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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1、總則2、術語3、雷電防護分區4、雷電防護等級劃分和雷擊風險評估5、防雷設計6、防雷施工7、檢測與驗收8、維護與管理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強制條文5.1.2需要保護的電子信息系統必須采取等電位連接與接地保護措施。5.2.5防雷接地與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護接地共用一組接地裝置時,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必須按接入設備要求的最小值確定。5.4.2電子信息系統設備由TN交流配電系統供電時,從建筑物內總配電柜(箱)開始引出的配電線路必須采用TN-S系統的接地形式。解讀:(TN-S系統―在全系統內N線和PE線是分開的(S是“分開”一詞法文Separate的第一個字母))7.3.3檢驗不合格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1總則1.0.1

為防止和減少雷電對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造成的危害,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范。解讀:每年我國電子設備因雷擊造成的經濟損失相當驚人,要達到組織和完全避免雷擊損害的發生是不可能的。但是按照本規范要求安裝防雷裝置和采取防護措施后,能將雷電災害降低到最低限度。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的設計、施工、驗收、維護和管理。本規范不適用于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的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

解讀: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由相關行業標準解決1.0.3

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的防雷應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1.0.4

在進行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設計時,應根據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的特點,按工程整體要求,進行全面規劃,協調統一外部防雷措施和內部防雷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1.0.5

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應采用外部防雷和內部防雷措施進行綜合防護。解讀:遭受雷電影響是多方面的既有直擊雷電,又有雷電電磁脈沖,還有接地裝置引起的地電位反擊。因此必須綜合防護才能達到預期的防雷效果。其中SPD不僅具有抑制雷電過電壓的功能,還有抑制操作過電壓的作用。操作過電壓:由線路故障、空載線路投切、隔離開關操作空載母線、操作空載變壓器或其它原因在系統中引起的相對地或相間瞬態過電壓;其波形具有緩波前、持續時間短、單極性或振蕩、強衰減電壓特性。1.0.6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應根據環境因素、雷電活動規律、設備所在雷電防護區和系統對雷電電磁脈沖的抗擾度、雷擊事故受損程度以及系統設備的重要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1.0.7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2術語術語共36條,16條到34條都和SPD有關。2.0.6共用接地系統

將防雷系統的接地裝置、建筑物金屬構件、低壓配電保護線(PE)、等電位連接端子板或連接帶、設備保護地、屏蔽體接地、防靜電接地、功能性接地等連接在一起構成的共同接地系統。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PE線,英文全稱protectingearthing,簡體中文名稱稱之為[保護導體],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地線],我國規定PE線為綠-黃雙色線。

PE線是專門用于將電氣裝置外露導電部分接地的導體,至于是直接連接至與電源點工作接地無關的接地極上(TT)還是通過電源中性點接地(TN)并不重要,二者都叫PE線。按照GB9089.2的規定:保護導體(PE導體)是為滿足某些需要,用來與下列任一部件作電氣連接的導體:外露可導電部分、外界可導電部分、主接地端子、接地極、電源接地點或人工接地點。中性導體(N導體)是與系統中性點連接并能起傳輸電能作用的導體。可見,N線是中性線,是工作線,在單相系統中又被稱為“零線”;沒有它,設備可能就不能正常工作了。而PE線是和設備外殼相連接的地線,沒有它,設備可能能夠工作,但外殼可能帶電;它可以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在實際實用中,人們常常接成“保護中性導體”,即接成PEN線,兼具PE線和N線的功能。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在低壓配電網中,輸電線路一般采用三相四線制,其中三條線路分別代表A、B、C三相,另一條是中性線N(如果該回路電源側的中性點接地,則中性線也稱為零線,如果不接地,則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中性線不能稱為零線)。在進入用戶的單相輸電線路中,有兩條線,一條我們稱為火線,另一條我們稱為零線,零線正常情況下要通過電流以構成單相線路中電流的回路。而三相系統中,三相平衡時,中性線(零線)是無電流的,故稱三相四線制;在380V低壓配電網中為了從380V線間電壓中獲得220V相間電壓而設N線,有的場合也可以用來進行零序電流檢測,以便進行三相供電平衡的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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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護性接地

(1)防電擊接地為了防止電氣設備絕緣損壞或產生漏電流時,使平時不帶電的外露導電部分帶電而導致電擊,將設備的外露導電部分接地,稱為防電擊接地。這種接地還可以限制線路涌流或低壓線路及設備由于高壓竄入而引起的高電壓;當產生電器故障時,有利于過電流保護裝置動作而切斷電源。這種接地,也是狹義的“保護接地”。

另外,有一種防電擊保護電路雖然其不與地線直接連接,但從其功能上和其電路分析圖上,是屬于一種廣義上的接地保護,就是我們常見的漏電保護電路。

(2)防雷接地將雷電導人大地,防止雷電流使人身受到電擊或財產受到破壞。

(3)防靜電接地將靜電荷引入大地,防止由于靜電積聚對人體和設備造成危害。特別是目前電子設備中集成電路用得很多,而集成電路容易受到靜電作用產生故障,接地后可防止集成電路的損壞。

(4)防電蝕接地地下埋設金屬體作為犧牲陽極或陰極,防止電纜、金屬管道等受到電蝕。

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2.功能性接地

(1)工作接地為了保證電力系統運行,防止系統振蕩.保證繼電保護的可靠性,在交直流電力系統的適當地方進行接地,交流一般為中性點,直流一般為中點,在電子設備系統中,則稱除電子設備系統以外的交直流接地為功率地。

只見于電力系統)

(2)邏輯接地為了確保穩定的參考電位,將電子設備中的適當金屬件作為“邏輯地”,一般采用金屬底板作邏輯地。常將邏輯接地及其它模擬信號系統的接地統稱為直流地。

(邏輯接地在復雜的控制系統中比較常見)

(3)屏蔽接地將電氣干擾源引入大地,抑制外來電磁干擾對電子設備的影響,也可減少電子設備產生的干擾影響其它電子設備。

(4)信號接地為保證信號具有穩定的基準電位而設置的接地,例如檢測泄漏電流的接地,阻抗測量電橋和電暈放電損耗測量等電氣參數測量的接地。

(多見于測量儀器或精確采樣控制)

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2.0.7自然接地體

兼有接地功能、但不是為此目的而專門設置的與大地有良好接觸的各種金屬構件、金屬井管、混凝土終端鋼筋等統稱。

2.0.12等電位連接

直接用連接導線或通過浪涌保護器將分離的金屬部件、外來導電物、電力線路、通信線路及其他電纜連接起來以減小雷電流在它們之間產生的電位差的措施。

2.0.16浪涌保護器(SPD)

用于限制瞬態過電壓和泄放浪涌電流的電氣,它至少包含一個非線性元件。

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3雷電防護分區3.1地區雷暴日等級劃分3.1.1地區雷暴日等級應根據年平均雷暴日數劃分。3.1.2地區雷暴日數應以國家公布的當地年平均雷暴日數為準。3.1.3按年平均雷暴日數,地區雷暴日等級宜劃分為少雷區、中雷區、多雷區、強雷區:1少雷區:

年平均雷暴日在25d及以下的地區;2中雷區:年平均雷暴日大于25d,不超過40d的地區;3多雷區:

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d,不超過90d的地區4強雷區:

年平均雷暴日超過90d的地區南通平均雷暴日為32.1-33.3左右,為中雷區

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3.2雷電防護區劃分3.2.1需要保護和控制雷電電磁脈沖環境的建筑物應按本規范第3.2.2條的規定劃分為不同的雷電防護區。3.2.2雷電防護區應符合下列規定:

LPZ0A————直擊雷非防護區

LPZ0B————直擊雷防護區

LPZ1————第一防護區

LPZ2~n————后續防護區3.2.3保護對象應置于電磁特性與該對象耐受能力相兼容的雷電防護區內。(電磁兼容)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建筑物外部和內部雷電防護區劃分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4雷電防護等級劃分

和雷擊風險評估4.1一般規定4.1.1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可按本規范第4.2節、第4.3節或第4.4節規定的方法進行雷擊風險評估。4.1.2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可按本規范第4.2節防雷裝置的攔截效率或本規范第4.3節電子信息系統的重要性、使用性質和價值確定雷電防護等級。4.1.3對于重要的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宜分別采用本規范第4.2節和4.3節規定的兩種方法進行評估,按其中較高防護等級確定。4.1.4重點工程或用戶提出要求時,可按本規范第4.4節雷電防護風險管理方法確定雷電防護措施。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4.2按防雷裝置的攔截效率確定雷電防護等級4.2.1建筑物及入戶設施年預計雷擊次數N值可按下式確定:

N=N1+N2(4.2.1)式中:N1一建筑物年預計雷擊次數(次/a),按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計算;N2一建筑物入戶設施年預計雷擊次數(次/a),按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計算。4.2.2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設備因直接雷擊和雷電電磁脈沖可能造成損壞,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擊次數Nc可按下式計算:Nc=5.8Xl0-1/C(4.2.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4.2.3確定電子信息系統設備是否需要安裝雷電防護裝置時,應將N和Nc進行比較:1當N小于或等于Nc時,可不安裝雷電防護裝置;2當N大于Nc時,應安裝雷電防護裝置。4.2.4安裝雷電防護裝置時,可按下式計算防雷裝置攔截效率E:E=l-N/Nc(4.2.4)4.2.5電子信息系統雷電防護等級應按防雷裝置攔截效率E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當E大于0.98時,定為A級;2當E大于0.90小于或等于0.98時,定為B級;3當E大于0.80小于或等于0.90時,定為C級;4當E小于或等于0.80時,定為D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4.3按電子信息系統的重要性、使用性質和價值確定雷電防護等級4.3.1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可根據其重要性、使用性質和價值,按表4.3.1選擇確定雷電防護等級。表4.3.1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雷電防護等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4.4按風險管理要求進行雷擊風險評估4.4.1因雷擊導致建筑物的各種損失對應的風險分量Rx可按下式估算:Rx=NxXPxXLx式中:Nx年平均雷擊危險事件次數;Px一一每次雷擊損害概率;Lx每次雷擊損失率。4.4.2建筑物的雷擊損害風險R可按下式估算:R=∑Rx(式中:Rx建筑物的雷擊損害風險涉及的風險分量RA~Rz,按本規范附錄B表B.2.6的規定確定。4.4.3根據風險管理的要求,應計算建筑物雷擊損害風險R并與風險容許值比較。當所有風險均小于或等于風險容許值,可不增加防雷措施;當某風險大于風險容許值,應增加防雷措施減小該風險,使其小于或等于風險容許值,并宜評估雷電防護措施的經濟合理性。詳細評估和計算方法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的規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第一步,通過設計文件、可研等材料及現場勘察確定評估對象及其特性;第二步,進行風險分析,確定建筑物因4種致損原因(S1~S4)導致的可能存在的損害類型(D1~D3),損害是否能引起損失(L1~L4),識別風險分量(RA/RB/RC/RM/RU/RW/RV/RZ)第三步,計算R1~R3,與各自的風險容許值RT做比較,確定是否需要做防雷。(防雷必要性評估)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第四步,計算年平均節省費用(防雷經濟性評估)S=CL-(CPM+CRL)小于0則是經濟的沒有保護措施時的損失價值CL=(RA+RU)×CA+(RB+RV)×(CA+CB+CS+CC)+(RC+RM+RW+RZ)×CS有保護措施時的損失價值CRL=(RA+RU)×CA+(RB+RV)×(CA+CB+CS+CC)+(RC+RM+RW+RZ)×CS保護措施的年平均費用CPM=Cp×(i+a+m)(i-利率,a-折舊率,m-維護費用,cp防雷裝置費用)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1一般規定5.1.1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宜進行雷擊風險評估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5.1.2

需要保護的電子信息系統必須采取等電位連接與接地保護措施。解讀:建筑物上裝設的外部防雷裝置,能將雷擊的電流安全泄放入地,保護了建筑物不被雷電直接擊壞,但不能保護建筑物內的電氣、電子信息系統設備被雷電沖擊過電壓、雷電感應產生的瞬態過電壓擊壞。采用等電位連接降低其電位差是十分有效的防范措施。5防雷設計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1.3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應根據需要保護的設備數量、類型、重要性、耐沖擊電壓額定值及所要求的電磁場環境等情況選擇下列雷電電磁脈沖的防護措施:1等電位連接和接地;2電磁屏蔽;(主要考慮雷擊電流產生的磁場)3合理布線;4能量配合的浪涌保護器防護。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2等電位連接與共用接地系統設計5.2.1機房內電子信息設備應作等電位連接。等電位連接的結構形式應采用S型、M型或它們的組合。電氣和電子設備的金屬外殼、機柜、機架、金屬管、槽、屏蔽線纜金屬外層、電子設備防靜電接地、安全保護接地、功能性接地、浪涌保護器接地端等均應以最短的距離與S型結構的接地基準點或M型結構的網格連接。機房等電位連接網絡應與共用接地系統連接。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29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解讀:

S型是單點接地一種方式,適用于低頻率電子信息系統的功能性接地。S型等電位連接應僅通過唯一的一點,即接地基準點ERP組合到接地系統中去形成SS型等電位連接。在這種情況下,設備之間的所有線路和電纜當無屏蔽時,宜與成星形連接的等電位連接線平行敷設,以免產生大的感應環路。

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解讀:M型是多點接地,適用于頻率達到1MHZ以上的電子信息系統的功能性接地。每臺電子信息設備宜用兩根不同長度的連接道題與等電位連接網格連接。M型等電位連接應通過多點連接組合到等電位連接網絡中去,形成Mm型等電位連接。每臺設備的等電位連接線的長度不宜大于0.5m,并宜設兩根等電位連接線,安裝于設備的對角處,其長度宜按相差20%考慮,例如,一根長0.5m、另一根長0.4m.。當系統分布較大區域,設備之間有許多線路,并且通過多點進入該系統內時,審核采用網格型結構,網格大小宜為0.6-3M。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S型等電位連接網絡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M型等電位連接網絡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防雷設計5.2.2在LPZ0A或LPZ0B區與LPZ1區交界處應設置總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總等電位接地端子板與接地裝置的連接不應少于兩處;每層樓宜設置樓層等電位接地端子板;電子信息系統設備機房應設置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各類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之間的連接導體宜采用多股銅芯導線或銅帶。連接導體最小截面積應符合表5.2.2-1的規定。各類等電位接地端子板宜采用銅帶,其導體最小截面積應符合表5.2.2-2的規定。5.2等電位連接與共用接地系統設計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防雷設計5.2等電位連接與共用接地系統設計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防雷設計5.2等電位連接與共用接地系統設計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機房接地端子板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2等電位連接與共用接地系統設計5.2.3

等電位連接網絡應利用建筑物內部或其上的金屬部件多重互連,組成網格狀低阻抗等電位連接網絡,并與接地裝置構成一個接地系統。電子信息設備機房的等電位連接網絡可直接利用機房內墻結構柱主鋼筋引出的預留接地端子接地。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2.4某些特殊重要的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可設專用垂直接地干線。垂直接地干線由總等電位接地端子板引出,同時與建筑物各層鋼筋或均壓帶連通。各樓層設置的接地端子板應與垂直接地干線連接。垂直接地干線宜在豎井內敷設,通過連接導體引入設備機房與機房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連接。音、視頻等專用設備工藝接地干線應通過專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獨立引至設備機房。解讀:根據GB/T16896.17-2002第548節,干線最小截面積為50mm2,如果頻率較高及高層建筑時,干線截面積還要相應加大。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建筑物等電位連接及共用接地系統示意圖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2.5

防雷接地與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護接地共用一組接地裝置時,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必須按接入設備中要求的最小值確定。解讀:在不同的標準中要求接地電阻規定不同時,以最小值確定。5.2.6

接地裝置應優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體,當自然接地體的接地電阻達不到要求時應增加人工接地體。5.2.7機房設備接地線不應從接閃帶、鐵塔、防雷引下線直接引入。解讀:直接引入將導致雷電流進入室內電子設備,造成嚴重傷害。5.2.8

進入建筑物的金屬管線(含金屬管、電力線、信號線)應在入口處就近連接到等電位連接端子板上。在LPZl入口處應分別設置適配的電源和信號浪涌保護器,使電子信息系統的帶電導體實現等電位連接。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2.9電子信息系統涉及多個相鄰建筑物時,宜采用兩根水平接地體將各建筑物的接地裝置相互連通。解讀:將相鄰建筑物接地裝置互聯互通是為了減小各建筑物內部系統間的電位差。采用兩根接地體是為了冗余。如相鄰建筑物間的線纜敷設在密閉金屬管道內,也可以利用金屬管道互聯。使用屏蔽層互聯時,屏蔽層截面積應足夠大。45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2.10新建建筑物的電子信息系統在設計、施工時,宜在各樓層、機房內墻結構柱主鋼筋處引出和預留等電位接地端子。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3屏蔽及布線5.3.1為減小雷電電磁脈沖在電子信息系統內產生的浪涌,宜采用建筑物屏蔽、機房屏蔽、設備屏蔽、線纜屏蔽和線纜合理布設措施,這些措施應綜合使用。5.3.2電子信息系統設備機房的屏蔽應符合下列規定:1建筑物的屏蔽宜利用建筑物的金屬框架、混凝土中的鋼筋、金屬墻面、金屬屋頂等自然金屬部件與防雷裝置連接構成格柵型大空間屏蔽;解讀:主要是新建建筑設計時就要考慮。已建成的建筑改造會比較困難。47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2當建筑物自然金屬部件構成的大空間屏蔽不能滿足機房內電子信息系統電磁環境要求時,應增加機房屏蔽措施;

解讀:應采用導磁率較高的細密金屬網格或金屬板對機房實施雷電磁場屏蔽保護。機房門應采用無窗密閉鐵門或采取屏蔽措施的有窗鐵門并接地,機房窗戶的開孔應采用金屬網格屏蔽并等電位連接。

3電子信息系統設備主機房宜選擇在建筑物低層中心部位,其設備應配置在LPZL區之后的后續防雷區內,并與相應的雷電防護區屏蔽體及結構柱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圖5.3.2)。

4屏蔽效果及安全距離可按本規范附錄D規定的計算方法確定。

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3.3線纜屏蔽應符合下列規定:與電子信息系統連接的金屬信號線纜采用屏蔽電纜時,應在屏蔽層兩端并宜在雷電防護區交界處做等電位連接并接地。當系統要求單端接地時,宜采用兩層屏蔽或穿鋼管敷設,外層屏蔽或鋼管按前述要求處理;當戶外采用非屏蔽電纜時,從人孔井或手孔井到機房的引入線應穿鋼管埋地引入,埋地長度l可按公式(5.3.3)計算,但不宜小于15m;電纜屏蔽槽或金屬管道應在入戶處進行等電位連接;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3當相鄰建筑物的電子信息系統之間采用電纜互聯時,宜采用屏蔽電纜,非屏蔽電纜應敷設在金屬電纜管道內;屏蔽電纜屏蔽層兩端或金屬管道兩端應分別連接到獨立建筑物各自的等電位連接帶上。采用屏蔽電纜互聯時,電纜屏蔽層應能承載可預見的雷電流;解讀:在分開的建筑物之間除了可以用屏蔽線纜或屏蔽線纜導管連接外,還可以用SPD連接。4光纜的所有金屬接頭、金屬護層、金屬擋潮層、金屬加強芯等,應在進入建筑物處直接接地。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3.4線纜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1電子信息系統線纜宜敷設在金屬線槽或金屬管道內。電子信息系統線路宜靠近等電位連接網絡的金屬部件敷設,不宜貼近雷電防護區的屏蔽層;2布置電子信息系統線纜路由走向時,應盡量減小由線纜自身形成的電磁感應環路面積(圖5.3.4)。51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3.4線纜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3電子信息系統線纜與其他管線的間距規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3.4線纜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4電子信息系統信號線纜電力線纜的間距規定53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4浪涌保護器的選擇5.4.1室外進、出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電源線路不宜采用架空線路。5.4.2

電子信息系統設備由TN交流配電系統供電時,從建筑物內總配電柜(箱)開始引出的配電線路必須采用TN-S系統的接地形式。5.4.3

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的選擇規定5.4.4

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的選擇規定5.4.5

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的選擇規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的選擇規定5.4.3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的選擇規定:1配電系統中設備的耐沖擊電壓額定值Uw規定選用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2浪涌保護器的最大持續工作電壓應不低于下表規定2浪涌保護器的最大持續工作電壓Uc的規定值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3進入建筑物的交流供電線路,在線路的總配電箱等LPZOA或LPZOB與LPZ1區交界處,應設置Ⅰ類試驗的浪涌保護器或Ⅱ類試驗的浪涌保護器作為第一級保護;在配電線路分配電箱、電子設備機房配電箱等后續防護區交界處,可設置Ⅱ類或Ⅲ類試驗的浪涌保護器作為后級保護;特殊重要的電子信息設備電源端口可安裝Ⅱ類或Ⅲ類試驗的浪涌保護器作為精細保護。使用直流電源的信息設備,視其工作電壓要求,宜安裝適配的直流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分級設置與接地示意圖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的選擇規定:1配電系統中設備的耐沖擊電壓額定值Uw規定選用2浪涌保護器的最大持續工作電壓Uc的規定值3進入建筑物的交流供電線路,在線路的總配電箱等LPZOA或LPZOB與LPZ1區交界處,應設置Ⅰ類試驗的浪涌保護器或Ⅱ類試驗的浪涌保護器作為第一級保護;在配電線路分配電箱、電子設備機房配電箱等后續防護區交界處,可設置Ⅱ類或Ⅲ類試驗的浪涌保護器作為后級保護;特殊重要的電子信息設備電源端口可安裝Ⅱ類或Ⅲ類試驗的浪涌保護器作為精細保護。使用直流電源的信息設備,視其工作電壓要求,宜安裝適配的直流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4浪涌保護器設置級數應綜合考慮保護距離、浪涌保護器連接導線長度、被保護設備耐沖擊電壓額定值Uw等因素。各級浪涌保護器應能承受在安裝點上預計的放電電流,其有效保護水平Up/f應小于相應類別設備的Uw。5LPZO和LPZ1界面處每條電源線路的浪涌保護器的沖擊電流Iimp,采用當采用非屏蔽線纜時按公式(5.4.3-1)估算確定;當采用屏蔽線纜時按公式(5.4.3-2)估算確定;當無法計算確定時應取Iimp大于或等于12.5kA。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科佳

型號命名規則

例:KDY-40/440/4P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電源防雷

電源防雷器分為一級(B級)、二級(C級)、三級(D級)

依據IEC(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的分區防雷、多級保護的理論,B級防雷屬于第一級防雷器,可應用于建筑物內的主配電柜上;C級屬第二級防雷器,應用于建筑物的分路配電柜中;D級屬第三級防雷器,應用于重要設備的前端,對設備進行精細保護。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當電壓開關型浪涌保護器至限壓型浪涌保護器之間的線路長度小于10m、限壓型浪涌保護器之間的線路長度小于5m時,在兩級浪涌保護器之間應加裝退耦裝置。當浪涌保護器具有能量自動配合功能時,浪涌保護器之間的線路長度不受限制。浪涌保護器應有過電流保護裝置和劣化顯示功能。解讀:主要目的是電源線路中安裝了多級SPD,各級SPD的標稱電壓和電流、安裝方式和接線長短的差異,如果配合不當,將可能出現某級SPD不動作的盲點。因此要求線纜要有一定長度。7按本規范第4.2節或4.3節確定雷電防護等級時,用于電源線路的浪涌保護器的沖擊電流和標稱放電電流參數推薦值宜符合表5.4.3-3規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根據雷電防護等級確定沖擊電流和標稱放電電流65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8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在各個位置安裝時,浪涌保護器的連接導線應短直,其總長度不宜大于0.5m。有效保護水平Up/f應小于設備耐沖擊電壓額定值Uw(圖5.4.3-2)。解讀:目前防雷工程中電源SPD設計和施工不規范的主要問題有兩個,一是接線過長,二是多級SPD能量配合不當。對這兩個問題的忽視回到是SPD失效。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9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安裝位置與被保護設備間的線路長度大于10m且有效保護水平大于Uw/2時,應按公式(5.4.3-3)和公式(5.4.3-4)估算振蕩保護距離Lpo;當建筑物位于多雷區或強雷區且沒有線路屏蔽措施時,應按公式(5.4.3-5)和公式(5.4.3-6)估算感應保護距離Lpi。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10入戶處第一級電源浪涌保護器與被保護設備間的線路長度大于Lpo或Lpi值時,應在配電線路的分配電箱處或在被保護設備處增設浪涌保護器。當分配電箱處電源浪涌保護器與被保護設備間的線路長度大于Lpo或Lpi值時,應在被保護設備處增設浪涌保護器。被保護的電子信息設備處增設浪涌保護器時,Up應小于設備耐沖擊電壓額定值Uw,宜留有20%裕量。在一條線路上設置多級浪涌保護器時應考慮他們之間的能量協調配合。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SPD之間可以采用下列方法之一進行配合:1伏安特性配合這種方法基于SPD的靜態伏安特性,適用于限壓型的SPD的配合。此法對電流波形不是特別敏感,也不需要去耦元件,盡管線路上的分布阻抗本身就有一定的去耦作用。2使用線路的分布阻抗或專門的去耦元件配合為了達到配合的目的,可以使用具有足夠的浪涌耐受能力的集中元件作去耦元件(其中,電阻元件主要用于信息系統中,而電感元件主要用于電力系統中)。如果采用電感去耦,電流波前梯度是決定性的參數。電感值和電流波前梯度越大越易實現能量配合。3用觸發型的SPD配合觸發型的SPD可以用來實現SPD的配合。觸發型SPD的電子觸發電路應當保證被配合的后續SPD的能量耐受能力不會被超出。這個方法也不需要去耦元件。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4.4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的選擇規定1電子信息系統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應根據線路的工作頻率、傳輸速率、傳輸帶寬、工作電壓、接口形式和特性阻抗等參數,選擇插入損耗小、分布電容小、并與縱向平衡、近端串擾指標適配的浪涌保護器。Uc應大于線路上的最大工作電壓1.2倍,Up應低于被保護設備的耐沖擊電壓額定值Uw。UC≥1.2U0,UP<0.8UW2電子信息系統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宜設置在雷電防護區界面處(圖5.4.4)。根據雷電過電壓、過電流幅值和設備端口耐沖擊電壓額定值,可設單級浪涌保護器,也可設能量配合的多級浪涌保護器。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的參數宜按下表的規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附錄E分類小類別開路電壓短路電流非常低的上升速率ACA1≥1kV0.1~100kV/s10A0.1~2A/μs≥1000μsA2由交流負載試驗的規定決定低上升速率B11kV(10/1000)100A(10/1000)B21kV或4kV(10/700)25或100A(5/300)B3≥1kV(100V/μs)10、25、100A(10/1000)快上升速率C10.5、1kV(1.2/50)0.25、0.5kA(8/20)C22、4、10kV(1.2/50)1、2.5kA(8/20)C3≥1kV(1kV/μs)10、25、100A(10/1000)高能量D1≥1kV0.5、1、2.5kA(10/350)D2≥1kV1-2.5kA(10/250)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防雷設計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的選擇規定1天線應置于直擊雷防護區(LPZOB)內。2應根據被保護設備的工作頻率、平均輸出功率、連接器形式及特性阻抗等參數選用插入損耗小,電壓駐波比小,適配的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3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應安裝在收/發通信設備的射頻出、入端口處。4具有多副天線的天饋傳輸系統,每副天線應安裝適配的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當天饋傳輸系統采用波導管傳輸時,波導管的金屬外壁應與天線架、波導管支撐架及天線反射器電氣連通,其接地端應就近接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上。5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接地端應采用能承載預期雷電流的多股絕緣銅導線連接到LPZOA或LPZOB與LPZl邊界處的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上,導線截面積不應小于6mm2。

同軸電纜的前、后端及進機房前應將金屬屏蔽層就近接地。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78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技術參數宜按下表的規定79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5電子信息系統的防雷與接地5.5.1通信接入網和電話交換系統的防雷與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有線電話通信用戶交換機設備金屬芯信號線路,應根據總配線架所連接的中繼線及用戶線的接口形式選擇適配的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2浪涌保護器的接地端應與配線架接地端相連,配線架的接地線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16mm2的多股銅線接至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上;3通信設備機柜、機房電源配電箱等的接地線應就近接至機房的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上;4引入建筑物的室外銅纜宜穿鋼管敷設,鋼管兩端應接地。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5.2信息網絡系統的防雷與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進、出建筑物的傳輸線路上,在LPZOA或LPZOB與LPZl的邊界處應設置適配的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被保護設備的端口處宜設置適配的信號浪涌保護器。網絡交換機、集線器、光電端機的配電箱內,應加裝電源浪涌保護器。2入戶處浪涌保護器的接地線應就近接至等電位接地端子板;設備處信號浪涌保護器的接地線宜采用截面積不小于1.5mm2的多股絕緣銅導線連接到機架或機房等電位連接網絡上。計算機網絡的安全保護接地、信號工作地、屏蔽接地、防靜電接地和浪涌保護器的接地等均應與局部等電位連接網絡連接。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5.3安全防范系統的防雷與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置于戶外攝像機的輸出視頻接口應設置視頻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攝像機控制信號線接口處(如RS485、RS424等)應設置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解碼箱處供電線路應設置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2主控機、分控機的信號控制線、通信線、各監控器的報警信號線,宜在線路進出建筑物LPZOA或LPZOB與LPZ1邊界處設置適配的線路浪涌保護器。3系統視頻、控制信號線路及供電線路的浪涌保護器,應分別根據視頻信號線路、解碼控制信號線路及攝像機供電線路的性能參數來選擇,信號浪涌保護器應滿足設備傳輸速率、帶寬要求,并與被保護設備接口兼容。4系統的戶外供電線路、視頻信號線路、控制信號線路應有金屬屏蔽層并穿鋼管埋地敷設,屏蔽層及鋼管兩端應接地。視頻信號線屏蔽層應單端接地,鋼管應兩端接地。信號線與供電線路應分開敷設。5系統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統。主機房宜設置等電位連接網絡,系統接地干線宜采用多股銅芯絕緣導線,其截面積應符合表5.2.2-1的規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5.4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防雷與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火災報警控制系統的報警主機、聯動控制盤、火警廣播、對講通信等系統的信號傳輸線纜宜在線路進出建筑物LPZOA或LPZOB與LPZ1邊界處設置適配的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2消防控制中心與本地區或城市"119"報警指揮中心之間聯網的進出線路端口應裝設適配的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3消防控制室內所有的機架(殼)、金屬線槽、安全保護接地、浪涌保護器接地端均應就近接至等電位連接網絡。4區域報警控制器的金屬機架(殼)、金屬線槽(或鋼管)、電氣豎井內的接地干線、接線箱的保護接地端等,應就近接至等電位接地端子板。5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的接地應采用共用接地系統。接地干線應采用銅芯絕緣線,并宜穿管敷設接至本樓層或就近的等電位接地端子板。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5.5建筑設備管理系統的防雷與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系統的各種線路在建筑物LPZ0A或LPZ0B與LPZ1邊界處應安裝適配的浪涌保護器。2系統中央控制室宜在機柜附近設等電位連接網絡。室內所有設備金屬機架(殼)、金屬線槽、保護接地和浪涌保護器的接地端等均應做等電位連接并接地。3系統的接地應采用共用接地系統,其接地干線宜采用銅芯絕緣導線穿管敷設,并就近接至等電位接地端子板,其截面積應符合表5.2.2-1的規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5.6有線電視系統的防雷與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進、出有線電視系統前端機房的金屬芯信號傳輸線宜在入、出口處安裝適配的浪涌保護器。2有線電視網絡前端機房內應設置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并采用截面積不小于25mm2的銅芯導線與樓層接地端子板相連。機房內電子設備的金屬外殼、線纜金屬屏蔽層、浪涌保護器的接地以及PE線都應接至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上。3有線電視信號傳輸線路宜根據其干線放大器的工作頻率范圍、接口形式以及是否需要供電電源等要求,選用電壓駐波比和插入損耗小的適配的浪涌保護器。地處多雷區、強雷區的用戶端的終端放大器應設置浪涌保護器。4有線電視信號傳輸網絡的光纜、同軸電纜的承重鋼絞線在建筑物入戶處應進行等電位連接并接地。光纜內的金屬加強芯及金屬護層均應良好接地。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5.7移動通信基站的防雷與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移動通信基站的雷電防護宜進行雷電風險評估后采取防護措施。2基站的天線應設置于直擊雷防護區(LPZOB)內。3基站天饋線應從鐵塔中心部位引下,同軸電纜在其上部、下部和經走線橋架進入機房前,屏蔽層應就近接地。當鐵塔高度大于或等于60m時,同軸電纜金屬屏蔽層還應在鐵塔中間部位增加一處接地。4機房天饋線入戶處應設室外接地端子板作為饋線和走線橋架入戶處的接地點,室外接地端子板應直接與地網連接。饋線入戶下端接地點不應接在室內設備接地端子板上,亦不應接在鐵塔一角上或接閃帶上。5當采用光纜傳輸信號時,應符合本規范第5.3.3條第4款的規定。6移動基站的地網應有機房地網、鐵塔地網和變壓器地網相互連接組成。機房地網由機房建筑基礎和周圍環形接地體組成,環形接地體應與機房建筑物四周主鋼筋焊接連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通信基站示意圖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5.5.8衛星通信系統的防雷與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在衛星通信系統的接地裝置設計中,應將衛星天線基礎接地體、電力變壓器接地裝置及站內各建筑物接地裝置互相連通組成共用接地裝置。2設備通信和信號端口應設置浪涌保護器保護,并采用等電位連接和電磁屏蔽措施,必要時可改用光纖連接。站外引入的信號電纜屏蔽層應在入戶處接地。3衛星天線的波導管應在天線架和機房入口外側接地。4衛星天線伺服控制系統的控制線及電源線,應采用屏蔽電纜,屏蔽層應在天線處和機房入口外接地,并應設置適配的浪涌保護器保護。5衛星通信天線應設置防直擊雷的接閃裝置,使天線處于LPZOB防護區內。6當衛星通信系統具有雙向(收/發)通信功能且天線架設在高層建筑物的屋面時,天線架應通過專引接地線(截面積大于或等于25mm2絕緣銅芯導線)與衛星通信機房等電位接地端子板連接,不應與接閃器直接連接。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防雷施工6.1一般規定6.2接地裝置6.3接地線6.4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等電位連接帶)6.5浪涌保護器6.6線纜敷設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1一般規定6.1.1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工程施工應按本規范的規定和已批準的設計施工文件進行。6.1.2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工程中采用的器材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應有合格證書。6.1.3防雷工程施工人員應持證上崗。6.1.4測試儀表、量具應鑒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使用。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2接地裝置6.2.1人工接地體宜在建筑物四周散水坡外大于1m處埋設,在土壤中的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5m。凍土地帶人工接地體應埋設在凍土層以下。水平接地體應挖溝埋設,鋼質垂直接地體宜直接打入地溝內,其間距不宜小于其長度的2倍并均勻布置。銅質材料、石墨或其他非金屬導電材料接地體宜挖坑埋設或參照生產廠家的安裝要求埋設。6.2.2垂直接地體坑內、水平接地體溝內宜用低電阻率土壤回填并分層窮實。6.2.3接地裝置宜采用熱鍍鋅鋼質材料。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宜采用換土法、長效降阻劑法或其他新技術、新材料降低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2接地裝置6.2.4鋼質接地體應采用焊接連接。其搭接長度應符合下列規定:1扁鋼與扁鋼(角鋼)搭接長度為扁鋼寬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2圓鋼與圓鋼搭接長度為圓鋼直徑的6倍,雙面施焊;

3圓鋼與扁鋼搭接長度為圓鋼直徑的6倍,雙面施焊;4扁鋼和圓鋼與鋼管、角鋼互相焊接時,除應在接觸部位雙面施焊外,還應增加圓鋼搭接件;圓鋼搭接件在水平、垂直方向的焊接長度各為圓鋼直徑的6倍,雙面施焊;5焊接部位應除去焊渣后作防腐處理。6.2.5銅質接地裝置應采用焊接或熱熔焊,鋼質和銅質接地裝置之間連接應采用熱熔焊,連接部位應作防腐處理。6.2.6接地裝置連接應可靠,連接處不應松動、脫焊、接觸不良。6.2.7接地裝置施工結束后,接地電阻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隱蔽工程部分應有隨工檢查驗收合格的文字記錄檔案。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3接地線6.3.1接地裝置應在不同位置至少引出兩根連接導體與室內總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相連接。接地引出線與接地裝置連接處應焊接或熱熔焊。連接點應有防腐措施。6.3.2接地裝置與室內總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的連接導體截面積,銅質接地線不應小于50mm2時,當采用扁銅時,厚度不應小于2mm;鋼質接地線不應小于100mm2,當采用扁鋼時,厚度不小于4mm

。6.3.3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之間應采用截面積符合表5.2.2-1要求的多股銅芯導線連接,等電位接地端子板與連接導線之間宜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當有抗電磁干擾要求時,連接導線宜穿鋼管敷設。6.3.4接地線采用螺栓連接時,應連接可靠,連接處應有防松動和防腐蝕措施。接地線穿過有機械應力的地方時,應采取防機械損傷措施。6.3.5接地線與金屬管道等自然接地體的連接應根據其工藝特點采用可靠的電氣連接方法。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4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等電位連接帶)6.4.1在雷電防護區的界面處應安裝等電位接地端子板,材料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與接地裝置連接。6.4.2鋼筋混凝土建筑物宜在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預埋與房屋內墻結構柱主鋼筋相連的等電位接地端子板,并宜符合下列規定:1機房采用S型等電位連接時,宜使用不小于25mmX3mm的銅排作為單點連接的等電位接地基準點;2機房采用M型等電位連接時,宜使用截面積不小于25mm2的銅箔或多股銅芯導體在防靜電活動地板下做成等電位接地網格。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4.3磚木結構建筑物宜在其四周埋設環形接地裝置。電子信息設備機房宜采用截面積不小于50mm2

銅帶安裝局部等電位連接帶,并采用截面積不小于25mm2的絕緣銅芯導線穿管與環形接地裝置相連。6.4.4等電位連接網格的連接宜采用焊接、熔接或壓接。連接導體與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之間應采用螺栓連接,連接處應進行熱搪錫處理。6.4.5等電位連接導線應使用具有黃綠相間色標的銅質絕緣導線。6.4.6對于暗敷的等電位連接線及其連接處,應做隱蔽工程記錄,并在竣工圖上注明其實際部位、走向。6.4.7等電位連接帶表面應無毛刺、明顯傷痕、殘余焊渣,安裝平整、連接牢固,絕緣導線的絕緣層元老化龜裂現象。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5浪涌保護器6.5.1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電源線路的各級浪涌保護器應分別安裝在線路進入建筑物的入口、防雷區的界面和靠近被保護設備處。各級浪涌保護器連接導線應短直,其長度不宜超過0.5m,并固定牢靠。浪涌保護器各接線端應在本級開關、熔斷器的下樁頭分別與配電箱內線路的同名端相線連接,浪涌保護器的接地端應以最短距離與所處防雷區的等電位接地端子板連接。配電箱的保護接地線(PE)應與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直接連接。2帶有接線端子的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應采用壓接;帶有接線柱的浪涌保護器宜采用接線端子與接線柱連接。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3浪涌保護器的連接導線最小截面積宜符合下表的規定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5.2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應安裝在天饋線與被保護設備之間,宜安裝在機房內設備附近或機架上,也可以直接安裝在設備射頻端口上;2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的接地端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6mm2的銅芯導線就近連接到LPZOA或LPZOB與LPZl交界處的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上,接地線應短直。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5.3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應連接在被保護設備的信號端口上。浪涌保護器可以安裝在機柜內,也可以固定在設備機架或附近的支撐物上。2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接地端宜采用截面積不小于1.5mm2的銅芯導線與設備機房等電位連接網絡連接,接地線應短直。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6.6線纜敷設6.6.1接地線在穿越墻壁、樓板和地坪處宜套鋼管或其他非金屬的保護套管,鋼管應與接地線做電氣連通。6.6.2線槽或線架上的線纜綁扎間距應均勻合理,綁扎線扣應整齊,松緊適宜;綁扎線頭宜隱藏不外露。6.6.3接地線、浪涌保護器連接線的敷設宜短直、整齊。6.6.4接地線、浪涌保護器連接線轉彎時彎角應大于90度,彎曲半徑應大于導線直徑的10倍。標準解讀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7檢測與驗收7.1檢測7.1.1防雷裝置檢測應按現行有關標準執行。7.1.2檢測儀表、量具應鑒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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