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兒童權益保護之困境及法律對策_第1頁
我國兒童權益保護之困境及法律對策_第2頁
我國兒童權益保護之困境及法律對策_第3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我國兒童權益保護之困境及法律對策【摘要】近年來,我國各地屢發(fā)虐童事件,引發(fā)社會強烈反響,受到各方高度關注。筆者以“浙江溫嶺虐童事件”為例,分析了我國兒童權益保護面臨的巨大困境,繼而提出了擺脫困境的具體法律對策,以期為切實保護我國兒童權益貢獻綿薄之力。【關鍵詞】兒童;權益保護;法律對策一、我國兒童①權益保護之困境(一)思想觀念淡薄,未引起各方足夠重視聯(lián)合國大會于198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關于兒童的一切行為,不論是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當局或立法機構執(zhí)行,均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一種首要考慮。”[1]這一規(guī)定確立了“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我國是該公約的簽約國,受其約束,但是在我國“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沒有深入人心,思想觀念依舊滯后,沒有引起學校、社會、政府的足夠重視,導致虐童事件時常發(fā)生,社會影響非常惡劣。(二)立法嚴重滯后,易入“錢穆制度陷阱”②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中國兒童發(fā)展綱要(2001—2010年)》,2011年國務院又制定了新的兒童保護政策——《中國兒童發(fā)展綱要(2011—2020年)》,但是這些政策如何形成一系列相互協(xié)調、配合支撐的制度體系,以及如何提高檔次上升為國家法律來貫徹執(zhí)行,仍然存在很大困難。目前,我國還沒有完全形成一套關于兒童權益保護的科學法律體系,兒童權益保護立法嚴重滯后,某一極端事件的爆發(fā)成為相關法律、政策出臺的導火索,這樣極易陷入“錢穆制度陷阱”,造成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前后矛盾、執(zhí)法不一。(三)事前監(jiān)督松散,難以做到源頭預防2012年10月26日,浙江省教育廳于向全省發(fā)出《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溫嶺市藍孔雀幼兒園教師虐童事件及進一步嚴格師德師風管理的通報》[2](以下簡稱“通報”),通報認為“此類事件在我省已不是第一次,過去其他地方和學校也發(fā)生過類似事件……”。表明事前監(jiān)督不力、疏于形式,也未引起教育主管部門的重視,這次是因微博曝光引起全社會的公憤后才痛定思痛,進行事后監(jiān)督。另外通報規(guī)定“對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的未取得教師資格的幼兒園從教人員,要通過加強培訓……新錄用的教師必須具有教師資格證。”這種事后監(jiān)督雖有亡羊補牢的作用,但如何做到從源頭防治此類事件發(fā)生,值得深思。二、加強我國兒童權益保護的法律對策(一)強化法制教育從該事件可以看出,我國兒童權益保護意識不強,法律觀念淡薄,這急需加強學校教師的法制教育,在溫嶺虐童事件中,顏某雙手提起5歲兒童,并讓童某拍下照片,童某并未出面制止,或者至少可以不作為,但是作為老師的童某依然配合顏某拍照取樂,這說明不僅顏某法律觀念淡薄,其他老師法律觀念也非常薄弱,對此,學校應展開制度化、長期性的法制教育培訓,并納入教師考核范圍,讓老師懂得對兒童的保護,對法律的遵守。另外,不僅是顏某提起該兒童的耳朵,此前也曾把兒童頭部倒插進垃圾桶,腳跟朝天,用膠帶粘貼嘴巴,強化法制教育勢在必行。(二)進行科學立法目前,我國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的專門性法律有三部[3]:《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沒有專門性的針對兒童權益保護的法律,因為0-14歲的兒童畢竟和14-16歲的未成年人及成年人在各方面有著巨大差異,因此,以“兒童最大利益原則”為共識,針對兒童權益保護進行科學立法是十分必要的。比如對于一個16歲或者成年人出于取樂隨便揪揪耳朵,傷害很小,也不會造成其他的負面影響,但是對于一個弱小的5歲兒童揪起耳朵,對他的傷害可能比上述兩種人嚴重的多,這種傷害不僅是對身體權、健康權的侵犯,而且造成精神損害,這種精神損害影響深遠,極有可能造成性格怪癖、人格扭曲,進行科學立法十分必要。(三)完善法律監(jiān)督浙江溫嶺虐童事件僅為網絡曝光后的冰山一角,不僅是顏某沒有教師資格證,溫嶺市教育局副局長滕林華證實“整個溫嶺市,只有不足40%的民辦幼師有教師資格證。”[4]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教師的法律監(jiān)管如此松散,教師虐童風險劇增。政府主管部門應強化事前監(jiān)督意識,進行源頭防范,規(guī)范教師管理,督促、提供德育培訓,提高教師質量,保護兒童權益。由于我國城鄉(xiāng)差異巨大,社會監(jiān)督途徑有限,網絡監(jiān)督成為便捷、有效地途徑之一,政府應該切實保障法律監(jiān)督的途徑暢通,規(guī)范網絡監(jiān)督,引導輿論,對于發(fā)生在現(xiàn)實中的問題不予回避,以免積重難返,對于利用網絡惡意誹謗、誘導輿論攻擊他人的行為,依法予以懲處,以使虐童者得到社會的唾棄,法律的懲罰,讓兒童權益得到法律的切實保護。注釋:①《兒童權利公約》中“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自然人,相當于我國規(guī)定的未成年人,筆者認為兒童以0-14歲為宜,因為0-14的兒童心智未熟,身心脆弱,易受影響,自我保護能力差,與14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有著巨大差異,不宜與14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相提并論。②“錢穆制度陷阱”是指中國著名歷史學家錢穆認為,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有一個循環(huán)陷阱,即一個制度有了問題,再定一個制度來防止它,長此以往,制度疊加,最終造成一系列矛盾和弊端。參考文獻:[1]王勇明.兒童權利保護的國際法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9(3):90-91.[2]浙江省教育廳官網.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溫嶺市藍孔雀幼兒園教師虐童事件及進一步嚴格師德師風管理的通報.[EB/OL].(2012-12-26).http:///gb/articles/2012-10-26/news20121026131429.html.[3]吳鵬飛.略論我國兒童法律體系的完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