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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短歌行》用典補釋[摘要]曹操《短歌行》中,運用《鹿鳴》詩句乃以周文王自喻,體現禮賢修德而欲孫、劉輸心來歸之意;“烏鵲”句亦是化用《詩經》語意,乃以周武王自喻,暗示以力征實現統一;末以周公憂勤為比,昭示輔治天下情懷。[核心詞]曹操《短歌行》用典疏釋doi:10.3969/j.issn.1002-6916..15.051曹操《短歌行》用典,正如劉勰所稱“用舊合機,不啻自其口出”,(《文心雕龍•事類》)[1]常為后人所稱賞。下面對兩處用典補充疏釋,以示筆者對《短歌行》的認識心得。一、“鹿鳴”四句用典補釋“鹿鳴”四句。《鹿鳴》是《詩經•小雅》中宴客的詩,宴會中賓主雙方身份確實認對理解《短歌行》極為重要,這能夠明白曹操是在何種意義上引用本詩的。今人對此的解讀,大概有兩種狀況,一是直接不管《鹿鳴》里的主人而泛泛言之,如說“《鹿鳴》篇本是宴來賓的詩,這里用以表達自己優禮賢才的態度”;[2]《鹿鳴》“本是宴客的詩,這里借來表達招納賢才的熱情”;[3]“‘青青子衿’和‘呦呦鹿鳴’兩段,既是用詩經《鄭風•子衿》和《小雅•鹿鳴》的成句暗寄思賢禮賢的心事,又正合眼前歡宴賓朋、鼓瑟吹笙的時景。”[4]二是對主人的身份有一定程度確實認,如說《鹿鳴》是“貴族宴會來賓的詩”;[5]“至于《小雅•鹿鳴》,那是國君設宴招待群臣”,[6]等等。兩種解說中,泛言“宴客”和前人的理解有差距,后來一種說法為貼近前人。毛詩《序》云:“《鹿鳴》,燕群臣嘉賓也。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然後忠臣嘉賓,得盡其心矣。”指出《鹿鳴》宴客的主人身份是君王。朱子雖說《鹿鳴》“本為燕群臣嘉賓而作,其后乃推而用之鄉人”,但重要還是承《詩序》為說,認為是“先王”通上下之情之厚意。[7]王先謙說,漢人傳《詩》,對《鹿鳴》的理解,三家義合。(《詩三家義集疏》卷十四)這闡明,前人特別是漢人傳《詩》,都認為《鹿鳴》的主人是君王。漢人這樣理解和接受《鹿鳴》,也是在這個意義上用《鹿鳴》的,如曹植《求通親親表》云“遠慕《鹿鳴》君臣之宴”,樂府《大魏篇》云“君臣歌《鹿鳴》”等等。不止如此,清人方玉潤根據《詩經》的時代和有周一代君王的行跡,將《詩序》隱含的主語、曹植與朱子泛言的“君”、“先王”指實,認為是文、武之事,其云:夫嘉賓即群臣,以名分言曰臣,以禮意言曰賓。文、武之待群臣如待大賓,情意既洽而節文又敬,故能成一時盛治也。(《詩經原始》卷九)[8]這就是說,《鹿鳴》里不是普通的宴客,也不是普通君臣之間的宴會,而是后世稱為“圣人”的文王或武王與群臣之間的宴樂。其實,我們還能夠將方氏之說壓縮,《鹿鳴》中的主人是指文王。由于武王重要是以“革命”為后世所稱,而禮樂節文偏向于指說文王。如曹操《短歌行》其一云:周西伯昌,懷此圣德。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修奉奉獻,臣節不隆。崇侯讒之,是以拘系。后見赦原,賜之斧鉞,得使征伐。為仲尼所稱,達及德行,猶奉事殷,論敘其美。(《曹操集注》)[9]即體現了曹操以文王的修文德以懷天下與以大事小的謹守臣節自比的意思。要之,《鹿鳴》宴客的主人乃文王,曹操在《短歌行》里用《鹿鳴》成句,即使“在盼望和招喚之中隱然就定下了君臣的名份”,[10]而更為重要的是這體現一種姿態,一種欲效法文王修德來遠以懷天下的志意。二、“烏鵲”四句用典補釋“烏鵲”四句。《短歌行》中,“月明星稀,烏鵲南飛。繞樹三匝,何枝可依?”普通皆以“烏鵲”為比方人才,如陳沆云:“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天下三分,士不北走則南馳耳,分奔吳、蜀,棲皇未定,若非吐哺折節,何以來之。”(《詩比興箋》卷一)張玉谷說“月明”四句云:“從對面即烏鵲無棲,比出賢才昧時遠引,不知依我之深為可惜。”①今人普通也作如此解說。以鳥來比方人才,在典籍中是常見的,如《論語》中接輿以“鳳”比孔子(《微子》)、《莊子》中以“宛雛”自喻(《秋水》)、屈原以“鸞鳥鳳凰”自喻以與“燕雀烏鵲”相對等(《涉江》),但眾所周知,烏鴉是不祥之鳥,未有見以不祥之鳥來喻賢才的。今人其實已對此有所懷疑,認為以“烏鵲”比方賢才是不合理的,陳瑞贊認為,這種不倫不類的比方是對賢才的冒犯。然而陳氏給出了讓人更難堪的解釋,認為“烏鵲”乃曹操自比。因此,對“烏鵲”在《短歌行》中的意義,當別尋解釋。可能是有這樣的懷疑,余冠英先生便用不定的語調說,“烏鵲無依似比方人民流亡”;葉嘉瑩先生說,烏鵲“可能就是寫眼前的實景”,“也是泛指天上的飛鳥”,“這個鳥的形象所象征的就是:一種好的人才也不會隨隨便便去投靠什么人,他一定要選擇一種賢明的君主來事奉”。以“烏鵲”泛指“飛鳥”以言其象征意義,這并未對以“烏鵲”比方人才的尷尬狀況有多大變化。按此處亦當用《詩經》語典,即《詩經•小雅•正月》之“瞻烏爰止,于誰之屋”。“月明星稀,烏鵲南飛”化“瞻烏”義,“繞樹三匝,何枝可依”化“止于誰之屋”之義。只但是這里化用后變化太大了,形成了與《詩經》大不同的風味,正如胡應麟所說:“曹公‘月明星稀’,四言之變也。”(《詩藪》卷二)“雖精工華爽,而風雅典刑幾盡”。(《詩藪外編》卷二)曹操化用《正月》語句,其用意亦當由《詩經》求之。今人趙逵夫、白滿霞注《正月》“瞻烏”句云:“烏:周家受命之征兆。”[11]趙氏之說,清人張穆實已發之,只是似乎皆未引發學界廣泛關注。張氏云:烏者,周家受命之祥也。《春秋繁露•同類相動》篇引《尚書傳》言,“周將興之時,有大赤烏銜谷之種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諸大夫皆喜。”……凡此皆古文《泰誓》之言,周之臣民所相傳以熟者。至幽王之時天變疊見,偽言朋興,大命將墜,故詩人憂之曰“昔我先王受命之赤烏,我瞻四方,不知將復止于誰之屋”,以著天心不?,周宗將滅也。(《殷齋文集》卷一)張氏對《正月》“瞻烏”的義說,李慈銘認為“卓有識見”,錢鍾書先生云“其說頗新”,并以《史記》、《太平御覽》引緯書等記赤烏止武王屋上事,認為“烏即周室王業之征,其意益明切矣”。[12]而王先謙說,三家及鄭《箋》義同;因此漢人傳《詩》,是在“王業之征”這個意義上理解和接受《正月》“瞻烏”義的。烏為周家受命之祥,不僅“周之臣民所相傳以熟”,就是在三國時也是為人所詳熟的。《三國志•吳書》載孫權赤烏改元之事云:“秋八月,武昌言麒麟見。有司奏言麒麟者太平之應,宜改年號。詔曰:‘間者赤烏集于殿前,朕所親見,若神靈覺得嘉祥者,改年宜以赤烏為元。’群臣奏曰:‘昔武王伐紂,有赤烏之祥,君臣觀之,遂有天下,圣人書策載述最詳者,覺得近事既嘉,親見又明也。’于是改年。”②并且曹操同時之人也是在此意義上引用《正月》“瞻烏”義的。《后漢書•郭太傳》云:“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為閹人所害,林宗哭之于野,慟。既而嘆曰:‘……“瞻烏爰止,不知于誰之屋”耳!’”;李賢注:“言不知王業當何所歸”。③漢人傳武王事與用《正月》詩如此,曹操也正是在這一意義上化用《詩》句的。曹操詩文明言文王、周公以自比的較多,而少用武王之事。程千帆先生說,曹操《苦寒行》“早期”二句,“實乃用事而非敘事,乃間接之比方而非直接之紀錄”。程先生雖是懷疑的語調,實指“早期”二句乃用武王觀兵孟津之事,故又云“此篇所運典實,固皆近在耳目。徒以地名之混淆,致有《風箋》之誤解”,稱之為“真用‘易見事’不使人覺”![13]而《短歌行》“烏鵲”之用事,亦足可當程先生此譽。“烏鵲”四句,不是說“人才”的猶疑彷徨無托身之所,而是曹操自比武王,體現其欲以“革命”力征的方式結束割據狀態以實現天下一統的極強志意。順便一提的是,末尾引周公事,或覺得本《韓詩外傳》卷三,或覺得本《史記•魯周公世家》,如以本詩用典風格和曹操詩作重要是四言而論,當以語出《韓詩外傳》為優。曹操對《詩經》是精熟的。光和三年六月,“詔公卿舉能通《(古文)尚書》、《毛詩》、《左氏》、《谷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議郎;④曹操本因從妹夫宋奇被誅而坐免,后以能明古學,復征拜議郎”。(《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注引《魏書》)即使在后來的軍旅生涯中,他也是隨時思考和講習《詩經》的。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注引《魏書》曰:太祖“御軍三十余年,手不舍書,晝則講武策,夜則思經傳。”⑤曹丕也說“上雅好詩書文藉,雖在軍旅,手不釋卷。”(《三國志•魏書•文帝紀》注引《典論•自序》)因此《短歌行》中,以《子衿》成句喻指漢獻帝、以《鹿鳴》成句自比文王、化用《正月》詩句自比武王、直引周公以自比,嫻熟地運用《詩》典,形成其用事的變化多方,見出曹操詩人的才氣、學識和他英雄的氣概。注釋①河北師范學院中文系古典文學教研組:《三曹資料匯編》,中華書局1980版,第40頁,第25頁,第32頁,第11頁。②⑤陳壽:《三國志》,中華書局1959版,第1142頁,第28頁,第54頁。③④范曄:《后漢書》,中華書局1965版,第2226―2227頁,第344頁。參考文獻[1]周振甫.文心雕龍今譯[M].北京:中華書局,1986:339.[2]朱東潤.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上編第二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33.[3]余冠英.三曹詩選[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8.[4]葛曉音.八代詩史[M].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89:53.[5]程俊英,蔣見元.詩經注析[M].北京:中華書局,1991:437.[6]葉嘉瑩.漢魏六朝詩講錄[M].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27.[7]朱熹.詩經集注[M].上海:世界書局,1943:78.[8]方玉潤.詩經原始[M].北京:中華書局,1986:328.[9]夏傳才.曹操集注[M].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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