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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三策》質疑

十年前,作者提出“廢除一切儒家思想”。主要理論基礎是“董仲舒的三人理論”,這在學術界引起了很大的影響。然而,一些人如關懷倫和張進(化名金文)教授提出了批評。由于這個問題非常重要,這里想再談點新看法,不當之處,敬請批評。《史記》卷四七《董仲舒》載董仲舒是否參加過漢武帝時期的舉賢良對策,以及對策的時間,是研究《天人三策》真偽的重要問題。關于這個問題,傳統至今,說法很多。《漢書·武帝紀》說:董仲舒在元光元年參加了“舉賢良”對策。管懷倫和張進都持此說,但有幾個問題:第一,元光元年“舉賢良”的第一名是公孫弘。盡管《史記》和《漢書》的公孫弘本傳都說他第二次對策時間在元光五年,但是:(一)《史記·封禪書》載:元光元年,“征文學之士公孫弘等”;《漢書·武帝紀》也載:元光元年,“公孫弘出焉。”(二)公孫弘的考卷與元光元年的考試大綱基本相同。《漢書·武帝紀》載,該年考試大綱說:“朕聞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鳳在郊藪,河、洛出圖書。嗚乎,何施而臻此與!”《漢書》公孫弘本傳載,公孫弘的考卷說:“蓋聞上古至治,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陰陽和,……山不童,澤不涸;麟鳳在郊藪,龜龍游于沼,河洛出圖書;……朕甚嘉之,今何道而臻乎此?”(三)《史記》公孫弘本傳說:他從考中第一到元朔三年任御史大夫,約用時8年左右。如果說他第二次對策時間在元光五年,與他的為官履歷不合。對此,張進說:“筆者卻看不出其中有什么‘不合’。《漢書·百官公卿表下》記載得很清楚: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公孫弘為左內史,四年遷’。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左內史公孫弘為御史大夫,二年遷’……據此可知,公孫弘從元光五年對策到任為御史大夫,前后共用了五個年頭,這與《史記》、《漢書》本傳的記載沒有任何矛盾。而如果按孫教授所說……則前后共用了九個年頭(孫教授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故意把九個年頭改為‘8年左右’,不僅誤導讀者,而且有違反學術道德之嫌。因為九個年頭尚可以說成八年,但絕不能說成不到八年)。”筆者承認表述不準,但無傷大雅。《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明載:公孫弘及第,“是時通西南夷道……詔使弘視之。……后母死,服喪三年。……二歲中,至左內史。”即,他先出使西南夷,接著為后母守三年孝,又過兩年,被提升為左內史。如張進所引,元光五年,“公孫弘為左內史。”由此,公孫弘考試時間是元光元年,花了五年當的左內史,又過四年,元朔三年當的御史大夫,共用時九個年頭。張先生硬說公孫弘的對策在元光五年,一年不到就當了左內史,與《史記》所記他的為官履歷相符,是否“誤導讀者,而且有違反學術道德之嫌”呢?第二,董仲舒不是元光元年對策的第一名。張進說:“孫教授考證公孫弘參加了元光元年的對策,得了第一名,但這又能說明什么問題”;“難道公孫弘參加了對策,董仲舒就肯定不能參加?”此說不妥。每次“舉賢良”對策,只有一個第一名。董仲舒不會與公孫弘同是第一名。而且,《天人三策》的策問無一與該年的考試大綱相同或相近。第三,與三策所反映出的寫作時間不合。最能證明董仲舒對策時間的是《天人三策》,但三策無一是元光元年的作品。如:策問一說:“故漢得天下以來,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當更化而不更化也。古人有言曰:‘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今臨政而愿治七十余歲矣,不如退而更化。”根據司馬遷和班固的記載,從劉邦建立漢朝到建元元年是62年,元光元年只有68年。張進說:“七十余歲”應從劉邦當漢王算起。“難道因為前面說過‘漢得天下以來’,后面再說‘今臨政而愿治七十余歲矣’,就必須絕對從‘漢得天下’算起,這是哪家的邏輯?”“至于說‘司馬遷和班固等計算漢朝的歷史,都是從公元前202年算起的’,這更是閉著眼睛想當然。”“這恐怕只能用孫教授的特殊思維來說明了。實際上,……現有史料還沒有發現到武帝元年把它們說成‘六十二歲’或‘六十二載’的記載;相反,倒可以找到把‘六十余歲’說成六十七個年頭的佐證。如孫教授所引《史記·封禪書》說:武帝‘元年,漢興已六十余歲矣,天下艾安,……’這段史料曾被原文輯入《史記·孝武本紀》,而《史記集解》即注引徐廣曰:‘六十七年,歲在辛丑。’事實究竟如何,大概也就不用再說了。此外,孫教授的四則運算恐怕也還要溫習。”必須指出:從“漢得天下”到“今臨政”,是一小段話中緊密相連的上下文,意思通貫,而且“得天下”才能叫“臨政”,沒“得天下”不能叫“臨政”,二者是一個意思,難于割裂。至于漢人究竟怎樣計算“漢興”的歷史,《漢書·律歷志》說:“至武帝元封七年,漢興百二歲矣。大中大夫公孫卿……司馬遷等言‘歷紀壞廢,宜改正朔。’……于是乃詔御史曰:‘……其以七年為元年。’”元封七年,是“漢興”的“百二歲”,即102年。這一年,漢武帝改了律歷,后將該年定為太初元年。太初元年是公元前104年,將該年上推102年,正是劉邦稱帝的公元前202年。這是班固關于如何計算漢朝史的最精確說法,且用的是“漢興”一詞,比“漢得天下”和“臨政”還模糊。作為秦漢史專家的張教授,為什么對班固科學的說法不讀,卻非要將徐廣的錯誤注釋奉為至寶,豈非咄咄怪事?至此,是誰在“閉著眼睛想當然”、思維“特殊”、需要“溫習四則運算”,“大概也就不用再說了。”對策一說:“今廢先王德教之官,而獨任執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與!”在元光元年之前,沒有“獨任執法之吏”大量殺人的現象,只有元光五年,酷吏張湯處理陳皇后案,“相連及誅者三百余人,”天下震驚。策問二說:“烏乎!朕夙寤晨興,惟前帝王之憲,永思所以奉至尊,章洪業,皆在力本任賢。今朕親耕籍田以為農先,勸孝弟,崇有德,使者冠蓋相望,問勤勞,恤孤獨,盡思極神,功烈休德未始云獲也。”對策說:“陛下親耕籍田以為農先,夙寤晨興,憂勞萬民,思維往古,而務以求賢,此亦堯、舜之用心也。”這不像剛剛實行儒治的現象,應是儒治實行了一段時間以后的現象。對策二還說:“夜郎康居,殊方萬里,說德歸誼,此太平之致也。”且不說漢與夜郎在元光元年并沒真通,與康居通誼就更遲了。張進說:康居與漢通誼是在東漢時期,此處說法有誤。此說不妥。如,司馬相如《喻巴蜀檄》說,“康居西域,重譯請朝,稽首來享”,講的就是這件事。《喻巴蜀檄》是司馬相如第一次出使西南夷的作品,時間在張騫出使西域之后,約元朔二年。對策三說:“今世廢而不修,亡以化民,民以故棄行誼而死財利,是以犯法而罪多,一歲之獄以萬千數。”張進說:“雖然說武帝初年是‘黃老之治’,但這種‘一歲之獄以萬千數’的情況在當時卻完全可能。”不妥。《漢書·刑法志》對“黃老之治”法制情況的描述是:“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畜積歲增,戶口寢息。風流篤厚,禁罔疏闊。”此說與董仲舒《限民名田疏》說的“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轉為盜賊,赭衣半道,斷獄歲以千萬數”的情況相同。《限民名田疏》是董仲舒晚年和漢武帝后期的作品。對策三又說:“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法制變得讓下面的官員不知怎么執行好,也不是元光元年的法制現象。《漢書·刑法志》說:“招進張湯、趙禹之屬,條定法令,作見知故縱、監臨部主之法,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其后奸猾巧法,轉相比況,禁罔(網)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條,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書盈于幾閣,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國承用者駁,或罪同而論異。奸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附生議,所欲陷則予死比,議者咸冤傷之。”這也是漢武帝后期的法制現象。對策三還說:“故受祿之家,食祿而已,不與民爭業……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這與《限民名田疏》所說“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的思想相同。又,《史記·平準書》說:“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這種“與民爭利”亦是漢武帝后期的經濟現象。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認為,董仲舒對策的時間在建元元年;也有人認為在建元五年,都不妥。如前所述:三策無一是元光元年前的作品;《漢書·百官公卿表下》說:建元四年,“江都相鄭當時為右內史”,說明建元元年的江都相不是董仲舒;建元六年前,漢朝是竇太皇太后“稱制”,她是黃老的死硬分子,曾處死過“尊儒”的王臧、趙綰,漢武帝也再沒有進行過“舉賢良”考試。還有人認為:董仲舒的“舉賢良”對策在元光元年之后,如元光五年對策說等,但也不妥。《春秋繁露·止雨》說:“二十一年……江都相仲舒告內史……。”江都王二十一年,是元光二年,說明這時董仲舒已是江都相。董仲舒對策是在任江都相之前,不是在此之后。僅此一點,就可否定有關董仲舒在元光元年后參加“舉賢良”對策的所有說法,因為這是鐵證。由此可見,董仲舒根本沒有參加過漢武帝時期的“舉賢良”對策。(一)《史記》沒有此說。(二)東漢初期之前,任何一個學者都沒有這方面的記載。(三)《漢書》的說法晚出(東漢中期),可信度低。(四)王充的董仲舒對策說也不可靠。有人認為:東漢王充在《論衡·佚文》中說:“孝武之時,詔百官對策,董仲舒策文最善。”能否證明董仲舒確實參加過“舉賢良”對策?因為王充與班固是同時代人,班固死時《漢書》還沒完成,王充不可能看到《漢書》,他是怎么知道董仲舒對策的呢?這里:1、不能證明王充說的董仲舒對策指的就是“舉賢良”對策。班固所說董仲舒的對策,特指“舉賢良”對策,王充所說的對策,比較含混,不一定專指“舉賢良”對策。因為漢武帝當時除“舉賢良”對策外,還有征詢意見性的詔對,董仲舒確實多次回答過漢武帝征詢意見的詔對,不能排除王充講的就是后者。2、假定王充說的董仲舒對策就是“舉賢良”對策,信息源仍是班氏父子。王充是班固父親班彪的學生。只要翻翻《后漢書》王充本傳,就不難明白:“王充……到京師,受業太學,師事扶風班彪。”班彪是《漢書》的最先創意者,也搜集了相當多的資料,可能其中就有《天人三策》的雛形,王充可能是在班彪那里看到董仲舒的對策的。3、王充知道《漢書》內容是肯定的。王充自己就記載過當時皇帝和大臣討論讀《漢書》的問題。《論衡·別通篇》說:“孝明之時,讀《蘇武傳》,見武官名曰‘■中監’,以問百家,百官莫知……”。《天人三策》內容矛盾重大,填補空白眾多,不能自圓《天人三策》作為一組“舉賢良”或“《五經》博士”對策,內在矛盾重重,漏洞百出,不能自圓其說。董仲舒復卷,據目,明確指出“各曰”《漢書·董仲舒傳》說:“武帝即位,舉賢良文學之士前后百數,而仲舒以賢良對策焉。制曰:……仲舒對曰……。天子覽其對而異焉,乃復冊之曰……仲舒對曰……。于是天子復冊之,……仲舒復對曰……。”從班固的話中可知:第一策是公共初試考卷,第二策是漢武帝認為董仲舒的對策“異焉”,專給他個人出的復試卷,第三策亦然。但有個矛盾:策問一說“子大夫裒然為舉首”,可證其不是公共初試考卷,專對“舉首”的考卷應是給某個人的單獨復試卷。策問二說“今子大夫待詔百有余人……各悉對。”說明這不是對某個人的單獨復試卷,而是公共初試考卷。《隋書》卷四七《插究》載策問二說:“今子大夫待詔百有余人……將所由異術,所聞殊方與?各悉對,著于篇,毋諱有司。”這里的“異術”、“殊方”,表明可以讓考生不用主流思想答題,用什么思想答題都可以,不要害怕。三策的策問是漢武帝首次進行儒學對策的試卷,怎么會出現非儒學考試內容?第三策是錯誤的,三策都是公共試針對筆者對班固排序矛盾的批評,張進說:“班固在什么時候說過,所謂‘復試’、‘三試’就僅有董仲舒一人?”“只看到班固記載漢武帝的第二策和第三策是復試,就錯誤并固執地認為僅僅是對董仲舒策問。”“孫教授……想當然地臆斷,甚至竟盜用史學界的名義。”策問一中的“子大夫”只能解作復數,解作單數是錯誤的,三策都是公共試卷,策問一是公共初試卷,策問二、三分別是公共復試卷一,公共復試卷二。此說不妥。(一)公共初檢試如上所述,班固說:“制曰:……仲舒對曰……。天子覽其對而異焉,乃復冊之曰。”這里的意思明確:第一策就是公共初試卷,第二、三策是單獨復試卷,無可置疑。這里的“異焉”,就是對單個人說的,對一百多考生怎么能說“異焉”呢,難道他們的答卷都不分上下?都是用計算機復制的同一答案?(二)是保守皇帝的“加惠”如,策問三說:“今子大夫既已著大道之極,……其悉之究之,孰之復之。”這里,只有對個人才好說“著大道之極”,對一百多人能用這種美言嗎?對策三說:“今陛下幸加惠,留聽于承學之臣,復下明冊,以切其意……前所上對,條貫靡竟,統紀不終,辭不別白,指不分明,此臣淺陋之罪也。”這里明確說:此策是皇帝的“加惠”,即對他的榮寵,才又下的詔問。“留聽于承學之臣”,是皇帝想再聽聽他這個對此有專門研究者的意見。而且,皇帝此前已給他單獨下過詔問。所以,不能說策問三是“公共復試卷。”(三)漢武帝為之復策之說筆者對班固關于董仲舒對策排序法的理解,不是自己的新發明,是與傳統史學對此的解讀相一致的。如,馬端臨在《文獻通考·選舉考》中說:“董仲舒以賢良對策,天子覽其對而異焉,乃復策之,對畢復策之,遂以為江都相。”明確說:漢武帝是看了董仲舒的對策,感到“異焉”,才對他“復策之”的。已故史學家張維華認為:“《通考》之言可從。”張先生總不敢說《文獻通考》和張維華不代表史學界吧?怎能誣我“盜用史學界的名義”呢!(四)高董仲舒的內容班固對三策的排序是:公共初試卷,單獨復試卷,再單獨復試卷,目的是抬高董仲舒。如果按張進的“公共初試卷、公共復試卷一、公共復試卷二”排序,考了兩場,一百多人都不分勝負,而漢武帝卻看他們的對策都“異焉”,到第三次公共復試,才錄取出董仲舒,豈不荒唐?董仲舒的成績是優異還是平庸?(五)董仲舒關于對策的主張張進的說法,不是新發明,如《中國哲學三百題》中說:“武帝三次下制書‘冊問’,董仲舒三次上書對策。”這里首次模糊了后兩策是否是給董仲舒個人的策問問題。《中國哲學三百題》所說的話,是學哲學的人“對秦漢史研究卻并不真正在行”的產物,而秦漢史專家張教授卻把它當作至寶,究竟誰在“盜用史學界的名義”,販賣私貨,讀者自會明白。(六)周桂霖《樂經》類目數,僅有某必須指出,“子大夫”在古文中,既可解作單數,也可解作復數,張進認為只能解作復數不妥。自從筆者將其解作單數后,學術界普遍認可,如當今學界名人周桂鈿和王立群等先生也都這樣解。而且,還有其他佐證,如策問一說:“蓋聞五帝三王之道,改制作樂而天下洽和,百王同之。當虞氏之樂莫盛于《韶》,于周莫盛于《勺》。圣王已沒,鐘鼓管弦之聲未衰……。”這說明策問一還包含了《五經》之外《樂經》的考試內容。元光元年的“舉賢良”是首次“《五經》博士”考試,首次考試的公共初試卷怎么會超范圍,考到《樂經》上?這樣的考題太深、太難、太偏了,不合常理,只有將其當作對某個人的單獨復試卷才能說通。(七)“殘余人”之解釋張進認為第二策是公共復試卷,好像能解釋“今子大夫待詔百有余人”,實則不然。如前所述,策問二有“將所由異術,所聞殊方與?各悉對”,說明不是儒學考試試卷,首次“《五經》博士”考試,出現非儒學考試內容,更不合情理。(八)策三策都是儒學考試卷有人說:把第一策與第二策對調一下,一個是公共初試卷,一個是單獨復試卷,不就行了嗎?事情真這樣簡單就好了。這位先生忘了:第二策不是儒學考試卷,這是“《五經》博士”對策,換了沒用。另外,還有人認為:三策都是給董仲舒個人的復試卷,無一是公共初試卷,也不妥。因為不能回答策問二的“今子大夫待詔百有余人”等問題,不贅。第四,盡管第一個和第二個是測試文件,第二個是公共開始測試文件第一策考題有“舉首”和《樂經》等內容是鐵證;第二策有“今子大夫待詔百有余人”是鐵證,無可置疑。是“觀其公共事件,皆為此僚。”如,策問三說:“今子大夫既已著大道之極”,不像考試題,因為皇帝過分卑謙,對考生有過分吹捧之嫌。而對策說:“若乃論政事之得失,察天下之息耗,此大臣輔佐之職,三公九卿之任,非臣仲舒所能及也。”也不是謙辭,因為這不是答題用語,明顯在發牢騷。哪一個考生會在考卷中發牢騷?除了文革中的張鐵生!張鐵生是答不出來才發牢騷的,董仲舒能答不出來嗎?這里出現非答卷用語,說明該策不是“舉賢良”考卷,只能是回答漢武帝一般請教問題的詔對。“康居”說之用量如前所述,第一策:根據“七十余歲”和“獨任執法之吏”,可知其約作于元光五年;第二策:根據“康居……說德歸誼”與司馬相如的“康居西域……稽首來享”比對,可知其約作于元朔二年;第三策:根據“一歲之獄以萬千數”、“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與民爭利”與《限民名田疏》、《漢書·刑法志》、《史記·平準書》比對,可知其約作于元鼎三年。此“法”曰:“此“廢而不修,亡以化民,以故棄行誼而死財利。”如第二策說:“今陛下并有天下,海內莫不率服……施于方外。夜郎、康居,殊方萬里,說德歸誼,此太平之致也”;“陛下親耕籍田以為農先,夙寤晨興,憂勞萬民,思維往古,而務以求賢,此亦堯、舜之用心也。”而第三策卻說“今世廢而不修,亡以化民,民以故棄行誼而死財利,是以犯法而罪多,一歲之獄以萬千數”;“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等。這顯然是兩個歷史時期的社會現象。秦朝時期,諸策如三策都批評酷吏和嚴刑,第一、三兩策在批評時都口無遮攔,如第一策說:“今廢先王德教之官,而獨任執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與!”第三策說:“今世廢而不修,亡以化民,民以故棄行誼而死財利,是以犯法而罪多,一歲之獄以萬千數”等。而第二策則比較隱諱,用秦始皇來含沙射影,說:“至秦則不然。師申、商之法,行韓非之說,憎帝王之道,以貪狼為俗,非有文德以教訓于下也。”第三策為董仲舒真作接下來就是:《天人三策》各篇的真偽、班固作偽的手法和目的究竟是什么?應當說,第一策和第二策,根據其為“舉賢良”對策看,董仲舒沒有參加過舉賢良,可否定其為董仲舒的真作。所以,我們不妨稱第一策為《元光后期無名氏“舉賢良”儒學考試單獨復試對策》,第二策為《元朔中無名氏“舉賢良”考試公共初試對策》。第三策,由于不是“舉賢良”對策,年代為董仲舒晚年和漢武帝后期,可斷為董仲舒的真作。所以,我們不妨稱其為《董仲舒晚答今上“天人之應”詔對書》。關于第三策,筆者最初認為它是董仲舒晚年與漢武帝的通信,后來由于其他證據不充分,一度否定了該說,認為“仲舒”二字是班固作的偽。對此,張進說:孫教授認為第三策是偽作,“最重要的論據,就是班固在第三策中‘畫蛇添足’地加了‘仲舒’二字,暴露了作偽的馬腳。但實際上,漢人在對策中加上自己的名字乃是一種常見現象。例如公孫弘,他在……對策中就加上自己的名字說:‘臣弘愚,不足以奉大對。’而如果說在對策中加上自己的名字就肯定是作偽,那么公孫弘乃至其他一些人的對策豈不都是作偽?這顯然是講不通的。”還批評筆者:“則是沒有想到一個口口聲聲標榜自己‘做學問,別人說得不妥,我商榷對了,豈不快哉;我說錯了,別人指正對了,豈不快哉’的學者竟然真的開始耍賴!”筆者當時為什么不接受張進對第三策為董仲舒真作的論證呢?因為:1、“仲舒”二字不是筆者當時否定第三策為真的“最重要的論據。”筆者反復向張教授過:第三策為偽的主要證據是“一歲之獄以萬千數”不是元光元年前的法制現象。可是,張教授硬要把它當作筆者“最重要的論據”,有公然歪曲筆者原意之嫌。2、筆者還說過:以“仲舒”二字判定第三策為偽,是與其他所有證據相結合的結論,不是獨立證據。可是,張教授非要把此證據當作筆者的獨立證據來批評,還說筆者是“捆綁銷售”,有混淆學術研究中“證據鏈”的作用之嫌。3、他的證明是簡單類比,沒有說服力。筆者曾指出班固篡改嚴安上書的事實,他將第三策加上“仲舒”二字,不是沒有可能。“仲舒”二字不是證明第三策真偽的關鍵。張教授故意在這個問題上詭辯,如果筆者接受了他的證明,豈不讓學術界恥笑?現在為什么又重新肯定第三策是董仲舒的真作呢?主要根據是:第一,司馬遷的外甥楊惲引過該策。楊惲說:“董生不云乎?‘明明求仁義,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意也;明明求財利,常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該文即出自第三策:“夫皇皇求財利常恐乏匱者,庶人之意也;皇求仁義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文字雖略有出入,但明確說是董仲舒的話,這是此策為董仲舒真作的鐵證之一。第二,與董仲舒的《限民名田疏》可相互印證。如上所述,第三策說“一歲之獄以萬千數”、“與民爭利”與該疏說的“斷獄歲以千萬數”、“限民名田”等內容相同。第三策與《限民名田疏》是孿生姊妹,《限民名田疏》是姐姐,第三策是妹妹。可能是,董仲舒在晚年,看到法制大壞,與民爭利,于是上《限民名田疏》。漢武帝讀后,接連向他咨詢治國方略,這才有了此策。根據第三策的“今陛下幸加惠,留聽于承學之臣,復下明冊,以切其意”,說明漢武帝可能至少對他有兩次詔問,第三策應是第二次詔問。這是此策為董仲舒真作的鐵證之二。第三,與董仲舒晚年的《士不遇賦》相吻合。第三策發牢騷說:“若乃論政事之得失,察天下之息耗,此大臣輔佐之職,三公九卿之任,非臣仲舒所能及也。”而《士不遇賦》也說:“正身俟時,將就木矣。……努力觸藩,徒摧角矣。……生不丁三代之盛隆兮,而丁三季之末俗。末俗以辯詐而期通兮……圣賢亦不能開愚夫之違惑。”二者珠聯璧合。這是此策為董仲舒真作的鐵證之三。在搞清了《天人三策》的真偽和來歷之后,我們就知道了班固作偽的手法:是以《董仲舒晚答今上“天人之應”詔對書》為依據,從漢武帝前期網羅了兩篇無名氏對策,這種對策當時很多,便拼湊成了《天人三策》,但沒有改動其中的文字,并偽造了董仲舒參加過漢武帝初期“舉賢良”對策一事。于是,就形成了后來被學術界奉為圭臬的董仲舒之《天人三策》和漢武帝采納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說等學術謊言。張進說:“孫教授反復強調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是班固作偽,殊不知若班固真是作偽,偽造詔書,那是要犯死罪的,因為詔書都有‘尚書’存檔,可以隨時核查。”這有當面說謊之嫌,筆者從未說過班固偽造詔書,只說他作偽《天人三策》,三策中的詔書都是真作,偽在他將其拼成了董仲舒的“舉賢良”對策。張先生用“莫須有”的說法來詆毀筆者,是不是“學者竟然真的開始耍賴”,要讓讀者評評理了。張進又說:“班固家自成帝時即被‘賜以■書之副’,班固本人亦擔任掌管皇家圖書整理的蘭臺令史……不可能偽造‘天人三策。’”不妥。《天人三策》不是“■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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