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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1.1編制目的..........................................................1.2指導思想..........................................................1.3工作原則..........................................................1.4編制依據..........................................................1.5事件等級..........................................................1.6適用范圍..........................................................2組織機構與職責....................................................2.1組織機構..........................................................2.2領導小組職責......................................................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2.4領導小組成員職責..................................................2.5專家顧問組職責....................................................3監測和預警........................................................3.1監測..............................................................3.2信息發布..........................................................3.3預警的級別........................................................3.4預警發布和解除....................................................3.5預警響應..........................................................3.6災害預防和應急準備................................................4應急響應..........................................................4.1分級響應..........................................................4.2響應升級..........................................................4.3應急結束..........................................................5后期處置..........................................................5.1善后處置..........................................................5.2協調救助..........................................................6應急保障..........................................................6.1資金保障..........................................................6.2信息保障..........................................................6.3物資保障..........................................................6.4應急隊伍保障......................................................6.5職責保障..........................................................6.6宣傳保障..........................................................7附則..............................................................7.1名詞術語..........................................................7.2預案管理..........................................................7.3預案的銜接........................................................7.4預案解釋..........................................................7.5預案生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農業自然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農業損失,保障都市型現代農業安全、有序和可持續發展。

1.2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有中國特色的世界城市、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的需要出發,建立“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農業自然災害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對北京農業造成的損失。

1.3工作原則

1.3.1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最大限度減輕農業自然災害損失,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

1.3.2堅持生態治理與防災減災相結合,預防與抗災相結合,以預防為主。

1.3.3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管理和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抗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1.3.4依靠科技,充分發揮農業與相關減災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提高農業災害預警水平和應急能力。

1.4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救助條例》、《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省防汛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XX省農業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5事件等級

依據農業自然災害造成或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Ⅰ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1)發生涉及半數以上區縣的區域性特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100萬畝以上,或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5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災,部分農田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30%以上。

(2)一個區縣發生特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8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災,部分農田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50%以上。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占農作物種植面積的80%以上且絕大部分可能受災,大部分可能成災;或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已在本市大范圍發生并迅速蔓延。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特別重大(Ⅰ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5.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重大(Ⅱ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區縣的區域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50~100萬畝,或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30%~50%,且其中有相當部分可能成災,少部分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20%~30%。

(2)一個區縣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50%~80%,且其中有相當部分可能成災,少部分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30%~50%。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占農作物種植面積的50%~80%,且大部分可能受災,少部分可能成災;或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已在本市多個小片區域發生并繼續蔓延。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重大(Ⅱ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5.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較大(Ⅲ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區縣區域性較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30~50萬畝,或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20%~3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災,個別地塊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10%~20%。

(2)一個區縣發生較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30%~5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災,個別地塊可能絕收;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達20%~30%。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占農作物種植面積的30%~50%,部分地塊可能受災,個別地塊可能成災;或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已在本市多點發生。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較大(Ⅲ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5.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為一般(Ⅳ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1)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區縣區域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10~30萬畝,或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10%~20%,少數地塊可能成災;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5%~10%。

(2)一個區縣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20%~30%,少數地塊可能成災;或飼養動物或魚類的因災損失率10%~20%。

(3)重大作物病蟲害發生面積占農作物種植面積的10%~30%,少數地塊有可能受災;或發生重大動物疫病或魚病的傳播源已接近本市。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定為一般(Ⅳ級)的農業自然災害。

1.6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范圍內危害農業生產的各類自然災害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

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區域涉及重大動物疫情的,按照《XX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涉及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按照《XX省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2組織機構與職責2.1組織機構

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市農委、市農業局成立“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市農委主任任組長,市農業局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市農委、市農業局主管領導為副組長;市農委辦公室、產業發展處、發展規劃處,市農業局辦公室、動植物疫情應急處、糧經作物管理處、蔬菜管理處、畜牧管理處、水產管理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村能源生態處、農產品質量安全處,各XX縣區縣農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應急處。

各XX縣區縣農業主管部門也要設立本區縣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

2.2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組織部署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農業災情和生產恢復情況,及時做出啟動或解除應急預案的決定;指導農業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參與國家和本市農業救災資金的管理,負責救災種子儲備和調劑,協調救災化肥、農藥等物資供應,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3.1編制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籌備領導小組辦公會議。

2.3.2密切與氣象、水利、地質等部門的聯系,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分析對農業生產的可能影響。根據災情及時提出應急預案啟動或應急解除建議。

2.3.3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核查災情并報告災情信息及動態。

2.3.4在災情多發時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協調相關部門有關農業抗災救災的工作。

2.3.5負責協調救災資金、物資的使用和分配。

2.3.6負責組派農業抗災救災工作組和專家組。

2.3.7督導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2.3.8負責處理農業防災減災的其它日常工作。

2.4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2.4.1市農委、市農業局辦公室。協調委、局各成員開展防災減災工作,做好值班人員安排和后勤保障。

2.4.2產業發展處。負責協調、制定和組織實施農業自然災害的有關政策措施。

2.4.3發展規劃處。負責了解災后政策性農業保險理賠情況。

2.4.4應急處。承擔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職責。

2.4.5糧經作物管理處。負責糧經作物的災情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糧經作物防災減災和災后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協調救災物資(含救災備荒種子)的分配調劑和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災后耕地質量監測、農田修復與土壤改良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承擔農業防災減災方面的具體工作。

2.4.6蔬菜管理處。負責蔬菜生產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蔬菜作物防災減災、災后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

2.4.7畜牧管理處。負責畜牧生產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畜牧養殖業防災減災、災后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

2.4.8水產管理處。負責水產生產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負責組織協調水產養殖業防災減災、災后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

2.4.9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負責組織督導區(縣)農機管理部門及時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旱、排澇、抗災搶險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2.4.10農村能源生態處。負責與防災及災后恢復有關的農業生態工程建設;組織對因災損毀農業可再生能源及農業生態工程設施的修復。

2.4.11農產品質量安全處。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因災受損可能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農產品進行檢測和指導處置。

2.4.12區縣農業部門。負責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或解除;安排部署本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織指導本區縣農業抗災救災、災后恢復生產、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示范與推廣應用;參與國家和市政府下達本區縣的農業救災資金管理,負責救災種子儲備和調劑,協調救災化肥、農藥等物資供應;組織重大病蟲害的統防統治。

2.5專家顧問組職責

成立農業減災專家顧問組,主要職責:

(1)為編制北京農業減災有關規劃和農業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等提供咨詢、建議。

(2)在發生農業自然災害時,協助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分析判斷災害類型與特點,評估災害形勢與可能造成的損失,為確定預警和響應等級提供建議和咨詢。

(3)協助市農業主管部門開展重大農業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技術難點的攻關研究和農業防災減災的技術培訓等。

3監測和預警3.1監測

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與氣象、水務、地質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信息交換機制,健全和完善農業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及時掌握氣象預警信息、水情、汛情、旱情、地質災害等農情信息,加強對農業病蟲災害的監測,對農業自然災害進行適時監測,確保有效監測、及時發現并逐級上報災情。

3.1.1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徑。市農委、市農業局與氣象、水務、地質等部門定期、不定期會商災情;區縣農業主管部門農業報告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情況。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要與區縣建立穩定暢通的信息交換渠道,確保農業信息網絡系統暢通。

(2)采集內容。降水、水文、汛情等資料;氣溫、光照、風雹等情況;農業自然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損毀程度;農業直接經濟損失;采取的對策措施等。

3.1.2信息報告

(1)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后,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情況后,統一向市應急辦或市政府報告。造成重大農業損失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可直接上報,并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2)區縣發生農業自然災害的,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立即向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災情狀況。

(3)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在發生后24小時內補報詳情。

(4)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信息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事件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時續報事件處置進展情況。

3.1.3信息研判

收到氣象、水務、地質及其它部門的黃色或橙色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或收到農情信息部門的自然災害上報信息后,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會商和研究災害形勢,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產量和經濟損失,初步判斷災害等級,提出發布災害預警及其等級的意見。

在災害發展過程中跟蹤采集信息和動態研判,為及時調整預警等級和響應行動提供依據。

3.2信息發布

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后,確需對外發布的,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渠道發布。

3.3預警的級別

依據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預警級別,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來加以表示。

3.3.1藍色預警(Ⅳ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或預警信息,事件即將臨近,可能造成局地農業受災,預計將要發生一般農業自然災害;或已輕微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發展趨勢,事態可能會擴大。

3.3.2黃色預警(Ⅲ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事件已經臨近,預計將要發生較大農業自然災害;或已輕度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發展趨勢,可能造成較明顯的農業災害損失。

3.3.3橙色預警(Ⅱ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黃色或橙色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事件即將發生,預計將要發生重大農業自然災害;或已中度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蔓延擴展或明顯加強趨勢,事態正在逐步擴大,可能造成較為嚴重的農業災害損失。

3.3.4紅色預警(Ⅰ級)。收到氣象、水務、地質、植保及其它部門的橙色或紅色自然災害預警信息,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農業自然災害,事件會隨時發生;或已重度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有迅速蔓延擴展或急劇增強趨勢,事態正在不斷蔓延,可能造成特大的農業災害損失。

3.4預警發布和解除3.4.1預警發布

(1)藍色預警和黃色預警,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發布和解除,并報市應急辦備案。

(2)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應急辦提出預警建議,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和解除。

(3)預警信息應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4.2預警等級變更

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農業自然災害致災因子強度、范圍及農業災情的變化,分別提出預警等級升級或降級變更的意見。

(1)由黃色預警或橙色預警升級為橙色或紅色預警,或由紅色或橙色預警降級為橙色或黃色的變更,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應急辦提出預警建議,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

(2)藍色預警升級為黃色預警,或由黃色預警降級為藍色預警的變更,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發布和解除,并報市應急辦備案。

3.4.3預警解除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致災因子強度和范圍的縮小及農業災情的逐步緩解,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預警等級變更的程序,發布解除較重一級預警并轉入較輕一級預警,直至解除全部預警。

3.5預警響應

3.5.1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根據發生農業自然災害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級農業自然災害應急機構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傳真、專用通訊渠道等形式,將預警信息發送至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手機短信等渠道向社會發布農業自然災害預警信息。

(2)與氣象、水務、地質、植保等災害監測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加密農情觀測,加強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監測和采集,及時分析評估災害形勢。

(3)受災地區的各級農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和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確保聯絡暢通。

(4)及時向可能受災地區發布災害信息,提出防災減災的措施建議。

(5)根據需要調動受災區縣的應急救災隊伍、物資、資金等應急資源。

3.5.2橙色、紅色預警響應: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的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各級農業自然災害應急機構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傳真、專用通訊渠道等形式將預警信息發送至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并報送至市應急辦以及市有關部門;根據需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手機短信等渠道向社會發布農業自然災害預警信息。

(2)加強與氣象、水務、地質、植保等災害監測部門的會商與信息采集,相關農情信息實行日報告制度。

(3)市級農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和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確保聯絡暢通。

(4)及時向受災地區發布災害信息,提出抗災或補救措施建議。(5)根據需要調動市級應急救災隊伍、物資、資金等應急資源。

3.5.3預警信息發布后,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農業自然災害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顧問組提出的調整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

3.5.4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宣布解除預警,并通報相關部門。

3.6災害預防和應急準備

3.6.1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6.2風險管理準備。組織有關部門、有關企業、農村干部并動員農戶加大轄區農業自然災害隱患排查,評估災害風險、找出薄弱環節、確定災害風險對策。

3.6.3預案準備。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農業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御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的避災與抗災能力。

3.6.4工程準備。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筑的加固和防護,配合水利部門做好水利基礎設施的維修和加固,增強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3.6.5適時防控(1)及時組織搶收災前已成熟農作物;對沒有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護措施。

(2)根據旱情和作物生長狀況,及時組織采取中耕、鎮壓、灌溉等抗旱措施;建議氣象部門利用有利時機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根據受澇程度與地形、土壤、作物狀況及時采取排水和耕耙散墑、補肥等措施。

(3)接到低溫凍害、干熱風等災害預報后,根據災害強度與作物生長狀況,必要時組織、指導農民采取熏煙、覆蓋或噴灌、噴藥等相應防范措施。

(4)接到大風、冰雹、大雪等災害預報后,要對果樹和大棚、畜舍等農業設施采取臨時保護與加固措施。

4應急響應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發生范圍、危害程度、受災面積和緊迫性,分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一般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Ⅳ級)應急響應

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會商,做出工作安排,指導救災工作,并報告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關注事態發展,必要時報告市政府,并通報有關部門。

4.1.2較大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Ⅲ級)應急響應

(1)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主持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災情,并通報有關部門。

(2)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前往受災區縣現場檢查情況,及時掌握受災區縣農業災情。

(3)根據災情需要,提出救災意見和災后恢復農業生產的措施,派出專家組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救災技術服務。

4.協助災區調劑、調運救災物資;必要時動用救災備荒物資。

5.監督救災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使用。

4.1.3重大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Ⅱ級)應急響應

(1)提請市有關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將情況報告市政府,并通報有關部門。

(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需要,派出救災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救災技術服務。(3)適時提出支持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意見和措施,建議市政府從市級財政安排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救災需求,調劑、調運救災物資,必要時動用救災備荒物資,動員社會各界對重災區給予救助。

(5)監督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規范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

4.1.4特別重大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Ⅰ級)應急響應

(1)提請市有關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報請市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2)迅速向重災區派出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組織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救災技術服務。

(3)提出支持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意見和措施,建議市政府從市級財政安排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爭取國家救災資金。

(4)根據救災需求,調劑、調運救災物資,必要時動用救災備荒種子,協調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動員社會各界對重災區給予救助。

(5)監督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規范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

4.2響應升級

因事態發展,應急事件已超出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控制范圍,需要其他部門提供援助和支持時,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領導小組負責同志批準后,啟動擴大應急響應。必要時請求市應急辦或市政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參與。

4.3應急結束

4.3.1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完成,農業生產基本恢復正常時,應急處置工作宣告結束,并在1周內向市政府、市應急辦報告應急處置工作。

4.3.2一般(Ⅳ級)和較大(Ⅲ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全部結束后,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4.3.3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i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全部結束后,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辦批準后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后期處置5.1善后處置

5.1.1與民政部門協調開展區域自然災害的農業產量損失、農業設施裝備損失的調查評估與核實,準確掌握災情信息。

5.1.2主動與水務部門溝通,及時掌握農田灌溉、排澇,損毀農田和各類受損農業基礎設施的修復情況。

5.1.3督促、幫助、指導災區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和畜牧生產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

5.2協調救助

5.2.1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區域間種子、化肥、地膜、農藥、飼草料等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

5.2.2積極與金融部門協商,落實災后農業生產恢復所需貸款。

5.2.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災害保險理賠工作。

5.2.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災民生活與生產救助。6應急保障6.1資金保障

根據災情程度,積極向上級申請專項救災資金。

6.2信息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信息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達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證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電話、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

6.3物資保障

各級農業部門為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儲備必要的種子,農藥等救災物資。應急預案啟動后,應優先保證救災物資的及時供應和調運。每次救災動用后,應在下一年度內補齊缺額。

6.4應急隊伍保障

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保證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專人負責,并定期對救災應急工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6.5職責保障

各級農業部門要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消除隱患,強化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推廣普及農業防災減災技術。

6.6宣傳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農業技術人員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和手機等信息手段,加強農業防災減災技術與法律知識的科普宣傳。

7附則

7.1名詞術語

7.7.1本預案中的農業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前者包括糧油等大田作物和蔬菜、瓜果、花卉、中藥材等園藝作物及食用菌生產,后者包括畜牧業、水產養殖、養蜂和其他養殖對象。

7.1.2本預案中的農業自然災害,是指干旱、洪澇、低溫凍害(含冷害、霜凍、凍害、雪災等)、風雹(含雷雨大風、寒潮大風、龍卷風等風災及冰雹)、高溫(含干熱風)、沙塵暴、陰害、重大動植物生物災害等危害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

7.1.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本預案中的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農業自然災害中的干旱、漬澇、冷害、凍害、陰害和許多植物病蟲害屬累積型災害,并非突發;但在災害事態嚴重發展時,同樣會出現緊急事態,也應納入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范疇。

7.1.4本預案中的農作物受災面積,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災害的受災面積中,農作物實際收獲量較常年產量減少10%~30%的農作物播種面積。成災面積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災害的受災面積中,農作物實際收獲量較常年產量減少30%~80%的播種面積。絕收面積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災害的受災面積中,農作物實際收獲量較常年產量減少80%以上的播種面積。受災面積不得重復計算,在同一播種面積地塊上如先后遭受幾種或幾次災害,只按其受害最大最重的一次計算受災面積。

7.2預案管理

7.2.1本預案由市農委、市農業局編制和管理,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作相應修改,報XX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7.2.2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應依照本預案并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區縣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報市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7.3預案的銜接

具體災種的應急響應等級與行動應與XX省相關部門已編制的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中與農業有關的內容銜接,如XX省地震應急預案、XX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XX省防汛應急預案、XX省抗旱應急預案、XX省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XX省氣象應急保障預案、XX省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

7.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農委、市農業局負責解釋。

7.5預案生效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增強應對和抵御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保護員工和相關方的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確保應急救災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保證經理部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結合經理部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是指由于突然發生洪汛、泥石流、沙塵暴、海嘯、海風暴、暴風雪、冰雹、雷電、火災、地震和地質等自然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生產經營的緊急事件。

1.3.2本預案適用于集團所屬各單位承建的工程項目。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員工生命、

1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2統一領導,整合資源。各單位搶險救災服從集團公司的統一領導;整合各單位內部搶險救災資源,確保各單位統一調配和指揮;各單位自救與集團范圍救災相互協作,相互支持。

1.4.3統一組織,協同救災。實行區域一體化統一組織、統一指揮救災。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本單位應急指揮組組長;應急期間,一般性工作服從應急救災工作。

1.4.4預防為主,科學應對。堅持災前預防為主的原則,高度重視、安全管理;常抓不懈,增強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能力,科學應對突發應急事件。

1.5災害分級

各類自然災害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大小等因素分為四級,并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

Ⅰ級自然災害類事件,是指由于洪訊、泥石流、沙塵暴、海嘯、海風暴、暴風雪、冰雹、雷電、地震和地質等自然現象,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嚴重,對公司的員工安全、設備財產、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造成較大社會影響和公司聲譽影響,需要集團公司統一組織協調,調度集團公司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臵的突發事件。

Ⅱ級自然災害類事件,是指由于洪訊、泥石流、沙塵暴、海嘯、海風暴、暴風雪、冰雹、雷電、地震等自然現象,突然發生、事態2比較嚴重,對公司的員工安全、設備財產、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帶來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公司統一組織協調公司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臵的突發事件。

Ⅲ級自然災害類事件,是指由于洪訊、泥石流、沙塵暴、海嘯、海風暴、暴風雪、冰雹、雷電、地震等自然現象,突然發生、事態嚴重,對公司的員工安全、設備財產、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帶來危害或威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各單位協調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臵的突發事件。

Ⅳ級自然災害類事件,是指由于洪訊、泥石流、沙塵暴、海嘯、海風暴、暴風雪、冰雹、氣象、地震等自然現象,突然發生、事態一般,對公司的員工安全、設備財產、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帶來危害或威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傷害、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各單位協調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臵的突發事件。

1.6應急預案

1.6.1集團所屬各單位根據所處環境、地理位臵,分析本單位可能遭受的自然災害類型,并制定本單位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1.6.2集團的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洪汛災害應急預案、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海嘯(風暴)災害應急預案、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地震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各所屬單位應進一步制定細致的專項應急預案。

31.6.3集團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是各單位應對可能遭受的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經集團制定并發布實施。

2災情預警

集團各單位應急救災機構負責搜集洪汛、氣象、地震、地質等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預警信息,分析災害可能對員工安全和生產經營造成的危害。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臵的原則,按規定采取相應的處臵措施。

3應急處臵措施3.1地震

地震發生前,按本預案要求做好各項地震應急準備;地震發生后,即刻啟動本預案進行地震應急。

上級單位下達地震預報或破壞性地震突然發生,應即刻啟動預案,按下列程序進行地震應急。

3.1.1應急疏散(1)有地震預報時

所有應急工作人員應立即到位;根據預報的震級和震害預測,決定停工或中止工作;所有員工應及時撤離危險建筑物;檢查房屋安全情況和水電有無安全隱患,組織人員緊急排險。

(2)地震突然發生時

①工作時間,最重要的是妥善避震,用物品護住頭部,躲在堅固的物體下,要避免物品掉落砸傷。

4待震動平息后迅速撤離室內,撤離時,應按照預先的編組,按先后順序和路線撤離到室外,千萬不可擁擠造成混亂。因此,要制定逃生路線,并且要由特定人員正確進行引導。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應安排值班人員立即切斷總電源,正確處臵可能引起火災的物品等,避免因地震引起火災等其它災情。撤離過程中仍應在各通道、出口處有人員進行指揮,以保證正常秩序。撤到室外時,應在預定地點集結。震后根據地震部門提供的信息和上級安排,決定繼續是否停工。

②如地震發生在夜間,以各寢室為組撤出建筑物,同樣應有預定路線、順序。確定幾個人員作為引導人員,進行指揮,避免混亂。由于是在夜間,可能停電,要有備用手電等照明準備,不要點蠟燭、火把等,以免失火。

3.1.2撤離建筑物后

疏散人員到安全位臵后,應立即組織清點人員,統計被困人員數據,并立即反饋給應急指揮中心,同時進行力所能及的搜尋救護。

3.2海嘯

當氣象部門發布海嘯災害預警時,應即刻停止在危險區域的活動,將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并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當海嘯意外發生時,應即刻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組織人員轉移至堅固的多層建筑物樓頂或者山上等高處;

(2)值班人員應守在各轉移通道,引導轉移方向,保持轉移秩5序;

(3)人員轉移至安全位臵后,應立即組織清點人員,統計被困人員數據,并立即反饋給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3.3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當相關部門發布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預警時,應即刻停止在危險區域的活動,將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并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當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意外發生時,應即刻采取以下措施:

(1)引導人員往泥石流的兩側逃生;不要往低洼地跑,應往低洼地兩側的高處山坡或堅固的建筑物跑,不能爬樹逃生。

(2)人員轉移到安全位臵后,應立即清點人員,統計被困人員數據,并立即反饋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3.4暴雨

當發生暴雨突發事件時,應即刻啟動、執行本預案。

(1)值班人員應全面檢查各房間門、窗、水、電等方面的情況,以消除隱患。

(2)值班人員應督促物業管理人員采取相關措施,如打開下水道井蓋、清除明溝排水障礙物等。

(3)如果發生嚴重的雷擊現象,應關閉除照明外的一切不必要的電源,尤其是重大設備的電源,并仔細檢查空氣開關等保護手段是否正常,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6(4)如果房間發生天花板漏水、窗戶破裂進水等突發事件時,應緊急加固相關破損處,并轉移可能受影響的貴重儀器設備等,然后再去除積水,以免因水浸造成二次損失。同時應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5)如發生重大損失,應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4保障措施

4.1通訊與信息保障

應急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單位和上級部門重特大應急信息后,立即按規定上報下傳應急信息,跟蹤應急事態發展。各單位應保證調度值班或其它值班聯系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及時接收和轉達災害信息,保證與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聯系通暢。

4.2應急保障

(1)應急救災物資裝備保障。各單位應按規定和救災需求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所需的物資和生活用品,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期間使用的裝備和物資資源,統籌現有資源,建立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2)應急隊伍保障。項目經理部組織建立應急救災搶險隊伍資源系統,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并進行監督和檢查;

(3)應急資金保障。項目經理部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應急資金,用于預防和應對自然災害的設備建設、搶險物資儲備、人員培訓、預防演練。應急救災期間,可隨時啟用,實行專款專用;

4.3宣傳、培訓與演習

(1)利用各種宣傳手段進行防災救災宣傳教育,使員工了解應急救災知識,提高應急意識;

(2)定期對應急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培訓,了解并掌握應急預案要求和應急救災技術,提高應急救災能力;

(3)每年組織一次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習。

第三篇: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章總則

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增強應對和抵御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保護師生和相關方的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確保應急救災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保證經理部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結合經理部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是指由于突然發生洪汛、沙塵暴、暴風雪、冰雹、雷電、火災、地震和大氣污染等自然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學校師生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學校正常上課的緊急事件。

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整合資源。學校搶險救災服從統一領導;整合學校內部搶險救災資源,確保各部門統一調配和指揮,相互協作,相互支持。

(3)統一組織,協同救災。實行區域一體化統一組織、統一指揮救災。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本單位應急指揮組組長;應急期間,一般性工作服從應急救災工作。

(4)預防為主,科學應對。堅持災前預防為主的原則,高度重視、安全管理;常抓不懈,增強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能力,科學應對突發應急事件。

5.災害分級

各類自然災害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大小等因素分為四級,并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

第二章應急組織的職責

1.學校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是學校整個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中心,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和請示,負責與應急部門和社區聯絡,負責協調應急期間各救援隊伍的運作,統籌安排各項應急行動,保證應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進行。

成立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組長:楊士新(校長兼黨支部書記)電話組長:夏國英(副校長)電話立艷(副校長)電話寶華(副校長)電話愛娟(副書記)電話紅波(工會主席)電話員:尹相君(安保科長)電話國華(后勤主任)電話穎華(總務人員)電話立明(總務人員)電話:138444318032.指揮部及單位職責2.1學校應急總指揮職責

①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②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和資源的調動;

③向公安、消防、安監、技監等應急部門報告,并保持密切聯系;消防等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后,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項;

⑤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向新聞媒體公布事故情況;

⑥負責事故原因調查和善后工作。

2.2事故現場指揮職責

①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把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現場無關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③負責救護受傷人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④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

⑤把事故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向應急總指揮報告。

⑥與消防等應急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信息。

⑦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⑧負責事故后的現場清理工作。

2.3現場值班主任職責

①在事故發生初始階段,擔當事故現場指揮

②在確認事故即將發生或已發生后,向單位領導報告,向上級部門報告。

③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學校事故應急預案。

④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3.應急救援小組

根據學校特點和需要,分別設置:

⑴通訊聯絡小組,負責人:張旭東電話疏散引導小組,負責人:何亞波電話醫療救護小組,負責人:孫小紅電/p>

⑷警戒保衛小組,負責人:尹相君電話排險搶修小組,負責人:段國華電話后勤保障小組,負責人:杜穎華電話:135966180774.應急責任制

⑴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保證學校安全,是學校應急預案指揮者。

⑵事故現場指揮,現場值班主任承擔本預案規定的職責,指揮有關人員進行搶險排難。

⑶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①臺風、暴風雨、地震等自然災害責任人。分管總務后勤的副校長及總務主任。②社會人員進入校園造成安全事故責任5

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及安保科長。③火災、爆炸、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車輛傷害、觸電等安全事故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及總務主任。④學生群體斗毆、校內大型活動安全事故責任人: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和政教主任及各級部主任。⑤在突發安全事故中因學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責任人: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和政教主任及各級部主任或現場指揮。

應急電話:火災119

報警110

緊急救護120

第三章監測預警

應急救災機構成員負責搜集洪汛、氣象、地震、地質等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預警信息,分析災害可能對師生安全和生產經營造成的危害。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按規定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第四章應急救援與處置

(一)發生大風導致建筑物傾斜或倒塌應急程序

1.立即組織應急人員引導師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同時切斷建筑物電源。

2.若有人受傷,醫療救護小組進行現場救治,或打120送6

醫院。

3.在危險建筑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派專人密切觀察建筑物狀況。

4.在城建局安全監察部門或有資質的房屋檢測專業機構檢測后,經他們同意,方可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搬遷貴重設備和重要資料。

5.若電線桿、樹木或其它高架物傾斜,應立即組織人力進行支撐和加固

6.對不牢固的空中懸掛物或屋頂材料要進行加固或拆除。

7.關閉單位所有的玻璃門窗。

8.在所有存在事故隱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把人員活動限制在安全區域內。

9.單位應當把人員受傷、財產損失和嚴重事故隱患情況及時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報告。

(二)發生暴雨雷擊事故應急程序

1.暴雨雷擊來臨前,學校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并與上級有關部門保持聯系。

2.暴雨時,若房屋內漏雨,應當切斷電源,有秩序地轉移室內學生,以及貴重設備。學校應當關閉所有門窗。

3.若有雷電,應當盡可能地切斷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設施設備的電源,防止電器在雷擊時遭到雷電襲擊。強弱電房和電氣設施周圍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險、救護等應急人員應當做好救援準備。

4.若暴風造成房屋進水,校園積水。①應當切斷電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詢問市政部門排水設施運行情況。②應當盡可能防止廁所進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③學校應當組織師生,有秩序地轉移,避免推擠踩踏,堵塞通道。④房屋積水時應當把設備、資料等物品往高處轉移。

5.如校內積水嚴重或校外汛情嚴重,總指揮應根據情況在報請上級部門批準后,可以停學疏散師生,并安排好學校保衛工作、留守工作。

第五章恢復與健康

善后處置,當自然災害造成人員傷害后勤保障組成員必須第一時間對受到傷害的師生進行慰問、撫恤,確保傷員第一時間得到救治,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六章監督管理

本預案由XX縣區實驗小學安辦科負責管理,預案每年結合本8

校實際情況進行修訂一次。

第七章宣傳、培訓和演練

(1)利用各種宣傳手段進行防災救災宣傳教育,使師生了解應急救災知識,提高應急意識;

(2)定期對應急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培訓,了解并掌握應急預案要求和應急救災技術,提高應急救災能力;

(3)每年組織一次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習。

第八章附則

Ⅰ級自然災害類事件,是指由于洪訊、沙塵暴、暴風雪、冰雹、雷電、地震和大氣污染等自然現象,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嚴重,對學校的師生安全、設備財產和工作秩序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造成較大社會影響,需要中心校統一組織協調,調度中心校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突發事件。

Ⅱ級自然災害類事件,是指由于洪訊、泥石流、沙塵暴、暴風雪、冰雹、雷電、地震和大氣污染等自然現象,突然發生、事態比較嚴重,對學校的師生安全和工作秩序帶來危害或威脅,9

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學校統一組織協調學校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突發事件。

Ⅲ級自然災害類事件,是指由于洪訊、泥石流、沙塵暴、暴風雪、冰雹、雷電、地震和大氣污染等自然現象,突然發生、事態嚴重,對學校的師生安全、設備財產和工作秩序帶來危害或威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各村小協調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突發事件。

Ⅳ級自然災害類事件,是指由于洪訊、泥石流、沙塵暴、暴風雪、冰雹、雷電、地震和大氣污染等自然現象,突然發生、事態一般,對學校的師生安全、設備財產工作秩序帶來危害或威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傷害、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各村小協調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突發事件。

XX縣區實驗小學2017年7月10日

第四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的預防

1.學校辦公室負責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部署校園臺風、暴雨、酷暑、寒冷、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御,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學校辦公室負責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教研室負責組織師生學習辨別臺風、暴雨、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掌握災害預防和自救知識。

4.安全責任人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供電線路、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玻璃門、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校辦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并組織、訓練、指導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二、應急措施

1.自然災害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單位領導報告,啟動應急程序。

2.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應急人員引導師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同時切斷建筑物電源。

3、醫療救護小組進行現場救治,或打120送醫院。

4、在危險區域周圍設置警戒線,派專人監控。

5、在安全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房屋檢測專業機構檢測后,經他們同意,方可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搬遷貴重設備和重要資料。

6、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7、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8、做好危困教職工的救助和校園災后重建工作。

9、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及時上報信息,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10、災后要科學安排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王家井鎮中學

2016.1.1

第五篇:XX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XX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010年12月16日省應急辦【字體: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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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目的

為做好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對農業的損失,保證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樹立農業自然災害可持續治理的科學發展觀,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1.2.2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1.2.3農業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1.3編制依據

制定本預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國務院“三定”方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省范圍內突發性干旱、洪澇、低溫凍害和風雹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

自然災害發生區涉及重大動物疫情和農作物病蟲害的,按照省級相應突發災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任務

2.1組織機構

農業廳設立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由分管農業災害工作的副廳長擔任組長,廳辦公室、發展計劃處、種植業管理處、省農機局、省畜牧獸醫局、省果業局等主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種植業管理處。

2.2農業廳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協調、指導全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和災后恢復工作。

2.3農業廳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與省直有部門、各市農業部門聯系協調,及時收集、核查災情,督導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并報告災情動態。

3預防、預警

3.1預警信息

省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水利廳的水情、汛情信息,各市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情況。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徑。省農業廳與省氣象局、省水利廳等部門穩定暢通的信息交換渠道,定期、不定期的會商;農業廳與各市農牧業局的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網絡系統。

3.2.2采集內容。氣溫、降水、光照等氣候條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資料;農業自然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范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飼草、水產品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機電設備、基層農業事業單位和農牧三場損毀,農業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對策措施等。

3.3信息報送

3.3.1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后,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造成重大農業損失的突發事件,可直接上報,并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3.3.2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3.3.3一般性農業自然災害信息,定期逐級上報。

3.4災情信息發布

農業廳協助省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和民政廳做好自然災害信息的發布工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需對外發布的,交由當地政府指定的專門部門發布,未經授權,不得自行發布。

3.5預警報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出農業自然災害預警。

3.5.1收到氣象、水文等部門以及流域管理部門的災害預測預報。

3.5.2易受風雹影響的地區,當接到氣象部門發出的可能受影響的信息。

3.5.3干旱等進行性自然災害趨重。

3.5.4其它突發的農業重大自然災害。

3.6預防控制

3.6.1組織、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6.2工程準備。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養殖魚塘、農業機電設備的加固和防護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門做好相關基礎設施的維修、加固、改造,增強農田及各類農業基礎設施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3.6.3預案準備。根據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不同類型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御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農業生產的避災抗災能力。

3.6.4物資、技術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種子(種畜禽)、飼草等救災物資。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督導各級農機行業管理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機設備、配件及救災用油的貯備和供應。

3.6.5適時防控

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沒有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護。風雹、洪澇災害前,協助當地政府及時組織人員、設備轉移,通知農戶做好應急準備。各級農業部門建議本級政府并協助當地氣象部門適時實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業。

接到低溫凍害、干熱風等災害預報后,及時與有關部門協調,立即組織、指導農民采取熏煙、噴施植物抗寒劑、覆蓋以及噴灌等相應防范措施。

4災害分級和應急響應

農業廳在主汛期(6—8月),安排人員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并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范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三級啟動應急響應。

根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后,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搶救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4.1農業廳一級應急響應

4.1.1一次突發性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級響應:

(1)發生涉及相鄰兩個以上市的區域性特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耕地總面積的20%以上,且受災面積達到600萬畝以上。

(2)某一個市發生特大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耕地總面積的25%以上,且受災面積達到300萬畝以上。

(3)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一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4.1.2一級響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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