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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IN福州屏東中學高考一輪通史復習校本導學案中國古代史

中國古代文明的轉型——明清

(1368—1840年)政治方面班級:______姓名:______教師評價:______【核心突破】一、內閣制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裁撤了中書省和丞相,為了維持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設置了殿閣大學士,這些殿閣大學士只是“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而且一般來說品級很低,只有五品。明成祖時選拔翰林院官員入職文淵閣,相當于皇帝的私人秘書,“內閣”真正出現;明宣宗時內閣擁有了票擬權。根據規定,明朝的內閣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或決策機構,只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閣臣權力的大小、升降和票擬是否被采納最終取決于皇帝。由于內閣大學士大都出身翰林,是皇帝的近臣,也是官僚集團中最接近皇帝的人。另外閣臣與皇帝和皇太子多有師保關系,往往加上三公三孤,投太子三師三少,又負責筵經日講,這些都構成了與一般朝臣不同的特殊身份,他們對皇帝和皇太子的影響自然要多于其他大臣。到了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權臣嚴嵩任武英殿大學士后,出現了專控朝政二十余年的狀況,內閣的權力開始與設想有了差別。——摘編自于江泰《明代內閣對皇權制約》等⑴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明朝內閣的主要特點,并說明其政治影響。⑵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明代內閣職權的演變趨勢并分析其原因。材料二下面是明朝內閣的具體權力:(一)票擬、批答。即對各衙門、臣僚進獻的奏章,草擬答復或處理意見,以供皇帝參考決策。起初大學士們經過商討后草擬處理意見,然后交由皇帝斟酌批復,若意見不合,則發還修改,這樣就形成了皇帝與大學士之間的政治協商。(二)草擬詔敕與封駁。詔敕的擬訂初由翰林院執行,內閣制度完備后,翰林院與內閣分置,詔敕的擬訂專由內閣執行。所謂封駁,就是當閣臣認為皇帝的旨意有欠周詳時,便可以封還不受,或拒絕草擬。由于詔敕需由內閣發出,這就意味著皇帝的意志無法向下傳達。(三)顧問咨詢與勸諫。可分為顧問咨詢和密疏進言兩類……(四)會議決策與會審。這是內閣權力由內廷轉向外廷的一種體現。內閣會議由內閣、六部、六科、九卿等共同參與,共商國是,其建于內閣建立之初。由于政務“必下內閣而后行”內閣的日常行政權力由此得到鞏固。——摘編自《簡析內閣制度在明、清兩代的歷史沿襲及差異性》材料三順治十五年(1658年),皇帝第一次宣布改內三院為內閣,規定由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學士、侍讀學士等組成內閣。當時規定:在內閣設置滿、漢大學士各2人;協辦大學士,滿、漢各1人;學士,滿人6人,漢人4人。其下還有人數眾多的侍讀學士、侍讀、典籍、中書等工作人員,有滿本房、漢衣房,蒙古房、滿票簽處、漢票簽處、誥敕房、稽察房、收發紅本處、副本處、批本處等一系列辦事機構,成為一個組織龐大的中央輔政機關……事實上,清朝的內閣一直只能辦理一般性的日常公事,從來沒有掌管過重大的機要。因為清王朝一直設置有由皇帝直接掌控的機要辦事部門與內閣制度同時存在,并且不容許內閣插手。——摘編自《簡析內閣制度在明、清兩代的歷史沿襲及差異性》⑶根據材料二,分析明朝內閣制度的積極作用。⑷根據材料三,指出清朝內閣與明朝內閣的不同。綜合材料二、三,指出明清內閣制度變化反映的趨勢。二、反腐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明朝初年,朱元璋頒行《大明律》,詳細規定了對官吏貪贓枉法的懲處。1385年,朱元璋發現官員貪贓枉法,將戶部尚書等數萬人處死。《大明律》規定,凡遇“親、故、功、忠、能、勤、賢、賓”等8種人犯罪,“實封奏聞取旨,不許擅自勾問”。1395年,朱元璋又頒行《大誥》,加大了處罰力度,規定“贓至六十貫以上者,梟首示眾,乃剝皮實草”。《大誥》規定,“凡守令貪酷者,許民赴京陳訴”。朱元璋甚至規定:“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大誥》),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有《大誥》者)每減一等,無者每加一等。”明初規定,一個縣官的月收入大約相當于現在1800元人民幣。清官海瑞去世后,人們發現他只有8兩俸銀。朱元璋雖用“重典”懲治腐敗,但腐敗分子依然屢禁不絕,以至于朱元璋在晚年發出了“吾欲取貪官污吏,奈何朝殺而暮犯”的疑問。——摘編自陳忠海《如何回答“朱元璋之問”》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說明朱元璋時期貪官污吏“朝殺而暮犯”的原因。三、軍機處(一)閱讀材料,回答問題。材料一雍正年間,用兵西北兩路,以內閣在太和門外,直(連日值班)者多慮漏泄軍機,始設軍需房于隆宗門內……后名軍機處……——趙翼《軍機處》材料二軍機處名不師古......軍國大計,罔不總攬。自雍正、乾隆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于內閣,而于軍機處,蓋隱然執政之府矣——《清史稿》材料三機務及用兵皆軍機大臣承旨,天子無日不與(軍機)大臣相見,無論宦寺(宦官)不得參,即承旨諸臣(軍機大臣)亦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于其間也。——摘自《清史稿?軍機大臣年序表》⑴根據材料一回答:軍機處最初設置的直接原因是什么?⑵根據材料二、三回答:軍機處的職能后來發生了什么變化?材料三軍機處的職官有軍機大臣(大軍機)、有軍機章京(小軍機)。軍機大臣由皇帝從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等官員內特選。軍機大臣沒有定額,軍機處少則四五人,多則十一二人,以六至八人為常。人數多少均由皇帝根據實際需要而定。——張豈之:《中國歷史》⑶根據材料三分析,軍機處在機構組織上有什么特征?材料四軍機處的日常工作流程:1.發折:奏事處將官員奏折下發軍機處2.接折:軍機章京將奏折送軍機大臣閱3.見面:軍機大臣將奏折送皇帝處請旨4.述旨:將皇帝旨意擬成諭旨交皇帝御覽5.過朱:皇帝朱筆改定奏折6.交發:將諭旨下發有關衙門實施7.開面:諭旨以年月日為序抄錄備案……11.封柜:將月折、隨手檔收柜題封。⑷根據以上材料,分析軍機大臣的權力范圍?材料五⑸根據材料五,說明軍機處的位置有何特殊?(二)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秦統一全國后,正式確立了宰相制度,丞相即宰相是負責輔佐皇帝處理全國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內與皇帝參決軍國大事,外則總領朝政百官,綜理朝政。漢武帝時期,在宮廷內任用尚書、侍中等官員作為自己的助手,組成內朝,發布一切政令。隋朝采用了“三省”制度,三省長官為尚書令(正一品)、左右仆射(從二品)、納言(正三品)、內史令(正三品)均是宰相職務。唐代大力推行人才選拔上的變革,使宰相的人數突破三省長官的范圍,大量增加。北宋前期。“中書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并為正宰相。”并將門下、尚書兩省置于外朝,尚書令、侍中沒有特招不干預政事。——摘編自《淺析中國宰相制度的歷史演變》材料二據《皇明祖訓》記載,朱元璋說: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并不曾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在《問文學》中,他進一步說,丞相“病及于國君者,其故在擅專威福而致是歟?抑君怠政而有此歟?”——《明史輯要》材料三軍機處是清朝時期的中樞權力機關,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于臨時機構的地位。軍機處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書處。軍機大臣負責輔佐皇帝處理軍國大政,與丞相職務不同的是,此為沒有任何品階的非定制職銜,也無俸祿。——摘編自《中國歷史詞典》⑴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述中國古代相權的發展趨勢及原因。⑵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簡析中國古代相權在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中的雙向作用。四、明清督撫制材料一對地方上的府、州,則另設通判以抑制知府、知州的職權,這在宋初對于消除地方割據勢力曾起到一定的作用。至道三年(997)又將全國劃為15路,各路設轉運使,后又設提點刑獄,除負責轉運財物、審理刑獄外,還負責監察地方官員,稱為監司,以加強朝廷對地方的統治。——摘自白壽彝《中國通史》材料二明初在地方設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揮使“三司”,互不隸屬,雖是強化中央集權之舉,但事權不一,不利于彈壓地方。于是相繼出現了巡撫、總督的設置,以節制三司,統一協調地方權力,消除牽制、扯皮、效率遲緩之弊。有明一代,地方上先后設立巡撫30余處,總督10余處,但設置尚未完全固定,轄區大小不均,如內地巡撫通常兼治一省之事,而邊地巡撫轄區卻小于一省。——摘自張帆《中國古代簡史》⑴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說明與北宋地方行政管理相比,明代地方行政管理的特點,并簡析其原因。材料三總督巡撫在明代制度下還尚好,因其必有事才派出此等官,并且都帶一個都御史的銜。這就是說,由中央政府都察院的都御史臨時派到地方去辦事,所辦是巡撫、總督等事。譬如倭寇來了,沿海地方沒有總其成的人,就派一個總督或巡撫去,這是臨時的。過幾年,事情平定了,這官仍舊回中央,機關也撤銷了。但一到清代,總督巡撫又變成永久的,在布政使(藩臺)按察使(臬臺)上面再加巡撫總督,地方行政就愈來愈壞了。我們現在再從歷史演變源頭上說來,漢時由刺史變成為牧,以及唐代之十道觀察使,這些都是由監察官變成地方行政長官的。只有節度使才是軍事長官變成行政長官,然而還是意在開邊對外的。明清兩代之總督巡撫,則是意在對內防亂,不在對外開邊。——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⑵根據材料三,指出明清時期督撫制演變的特點五、改土歸流材料土司土官制度是元明清時期我國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傳統職官制度,始于元代盛行于明代,衰落于清代。“改土歸流”自明代中葉以后便逐步開始。廣大人民不斷的反抗斗爭又動搖了土官制度的統治,與此同時,土官又日益與封建王朝鬧對立,反對封建王朝對它的管轄。于是“改土歸流”是勢在必行的了。雍正四年(1726年),云貴總督鄂爾泰大力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即由中央政府選派有一定任期的流官直接管理少數民族地區的政務,“改流之法,計擒為上策,兵剿為下策,令其投獻為上策,敕令投獻為下策”,“制苗之法,固應恩威并用”。雍正帝對此甚為贊賞,令其悉心辦理。清政府在改土歸流地區清查戶口,丈量土地,征收賦稅,建城池,設學校;同時廢除原來土司的賦役制度,與內地一樣,按地畝征稅,數額一般少于內地。云南、貴州改土歸流的目標,到雍正九年基本實現。——據《清史稿》等⑴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指出“改土歸流”推行的背景。⑵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說明雍正“改土歸流”的特點及影響。【小結】秦漢以來,中央行政體制的演變⑴秦漢:丞相總攬——三公九卿制⑵隋唐:三省分工——三省六部制⑶宋元:三省制向一省制過渡⑷明清:內閣制和軍機處的出現秦漢以來,專制君主制的演變⑴君主丞相制度(一君一相)秦漢魏晉南北朝,有一個總執朝政的丞相(獨相),權力僅次于皇帝。②君主宰輔制度(一君多相)隋唐宋元,君主之下,有一個輔政的宰相群體(群相)。元代一省制,丞相人數不定,多時5人。③絕對君主制度(一君無相)廢除丞相制度(無相),皇帝親自處理朝政,明內閣、清軍機處成為皇帝處理政務的參謀與助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1.含義:⑴專制主義:是一種決策方式,指皇帝個人專斷獨裁,集國家最高權力于一身,主要體現在皇位世襲和皇權獨大,具有獨斷性和隨意性。⑵中央集權:是一種組織方式,指地方政府在政治、經濟、軍事方面沒有獨立性,必須嚴格服從中央。2.形成原因:⑴經濟:由封建小農經濟決定(根本)⑵政治:鞏固和維護國家統一的需要⑶思想:法家的集權思想3.形成過程:戰國:興起;秦朝:確立;西漢:鞏固;隋唐:完善;宋朝:加強;元朝:新發展;明清:空前強化。4.基本特點:皇權至上;官僚政治;人治為主;神化皇權;文化專制;囊括政治、經濟、文化、對外關系等各方面5.評價:⑴積極:主要是前期——明清以前,且主要由中央集權發揮①經濟:能有效地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從事大規模的生產活動和經濟建設,促進社會經濟發展;②政治:有利于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發展和鞏固,為人民的生產生活創造和平穩定的社會環境;③文化:利于各民族的融合,促進各地區的文化交流,創造燦爛的文明,并組織大規模編書等活動,保障中華文明的延續;④對外關系:A、保障中外正常的經濟文化交流;B、有利于集中國家力量抵御侵略,維護國家主權和統一。5.評價:⑵消極:主要是后期——明清時期,且主要由專制主義導致①經濟:封建社會末期,束縛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特別是阻礙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阻礙中國社會轉型;②政治:A、扼殺人性,阻礙民主產生和發展;B、易形成暴政腐敗現象,阻礙社會進步③文化:文化專制政策,鉗制人們思想,摧殘文化,嚴重阻礙近代自然科學和早期民主啟蒙思想的產生、發展;④外交:為強化專制實行閉關鎖國政策,阻礙中外交流,喪失追趕先進潮流的機會,而落后挨打。【課外閱讀】一、明朝(1368-1644)一個內向和非競爭性的國家。——黃仁宇《中國大歷史》第十四章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國歷史上最后一個由漢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共傳十六帝,享國276年。明代疆域囊括漢地,東北抵日本海、外興安嶺,后縮為遼河流域;北達戈壁沙漠一帶,后撤至明長城;西北至新疆哈密,后退守嘉峪關;西南臨孟加拉灣,后折回約今云南境;并在青藏地區設有羈縻衛所,還曾收復安南,明代極盛國土面積約達一千萬平方公里。明代手工業和商品經濟繁榮,出現商業集鎮和資本主義萌芽,文化藝術呈現世俗化趨勢。據《明實錄》所載人口峰值為7185萬,但大部分學者認為實際逾億,也有學者指出晚明人口接近兩億。明朝是繼漢唐之后的黃金時期。明代,無漢之外戚、唐之藩鎮、宋之歲幣,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清朝官方評價明朝為“治隆唐宋”、“遠邁漢唐”。(一)明朝內閣制明朝內閣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機構,此后權力逐漸增大,后形成為明朝行政中樞。內閣輔臣的人數為一人至七人不等,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起初,內閣大學士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然而,雖然首席內閣大學士(或稱內閣首輔)有票擬的權力,但卻不得不依賴于內部太監送達批紅。首輔大學士的職權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須與宦官合作,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史學探究:票擬和批紅票擬,也叫做票旨、條旨,也就是說對于來自全國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內閣學士“用小票墨書”,即把批閱建議寫在紙上并貼在各奏疏的對面上以進呈。明清內閣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將擬定之辭書寫于票簽,附本進呈皇帝裁決,稱為“票擬”。“批紅”,亦稱“批朱”,指明朝內閣大臣的建議是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奏章上面,這叫做“票擬”,而皇帝用紅字做批示。明代往往由宦官代行。明初內臣不許讀書識字。宣宗以后,漸通文墨,凡每日奏章文書,除皇帝親批數本外,皆由司禮監掌印、秉筆、隨堂太監分批。初時規定,批紅須遵內閣票擬字樣,只是字跡有偶誤者,方得改正。明制,群臣奏進文書,由皇帝親批數本,其馀由司禮監官按閣票所擬字樣照錄,或奉旨更改,用朱筆批之,稱“批紅”。(二)靖難之役靖難之役,又稱靖難之變,是建文元年(1399年)到建文四年(1402年)明朝統治階級內部爭奪帝位的戰爭。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時把兒孫分封到各地做藩王,藩王勢力日益膨脹。因太子朱標早逝,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皇太孫朱允炆繼位,是為建文帝。建文帝與親信大臣齊泰、黃子澄等采取一系列削藩措施。與此同時,也在北平周圍及城內部署兵力,又以防邊為名,把明太祖第四子燕王朱棣的護衛精兵調出塞外戍守,準備削除燕王。朱棣于建文元年(1399年)起兵反抗,隨后揮師南下,史稱“靖難之役”。建文帝起用老將耿炳文統兵北伐,又派李景隆繼續討伐,而建文帝也缺乏謀略,致使主力不斷被殲。朱棣適時出擊,靈活運用策略,經幾次大戰消滅南軍主力,最后乘勝進軍,于建文四年(1402年)攻下帝都應天(今江蘇南京)。戰爭歷時四年(1399-1402年)。戰亂中建文帝下落不明,或說于宮中自焚死,或說由地道逃去,隱藏于云、貴一帶為僧。同年,朱棣即位,是為明成祖。(三)永樂盛世永樂盛世是明成祖朱棣統治時期所出現的盛世,為明初三大盛世之一。明成祖雄才大略,即位后勵精圖治,發展經濟,提倡文教,采取了許多措施大力發展經濟,使得天下大治,國家富強,疆域遼闊。明成祖年號為“永樂”,后世的史學家稱這一時期為永樂盛世。以至稱贊該時期“遠邁漢唐”,政治上明成祖完善了文官制度。明太祖由于廢除了丞相制度,皇帝直接領導六部,事無巨細。明成祖時,在朝廷中逐漸形成了后來內閣制度的雛形,皇帝國事繁忙時,內閣作便依照皇帝的指示來替皇帝處理國政。這種制度影響了明清兩朝,乃至西方。明成祖還在1421年,正式將明朝的首都遷到了北京。在地方設置管轄架構,比如東北、西北、西南設立行省或管理司。設哈密衛、貴州建制等。經濟上大力發展農業,興修水利,疏通大運河,減輕稅負。軍事上明成祖多次親征漠北,南征安南,還組建了禁衛京師的三大營,為明軍對外征戰的主力。明成祖對外不但宣揚國威,還大力開拓海外交流,派鄭和下西洋,經營南海,還派陳誠出使西域,開創了萬國來朝的局面。此外,明成祖命人編纂了《永樂大典》。這是一本百科全書式的典籍。它包容了先秦以來所有經典的書,可以說就是本百科全書。這樣的典籍客觀上也備份了那些古籍,使得很多書不至于失傳。同時還完善了科舉制度。有學者認為永樂盛世遠超過了后來的所謂“康乾盛世”。明成祖開創的永樂盛世和后來的明仁宗、明宣宗開創的仁宣之治合稱永宣盛世,為中國歷史五大盛世之一。(四)衛所制度衛所制度又稱衛所制,為明朝的最主要軍事制度,為明太祖所創立,其構想來自于隋唐時代的府兵制。明代在與元朝及元末群雄爭戰期間,軍隊的來源,有諸將原有之兵,即所謂從征,有元兵及群雄兵歸附的,有獲罪而謫發的,而最主要的來源則是籍選,亦即垛集軍,是由戶籍中抽丁而來。除此之外尚有簡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后又有強使民為軍的方式,不過都屬於少數,衛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軍制。明代自京師達于郡縣,皆設立衛、所,外統于都司,內統于五軍都督府。也就是說,衛、所分屬于各省的都指揮使司,各省的都指揮使司又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劃片管轄(云南都指揮使司隸屬于中央右軍都督府)。都指揮使司下轄若干個衛,衛下轄一定數量的千戶所和百戶所。明朝中后期該制度趨于廢弛。明代的衛所兵制,實乃吸取中國歷史屯田經驗,是一種寓兵于農,守屯結合的建軍制度。朱元璋說:“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五)土木堡之變土木之變亦稱土木堡之變、土木之禍,指發生于明朝正統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朱祁鎮北征瓦剌的兵敗事變。正統十四年(1449年)六月,明朝的瓦剌太師也先侵犯他人領地,明英宗在宦官王振的慫恿下,不顧群臣勸阻,把年僅兩歲的皇子朱見深立為皇太子,令異母皇弟朱祁鈺留守,親率大軍出征。軍政事務皆由王振專斷,行軍路線屢變,士兵疲憊不堪。兵部尚書鄺埜一再要求入居庸關,以保安全,但王振不準。后勤不續退至土木堡時王振下令移營,饑渴難忍的軍士一哄而起,人馬失序,瓦剌軍趁機進攻。明軍倉促應戰,所以兵敗,兵部尚書鄺埜、戶部尚書王佐等66名大臣戰死。當時京師精銳都已在土木堡失陷,剩下老弱士卒不到十萬。于謙力排眾議請郕王調兩京、河南備操軍,山東和南京沿海的備倭軍,江北和北京各府的運糧軍馳援,人心漸定,也先送英宗回去,要求守城者開門,于謙等大臣私立郕王為帝,并親自守城拒絕也先送英宗回京。土木之變只是一場戰役的失利,明朝當時正處“全盛之天下”,各方面實力遠在瓦剌之上。(一說認為該事件標志明王朝由盛轉衰。)(六)廠衛制度為了鎮壓人民和監視官吏,明太祖設立了錦衣衛,作為侍從皇帝的軍事機構,兼管偵察、逮捕和審訊等事。明成祖又設立東廠,這是一個緝捕“叛逆”的特務機關,起初直接受明成祖指揮起初直接受明成祖指揮,后來統轄權移到宦官手里,有事可直接向皇帝報告,權力在錦衣衛之上。明憲宗時增設西廠,用太監汪直為提督。其權力超過東廠,活動范圍自京師遍及各地。明代錦衣衛、東廠和西廠都是特務機構,合稱“廠衛”。廠衛是中國明代各種直屬皇帝的偵訊機構的總稱,其作用是偵察各級官員的言行舉止,在皇帝特許下可以不經由正式司法機構的審判過程,而處理審判并處罰犯人,該機構反映了明代君主個人獨裁統治的特色,是明朝皇權膨脹的產物。(七)張居正改革萬歷年間,內閣首輔張居正為挽救明王朝,緩和社會矛盾,在政治、經濟、國防等各方面進行的改革。(萬歷中興)背景:張居正指出當時存在五大積弊:“曰宗室驕恣,曰庶官瘝曠,曰吏治因循,曰邊備未修,曰財用大匱。”張居正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改革。張居正首先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制。張居正創制了“考成法”,嚴格考察各級官吏貫徹朝廷詔旨情況,要求定期向內閣報告地方政事,提高內閣實權,罷免因循守舊、反對變革的頑固派官吏,選用并提拔支持變法的新生力量,為推行新法做了組織準備。并且整頓了郵傳和銓政,他的為政方針是:“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和“強公室,杜私門。”考成法規定,六部都察院各衙門,凡屬應辦公事,都要根據事情的緩急,擬定期限辦理,設置文薄登記存照,依限辦完注銷。若地方行事拖延,則部院糾舉;部院注銷有誤,則六科糾舉;六科奏報不實,則內閣糾舉。考核結果作為官員升降的依據。考成法的推行,大大提高了政府機構的行政效率。為了防御蒙古韃靼入寇邊關,張居正派戚繼光守薊門,李成梁鎮遼東,又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修了“敵臺”3000余座。他還與韃靼俺達汗之間進行茶馬互市貿易,采取和平政策。張居正還在東南沿海地區分段設寨,修整兵船,嚴申海禁。在他當政的萬歷初年,基本上肅清了多年以來一直困擾明廷的“南倭北虜”的邊患。整頓賦役制度、扭轉財政危機,這是張居正改革的重點。首要前提就是勘核各類土地,遂于萬歷八年十一月,下令清查全國土地。在清查土地的基礎上,張居正在萬歷九年(1581)令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這是自唐朝行“兩稅法”以來,我國賦稅史上的又一次大改革,改善了國家的財政狀況,推動了明朝商品經濟的發展,有利于促進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1581年張居正實行的賦役制度改革。主要內容是:“總括一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一概征銀,官為分解,雇役應付”。即先將賦和役分別合并,再將一省丁銀均一省徭役,最后將役銀與賦銀合并征收。一條鞭法將力役部分地攤人田賦,有利于減輕農民的負擔;賦役一概征銀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張居正的全面改革,旨在解決明朝兩百余年發展中所積留下來的各種問題,以鞏固明朝政權。挽救明朝統治的危機,他從軍事、政治、經濟等方面進行整頓,尤重于經濟的改革,企圖扭轉嘉靖、隆慶以來政治腐敗、邊防松弛和民窮財竭的局面。起了巨大的積極作用,國家財政收入增加,邊境安寧,萬歷初年明朝一度有了“中興”的景象。雖然在張居正死后,一些改革措施便遭到了破壞,比如考成法,可是另一些改革措施比如“一條鞭法”,或多或少地被保持了下來,甚至延續到了清朝(清代“攤丁入畝”改革是“一條鞭法”改革的延續)。但是改革不免觸動了相當數量的官僚、縉紳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很自然地遭遇到了保守派的強烈對抗。萬歷十年(1582年),張居正積勞成疾,迅即病死,反對派立即群起攻訐。他們下令撤銷了張居正死時特加的官爵和封號,進而查抄家產。剛剛有一點轉機的明朝政治又走了下坡路。不過,張居正為了保證改革的實施,不斷打擊異己。而且為了維護程朱理學的統治地位,甚至下令拆毀全國各地的書院,并且禁止王陽明“心學”的傳播,導致明朝后期興起的反對封建禮教,追求個性解放的思潮被打壓,間接地推遲了封建制度在中國被推翻的時間。點評:張居正去世后的悲劇,終止了明朝最后的“中興”,大明朝著不可逆轉的方向頹廢下去。天啟年間宦官亂政、東林空談,內有天災帶來的農民起義,外有關外后金政權的對峙進攻。崇禎皇帝雖有心力挽狂瀾,無奈積重難返,個人又剛愎自用,猜忌多心,造成君臣上下離心,終有吊死煤山,社稷傾覆的“甲申國變”。(明朝是被大順政權推翻。)二、清朝清朝(1644年-1912年)是中國歷史最后一個封建王朝,共傳十帝,享國二百六十八年。1616年,建州女真部首領努爾哈赤建立后金。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1644年大順攻占明朝國都北京,駐守山海關的明將吳三桂降清,一片混戰后,攝政王多爾袞率領清軍趁勢入關,同年順治帝遷都北京,從此清朝取代明朝成為全國統治者。政治上推行首崇滿洲、圈地投充、剃發易服、遷海令、文字獄等,軍事上平定大順、大西、南明等政權,并大規模屠城,20年間逐步掌控全國。康雍乾三朝走向鼎盛,統一多民族國家得到鞏固,同時清朝的政治也有很多弊病。明代后期的君權有一定的松懈,而清朝又把封建專制推向了最高峰。中后期由于政治僵化、文化專制、閉關鎖國、思想禁錮、科技停滯等因素逐步落后于西方。鴉片戰爭后多遭列強入侵,主權和領土嚴重喪失。也開始了近代化的探索,開啟了洋務運動和戊戌變法。甲午戰爭和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使得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清朝后期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清朝統治瓦解,1912年2月12日,北洋軍閥袁世凱逼清末帝溥儀遜位,隆裕太后接受優待條件,清帝頒布了退位詔書,清朝從此結束。清朝滅亡后復辟勢力一直存在,例如張勛復辟和偽滿洲國,二戰末期蘇聯紅軍出兵東北,偽滿洲國徹底滅亡。(八)八旗制度中國清代滿族的社會組織形式。滿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獵為業。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戰爭中,取得節節勝利。隨著勢力擴大。八旗是將軍事、政治、財政、司法、行政等各方面的社會職能融合在一起的社會組織,入關之后,八旗的生產職能逐漸削弱,軍事職能日漸增強,行政職能則始終存在于八旗禁軍和駐防地區,呈現出八旗制度與州縣府衙系統并行的局面。八旗制度是滿族政治家的獨特創舉,在八旗制度基礎上形成的八旗精神在清朝建立政權和維護其統治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成為治理國家和統御境內各民族的有力工具。從八旗的締造者開始直至清朝終結,歷任皇帝均將八旗制度視為立國之根本,對其重視有加并通過各種手段予以完善和強化。【真題匯編】一、析真題找依據明清君主專制制度的加強教材對接:人民必修一P19—P22課標對接:了解明朝內閣、清軍機處設置的史實,認識君主專制制度的加強對中國社會發展的影響考試說明:明清君主專制制度的加強【明清中央核心機構的確立——明:廢丞相設內閣宦官干政;清:內閣軍機“雙軌制”】1.(2007·寧夏卷·29)明代內閣和清代軍機處的共同之處是A.統領六部,處理各種政務 B.參與決策,并負責朝廷日常事務C.參與機要政務,但沒有決策權 D.負責各地的軍政事務2.(2009·寧夏卷·28)明朝“析中書省之政歸內閣六部”。六部所掌主要是A.決策 B.行政 C.監察 D.司法3.(2012·課標全國卷·28)清代內閣處理公務的案例“積成樣本四巨冊”,官員“惟揣摹此樣本為急”,時人稱之為:“依樣葫蘆畫不難,葫蘆變化有千端。畫成依舊葫蘆樣,要把葫蘆仔細看。”這反映出當時A.內閣職權下降導致官員無所事事 B.政治體制僵化官員拘泥規制C.內閣機要事務繁忙官員窮于應付 D.皇帝個人獨裁官員唯命是從4.(2014·大綱全國卷·14)明成祖朱棣設立內閣,后來內閣首輔“儼然漢唐宰輔”。明代內閣與唐代宰相的相同之處是A.均能獨立處理政務 B.均輔助皇帝處理政務C.都擁有官吏任免權 D.都直接管理地方政務5.(2014·全國Ⅱ卷·27)明初廢丞相、設顧問性質的內閣大學士,嚴防權臣亂政。明中后期嚴嵩、張居正等內閣首輔操縱朝政,權傾一時。這表明A.皇權漸趨衰弱 B.君主集權加強 C.內閣取代六部 D.首輔權力失控6.(2014·海南卷·8)《清史稿》記述,清代內閣“沿明舊名,例稱政府”,但“內閣實權,遠不逮明”,“內閣宰輔,名存而已”。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A.清朝前期以武立國 B.六部分掌行政權力C.貴族特權不斷削弱 D.新的權力機構出現7.(2017·全國Ⅱ卷·27)明初朱元璋嚴禁宦官讀書識字,但中后期宦官讀書識字逐漸制度化,士大夫甚至有針對性地編纂適合宦官學習的讀本。由此可以推知,明代中后期A.中樞決策過程發生異變 B.皇帝權力日趨衰落C.內閣議政功能已經喪失 D.宦官掌握決策權力【明清地方行政體制的延續——三司制、巡撫制度、布政使】8.(2011·海南卷·8)清代地方行政制度大體沿襲明制,主管一省之民政、財政的官員,俗稱“藩臺”。該官職的正式名稱是A.節度使 B.樞密使 C.三司使 D.布政使9.(2016·全國Ⅰ卷·27)明初廢行省,地方分設三司,分別掌管一地民政與財政、司法、軍事,直屬六部。明中葉以后,皇帝臨時派遣的巡撫逐漸演變為三司之上的地方最高行政長官。這一變化有助于A.擴大地方行政權力 B.提高地方行政效率C.削弱六部的權限 D.緩解中央與地方的對立【專制時代晚期的政治走向與滯后——體制僵化、大一統、華夏傳統、朝貢貿易】10.(2018·全國1卷·27)圖6中的動物是鄭和下西洋時外國使臣隨船向明政府貢獻的奇珍異獸。明朝君臣認為,這就是中國傳說中的“麒麟”,明成祖遂厚賜外國使臣。這表明當時A.對外交流促使中國傳統繪畫出現新的類型B.朝廷用中國文化對朝貢貿易貢品加以解讀C.海禁政策的解除促進了對外文化交流D.外來物品的傳入推動了傳統觀念更新11.(2011·海南卷·6)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下詔:“宜令郡縣皆立學,禮延師儒教授生徒,以講論圣道,使人日漸月化,以復先王之舊,以革污染之習,此最急務,當速行之。”“復先王之舊”實質上是指A.延續元朝典章 B.繼承華夏傳統 C.復興漢唐制度 D.回歸周朝典制12.(2012·課標全國卷·29)梁啟超在論述中國古代專制政治發展時說:“專制權稍薄弱,則有分裂,有分裂則有力征,有力征則有兼并,兼并多一次,則專制權高一度,愈積愈進。”從中國古代歷史整體來看,這一論述中可以確認的是A.君主專制是維系統一的主要條件 B.分裂動蕩是專制權力產生的前提C.專制程度隨著歷史進程而不斷加強 D.武力奪取政權是專制制度的基礎13.(2015·全國Ⅱ卷·27)明成祖朱棣認為,北京“山川形勝,足以控四夷,制天下”,將都城從南京遷至北京,這一舉措客觀上A.推動了國家政治統一進程 B.促進了跨區域貿易的繁榮C.抑制了區域性商幫的形成 D.改變了南北經濟文化格局14.(2015·海南卷·7)儒家學說倡導“寬刑慎殺”,強調執法有準、量刑有據。明初朱元璋說:“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這表明朱元璋A.力圖為專制集權確定理論基礎 B.試圖以重刑迅速穩定社會C.放棄了儒家的治國理念 D.執法無準、量刑無據15.(2016·全國Ⅱ卷·27)福建各地族譜中有大量關于入臺族裔回鄉請祖先牌位赴臺的記載,此類現象在清乾隆年間驟然增多。這說明乾隆年間A.族譜編修順應了移民的需求 B.大陸移民已在臺灣安居繁衍C.內地宗族開始整體遷移臺灣 D.兩岸居民正常往來受到阻礙二、考向分析·明清政治史明清時期是中國專制形態的晚期,各方面均處于繼承、穩定、爛熟和僵化的狀態。明清政治史考查的重頭戲在明代,主要考查明代內閣制的演變及職能定位。圍繞內閣的出現背景、內閣的職權和地位、內閣出現后所導致的現象及其對明代政治運作的影響進行考查。明清政治的延續也是考查的另一個重點,清代內閣與軍機處的機構“雙軌制”的問題,軍機處與內閣職權的比較分析問題以及這些機構對明清政治形態的影響。當然,這部分還涉及到明代的特色政策即朱元璋嚴刑峻法治國的問題,專制時代晚期政治制度惡化的問題以及國家大一統、華夏傳統的傳承和家國情懷等方面。故這部分對明代政治結構考查較多,清代主要涉及到軍機處的相關問題。三、尋規律明方向階段試題年份題干核心設問詞題干類型教學建議明清2018·全國1卷·27明清朝貢貿易說明當時史料引用型1.注意關注明清內閣的職權演變,尤其是明代內閣。2.注意關注清軍機處與內閣的“雙軌制”比較。3.注意關注晚期的政治走向及華夏傳統、民族認同、朝貢貿易。2007·寧夏卷·29內閣與軍機處的比較(明清)共同之處直接敘述型2009·寧夏卷·28內閣與六部的職權(明)主要是直接敘述型2012·課標全國卷·28內閣及體制僵化(清)反映當時史料引用型2014·大綱全國卷·14內閣職權(明)相同之處直接敘述型2014·全國Ⅱ卷·27內閣權力膨脹(明)表明史料引用型2014·海南卷·8內閣職權(清)原因是史料引用型2017·全國Ⅱ卷·27宦官與內閣博弈(明)由此推之變化趨勢型2011·海南卷·8地方行政(清)XX是直接敘述型2016·全國Ⅰ卷·27地方行政(明)這一變化變化趨勢型2011·海南卷·6華夏傳統(明)實質上是史料引用型2012·課標全國卷·29專制走向(晚期形態)可以確定史料引用型2015·全國Ⅱ卷·27遷都北京的影響(明)客觀上是史料引用型2015·海南卷·7嚴刑峻法(明)表明史料引用型2016·全國Ⅱ卷·27民族認同(清)這說明直接敘述型規律概述高考側重考查明代專制集權下內閣職權的演變問題。四、找啟示點主旨明清是我國專制主義發展的晚期和頂峰時期,這時期充滿了矛盾和斗爭。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上所存在的卻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皇帝將朝廷和政府合而為一并實現有效掌控,專制皇權從“有限專制”走向“無限專制”,皇帝真正意義上實現了軍政大權的獨裁和為所欲為。有明一代,獨裁者如神宗,清代更甚。明代政治上尤其值得大書的一件事便是太祖廢相,太祖深惡宰相之擅權,廢相由此始。廢相之后,“造成絕對君主獨裁的局面”,也造成了明代政治惡化的根源。廢相后一系列的問題接連出現,內閣制的出現雖然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皇帝政務繁多的現象,但也由此而導致了閣臣權力膨脹、宦官參與中樞、士大夫貶斥閣臣等政治不良狀態的出現。明帝國本身是由農民階級建立的政權,太祖充滿了對權貴的不信任,急需建立一種能夠“密切控制中央政府和各官府”的政治機構,專制主義走向極其明顯。太祖皇帝最終確立了新帝國的根本制度,而他也成為“明代后期深受社會苦難的罪魁禍首”。五、找主干拓知識1.明代內閣制的確立及清代內閣、軍機處共同存在的行政“雙軌制”。明清時期專制集權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也越來越加強。其主要體現在太祖廢丞相和雍正設立軍機處。太祖廢丞相,成祖設內閣制是明代政治的主要現象。內閣的設立主要為了解決皇帝政務繁多的現象,一開始就是作為皇帝的輔助機構而存在的。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內閣權力不斷膨脹,引起了諸多政治問題。太祖初設,成祖時“殿閣臣僚入職文淵閣,參預機務”,但“不置僚屬,不得專制諸司”,內閣始終不是中央一級法定機構,不能統率六部,其職位的高低主要依賴于皇帝的親疏。宣德年間,內閣擁有“票擬”權,到英宗時期內閣“票擬”制度化,然而由于宦官和士大夫的掣肘,內閣權力也止于“票擬”。“獨裁皇帝不問政事”自然會產生權臣,自此之后“內閣大學士朝位班次列六部之上”,然而其品秩始終沒能提高。皇帝不常與內閣大學士見面,宦官便在二者之間充當了重要角色,“宣宗時,內官始通文墨,掌章奏,與外庭結交往來”,于是宦官參與機要就逐漸成為常態。清代亦然沿用內閣制度,不過在軍機處設立之后,朝廷機要大權逐漸轉移到軍機處手中,但是內閣的行政職能卻從來沒有消失,逐漸形成了內閣掌公開政務,軍機贊襄機要的“雙軌制”。雍正時期設軍機處,“內閣權漸輕,軍機處權漸重,然而軍機處始終并非相權”。清代君尊臣卑一切較明代遠甚,如此設置也是為了便于皇帝獨裁。綜上所述,無論內閣還是軍機處,“他們的一切活動,都是為了更好的為皇帝服務而已”。2.明清君主專制背景下中央政府對地方行政干預權的不斷削弱。明代地方實行“三司制”,三司相互獨立,互不統屬,其目的是便于中央對地方的有效控制。清代地方沿用督、撫制度,但中央朝廷對督、撫的日常行政控制異常嚴密。明清時期,皇帝將政府納入朝廷監控體系之中,政府皇權幾乎沒有太多的限制,故而皇權獨裁對強化控制地方具有很大的制度保障。明代皇帝特派巡撫凌駕三司之上,直接隸屬于皇帝,其次明代朱元璋提高六部地位使六部直接隸屬于皇帝。而明代的六部又可以掌管地方身份事務,如此一來,皇帝對地方的控制便有效加強,當然也可以提高行政效率。而清代,“六部僅為中央行政長官,其職權大削”,“六部長官均無權對各省督、撫直接發布命令,則不得謂是總轄全國行政長官。”3.全球化視野下,明清朝貢貿易體制的理性辨析。“朝貢貿易使古代中國在中亞、西亞所實行的一種地區合作制度,目的是以和平貿易的手段維護地區性”和平和中國的大國國威,是中國傳統外交思維的體現,更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對它應該辯證的看待和解析。明清時期是西方資本主義萌芽、新航路開辟、殖民擴張不斷加劇、世界市場雛形出現、全球化趨勢不斷加強的過程。同時也是西方逐漸凌駕于、并且東方不斷從屬于西方的過程。在全球化趨勢不斷強化的過程中,明清政府所繼承和強化的朝貢貿易體制顯然必定被時代所拋棄,也只有站在全球化的視角下,才能深刻、理性理解明清朝貢貿易體制。到了明朝中葉,中西方經濟發展既有契合點又有不同點。其契合點主要體現在資本主義萌芽,而不同點主要體現在占主導地位的經濟方式上。基于此,“中西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貿易體系”。西方以資本主義發展為背景,以海外殖民擴張為手段,形成了“依靠國家暴力維持商業壟斷的貿易體系”,這種體系下具有極其明顯的強制手段。而中國在自然經濟和大國心態的影響下,形成了華夷體制下的“依靠自身經濟和文化吸引力所形成的朝貢貿易體系”。中西剛剛接觸的明朝中后期,西方商人表現出對中國商人的極大的依賴性,也體現出對中國商品的極大的依賴性。中西初遇,中國傳統商品在對外貿易中國占據很大的優勢地位,然而由于朝貢貿易體制下,天然的“對商業利益的忽視”和對海洋權益的無意識,逐漸的在全球化趨勢下這種貿易思維被西方的堅船利炮所擊碎。國際慣例下,政府需要給商人提供堅強的后盾和保護,然而,朝貢貿易體制下明清政府對商人利益的忽視,加之傳統經濟優勢地位的不斷喪失,將“中國商業置于更大的風險之下”。在西方“仗劍經商”的環境下,政府不能給商人提供更大的利益保護,就成為“明清貿易中政策最大的缺陷”。

ADDIN福州屏東中學高考一輪通史復習校本導學案(教師用)中國古代史

中國古代文明的轉型——明清

(1368—1840年)政治方面班級:______姓名:______教師評價:______【核心突破】一、內閣制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裁撤了中書省和丞相,為了維持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設置了殿閣大學士,這些殿閣大學士只是“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而且一般來說品級很低,只有五品。明成祖時選拔翰林院官員入職文淵閣,相當于皇帝的私人秘書,“內閣”真正出現;明宣宗時內閣擁有了票擬權。根據規定,明朝的內閣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或決策機構,只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閣臣權力的大小、升降和票擬是否被采納最終取決于皇帝。由于內閣大學士大都出身翰林,是皇帝的近臣,也是官僚集團中最接近皇帝的人。另外閣臣與皇帝和皇太子多有師保關系,往往加上三公三孤,投太子三師三少,又負責筵經日講,這些都構成了與一般朝臣不同的特殊身份,他們對皇帝和皇太子的影響自然要多于其他大臣。到了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權臣嚴嵩任武英殿大學士后,出現了專控朝政二十余年的狀況,內閣的權力開始與設想有了差別。——摘編自于江泰《明代內閣對皇權制約》等⑴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明朝內閣的主要特點,并說明其政治影響。【答案】⑴特點:皇帝的內侍機構;不是法定的行政機構;受到皇帝的控制;身份特殊。影響:強化了君主專制統治;完善了中央政務機構;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皇權;易出現內閣弄權。【解析】第一小問依據材料一“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一般來說品級很低”“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或決策機構,只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閣臣權力的大小、升降和票擬是否被采納最終取決于皇帝”的信息歸納回答;第二小問結合所學從君主專制、制約皇權以及內閣專權等角度回答。⑵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明代內閣職權的演變趨勢并分析其原因。【答案】⑵趨勢:參與政務,實權擴大。原因:為解決君權高度集中與個人精力不足的矛盾,為保證國家政務的及時處理。材料二下面是明朝內閣的具體權力:(一)票擬、批答。即對各衙門、臣僚進獻的奏章,草擬答復或處理意見,以供皇帝參考決策。起初大學士們經過商討后草擬處理意見,然后交由皇帝斟酌批復,若意見不合,則發還修改,這樣就形成了皇帝與大學士之間的政治協商。(二)草擬詔敕與封駁。詔敕的擬訂初由翰林院執行,內閣制度完備后,翰林院與內閣分置,詔敕的擬訂專由內閣執行。所謂封駁,就是當閣臣認為皇帝的旨意有欠周詳時,便可以封還不受,或拒絕草擬。由于詔敕需由內閣發出,這就意味著皇帝的意志無法向下傳達。(三)顧問咨詢與勸諫。可分為顧問咨詢和密疏進言兩類……(四)會議決策與會審。這是內閣權力由內廷轉向外廷的一種體現。內閣會議由內閣、六部、六科、九卿等共同參與,共商國是,其建于內閣建立之初。由于政務“必下內閣而后行”內閣的日常行政權力由此得到鞏固。——摘編自《簡析內閣制度在明、清兩代的歷史沿襲及差異性》材料三順治十五年(1658年),皇帝第一次宣布改內三院為內閣,規定由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學士、侍讀學士等組成內閣。當時規定:在內閣設置滿、漢大學士各2人;協辦大學士,滿、漢各1人;學士,滿人6人,漢人4人。其下還有人數眾多的侍讀學士、侍讀、典籍、中書等工作人員,有滿本房、漢衣房,蒙古房、滿票簽處、漢票簽處、誥敕房、稽察房、收發紅本處、副本處、批本處等一系列辦事機構,成為一個組織龐大的中央輔政機關……事實上,清朝的內閣一直只能辦理一般性的日常公事,從來沒有掌管過重大的機要。因為清王朝一直設置有由皇帝直接掌控的機要辦事部門與內閣制度同時存在,并且不容許內閣插手。——摘編自《簡析內閣制度在明、清兩代的歷史沿襲及差異性》⑶根據材料二,分析明朝內閣制度的積極作用。⑷根據材料三,指出清朝內閣與明朝內閣的不同。綜合材料二、三,指出明清內閣制度變化反映的趨勢。【答案】⑶積極作用:保證了權力的平衡運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皇權;有利于減少決策的失誤。⑷不同:以滿族官員為主;成為一般性的輔政機關;機構日益完善。趨勢:君主專制不斷加強。【解析】⑶根據材料二“票擬、批答……皇帝與大學時之間的政治協商……這就意味著皇帝的意志無法向下傳達”可知,明朝內閣制度的積極作用是,內閣擁有“票擬”之權,這就使它對皇帝權力有一定的限制;幫助君主治理國家,有利于減少決策的失誤。⑷根據材料三“成為一個龐大的中央輔政機關……內閣一直只能辦理一般性的日常公務,從來沒有掌管過重大的機要”可知,清朝內閣與明朝內閣的不同之處是,明朝內閣始終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或決策機構,而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而清朝內閣是中央輔政機關;明朝內閣擁有“票擬、批答”,草擬詔敕與封駁,會議決策與會審等重大權力;而清朝內閣一直只能辦理一般性的日常公務,從來沒有掌管過重大的機要。根據材料二可知,明朝內閣對君主的權利有一定的限制,根據材料三可知,皇帝則把權力全部抓在自己手中,因此,明清內閣變化反映的趨勢是,皇權不斷加強,君主專制不斷強化。二、反腐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明朝初年,朱元璋頒行《大明律》,詳細規定了對官吏貪贓枉法的懲處。1385年,朱元璋發現官員貪贓枉法,將戶部尚書等數萬人處死。《大明律》規定,凡遇“親、故、功、忠、能、勤、賢、賓”等8種人犯罪,“實封奏聞取旨,不許擅自勾問”。1395年,朱元璋又頒行《大誥》,加大了處罰力度,規定“贓至六十貫以上者,梟首示眾,乃剝皮實草”。《大誥》規定,“凡守令貪酷者,許民赴京陳訴”。朱元璋甚至規定:“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大誥》),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有《大誥》者)每減一等,無者每加一等。”明初規定,一個縣官的月收入大約相當于現在1800元人民幣。清官海瑞去世后,人們發現他只有8兩俸銀。朱元璋雖用“重典”懲治腐敗,但腐敗分子依然屢禁不絕,以至于朱元璋在晚年發出了“吾欲取貪官污吏,奈何朝殺而暮犯”的疑問。——摘編自陳忠海《如何回答“朱元璋之問”》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說明朱元璋時期貪官污吏“朝殺而暮犯”的原因。【答案】原因:權力的高度集中和缺乏制約;推行嚴刑峻法,使公平正義缺失;實行人治,法外施恩,維護特權,削弱了反腐力度;沒有制定相應的反腐配套措施。【解析】根據材料“1385年,朱元璋發現官員貪贓枉法,將戶部尚書等數萬人處死。《大明律》規定,凡遇‘親、故、功、忠、能、勤、賢、賓’等8種人犯罪,‘封奏聞取旨,不許擅自勾問實’”可概括為推行嚴刑峻法,使公平正義缺失;結合所學知識還可從權力的高度集中和缺乏制約、沒有制定相應的反腐配套措施、以及實行人治等方面思考作答即可。三、軍機處(一)閱讀材料,回答問題。材料一雍正年間,用兵西北兩路,以內閣在太和門外,直(連日值班)者多慮漏泄軍機,始設軍需房于隆宗門內……后名軍機處……——趙翼《軍機處》材料二軍機處名不師古......軍國大計,罔不總攬。自雍正、乾隆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于內閣,而于軍機處,蓋隱然執政之府矣——《清史稿》材料三機務及用兵皆軍機大臣承旨,天子無日不與(軍機)大臣相見,無論宦寺(宦官)不得參,即承旨諸臣(軍機大臣)亦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于其間也。——摘自《清史稿?軍機大臣年序表》⑴根據材料一回答:軍機處最初設置的直接原因是什么?⑵根據材料二、三回答:軍機處的職能后來發生了什么變化?【答案】⑴為用兵西北,防止泄露軍事機密。⑵由暫設軍事機構,發展成為位居內閣等中樞機構之上,皇帝之下的常設政務機構。【解析】⑴根據材料“雍正年間,用兵西北兩路,以內閣在太和門外,直(連日值班)者多慮漏泄軍機”可知,軍機處最初設置的直接原因是為用兵西北,防止泄露軍事機密。⑵根據材料“機務及用兵皆軍機大臣承旨,天子無日不與(軍機)大臣相見,無論宦寺(宦官)不得參,即承旨諸臣(軍機大臣)亦只供傳述繕撰”可知,軍機處由暫設軍事機構,發展成為位居內閣等中樞機構之上、皇帝之下的常設政務機構。材料三軍機處的職官有軍機大臣(大軍機)、有軍機章京(小軍機)。軍機大臣由皇帝從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等官員內特選。軍機大臣沒有定額,軍機處少則四五人,多則十一二人,以六至八人為常。人數多少均由皇帝根據實際需要而定。——張豈之:《中國歷史》⑶根據材料三分析,軍機處在機構組織上有什么特征?【答案】⑶欽定親信的滿、漢官員;無專職官員,皆為兼職,臨時差遣性質;其數無定額,任期無限止;脫離吏部選官體制,體現了皇權獨斷。材料四軍機處的日常工作流程:1.發折:奏事處將官員奏折下發軍機處2.接折:軍機章京將奏折送軍機大臣閱3.見面:軍機大臣將奏折送皇帝處請旨4.述旨:將皇帝旨意擬成諭旨交皇帝御覽5.過朱:皇帝朱筆改定奏折6.交發:將諭旨下發有關衙門實施7.開面:諭旨以年月日為序抄錄備案……11.封柜:將月折、隨手檔收柜題封。⑷根據以上材料,分析軍機大臣的權力范圍?【答案】從流程和職能上看,軍國大事由皇帝裁決。軍機大臣“跪奏”與“筆錄”,最終決策權完全在皇帝一人手中材料五⑸根據材料五,說明軍機處的位置有何特殊?【答案】軍機處緊挨內廷,遠離外朝大臣議事中心,體現決策權已經遠離了外朝大臣,是“皇權加強倚重內廷”規律的體現。(二)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秦統一全國后,正式確立了宰相制度,丞相即宰相是負責輔佐皇帝處理全國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內與皇帝參決軍國大事,外則總領朝政百官,綜理朝政。漢武帝時期,在宮廷內任用尚書、侍中等官員作為自己的助手,組成內朝,發布一切政令。隋朝采用了“三省”制度,三省長官為尚書令(正一品)、左右仆射(從二品)、納言(正三品)、內史令(正三品)均是宰相職務。唐代大力推行人才選拔上的變革,使宰相的人數突破三省長官的范圍,大量增加。北宋前期。“中書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并為正宰相。”并將門下、尚書兩省置于外朝,尚書令、侍中沒有特招不干預政事。——摘編自《淺析中國宰相制度的歷史演變》材料二據《皇明祖訓》記載,朱元璋說: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并不曾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在《問文學》中,他進一步說,丞相“病及于國君者,其故在擅專威福而致是歟?抑君怠政而有此歟?”——《明史輯要》材料三軍機處是清朝時期的中樞權力機關,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于臨時機構的地位。軍機處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書處。軍機大臣負責輔佐皇帝處理軍國大政,與丞相職務不同的是,此為沒有任何品階的非定制職銜,也無俸祿。——摘編自《中國歷史詞典》⑴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述中國古代相權的發展趨勢及原因。⑵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簡析中國古代相權在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中的雙向作用。【答案】⑴趨勢:相權不斷被分割和削弱;相權由實到虛,地位下降;由合法獨立權力變為皇權附庸。原因: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不斷強化。⑵作用:積極:有利于官僚政治的建立和完善,對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和發展完善具有重大意義;一定程度上牽制皇權,平衡統治集團內部權力,有利于國家政局穩定,政治清明;輔佐皇帝決策機要,對提高行政效率,減少決策失誤具有重大作用。消極:位高權重,威脅皇權,加劇統治集團內部矛盾,造成政治動蕩,一定程度上削弱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解析】⑴第一小問趨勢依據材料一、二和三宰相制度的變化從權力分割、地位變化以及與皇權關系分析回答;第二小問結合所學從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角度分析回答。⑵依據材料中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變化從丞相制度對于牽制皇權、提高行政效率等角度歸納積極作用,從位高權重、威脅皇權導致社會動蕩不安角度歸納消極影響。四、明清督撫制材料一對地方上的府、州,則另設通判以抑制知府、知州的職權,這在宋初對于消除地方割據勢力曾起到一定的作用。至道三年(997)又將全國劃為15路,各路設轉運使,后又設提點刑獄,除負責轉運財物、審理刑獄外,還負責監察地方官員,稱為監司,以加強朝廷對地方的統治。——摘自白壽彝《中國通史》材料二明初在地方設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揮使“三司”,互不隸屬,雖是強化中央集權之舉,但事權不一,不利于彈壓地方。于是相繼出現了巡撫、總督的設置,以節制三司,統一協調地方權力,消除牽制、扯皮、效率遲緩之弊。有明一代,地方上先后設立巡撫30余處,總督10余處,但設置尚未完全固定,轄區大小不均,如內地巡撫通常兼治一省之事,而邊地巡撫轄區卻小于一省。——摘自張帆《中國古代簡史》⑴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說明與北宋地方行政管理相比,明代地方行政管理的特點,并簡析其原因。【答案】⑴特點:推行地方行政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因地制宜設置地方行政長官的轄區。原因:明初三司事權不一互不隸屬,存在政出多門效率低下的問題;保證地方行政長官既擁有相對集中的權力,又不違背中央集權原則。【解析】與北宋地方行政管理相比,明代地方行政管理的特點,可以根據材料中的“于是相繼出現了巡撫、總督的設置,以節制三司,統一協調地方權力,消除牽制、扯皮、效率遲緩之弊”“但設置尚未完全固定,轄區大小不均,如內地巡撫通常兼治一省之事,而邊地巡撫轄區卻小于一省”分析得出。這種做法的原因,可以根據材料中的“互不隸屬,雖是強化中央集權之舉,但事權不一,不利于彈壓地方”,并聯系所學,從中國歷代地方行政制度變化的目的來回答。材料三總督巡撫在明代制度下還尚好,因其必有事才派出此等官,并且都帶一個都御史的銜。這就是說,由中央政府都察院的都御史臨時派到地方去辦事,所辦是巡撫、總督等事。譬如倭寇來了,沿海地方沒有總其成的人,就派一個總督或巡撫去,這是臨時的。過幾年,事情平定了,這官仍舊回中央,機關也撤銷了。但一到清代,總督巡撫又變成永久的,在布政使(藩臺)按察使(臬臺)上面再加巡撫總督,地方行政就愈來愈壞了。我們現在再從歷史演變源頭上說來,漢時由刺史變成為牧,以及唐代之十道觀察使,這些都是由監察官變成地方行政長官的。只有節度使才是軍事長官變成行政長官,然而還是意在開邊對外的。明清兩代之總督巡撫,則是意在對內防亂,不在對外開邊。——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⑵根據材料三,指出明清時期督撫制演變的特點【答案】督撫由臨時委派到永久存在;由負責專門事務到負責地方行政;由一般加銜到正式建制。五、改土歸流材料土司土官制度是元明清時期我國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傳統職官制度,始于元代盛行于明代,衰落于清代。“改土歸流”自明代中葉以后便逐步開始。廣大人民不斷的反抗斗爭又動搖了土官制度的統治,與此同時,土官又日益與封建王朝鬧對立,反對封建王朝對它的管轄。于是“改土歸流”是勢在必行的了。雍正四年(1726年),云貴總督鄂爾泰大力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即由中央政府選派有一定任期的流官直接管理少數民族地區的政務,“改流之法,計擒為上策,兵剿為下策,令其投獻為上策,敕令投獻為下策”,“制苗之法,固應恩威并用”。雍正帝對此甚為贊賞,令其悉心辦理。清政府在改土歸流地區清查戶口,丈量土地,征收賦稅,建城池,設學校;同時廢除原來土司的賦役制度,與內地一樣,按地畝征稅,數額一般少于內地。云南、貴州改土歸流的目標,到雍正九年基本實現。——據《清史稿》等⑴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指出“改土歸流”推行的背景。⑵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說明雍正“改土歸流”的特點及影響。【答案】⑴土官統治激化社會矛盾;形成割據威脅中央集權;國力強盛;地方人民支持;地方官的推動。⑵特點:剿撫并用,以撫為主,影響:加強了對西南邊疆的統治,有利于鞏固中央集權;緩和了社會矛盾;利于西南邊疆的發展。【解析】⑴背景:根據“廣大人民不斷的反抗斗爭又動搖了土官制度的統治”得出土官統治激化社會矛盾,地方人民支持;根據“土官又日益與封建王朝鬧對立,反對封建王朝對它的管轄”得出形成割據威脅中央集權;根據“云貴總督鄂爾泰大力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得出地方官的推動。⑵特點:根據“改流之法,計擒為上策,兵剿為下策,令其投獻為上策,敕令投獻為下策”得出剿撫并用,以撫為主。影響:根據材料,可從加強了對西南邊疆的統治,鞏固中央集權,緩和了社會矛盾和利于西南邊疆的發展等角度分析總結。【小結】秦漢以來,中央行政體制的演變⑴秦漢:丞相總攬——三公九卿制⑵隋唐:三省分工——三省六部制⑶宋元:三省制向一省制過渡⑷明清:內閣制和軍機處的出現秦漢以來,專制君主制的演變⑴君主丞相制度(一君一相)秦漢魏晉南北朝,有一個總執朝政的丞相(獨相),權力僅次于皇帝。②君主宰輔制度(一君多相)隋唐宋元,君主之下,有一個輔政的宰相群體(群相)。元代一省制,丞相人數不定,多時5人。③絕對君主制度(一君無相)廢除丞相制度(無相),皇帝親自處理朝政,明內閣、清軍機處成為皇帝處理政務的參謀與助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1.含義:⑴專制主義:是一種決策方式,指皇帝個人專斷獨裁,集國家最高權力于一身,主要體現在皇位世襲和皇權獨大,具有獨斷性和隨意性。⑵中央集權:是一種組織方式,指地方政府在政治、經濟、軍事方面沒有獨立性,必須嚴格服從中央。2.形成原因:⑴經濟:由封建小農經濟決定(根本)⑵政治:鞏固和維護國家統一的需要⑶思想:法家的集權思想3.形成過程:戰國:興起;秦朝:確立;西漢:鞏固;隋唐:完善;宋朝:加強;元朝:新發展;明清:空前強化。4.基本特點:皇權至上;官僚政治;人治為主;神化皇權;文化專制;囊括政治、經濟、文化、對外關系等各方面5.評價:⑴積極:主要是前期——明清以前,且主要由中央集權發揮①經濟:能有效地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從事大規模的生產活動和經濟建設,促進社會經濟發展;②政治:有利于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發展和鞏固,為人民的生產生活創造和平穩定的社會環境;③文化:利于各民族的融合,促進各地區的文化交流,創造燦爛的文明,并組織大規模編書等活動,保障中華文明的延續;④對外關系:A、保障中外正常的經濟文化交流;B、有利于集中國家力量抵御侵略,維護國家主權和統一。5.評價:⑵消極:主要是后期——明清時期,且主要由專制主義導致①經濟:封建社會末期,束縛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特別是阻礙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阻礙中國社會轉型;②政治:A、扼殺人性,阻礙民主產生和發展;B、易形成暴政腐敗現象,阻礙社會進步③文化:文化專制政策,鉗制人們思想,摧殘文化,嚴重阻礙近代自然科學和早期民主啟蒙思想的產生、發展;④外交:為強化專制實行閉關鎖國政策,阻礙中外交流,喪失追趕先進潮流的機會,而落后挨打。【課外閱讀】一、明朝(1368-1644)一個內向和非競爭性的國家。——黃仁宇《中國大歷史》第十四章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國歷史上最后一個由漢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共傳十六帝,享國276年。明代疆域囊括漢地,東北抵日本海、外興安嶺,后縮為遼河流域;北達戈壁沙漠一帶,后撤至明長城;西北至新疆哈密,后退守嘉峪關;西南臨孟加拉灣,后折回約今云南境;并在青藏地區設有羈縻衛所,還曾收復安南,明代極盛國土面積約達一千萬平方公里。明代手工業和商品經濟繁榮,出現商業集鎮和資本主義萌芽,文化藝術呈現世俗化趨勢。據《明實錄》所載人口峰值為7185萬,但大部分學者認為實際逾億,也有學者指出晚明人口接近兩億。明朝是繼漢唐之后的黃金時期。明代,無漢之外戚、唐之藩鎮、宋之歲幣,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清朝官方評價明朝為“治隆唐宋”、“遠邁漢唐”。(一)明朝內閣制明朝內閣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機構,此后權力逐漸增大,后形成為明朝行政中樞。內閣輔臣的人數為一人至七人不等,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起初,內閣大學士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然而,雖然首席內閣大學士(或稱內閣首輔)有票擬的權力,但卻不得不依賴于內部太監送達批紅。首輔大學士的職權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須與宦官合作,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史學探究:票擬和批紅票擬,也叫做票旨、條旨,也就是說對于來自全國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內閣學士“用小票墨書”,即把批閱建議寫在紙上并貼在各奏疏的對面上以進呈。明清內閣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將擬定之辭書寫于票簽,附本進呈皇帝裁決,稱為“票擬”。“批紅”,亦稱“批朱”,指明朝內閣大臣的建議是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奏章上面,這叫做“票擬”,而皇帝用紅字做批示。明代往往由宦官代行。明初內臣不許讀書識字。宣宗以后,漸通文墨,凡每日奏章文書,除皇帝親批數本外,皆由司禮監掌印、秉筆、隨堂太監分批。初時規定,批紅須遵內閣票擬字樣,只是字跡有偶誤者,方得改正。明制,群臣奏進文書,由皇帝親批數本,其馀由司禮監官按閣票所擬字樣照錄,或奉旨更改,用朱筆批之,稱“批紅”。(二)靖難之役靖難之役,又稱靖難之變,是建文元年(1399年)到建文四年(1402年)明朝統治階級內部爭奪帝位的戰爭。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時把兒孫分封到各地做藩王,藩王勢力日益膨脹。因太子朱標早逝,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皇太孫朱允炆繼位,是為建文帝。建文帝與親信大臣齊泰、黃子澄等采取一系列削藩措施。與此同時,也在北平周圍及城內部署兵力,又以防邊為名,把明太祖第四子燕王朱棣的護衛精兵調出塞外戍守,準備削除燕王。朱棣于建文元年(1399年)起兵反抗,隨后揮師南下,史稱“靖難之役”。建文帝起用老將耿炳文統兵北伐,又派李景隆繼續討伐,而建文帝也缺乏謀略,致使主力不斷被殲。朱棣適時出擊,靈活運用策略,經幾次大戰消滅南軍主力,最后乘勝進軍,于建文四年(1402年)攻下帝都應天(今江蘇南京)。戰爭歷時四年(1399-1402年)。戰亂中建文帝下落不明,或說于宮中自焚死,或說由地道逃去,隱藏于云、貴一帶為僧。同年,朱棣即位,是為明成祖。(三)永樂盛世永樂盛世是明成祖朱棣統治時期所出現的盛世,為明初三大盛世之一。明成祖雄才大略,即位后勵精圖治,發展經濟,提倡文教,采取了許多措施大力發展經濟,使得天下大治,國家富強,疆域遼闊。明成祖年號為“永樂”,后世的史學家稱這一時期為永樂盛世。以至稱贊該時期“遠邁漢唐”,政治上明成祖完善了文官制度。明太祖由于廢除了丞相制度,皇帝直接領導六部,事無巨細。明成祖時,在朝廷中逐漸形成了后來內閣制度的雛形,皇帝國事繁忙時,內閣作便依照皇帝的指示來替皇帝處理國政。這種制度影響了明清兩朝,乃至西方。明成祖還在1421年,正式將明朝的首都遷到了北京。在地方設置管轄架構,比如東北、西北、西南設立行省或管理司。設哈密衛、貴州建制等。經濟上大力發展農業,興修水利,疏通大運河,減輕稅負。軍事上明成祖多次親征漠北,南征安南,還組建了禁衛京師的三大營,為明軍對外征戰的主力。明成祖對外不但宣揚國威,還大力開拓海外交流,派鄭和下西洋,經營南海,還派陳誠出使西域,開創了萬國來朝的局面。此外,明成祖命人編纂了《永樂大典》。這是一本百科全書式的典籍。它包容了先秦以來所有經典的書,可以說就是本百科全書。這樣的典籍客觀上也備份了那些古籍,使得很多書不至于失傳。同時還完善了科舉制度。有學者認為永樂盛世遠超過了后來的所謂“康乾盛世”。明成祖開創的永樂盛世和后來的明仁宗、明宣宗開創的仁宣之治合稱永宣盛世,為中國歷史五大盛世之一。(四)衛所制度衛所制度又稱衛所制,為明朝的最主要軍事制度,為明太祖所創立,其構想來自于隋唐時代的府兵制。明代在與元朝及元末群雄爭戰期間,軍隊的來源,有諸將原有之兵,即所謂從征,有元兵及群雄兵歸附的,有獲罪而謫發的,而最主要的來源則是籍選,亦即垛集軍,是由戶籍中抽丁而來。除此之外尚有簡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后又有強使民為軍的方式,不過都屬於少數,衛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軍制。明代自京師達于郡縣,皆設立衛、所,外統于都司,內統于五軍都督府。也就是說,衛、所分屬于各省的都指揮使司,各省的都指揮使司又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劃片管轄(云南都指揮使司隸屬于中央右軍都督府)。都指揮使司下轄若干個衛,衛下轄一定數量的千戶所和百戶所。明朝中后期該制度趨于廢弛。明代的衛所兵制,實乃吸取中國歷史屯田經驗,是一種寓兵于農,守屯結合的建軍制度。朱元璋說:“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五)土木堡之變土木之變亦稱土木堡之變、土木之禍,指發生于明朝正統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朱祁鎮北征瓦剌的兵敗事變。正統十四年(1449年)六月,明朝的瓦剌太師也先侵犯他人領地,明英宗在宦官王振的慫恿下,不顧群臣勸阻,把年僅兩歲的皇子朱見深立為皇太子,令異母皇弟朱祁鈺留守,親率大軍出征。軍政事務皆由王振專斷,行軍路線屢變,士兵疲憊不堪。兵部尚書鄺埜一再要求入居庸關,以保安全,但王振不準。后勤不續退至土木堡時王振下令移營,饑渴難忍的軍士一哄而起,人馬失序,瓦剌軍趁機進攻。明軍倉促應戰,所以兵敗,兵部尚書鄺埜、戶部尚書王佐等66名大臣戰死。當時京師精銳都已在土木堡失陷,剩下老弱士卒不到十萬。于謙力排眾議請郕王調兩京、河南備操軍,山東和南京沿海的備倭軍,江北和北京各府的運糧軍馳援,人心漸定,也先送英宗回去,要求守城者開門,于謙等大臣私立郕王為帝,并親自守城拒絕也先送英宗回京。土木之變只是一場戰役的失利,明朝當時正處“全盛之天下”,各方面實力遠在瓦剌之上。(一說認為該事件標志明王朝由盛轉衰。)(六)廠衛制度為了鎮壓人民和監視官吏,明太祖設立了錦衣衛,作為侍從皇帝的軍事機構,兼管偵察、逮捕和審訊等事。明成祖又設立東廠,這是一個緝捕“叛逆”的特務機關,起初直接受明成祖指揮起初直接受明成祖指揮,后來統轄權移到宦官手里,有事可直接向皇帝報告,權力在錦衣衛之上。明憲宗時增設西廠,用太監汪直為提督。其權力超過東廠,活動范圍自京師遍及各地。明代錦衣衛、東廠和西廠都是特務機構,合稱“廠衛”。廠衛是中國明代各種直屬皇帝的偵訊機構的總稱,其作用是偵察各級官員的言行舉止,在皇帝特許下可以不經由正式司法機構的審判過程,而處理審判并處罰犯人,該機構反映了明代君主個人獨裁統治的特色,是明朝皇權膨脹的產物。(七)張居正改革萬歷年間,內閣首輔張居正為挽救明王朝,緩和社會矛盾,在政治、經濟、國防等各方面進行的改革。(萬歷中興)背景:張居正指出當時存在五大積弊:“曰宗室驕恣,曰庶官瘝曠,曰吏治因循,曰邊備未修,曰財用大匱。”張居正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改革。張居正首先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制。張居正創制了“考成法”,嚴格考察各級官吏貫徹朝廷詔旨情況,要求定期向內閣報告地方政事,提高內閣實權,罷免因循守舊、反對變革的頑固派官吏,選用并提拔支持變法的新生力量,為推行新法做了組織準備。并且整頓了郵傳和銓政,他的為政方針是:“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和“強公室,杜私門。”考成法規定,六部都察院各衙門,凡屬應辦公事,都要根據事情的緩急,擬定期限辦理,設置文薄登記存照,依限辦完注銷。若地方行事拖延,則部院糾舉;部院注銷有誤,則六科糾舉;六科奏報不實,則內閣糾舉。考核結果作為官員升降的依據。考成法的推行,大大提高了政府機構的行政效率。為了防御蒙古韃靼入寇邊關,張居正派戚繼光守薊門,李成梁鎮遼東,又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修了“敵臺”3000余座。他還與韃靼俺達汗之間進行茶馬互市貿易,采取和平政策。張居正還在東南沿海地區分段設寨,修整兵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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