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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浙江省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報名定于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0日進行。由于我省實行全程網報,為確保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廣大考生仔細閱讀。

一、考試科目、成績管理

(一)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3個科目;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2個科目。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修訂印發的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考試教材征訂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考生可根據需要,自愿征訂輔導教材和考試大綱。

(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可獲得會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二、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嚴格按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條件如下:

1.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根據財政部財會[2000]16號文規定,報名參加各檔次資格考試所規定的學歷,是指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既包括正規全日制院校財經專業和非財經專業學歷,也包括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成人教育學歷。

根據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38條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無證上崗屬違法行為,不能作為合法的會計工作年限。因此,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注冊后,實際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至2011年底。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本規定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在我省的武裝警察部隊、解放軍、鐵路系統的人員,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需帶報名表(點擊下載)并單位蓋章、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及二張一寸照,到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辦理報名手續。

三、考試工作的具體安排及要求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考試日期初級資格中級資格5月12日9∶00—11∶30經濟法基礎9∶00—11∶30財務管理14∶00—17∶00初級會計實務14∶00—17∶00中級會計實務5月13日9∶00—11∶30經濟法(二)報名時間及辦法

1.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1年11月1日10:00-2011年11月10日17:00,期間實行網上報名系統24小時服務。

2.2012年度全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工作按會計從業資格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凡要求參加考試的會計人員,請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內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按網上報名系統的要求進行報名及交費。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因個人資料信息需要修改,可于2011年11月9日前,持有效證件到發證機關進行修改,并于修改后次日進行網上報名。

3.為確保網絡報名工作順利實施,全省各縣(市、區)財政部門都設立了自助報名點,并配有專用設備、專人輔導。在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期間內,對網上報名操作有困難的考生,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既可通過電話(有關當地聯系電話,詳見報名主頁“咨詢電話”欄目)咨詢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得到幫助,也可就近到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設置的自助報名點,由工作人員輔導報名。

4.網上報名實行承諾制。考生要承諾所注冊的個人信息資料(包括會計從業資格證信息)真實、正確。

5.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主頁,首先閱讀《報考人員必讀事項》,在對《網上報名協議》表示同意后,再根據提示,進入“注冊窗口”進行注冊工作。通過準確錄入登錄名、身份證號、證書條形碼號(寧波地區使用證書編號)、手機號碼、登錄密碼、驗證碼等信息注冊后,按提示進行報名操作。點擊"交費"按鈕后,將不能再修改數據,請報名者謹慎選擇。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網上付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因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6.已在網上報名并交費成功的考生,于考試前10天,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自行打印準考證有困難的考生,可憑身份證到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的自助報名點申請打印。

7.收費方式采用銀聯網上交費,考生通過網上交費系統交納報名費、自主選購的考試輔導教材費及自主選擇送書方式費用。

8.對采用網上支付方式交納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項費用,直接以網上銀行扣款單作為交費憑據,不再統一提供非稅收入票據。考生需要非稅收入票據的,應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并提供網上報名序號,于2011年12月21日-2012年1月20日,在正常工作日內,到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開具非稅收入票據。

(三)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0〕440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每科40元。考務費和考生自主選購的考試輔導教材費由考生在報名的同時,通過網上交費系統向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交納。

(四)2011年開始,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客觀題讀卡評卷的基礎上,對主觀題實行網絡評卷。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79號)關于“成績查對可以查紙質試卷人工評閱中有無漏評及計分、合分誤差,不查主觀題評卷寬嚴;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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