源涵養服務功能。保護野生動植物,增加生物多樣性,培育特色林種,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火災預防,維護山林生態系統平衡,在經濟林開發時,注意生態平衡,不能減少森林覆蓋率;加快河道疏浚整治工作,保護飲用水源周邊的水環境質量;禁止在大于25度的山林坡地進行農業耕作,防止水土流失。積極探索農業生產實現循環經濟的模式,提高農業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水平和資源綜合利用效率。積極推行農村養殖、沼氣、有機肥和有機農產品一體化的農牧業復合生態系統。推廣使用生物農藥,提高農藥施用效率,加強農村白色污染的防治,有效降低化肥農藥的使用量和流失量,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對地表水質的影響,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增加農民收入。堅持以人為本,美化環境,完善生態人居環境建設。本項目為非工業項目,為小區內農業、工業、旅游發展提供交通便利,符合建設開發活動的環境保護要求;本項目為基礎設施建設,因此符合污染控制措施要求;項目在該區域占用少量林地(非生態公益林),施工中注意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不向水體排放污染物,嚴格落實水土保持措施,符合生態保護與建設要求。因此本項目符合該生態環境功能小區要求。3.大同城鎮與工業發展生態環境功能小區(Ⅱ3-20182C04)(1)基本特征主要范圍為大同集鎮和草坪山、田畈區域,面積16.09平方公里。該區以杭新景高速公路(擬建)為依托,初步形成主導產業為碳酸鈣制品、服裝和建材等的產業集群,是建德市高速公路經濟帶上的重要城鎮。農業以桑蠶、干果等為主。區域點源COD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為92.9噸和10.2噸。(2)主要生態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主要生態環境功能是城鎮發展、生態服務功能重要性比較重要。環境保護目標: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地表水水質執行Ⅲ類水質標準;重點工業企業穩定排放達標率達到100%。近期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遠期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3)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措施①建設開發活動的環境保護要求合理安排城鎮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優化功能布局,通過對用地的調整,強化中心城鎮集聚效應。建設大同工業功能區,增強與李家的協作功能,形成以大同為中心的西部經濟組團。嚴格執行產業導向政策,加強產業集聚,重點發展碳酸鈣制品、服裝加工、農產品加工等產業,嚴格控制三類污染項目。嚴格限制發展采礦業和選礦業。禁止發展《浙江省工業污染項目(產品、工藝)禁止和限制發展目錄(第一批)》和《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規定的禁止類和限制類項目。產業發展達到“四節一利用”(節水、節能、節材、節地和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②污染控制措施嚴格按照產業導向和排污總量控制新增污染源;加強現有污染源監管,確保達標排放;加強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控制;加快城鎮污水管網和垃圾收集系統建設,解決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問題,為區域發展爭取足夠的環境承載空間。到2010年,點源COD排放量控制在106.8噸,氨氮控制在11.73噸。③生態保護與建設繼續完善公共設施,加大基礎設施投入,提升居住綜合環境的品質,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節約用地,提高工業用地效率;堅持基礎設施先行的原則,完善城鎮基礎設施;改善人居環境,加大城鎮綠地面積,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加快城市化進程。本項目為道路建設項目,為形成西部經濟組團提供交通便利,符合建設開發活動的環境保護要求;項目不會增加排污總量,符合污染控制措施要求;項目為基礎設施建設,可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加快城市化進程,符合生態保護與建設要求。因此本項目符合該生態環境功能小區要求。4.李家城鎮與工業發展生態環境功能小區(Ⅱ3-20182D07)(1)基本特征主要范圍為李家鎮集鎮邊、龍橋村、沙墩頭村及長林村區域,面積7.15平方公里。初步集聚了一定規模的碳酸鈣產品工礦企業。該區域污染企業主要是建德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區域點源COD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為31.5噸和4.7噸。(2)主要生態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主要生態環境敏感性為一般地區,主導生態服務功能為工業發展。環境保護目標:環境空氣質量和噪聲達到功能區要求,地表水水質執行Ⅲ類水質標準,重點工業企業穩定排放達標率達到100%,鄉鎮工業集中率達到70%,遠期達到80%。(3)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措施①建設開發活動的環境保護要求該區域重點發展輕質碳酸鈣及下游產品、建材業,不斷延伸碳酸鈣產品的產業鏈,嚴格控制新上重污染項目。②污染控制措施利用總量控制的原則對區域及企業的污染進行嚴格控制,鼓勵低能耗的高新技術產業。建設完善李家工業功能區,新建、擴建、改建企業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進行節能、節水、節電等資源利用清潔生產技術評估論證。到2010年,點源COD排放量控制在20.0噸,氨氮控制在3.0噸。③生態保護與建設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工業集聚建設發展;加強植被保護,保持水源涵養能力;加強對礦山開采技術的投入,更新設備和改進工藝,提高礦山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加大礦山企業的監管力度,嚴禁掠奪性開采,保護礦山生態環境。本項目不屬于重污染項目,符合建設開發活動的環境保護要求;本項目不會增加排污總量,符合污染控制措施要求;項目為基礎設施建設,可加快工業集聚建設發展,符合生態保護與建設要求。因此本項目符合該生態環境功能小區要求。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工程概況與工程分析PAGE32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電話程概況與工程分析現狀公路狀況已建成段公路2007年12月起,23省道建德勞村至李家段開始改建,改建線路全長1.53km,公路等級為二級公路,設計時速60km/h,路基寬度12m,全路段不設橋梁隧道。該工程于2008年底完成改造,2009年建成通車。該路段現狀見圖2-1。建成段起點建成段終點圖2-1李家已建成段照片改建段公路目前23省道路面寬度約8m,道路等級為二級,該路穿越航頭鎮、大同鎮和李家鎮鎮區,由于老路車流量大,人、非機動車、機動車混行,交通擁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道路的整體形象,對該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也造成了很大的制約。該公路沿途跨越曹溪、勞村溪、上馬溪,設有一座495m長隧道。改建拓寬段現狀見下圖1-2。大同鎮段李家鎮段圖1-2改建段照片現有道路環境管理執行情況根據調查,該段23省道建設時間較早,未開展過環境影響評價(包括已建成段),也未辦理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手續。項目名稱、性質與建設單位項目名稱: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項目性質:改擴建;建設單位:建德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項目規模及總投資23省道建德航頭至界頭段改建工程起點位于建德市航頭鎮23省道與320國道交叉處,經航頭、大同、李家,終點位于建德市李家鎮界頭村與衢州市交界處,路線全長約26.974km,其中李家利用段約1.3km,實際建設里程約25.674km。起點AK127+500至AK129+350段采用設計速度80Km/h四車道一級公路兼顧城市道路標準建設,路基寬度為34m,路線長1.85公里;AK129+350至AK142+100采用設計速度80Km/h四車道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路基寬24.5m,路線長約12.75公里;AK142+100至終點采用設計速度80Km/h二級公路,路基寬12m,路線長約12.374公里(含李家利用段AK142+100~AK143+400共1.3公里,該利用段已于2009年按二級公路標準改造完成,設計速度采用60Km/h項目改建段、利用已建成段、新建段概況詳見表2-1。項目改建段、利用已建成段、新建段概況路段長度(km)拓寬方式備注小計新建改建利用AK127+500~AK132+0004.54.5兩側拓寬利用老路路基AK132+000~AK133+5001.5(1.5)1.5峴嶺隧道右側新建半幅路基峴嶺隧道改造,南側新建半幅AK133+500~AK134+3000.80.8左側拓寬利用老路路基AK134+300~AK140+5006.26.2AK140+500~AK142+1001.61.6兩側拓寬利用老路路基AK142+100~AK143+4001.31.3李家鎮利用段AK143+400~AK154+473.67211.07411.074兩側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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