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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通滇通道維護與沅水上游的開發

武陵山是洞庭湖水系水源附近的一個支流流域,包括漢江、武術和友水。宋元以前,它是一個復雜的區域,被稱為“五溪蠻”。明清以來,武陵山區的面積基本上被重疊。這是另一個很常見但混合的地理概念“苗族新疆”或“湖南苗族新疆”,它指的是除湖北省西部以外的三個省份的交界處。長江以西、湖南、貴州和四川(今重慶)。將山、水、人的因素綜合考慮,從通道、走廊的概念入手,選取具體而微的特定研究地域,“對該地區社會經濟的總體面貌有盡可能全面和深入的把握”(P6),應該成為我們深刻認識武陵山區社會文化過程并進行區域研究對話和理論反思的基本門徑。筆者曾有限地參與過與這一區域有關問題的討論,包括引起社會和學界普遍關注的湖南苗疆邊墻的問題及沅水上游支流的開發與貿易問題,但對明清湖南苗疆開發的歷史過程進行整體性探索仍是極具吸引力的課題;而且,作為溝通和聯系更廣泛地理空間的一個特定區域,對其歷史進程內在統一性與差異性的認識,也可成為我們擴展視野進一步思考西南地區社會文化整體性問題的有益養分。學界同仁新近提出“古苗疆走廊”概念,主張以地域及社會空間的整體視野,來推進西南地域與民族研究,這是值得關注的具有方向感的一種學術努力;湖南苗疆正是“古苗疆走廊”的東端,筆者擬就明清以來湖南苗疆開發過程中“通道”維護及發生在這段“走廊”的故事片段進行初步的梳理和分析,以為“古苗疆走廊”研究意趣的呼應與回應。一、明清湖南苗疆的水前再生都有自己的通道唐宋之后關于湖南苗疆一帶的記載已見諸史籍,不過應該說,湖南苗疆真正進入地方官員和朝廷的視野,還是與明代開始漸次深入地對西南地區的開發經營相關聯。明初三十萬大軍征滇,由湖廣入滇之“東路”驛道的軍事與交通價值進一步彰顯,隨著沿驛道衛所的陸續設立,逆沅水而上由辰州、沅州入貴州的驛道,也慢慢地成為湖南苗疆政治軍事經濟等地方事務時常涉及的一個重要部分。此湖廣入滇“東路”驛道,在明代一些著述中已有清晰記載,如明代黃汴《天下水陸路程》①等。清人憺漪子在《天下路程圖引》一書中,則徑直稱“湖廣由辰州府至貴州水路”,辰州似被視為此通滇驛道起點;此段與湖南苗疆關聯的“水路”驛道,由辰州(今湖南沅陵縣)至平溪衛(貴州玉屏縣)共計四百九十里路程,其間由辰溪縣經山塘驛、大龍門、懷化驛及盈口一段百余里當為旱路。②這段旱路使得驛道避開了沅水干流由盈口南下、經黔陽轉而向東、至洪江折向北流至辰溪的“U”形大回環,大大縮短了這條基本上沿沅水干流開進的驛道里程。從相關文獻記載來看,這段水程大約六百里左右,夏秋豐水季節下水船行需四日,上水則需十日左右。③不過,這段“U”形水道似乎也有水驛之設以便往來商貿。至少在清康熙初年出任黔陽縣令的張扶翼的敘述中,沅水驛與辰溪驛之間還設有洪江水驛;與陸站時常糾結于夫馬問題相類,水驛也同樣存在驛遞夫船的問題,而且“水路之沖更甚,又無額設水驛”。④這里,我們不去討論驛站夫分馬缺船少之類的問題,只是想特別指出,維護驛道暢通實際上是地方官員的一種分內之責。事實上,這條重要通道關乎兩大區域之間的往來聯系,更是王朝統治經營滇黔邊陲地區的咽喉孔道,尤其傳統時期交通運輸對水道網絡的極大依賴,都充分凸顯出其重要性。明清時期對西南地區大規模的軍事征剿,大軍開進及糧草運送,無不仰賴這條水陸相間的驛路。大致可以判斷,經過有明一代的經營,沅水上游以這條通滇驛道為中心的廣泛地域也漸次開發并納入地方官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其中也包括了一些新的或輔助性的通道的開通與利用。這在湖南苗疆地區行政建制的逐步擴展中可以清楚看到,地方志所謂“三廳立而四邑安”⑤就是這一進程的寫照。我們可以從一個例子看到這種發展趨向。明人在論及平定以臘爾山為中心的苗人可以帶來的實際利益時,就強調說“彝氛靖掃,要荒即為腹里,自辰陽取道盧溪,直抵銅仁平溪,裁減馬驛數站,可省夫馬錢糧萬余以儲國計”⑥。無論此說是否有夸大其詞之處,也無論這樣的意見是否變成了政府的實際行動,但我們還是看到了入清之后平定吳藩時大軍是分兩路西進:康熙十九年,王師大舉,討吳世璠,綏遠將軍湖廣總督蔡毓榮將兵六萬屯沅州,分二路進兵,一自沅州達偏橋、鎮遠,一自麻陽達銅仁、思南,抵滇南,大破之。逆藩平,疆土盡復。⑦僅從地理地貌上看,在辰溪縣匯入沅水的辰水溯流而上,經麻陽繼續向西即達銅仁,這是與沅州向西至鎮遠的水(今上游又稱舞陽河)幾近平行的沅水支流。盡管傳統的通滇驛道的主導性地位并未改變,但沿辰水由辰溪過麻陽至銅仁的這一條仍以水道為中心形成的通道,無疑也在溝通云貴與湖廣兩大區域往來聯系上也發揮著其重要作用。不僅如此,隨著明至清湖南苗疆的逐步開發,與府州縣地方政府及衛所軍事機構設立相一致,我們能夠清楚看見的,就是沅水上游諸支流的開通與控制,而且基本上都沿傳統通滇驛道逐漸向兩側擴張的過程。在辰水以北的另一條支流武水,清初也開始隱約可見與這條通道的利用與維護相關的故事:雍正五年庚申。葦沖、排楚寨苗楊三、楊老科索賄肆侮弁兵,乾州廳同知王瑋會營弁擒之。眾苗相聚,挿血為變。自四年十二月二十九、三十日,及今正月朔日,阻河截辰州府所解軍糧,且橫踞陸路,要挾官兵。初九日,署總兵劉策名統軍二千二百人往剿,葦沖諸苗拒敵,傷我兵五人、陣亡者四人。而他寨苗黨數百人,欲抄出官兵后,夾陣而攻,道經寨陽,值同知王瑋所練鄉勇數十人阻之,群懼而退。劉策名督其軍奮擊之,賊望救不至,十二日遂敗奔。斬逆苗石三卡等男婦三十七人,生擒首逆楊把狗、石六月等六十余人。二月初一日,復擒補毫逆苗石喬保、石把沙父子。初三日始班師。①地方志的這一記載,或許反映的只是湖南苗疆開發過程中一次平常案例。但不難看出,在盧溪縣下游不遠處匯入沅水的這條支流武水,現在已經承擔起了辰州府與乾州廳之間解送糧草的使命。彼時乾州已是抵近生苗區的一個軍事重鎮,保持武水及與相鄰廳縣之間陸路的通暢,不僅對鞏固湖南苗疆開發成果,而且對進一步加強對生苗的控制與剿撫,都具有重大政治軍事意義。這一點在后文關于苗疆邊墻的相關討論中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從整體上看,沅水上游各支流的陸續開通、利用及維護,是我們觀察和思考整個武陵山區特別是湖南苗疆經濟開發與人群互動的一個基本出發點;換句話說,這些通道可成為認識和解釋區域社會演變過程中多民族接觸交流走廊的作用與價值的基本框架。或許每一條支流、每一個小流域、不同的人群構成及活動,在特定時空條件下都演繹出不同歷史,即如筆者多年來一直關注的沅水上游另一條支流清水江,在那里似乎所有的故事都與木材的種植采運活動密切相關,那么上述其他各支流不同歷史時期不同人群的活動、王朝國家及市場力量介入又形塑了怎樣的區域性文化及地方性特質,無疑是我們關于明清湖南苗疆區域研究中需要加以深入探討的。二、湖南三及開發科學、土地、軍屯對湖南苗疆的占有關系如果說上述沅水上游各支流的開發、控制和維護,還是對區域內山川自然條件的利用,那么,明清兩代先后在湖南苗疆修筑邊墻,則完全是出于現實需要特別是中央王朝和地方政府防苗治苗需要,而有計劃有目的的人為造作。大致可以看出,邊墻興筑在似乎阻斷和控制了某些通道的同時,也連接了不同的區域并保障了其他通道的暢通和增進了不同地區之間的往來聯系。當然,地方志的記載首先反映出來的,基本都指向興筑邊墻最初主要是基于軍事政治考慮,如乾隆《辰州府志》有云:(萬歷)四十三年乙卯,辰沅兵備參政蔡復一以營哨羅布、苗路崎嶇,難以阻遏窺覷,請發帑金四萬有奇,筑沿邊土墻,上自銅仁,下至保靖汛地,迤山亙水凡三百余里,邊防藉此稍固。天啟間,水西亂,辰沅兵備道副使胡一鴻委游擊鄧祖禹,自鎮溪所起至喜鵲營止,復添設邊墻六十余里。②自萬歷年間興筑這道沿邊土墻,防苗意圖自不待言;而天啟初年因貴州水西安氏反叛,為督運援黔軍餉而添筑北段六十余里的邊墻,則更凸顯了保證水路驛道通暢于中央王朝和地方政府的重要意義。明代所筑苗疆邊墻,其走向及起止:自今鳳凰縣與銅仁市交界處起,向北偏東,貫穿鳳凰縣西北部,過今吉首市郊,止于今古丈縣西南境。③這道邊墻把湖南苗疆劃分為東南與西北兩部分。早在20世紀30年代,凌純聲、芮逸夫在對湘西苗族進行民族學田野調查時,即已提出了卓有見地的觀點,認為:“明代建筑邊墻,并非有意依地形而筑,是因為漢人的移殖苗疆,先占有東南部的溪河下游區,苗人退居臘耳臺地,憑險以守……當時的邊墻,雖為漢苗的界線,而同時亦即為兩個自然區域的區分。”(P32)換句話說,在湖南苗疆的區域開發過程中,漢人的屯墾移殖及其開發成果的保護,成為明王朝修筑苗疆邊墻的主要動因。明代苗疆邊墻不僅成為“民苗之限”或“漢苗之界”,后來也是“生苗”與“熟苗”相區分的一條界線。苗疆的人群劃分及其相互關系由此而變得更為復雜。從整體上來看,“湖南苗疆東、南、北三面周圍七百余里,環列苗人二千余寨”,④唯筑邊墻于東南一帶,保障“東南部的溪河下游區”的墾殖以及水陸驛道的意圖顯而易見。而這“東南部的溪河下游區”主要即是沅州、麻陽、辰溪、盧溪和辰州等府縣屬地,正是沅水干流流經及辰水、武水、酉水等支流依次匯入的地區,在區域交通運輸及政治結構和經濟開發中舉足輕重。是以地方志大量記載中,均顯示出包括軍屯在內的土地開發進程引發的利益及人群沖突。以麻陽縣為例,明初“舊編三十九里,因苗患,永樂元年,析絕戶為屯田作七里”,“自域中田地之膏腴者,盡為平、清、偏、鎮、辰、沅之軍田,而邑之所稱都甲者,零落參差矣”。①這種現象似乎成為一種常態,而且隨著時間推移有愈演愈烈之勢,如有文獻稱,“景泰間,民被苗侵,多棄地避外,致平、清、偏、鎮、銅五戍卒乘機盡占,復籍者大半有糧無田”。②雖然這是站在地方官府立場的觀察,但“苗”—“民”—“軍”在土地的開發與占有關系中的互動模式,還是躍然紙上。由于在整個明代苗人叛服不常,時人一針見血指出了其中原委:“只緣附近土司以窩苗為利藪,從征將領以存苗為生涯,撫之不滅其心,討之不盡其力”;不僅如此,“況今生息多年,加以各處奸民流移其地,為之向導,虎而翼之,其勢愈盛”。③因此,剿平湖南苗疆似也成為一種主流意見,而且對其預后也頗為看好:蕩平之后,有三便焉:疆土開拓,可州可縣,即以效忠敷勇之輩,納價營繕之家,任土墾田,承丁編戶,輸賦役以報公家,其便一也。地方泰寧,掣哨去兵,歲額軍需糧餉,可省三萬六千以還公帑,其便二也。彝氛靖掃,要荒即為腹里,自辰陽取道盧溪,直抵銅仁平溪,裁減馬驛數站,可省夫馬錢糧萬余以儲國計,其便三也。④可以說,開疆拓土編氓輸賦、裁撤營哨省卻兵餉、取直驛道節省夫馬,都是為官苗疆者夢寐以求的完美功業。然而,理想與現實間存在巨大反差,沅州在區域開發過程中中心地位的確立,在一定程度上正是這一歷史情境的寫照。同治《沅州府志》有云:自洪武迄于嘉靖十六七年,銅仁、鎮溪、筸坪諸苗,出沒無常,遇討則克解嚴,振旅之期不甚淹久,故沅州也安于無事。嗣是日肆猖獗,侵麻陽、火晃州、入印江石阡,抄掠及沅西市。合湖廣之力,環而攻之數載,績用弗成,朝議始設重臣督治蜀黔楚而開府于沅,于是沅州為特重矣。⑤從地方志的記載來看,自成化時設辰沅兵備道,到萬歷“征播”設偏沅巡撫和崇禎朝亦設偏沅巡撫,均駐蹕沅州,說明了沅州在王朝向西開拓、征伐、控制過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戰略地位。正是在這種復雜現實和糾結狀況下,地方官府一方面表現出極度悲觀,對苗疆情形負面敘述評價居多,認為“明末,苗種日繁,奸民竄入者,久亦變苗,往往出劫村鄉,辰、沅、盧、麻諸邊地,幾無寧歲,而鎮筸、乾州更遭荼毒”;⑥另一方面,對經理苗疆事務不斷進行反思,甚至還流露出修筑邊墻防苗乃無可奈何之舉的意涵:膽怯者撫綏羈縻,貪功者開邊肆戮,及其稍安,則兵額闋而不備,或調往他征,留者或驕橫而無忌,加以官役侵欺,土民、熟苗無所控訴,于是竄伏蠻峒,結聚生苗以為患,禍連不解,至于無可如何,則筑邊墻以外之。外之,誠是也,然此蠢爾者,既生吾疆土,雖愚也,寧非吾赤子乎?⑦清初朝廷對湖南苗疆的治理,是其經營整個西南地區的重要一環。隨著王朝統治力量的滲透,如湖南苗疆五廳縣(鳳凰廳、乾州廳、永綏廳、古丈坪廳、保靖縣)的先后設置,勢必對苗疆地區產生深刻的影響。這其中不難看出,土著苗人特別是“熟苗”勢力的成長成為推動改土歸流的另一股重要力量,而王朝國家也乘機利用苗人的力量削弱土司勢力,同時又將大小土司化作控制苗人的重要補充,進行了“土流并治”的制度性安排,從而實現對苗疆社會的有效統治;康、雍、乾三朝一百多年中,在苗疆“修城筑堡”成為這一時期的主題和基本手段。苗疆諸廳縣多在該時期改筑石城,營汛碉卡以及大小民堡民坉也漸次興建,從《苗防備覽》所載“苗疆全圖”中可以看到,“營汛堡坉”的標識符號幾乎環繞住整個臘耳山生苗區。直至乾隆六十年(1795年),以貴州松桃廳苗人石柳鄧聚眾起事為起點,出現了一場迅速遍及苗疆全境、并持續到嘉慶十一年(1806年)才平息的“苗變”。傅鼐受命總理苗疆邊務,經十年苦心經營,苗疆底定。在此過程中,湖南苗疆五廳縣共筑“汛堡一百三十五座,屯卡一百五十一座,碉樓七百二十九座,哨臺九十九座,炮臺十座,關廂十座,關門三十八座,總共一千一百七十二座”,“又鳳凰廳接連乾州廳沿邊開筑長墻濠溝一百一十余里”。⑧當然,清代嘉慶年間完成的一百一十里邊墻工程,其背景和意義與明代苗疆邊墻已大不相同。簡而言之,清代苗疆邊墻是與數以千計的碉卡堡坉一起,組成了將“生苗”圈限于臘耳山臺地的一道屏障;在某種程度上,此時的苗疆邊墻已然成為中原王朝勢力進一步向生苗區滲透、逐步將生苗“化外”之區變成“化內”之地的橋頭堡和中繼站。三、第二,民地成為土地占有形式的主流上述沅水上游各支流的開通利用及苗疆邊墻修筑對“東南部的溪河下游區”的保障,無疑都是明清時期湖南苗疆區域開發中帶有整體意義與結構性質的歷史過程。這一歷史過程,也正是王朝國家力量逐步滲透的過程,無論是區域內府州廳縣及衛所塘汛的漸次設置,還是“改土歸流”政策下苗疆地區“土流并治”的制度性安排,背后無不飽含不同人群關系的復雜互動利益平衡。而正是這種人的因素的活躍性,成為我們今天去認識區域建構過程的基本著眼點;在某種意義上,人的活動人的流動賦予了通道以實質性內涵,而在此過程中人的活動及其留下的歷史印記,構成了我們可從文化上把握的民族走廊。湖南苗疆開發過程中最為顯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大量外來人口的進入和各種類型土地的墾殖。上文提及的“苗”—“民”—“軍”在土地的開發與占有關系中的互動模式,可以說貫穿了整個明清兩代。由沅水上游各支流河流為框架形成河谷地帶、中低山地和高山地區,也是苗疆地區經濟開發和土地利用的基本格局。而河谷稻作農業的發展以及山地作物玉米、番薯、土豆等的引進,雖然看上去這一湖南苗疆“東南部的溪河下游區”的開發,與明清時期中國南方山區開發的模式幾無二至,然而,在具體的歷史時空條件下,卻表現出區域差異和地域特點。如果說明初及其后出于對軍屯維護驛道保障地方的依賴,有某種文獻稱“民被苗侵”實則可稱之為軍進民退的現象,那么,隨著屯制敗壞,特別是入清之后軍制的變化①,以及整個區域政治軍事環境的改變,民地當已成為土地占有形式的主流,是以我們在地方志中每每見到對均平里甲及戶口田賦的詳細記載。值得關注的是,在這些區域內人口構成中,有“民”身份的主要是不同歷史時期各種性質和規模的移民人口,另外也包括了明代早期屯兵衛卒及其家屬逃籍后為“民”者(雖暫無確信材料供我們在此展開論述),他們在湖南苗疆總體上由東南而西北漸次開發過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就清代所見情形而論,關于民與苗的劃分,對土客二民和“生苗”“熟苗”的區別,以及地方官員在民苗聯姻問題上模棱兩可的態度②等,都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湖南苗疆人群構成的極度復雜。曹樹基從人口史視角的獨到觀察,注意到乾隆初年戶口相關數據中有苗民、客民之別,個別地方甚至還留有土戶、客戶、苗戶的分類記載,從乾隆至嘉慶湘西地區“戶”“口”都有較大幅度增加,并指出,“湘西地區的永順府和乾州等四廳人口因移民遷入而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總體而言是“湘西北部人口增長速度快,南部人口增長速度慢”。(P148~153)換句話說,這些主要與土地墾殖相關的移民人口,成為自明起至清中葉湖南苗疆人口增長的主流。與大規模移民墾殖的區域開發相輔相成的,是明清湖南苗疆以沅水上游江河水道網絡為基礎的商貿活動的發展。沅水干流浦市、洪江是最具代表性的商業市鎮,有官員乘上水船依次路過兩地,在日記中留下這樣的觀感:浦市“列肆喧囂,為舟航輻湊之所”;而洪江為“水程巨鎮也,其繁囂與浦市埒,上通黔蜀,下接吳楚,估客帆檣往來如織。”③在沅水上游諸支流中,也先后形成了一些重要的商貿中心,如酉水的王村、里耶,武水的鎮溪,辰水的江口,水的榆樹灣,清水江的托口及上游的王寨等等。這些商貿中心不僅集聚了各地的估客商販,而且往往以這些重要市鎮為中心,對更廣泛地域又形成輻射和進一步滲透。④這些商貿活動,增進了整個區域的商品流動及地方物產種植運銷,尤其是本地物產如木材、桐油、茶油等相關的種植采運加工貿易活動,成為湖南苗疆經濟發展繁榮的主流。明清湖南苗疆復雜的人群互動關系和表現在生計方式及經濟活動方面的相互依賴,無不與水陸通道的開通與利用密切相關。如果說沅水及其支流河道主要連接起來的是一個個小流域單位,那么縱橫交錯的陸路網絡則是打通小流域之間界限,將整個苗疆地區聯系為一個整體的關鍵因素。凌純聲、芮逸夫的觀察可謂細密:“(苗疆)陸路約可分為四種:通云、貴的大道為官路;各汛相通有營路;漢民取徑往來有民路;通苗寨的羊腸小道稱苗路。”(P37)這些通道的開通和網絡化,對于王朝政府的政治統治和軍事控制,所發揮的作用自不待言,明清時期西南地區的重大軍事征剿如明初征滇、伐廢播州土司、清初開辟貴州苗疆等,運兵輸糧莫不仰賴這些重要的交通條件;包括明清之際政府有計劃的人口遷移,也離不開這些關鍵的基礎設施及相應的輔助機制,康熙初年就職黔陽縣令的張扶翼,在其傳世文集中,為我們留下了一個鎮三千六百遷移入滇家口由靖州至天柱達鎮遠所涉及的夫馬糧草支應的生動故事;①雖然他完全站在一個地方利益的立場上,但還是可讓我們了解到政府組織大規模移民所需考慮的交通、動員等基本條件。或許,在更為普遍的民間自發的移民行為中,更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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