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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三合一”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項目名稱:PVC空腔內膜磷石膏墻體項目建設單位(蓋章):貴州省畢節市勇鑫磷石膏墻體有限責任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 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16三、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環境保護目標及評價標準 25四、主要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 30五、排污許可申請及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 50六、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 51七、結論 53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量匯總表 54附圖1項目地理位置圖附圖2項目總平面布置及分區防滲示意圖附圖3項目區域外環境關系和保護目標圖附圖4項目區域水系圖附圖5項目現狀照片附表1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基礎信息表附表2污染防治措施(設施)一覽表附表3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一覽表附表4建設項目環保投資估算一覽表附表5排污許可證申請表附件1建設單位承諾函附件2建設單位委托函3環評委托書附件4企業環境信用承諾書附件5建設單位營業執照附件6項目投資備案證明附件7項目投資相關協議附件7項目所在園區規劃環評審查意見—1—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項目名稱PVC空腔內膜磷石膏墻體項目項目代碼2110-520502-04-05-873986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 貴州省(自治區)畢節市七星關區縣(區)碧海街道鄉(街道)七星關經濟開發區八號標準廠房(具體地址)地理坐標(105度23分54.125秒,27度21分34.574秒)行業類別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二十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53塑料制品業292其他 (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建設性質團新建(遷建)建設項目團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填)畢節市七星關區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2110-520502-04-05-873986總投資(萬元)環保投資(萬元)43.8環保投資占比(%)4.38施工工期1是否開工建設是: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①項目所在園區規劃名稱:《畢節市七星關區經濟開發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②審批機關:貴州省人民政府。③審批文件名稱及文號:黔府函〔2012〕184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①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名稱:《畢節市七星關區黔西北區A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2012年12月);《畢節市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2—②召集審查機關:畢節市環境保護局。012年12月27日畢節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對《畢節市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畢環函〔2012〕112號);2018年3月26日畢節市環境保護局關于《畢節市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的審查意見(畢環函〔2018〕13號)(附件8)。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項目與《畢節市七星關區經濟開發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的符合性分析根據《畢節市七星關區經濟開發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七星關經濟開發區為省級經濟開發區,包括A區和B區,A區東接小壩工業園區,西至北大附屬實驗學校,南與南北寬約3208.45m,規劃面積約12.67km2,本項目位于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七星關經濟開發區八號標準廠房,項目所在標準廠房區域為規劃中提及的工業用地,因此項目實施用地符合規劃;同時根據規劃,該園區以畢節市特色產業為主導,發展食品加工、生物制藥、高新技術、電子電器等低污染產業,以及配套居住、物流等的綜合產業發展區,本項目為廢棄PVC、工業廢棄物磷石膏的資源化利用,生產過程均在標準廠房內完成,特征廢氣污染物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經環保措施治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實現了園區規劃提及的低污染要求,因此項目實施與園區總體規劃是不違背的。2、項目與《畢節市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查意見的符合性分析根據《畢節市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規劃在優化調整和實施過程中需落實相關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切實減輕環境影響,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水污染減緩措施、大氣污染減緩措施、噪聲環境影響—3—減緩措施、固體廢物環境影響減緩措施、生態保護措施,并要求嚴格環境準入,本項目總體符合七星關經濟開發區的定位,且項目運營后無生產廢水的外排,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可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氣經相應的環保措施治理后可達標外排,固廢合理處置,項目在已建標準廠房基礎上實施,不涉及生態問題。總體來說,從污染防治的角度上看,項目實施與《畢節市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查意見的要求的先協調的。3、項目與《畢節市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及審查意見的符合性分析根據《畢節市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及審查意見,對規劃提交要求包含:需嚴格保護生態空間,引導規劃布局;樹立生態發展的規劃理念,嚴控經開區的開發建設范圍;強化區域相關行業污染物總量管控,降低環境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嚴格項目環境和行業準入要求;加快建設經開區環境監測體系;落實規劃環評及跟蹤評價提出的環保要求,提高環保對策措施的有效性。就本項目而言,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限屬于“允許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項目運營后產生的各類污染物經評價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落實后對外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符合園區規劃污染防治的要求,根據《貴州省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清單管理辦法(試行)》(黔環通〔2018〕303號)本項目屬于綠色通道,符合準入條件。因此總體而言,項目建設與《畢節市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A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及審查意見是相符合的。1.1“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根據前環保部關于印發《“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三線一單”是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本項目與“三線一單”相符性判定如下:—4—(1)生態紅線“生態保護紅線”是生態空間范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實行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相關規劃環評應將生態空間管控作為重要內容,規劃區域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在規劃環評結論和審查意見中應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的管理要求,提出相應對策措施。除受自然條件限制、確實無法避讓的鐵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訊、輸變電等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外,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嚴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依法不予審批新建工業項目和礦產開發項目的環評文件。需依法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的嚴格管控邊界,是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的底線,對于維護生態安全格局、保障生態服務功能、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貴州省生態保護紅線的通知》(黔府發〔2018〕16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全省各市區的生態保護紅線進行了劃定,畢節市生態保護紅線包括遺產地、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國家重要濕地、國家濕地公園、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五千畝以上耕地大壩永久基本農田、重要生態公益林、石漠化敏感里,占畢節市國土面積的27.05%,占全省年7月《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貴州省生態保護紅線的通知》 (黔府發〔2018〕16號),畢節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面積為5723.23km2,占畢節市國土面積21.32%。本項目選址位于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經濟開發區內,經核對畢節市生態保護紅線圖,項目區不在《通知》劃定的紅線范圍內。—5—圖1-1項目與畢節市生態保護紅線位置圖根據《畢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畢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畢府發〔2020〕12號)要求,全市共劃定141個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其中優先保護單元88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6.48%,主要包括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生態功能區域;重點區、中心城區等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區域;一般管控單元13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49.33%,主要包括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區域。各分區管控要求如下。①優先保護單元: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建設。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禁止開發或依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條件開發區域進行管理。嚴禁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占用和改變用地性質。②重點管控單元:以生態修復和環境污染治理為主,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進一步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嚴格落實區域及重點行業污染物允許排放量。對于環境質量不達標的管控單元,落實現有各類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減計劃和環境容量增容方案。③一般管控單元:以生態環境保護與適度開發相結合為主,開發建設中—6—應落實生態環境管控相關要求。經比對《長江經濟帶戰略環境影響評價畢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準入清單》及環境管控單元圖、七星關區管控單元管控要求,本項目所在地屬于貴州七星關經濟開發區(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重點管控單元,具體管控單元要求詳見下表。表1-1“三線一單”環境管控單元-單元管控空間屬性符合性分析“三線一單”環境管控單元-單元管控空間屬性內容本項目內容符合性項目名稱PVC空腔內膜磷石膏墻體項目“三線一單”環境管控單元-單元管控空管控單元名稱貴州七星關經濟開發區(七星關區黔西北產業園區)本項目位于重點管控單元/管控單元編碼ZH52050220002省貴州省市畢節市縣七星關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編制求空間布局約束1按照貴州省、7大區域、畢節市總體管控要求中普適性準入要求執行。2.嚴禁引入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和國家明確禁止建設的“十五小”項目、“新五小”項目。;入駐企業需符合園區的產業定位與用地規劃,禁止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環境污染嚴重、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投資的項目入區;3嚴格控制引入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項目,水的重復利用率低的行業;嚴格控制建設可能排放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工業項目;禁止再生鉛、鉛酸蓄電池等相關行業發展,控制重金屬環境污染。(符合“三線"要求且屬于國家鼓勵類生產工藝、技術和生產能力的除外)本項目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符合園區總體規劃,所涉及生產設施設備均不屬于淘汰和落后類污染物排放管控1按照貴州省、7大區域、畢節市總體管控要求中高污染排放區、受體敏感區、水環境工業污染重點管控區普適性準入要求執行。2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處理產生的全部廢水,防止污染環境。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業廢水應當本項目特征廢氣為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經落實本次評價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做到達標排放;項目不涉及食宿,員工生活污水依托項目地標—7—分類收集和處理,不得稀釋排放。受納水體跳墩河容量達上限時,新上項目必須在園區范圍內按照等量置換的原則,騰出相應環境容量。3分類收集和處理,不得稀釋排放。受納水體跳墩河容量達上限時,新上項目必須在園區范圍內按照等量置換的原則,騰出相應環境容量。3大氣污染物排放需要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2017)或行業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SO2、NOx、顆粒物及特征污染物氟化物、VOCs等)需滿足大氣環境容量和總量控制要求,工業廢氣排放達標率100%。4園區管委會對對園區管網進行檢查和維修,防止管網破裂廢水泄露對地表水和地下水產生影響;5建立健全產業區域日常環境監測制度。7從嚴控制廢水污染總量控制指標,通過區域削減等工作騰出容量。確保2020年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13年排放水平;2014年后新建企業減少排污許可總量標準的8.加大工業節水力度、提倡和鼓勵企業進行中水回用,發展循環經濟,以減少新鮮水用量、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準廠房衛生間解決,最終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處理,成型冷卻水經冷卻水槽收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1園區應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按要求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2成立應急組織機構,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3建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企業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本項目運營后將按要求制定應急預案并儲備相應的應急物資以確保項目實施的需求環境風險防控資源開發效率求本項目不屬于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執行畢節市七星關區資源開發利用效率普適性要求。項目所在地環境管控為重點管控單元,本項目運營后產生的廢氣、噪聲經治理后均能達標外排;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生活污水僅為員工入廁廢水,經化糞池收集處理后外排園區污水收集管網最終由海子街鎮污水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固廢均合理處置,項目涉及的風險物質后續將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按風險防范措施嚴格執行,以進一步將風險降至最低,在保證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正常和加強管理的前提下,項目實施不會對外環境造成較大—8—影響,因此項目建設與畢節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要求是相符的。圖1-2項目與畢節市環境管控單元位置圖(2)環境質量底線“環境質量底線”是國家和地方設置的大氣、水和土壤環境質量目標,也是改善環境質量的基準線。有關規劃環評應落實區域環境質量目標管理要求,提出區域或者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建議以及優化區域或行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的對策措施。項目環評應對照區域環境質量目標,深入分析預測項目建設對環境質量的影響,強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評價區內環境空氣質量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29號”二級標準;項目涉及到達地表水環境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聲環境質量現狀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項目投運后產生的各類污染物,在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實現達標外排及合理處置要求,各類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不會降低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符合環境質量底線要求。綜上,本項目建設符合環境質量底線要求。(3)資源利用上線資源是環境的載體,資源利用上線是各地區能源、水、土地等資源消耗—9—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關規劃環評應依據有關資源利用上線,對規劃實施以及規劃內項目的資源開發利用,區分不同行業,從能源資源開發等量或減量替代、開采方式和規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護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議,為規劃編制和審批決策提供重要依據。根據項目性質,項目在運營過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電等,但用量相對區域資源利用率相對較少,不會突破當地現有資源利用上線,故符合資源利用上線的管控要求。(4)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允許類項目,不違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的原則要求。對照《貴州省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清單管理辦法(試行)》(黔環通〔2018〕303號),本項目屬于第四條“綠色通道類(綠線)”,且屬于綠色通道類(綠線)清單內容,因此,項目的建設不違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的原則要求。綜上分析可知,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相關要求。1.2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7-2017),項目PVC空腔內膜、PVC天地龍骨生產屬于其中的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9號),本項目不屬于此目錄中的“限值類和淘汰類”,可視為“允許類”,且項目所涉及的設施設備均不屬于目錄中的“限值類和淘汰類”之列,且本項目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畢節市七星關區發展和改革局賦碼的貴州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項目編碼:2110-520502-04-05-873986),因此,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產業政策要求。1.3項目選址合理性分析本項目選址位于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七星關經濟開發區八號標準廠房,項目涉及地塊為七星關經濟開發區規劃的建設用地,項目區不涉 (GB3095-2012)二類區,聲環境功能區劃為《聲環境質量標準》3類聲環境功能區,經引用項目所在地現有環境質量公報和結合實地踏勘結果,項目所在地環境現狀均有一定容量,且項目實施后落實本報告提出的污染治理設施—10—后,不會突破現有環境質量現狀,對外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項目周邊已建成了四通八達的公路網,為項目的實施提供了必要的交通條件,項目周邊主要為其他低污染的工業企業,項目周邊200m范圍內無學校、居民點、飲用水源保護區及風景名勝區等特殊環境保護目標,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環境風險對外環境的影響較低。項目地海子街污水處理廠的管網已完成布設覆蓋,項目實施后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能全部由管網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且項目在標準廠房內實施,能進一步減輕對外環境的影響。綜上所述,從規劃、交通、環保角度考慮,本項目選址較為合理。1.4項目總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項目在已建標準廠房基礎上實施。生產區出入口設置在標準廠房緊鄰園區內道路的南側,生產廠房位于標準廠房一樓,生產廠房內從北至南依次布置PVC空腔內膜及PVC天地龍骨生產線,混料區、破碎加工區及成品堆放區,其中多功能冷熱攪拌機、擠塑成型設備相鄰生產區布置,前置加工區位于生產區內東側,成品堆放區靠近出入口布置;擠塑成型設備和生產區之間設置冷卻水箱收集冷卻水,確保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設置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園區管網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通過濾袋、簡易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15m排氣筒達標(DA001)排放;排氣筒設置于廠房北側,結合后文分析,排氣筒的設置均符合相關標準,外排廢氣對外環境影響甚微。綜上,項目各功能區分區明確,項目總圖平面布置綜合考慮了工程布局及運輸等因素,并盡量減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從環保角度考慮,項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1.5項目與相關行業規范協調性分析根據國家現行相關行業規范,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比對分析詳見表1-2。表1-2項目與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相關行業規范比對分析一覽表序號相關行業規范及要求項目實際情況是否符合1《貴州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7%以上;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指標得到有效控制;9個市(州)中心城市和貴安項目重要產污節點均經相應環保設備治理后達標排放,不會降低當地環境質量—11—知》(黔府發26號)新區環境空氣質量全部達到二級標準,縣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保持在95%以上;知》(黔府發26號)新區環境空氣質量全部達到二級標準,縣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保持在95%以上;防止霧霾天氣發生;全面完成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大氣污染防治(二十四)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專項行動。認真組織實施《貴州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重點整治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項目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通過濾袋、簡易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15m排氣筒達標(DA001)排放,且評價已提出對于揮發性有機物的環境監測2(一)大力推進源頭替代。通過使用水性、粉末、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能量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熱熔、無溶劑、紫外光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膠粘劑,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清洗劑等,替代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項目不涉及含VOCs含量的涂料及油墨等《貴州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1項目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通過濾袋、簡易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15m排氣筒達標(DA001)排放,且在生產車間內重要節點設置排風扇,以減輕無組織VOCs的影響實施方的通知(黔環通號)(二)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重點對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露、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實施管控,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21.6項目與《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環大氣〔2020〕33號)相符性本項目與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文件《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環大氣〔2020〕33號)中有關要求進行相符性分析,具體比對分析詳見表—12—表1-3項目與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比對分析一覽表序號相關行業規范及要求是否符合項目實是否符合情況一、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有效減少VOCs產生,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項目不使用涂料及油墨等物料,特征項目不使用涂料及油墨等物料,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通過濾袋、簡易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筒達標(DA001)排放,對外環境影響較小料生產、銷售和使用應滿足新頒布實施的國家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要求。督促生產企業提前做好油墨、膠粘劑、清洗劑及木器、車輛、建筑用外墻、工業防護涂料等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實施準備工作,在標準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換,有條件的地區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要提前實施。將全面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低VOCs含1量原輔材料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和政1府綠色采購清單。生產設施防腐防水防銹涂裝應避開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和處理措《2020年《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大氣 33號)印刷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優先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鼓勵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將低VOCs含量產品納入政府采購名錄,并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優先使用;引導將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膠粘劑等納入政府采購裝修合同環保條款。本項目不使用水性本項目不使用水性涂料,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通過濾袋、簡易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筒達標排放;廠區發性有機物無排放控制:2020年7月1日起全面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落實無組織排放特別控制要求。2各地要加大標準生效時間、涉及行業2及控制要求等宣貫力度,通過現場指導、組織培訓、新媒體信息推送等多種方式,督促指導企業對照標準要求開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環節排查整治,對達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指導企業制定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規程,細化到具體工序和生產環節,以及啟停機、檢維修作業等,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健全內部考核制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生產。企業在無組織排放排查整治過程中,在保證安全的—13—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儲存環節應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儲存環節應采用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裝卸、轉移和輸送環節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生產和使用環節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廢氣,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處置環節應將盛裝過VOCs物料的廢包裝容器加蓋密閉,按要求妥善處置,不得隨意丟棄;高VOCs含量廢水的集輸、儲存和處理環節,應加蓋密閉。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 (GB37822-2019)中的特別排放限三、聚焦治污設施“三率”,提升綜合治理效率:組織企業開展現有VOCs治理設施評估,全面評估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對達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實現達標排放,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制藥等VOCs排放重點源6月底前完成。對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活性炭吸附、噴淋吸收、生物法等工藝設施的,要重點加強效果評估。行業排放標準中規定特別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應按相關規定執行;未制定行業標準的應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已制定更嚴格地方排放標準的,按地方標準執行。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提升廢氣收集率。推動取消廢氣排放系統旁路,因安全生產等原因必須保留的,要通過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等方式加強監管。將無組織排放轉變為有組織排放進行控制,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對于采用局部集氣罩的,應根據廢氣排放特點合理選擇收集點位,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不低于0.3米/秒。按照與生產設備“同啟同停”的原則提升治理設施運行率。項目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通過濾袋、簡易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筒達標(DA001排放,無組織排放的特征揮發性有機物極少,且通過在生產廠房重要節點設置排風扇以進一步降低無組織揮發性有機物的影響3根據表1-3比對分析結果可知,本項目符合《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環大氣〔2020〕33號)的總體要求。—14—1.7項目與《貴州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試行)》協調性分析根據《貴州省推動長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試行)》第四到第二十條規定: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和我省港口布局規劃以及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禁止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排污口,以及圍湖造田等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內投資建設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勢穩定、供水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已建重要樞紐工程、國家重要基礎設施等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以外的項目;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勢穩定、供水安全、航道穩定以及保護生態環境、國家重要基礎設施等以外的項目;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投資建設除國家重大戰略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環境治理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軍事國防項目以及農村居民基本生產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項目以外的項目;禁止在烏江、赤水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1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經查閱貴州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15—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第22號)中相關要求,本項目不屬于《貴州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試行)》中分則中禁止類的項目,因此項目建設與《貴州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試行)》不違背。—16—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2.1項目概況項目名稱:PVC空腔內膜磷石膏墻體項目建設單位:貴州省畢節市勇鑫磷石膏墻體有限責任公司建設性質:新建建設地點: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經濟開發區八號標準廠房建設規模:項目租用七星關經開區標準化廠房1400m2,建設3條生產線,PVCPVC天地龍骨,年產PVC空腔內膜18萬平方米,PVC天地龍骨1萬平方米投資規模: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均為企業自籌2.2項目組成和工程建設內容本項目位于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經濟開發區內,租賃標準廠房1層用于PVC系列產品的生產,項目建設總占地面積約為1400m2,擬建設10cm空腔內膜生產線1條、20cm空腔內膜生產線1條、PVC天地龍骨生產線1條,配備ZH-600型高效環保磨粉設備一套,并配套建設供配電、消防、環保等設施,C表2-1項目工程內容組成一覽表工程類別工程名稱工程內容備注10cm空腔內膜生產線面積約200m2,PVC65型雙螺桿擠出機1臺,10cm空腔內膜模具1套新建20cm空腔內膜生產線面積約200m2,PVC65型雙螺桿擠出機1臺,20cm空腔內膜模具1套新建PVC天地龍骨生產線面積約200m2,PVC50型雙螺桿擠出機1臺,天地龍新建磨粉生產區新建混料攪拌區面積約40m2,多功能冷熱攪拌機1臺新建原料堆放區面積約200m2,用于原輔料堆放新建成品堆放區面積約300m2,用于切割后成品堆放新建輔助辦公區面積1400m2,位于生產區所在的標準廠房2層,主要功能為辦公及成品的展示新建用給水工程來源于七星關經濟開發區配套的供水管網/排水工程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成型冷卻水通過冷卻水槽收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生產區內不進行沖洗,生活污水通過化糞池預處理后外排園區管網進入海子街污水新建—17—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供電工程來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供電工程來源于當地供電電網環保廢氣治理項目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通過濾袋、簡易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15m排氣筒達標(DA001)排放,無組織排放的特征廢氣通過設置排風扇加強通風并通過定期清掃以減輕無組織廢氣的影響新建廢水治理項目實行雨污分流制,項目作業區域均不涉及露天區域,廠外雨水通過園區已有雨水管網排放;項目無生產工藝廢水產生,少量生活污水化糞池(4m3)預處外排園區污水管網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新建噪聲防治通過合理布局、建筑隔聲、基礎減振、加強運維等方式減輕噪聲的影響新建固廢防治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定期清運至園區垃圾中轉站,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廢棄包裝材料外售物資回收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次品、邊角料、噴淋塔沉淀物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廢機油、廢UV燈管貯存于危廢暫存間(4m2),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新建2.3產品方案本項目產品方案詳見下表。表2-2產品方案一覽表序號產品名稱年產量單位備注1PVC空腔內膜10cm9萬平方米根據客戶及市場需求進行生產2PVC空腔內膜20cm9萬平方米3PVC天地龍骨1萬平方米2.4主要設備項目主要生產設備見表2-3。表2-3項目生產設備配置明細表序號設備名稱型號及規格單位數量備注1雙螺桿擠出機PVC65型臺2/2雙螺桿擠出機PVC50型臺1/3空腔內膜模具cm套1/4空腔內膜模具20cm套1/5天地龍骨模具/套1/6牽引機4kw臺2/7牽引機臺2/8冷卻水槽定型臺4kw個2/9冷卻水槽定型臺3kw個1/切割臺/個3/粉碎機/臺1/環保型磨粉機/臺1/振動篩/臺1/多功能冷熱攪拌機4t/h臺1/—18—2.5原輔材料來源、用量及其性質本項目生產原輔料主要為PVC、磷石膏、PVC復合穩定劑、石蠟、硬脂酸,原輔料的來源均為外購,項目主要原輔料及能源消耗見表2-4。表24項目原輔料消耗一覽表序號名稱年用量備注110萬噸外購2磷石膏2.5萬噸外購3PVC復合穩定劑1000噸外購4PE蠟1000噸外購5硬脂酸1000噸外購6水m3/a依托園區供水管網7電18.6kwh依托園區供電電網PVC:聚氯乙烯,英文簡稱PVC(Polyvinylchloridepolymer=PVC分子結構),是由氯乙烯在引發劑作用下聚合而成的熱塑性樹脂。是氯乙烯的均聚物。氯乙烯均聚物和氯乙烯共聚物統稱之為氯乙烯樹脂。PVC為無定形結構的白色粉末,支化度較小。分子量隨聚合溫度的降低而增加;無固定熔點,70~85℃開始溶解,130℃變為粘彈態,160~180℃開始轉變為粘流態;成型溫度160~190℃,比重約1.4g/cm3,含氯量56%~58%,有較好的機械性能,抗張強度60MPa左右,沖擊kJm入穩定劑的聚氯乙烯熱解從220℃開始,隨著溫度的升高,聚氯乙烯熱解失重速率逐漸增加,400℃時聚氯乙烯的熱解失重速率達到做大,隨后熱解失重速率逐漸降低,在435℃熱解基本結束。磷石膏:指磷酸生產中用硫酸處理磷礦時產生的固體廢渣,其主要成分為硫酸鈣。磷石膏主要成份為:二水石膏(CaSO4·2H2O)和半水石膏(CaSO4·1/2H2O),磷石膏除主成分硫酸鈣外還含少量磷酸、硅、鎂、鐵、鋁、有機雜質等。由于磷石膏中殘存有磷酸、硫酸和氫氟酸,所以它被認為是一種酸性副產品(pH<3)。磷石膏中含有25%~30%的自由水,磷石膏的垂直滲透系數為2×l0-5~l×l0-3。不同來源的磷石膏中自由水的含量差異較大,這取決于磷石膏的堆放方式和當地的氣候條件。磷石膏的溶解度取決于其溶液的pH,它在4.lg/L的鹽水中有很高的溶解度。顆粒磷石膏的密度為2.27~2.40g/cm3,塊狀磷石膏的密度為0.9~1.7g/cm。化學成分復雜,含有殘留有機磷和無機磷、氟化物及氟、鉀、鈉等成分及其它無機物。PVC復合穩定劑:由鈣鹽、鋅鹽、潤滑劑、抗氧劑等為主要組分采用特殊—19—復合工藝而合成。它不但可以取代鉛鎘鹽類和有機錫類等有毒穩定劑,而且具有相當好的熱穩定性、光穩定性和透明性及著色力。實踐證明,在PVC制品中,加工性能好,熱穩定作用相當于鉛鹽類穩定劑,是一種良好的無毒穩定劑。PE蠟:又稱高分子蠟簡稱聚乙烯蠟。因其優良的耐寒性、耐熱性、耐化學性和耐磨性而得到廣泛的應用。正常生產中,這部分蠟作為一種添加劑可直接加到聚烯烴加工中,它可以增加產品的光澤和加工性能。作為潤滑劑,其化學性質穩定、電性能良好。聚乙烯蠟與聚乙烯、聚丙烯、聚蠟酸乙烯、乙丙橡膠、丁基橡膠相溶性好。硬脂酸:即十八烷酸,分子式C18H36O2,由油脂水解生產,主要用于生產硬CASNo.:57-11-4國標編碼:GB9103-88;衍生物:硬脂酸(橡膠級)StearicAcidRubbergrade硬脂酸胺StearylAmine硬脂酸鈣CalciumStearat硬脂酸鈣Calciumstearate;基本性質:性狀為純品為白色略帶光澤的蠟狀小片結晶體;熔點為56為360℃分解(另有資料稱376.1℃),毒性為無毒;溶解情況:不溶于水(20℃時,100毫升水中只溶解0.00029g)。稍溶于冷乙醇。溶于丙酮、苯、乙醚、氯仿、四氯化碳、二氧化硫、三氯甲烷、熱乙醇、甲苯、醋酸戊酯等;其它:在90-~100℃下慢慢揮發。具有一般有機羧酸的化學通性。2.6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本項目勞動定員50人,其中生產工人42人,管理人員8名,多數工人為廠區附近居民,均不在廠內食宿;項目實行三班倒工作制,每班11人,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300天。2.7公用工程(1)給水項目給水來源于園區供水管網。項目用水主要為生活用水、冷卻補充水及噴淋塔補充水等,消防用水僅用于校核管網,不計入正常用水,項目運營期用水量按照《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2019)、《貴州省行業用水定額》(DB52/T725-2019)中各項用水定額進行統計。—20—生產生產線①生活用水本項目勞動定員50人,根據《用水定額》(DB52/T725-2019),項目職工Ld5m3/d(750m3/a)②冷卻補充水本項目擠出成型采用水冷,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補充,主要用于成型模具冷卻,能夠大大提高制品表面光潔度,減少制品表面紋痕和內應力,使產品不縮水、不變形,便于料制品的脫模,加速產品定型,從而極大地提高成型機的生產效率,每組成型機配套一個循環冷卻水槽。根據建設單位提供資料,本項目單條生產線冷卻用水量約為2m3/h,本項目共3條生產線,全天生產,年運行7200h,則冷卻用水量為144m3/d(43200m3/a),冷卻水循環利用不外排,新鮮水補充量按用水量的1%進行補充,則冷卻水補充量為1.44m3/d(432m3/a)。③除塵補充水項目除塵采用噴淋除塵,根據建設單位提供資料,除塵水用量約為0.5m3/h,全天運行,年運行7200h,則除塵水用量為12m3/d(3600m3/a),除塵水在噴淋塔內循環利用不外排,除塵水損耗量按2.5%,則水浴除塵須補充新鮮水量為0.3m3/d(90m3/a)。項目水平衡詳見圖2-1。表2-5項目用水情況一覽表序號類別用水指標數量用水量(m3/d)排水量(m3/d)1生活用水50L/人·d50人2.52.02冷卻補充水2m3/h3條03除塵補充水0.5m3/h-0.304未預見用水上述用水量的10%0.420.345/4662346消防用水72L/s—21—圖2-1項目水平衡圖m3/d(2)排水項目實行雨污分流制。項目標準廠房外雨水依托園區雨水排放管網收集排放,廠內生產工序均不涉及露天區域,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2008)表1注3要求,本項目無需將初期雨水納入排放量;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除塵水在水噴淋塔內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外排園區管網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環評要求嚴禁將未經處理的項目廢水直接外排附近的地表水、地下水。(3)供電本項目生產主要使用電能,來源于園區供電電網,不設置備用發電機。(4)供熱本項目不涉及烘干工序,供熱主要使用電能。(5)通訊系統廠區通訊采用有線及無線通訊設施,通訊設施已覆蓋項目區。本項目租賃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辦事處七星關經濟開發區八號標準廠房作為實施用地,根據建設生產需要,需安裝生產設備及配套建設環保設施等,施工期間不涉及土建工程,在設備安裝、環保設施建設、內部裝修等建設工序將產生揚塵、固體廢棄物、廢水及噪聲等污染物。項目施工期工藝流程及產—22—排污環節見圖2-2。圖2-2施工期工藝流程及產排污環節圖本項目在已建標準廠房的基礎上實施,施工期無土建施工帶來的揚塵、廢水、土石方等污染物,施工期具體污染工序如下:1、廢氣:施工期產生的少量廢氣主要來自于設備安裝中產生的少量揚塵以及設備運輸車輛進出產生的汽車尾氣。2、廢水: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園區現有衛生間解決,最終由污水管網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3、噪音:施工過程中各種機械運轉產生的機械噪聲及車輛運輸產生的交通4、固體廢物: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及設備安裝過程產生的包裝固廢、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油漆桶等。項目主要利用廢舊PVC和磷石膏為主要原料外加部分輔料及助劑生產PVC空腔內膜及PVC天地龍骨。項目擠塑定型產品為PVC空腔內膜(10cm/20cm)及PVC天地龍骨,通過改變模具即可改變產品,項目運營期主要工藝流程及產—23—圖2-3運營期工藝流程及產排污環節圖營運期工藝流程簡述:(1)破碎篩分:根據生產需要外購廢舊PVC進行破碎篩分。此工序主要產生粉塵和噪聲。(2)混料:廢舊PVC進行破碎篩分后與各種助劑(磷石膏、PVC復合穩定劑、PE蠟、硬脂酸等)按照一定比例由人工倒入混料機錐形料斗,原材料由風機抽取通過螺旋桿輸送至混料機封閉式料桶,混合15min后通過混料機下料口卸料至料箱中,料箱加蓋,蓋中間挖有規則圓洞。卸料口與料箱蓋圓洞之間由管道連接,形成封閉式卸料空間。此工序產生的污染物主要為噪聲、投料粉塵、廢包裝袋。(3)上料:料箱內原料通過螺旋桿輸送至擠出機錐形料斗。螺旋桿出料口與擠壓機進料口之間用塑料袋連接,形成封閉式卸料空間。此工序產生的污染物主要為噪聲。(4)擠塑成型:原料進入擠出機倉室,經電加熱至175℃左右,原料呈熔融狀態。設備內熔融狀態的樹脂進入模具的封閉模腔,充滿模腔后塑料擠出形成—24—PVC產品。PVC產品進入成型機形成10cmPVC空腔內膜、20cmPVC空腔內膜、PVC天地龍骨,成型機采用循環水直接冷卻。此工序產生的污染物主要為有機廢氣、噪聲。(5)切割:在成型機傳動作用下,PVC產品切割成規格長度的10cmPVC空腔內膜、20cmPVC空腔內膜、PVC天地龍骨。此工序產生的污染物主要為噪聲、廢邊角料、粉塵。(6)檢驗:切割后的產品進入檢驗工序,不合格產品經破碎篩分后回用于生產,合格產品進入成品堆放區暫存后外運作為建材下階段使用。本工序產生的污染物主要為不合格成品。項目在七星關經濟開發區已建標準廠房基礎上實施,該廠房現處于閑置狀態,無設施設備可供本項目依托,項目所涉及的相關工程均為新建,因此無原有環境污染問題。—25—三、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環境保護目標及評價標準環境現狀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根據畢節市2020年各縣(區)環境空氣質量統計,七星關、大方、黔西、赫章縣城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分別為99.5%、0.8%、0.9%、1.2%、0%、1.7%、-0.3%、0.3%,8個縣(區)各項監測指標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全市無酸雨出現。項目環境空氣功能區劃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類區。根據2021年6月5日畢節市生態環境局發布的《畢節市2020年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七星關區環境空氣質量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29號”二級標準要求。七星關區環境表3-12020年七星關區環境空氣質量統計表(μg/m3)評價評價指標單位現狀濃度標準值占標率(%)達標情況SO2年平均質量濃度ug/m38603.33達標NO2年平均質量濃度ug/m34035.00達標PM10年平均質量濃度ug/m34070達標CO年平均質量濃度mg/m30.9---O38小時平均質量濃度第90百分位數ug/m371.25達標PM2.5年平均質量濃度ug/m3243568.57達標本項目位于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辦事處七星關經濟開發區,根據表3-1環境空氣質量統計結果,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29號”二級標準。2水環境質量現狀根據《畢節市2020年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0年河流斷面總體為優,水質狀況優良比例為96.4%。55個地表水監測斷面中:55個地表水斷面中:—26—4個國控地表水斷面中:Ⅰ類1個、Ⅱ類3個;17個省控地表水斷面中:Ⅰ類3個、Ⅱ類14個、Ⅲ類2個;34個市控地表水斷面中:Ⅱ類14個、Ⅲ類18個、Ⅳ類2個(白甫河保河村斷面、曾子溝斷面)。項目涉及到的地表水為項目東側約270m的前所河,前所河屬于白甫河一級支流,項目區涉及河段無大型涉水污染項目及企業且周邊污水均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處理,因此項目涉及前所河段水質總體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體標準要求。經現場勘查,項目場地范圍內未見地下水出露,場地地下水位較深,項目區地下水以大氣降水補給為主,項目區地下水類型為松散巖類孔隙水和碳酸鹽巖裂隙水為主,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程度簡單,項目場地及周邊區域未發(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3聲環境質量項目位于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辦事處七星關經濟開發區。屬于3類聲環境功能區,根據實地勘查,本項目周邊企業生產均在標準廠房內進行,產噪設備經建筑物隔聲和距離衰減后對外環境影響較小,項目周邊目前無其他高噪聲企業及高產噪設施設備存在,聲環境質量能夠滿足《聲環境GB008)中3類標準。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對于聲環境質量現狀的要求,“廠界外周邊50米范圍內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應監測保護目標聲環境質量現狀并評價達標情況。各點位應監測晝夜間噪聲,監測時間不少于1天,項目夜間不生產則僅監測晝間噪聲”。本項目周邊50m范圍內不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因此不開展噪聲監測。4生態環境本項目位于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辦事處七星關經濟開發區,由于大規模生產開發建設,長期受人類活動頻繁影響,對項目周邊生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壞,但未造成重大生態影響,根據現場勘探,項目周邊無珍稀植物及名木古樹以及其他特殊敏感保護目標。據調查了解,評價范圍內無《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中規定的—27—保護動植物,也未發現貴州省需特殊保護的珍稀、瀕危動植物及古、大、珍、奇樹木存在,區內生態環境一般。5土壤環境項目用地性質為七星關經濟開發區規劃的建設用地,土壤敏感程度為不敏感,項目運營后將針對可能對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的區域進行重點防滲,以預防和減輕項目實施對區域地下水和土壤的影響。目前項目所在區域土壤質量良好,能達到《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標準要求。環境保護本項目位于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街道辦事處七星關經濟開發區,項目周邊環境保護目標詳見表3-2以及附圖3。表3-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環境要素保護目標m規模坐標保護級別、標準大氣環境前所村居民點1北190~50035戶40人E105.40163N27.359705《環境空氣質量標(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29號”二級標準村居民點2西210~50050戶200人E105.39886N27.356961楊大坡居民點300~50060戶240人E105.39983N27.358919老沖居民點410~50045戶80人E105.40564N27.353512韶關村部分居民點480~50030戶20人E105.40605N27.359723七星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人E105.40311N27.356046聲環境廠界外周邊50m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地表水環境前所河東270小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地下水環境項目區域地下含水層項目區域范圍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級標準環境動物周圍500m范圍內、不破壞植被,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社會環境碧海大道南90路不影響交通、景觀園區公路東50路—28—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排放標準項目實行雨污分流制。項目標準廠房外雨水依托園區雨水排放管網收集排放,廠內生產工序均不涉及露天區域,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2008)表1注3要求,本項目無需將初期雨水納入排放量;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除塵水在水噴淋塔內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外排園區管網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化糞池出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標準值見下表。表3-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限值單位:mg/L序號污染物名稱排放標準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4002BOD53003COD5004動植物油5-6pH6~9(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標準,見表3-4。表3-4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排氣筒高二級標準(kg/h)監控點濃度(mg/m3)顆粒物3.5周界外濃度最NOx2400.77周界外濃度最SO25502.6周界外濃度最0.4非甲烷周界外濃度最4.0項目營運期生產工序產生的特征廢氣非甲烷總烴、顆粒物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表9排放限值,具體見表3-5。表3-5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染物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顆粒物30—29—非甲烷總烴4.0項目運營期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具體見表3-6。表3-6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單位mg/m3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特別排放限值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位置NMHC6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廠房外設置監控點3020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3噪聲污染控制標準項目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表1排放限值;運營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表3-8噪聲排放執行標準限值單位:dB(A)時期噪聲限值晝間夜間施工期7055營運期6555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控制指標項目涉及的特征廢氣主要為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排污類別為簡化管理,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橡膠和塑料制品工業》(HJ122-2020)對于該類別的管控要求,有組織廢氣排放口類型屬于一般排放口,未作許可排放量要求,因此不設置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項目實行雨污分流制。項目標準廠房外雨水依托園區雨水排放管網收集排放,廠內生產工序均不涉及露天區域,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2008)表1注3要求,本項目無需將初期雨水納入排放量;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除塵水在水噴淋塔內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外排園區管網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項目外排廢水均為間接排放,因此不設水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30—四、主要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在已建標準廠房基礎上實施,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只需進行其建筑內部裝修及相關設備安裝,項目施工期主要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分析如下:(1)廢氣1)施工期廢氣源強污染物:裝修作業揚塵、涂裝作業涂料油漆廢氣污染源強:裝修期間產生的揚塵與作業方式有關,作業方式多種多樣,無法預估其產生量,遂不做定量分析。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及裝修油漆廢氣的產生屬無組織排放,產生的量對于本項目來說相對較少,只需在裝修期進行開窗通風散味及灑水即可。2)施工期廢氣環境保護措施及影響分析施工期大氣污染主要是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和油漆廢氣。其中施工揚塵主要是少量墻面及地面飾面等作業產生的,其產生量比較少,裝修期只需加強窗戶通風或灑水即可,對外界環境影響較小。油漆廢氣主要是二甲苯和甲苯。項目使用的油漆量比較少,廢氣排放的時間和部位不能十分確定,排放點比較散亂,經窗戶加強通風排放或灑水降塵后對外環境影響較小。(2)廢水1)施工期廢水源強污染物:生活污水污染源強:施工人員均不在現場食宿,其產生的廢水主要是裝修人員在現場洗手如廁廢水,按照每天在裝修場地作業的人數約為10人計算,其產生的生活用水根據《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取裝修人員生活用水40L/人.天計,則施工期產生的生活用水量預計約為0.4m3/d。廢水產生量按照用水量的200mg/L、NH3-N30mg/L等污染因子。2)施工期廢水環境保護措施及影響分析項目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污水通過園區現有生活污水排放系統處置,通—31—過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海子街污水處理廠處理,對水環境影響不大。(3)噪聲1)施工期噪聲源強污染物:施工期間主要為施工現場的各類機械設備噪聲(切割機、刨光機、提升機、空壓機等機具)、物料裝卸碰撞噪聲、施工人員活動噪聲及物料運輸的交通噪聲。噪聲源強:項目施工期噪聲具有連續性和突發性等特點,本項目施工工藝相對簡單。根據類比,施工噪聲源強一般在其噪聲分貝一般在70~100dB(A)之間。2)施工期廢水環境保護措施及影響分析施工期噪聲主要是裝修機械運行噪聲,如切割機、拋光機、空壓機等和物料裝卸碰撞噪聲、施工人員活動噪聲及物料運輸的交通噪聲。其聲壓級約在70-100dB(A)之間。由于裝修作業比較散亂,且斷續作業,產生的噪聲為間歇噪聲。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降低噪聲:①為了減小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建設單位應盡量選取高效低噪設備,通過采取臨時聲屏障,使施工廠界達到《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 (GB12523-2011)標準要求(晝間:75dB(A),夜間:55dB(A))。②合理安排各類施工機械的工作時間,禁止夜間(22:00~06:00)、午休時間(12:00~14:30)進行施工。合理選擇施工機械的停放場地,遠離敏感點。③大型設備作業時進行一定的隔離和防護消聲處理,必要的時候,可以在局部地方建立臨時性聲屏障,如果產生噪聲的動力機械設備相對固定,可以設在機械設備附近。通過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產生的噪聲污染,且隨著施工期的結束,此類噪聲也會隨之消失。(4)固體廢物1)施工期固廢源強污染物:裝修人員生活垃圾、廢棄建材(木料、包裝紙箱、油漆桶等)—32—污染源強:施工期在現場施工的施工人員約10人,施工期30天,其產生的生活垃圾以0.5kg/d計算,則其產生的的生活垃圾約為5kg/d(0.15t/施工期)。項目生產車間建筑面積為1200平方米,廢棄裝修建材以0.5t/100m2的建筑面積產生,則產生的固體廢物約為6t/施工期。類比同行業,施工期產生的廢棄油漆桶約為8kg/施工期。2)施工期固廢環境保護措施及影響分析建筑垃圾主要含廢棄板材、包裝紙箱及油漆桶等,施工期間建設單位將一部分建筑垃圾統一收集,運送至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地方進行堆放。另一部分,即廢棄油漆桶,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中HW12染料、涂料廢物中非特定行業中使用油漆上漆過程中產生的染料和涂料廢物,必須由集中收集,由施工單位交給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產日清,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至當地垃圾填埋場處置。綜上,固體廢物均能得到有效處置,對周邊環境產生污染影響甚微。—33—運營期環境影保護措施1大氣污染物源強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1.1廢氣源強核算項目運營期主要的大氣污染來源于原料的破碎篩分、混料時產生的粉塵及擠出成型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項目原輔料均為袋裝料、廠內運輸過程較短,堆場揚塵、運輸揚塵及車輛尾氣極小,評價對此部分極少的廢氣不作分析。廢氣源強核算根據生態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24號《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中《292塑料制品行業系數手冊》和《42廢棄資源綜合利用行業系數手冊》進行核算,以下簡稱《系數手冊》。①破碎篩分粉塵本項目外購作為原料的廢舊PVC、生產后檢驗不合格的次品、邊角料經過破碎篩分后用于生產,根據設計資料和生產經驗,不合格率、邊角料產生量約為產品的5%,則邊角料、次品量為6000t/a,原料廢舊PVC破碎量為50000t/a,則合計破碎量為56000t/a。參照全國第二次污染普查《4220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行業系數手冊》中廢PVC回收利用產污系數,破碎過程顆粒物產生系數為0.45kg/t-原料,次品、破碎篩分時間按年運行6000h計,則破碎過程顆粒物產生量為4.2kg/h(25.2t/a)。②混料粉塵本項目產品為塑料擠出產品,混料、上料過程各料斗連接處落差會產生一定量的粉塵,參照全國第二次污染普查《292塑料制品行業系數手冊》中塑料板、管、型材產污系數,生產過程顆粒物產生系數為6.0kg/t-產品,廢氣產生系數為70000m3/t-產品,項目生產規模為12萬t/a,年運行7200h,則生產線顆粒物產生量為100kg/h(720t/a)。廢氣量產生量為1.17×106m3/h(8.4×③擠出成型廢氣有機廢氣主要產生于原料的熔融擠出成型工序。參照全國第二次污染普查《292塑料制品行業系數手冊》中塑料板、管、型材產污系數,生產過程揮發性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產生系數為1.5kg/t-產品,廢氣產生系數為70000m3/t-產品,項目生產規模為12萬t/a,生產線年運行7200h,則生產線—34—非甲烷總烴產生量為25kg/h(180t/a),廢氣量產生量為1.17×106m3/h(8.4×綜上所述,本項目顆粒物產生量為103.5kg/h(745.2t/a),非甲烷總烴產生量為25kg/h(180t/a),廢氣量產生量為1.17×106m3/h(8.4×109m3/a)。混料、上料過程各料斗連接處采用濾袋連接,既保證了物料風送系統風量需要,又對各料斗因落差產生的揚塵起到初步過濾作用,根據全國第二次污染普查《292塑料制品行業系數手冊》,管式過濾除塵效率為90%,破碎廢氣經自帶簡易袋式除塵器處理,除塵效率為90%。則經自帶的簡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顆粒物排放量為10.5kg/h(74.52t/a),本項目混料、上料、破碎需要進行密閉作業,混料、上料廢氣、破碎粉塵經初步處理后集中送至廢氣處理系統處理。經預處理后的粉塵與經集氣罩收集的有機廢氣經水噴淋除塵+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廢氣處理設備+15m高、0.5m內徑的排氣筒(DA001)排放,集氣罩對有機廢氣的收集效率按90%計,根據全國第二次污染普查《292塑料制品行業系數手冊》,水噴淋除塵對粉塵的去除效率為90%、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廢氣處理設備對非甲烷總烴的去除效率為70%。則經處理后顆粒物的排放量為1.03kg/h(7.45t/a),非甲烷總烴的排放量為7.5kg/h(54t/a)。根據前述內容,本項目大氣污染物產排情況及治理措施詳見下表。根據前述內容,本項目大氣污染物產排情況詳見下表。項目有組織排氣筒匯總基礎信息詳見下表:表4-2項目有組織排氣筒基礎信息表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高度(m)排氣筒內徑(m)地理坐標煙氣溫度(℃)類型執行標準東經北緯DA001顆粒物7.450.5105.3981827.36005一般排《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1572-2015)烷總烴54表4-3廢氣類別、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設施信息表—35—污染源類別污染物種類排放方式及去向污染治理設施是否行性技術污染治理設施名稱污染治理設施工藝1破碎篩分顆粒物項目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通過濾袋、簡易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筒達標(DA001)排放濾袋、簡易水噴淋除塵項目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通過濾袋、簡易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15m排氣筒達標(DA001)排放是2混料顆粒物3擠出成型非甲烷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4無組織顆粒物無組織排放至當地大氣環境中排風扇在生產廠房內重要節點安裝排風扇,加強通風換氣是/非甲烷是/項目大氣污染物排放匯總情況詳見下表:表4-4項目大氣污染物產排情況一覽表工序/生產線污染物產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時間(廢氣產生(m3/h)產生濃度(mg/m3)產生量(t/工藝效率%廢氣排放(m3/h)排放濃(mg/m3)排放量(t/PVC系列產品制造生74.52項目特征廢氣顆粒物及烷總烴通過濾907.456000907200—36—塵塵布袋除、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低溫等體排氣筒達標(DA001放70547200在生產廠內安裝排風加強風換氣72001.2達標可行性分析綜上分析,項目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通過濾袋、簡易布袋除塵、水噴淋除塵+集氣罩+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15m排氣筒達標(DA001)排放,通過以上產排污核算,項目外排的特征廢氣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能夠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生產廠房內未收集到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呈無組織排放,產生量極小,經在生產廠房重要節點安裝排風扇后,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能夠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能夠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管控限值。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根據綜合處理效果、運行管理、安全和投資幾個方—37—面考慮,項目采用的廢氣處理工藝均為《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橡膠和塑料制品工業》(HJ1122-2020)中規定的可行技術,采用UV光解+低溫等離子體去除有機污染物原理:(1)有機廢氣經過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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