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責任主體下的勘察責任,到底誰負責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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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責任主體下的勘察責任,到底誰負責?導語大勘察,小市場。勘察資質概念下的巖土測試、檢驗、檢測、監測、施工勘察,已經與主體詳細勘察割裂,成為獨立于勘察之外的新興市場和產業鏈。五方責任終身制度下,勘察責任如何明晰?是否需要對這些主體勘察之外的專項勘察事務負責?有的同行說,“五方責任主體”很多余。也有道理。畢竟目前的各級驗收,簽字的就是這五方。本來就是五方責任主體嘛。但是,以前的五方簽字驗收,畢竟還只是一個業內管理。本次的五方責任主體,把業內行規上升到建設法規、社會公眾層面,重視層面還是不一樣的。五方責任主體這個政策的出臺,給勘察提出了新的思考:勘察單位對項目勘察事務,承擔總的責任。難道以前不是勘察承擔嗎?以前還是有些模糊之處。我主要談以下兩點:一施工勘察和主體勘察的關系施工勘察和主體勘察在很多地方不是一家勘察單位來做。主體勘察單位做了主體勘察,提供了持力層、承載力,完成了審圖。后面的施工勘察如巖溶的鉆芯,換了一家做。這個基礎驗槽簽字,誰簽?誰是五方的勘察方?這個問題就很模糊。主體勘察單位簽字?我不簽,施工勘察不是我搞的,我不知道他搞的怎么樣。施工勘察說,我只是具體事務的專題鉆探,給你主體單位和設計單位提供數據,大面積的主體勘察,我又沒有做,我簽什么字?當主體勘察單位不愿意為施工勘察承擔責任的時候,就有業主和質監站專家來勸說你:施工勘察是為主體勘察單位提供數據的,你作為主體勘察單位應該采納。我說,這是屁話。持力層、承載力、巖溶安全,這不是實驗數據這么簡單的事,是勘察最為主要的數據、最為核心的結論、最為主要的工作!勘察最核心的東西,勘察單位自己不能搞?何況勘察設計管理條例說,勘察數據不受其他外單位改變(原文我記不清了)。所以,我給出建議是:施工勘察和主體勘察單位應該是一家完成。讓一家來做這個勘察責任主體。那么有人說,業主不會干的。如果施工勘察和主體勘察必須是一家,沒有選擇,那么后面的施工勘察的要價,會很高,會拿住業主的。業主一定要貨比三家。我說,那沒辦法。要不,施工勘察你另外請一家來做,主體勘察單位從中要提取一定比例的技術費用,以示為你負責的經濟技術關系。或者,兩家做,兩家都在基礎驗槽和基礎驗收記錄上簽字。凡是有施工勘察的,驗收表多一個施工勘察一一這個似乎又不符合行業管理。行業管理實際上只認一家勘察的。二巖土檢驗、試樁與勘察的關系巖土的檢驗和檢測,大致分為兩塊:設計前為設計單位提供設計依據的載荷試驗;施工后的質量驗證。前者屬勘察,后者屬質量檢測。也有的檢測提前進行,兩個階段合并。如大直徑嵌巖樁,提前在樁底的巖基載荷板試驗,既是設計數據,也是檢測數據。我查到湖北省發布的“施工圖審查批準后的審圖變更管理辦法”,把試樁資料列為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的內容。甲級地基勘察的天然地基載荷板試驗,更是無疑問的勘察內容了。——所以,這些都是屬于勘察內容。勘察要不要為此承擔“五方責任”?但是目前的狀況是,這些涉及到承載力數據的確定、持力層認定的試驗、檢驗、檢測,在很多三四線城市,勘察單位是不能做的。地方建設局,都壟斷給建設局下面的檢測站來做。但是這些檢測單位得出的巖土參數,卻需要勘察單位來認可負責。同上,專家們還說了:這些檢驗數據,就是勘察數據,提供給你們勘察單位,你們應該采納。我還是說:P。我們不會做?我們不會做也可以自行委托人去做.五方責任主體后,這個事情怎么看?我覺得勘察單位正好主張我們的行業權益。我覺得,為設計提供事前設計依據的載荷試驗,巖土檢驗,都是勘察范疇的事情,勘察單位都應該有資格做,有權利去做,去承接這個業務。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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