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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醫學倫理學

倫理學醫學醫學倫理學解讀中山百年醫魂

這是1925年,當時還名為“國立廣東大學醫科附屬第一醫院”的中山一院的正門上的對聯。這中山一院之“祖訓”,傳承著百年中山醫人的醫魂。曾激發過多少醫學子的激情與大志!

醫學是什么?是科學還是人學?——技術還是仁術?醫療是一個技術操作的過程還是一個人文關懷的過程?醫生是職業嗎?是什么樣的職業?做醫生還是做醫匠——?做一個優秀的醫生,要——通天理、近人情、達國法。

第一講緒論道德、職業道德、醫學道德倫理學、醫學倫理學、生命醫學倫理學

[生命倫理學]人文精神、醫學人文精神醫學科學精神和醫學人文精神相結合醫學倫理學的歷史發展思考1.為什么說醫學與道德有不解之緣?2.醫學的發展應不應該有倫理底線?案例一位5歲女孩患腎炎繼發腎功能衰竭住院三年,一直做腎透析,等候腎移植。經父母商討,同意家人進行活體移植。經檢查:其母因組織類型不符被排除,其弟年紀小也不適宜,其父中年、組織類型符合。醫生與其父商量用為供者,但其父經一番思考決定不做供者,并懇請醫生告訴他的家人他不適合作供者,因他怕家人指責他對子女沒有感情,醫生雖不太滿意還是按照他的意圖做了。討論:醫生"說謊"道德嗎?其父的做法對嗎?從倫理角度進行分析,并說明理由。[倫理分析]①.醫生"說謊"是保護其父的自主權,為了維護家庭關系的和諧,是可以理解的。但最好是讓家庭內部商量,以遵守醫生的誠實原則。②.從倫理學的理論基礎出發,有兩種理論是并存的;一是義務論,另一個是目的論即效果論。由于理論起點不同,對此案例可得出不同結論:A、從義務論出發,父親對其子女有撫養的責任,當女兒生命處于危機之中,父親為了保全自己,連親骨肉也"視死不救",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為中國的傳統道德所不容,會受到人們的譴責,也影響家庭的和睦,在個人良心上也是一件憾事。B.從目的論即效果論出發,女孩的生命質量已很低,即便移植成功生命質量也難以保障,以一方的器官喪失來挽救成活未卜的5歲孩子,從效用上未必有價值。況且,其父是中年人,還有扶養另一子女的責任,正是干事業的最佳年齡,從代價效應分析,他不做供體也是有理由的。第二講醫學倫理學的基本理論第一節醫學倫理學的理論基礎第二節醫學倫理學的基本原則第三節醫學倫理學的基本規范第四節醫學倫理學的基本范疇案例1設:我國有五位院士,他們將對解決我國面臨21世紀的挑戰和問題作出突出貢獻,但他們分別有一個臟器(心、肺、肝、左腎、右腎)衰竭需要進行器官移植,這樣他們可以再為國家工作20年。正好有一個弱智(智商20)的殘疾青年,他不能自吃其力,一生靠國家救濟,但他身體健康,五個器官結構和功能特好,與五位院士的組織也很匹配。有人主張殺死這位青年,將他的器官移植給這五位院士.問題應該殺死弱智青年將他的器官移植給這五位院士?應該,依據什么?不應該,依據什么?

產婦范XX,39歲,妊4產1。因過去有習慣性流產,第四次妊娠保胎至31周早產,新生兒體重1850克,而且出生后呼吸暫停,最長一次達20分鐘.

B超檢查發現新生兒有顱內出血,后來又發生吸入性肺炎、硬皮腫。醫生向產婦及家屬交代新生兒病情危重,即使搶救能夠存活,未來的智力可能較差。但是,產婦和家屬商定:即使孩子長大是癡呆也要不惜一切代價地搶救。此時,醫務人員應如何決策?

案例2但是,從公益論考慮,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財產,醫務人員應該勸導產婦和家屬舍棄早產兒,以履行其社會責任。也有一部分人認為,只要是醫務工作者就應履行人道主義,救死扶傷、治病救人;另有一部分人從生命質量、生命價值論觀點出發,認為救治該患沒有意義,即使使其活著也談不上有生命質量,同時也沒有生命價值,只能給社會帶來負擔。本案例所涉及的問題是醫學倫理學的基本理論問題,它直接關系到臨床的醫療行為。

解析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至高無上倫理價值思想

影響深刻、久遠第一節醫學倫理學的理論基礎一、生命觀二、道義論三、功利論醫學倫理學的理論支點,是由三大理論構成。也就是說,醫學工作者的醫德行為“為什么這樣做”是源于這樣一些理論依據。一、生命觀(1)生命神圣觀:強調人的生命價值至高無上、人生命的權利神圣不可侵犯的觀點。案例張華第四軍醫大學空軍醫學系1979年級學生,1982年7月11日,張華路過西安康復路口時,聽見馬路對面的公共廁所里傳來“救人”的呼喊聲,于是飛奔過去。張華看見老漢魏志德(69歲)在糞池中,便迅速脫下軍裝,攔住一位正要下池的老師傅,搶先沿著竹梯下到3米深的糞池救人。結果老伯被救起后,張華被強烈的沼氣熏昏,倒入糞池。當群眾把張華救出送進醫院時,因嚴重中毒犧牲了,當時年僅24歲。張華被授予“富于理想、勇于獻身的優秀大學生”榮譽稱號。

案例07年6月26日晚10時許,陜西扶風縣女青年孫某下班回家,路邊躥出三個男子,搶奪孫某的背包,并刺傷女青年。這時西安寶馬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戴俊經過看見,厲聲喝止。三人一見有人“管閑事”,便立即放開女青年,轉身圍攻戴俊,戴俊被歹徒連捅兩刀,傷及心臟死亡。后經警方初步調查,死者戴俊,現年44歲,系江蘇省阜寧縣人,1988年來陜西做生意,西安寶馬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資產達1000多萬元。問題1、張華、戴俊的死值不值?

是金子換石頭?2、張華、戴俊的行為該不該?多管閑事?一、生命觀(2)生命的價值論:指用人的生命所具有的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相統一的觀點來考量生命的意義的倫理觀。它分為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作為倫理評價來說,生命的價值論更多地從社會學生命的意義上衡量人生命的價值,即更多地強調人的個體生命對于他人和社會的意義。一、生命觀(3)生命的質量觀:指人的生命存在量與質的優劣,既包括生命存在的量(時間的長短)和生命存在的質(生存的狀態)。不僅要活著,而且要活得精彩!生命的質量觀從體能和智能兩個方面評價和判斷:第一層次:最低質量-僅生存,軀體多病痛,精神苦惱,貧病交加,生活自由度差;第二層次:基本質量-健康但不自由,自由度不大,終日為生計奔波;第三層次:高質量-有較高的自主性,具有社會價值、自我價值相統一,身心愉悅。——健康又自由。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每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該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的時候,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愧;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斗爭’。——尼古拉.奧斯特洛夫斯基

《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保爾.柯察金尼古拉.奧斯特洛夫斯基生命神圣與生命價值、質量觀的統一A、醫學的目標不應當是機械地保全人的性命,而更重要的是要去發展和完善人的生命;B、醫學的價值目標不僅應當維護個體生命權益,而且更應當服務于人類整體利益;C、因此,義務是全方位的,不僅存在于醫患個體之間,同時存在于個體與社會、國家、集體之間,對病人的責任和對社會的責任是統一的;D、應當把人類的現實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結合起來。生命神圣與生命價值、質量觀的統一標志著人類的生命觀和倫理觀有了歷史性的轉變。與生命神圣觀比,視野更開闊,情感更理智,思維更辯證。使醫學倫理學的研究方法和理論基礎發生重大變革,為一些醫學道德難題的突破奠定理論基礎。醫學人道主義也稱人道主義,泛指主張重視人的價值、維護人的尊嚴、權利和自由的思想觀點。醫學人道主義指在醫學活動中,重視人的生命價值的理論。具體表現為同情和關心病人、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權利,維護病人利益、珍視人的生命價值和質量的倫理思想和權利觀念。核心內容:1、尊重患者的生命2、尊重患者的人格3、尊重患者平等的醫療權利二、道義論義務論與人道論相聯系,稱為道義論,強調醫務人員對病人生命和健康的責任和義務。這是關于責任、使命、任務的理論,即回答應當做什么,不應當做什么的問題。它強調的是責任、應當即醫務人員對患者的責任感。道義論的代表人物:康德道義論的基本原則:把對他人和社會盡義務和責任看作道德律令,即絕對至上命令,必須無條件服從,并且不管行為后果如何。按照道義論,醫務人員對人類的生老病死負有絕對的道德責任,救死扶傷是醫務人員絕對的義務。道義論的特征1、強調行為的動機,注重行為本身是否合道德性;2、強調“義務”來源于人先驗的善良意志——超驗性,而不需進行感性經驗的證明;3、強調社會、他人的利益,立足于社會成員的普遍性,而不是個體的利益為出發點;

對醫學倫理的意義:1、強調對生命的熱愛和尊重,推動醫學的進步;2、強調醫務人員的美德修養,主張以美好動機促進醫療實踐,鼓舞和激勵醫務人員做一個醫術精湛、醫德高尚的人。局限性:強調行為的動機,忽略行為的后果。強調醫務人員對社會他人的道德義務,忽略醫務人員的權利。三、功利論功利的一般含義指利益和效用。功利論也稱效果論(后果論):主張以行為結果作為評價行為善惡的唯一依據的理論。代表人物:邊沁(英國)于1780年提出功利主義的觀點,1781年出版《道德與立法原理》,系統闡述他的思想。提出了以行為的實際功效或利益作為道德標準的倫理學說。功利論的特征1、強調行為的后果;2、強調利益的權衡;3、強調個人的感受。功利論的意義:(1)克服了道義論的局限性,堅持滿足病人利益與醫務人員的利益、醫療單位利益社會利益的統一;堅持醫療衛生單位經濟效應與社會效益的統一。(2)調動了醫務人員的積極性;(3)更好利用有限的衛生資源。局限性:容易導致重視經濟效應而忽視社會效益。案例1患者王XX,男,76歲,離休干部。因與家人爭吵過度激憤而突然昏迷,迅速送至醫院急診。經醫生檢查僅有不規則的微弱心跳,瞳孔對光反應、角膜反射均已遲鈍和消失,血壓200/150mmHg,大小便失禁,面色通紅,口角歪斜,診斷為腦溢血、中風昏迷。經三天兩夜搶救,病人仍昏迷不醒,且自主呼吸困難,各種反射幾乎消失。面對病人,是否繼續搶救?醫護人員與家屬出現不同意見。醫生的意見:A.“生命是寶貴的,只要病人還有一口氣,就必須搶救,這才是盡職盡責,履行人道主義的義務。”B.“病情這么重,又是高齡,搶救實際上沒有什么意義,但尊重家屬的意見,家屬要我們搶救就搶救吧。”C.“即使搶救過來,病人生活質量很低,對家屬和社會都是一個沉重的負擔,那就順其自然吧”。D.“應該搶救!只要搶救就可能維持病人的生命體征,病人就活著。雖然對病人自己實際沒什么意義,但對家屬有意義,對醫院也有意義”。病人家屬的意見:A.“搶救!只要有一口氣,就要搶救,這是做兒女的盡孝的義務”;B.“有希望就搶救,如果沒有希望了,就不必浪費醫療資源了”。案例2解說:這是一份沉重的名單。名單上的孩子在一年多的時間里接受同一種手術并連續死亡。這是一場異常昂貴的手術,代價是幾十萬人民幣加上孩子的生命和全家人終生的痛苦。而這場手術對外承諾的成功率是93%。

新新8歲廣東佛岡2004.8.3死亡手術費不詳藝藝8歲廣東花都2004.8.12死亡手術費不詳晨昕2歲安徽合肥2004.11.12死亡手術費20萬東東7歲廣東廣州2004.11.12死亡手術費不詳華華13歲廣東東莞2005.4.8死亡手術費70萬琳琳1歲廣東深圳2005.5.21死亡手術費14萬棟棟9歲廣東深圳2005.6.5死亡手術費60萬萱萱3歲湖南長沙2005.7.21死亡手術費30萬昕昕10歲廣東東莞2005.9.18死亡手術費90萬思考一個醫生,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為什么?一個醫生,手中的醫療權力是不是一把雙刃劍,為什么?第二節醫學倫理學的基本原則救死扶傷,防病治病,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救死扶傷,防病治病,實行社會主義醫學人道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身心健康服務。生命倫四個基本原則理學基本原則1234尊重有利不傷害公正(一)不傷害原則(一)不傷害原則:指在診治過程中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傷害的原則。這個原則不僅應用于蓄意傷人的行為,也應用于無心之過。就人與人交往來說,“不傷害”至少就是不能使他人因為自己的行為而受到損害。嚴格來說,這還不是美德,而只不過是人與人之間最低限度的互不侵犯。而在醫事上,你面對的是一個本來就不健康或早已因病痛苦不堪、殘缺不全的生命,“不傷害”就是至少不要因己之為使他的情況更糟。不傷害原則的相對性不傷害原則的相對性:有時傷害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地說,凡醫療上必需的,或是屬于醫療適應癥的范圍,所實施的診治手段都是符合不傷害原則的。相反,如果診治手段對病人是無益的、不必要的或者禁忌的,而有意或無意的強迫實施,使病人受到傷害,就違背了不傷害原則。(二)有利原則含義:指醫務人員在醫療實踐中對病人履行有利的德行,以保護病人利益、促進病人健康,增進病人幸福為目的的倫理原則。(也稱行善原則或施益原則)有利原則要求對醫務人員行為對病人確有益處,在利害并存時,要給病人帶來最大的益處和最小的傷害。——“兩害相權取其輕”

與“兩利相權取其重”

案例美國邁阿密市發生了一起不尋常的訴訟案件。有個名叫愛琳的女嬰剛出生就被發現患有嚴重疾病,一離娘胎,醫生便發現她的背部有個紅色腫瘤,如果不動手術,腫物液體有可能流到腦中就將造成致命感染或畸形發育;而實施手術,女嬰的下肢有可能麻痹甚至終生癱瘓。愛琳的父母經過考慮決定放棄,說“我們要想到孩子的前途,如將來受到什么樣的社會壓力和心理壓力,以及對我們的負擔。”最后他們決定不動手術,讓孩子自生自滅。可是醫生卻有不同意見,認為動手術更有利于孩子,說手術有可能使愛琳活得長久些。愛琳的父母和醫院方面請求法官公斷。不傷害/有利原則病人的利益有沒有標準?何為病人的最大利益===最小傷害?(三)尊重原則指醫務人員要尊重病人及其自主性的倫理原則。它只適應于能夠做出理性決定的病人——具有自主性的人。尊重病人的自主性:1、尊重病人的自主選擇權;2、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權;3、保護病人的隱私;4、尊重病人的人格;案例這樣尊重患者選擇權?2007年7月4日下午,1歲零9個月的男童龍圳在深圳家中意外被簸箕的鋼管從肛門插入身體約30厘米。下午3時30分,孩子首先被送到深圳市兒童醫院,要住院時被醫生告知“腸鏡壞了”。隨后,龍先生抱著孩子,又輾轉深圳另外四家大醫院,無一愿意接收小龍圳。直到7月5日凌晨1時30分,孩子又返回兒童醫院上了手術臺,卻已回天乏術。如果沒有耽誤這10個小時,這個把“深圳”取進自己名字的孩子,還會不會夭折在這個他喜歡的城市?

思考案例中如此尊重患者的選擇權能否得到倫理辯護?存在什么問題?

案例2007年11月21日15點40分,22歲的李麗云在“丈夫”肖志軍的陪同下來到朝陽醫院京西分院就診,產科醫生向肖志軍交代其妻目前病情危重,隨時危及母胎生命,應馬上實施剖腹產。肖志軍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拒絕實施手術。就在醫生與肖志軍僵持的四個小時里,18點30分,胎兒死亡,19點30分,孕婦李麗云死亡。經法醫鑒定,李麗云死于妊娠晚期患肺炎,繼發重度肺水腫最后呼吸衰竭。

尊重是否等于完全“聽命”于患者?尊重病人的自主權,絕不意味著放棄或者減輕自己的道德責任,絕不意味著完全聽命于病人的任何意愿和要求。在一定的條件下,為了病人也需要“醫方做主”。醫方做主全權做主:在選擇醫療決策時,事先不征求(不能征求或不宜征求)病人意見,而由醫方全權代替病人做決定。授權做主:在選擇醫療決策時,先征得病人或其家屬同意或者授權,然后由醫方代替病人做原則性決定。在什么條件下,醫方做主是合理并且是必需的?1、病人沒有自主意識,病情又十分危急,需要立即進行處置和搶救,來不及獲取病人家屬知情同意;2、病人病情危重,本人和其家屬將治療權全權授予醫生;3、病人患有對他人、社會有危害的疾病而有不合理的要求和做法;4、病人和其家屬錯誤行使自主權,所做的錯誤決定明顯對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有嚴重危害,或者家屬的代理決定明顯違背病人自己的意愿時,醫方可以行使干涉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并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系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準后實施”。案例某司機在車禍中受重傷,被同行的人送到附近一家醫院搶救。經查:病人多發性骨折,多臟器破裂;如不及時手術,就會使病人死亡。手術需要親屬簽協議書。可病人的同行者誰也不敢代替家屬簽名。這時,主刀醫師的上級醫生簽了協議書,表示承擔責任。經過醫務人員的全力搶救,病人脫險。案例一對夫婦抱著白喉病的患兒來醫院求治,患兒因呼吸困難,醫生決定馬上做氣管切開手術,但患兒父母不同意。這時患兒呼吸困難,面部紫紺,生命垂危。醫務人員反復解釋勸導,患兒父母拒絕手術簽字,不同意氣管切開。急診醫生看到患兒病情危急,毅然將患兒搶過抱到手術室,患兒父母不顧一切追到手術室。在這關鍵時刻,急診醫生以特有的權威勸服患兒父母,并實施了手術。患兒得救,患兒父母給醫務人員下跪致謝。請對此案進行倫理分析。(四)公正原則1、含義:公正原則即指公平正義的原則。2、形式公正:對相同的人相同對待,不同的人不同對待。(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首先提出的)在醫療實踐中,這個原則主張類似的個案以同樣的準則處理,不同的個案以不同的準則加以處理。3、內容公正:根據一些標準進行分配,比如依據個人的地位、能力、貢獻、需要、疾病的科研價值等分配相應的負擔和收益。案例C先生21歲,患有囊性纖維化癥,職業是電腦程式設計師。他十五個月前接受肺臟移植,但慢性器官排斥的問題再加上黴菌感染控制效果差,他的新肺臟正逐步受到耗損。當感染或器官排斥突發時,他需要問歇性地使用正壓呼吸器,才能維持足夠的氧氣供應。C先生已被列入接受第二次移植的人選;然而,鑒於他有感染情形,加上重複移植有危險性,預估移植後他一個月內的存活率是65%,兩年內的存活率則是38%D太太42歲,在學校教書。由於她肺動脈高壓的病情急遽惡化,加上有咳血及低血氧情形,因此已被列入接受雙肺移植的人選。她接受各種非外科方式的保守治療,但對失償性右心衰竭的癥狀卻毫無效果,這使得她在家中無法自理生活起居。做為沒有感染情形又是首度接受肺臟移植人選,預估D女士移植後一個月內的存活率是82%,兩年內的存活率則是62%外科醫師現在有一個與這兩位病患相容的捐贈肺臟,他知道如果把兩邊的肺臟都移植到同一病人身上的話,可以得到最佳的結果案例有一位身患晚期肝癌、對科技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七旬老工程師,和另一位年僅10歲、患急性甲肝的小學生,同時到一家醫院就診,要求住院治療。但是,由于該院種種醫療條件的限制,只能收留一位病人。后來,醫生給那個小學生開了住院單,這是否符合醫學倫理原則?第三節醫學道德的基本規范一、醫學道德的基本規范(一)醫學道德規范涵義和形式1、涵義:規范即“約定成俗或明文規定的標準”,也即規則的意思。醫學道德規范是醫學道德原則的具體體現,是指依據一定醫學道德理論和原則而制定的醫德意識和行為的具體標準。2、形式:戒律、誓言、宣言、誓詞、法典、守則。(二)醫學倫理學規范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在1988年12月15日頒布的《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實施辦法》:1、救死扶傷,實行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時刻為病人著想,千方百計為病人解除病痛。2、尊重病人的人格與權利,對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別、職業、地位、財產狀況,都應一視同仁。3、文明禮貌服務。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同情、關心和體貼病人。4、廉潔奉公。自覺遵紀守法,不以醫謀私。5、為病人保守醫密,實行保護性醫療,不泄漏病人隱私與秘密。6、互學互尊,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間的關系。7、嚴謹求實,奮發進取,鉆研醫術,精益求精。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技術水平。中國醫學生誓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當我步入神圣醫學學府的時刻,謹莊嚴宣誓:我自愿獻身醫學,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恪守醫德,尊師守紀,刻苦鉆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發展。我決心竭盡全力,除人類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維護醫術的圣潔和榮譽,救死扶傷,不辭艱辛,執著追求,為祖國的醫藥衛生事業的發展和人類的身心健康奮斗終生。(三)醫學道德規范的基本內容1、熱愛專業,獻身醫學——職業的基本準則,最高宗旨-職業精神-敬業精神;2、一視同仁,平等交往——處理醫患關系的倫理準則之一,體現自己與病人的地位權利平等以及對待每一個病人的態度;3、精心防治,精益求精——業務的要求,學風方面的倫理準則;4、慎言守密,恪盡職守5、親和可信,遵紀守法6、公正廉潔,寬以待人自身修養、素質境界的表現,起碼的要求——倫理底線;5、為病人保守醫密,實行保護性醫療,不泄漏病人隱私與秘密。6、互學互尊,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間的關系。7、嚴謹求實,奮發進取,鉆研醫術,精益求精。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技術水平。二、醫學道德規范的作用1、在體系中處于主體地位:是醫學倫理準則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學倫理原則的主要體現者;是醫學道德范疇的直接指導者,規定著醫學道德范疇的實質內容和價值指向。2、醫學道德評價作用——評價的直接尺度3、實施管理的作用——主要機制4、對道德實踐個體的作用——進行醫學道德修養的主要內容和標準。王雪原:直面自己的良心2005年6月1日~8月6日,70多歲的翁文輝在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心外科重癥監護室(簡稱ICU病房)住院2個多月后去世,共耗資550多萬元,包括住院費近140萬元以及外購藥品費用400多萬元。2005年11月下旬,翁文輝的主治醫生王雪原在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節目中,曝光了這起天價醫藥費事件的一些內幕。王還透露,在他接受調查組詢問之前,ICU主任給他打電話說:你現在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說什么不說什么,自己要想清楚。

哈醫大第二附屬醫院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1.“病房化驗調查結果明細表”中,化驗報告單為1902次,收費匯總單卻是2030次。2.翁文輝沒有糖尿病,可血糖化驗(收費)達565次,平均1天近9次。3.2005年7月5日~8月4日,醫院給翁文輝輸入各種液體1噸多。輸入液體總量最多的一天近170公斤,相當于一名正常成年男性體重的2倍。4.2005年7月30日,1天輸血94次,輸血總量至少9400毫升,相當于一個成年人全身血液總量的2倍以上。病人死后還有化驗單,病人過敏的藥出現在收費單上.5.翁的兒子說:自己花費幾百萬元給父親外購藥品存進ICU病房,多數不翼而飛。進口藥品“珍怡”禁止給有腫瘤癥狀的患者使用,而ICU病房主任于玲范堅持給父親使用。

于玲范主任解釋,“翁文輝的病太重,家屬又要求全力搶救,代價必然是高額醫療費。我們不但沒多收翁家錢,還少收了不少......”

2006年4月2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衛生部和黑龍江省紀委聯合調查組對哈醫大二院有關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意見。

哈醫大二院在治療患者翁某的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違反規定亂收費。通過自立項目、分解項目、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等手段,多收醫療費用20.7萬余元。

二是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為掩蓋違規計費和醫療過程中的問題,偽造并組織有關醫護人員違反規定大量涂改翁某的醫療文書。

三是部分科室管理混亂,相關職能科室監管不力。心外科ICU存在醫囑、特護記錄、收費單中藥品數量互不相符和部分醫囑單非醫師本人簽字的現象,使用未經國家審批的進口藥品,對自購藥品沒有與患者家屬之間的交接、核對及退藥手續;物價科、醫務科沒有認真履行相應的監管職責。四是對患者家屬的投訴采取的措施不力,處置不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據悉,上海在《上海市醫療機構開展準分子激光手術基本規范》中就嚴格要求:手術用的刀片必須做到一把刀片只能用一個人,刀片編號應貼在手術記錄上。“按照嚴格的規范,刀片不應該重復使用!”由于每把角膜手術刀片成本價都要500多元,所以很多醫院都昧著良心多次重復使用該刀片以節約成本,牟取更高利潤。基本上每把刀片都會使用6-8次,甚至有的醫院使用了17次之多。已有因交叉感染造成了患者失明的個案。媒體的爆料讓從眾多市民膽戰心驚。住院一天吸氧72小時?28個小時海珠區楊先生的母親腎功能衰竭住院,他說,住院2個月,住院每日清單上發現并糾正的收費錯誤就有10多次。6月10日,每日清單上顯示收了72小時的吸氧費。“是人都知道,一天24小時,怎么可能收72個小時的收費呢”。楊先生跟醫院理論,醫院第二天就把賬單上多扣的錢返還給他了。楊先生出示的收費賬單上面,還有一天的吸氧時間是28個小時,楊先生再去核對,護士長給他改過來了,第二天的清單上,退還他4小時的吸氧費。一臺剖腹產用了200雙手套

家住海珠區新港中路的李女士生孩子只住了三天醫院,結賬出院檢查了一下每日住院清單,她發現,賬單上記錄,她住了9天院,多收了6天的床位費。找到醫院,李女士拿到了醫院多收的600多元床位費。在財務部那里,她遇到一位年輕夫妻拿著住院清單,對窗口的收費員說:“做個剖腹手術,用了200雙手套,有沒有搞錯!”夫婦倆大吵大鬧,引起很多人圍觀。

第四節醫學倫理學的基本范疇范疇:構成醫學倫理學學科的基本概念。一、權利與義務:指醫患雙方在醫學道德范圍內可以行使的權力、應該享受的利益以及必須承擔的義務。(一)醫生的權利與義務1、醫生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21條規定的法律權利就是醫師的道德權利。《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一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一)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進行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文件,選擇合理的醫療、預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獲得與本人執業活動相當的醫療設備基本條件;(三)從事醫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四)參加專業培訓,接受繼續醫學教育;(五)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獲取工資報酬和津貼,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七)對所在機構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依法參與所在機構的民主管理。

醫生行使權利時具有的特點:(1)行使權利的自主性——醫生的診治權是不受他人的指使和控制的,是完全自主的;(2)行使權利的權威性——這是由醫生職業的嚴肅性和醫術的科學性決定的;(3)行使權利的特殊性——為了診治的需要,醫生有權得到病人的病史、遺傳史、生活方式甚至與疾病有關的個人隱私、醫生享有特殊的干涉權(指醫生在特殊情況下限制患者的自主權利,以確保患者自身、他人和社會的權利),醫生有宣告病人的死亡權等,這種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2、醫生的義務《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二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2)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醫師職責,盡職盡責為患者服務;(3)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4)努力鉆研業務,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水平;(5)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四條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第二十五條醫師應當使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除正當診斷治療外,不得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第二十六條醫師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但應注意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醫師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應當經醫院批準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屬同意。第二十七條醫師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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