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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32術語和符號 42.1術語 42.2主要符號 63基本規定 84水文地質勘察 104.1一般規定 104.2水文地質測繪 104.3水文地質物探 114.4水文地質鉆探 124.5水文地質試驗 144.6水文地質勘察文件 145截水帷幕 165.1一般規定 165.2帷幕工法選擇 175.3帷幕設計 185.4帷幕施工及檢測 205.5帷幕驗收與維護 255.6帷幕工程風險管理 266降(排)水 276.1一般規定 276.2降(排)水設計 276.3降(排)水施工與檢測 356.4降水工程驗收與維護 386.5降水對環境的影響與預測 386.6封井 406.7降(排)水工程風險管理 407地下水回灌與利用 417.1一般規定 417.2回灌設計 417.3回灌系統設計布置 427.4回灌井施工 447.5回灌運行與維護 447.6地下水利用 457.7回灌工程風險管理 458地下水控制工程監測 468.1一般規定 468.2水質監測 468.3水量及含砂量監測 478.4水位監測 478.5地面沉降監測 4849技術文件 499.1一般規定 499.2工程竣工報告 49附錄A水文地質鉆探與成井技術要點 51附錄B水文地質現場試驗技術要點 53B.1抽水試驗 53B.2鉆孔注水試驗 54B.3試坑雙環注水試驗 55B.4壓水試驗 56附錄C水文地質參數計算 57C.1抽水試驗水文地質參數計算 57C.2注水試驗水文地質參數計算 67附錄D基坑涌水量計算 70附錄E隧道涌水量預測方法 72附錄F降水井單井出水量計算和選用 74附錄G過濾器類型及適用范圍 76附錄H標準用詞說明 77引用標準名錄 78附條文說明 79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 2TermsandSymbols 2 22.2Symbols 43BasicRequirements 64HydrogeologicalInvestigation 84.1GeneralRequirements 84.2HydrogeologicalMapping 84.3HydrogeologicalGeophysicalExploration 94.4HydrogeologicalDrilling 4.5HydrogeologicalTest 4.6SurveyResultsforGroundwaterControlEngineering 5WaterCutoffCurtain 5.1GeneralRequirements 5.2CurtainMethodSelection 5.3CutWaterCurtainDesign 5.4CurtainConstructionandDetection 5.5AcceptanceandMaintenanceofWaterCutoffCurtain 5.6CurtainEngineeringRiskManagement 6Dewatering(OpenPumping) 6.1GeneralRequirements 6.2Dewatering(OpenPumping)Design 6.3Dewatering(OpenPumping)ConstructionandDetection 266.4AcceptanceandMaintenanceofDewateringEngineering 286.5ImpactandPredictionoftheEnvironmentForDewateringEngineering 296.6WaterSealing 296.7RiskManagementForDewatering(OpenPumping)Engineering 297GroundwaterRechargeandProtectionofGroundwaterResources 317.1GeneralRequirements 7.2RecirculationResign 7.3ArrangementoftheRecirculationSystemDesign 327.4ConstructionforRecirculation 347.5OperationandMaintenanceforRecirculation 3427.6RiskManagementforRecirculation 357.7UtilizationofGroundwater 358MonitoringforGroundwaterControlEngineering 368.1GeneralRequirements 368.2MonitoringforWaterQuality 368.3MonitoringforWaterQuantityandSandContent 378.4MonitoringforWaterLevel 378.5MonitoringforLandSubsidence 389TechnologicalAchievements 399.1GeneralRequirements 399.2CompletionReportforEngineering 39AppendixAKeyPointsofHydrogeologicalDrillingandWellCompletionTechnology 41AppendixBKeyPointsofHydrogeologicalFieldTest 43B.1PumpingTest 43B.2InjectionTest 44B.3TestPitDicycloWaterInjectionTest 45B.4PackerTest 46AppendixCCalculationofHydrogeologicalParameters 47C.1CalculationofHydrogeologicalParametersforPumpingTest 47C.2CalculationofHydrogeologicalParametersforInjectionTest 57C.3CalculationofHydrogeologicalParametersforPackerTest 57AppendixDCalculationofWaterInflowinFoundationPit 60AppendixECalculationWaterOutputofSingleWellinDewateringWell 62AppendixFFilterType 64AppendixGCoefficientr' 66AppendixHPredictionmethodofwateryieldintunnel 67ExplaininStandardWords 68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691.0.1為在工程建設項目地下工程施工活動中,嚴格控制對周邊環境的不利影響,合理保護和綜合有效利用水資源,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保工程質量,制定本標準。1.0.2本標準適用于山東省內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地下水控制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檢測、監測及驗收。1.0.3地下水控制工程應綜合考慮場地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和環境保護要求,以及地區工程經驗,合理選擇地下水控制方案。1.0.4地下水控制工程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及山東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42.1術語2.1.1地下水控制工程engineeringforgroundwatercontrol為保證工程建設項目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嚴格控制對周邊環境的不利影響,合理保護和綜合有效利用水資源而采取的降低地下水位或水頭壓力、截水、地下水回灌等一系列技術措施的總稱。2.1.2降水工程dewateringengineering指應用水文地質學原理,通過降水設計和降水施工,排除地表水體和降低地層中地下水的水位或水頭壓力,滿足建設工程的正常施工并對環境無危害性影響的工程措施總稱。2.1.3降水深度groundwaterlevelafterlowering自地下穩定水位面算起至設計要求水位的深度差。2.1.4總出水量yieldwaterduringlowering指從含水層中抽(排)出的總水量。2.1.5真空井點vacuumpointwell由真空泵、射流泵、往復泵運行時抽吸地下水形成真空的井。可分單級井點(垂直、水平、傾斜)、多級井點、接力井點三種。2.1.6噴射井點ejectorpointwell通過點井管內外管間隙把高壓水輸送到井底后,由射流噴嘴高速上噴,造成負壓,抽吸地下水與空氣,并與工作水混合形成具有上涌勢能的汽水溶液排至地表,達到降低地下水位的目的。2.1.7工程周邊環境engineeringenvironment地下水控制工程影響范圍內所有基礎設施,包括既有建(構)筑物、道路、地下設施、地下管線等的統稱。2.1.8截水帷幕waterproofcurtain用于阻截或減少工程周邊地下水流入施工區域,減少地下水位下降而采取的連續隔水結構。2.1.9全方位高壓噴射注漿omnibearinghighpressurejetgrouting利用可多方位施工的高壓噴射注漿設備和具有強制排漿、可調控地內壓力功能的鉆具,通過噴射流切割土體并與土體拌和形成水泥土加固體的地基處理方法。2.1.10雙高壓旋噴注漿rodinjetpile利用超高壓噴流體所具有的動能將土層的組織結構破壞,混合攪拌這些被破壞的土顆粒和硬化5材料,形成大直徑樁體的方法。2.1.11超高壓噴射攪拌注漿n-jetultrahighpressurejetgrouting采用具有前端噴射注漿裝置的專用設備,通過多個可變角度的噴嘴噴射出包裹著主動空氣的超高壓漿液切削土體,并與土體均勻混合形成加固體的方法。2.1.12多軸水泥土攪拌樁墻multiaxialcement-soilmixingwall以水泥作為固化劑的主要材料,通過三軸或三軸以上的深層攪拌機械,將固化劑和巖土體強制攪拌形成豎向連續樁墻體。2.1.13渠式切割水泥土連續墻trenchcuttingre-mixingdeepwallmethod應用特殊設備在地面上垂直插入鏈鋸型刀鉆,通過刀鉆的上下運動和主機沿造墻方向的水平移動,切割出溝渠并注入固化液使之與原位土混合而構筑成等厚度水泥土地下連續墻的一種施工方法。2.1.14銑槽深攪水泥土連續墻cuttersoilmixingmethod應用液壓雙輪銑槽機設備結合深層攪拌技術,通過下鉆成槽和上提成墻兩個過程,在槽內將土體和注入的水泥漿液混合,構成水泥土地下連續墻墻體的一種施工方法。2.1.15回灌artificialrecharge借助于工程措施,將水注入地下含水層。2.2符號2.2.1水量、流量、流速Q——水量q——單井出水能力v——地下水流速2.2.2幾何特征A——試坑底面積A0——內環滲水面積B——基坑寬度b——帷幕厚度H——潛水含水層厚度Hw——井深度hw——承壓含水層頂板的水頭高度hd——截水帷幕嵌入深度Δh——基坑內外水頭差值M——承壓含水層厚度R——影響半徑'R——內環滲水面積'i——第i個抽水井至觀測孔或計算點的距離0——基坑等效半徑sw——水位降深2.2.3計算系數及其他a——導壓系數Esi——第i層土的壓縮模量K——安全系數Kh——抗突涌穩定安全系數k——滲透系數n——井點數量P——試驗壓力s——降水引起的建筑物或地面的固結沉降量T——導水系數t——時間Y——土的天然重度w——水的重度wi——沉降計算經驗系數83.0.1地下水控制工程應符合下列規定:1保證周邊環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2地下工程和基礎工程施工的要求(按需降水);3符合地下水管理法規規定。3.0.2地下水控制工程應遵循動態設計、信息化施工原則。3.0.3地下水控制工程包括前期準備、勘察、設計、施工、檢測與監測、運營維護等階段。3.0.4地下水控制工程前期準備階段應搜集下列資料:1地下水控制范圍、深度、起止時間及當地法規和工程環境保護要求;2工程周圍影響范圍內地上及地下的建(構)筑物的平面位置、層數、高度、結構形式、地基和基礎形式、埋深及變形觀測資料,地下管線的種類、材質、平面位置、埋設方式、深度以及使用和保養條件等;3新建工程基礎設計圖紙,地下工程及地下管線分布圖,場地地面高程與設計基礎底面高程,基坑(槽)、地下工程開挖支護設計方案;4場地及鄰近區域的氣候、水文、水文地質、工程地質資料,以及地下水控制工程的地區經驗;5地下水控制工程施工的供水、供電、道路、排水及有無障礙物等現場施工條件。3.0.5當已有資料不能滿足地下水控制要求時,應進行水文地質勘察;當場地包含多層地下水時,應進行專項勘察。3.0.6地下水控制工程設計應根據工程實際選擇截水、降水、回灌等措施或上述措施的組合,并進行方案和技術經濟比選。3.0.7地下水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專項方案。3.0.8大地下水工程施工應根據設計方案對周邊環境進行第三方監測。3.0.9地下水控制工程等級應根據場地水文工程地質條件、對水資源的影響程度以及控制失效破壞后果的嚴重程度等因素按表3.0.9劃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9表3.0.9地下水控制工程等級工程等級破壞后果的嚴重程度對水資源影響程度水文工程地質條件地下水位下降幅度地下水環境級很嚴重屬污染場地,含水層含有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有危害或潛在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質≥100001場地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存在三層及以上含水層,且相互間水力聯系密切;2泉域保護敏感區;3巖溶水較發育,易引發突水或地面塌陷等不良現象。嚴重各含水層水質差異較大,存在Ⅲ類或以下的地下水3000~10000介于一級和三級之間的6~12三級不嚴重水質均優于Ⅲ類,無不良影響≤3000場地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為單一含水層注:1有特殊要求的,可直接確定為一級;2從一級開始,符合其中一項的即可定為該級;3地下水質分類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的規定。3.0.10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地下水控制工程應進行專項論證:1存在富水且強透水的斷裂破碎帶場地;2富含巖溶水的巖溶發育場地;3位于地表水體下的地下空間工程;4位于污染場地的工程;5對水資源及環境保護有特殊要求的工程。4.1一般規定4.1.1水文地質勘察前,應明確勘察任務和要求,搜集分析已有資料,進行現場踏勘,編寫勘察綱要,經實施單位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4.1.2水文地質勘察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水文地質環境,確定勘察范圍,并采取水文地質測繪、鉆探、水文地質試驗、工程物探、室內試驗等多種手段,查明水文地質條件,滿足地下水控制工程設計和施工要求。4.1.3一級及有特殊要求的地下水控制工程應進行水文地質專項勘察,其他工程可結合巖土工程勘察進行。4.1.4水文地質勘察的內容,應根據地下水控制工程等級確定,宜包括下列內容:1查明地下水的類型和賦存狀態;2查明主要含水層和隔水層的埋藏條件和分布規律;對裂隙水應查明裂隙性質、空間分布特征、連通情況等,確定富水帶;3量測地下水的水位,取水樣進行水化學分析。當存在多層對工程有影響的地下水時,應分層量測水位,分層取樣,并查明各含水層之間、地下水與地表水之間的水力聯系和補排關系;4調查地下水位的季節變化和多年變化;5調查有無對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污染程度;6測定巖土層的水文地質參數;7對污染場地、水資源及環境保護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應分析地下水控制可能產生的風險。4.1.5在膨脹巖土、濕陷性土等特殊巖土地區,應查明地下水對特殊巖土的影響;在巖溶、土洞、塌陷、滑坡、地面沉降等不良地質作用和地質災害發育地區,應查明地下水對不良地質作用和地質災害的影響。4.2水文地質測繪4.2.1水文地質測繪應在搜集和研究已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資料基礎上與工程地質測繪一并或單獨進行。4.2.2水文地質測繪的范圍宜涵蓋與工程項目有關的一個或多個完整的水文地質單元。4.2.3水文地質測繪的觀測路線,宜按下列要求布置:1垂直地層走向和主要構造線走向;2沿地貌變化顯著的方向,垂直和平行河谷的方向;3沿地下水露頭多的地帶穿越;4含水層埋藏條件復雜時可沿含水層(帶)走向。4.2.4水文地質觀測點,宜布置在水點、構造和巖溶發育帶、含水層與隔水層接觸帶、不同地貌單元分界處。觀測點宜一點多用。4.2.5水文地質測繪的內容和方法,應根據任務要求、工程建設特點和水文地質條件確定。水文地質測繪內容宜包括搜集資料、水點調查等。4.2.6水文地質測繪時應搜集下列資料:1氣溫、降水量、蒸發量及其季節性變化和多年變化;2工程建設場地及鄰近河流、湖泊、海洋的有關水文資料;3地下水的類型和賦存狀態;4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地表水與地下水的補排關系;5地下水位及其季節變化和多年變化;6地下水的水質及其受污染狀況;7地下水與區域地質、地質構造、地貌和人類活動的關系。4.2.7水點的調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水點的類型、位置和高程;2水位、出水量、水質及動態變化;3出水處的層位;4水點的利用情況和存在的問題;5必要時選擇有代表性的水點,進行取樣分析和簡易抽水試驗。4.3水文地質物探4.3.1水文地質物探采用的方法,應根據勘察階段、勘察區的水文地質條件、探測目的、被探測對象的物理特征等確定,并宜采用多種方法進行綜合物探。4.3.2物探應用的基本條件應符合下列規定:1探測對象與周圍介質應存在明顯的物性差異;2探測對象的厚度、寬度或直徑,相對于埋藏深度應具有一定的規模;3探測對象的物性差異能在干擾背景中清晰可辨;4地形影響不應妨礙野外作業和資料解釋,或對其影響能利用現有手段進行地形改正。4.3.3采用物探方法可探測下列主要內容:1覆蓋層厚度;2隱伏的地貌和巖性分界線;3主要含水層埋藏深度和厚度;4巖溶發育情況及巖溶發育帶、地下暗河的分布;5斷層破碎帶和充水裂隙帶的位置與寬度;6劃分不同程度的富水帶及貧水區;7古河道及掩埋沖洪積扇的位置;8濱海區咸淡水分界線。4.3.4對工程物探成果應采取鉆探等手段進行驗證,并結合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及鉆探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具有相應水文地質解釋的物探成果。4.4水文地質鉆探4.4.1水文地質勘探鉆孔應在場地及周邊工程影響范圍內布置,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當工程建設場地位于山間河谷、沖積階地和沖洪積平原地區時,勘探線應垂直地下水流向或地貌單元布置;2在沖洪積扇地區,勘探線應沿扇軸和垂直扇軸(或地下水流向)布置,當水力坡度較大時,應適當加密;3濱海沉積區,勘探線應垂直海岸線或垂直地下水流向布置,查明咸水與淡水的分界面及其交替變化情況;4場地跨越不同水文地質單元時,每個單元均應布置勘探孔;5當場地存在有影響的構造破碎帶時,應在構造破碎帶的兩側布置勘探孔;6場地存在多個含水層時,應分層布置勘探孔和觀測孔,每個含水層勘探孔、抽(注)水試驗井、觀測孔均不宜少于1個;7觀測孔宜與抽(注)水試驗井垂直地下水流向布置,當需查明地下水各向異性特征時,宜在試驗井地下水流向上游一側布置觀測孔;8距抽(注)水試驗井最近的觀測孔應避開三維流的影響,其距離不宜小于含水層的厚度;最遠的觀測孔應保證在試驗過程中有一定的水位降深。4.4.2勘探孔深度應根據場區水文地質條件和地下水控制工程的需要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勘探孔應控制工程地下空間揭露的含水層及其隔水底板,進入其基底或含水層底板厚度不小于降水幅度的1倍;當含水層底板下存在承壓含水層厚度較小時,宜揭穿整個承壓含水層;2當主要含水層為基巖裂隙含水層時,勘探孔應揭露基巖的中風化帶;3抽(注)水試驗井宜為完整井,且進入隔水底板不宜小于2m;4觀測孔深度宜與抽水試驗井一致。4.4.3勘探孔徑不宜小于75mm;抽水試驗井應滿足成井和抽水設備安裝要求,井管直徑在松散層中不宜小于200mm,在基巖中不宜小于150mm;水位觀測孔應滿足止水和水位觀測的要求,井管直徑不宜小于50mm。4.4.4在地下水位以上進行鉆進時,應采用干鉆,對孔壁易坍塌的鉆孔應采用套管護壁;在地下水位以下進行鉆進時,宜以清水作為循環液,當必須采用泥漿鉆進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水位及時恢復和水質不受影響。4.4.5地下水水位觀測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量測對工程有影響的各含水層的初見水位;2初見水位和穩定水位可在鉆孔、探井或測壓管內直接量測,穩定水位的間隔時間按地層的滲透性確定,對砂土和碎石土不得少于0.5h,對粉土和粘性土不得少于8h,并宜在勘察結束后統一量測穩定水位。量測讀數至厘米,精度不得低于±2cm。穩定水位的量測應符合表4.4.5規定:表4.4.5穩定水位的量測要求每小時測定一次3測量水位時應同時記錄天氣情況。當水位變化異常時,應加密觀測并分析原因;4當存在對工程有影響的多層地下水時,應分層量測地下水位,并采取止水措施,將被測含水層與其他含水層隔開;5當地下水與地表水存在水力聯系時,應同時觀測地下水位和地表水位;6潮汐影響區的水位觀測應同步記錄潮汐水位。4.5水文地質試驗4.5.1水文地質試驗包括室內滲透試驗、抽水試驗、注水試驗、壓水試驗等。具體試驗項目應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和勘察區的水文地質條件、試驗目的等因素綜合確定。4.5.2室內滲透試驗按現行國家標準《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50123有關規定執行;水文地質現場試驗應根據附錄B的有關規定進行,水文地質參數計算應符合附錄C的相關規定。4.6水文地質勘察文件4.6.1除一級及有特殊要求的地下水控制工程應編寫專項水文地質勘察文件外,其他工程可包含在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的水文地質章節中,應包括下列內容:1根據工程需要敘述氣象和水文情況;2勘察時的地下水位、類型及其動態變化幅度;3地下水的補給、徑流和排泄條件,地表水與地下水的補排關系,是否存在對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污染程度;4必要的水文地質試驗成果和給水度、導壓系數、導水系數等水文地質參數;5對多層地下水應分層描述,并描述含水層之間是否存在水力聯系;6對工程有影響的地表水情況等。4.6.2專項水文地質勘察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1工程概況;2勘察目的、任務要求和依據的技術標準;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4自然地理及地質概況;5場地水文地質條件;6地下水控制設計需要的水文地質參數;7水文地質勘察評價;8結論與建議;9相關圖件、計算書及試驗成果曲線等。4.6.3勘察資料整理時,應根據資料類別和用途,合理選用數理統計方法。當水文地質條件不同時,宜分區進行統計。5.1一般規定5.1.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設置截水帷幕:1按照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降水條件的;2降水導致地面附加沉降過大或對周邊環境影響嚴重的;3地下水中含有影響人體健康和危害環境或具有潛在危害風險的有害物質的;4有海水入侵或污染淡水資源的。5.1.2應根據場區的地層結構、巖性分布特點及水文地質特征等,結合工程實際要求,合理確定截水帷幕構筑工法和布置形式。5.1.3截水帷幕可分為豎向落底式截水帷幕、豎向懸掛式截水帷幕及水平向截水帷幕。5.1.4截水帷幕宜沿工程周邊形成相對連續的閉合體。對于未閉合的截水帷幕應采取相應的工程措施。5.1.5截水帷幕的深度和厚度應滿足滲流穩定性和環境保護的要求。5.1.6豎向截水帷幕宜采用落底式。當采用懸掛式截水帷幕時,應進行安全、技術、經濟對比分析,并通過研究論證后實施。工程需要時,可采用水平向截水帷幕或控制性降壓等工程措施。5.1.7存在影響工程穩定的承壓水時,應進行抗突涌穩定性和抗滲透穩定性驗算。5.1.8截水帷幕所用材料應根據場地地質條件選擇,并符合有關現行標準的要求,宜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不得使用有毒性的化學漿液材料或在地層中分(降)解后可能產生有毒物質的漿液材料。5.1.9截水帷幕墻體的滲透系數不應大于1×10-6cm/s,單軸飽和抗壓強度不應小于1.0MPa。5.1.10截水帷幕工程宜在現場進行施工工藝性試驗;施工過程中應及時進行檢測和監測;施工完成后,應經試驗檢測驗證確認達到設計截水效果后方可交付使用。5.1.11城市軌道交通、市政管廊等地下工程采用暗挖法施工時,可采用超前小導管法或其他壓力灌漿法構筑截水帷幕,其綜合滲透系數應滿足設計要求。5.2帷幕工法選擇5.2.1帷幕工法應根據場地水文、工程地質條件及工程實際需要,結合地區工程經驗綜合確定,也可按照表5.2.1的規定選擇。表5.2.1帷幕工法選型表適用條件帷幕工法施工及場地條件地層條件帷幕深度(m)高壓噴射樁板墻高壓噴射注漿距離周邊建(構)筑物等比較近、周邊環境變形要求比較嚴格性土、粉土、砂土、礫石、黃土等根據工程需要及設備性能確定,不宜超過30m全方位高壓噴射注漿施工區域受限、周邊環境變形和保護要求嚴格,可進行水平、傾斜、垂直各方向、任意角度的施工性土、粉土、砂土等最大深度可達100m,不宜超過60m雙高壓旋噴注漿應用于深基坑裙邊、坑底止水,深基坑地下連續墻接縫止水,地下結構物、圍堰壩體防滲墻等領域中。可進行垂直、傾斜施工性土、粉土、砂土、卵礫石土等根據地層情況,50m~70m超高壓噴射攪拌注漿應用于超深坑底止水封底,超深地下連續墻接縫止水性土、粉土、砂土、卵礫漂石土等最大深度可達多軸水泥土攪拌樁墻距離周邊建(構)筑物等比較近、周邊環境變形要求比較嚴格性土,中密~松散的粉土、砂土等根據工程需要及設備性能確定,不宜超過30m等厚水泥土連續墻渠式切割水泥土連續墻周邊建(構)筑物密集、施工空間狹小、周邊環境變形要求嚴格且對帷幕的止水效果和垂直度均有較高要求不含塊石、漂石的第四系土層以及極破碎軟巖等根據工程需要及設備性能確定,不宜超過60m,帷幕線宜較長且比較平直銑槽深攪水泥土連續墻周邊建(構)筑物密集、施工空間狹小、周邊環境變形要求嚴格且對帷幕的止水效果和垂直度均有較高要求復雜巖土條件以及硬質巖石地層根據工程需要及設備性能確定,不宜超過60m壓力灌漿法多用于地下隧道工程、帷幕的嵌縫堵漏等輔助處理以及雜填土、空洞、巖體裂隙的處理等;對截水效果要求不甚嚴格各種巖土條件根據工程需要鉆孔咬合樁法周邊建(構)筑物密集、施工空間小、周邊環境變形要求嚴格;存在地下障礙物各種巖土條件根據工程需要及設備性能確定Δh—基坑內外的水頭差值(m5.2.2同一工程的不同部位可分別選用不同的截水帷幕工法,不同工法之間的連接部位應采取加強Δh—基坑內外的水頭差值(m措施。5.2.3采用樁板式搭接法構筑截水帷幕時,其搭接長度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的有關規定。5.3帷幕設計5.3.1截水帷幕的設計應根據工程要求及場地水文地質條件,通過理論分析計算,并結合當地工程經驗進行。5.3.2截水帷幕設計應包括選擇帷幕結構布置形式及構筑工法、確定帷幕深度、厚度、帷幕線位置、設計計算等,明確檢測和監測的內容、項目、方法和精度要求等。5.3.3截水帷幕的設計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根據場地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地下水控制工程等級等,選擇適宜的理論分析模型和計算方法,進行滲流穩定性分析;2當存在多層地下水時,應分別采用各層的水頭,驗算地下水的滲流穩定性;3當周邊有重要的建(構)筑物或地質條件復雜時,宜采用數值分析方法進行滲流和沉降計算分析;4懸掛式帷幕的深度宜結合流網法分析計算確定;5采用多軸水泥土攪拌樁法、高壓噴射注漿法、壓力灌漿法、鉆孔咬合樁法等形成的柱列式截水帷幕,其綜合滲透系數可根據工程經驗選取。必要時,應核算截水帷幕體自身的滲透坡降;6與圍護結構聯成一體的截水帷幕,除應滿足截水防滲要求外,尚應滿足變形、支護結構強度及穩定等要求,并應考慮支護結構與截水帷幕體滲透特性和變形特性的差異以及連續性的不利影響。5.3.4落底式截水帷幕進入隔水層或相對隔水層的深度應符合式(5.3.4)規定,且不宜小于1.5m。l0.2Δh-0.5b(5.3.4)bl式中:l—帷幕進入隔水層的深度(mbl圖5.3.4落底式帷幕b—帷幕的厚度(m圖5.3.4落底式帷幕5.3.5對于基坑工程,應按式(5.3.5)評價坑底土抗突涌穩定性。當不滿足要求時,應對承壓含水層采取隔水、減壓措施。圖5.3.11水平向截水帷幕b DY>K圖5.3.11水平向截水帷幕b式中:Kh—抗突涌穩定安全系數,相應于地下水控制工hDb程等級一、二、三級的安全系數分別不應小于1.2、1.15hDbD—坑底至承壓含水層頂板的距離(m取圖5.3.5抗突涌穩定性驗算Y—取圖5.3.5抗突涌穩定性驗算(kN/m3hw—承壓含水層頂板的水頭高度(mYw—水的的重度(kN/m3),取10kN/m3。5.3.6懸掛式截水帷幕的嵌入深度除應滿足抗滲流穩定要求外,尚應滿足式(5.3.6)的要求。 bhd>ηΔh(5.3.6 b式中:hd—截水帷幕嵌入深度(mhΔh—基坑內外的水頭差值(mhη中砂、粗砂、礫砂和級配良好的砂礫石,可取0.75~1.2;對于級配不良的礫石和粉細砂、粉土,可取2.0~4.5。5.3.7采用懸掛式截水帷幕時應分析評價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必要時,應采取回灌等工程措施。5.3.8截水帷幕墻體的計算厚度應根據當地工程經驗、所選擇工法的施工機械、成樁直徑和樁排列方式等決定,其最小截面厚度不應小于200mm。必要時,應根據抗滲透坡降計算結果確定。5.3.9場地條件允許時,豎向截水帷幕可布置在支護結構體范圍之外。5.3.10水平向截水帷幕宜與豎向截水帷幕聯合設置。水平向截水帷幕宜采用高壓噴射注漿法、多軸水泥土攪拌樁法、袖閥管壓力灌漿法等施工工法。5.3.11水平向截水帷幕的平面布置宜采用三角形,各樁柱相交處應不留空隙。帷幕的深度與厚度應根據場地地質條件經滲流分析計算確定。厚度應滿足式(5.3.11)的要求:d>KhYwh/Ys(5.3.11)式中:h—水平向截水帷幕體承壓水頭高度(mYs—水平向截水帷幕體和上覆土層平均20重度(kN/m3w—水的重度(kN/m3),取10kN/m3;Kh—抗突涌穩定安全系數。當水平向截水帷幕厚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適當布置降壓井或其他工程措施。5.3.12帷幕樁的搭接寬度不宜小于表5.3.12中的規定:表5.3.12帷幕樁的搭接寬度帷幕樁型式≤10m10m~15m15m~20m>20m攪拌樁100mm150mm200mm--旋噴樁100mm200mm250mm300mm100mm150mm 5.4帷幕施工及檢測5.4.1高壓噴射注漿帷幕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施工前應復核設計孔位、現場環境、地下障礙物位置等;2高壓噴射注漿帷幕宜采用三重管法施工。與支護排樁聯合設置時,宜采用旋噴法;單獨設置時,可采用擺噴、定噴等形式;3高壓噴射注漿施工工藝參數應根據現場試驗結合地區工程經驗確定,三重管法高壓水壓力應大于30MPa,氣壓應大于0.7MPa,漿壓應大于2MPa,提升速度宜為(0.1~0.2)m/min,水泥漿液噴射過程不得隨意停噴或中斷。用漿量和提升速度應采用自動記錄裝置監控;4水泥漿液的水灰比宜為0.8~1.5,水泥摻入比宜為25%~40%;可根據需要摻加外加劑,外加劑的應用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或通過試驗確定;5噴射孔與高壓注漿泵的距離不宜大于50m;孔位允許偏差為30mm,垂直度允許偏差為0.5%;6當與支護樁結合時,應先施工支護樁,并在支護樁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70%后開始旋噴樁施工;7工程需要時,可采用復噴措施或采用雙高壓噴射法;8在高壓噴射注漿過程中出現壓力驟然下降、上升或冒漿異常時,應查明原因并及時采取措施;9施工中產生的廢漿應及時處理、清運;2110施工過程中應做好各項施工記錄。5.4.2全方位高壓噴射注漿帷幕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全方位高壓噴射注漿鉆機與高壓泵的距離不宜大于50m;2施工宜采用跳樁施工,跳樁間隔4m~6m,相鄰樁施工間隔時間不小于24h。無條件跳樁施工時,應確保相鄰樁體同一截面施工間隔時間大于24h;3漿液必須經過攪拌機充分攪拌均勻后才能開始使用,并應在儲存過程中不停頓地緩慢攪拌,攪拌時間不應大于漿液初凝時間。漿液在泵送前應經過篩網過濾。拌制好的漿液應進行隨機抽檢;4施工時通過調節回流水、回流氣、排漿閥門大小等措施控制排漿量,調整和控制地內壓力;5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噴射流壓力或地內壓力異常、地面冒漿、回漿不正常等情況時,應查明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采取措施;6鉆桿分段提升或回抽的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0cm。若施工因故停止,在恢復施工時,與停止前噴射過的區域搭接施工不應小于50cm。當施工停止超過1h或高壓噴射注漿完畢,應拔出鉆桿并進行清洗;7為防止漿液凝固收縮影響樁頂高程和產生沉降,可采用超高噴射、在原孔位采用回灌漿液等措施;8冬季當日平均溫度低于5°C或最低溫度低于-3°C的條件下施工時,應采取措施防止漿液凍結;在夏季炎熱條件下,用水溫度不得超過35°C,當暫停施工時盛漿桶和注漿管路暴露于陽光下不應超過2h。5.4.3雙高壓旋噴注漿帷幕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樁位偏差不得大于5cm,鉆孔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2漿液在拌漿桶內攪拌時間不得小于5min;3在拆卸注漿管或因故中斷時提升時,繼續噴漿應復噴10cm~50cm;4嚴格控制各種施工參數,在可能的條件下,應采用自動化儀表進行施工參數的測量與控制;5必要時采取預切割措施;6注漿完成后,將注漿管提出地表,及時清洗注漿管。5.4.4超高壓噴射攪拌注漿帷幕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超高壓噴射注漿施工前,宜采用引孔設備進行預成孔。傾斜成樁角度超過10°時,宜采用超高壓噴射注漿主機自行引孔,傾斜成樁時應采取措施保證主機的穩定性;2預成孔過程中應采用測斜儀對成孔進行測斜與糾偏,在存在障礙物或已加固的地層中每鉆進10m宜檢測1次軸線偏差,在原狀土層中每鉆進20m宜檢測1次軸線偏差;223噴射時應依次開啟主動空氣壓縮機和高壓注漿泵,當有需要時還應開啟輔助高壓泵和輔助空氣壓縮機;4水泥漿液噴射壓力達到設定值后,樁底位置的噴射時間宜在設定時間的基礎上增加不少于1min;5成樁應由下而上步進提升噴射;成樁完成時的噴射位置應高于設計標高,前端噴射注漿裝置提升到設計樁頂標高以上100mm時方可停止噴射;6當在標準貫入試驗擊數N≥30的硬土層中施工時,應在樁底1m范圍內采用膨潤土漿液進行先導噴射,噴射完成后應重新將前端噴射注漿裝置下放至設計標高,并切換為水泥漿液進行噴射;7當卵石粒徑大于50mm時,噴嘴應采用向上及向下對稱布置;在卵石層或漂石層施工時,應根據卵石或漂石粒徑大小及成樁直徑要求選擇噴射角度;8在地下水流速較大的卵石層中噴射注漿完成后,應向孔內插入注漿管,拔除引孔套管后宜采用雙液注漿泵注入水泥漿及水玻璃,同時宜通過樁頂向樁孔內補充水泥漿液;9全圓噴射時,步進提升距離宜為25mm~100mm,扇形噴射時步進提升距離宜為50mm~200mm,每步進提升距離內旋轉次數不宜少于2次;10鉆桿的旋轉和提升應連續進行,不得中斷,主機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旋轉并提升鉆桿,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進行后續施工;11噴射注漿過程中出現壓力驟然下降、上升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噴射施工,并查明原因采取相應措施。5.4.5多軸水泥土攪拌樁帷幕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施工前,應平整場地,清除地上和地下的障礙物;2正式施工前應根據設計進行工藝性試樁,數量不得少于3組;3多軸水泥土攪拌樁應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漿液的水灰比宜取1.0~2.0,水泥摻入比取18%~22%,注漿壓力不低于2MPa。鉆頭下沉速度宜為1m/min,提升速度宜為(1.0~1.5)m/min,并應做到勻速下鉆、勻速提升。5.4.6多軸水泥土攪拌樁施工偏差應符合表5.4.6規定:23表5.4.6多軸水泥土攪拌樁帷幕允許偏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偏差或允許值檢查頻率檢查方法范圍點數1樁底標高(mm)+50每根1測鉆桿長度2樁位偏差(mm)30每根1用鋼尺量3樁徑(mm)+10每根1用鋼尺量4樁體垂直度≤1/200每根全過程經緯儀測量5.4.7渠式切割水泥土連續墻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施工前應進行場地平整,根據定位控制線開挖導向溝槽。導槽寬度宜為1.0m~1.5m,深度宜為1.0m;2施工前應結合土質條件和機械性能進行試成墻試驗,以確定各項施工技術參數,選擇刀具和施工方法等。對土性差異大的地層,可分別確定施工技術參數;3宜連續施工。停機后再次啟動時,應先在原位切割刀具邊緣的土體,然后回行切割已施工的墻體不小于0.5m后再繼續施工;4固化漿液的水泥摻入比應根據土質條件及設計要求的水泥土強度確定,且不宜小于20%,水灰比宜取1.0~2.0,注漿壓力不小于2.5MPa;5需要長時間停止施工或成墻攪拌結束后,應對設備管路進行清洗。5.4.8渠式切割水泥土連續墻施工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4.8的規定:表5.4.8渠式切割水泥土連續墻施工允許偏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偏差或允許值檢查數量檢查方法1墻底標高(mm)+30每切割幅測切割鏈長度2墻中心線偏差(mm)25每切割幅用鋼尺量3墻寬(mm)+30每切割幅用鋼尺量4墻垂直度≤1/250每切割幅測斜儀測量5.4.9銑槽深攪水泥土連續墻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施工前,應先放樣出水泥土帷幕墻中心線,開掘工作溝槽,溝槽寬度宜為1.0m~1.5m,深度宜為0.6m~1.0m;2沿開挖好的工作溝槽準確標識每一幅設備定位標記并用短鋼筋打入土中定位;3宜采用“硬銑工法”及雙注漿模式施工工藝,套銑長度宜不小于200mm。銑頭下鉆速度宜24為(0.8~1.2)m/min,提升速度宜為(1.0~1.5)m/min,并應做到勻速下鉆、勻速提升;4注漿用水泥漿的水灰比宜為1.0~1.5,水泥摻入比為15%~20%,注漿壓力不低于2MPa。5.4.10銑槽深攪水泥土連續墻施工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4.10的規定:表5.4.10銑槽深攪水泥土連續墻允許偏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偏差或允許值檢查數量檢查方法1墻底標高(mm)+30每幅測鉆桿長度2墻中心線偏差(mm)25每幅用鋼尺量3墻寬(mm)+30每幅用鋼尺量4墻體垂直度≤1/250每幅測斜儀測量5.4.11壓力灌漿法截水帷幕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灌漿施工前應通過室內試驗或現場試驗,檢驗灌漿工法的適宜性,確定灌漿材料、灌漿序次、灌漿壓力、灌漿量、分段長度等灌漿技術參數,現場試驗應選擇在具有代表性的地段進行;2灌漿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規定;漿液配比誤差范圍水泥、水玻璃、水為±5%,外加劑為±1%;3鉆孔注漿順序應采取分序跳雙孔或多孔注漿施工;4在注漿施工中,若存在著較大的水流時,宜先對下游進行注漿截水,形成擋墻,后對流水上游范圍注漿,以防止漿液的不斷流失;5先對外圈孔進行注漿,然后逐步注內圈孔;6注漿隔水時應采取定量、定壓相結合注漿,在跳孔分序注漿施工中,對先序孔宜采取定量注漿,對后序孔采取定壓注漿;7雙液注漿時,應使用帶單向閥的漿液混合器,不得用三通等替代;8雙液注漿過程中壓力突然升高,應及時查找原因,進行處理,確因漿液凝膠時間過短,則應停水玻璃泵,只注水泥漿,待泵壓恢復正常后再進行雙液注漿;9雙液漿注漿結束后或注漿確實需要停較長的時間時,則先停水玻璃泵,后停水泥漿泵,并用清水清洗管路;10嚴格按照前進式(后退式)注漿設計的段長進行分段注漿,不得任意延長分段長度,必要時可進行重復注漿。5.4.12壓力灌漿法帷幕的檢測可采用取芯法、觀察法、滲透系數測試法等,檢測結果應滿足設計要255.4.13鉆孔咬合樁法帷幕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鉆孔咬合樁帷幕施工前先放樣樁位中心線,構筑混凝土導墻。導墻上應預留定位孔,其直徑應大于鉆機套管外壁直徑20mm~40mm。導墻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及穩定性;2所有鉆孔咬合樁均應編號并標識清楚,區別標示素混凝土樁及鋼筋混凝土樁;3應首先施工素混凝土樁,素混凝土樁宜采用超緩凝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咬合樁應在素混凝土樁達到初凝狀態前施工;4應確保鉆機水平并使套管中心、搖管裝置中心與樁中心保持在同一軸線上;5成孔取土過程中,應始終保持套管超前于取土面2m以上,防止管涌現象的發生。遇卵石或孤石等硬質地層時,可采用十字沖擊錘沖擊或沖擊抓斗超前挖掘,或采用人工爆破處理;6套管鉆機成孔完成后,應采取可靠方法清底、及時澆灌混凝土。5.4.14鉆孔咬合樁法帷幕的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1樁位和導墻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4.14-1的規定;表5.4.14-1樁位和導墻允許偏差序號項目允許偏差檢測方法1孔徑(設計孔徑+20mm~30mm)+10mm鋼尺量2樁位50mm鋼尺量3墻面平整度+5mm鋼尺量4導墻平面位置+10mm鋼尺量5導墻頂面標高+20mm水準儀2成孔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4.14-2的規定;2表5.4.14-2成孔允許偏差及檢測方法序號允許偏差檢測方法檢測頻度1孔徑+30mm檢查套管直徑2垂直度用測斜儀或超聲波測井儀3孔深+300mm核定鉆頭和鉆桿高度或用測繩3成樁質量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的有關規定。5.5帷幕驗收與維護5.5.1截水帷幕施工完成后應及時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時應提供以下資料:261截水帷幕施工圖設計資料;2施工記錄、原材料進出場檢測資料和施工過程中的抽檢、復檢資料;3設計變更資料;4檢驗、監測資料。5.5.2截水帷幕驗收應根據設計要求采用開挖檢查、鉆芯法、聲波透射法、抽水試驗法等進行隔水效果檢查。5.5.3截水帷幕驗收應根據檢驗、監測等資料,結合現場觀察,綜合分析評價帷幕的質量和效果。5.5.4截水帷幕經檢查驗收后方可交付使用。運行過程中應加強維護及保養工作,不得隨意碰撞、破壞。發現帷幕出現滲漏現象時,應查明原因,并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5.6帷幕工程風險管理5.6.1應建立帷幕工程風險管理安全體系,明確風險源,正確識別安全隱患,制定風險應急預案和搶險加固措施等。5.6.2施工中產生的廢漿應及時處理、清運;高壓噴射帷幕在鄰近重要管線和保護建(構)筑物等環境敏感區域施工時應進行工程監測,并應通過地內壓力傳感器對地內壓力進行監測,同時根據監測數據及時調整施工參數。5.6.3應遵循動態設計原則,根據監測資料隨時進行分析,正確辨識危險源,加強設計風險控制。應明確風險控制指標和工程等級,確保各種工況下的安全穩定性。必要時,應進行三維數值分析。5.6.4應遵循信息化施工原則,加強施工過程風險控制。應對施工過程中的風險源進行識別,制定應急預案及風險處置方案。現場應儲備足夠的搶險物資,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5.6.5應對運行過程進行全面監控,確保監測系統的有效運行。應對重點危險部位加強巡查和監測。發現異常情況,應加強監測頻率,及時處理。276.1一般規定6.1.1降(排)水方案應根據工程要求和水文地質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6.1.2降(排)水深度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地下水位降至開挖面以下不應小于1.0m。6.1.3施工降(排)水涉及多個含水層,且各含水層水質存在明顯差異時,應分層設置降水井,并采取封井措施隔斷各含水層之間的水力聯系。6.1.4對降(排)水影響范圍內的建(構)筑物、地下管線、工程設施等應進行降水沉降影響分析和計算。6.2降(排)水設計6.2.1降(排)水方法應根據地質條件、降(排)水目的、降(排)水技術要求、降(排)水工程可能涉及的環境保護范圍等因素,按照表6.2.1的規定單獨或組合選用。表6.2.1工程降(排)水方法及適用條件井點降水由下伏含水層的埋注:當采用滲井作為降水方法時,需要考慮上部含水層的水質是否存在污染和引滲井點的降水能力隨時間不斷6.2.2對濱海地區的降(排)水工程,應制定針對性措施防止海水入侵和淡水資源污染。6.2.3設置截水帷幕的降(排)水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落底式截水帷幕內降(排)水,應采用帷幕內疏干降(排)水方法,疏干井底隔水層的厚度應滿足抗滲流穩定性要求;2懸掛式截水帷幕內降(排)水,應對涌水量、帷幕內外水位降深、周邊環境變形進行分析、預測。當地下水控制等級為一級時,應采用地下水三維滲流數值方法進行模擬分析。6.2.4集水明排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281排水溝、集水井的截面應根據設計流量確定,設計流量應符合式(6.2.4)的規定:V≥1.5Q(6.2.4)式中:V─排水溝、集水井的總排水量(m3/d);Q─涌水量(m3/d),根據附錄D確定。2排水溝和集水井宜布置在地下結構基礎邊凈距400mm外,且其邊緣距坡腳不小于300mm;必要時,可在場地中間布置排水盲溝;3排水溝溝底寬不宜小于300mm,坡度宜為0.1%~0.5%;采用明溝排水時,溝底及溝壁應采取防滲措施。采用盲溝排水時,其構造、填充料及其密實度應滿足地基要求;4集水井直徑(寬度)不宜小于600mm,其底面深度應比排水溝溝底深度大,且不宜小于0.5m,其間距宜為20m~50m;5集水總管的直徑應根據排水量確定,坡度不宜小于0.5%,材料可選用鋼管、PVC管等。6.2.5井點系統布設應符合下列規定:1真空井點系統的布設應符合下列規定:1)地下水位埋藏小于6m,宜用單級真空井點;當大于6m時,場地條件允許可用多級真空井點;2)真空井點管排距不宜大于15m,真空井點沿場地周圍井點間距宜為0.8m~2.0m,距邊坡線至少1m;采用多級真空井點降水時,井點平臺高差宜為4m~5m。2噴射井點系統的布設應符合下列規定:1)噴射井點間距宜為1.5m~3.0m;2)噴射井點管排距不宜大于40m,井點深度與井點管排距有關,應比設計開挖深度大3m~5m。3管井系統的布設應符合下列規定:1)降水井宜布置在降水范圍邊線1m以外;圓狀或方形場地降水井宜在外緣呈封閉狀布置;條狀場地宜采用單排或雙排降水井,布置在外緣的一側或兩側,在場地端部,降水井外延長度按水位降深綜合確定;2)降水場地范圍較大時可以在內部增設降水管井或疏干井、觀測孔。內部井、孔應避開工程樁、立柱等設施位置。4滲井系統的布設應符合下列規定:1)滲井可在降水場地內外布置,井間距根據引滲試驗確定,井距宜為2m~10m;2)滲井深度宜揭穿被滲層;當厚度大時,揭穿厚度不宜小于3m。5輻射井系統的布設應符合下列規定:1)輻射井的布置應使其輻射管最大限度的控制降水范圍;2)當含水層較薄時,宜單層對應均勻設置輻射管。輻射管的根數,宜每層采用6根~8根;含水層較厚或多層時,宜設多層輻射管或傾斜輻射管;293)最下層輻射管距井底應大于1m;4)輻射管直徑宜為50mm~150mm。6.2.6按地下水穩定滲流計算井距、井的水位降深和單井流量時,影響半徑宜通過試驗確定。缺少試驗時,可按附錄C的規定計算。6.2.7降水井點的數量可根據降水場地涌水量和設計單井出水量按式(6.2.7)計算:式中:n—井點數量;Q—降水場地涌水量(m3/d),根據附錄D確定計算。當設置截水帷幕時,應考慮帷幕存在對涌水量的影響;q—設計單井出水量(m3/d),根據附錄E計算。6.2.8當降水工程涉及承壓水降水時,應增加承壓水降壓備用井,增加的數量宜為設計降水井數量6.2.9降水井點的深度可根據降水深度、含水層的埋藏分布、地下水類型、降水井的設備條件以及降水期間的地下水位動態等因素按式(6.2.9)確定。Hw=Hw1+Hw2+Hw3+Hw4+Hw5(6.2.9)式中:Hw—降水井點深度(mHw1—開挖深度(mHw2—降水水位距離開挖底部要求的深度(m),宜為0.5m~1.0m;Hw3—取Hw3=i.r0;i為水力坡度,在降水井分布范圍內宜為1/10~1/15;r0為降排水井分布范圍的等效半徑或降水井排間距的1/2(mHw4—降水井過濾器工作長度(mHw5—沉砂管長度(m),宜為1m~2m。6.2.10過濾器類型可根據工程條件按附錄F選擇。過濾器長度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1對于真空井點和噴射井點,過濾器的長度不宜小于含水層厚度的1/3;2管井過濾器長度宜與含水層厚度一致;3當含水層較厚時,過濾器的長度可按式(6.2.10)計算:式中:l—過濾器的長度(mq—單井出水量(m3/d);30ne—過濾器的孔隙率一般可按過濾器進水表面孔隙率50%考慮;d—過濾器的外徑(mv—地下水流速(m/d),可由經驗公式v=/15求得。6.2.11工程降水應預測計算地下水位。存在截水帷幕時,地下水位預測應考慮帷幕影響。預測地下水位應包括以下內容:1預測計算降水區內的任意點地下水位,均應滿足降水工程的要求;2預測降水區外地下水位曲線;3需要進行專門研究的重大降水工程宜采用數值法或物理模擬試驗進行降水水位預測計算。6.2.12無截水帷幕,含水層為粉土、砂土或碎石土時,潛水完整井的地下水位降深可按式(6.2.12-1、6.2.12-2)計算(圖6.2.12-1、圖6.2.12-2):=H=H-式中: s0—地下水位降深(m);計算地下水位降深時,對沿周邊閉合降水井群,s0應取各點的最小降深;當相鄰降水井的降深相同時,s0可取相鄰降水井連線中點的降深;H—潛水含水層厚度(mqj—按干擾井群計算的第j口降水井的單井流量(m3/d);k—含水層的滲透系數(m/d);R—影響半徑(m應按現場抽水試驗確定;缺少試驗時,也可按本規范附錄C計算確定;rij—第j口井中心至i點的距離(m),此處,i點為降深計算點;當rij>R時,取rij=R;n—降水井數量。圖6.2.12-1均質含水層潛水完整井地下水位降深計算1-開挖面;2-降水井;3-潛水含水層底板按干擾井群計算的第j個降水井的單井流量(qj)可通過下式求解n維線性方程組計算:swk=H-(k=1,…,n6.2.12-2)312k5i式中:2k5iswk─第k口井的井水位設計降深(mrkj─第j口井中心至第k口井中心的距離(m當j=k時,取降水井半徑rw;當rkj>R時,3 j4rkjrijrkj圖6.2.12-2計算點與降水井的關系1—第j口井;2—第k口井;3—降水井所圍面積的邊線;4—場地邊線;5—計算點6.2.13無截水帷幕,含水層為粉土、砂土或碎石土時,承壓完整井的地下水位降深可按式(6.2.13-1)計算(圖6.2.13):s0=ln(6.2.13-1)式中:s0─地下水位降深(m計算地下水位降深時,對沿周邊閉合降水井群,s0應取相鄰降水井連線上各點的最小降深;當相鄰降水井的降深相同時,s0可取相鄰降水井連線中點的降深;M─承壓含水層厚度(m)。圖6.2.13均質含水層承壓水完整井地下水位降深計算1-開挖面;2-降水井;3-承壓含水層底板按干擾井群計算的第j個降水井的單井流量可通過式(6.2.13-2)求解n維線性方程組計算:32注水井形成的漏斗 抽水后地下水位線swk=ln(k=1,注水井形成的漏斗 抽水后地下水位線6.2.14當地下水控制工程存在截水帷幕或降水影響范圍內存在隔水邊界、地表水體時,可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截水帷幕對涌水量、帷幕內外水位降深的影響。1存在直線補給與隔水邊界時,宜采用構造虛井方法,與實井疊加,計算水位降深。1)存在直線補給邊界(圖6.2.14-1)抽水井的水位降深:(6.2.14-1)sw=(6.2.14-1)任意點的水位降深:(6.2.14-2)s=ln(6.2.14-2)式中:r1—實井到任意點的距離(mr2—虛井到任意點的距離(mb—實井到補給邊界的距離(mrw—實井的直徑(mQ—實井或虛井的涌水量(m3/d);T—導水系數(m2/d)。ss 實際降落漏斗實井形成的降落漏斗實際降落漏斗實井形成的降落漏斗圖6.2.14-1均質含水層承壓水完整井地下水位降深計算(存在直線補給邊界)2)存在直線截水邊界(圖6.2.14-2)33虛井形成的降落漏斗實井形成的降落漏斗實際降落漏斗抽水井的水位降深:虛井形成的降落漏斗實井形成的降落漏斗實際降落漏斗sw=2ln5t(6.2.14-3)任意點的水位降深:s=ln(6.2.14-4)式中:b—實井到隔水邊界的距離(m);a—導壓系數(m2/d)。抽水后地下水位線s圖6.2.14-2均質含水層承壓水完整井地下水位降深計算(存在直線隔水邊界)2帶有隔水帷幕的基坑圍護結構深入到降水目的含水層底板以下,含水層的底板不透水時,多邊形的隔水邊界可按面積相等概化為一個圓形的隔水邊界,其坑內任意點的水位降深,可按式(6.2.14-5)計算:承壓水:R KR*ri潛水:34'r 'r rMpr式中:Qc——群井總出水量(m3/d);Qi——第i井出水量(m3/d);RK——圓形隔水邊界的半徑(m);*——r'·ri各降水井到任意點的距離(m);r'可按式(6.2.14-7)計算,也根據附錄G的規定確定。t——抽水開始后的時間(d);rM——圓形隔水邊界中心到任意點的距離(m);r——降水井到任意點的距離(m);ρ——圓形隔水邊界的中心到降水井的距離(m);φ——rM與ρ線之間的夾角;H——任意點處隔水底板到降水前靜止水位的高度(m)。6.2.15隧道等地下空間采用暗挖法施工時降排水設計應滿足工程需要,涌水量預測可采用附錄H方法。6.2.16真空井點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1井管宜采用金屬管,其直徑宜為42mm~55mm;管壁上滲水孔宜按梅花狀布置,中心距宜為30mm~40mm,滲水孔直徑宜取10mm~15mm,滲水孔的孔隙率應大于15%,滲水段長度應大于1m;過濾器頂端宜位于坑底以下1m,管壁外應根據土層的粒徑設置濾網;2成孔直徑宜取73mm~110mm,且不宜大于300mm,井管內真空度不應小于65kPa;3孔壁與井管之間的濾料宜采用中粗砂,濾料上方應使用黏土封堵,封堵厚度應大于1m。6.2.17噴射井點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1井點外管直徑宜為73mm~108mm,內管直徑宜為50mm~73mm,過濾器直徑宜為89mm~127mm,過濾器壁上滲水孔宜按梅花狀布置,滲水孔直徑宜取10mm~15mm,滲水孔的孔隙率應大35于15%,滲水段長度應大于1m;管壁外應根據土層的粒徑設置濾網;噴射器混合室直徑可取14mm,噴嘴直徑可取6.5mm;2成孔直徑宜取400mm~600mm,井孔應比濾管底部深1.0m以上;3孔壁與井管之間的濾料宜采用中粗砂,濾料上方應使用黏土封堵,封堵厚度應大于1m。6.2.18管井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1濾管可采用無砂混凝土濾管、開孔金屬管;2濾管內徑宜大于水泵外徑50mm,外徑不宜小于200mm,濾水管與管井井壁之間充填濾料,濾料厚度宜為75mm~150mm;3孔壁與井管之間的濾料規格宜滿足下式要求:1)粉土、砂土含水層D50=(6~8)d50(6.2.18-1)式中:D50—小于該粒徑的填料質量占總質量50%所對應的填料粒徑(mm);d50—含水層中小于該粒徑的土顆粒質量占總土顆粒質量50%所對應的土顆粒粒徑(mm)。2)d20小于2mm的碎石土含水層D50=(6~8)d20(6.2.18-2)式中:d20—含水層中小于該粒徑的土顆粒質量占總土顆粒質量20%所對應的土顆粒粒徑(mm)。3)對d20不小于2mm的碎石土含水層,宜充填粒徑為10mm~20mm濾料;4)濾料的不均勻系數應小于2。4采用深井泵或深井潛水泵抽水時,水泵的出水量應根據單井出水能力確定,并應大于單井出水能力的1.2倍;5井管的底部應設置沉砂段。6.3降(排)水施工與檢測6.3.1降水施工前應編制降水施工方案,其內容應包括:施工部署、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計劃、主要施工設備配備計劃、降水井施工方法及技術措施、降水運行方案、施工質量檢驗標準、降水對環境的影響及控制措施、季節性施工措施、風險控制和應急預案等。6.3.2降水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施工現場應落實通水、通電、通路和場地平整,應滿足設備、設施就位和進出場地條件;2成井施工完成后應及時洗井。每個井點降水及排水設施安裝后,均應單獨進行調試、驗收;3降水結束后應進行封井。366.3.3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時,應及時調整設計。6.3.4集水明排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排水溝、集水井施工應滿足土方開挖要求;2開挖側壁出現分層滲水時,可按不同高程設置導水管、磚砌溝或草袋墻等工程輔助措施;3排水設施與市政管網連接口之間應設置沉淀池。明(盲)溝、集水井(坑)、沉淀池使用時應排水通暢并應隨時清理淤積物;4排水管可采用混凝土管、PVC管或鋼管,排水管可暗埋地下或在地面架設。地面架設時,每隔5m~8m設磚砌托臺,托臺高度應根據排水管坡度確定。6.3.5真空和噴射井點降水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成孔工藝可選用清水或泥漿鉆進、高壓水套管沖擊工藝。清水或稀泥漿鉆進,泵壓不應低于2MPa,流量不得小于20m3/d;對不易產生塌孔縮孔的土層,可采用長螺旋鉆機施工成孔;成孔深度宜大于降水井設計深度0.5m~1.0m;2井管上口宜采用法蘭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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