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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TOC\o”1-3"\h\z\u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4_Toc”前附表 8一、總則 9_Toc"2、投標單位資格條件 9HYPERLINK\l”_Toc"3、投標費用 9HYPERLINK\l”_Toc"4、現場考察 95、答疑 9HYPERLINK\l”_Toc”二、招標文獻 106、招標文獻的構成 10_Toc"8、招標文獻的修改 10HYPERLINK\l”_Toc”三、投標 10_Toc”四、投標文獻的編制 11HYPERLINK\l”_Toc”10、投標文獻的構成 1111、投標保證金 12HYPERLINK\l”_Toc”12、投標文獻的份數和簽訂 13_Toc”14、投標截止期 14HYPERLINK\l”_Toc”15、投標文獻的修改與撤回 14六、開標 15HYPERLINK\l”_Toc”16、開標 15七、評標 1517、評標 15HYPERLINK\l”_Toc"18、投標文獻的澄清 16_Toc”21、投標文獻的評價與比較 16HYPERLINK\l”_Toc”八、中標人確實定 18HYPERLINK\l”_Toc”22、中標人確實定 18九、授予協議 19HYPERLINK\l”_Toc"23、資格后審 19HYPERLINK\l”_Toc”24、中標告知 19_Toc"27、調解人 20HYPERLINK\l”_Toc”28、腐敗和欺詐行為 20_Toc"第三章工程概況 22HYPERLINK\l”_Toc”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29HYPERLINK\l”_Toc”通用條款目錄 30_Toc”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5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38四、質量與檢查 40五、安全施工 42六、協議價款與支付 42七、材料設備供應 44八、工程變更 46HYPERLINK\l”_Toc”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47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49第五章協議專用條款 54_Toc"一、詞語定義及協議文獻 57HYPERLINK\l”_Toc"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7HYPERLINK\l”_Toc"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59HYPERLINK\l”_Toc"四、質量與驗收 59五、安全施工 59_Toc”七、材料設備供應 60八、工程變更 60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60HYPERLINK\l”_Toc"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60十一、其它 61_Toc”第七章投標函及其他附表格式 67HYPERLINK\l”_Toc"格式1 69HYPERLINK\l”_Toc"格式2 70HYPERLINK\l”_Toc"格式3 71_Toc"格式5 75_Toc”格式7 77HYPERLINK\l”_Toc”格式8 78格式9 79HYPERLINK\l”_Toc"格式10 80HYPERLINK\l”_Toc”格式11 81HYPERLINK\l”_Toc"格式12 82HYPERLINK\l”_Toc”格式13 83第一章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受呂梁地區朱家店煤礦(下稱“招標人”)委托,山西吉承招標代理有限企業(下稱“招標代理機構”),現就呂梁地區朱家店煤礦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施工組織國內公開招標.1、呂梁地區朱家店煤礦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已貫徹。2、招標編號:JCZB03—GC03303、招標內容:朱家店煤礦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包括抗滑樁及預應力錨索、毛石擋墻、截水溝、土石方工程、排水孔、泄水孔、測斜孔。4、工程建設地點:山西省中陽縣金羅鎮朱家店村5、投標人資質規定:同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6、有愛好的合格投標人可于3月29日至4月2日每日8:30~18:00(節假日除外)從招標代理機構處得到深入的信息和查閱招標文獻。7、投標人可在上述時間從山西吉承招標代理有限企業(詳細地址:太原市平陽路96號)購置一套完整的招標文獻,招標文獻售價為600元(含圖紙資料費),售后不退。如需郵寄,須另付郵資人民幣60元,招標人不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負責。6、投標文獻應于4月29日上午8:00~9:00遞交到太原市漳澤商務酒店三樓會議室(太原市王村南街西口226號),遲到的投標文獻將被拒絕。7、所有投標文獻都必須附有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不少于投標報價的1%。未按規定提供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獻將被拒絕。8、定于4月29日上午8:00~9:00在太原市漳澤商務酒店三樓會議室(太原市王村南街西口226號)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派代表出席開標典禮.歡迎對本次招標有愛好的合格投標單位(下稱“投標人”)前來投標。招標人:呂梁地區朱家店煤礦聯系人:王清明電話:招標代理機構:山西吉承招標代理有限企業詳細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陽路96號(華康大廈12層)郵政編碼:030012聯系人:宋岳峰趙愛麗電話真子郵件:jczbdl@126。com財務聯絡人:黃艷萍開戶名稱:山西吉承招標代理有限企業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企業太原雙塔支行行號:帳號:1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須知項目名稱呂梁地區朱家店煤礦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項目工程名稱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建設地點山西省中陽縣金羅鎮朱家店村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質量規定合格工期規定2個月質量保修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投標單位資質等級規定同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保證金不少于投標報價的1%投標有效期60個工作日(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投標文獻正本1份,副本6份領取招標文獻時間3月29日至4月2日(每日8:00-18:00)領取招標文獻地點太原市平陽路96號華康大廈12層山西吉承招標代理有限企業遞交投標文獻的截止日期時間4月29日上午8:00-9:00送交地點太原市漳澤商務酒店三樓會議室(太原市王村南街西口226號)投標文獻接受單位山西吉承招標代理有限企業開標時間4月29日上午8:00—9:00地點太原市漳澤商務酒店三樓會議室(太原市王村南街西口226號)投標人須知一、總則1、工程招標范圍1。1本次招標的工程范圍:朱家店煤礦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包括抗滑樁及預應力錨索、毛石擋墻、截水溝、土石方工程、排水孔、泄水孔、測斜孔。1.2工程量及做法:詳見施工圖。1.3現場施工條件:四通一平已滿足施工規定;2、投標單位資格條件2.1投標單位必須持有對本招標項目的法人委托書。2。2投標人應同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2.3本招標工程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2.4投標單位在資格審查時必須標工程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確定持有如下原件: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取費證書、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如有)、擬建項目管理機構組員的有關證書以及證明企業、項目經理信譽、業績的證明文獻(資料)等。3、投標費用投標單位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獻與遞交投標文獻所波及的一切費用。不管投標成果怎樣,招標單位和招標代理機構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4、現場考察投標單位領取招標文獻后可自行到工程現場和其周圍環境進行踏勘,以獲取編制投標文獻和簽訂工程協議所需的有關材料。投標人應承擔現場考察的責任和風險,考察現場的費用由投標人自己承擔.5、答疑投標單位收到招標文獻后,若有疑問需要澄清,應于投標截止期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招標代理機構將予以書面答復.二、招標文獻6、招標文獻的構成6.1招標文獻包括下述內容.第一章投標邀請書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三章工程概況第四章協議通用條款第五章協議專用條款第六章技術規定及規范第七章投標函、投標函附錄及其他附表格式6.2投標單位應認真閱讀招標文獻的所有內容,假如投標單位的投標文獻不符合招標文獻規定,責任由投標單位自負。7、招標文獻的澄清任何規定對招標文獻進行澄清的投標方,均應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報、傳真)告知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代理機構將視狀況確定采用合適方式予以答復,并在其認為必要時,將不標明查詢來源的書面答復寄送給每個購置招標文獻的投標方。8、招標文獻的修改8.1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無論出于何種原因,招標方可積極地或在解答投標方規定澄清問題時對招標文獻進行修改。8。2對招標文獻的修改,將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報、傳真)告知已購置招標文獻的每一投標方。投標方在收到該告知書后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形式予以確認.8.3為使投標方有充足時間按招標文獻的修改規定考慮修改投標文獻,招標方可酌情延長投標截止時間,并以書面形式告知上述每一投標方。8。4招標文獻的修改將作為招標文獻的構成部分,對所有投標方有約束力.三、投標9、投標報價9.1投標報價應是投標須知所確定的工程招標范圍內完畢所有工作所需的費用。其中包括施工設備、勞務、管理、材料、運送、試驗、竣工、維護、利潤、保險、稅金及政策性文獻規定等各項應有費用。9。2投標報價方式:就招標范圍內所有工程的內容進行報價。工程總價按招標文獻的規定、工程量清單和所附的圖紙由投標人自行計算確定,由投標人自行負責,報價必須分別報出抗滑樁、錨索、土方、泄水孔、排水孔、測斜孔、截水溝、毛石砌筑、立柱、連梁各自的綜合單價,綜合單價應包括完畢各項工程所含的所有工作內容、輔助措施及有關取費、稅金等。9.2。1工程范圍:本招標文獻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中明示的內容.9.3報價根據:參照下列定額,如下列定額未列項自行參照工藝相近的有關定額。《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山西省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山西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山西省建筑工程費用定額》;材料價差按呂梁市離石區第一季度公布的材料指導價格執行。其中抗滑樁、土方工程應考慮市行情。四、投標文獻的編制10、投標文獻的構成10。1投標函部分10。1。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10.1.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10。1。3投標函及其投標函附錄;10.1.4投標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投標資料:●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年檢復印件;●投標人近三年重要施工工程及在建工程證明資料;●其他證明文獻。包括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證書、近三年承擔工程的獲獎證書、安全文明施工證書、文明工地證書、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個人獲獎證書等投標人認為對其中標有利的其他書面證明材料。10.2商務部分10。2。1投標報價匯總表;10。2.2預算書,包括:(1)工程項目總價表(2)單項工程費匯總表(3)單位工程費匯總表(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5)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6)重要材料清單報價表(7)其他項目清單計價表(8)零星工作項目清單計價表(9)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10)措施項目費用分析表(11)人工及重要材料、機械臺班消耗量及單價表10.2.3投標報價需要的其他資料10.3技術部分10。3.1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10.3。1。1工程的重要施工措施;10。3。1。2工程投入的重要施工機械設備狀況、重要施工機械進場計劃;10.3.1.3施工進度計劃及勞動力安排計劃;10.3.1。4保證工程質量的技術組織措施;10。3。1。5保證安全生產的技術組織措施;10.3.1.6保證文明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10.3.1.7保證工期的技術組織措施;10.3。1。8施工平面布置圖;10.3。1。9有必要闡明的其他內容;10.3.2項目管理機構的配置(附人員資格證件復印件);10.3.3其他輔助闡明資料;10.3.4擬分包項目名稱和分包人狀況(專業分包、勞務分包).10.311、投標保證金11.1投標人應提供一筆不少于本須知前附表所述金額的保證金,此保證金是投標書的一種構成部分。投標保證金有效期為投標有效期滿后30個工作日,若投標有效期延長,投標保證金有效期對應延長.11。2投標保證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種形式:1)銀行匯票(不含承兌匯票)2)支票3)現金(該形式與投標文獻一并遞交)4)電匯根據投標人的選擇,投標人需提前辦理,以保證投標保證金在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抵達招標代理機構指定賬戶,并能開據收據.開戶名稱:山西吉承招標代理有限企業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企業太原雙塔支行行號:帳號:111.3招標企業將拒絕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書。11.4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按規定簽訂了協議協議后十五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11.5招標企業將盡快退尚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最遲不超過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計利息).11.6發生下列狀況之一,將沒收投標保證金:①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書;②中標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協議協議。③本招標文獻及有關法規、文獻規定的其他狀況.12、投標文獻的份數和簽訂12。1構成投標文獻的各項資料(本須知第10條中所規定)均應遵守本條。12.2投標方應填寫全稱,同步加蓋印章.12。3投標文獻必須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簽訂。12.4投標文獻一式7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6份。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取費證書、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書、擬建項目管理機構組員的有關證書以及證明企業信譽、業績的證明文獻等均需在投標書中提供復印件,開標時提供原件以備核查。12。5投標文獻必須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寫或打印,并標明“正本”、“副本"字樣。12.6投標文獻不得涂改和增刪,如有修改錯漏處,必須由同一簽訂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12.7投標文獻因字跡潦草或體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標方負責。五、投標文獻的遞交13、投標文獻的密封與標志13.1投標單位應將投標文獻的正本和副本分別密封在兩個內層包封中,并共同密封一外層包封中,投標書應對的標明“正本"和“副本”。13.2外層包封上應寫明投標單位名稱、工程名稱、招標編號和招標代理機構:山西吉承招標代理有限企業。13。3內層包封上都應寫明投標單位名稱和地址、郵政編碼,以便將投標截止期后來收到的投標文獻,能原封退給投標人.13。4投標書必須在密封處加蓋公章或單位法人代表章或者法人代表授權的代理人印鑒,并在外包封上寫明“在開標時間前不能啟封”的字樣,以提請注意。如外層包封上沒有按上述規定密封并加寫標志,招標企業將不承擔投標書錯放或提前開封的責任。但這不作為拒絕投標文獻的理由.13。5假如投標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交投標書(正本1份、副本6份),投標文獻將被拒絕,并退還投標單位。14、投標截止期14。1投標單位應在投標須知中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文獻遞交至投標須知前附表所指明的地點。超過截止時間送交的任何投標將被拒絕并原封退還給投標單位。14.2招標代理單位可以按本文獻第8。3條規定以補充告知的方式,酌情延長遞交投標文獻的截止日期。在上述狀況下,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單位此前的投標書截止期方面的所有權力、責任和義務,將合用于延長后新的投標截止期。15、投標文獻的修改與撤回15。1開標前,假如投標方提出書面修改和撤標規定,招標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還投標文獻。15。2投標方修改投標文獻的書面材料,須密封送達招標方,同步應在封套上標明“修改投標文獻(并注明招標編號)”和“開標時啟封”字樣.15.3撤回投標應以書面(或傳真、電報)的形式告知招標方,如采用電報或傳真形式撤回投標,隨即必須補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訂的規定撤回投標的正式文獻,撤回投標時間以送達招標方或郵電抵達日戳為準.15。4開標后投標方不得撤回投標,否則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六、開標16、開標16.1開標典禮由招標代理機構按招標文獻規定的時間、地點主持開標。開標典禮由招標代理機構主持,評標委員會組員、招標方代表及有關工作人員參與.16.2招標代理機構組織召開開標會議,所有投標單位代表參與開標會。參與開標的投標單位代表應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開標會議。16.3投標單位代表在規定的開標時間后抵達或未參與開標會議的將視為自動棄權,但不影響其投標的有效性。16。4核查投標文獻的密封狀況,然后宣讀有效投標單位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質量、修改內容(假如有),及評標委員會認為合適的其他內容。16。5開標時投標人須攜帶企業四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取費證書)、擬投入項目班子人員證件以及能證明其單位和個人業績的有效原件,否則不予計分。16.6唱標次序按抽簽次序進行。七、評標17、評標17.1評標工作招標代理機構將根據《招標投標法》,參照晉建建字[]348號《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管理實行細則》,構成評標委員會,制定評標原則、評標措施.評標委員會由招標方、技術經濟專家和其他有關方面的代表構成。17.2評標原則本工程采用綜合評分措施進行評標,即按照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施工工期、施工質量、施工安全、企業信譽、投標人承諾、項目經理業績、技術裝備、標書質量及答辯等原因進行綜合評價。17.3評標保密在中標告知書發出之前,凡屬于投標文獻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及有關授予協議的信息,都不應向投標人或與該過程無公務關系的其他人泄漏。假如投標人試圖對招標單位的評標過程或授標決定施加影響,則會導致其投標被拒絕。18、投標文獻的澄清為了有助于投標文獻的審查、評價和比較,評標委員會可以規定投標單位澄清其投標文獻模糊不清的問題。有關澄清的規定與答復,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但不容許更改投標書的實質性內容。19、投標文獻的審查與響應性確實定 在詳細評標之前,招標代理機構將首先確定每份投標文獻:19.1與否對的簽訂;19.2與否提交了所規定的投標保證金;19。3與否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獻的規定.如鑒定有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項規定的,均按廢標處理。20、投標文獻的明顯差異或保留實質上響應的投標文獻,應與招標文獻的所有條款、規定相符,無明顯差異或保留所謂明顯差異或保留是指:20.1對工程的范圍、質量及使用性能產生實質性影響。20.2偏離了招標文獻的規定,而對協議中規定的招標人的權力或投標人的義務導致實質性限制。20。3糾正這種差異或保留將會對提交的實質上響應招標文獻規定的投標文獻的其他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的影響.20.4假如投標文獻實質上沒有響應招標文獻的規定,招標代理單位將予以拒絕,并且不容許投標人通過修改或撤銷其不符合規定的差異或保留使之成為具有響應性的投標文獻。21、投標文獻的評價與比較21。1將僅對按照本須知第20條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獻規定的投標文獻進行評價和比較.21。2評標措施和原則21。2.1本工程采用綜合原因評標法對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投標人及項目經理業績、標書質量等原因逐項打分,進行綜合評價.21。2。1。1綜合原因評標中的各類原因分值按下列比例確定:(1)投標報價占35%;(2)施工組織設計占45%;(3)投標人承諾、業績占8%;(4)項目經理業績占7%;(5)標書質量占5%。21.2.1。2綜合原因百分制評標法中詳細分值如下:(1)投標報價(35分)1)、合成標底確定的措施:所有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與標底價加權后作為合成標底。加權權數當場隨機抽簽確定。權數為標底價/投標報價平均值=3:7、4:6、5:5、6:4.2)、當投標報價等于合成標底或低于合成標底價2%(含2%)以內得滿分.3)、當投標報價等于合成標底價或低于合成標底價2%(含2%)基礎上每增長1%(含1%局限性1%按1%計)扣1分,每減少1%(含1%局限性1%按1%計)扣0.5分,最多扣5分。4)、投標報價超過標底價±10%不參與算術平均合成,如所有投標報價均超過標底價±10%,標底價即為合成標底。(2)、施工組織設計(45分)1)組織設計(方案)全面完整、針對性強、切實可行0—15分2)勞動力計劃安排合理、重要工種齊全0-4分3)材料供應的計劃安排合理0—2分4)關鍵部位施工措施明確、切實可行0—4分5)質量保證措施切實可行0-4分6)安全保證措施切實可行0—4分7)擬投入的的機械設備、設施等合理0-3分8)工期計劃合理,保證措施切實可行0—3分9)具有可行的提高施工質量、保證工期、減少造價的合理化提議0-2分10)在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0—2分11)采用環境保護、消防、降噪聲、文明等施工技術措施0-2分(3)投標人承諾、資信(8分)1)符合招標文獻規定的質量承諾1分2)符合招標文獻規定的工期承諾1分3)投標人近三年承擔過的同類型項目,每項得1分,最高為2分4)投標人近二年市場行業規范(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為準,無證明不記分)2分5)投標人近二年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執行狀況(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為準,無證明不記分)2分(4)項目經理業績(7分)1)項目班子配置齊全4分(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工長、質量、材料、安全、計劃、技術員、預算員等,根據省建設廳有關工程需要專業人員的有關規定,需要的每一專業人員計0.4分)2)項目經理近三年組織承擔的同類型工程3分(每承擔過一項計1.5分,最高分為3分)(5)標書質量(5分)1)投標文獻內容符合招標文獻規定,字跡清晰,表述明確,內容齊全3分2)經濟技術措施切實可行2分21.2.2本細則中的同類型工程是指:已竣工交驗與本次招標相類似的工程項目。計分時單位及個人業績以中標告知書或協議及竣工驗收證明書二證的原件為準(如在所列證件內無明顯證明其個人身份時,要出具所在項目建設時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三方證明并加蓋公章);人員除技術負責人以中級職稱證為準外,其他人員以注冊證、崗位證的原件為準;否則不予計分。項目經理業績是指在該工程中擔任相似職務。近三年的業績、獲獎狀況的有效期均從發標時間往前計算。21。2.3評委在“施工組織設計”、“標書質量”兩項記分時,每項得分不低于滿分的60%,評標得分按算術平均法計算至小數點后兩位。八、中標人確實定22、中標人確實定22。1最低報價不作為中標的保證.。22.2存在第20條中所指的明顯差異或保留的投標人不予評價。22.3評標委員會將把得分最高的投標人向招標人推薦為中標候選人。22.4中標價確實定:當中標人的投標報價高于合成標底價時,合成標底價為中標價;當中標人的投標報價低于合成標底價時,中標人的投標報價為中標價(包括優惠承諾).九、授予協議23、資格后審23。1招標人將依次對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進行資格后審,以判斷其與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協議義務。23。2在審核中標候選人的資格時將考慮其財務、技術和施工能力,以及在于協議、未履行的義務和法律訴訟等重要事項。該審查基于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獻和其他招標人認為必要的、合理的資料。在需要時,招標人可以對該中標候選人的企業及施工現場進行考察,只有通過審查的中標候選人,才也許被確定為最佳投標人而被授予協議。23。3假如通過上述審查,則將確定該投標人為中標人;假如沒有通過上述審查,則拒絕其中標。在此狀況下,招標人將對下一種中標候選人與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協議義務作相似的審查。23.4假如中標人有下列行為,則被取消協議授予資格。23.4。1沒有在規定的接到中標告知書后5天時間內與招標人進行協議談判、簽訂或收到中標告知(電話、傳真形式)未在2天內到代理企業領取中標告知書。23。4。2在協議談判中提出新的商務條款,而這些條款影響了其他投標人公平競爭的利益,且不能被招標人接受。23。5取消中標人授予資格后,新的中標人應是通過資格后審的第二中標候選人。24、中標告知24.1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或根據本須知前附表延長的投標有效期截止前,招標代理機構將以書面、電話或電傳等形式告知中標人領取中標告知書。在中標告知書中將寫明中標金額及談判時間、地點.24。2在按照本須知第25條提交了履約保證金并按照第26條簽訂了協議協議書后,該中標告知書將構成協議的一部分。25、履約保證金25.1在簽訂協議之前,中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另行協商)的履約保證金,匯入招標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工程驗收合格并頒發竣工驗收證書后28天。25.2假如中標人未能提供履約保證金,則招標人有充足理由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25。3假如中標人在施工期間有違約行為,招標人則可單方面扣罰履約保證金。26、協議協議書的簽訂在告知中標人中標的同步,招標代理單位將督促中標人在收到中標告知書5天內,派代表到中標告知書指明的時間與地點最終約定及簽訂協議。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保證金后,招標代理單位將及時把未中標的成果告知其他投標人。27、調解人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為本協議的調解人,甲乙雙方發生矛盾時,首先由調解人進行調解,雙方不對調解人支付調解費。28、腐敗和欺詐行為28。1招標人和承包人在協議實行過程中應遵守最高道德原則,而不得有任何腐敗行為和欺詐行為:28。1。1“腐敗行為”是指招標過程或協議實行過程中提供、予以、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有關執行人員的行為;28.1。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招標過程或協議實行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招標人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文獻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投標喪失競爭性,剝奪招標人從自由公開競爭中為國家節省投資。28.2假如有關監督、監察部門根據其掌握的狀況確認本次評標的中標人在本協議的競爭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則該授標無效。十、招標代理費29、招標代理費29.1、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29。2、中標人在領取“中標告知書"的同步,向招標代理機構一次性繳納招標代理費.29。3、招標代理費金額按照國家發改委“計價格[]1980號”文獻規定,以中標價為基數按下列計算措施收取.招標代理費計算公式:Q=100×1%+(500-100)×0.84%+(1000-500)×0.66%+(5000-1000)×0。42%+(10000-5000)×0.24%+(100000-10000)×0。06%+(n億-100000)×0。012%(收費金額:萬元).29.4、招標代理費作為投標人讓利的一部分,不記入投標報價中。第三章工程概況工程概況呂梁地區朱家店煤礦,地址位于山西省中陽縣金羅鎮朱家店村,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位于朱家店村北側約1Km處.本護坡采用預應力錨索與抗滑樁聯合支護,安全等級為一級,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支護范圍分為A、B、C、D四個區,共59根抗滑樁,土方工程近10萬立方米,詳細工程特性見施工圖。各投標人應按嚴格按工程量清單進行報價,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單所列數量.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工程名稱:離柳朱家店煤礦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序號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工程數量1平整場地

1、土壤類別:二類土

2、包括土方運送、挖填、找平

3、運距自行考慮m2310.562裝卸土方(暫估計)

1、土壤類別:三類土

2、現實狀況平均標高:見圖紙

3、包括挖土方、土方運送、土方倒運及余土外運,運距均自行考慮m3550003填土方(暫估計)

1、土質規定:素土

2、現實狀況平均標高:見圖紙

3、考慮土方場內運送,運距自行考虙,土方不夠時,自行考慮買土。m3440004A區混凝土抗滑灌注樁:Z1

1、樁徑D=1250mm

2、有效樁長10m,根數:24根

3、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C30,商混

4、包括人工挖孔,固壁,砼制作、運送、灌注、振搗、養護及其有關項

5、包括鑿樁頭

6、水泥使用42.5級一般硅酸鹽水泥,水灰比為0.45,詳見圖紙及規范規定

7、包括驗樁配合費(回填土方,接樁帽,清理場地,污土外運等有關內容)

8、詳見圖紙及答疑m2405B區混凝土抗滑灌注樁:Z2

1、樁徑D=1600mm

2、有效樁長15m,根數:20根

3、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C30,商混

4、包括人工挖孔,固壁,砼制作、運送、灌注、振搗、養護及其有關項

5、包括鑿樁頭

6、水泥使用42.5級一般硅酸鹽水泥,水灰比為0.45,詳見圖紙及規范規定

7、包括驗樁配合費(回填土方,接樁帽,清理場地,污土外運等有關內容)

8、詳見圖紙及答疑m3006C區混凝土抗滑灌注樁:Z3

1、樁徑D=1600mm

2、有效樁長12m,根數:6根

3、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C30,商混

4、包括人工挖孔,固壁,砼制作、運送、灌注、振搗、養護及其有關項

5、包括鑿樁頭

6、水泥使用42.5級一般硅酸鹽水泥,水灰比為0.45,詳見圖紙及規范規定

7、包括驗樁配合費(回填土方,接樁帽,清理場地,污土外運等有關內容)

8、詳見圖紙及答疑m727D區混凝土抗滑灌注樁:Z4

1、樁徑D=1600mm

2、有效樁長20m,根數:9根

3、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C30,商混

4、包括人工挖孔,固壁,砼制作、運送、灌注、振搗、養護及其有關項

5、包括鑿樁頭

6、水泥使用42。5級一般硅酸鹽水泥,水灰比為0。45,詳見圖紙及規范規定

7、包括驗樁配合費(回填土方,接樁帽,清理場地,污土外運等有關內容)

8、詳見圖紙及答疑m1808錨桿支護

1、錨孔直徑:150mm

2、包括鉆孔,混凝土制作、運送、噴錨、養護及其有關項

3、二次注漿,注漿材料選用42.5級一般硅酸鹽水泥,水灰比為0。45~0。5

4、入巖深度平均按5米考慮(見答疑)

5、詳細施工工藝詳見圖紙圖集m41169晉混凝土護壁

1、護壁厚度:15cm

2、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C25,商混

3、包括混凝土制作,運送,澆筑,振搗,養護及其有關項

4、兩段護壁搭接長度不不不小于60mm,第一節護壁高出地面20mmm24088。2810毛石墻

1、厚度:1200,1600

2、填充墻材質:MU30毛石

3、M10水泥砂漿砌筑

4、包括材料制作、運送及砌磚m31390.5411樁承臺LL1~LL3

1、截面尺寸:1200*1000,1600*1000,

2、混凝土強度:C30,商混

3、包括混凝土制作,運送,澆筑,振搗,養護及其有關項m3305。4412柱LZ1~LZ2

1、截面尺寸:800*1200,1000*1600

2、混凝土強度:C30,商混

3、包括混凝土制作,運送,澆筑,振搗,養護及其有關項m3440。3213梁LL1~LL3

1、截面尺寸:1200*1000,1600*1000,

2、混凝土強度:C30,商混

3、包括混凝土制作,運送,澆筑,振搗,養護及其有關項m3215。8414截水溝

1、混凝土強度:C30,商混

2、包括挖土、回填、溝底及溝壁砼澆筑及其有關項m88015現澆混凝土鋼筋

1、鋼筋種類、規格:Ⅰ級φ6.5

2、包括現場制作安裝運送

3、包括綁扎t5.85916現澆混凝土鋼筋

1、鋼筋種類、規格:Ⅰ級φ8

2、包括現場制作安裝運送

3、包括綁扎t21。36517現澆混凝土鋼筋

1、鋼筋種類、規格:Ⅱ級螺紋鋼Ф12

2、包括現場制作安裝運送

3、包括綁扎t3.62218現澆混凝土鋼筋

1、鋼筋種類、規格:Ⅱ級螺紋鋼Ф16

2、包括現場制作安裝運送

3、包括綁扎或其他連接t238.27619現澆混凝土鋼筋

1、鋼筋種類、規格:Ⅲ級螺紋鋼Ф25

2、包括現場制作安裝運送

3、包括綁扎或其他連接t10。97720現澆混凝土鋼筋

1、鋼筋種類、規格:Ⅲ級螺紋鋼Ф28

2、包括現場制作安裝運送

3、包括綁扎或其他連接t51.18121現澆混凝土鋼筋

1、鋼筋種類、規格:Ⅲ級螺紋鋼Ф32

2、包括現場制作安裝運送

3、包括綁扎或其他連接t220。84322預應力鋼絞絲

1、鋼筋種類、規格:Ф15。2,強度等級為1860

2、包括現場制作安裝運送

3、包括錨具承壓板等有關項t23.46523AB:001泄水管

1、PVC50泄水管

2、ф110泄水點132個,每個孔點長4米

3、管口采用斜尖狀,注意施工時保持管口暢通,濾水包見04J008,P18

4、詳見圖紙及答疑m105624AB:002排水管

1、PVC50泄水管

2、ф110排水點10個,每個孔點長20米

3、管口采用斜尖狀,注意施工時保持管口暢通,濾水包見04J008,P18

4、詳見圖紙及答疑m20025AB:003側斜孔

1、ф108測斜孔鉆機鉆孔

2、6眼,每眼15米m90措施項目清單工程名稱:離柳朱家店煤礦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序號項目名稱1通用項目1.1文明施工費1。2生活性臨時設施1.3生產性臨時設施1。4夜間施工費1.5冬雨季施工增長費1.6二次搬運費1。7工程定位復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1.8室內環境污染物檢測費1。9生產工具用品使用費1。10安全施工費1。11環境保護費1.12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1。13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1。14腳手架1.15已竣工程及設備保護1。16施工排水、降水2建筑工程2.1垂直運送機械其他項目清單工程名稱:離柳朱家店煤礦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第1頁共1頁序號項目名稱1招標人部分1。1預留金1。2材料購置費1。3其他2投標人部分2。1總承包服務費2.2零星工作費2.3其他零星工作項目表工程名稱:離柳朱家店煤礦副斜井南側山體滑坡邊坡支護工程序號項目名稱計量單位數量1人工2材料3機械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執行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協議(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號)通用條款目錄一、詞語定義及協議文獻1.詞語定義2.協議文獻及解釋次序3。語言文字和適使用方法律、原則及規范4.圖紙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7.項目經理8。發包人工作9.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1.動工及延期動工12。暫停施工13.工期延誤14.工程竣工四、質量與檢查15。工程質量16.檢查和返工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8.重新檢查19.工程試車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與檢查21.安全防護22。事故處理六、協議價款與支付23.協議價款及調整24。工程預付款25.工程量確實認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七、材料設備供應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八、工程變更29。工程設計變更30、其他變更31.確定變更價款九、竣工驗收與結算32。竣工驗收33.竣工結算34.質量保修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36.索賠37。爭議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9.不可抗力40。保險41。擔保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44.協議解除45。協議生效與終止46。協議份數47。補充條款通用條款一、詞語定義及協議文獻1、詞語定義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簽訂,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詳細工程實際,經協商到達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詳細化、補充或修改.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獲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獲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協議履行的代表。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獲得對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獲得對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協議的代表,其詳細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協議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協議約定完畢承包范圍內所有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協議價款:指在協議履行中發生需要增長協議價款的狀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協議價款的措施增長的協議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括在協議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動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畢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同意,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闡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因此及發包人在圖紙中詳細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協議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互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體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協議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狀況導致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規定.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觀狀況。1.23小時或天:本協議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日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終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終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終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2、協議文獻及解釋次序2.1協議文獻應能互相解釋,互為闡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構成本協議的文獻及優先解釋次序如下:(1)本協議協議書(2)中標告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本協議專用條款(5)本協議通用條款(6)原則、規范及有關技術文獻(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協議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獻視為本協議的構成部分。2.2當協議文獻內容模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狀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處理.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一樣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有關爭議的約定處理。3、語言文字和適使用方法律、原則及規范3。1語言文字本協議文獻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闡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闡明本協議的原則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闡明本協議。3.2適使用方法律和法規本協議文獻合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3。3合用原則、規范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用國標、規范的名稱;沒有國標、規范但有行業原則、規范的,約定合用行業原則、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原則、規范的,約定合用工程所在地地方原則、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原則、規范.國內沒有對應原則、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規定,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規定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承認后執行.發包人規定使用國外原則、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置、翻譯原則、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4、圖紙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長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規定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規定,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所有圖紙退還給發包人。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行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告知承包人。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協議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協議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規定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同意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同意。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協議的代表在本協議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互相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承包人.5。4協議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根據協議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有關爭議的約定處理。5.5除協議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協議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協議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工場地履行協議的代表,其詳細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協議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告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告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告知作為本協議附件。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6。2工程師的指令、告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訂姓名和收屆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予以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予以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規定。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規定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匯報,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匯報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承包人。緊急狀況下,工程師規定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和給承包人導致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對應順延。本款規定同樣合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告知。6。3工程師應按協議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同意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導致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導致的追加協議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告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協議文獻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7、項目經理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7.2承包人根據協議發出的告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訂姓名和收屆時間后生效。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承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根據協議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狀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項目經理應當采用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用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匯報。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對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7。4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先行使協議文獻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提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8、發包人工作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畢下列工作:(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賠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有施工條件,在動工后繼續負責處理以上事項遺留問題;(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鎮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重要道路,滿足施工運送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精確性負責;(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同意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導致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畢如下工作:(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容許的范圍內,完畢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對應進度記錄報表;(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規定,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導致的罰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竣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規定承包人采用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對應的追加協議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專用條款約定的規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導致的損失和罰款;(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導致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詳細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規定提出改善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善措施提出追加協議價款。11、動工及延期動工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動工日期動工.承包人不能準時動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動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動工的理由和規定。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動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動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規定,工期對應順延.工程師不一樣意延期規定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間內提出延期動工規定,工期不予順延.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動工日期動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告知承包人,推遲動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動工導致的損失,并對應順延工期。12、暫停施工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規定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規定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規定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竣工程。承包人實行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規定,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予以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期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規定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導致的損失,對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13、工期延誤13.1因下列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對應順延:(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動工條件;(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3)工程師未按協議約定提供所需指令、同意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長;(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導致停工合計超過8小時;(6)不可抗力;(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狀況。13.2承包人在13.1款狀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匯報.工程師在收到匯報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14、工程竣工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協議文獻構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用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協議價款等內容。四、質量與檢查15、工程質量15.1工程質量應當到達協議書約定的質量原則,質量原則的評估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查評估原則為根據.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原則,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導致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16、檢查和返工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原則、規范和設計圖紙規定以及工程師根據協議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查,為檢查檢查提供便利條件.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原則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規定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規定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原則。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原則,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16.3工程師的檢查檢查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對應順延工期。16。3工程師的檢查檢查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對應順延工期。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發包人承擔。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7。1工程具有隱蔽條件或到達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工程師驗收。告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17.2工程師不能準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規定,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規定,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原則、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規定,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承認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18、重新檢查無論工程師與否進行驗收,當其規定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查時,承包人應按規定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查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查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追加協議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對應順延工期.檢查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所有費用,工期不予順延。19、工程試車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19。2設備安裝工程具有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工程師.告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規定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19.3工程師不能準時參與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規定,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規定,不參與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19.4設備安裝工程具有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承包人.告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規定,承包人按規定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19.5雙方責任(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規定,發包人應規定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所有費用和追加協議價款,工期對應順延。(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規定,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協議價款,工期對應順延。(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規定,承包人按工程師規定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協議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承認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規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與檢查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原則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行的監督檢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導致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規定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對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21、安全防護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承認后實行,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21。2實行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送、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工程師,并提出對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承認后實行,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22、事故處理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告知工程師,同步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六、協議價款與支付23、協議價款及調整23.1招標工程的協議價款只體現中等費率,單位工程價款由發包人和承包人按招標文獻規定根據工程預算執行。23。2協議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變化。下列三種確定協議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1)固定價格協議.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協議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措施,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協議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協議價款調整措施,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2)可調價格協議.協議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協議價款調整措施.(3)成本加酬金協議.協議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措施。23.3可調價格協議中協議價款的調整原因包括:(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協議價款;(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風格整;(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導致的停工合計超過8小時;(4)雙方約定的其他原因。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狀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告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協議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告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24、工程預付款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動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動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規定預付的告知,發包人收到告知后仍不能按規定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告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25、工程量確實認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竣工程質量的匯報.工程師接到匯報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算已竣工程量(如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告知承包人,承包人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與。承包人收到告知后不參與計量,計量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根據.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匯報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匯報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根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期間告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與計量,計量成果無效。25。3對承包人超過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導致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26.1在確認計量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期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協議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協議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協議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規定付款的告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告知后仍不能按規定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成果確認后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26。4發包人不按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到達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七、材料設備供應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協議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與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對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未告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詳細內容,雙方根據下列狀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對應費用;(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期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導致的承包人損失,導致工期延誤的,對應順延工期。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查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查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措施,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原則規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告知工程師清點。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原則規定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規定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規定進行檢查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查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原則規定的材料設備時,應規定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承認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協議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八、工程變更29、工程設計變更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告知。變更超過原設計原則或同意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同意,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對應圖紙和闡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告知及有關規定,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2)增減協議中約定的工程量;(3)變化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次序;(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變更導致協議價款的增減及導致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對應順延。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私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29。3承包人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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