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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余杭考點科目三安全員勞務費項目

招標文件

招標編號:HZSGAJ-2019-2(代)

采購人:杭州市駕駛員考試服務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杭州信達投資咨詢估價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月15日

第1頁共68頁

目錄

第一部分招標公告

第二部分投標人須知

第三部分采購需求

第四部分評標方法及評分標準

第五部分擬簽訂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應提交的有關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招標公告

杭州信達投資咨詢估價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駕駛員考試服務中心委托,就其余杭

考點科目三安全員勞務費項目組織公開招標,歡迎國內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投標。具

體如下:

1、招標編號:HZSGAJ-2019-2(代)

2、項目名稱:余杭考點科目三安全員勞務費項目。

3、預算金額:人民幣200萬元。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采購人的采購需求:余杭考點科目三安全員勞務費項目,要求中標人提供一支

不大于30名的安全員,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6、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包括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

詳見招標文件的二部分總則。

7、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基本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2)特定條件:具有公安部門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8、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9、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期限、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1)時間: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1日止(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節假日除外)。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之后有潛在供應商提出要

求獲取招標文件的,采購代理機構將允許其獲取,但該供應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

應于自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且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書面形式

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

(2)獲取招標文件方式:現場購買,標書費500元,地點:杭州市省府路27號502

室。

(3)提示: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文件。

(4)購買標書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介紹信(均需加蓋公

章),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被授權人近3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10、投標截止時間與地點:2019年3月15日上午09時30分,地點:杭州市省府

路27號6樓。

11,開標時間與地點:2019年3月15日上午09時30分,地點:杭州市省府路27

號6樓。

12、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40000元。

交付方式:網銀/電匯形式繳納,請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繳納至以下帳戶并到賬:

開戶名:杭州信達投資咨詢估價監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杭州銀行保俶支行

帳號:77508100064409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27號5樓財務室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辦妥投標保證金交納手續。

13、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

(1)采購人聯系方式:杭州市駕駛員考試服務中心,聯系人:顧工聯系電話:

87281523;

(2)采購代理機構:杭州信達投資咨詢估價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27號502

聯系人:朱祺

聯系電話0571-85116015

傳真/p>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杭州市財政局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號杭州市財稅大樓

投訴受理人:呂先生

聯系電話/p>

傳真:057187233325

14、本項目采購文件公告期限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

第二部分投標人須知

前附表

序號事項本項目的特別規定

有關本項目實施所需的人員工資、津貼、福利、五險一金、

節假日加班工資、服裝器材費、交通費、培訓費、體檢費、

人員獎勵等所有涉及的一切費用。《投標(開標)一覽表》

是報價的唯一載體。投標文件中價格全部采用人民幣報

價。招標文件未列明,而投標人認為必需的費用也需列入

報價。

投標報價出現下列情形的,投標無效

1▲投標報價不唯一的;

報價要求

▲投標報價高于本項目采購預算的;

▲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

能影響服務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未能按要求提供書

面說明或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

的;

▲《投標(開標)一覽表》填寫不完整或字跡不能辨認或

有漏項的;

▲投標人對根據修正原則修正后的報價不確認的。

(1)采購人不同意分包。

2分包或轉包。

(2)本項目不得轉包。

3

(1)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其他

工商等登記證明材料)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或其它繳納

證明材料)復印件、社保登記證(或其它繳納證明材料)

復印件,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

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017年度資產

投標人應當提供

負債表等財務報表資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況說

的資格、資信證明

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產品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

文件

函、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

法記錄的聲明。

(2)資信證明文件:不要求提供。

▲投標人未提供有效的資格證明文件的,視為投標人不具

備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資格要求,投標無效。

4

資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報價文件正本1份,副本

投標文件的份數魚份;商務技術文件正本1份,副本或份。

▲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不足,投標無效。

5

開標前答疑會或

不組織。

現場考察

6樣品提供不要求。

現場演示不組織。

7

本項目的采購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計費標準:

8以中標(成交)金額為計費基準,按差額定率累進制計算,

具體標準為:

采購代理機構代

按《關于杭州市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理費用

(杭價費[2003]148號)下浮20%執行。

結算方式及時間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由中標人一次性

向采購代理機構付清。

一、總則

1.適用范圍

本招標文件適用于該項目的招標、投標、開標、資格審查及信用信息查詢、評標、

定標、合同、驗收等行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定義

2.1“采購人”系指招標公告中載明的本項目的采購人。

2.2“采購代理機構”系指招標公告中載明的本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2.3“投標人”系指是指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2.4“負責人”系指法人企業的法定負責人,或其他組織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

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系指實質性要求條款。

3.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3.1本項目原則上采購本國生產的貨物、工程和服務,不允許采購進口產品。除非采

購人采購進口產品,已經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獲得財政部門審核同

意,且在采購需求中明確規定可以采購進口產品。

3.2節能環保要求

3.2.1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最新一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以下

簡稱''節能清單”),本項目如需采購節能清單中的政府強制采購的節能產品,投標人

所投的相應產品須為列入最新一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產品,并且提供該產品所在

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頁,注明頁碼,否則投標無效。(注:在最新一期節能清單發

布之后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執行最新一期節能清單。在此之前已經開展但尚未進入評

審環節的政府采購活動,執行上期或最新一期節能清單。▲本項目如需采購節能清單中

的政府強制采購的節能產品的,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的提供所投產品節能產品政府

采購清單頁的,投標無效)

3.2.2投標人提供產品如是環境標志產品,應列入財政部、環保部聯合印發的《關

于調整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單。施行優先采購的產品按照優

先采購執行。(需按附件的格式提供該產品所在的環保或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頁。)

3.3小型、微型企業價格扣除。

3.3.1小型、微型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

(2)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

業制造的貨物。本項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小型、微型企業提

供中型企業制造的貨物的,視同為中型企業。

3.3.2小型、微型企業應按照招標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3.3對于非專門面向此類企業的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投標價格給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3.3.4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與組成聯合

體共同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活動。聯合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

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2%的投標價格扣除。

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型、微型企業的,聯合體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

3.3.5符合《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規定的條件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附件2)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

型、微型企業;

3.3.6符合《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規定的監獄企業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

具的屬于監獄企業證明文件的,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

3.4企業信用融資:為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杭

州市財政局與省銀監局、市金融辦、市經信委共同出臺了《杭州市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

業信用融資暫行辦法》,供應商若有融資意向,詳見本招標文件尾頁《政府采購支持中

小企業信用融資相關事項通知》,或登陸杭州市政府采購網(http://)

“中小企業信用融資”專欄,查看信用融資政策文件及各相關銀行服務方案。

4.詢問、質疑、投訴

4.1供應商詢問

供應商可以就采購文件中特定資格條件、采購需求、評分辦法及采購過程中有關現

場考察或開標前答疑會事項向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

將對此作出答復;供應商可以就采購活動中的其它事項向采購機構提出詢問,采購機構

將對此作出答復。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4.2供應商質疑

4.2.1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潛在供應商已

依法獲取其可質疑的采購文件的,可以對該文件提出質疑。

4.2.2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者采購機

構提出質疑,否則,采購人或者采購機構不予受理:

(1)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質疑期限為供應商獲得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

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采購文件在獲取截止之日后獲得的,應當自采購文件公告期

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且應當在采購響應截止時間之前提出。對采購文件中特定資格條件、

采購需求、評分辦法提出的質疑,原則上由采購人負責答復;對采購文件中其他內容提

出的質疑,原則上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答復。

(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質疑期限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起計算。對同

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供應商須一次性提出對采購過程中有關現場考察或開標前答疑

會事項提出的質疑,原則上由采購人負責答復;對采購過程中其它事項提出的質疑,原

則上由采購機構負責答復。

(3)對采購結果提出質疑的,質疑期限自采購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對

采購結果提出質疑的,采購機構負責答復。

4.2.3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事實依據;

必要的法律依據;

4.2,3.6提出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提交的質疑函需一式三份。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

并加蓋公章。

質疑函范本及制作說明詳見附件3O

4.2.4采購人或者采購機構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

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與質疑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政府采購當事

人,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4.2.5詢問或者質疑事項可能影響采購結果的,采購人應當暫停簽訂合同,已經簽

訂合同的,應當中止履行合同。

4.2.6質疑接收人:朱祺;聯系電話18057188023,傳真:

4.3供應商投訴

4.3.1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機構未在規

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

門提出投訴。

4.3.2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基于質疑答復內容提出的投

訴事項除外。

4.3.3供應商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投訴書范本及制作說明詳

見附件4.

4.3.5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其投訴應當由組成聯合體的所有供應商

共同提出。

投訴書范本及制作說明詳見附件4。

二、招標文件的構成、澄清、修改

5.招標文件的構成

5.1招標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招標公告

?第二部分投標人須知

?第三部分采購需求

?第四部分評標方法及評分標準

?第五部分擬簽訂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應提交的有關格式范例

5.2與本項目有關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6.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若有問題需要澄清,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以

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采購機構與采購人研究后,對認為有必要回答的問題,將以

書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6.2采購機構如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將在發布招標公告

的網站上發布更正公告,同時視情況延長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該澄清或者修改的

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內容編制,又不符合實質性要求的,投標

無效。

三、投標

7.招標文件的獲取

詳見招標公告中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期限、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8.開標前答疑會或現場考察

本項目不組織標前會及現場考察。

9.投標保證金

9.1投標保證金金額、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賬號詳見招標公告。

9.2請將保證金繳納的憑證復印件附于投標文件內,并將其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

分。投標保證金繳納將以實際到賬為準。(▲投標文件中未提供保證金繳納憑證的,投

標無效。)

9.3聯合體投標的,可以由聯合體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標保證金,以一方名義

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9.4中標人按要求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其投標保證

金。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9.5如投標人有下列情況,將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

9.5.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的;

9.5.2投標人未按規定簽訂合同或轉讓中標的;

9.5.3投標人在投標期間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相互串通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

10.投標文件的語言

投標文件及投標人與采購有關的來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應使用中文。

11.投標文件的組成

投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資格文件、報價文件、商務技術文件。投標文件

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作出明確響應。

11.1資格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均需加蓋公章):證明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

府采購法》規定的供應商基本條件和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定條件(如果項目要求)的

有關資格證明文件。(以聯合體形式進行政府采購的,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均應當提供)

11.1.1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其他工商等登記證明材料)復印件(投標人為

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或其它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復

印件、社保登記證(或其它依法繳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實施“多證合一、

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金融、保險、通訊等特定行業的全國性企業所設立的區域性分支機構,以及個體工

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如果已經依法辦理了工商、稅務和社保登記手續,并

且獲得總公司(總機構)授權或能夠提供房產權證或其他有效財產證明材料(在投標文

件中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具備實際承擔責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締結合同能力,可以獨

立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由單位負責人簽署相關文件材料;

11.1.22017年度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資料文件(或其它財務狀況報告,新成立

的公司,必須提供情況說明);

1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產品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函;

11.1.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

11.1.5具有良好商業信譽的特別聲明;

11.1.6符合特定資格條件:公安部門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復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并對相應文件簽字的,只需提供

其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聯

合體投標授權書);

11.2投標人的報價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均需加蓋公章):

11.2.1投標響應函;

11.2.2投標(開標)一覽表;

11.3投標人的商務技術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均需加蓋公章):

11.3.1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其他工商等登記證明材料)復印件(投標人為

自然人的,須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11.3.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并對相應文件簽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正

反面復印件);▲投標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所載內容與本項目內容有異的,投標無

11.3.3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應當指定牽頭人,授權其

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采購機構提

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同時應當提交聯合協議,載明聯合

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義務。聯合體協議中應當注明由聯合體各成員方共同與采購人簽訂

合同,并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協議中僅約定由牽頭人

或聯合體成員中某一方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或聯合體協議中僅約定由牽頭人或聯合體

成員中某一方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責任的,視為聯合體協議不成立,該

聯合體投標文件將被作無效投標文件處理;(▲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聯合體協議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聯合體協議要求的,投標無效。)

11.3.4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繳納憑證);

1L3.5資信文件:見投標須知前附表所述。

11.3.6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年投標人的主要業績證明材料即合同和用戶驗收報告(聯

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分別提供與聯合體協議中規定的分工內容相應的業績證明材

料,業績數量以提供材料較少的一方為準,如聯合體協議中未進行分工約定的,聯合體

成員各方應就所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約

定的工作內容的業績證明材料的,視為聯合體未提供業績證明材料;以分包方式履行政

府采購合同的,還需提供其項目采購人同意分包的證明材料);

11.3.7廉政承諾書

11.3.8投標人認為需要的其他商務文件或說明;

11.3.9投標人應提供針對項目的服務方案:

針對本項目的服務和實施方案;詳細闡述項目方案的實現思路;符合本項目對當前

和未來發展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服務人員的名單、基本情況、日常服務的方案、應急

情況及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方案、人員的管理方案、其他服務承諾等)。

11.3.10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技術偏離說明表中,應對采購需求中所提出各項要求進行

答復、說明和解釋。如果投標人在技術偏離表中注明無偏離,評標結束后、簽訂采購合

同前又認為其實際服務與投標需求不一致的,并以此為由拒不與采購人按采購需求與投

標承諾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投標人有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

情形,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11.3.11針對本項目建設的詳細實施計劃。本項目詳細工作實施組織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內容:組織機構、工作時間進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驟、管理和協調方法、

關鍵步驟的思路和要點。

11.3.12投標人為完成本項目組建的管理人員名單,包括管理崗位的工作職責和人員

數應該明確表示,在提交的投標文件中安排的人員,須為公司的固定職員;每個參加項

目人員的履歷表應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內容包括學歷、技術職稱、工作特長、經

驗與業績(包括從事相關項目的經驗,對每一個項目有一個簡要的描述,該人員參與的

時間以及在項目中的責任),資質情況等。

11.3.13優惠條件及特殊承諾;

11.3.14人員服裝及工作器材清單;(如果有)

11.3.15培訓計劃;(如果有)

11.3.16投標人認為需要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說明;

11.3.17關于對招標文件商務、合同中有關條款的拒絕聲明。(如果有)

▲投標文件組成漏項,內容不全或內容字跡模糊辨認不清的,投標無效;

▲投標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投標無效;

▲投標人提供虛假材料投標的,投標無效。

12.投標文件的編制

12.1投標文件分為資格文件、商務技術文件、報價文件三部分。各投標人在編制投

標文件時請按照招標文件第六部分規定的格式進行,混亂的編排導致投標文件被誤讀或

評標委員會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標人的風險。▲投標文件未按規定的格式編制的,投

標無效;

12.2投標人按前附表規定的份數編制投標文件,并在封面上標明''正本”和“副本

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12.3投標文件正本應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書寫。

12.4全套投標文件應無涂改和行間插字,除非這些刪改是根據采購機構要求進行,

或者是投標人造成的必須修改的錯誤。所修改處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予以確認。

12.5投標文件建議采用A4幅面,按順序統一編目編碼裝訂成冊。提倡雙面打印。

13.投標文件的裝訂

將投標文件的資格文件、商務技術文件、報價文件三部分分別裝訂成冊,投標文件

的裝訂必須采用膠訂或線訂形式,不得采用活頁裝訂方式(膠訂或線訂以外裝訂形式視

為活頁裝訂)。對不符合裝訂要求的投標文件,開標時,現場工作人員將予以退還。

14.投標文件的簽署、蓋章

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進行簽署、蓋章。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未按

照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其投標無效;

15.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志

15.1投標文件須密封包裝,密封包裝指:所有投標文件應密封在一起,內含資格文

件、商務技術文件、報價文件三部分。其中,報價文件須單獨密封,未單獨密封的,在

開標時發生報價泄露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沒有密封包裝的投標文件,將被

拒收。

15.2投標文件包裝封面物應寫明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聯合體投標的,包裝物封

面需注明聯合體投標,并注明聯合體成員各方的名稱和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牽頭人的名

稱)。

16.投標文件的提交

16.1投標人應按“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將投標文件提交給采購機構,采購

機構將拒絕接受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

16.2采購機構可以視情況延長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在上述情況下,采購機構

與投標人以前在投標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權利、責任和義務,將適用于延長至新的投標截

止期。

17.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撤回

17.1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以后,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可以書面形式對投標

文件進行補充、修改,補充、修改文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在投標截止時間以后,不能補充、修改投標文件。

17.2投標人的補充、修改文件,應按本須知規定編制、密封、標志和遞交,如果

一份投標文件有幾份函件時,應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則所作修改視為無效。

17.3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說明,否則其修改將被視為無效。

17.4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書面通知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補充、

修改的內容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17.5在開標后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能撤銷投標文件,否則其投標保證金

將不予退還。

18.投標文件的無效處理

有招標文件第四部分第13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標無效:

19.投標有效期

19.1投標有效期為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承

諾的投標有效期少于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投標有效期的,投標無效。

19.2投標文件合格投遞后,自投標截止日期起,在投標有效期內有效。

19.3在原定投標有效期滿之前,如果出現特殊情況,采購機構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

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但應

當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無效,但有權收回其投

標保證金。

四、開標、資格審查與信用信息查詢

20.開標

20.1開標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地點進行。

20.2開標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主持,邀請投標人參加。評標委員會成員不

得參加開標活動。

20.3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

后,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等內容。

投標人不足3家的,不得開標。

20.4開標過程應當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負責記錄,由參加開標的各投標人

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后隨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20.5投標人代表對開標過程和開標記錄有疑義,以及認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相

關工作人員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場提出詢問或者回避申請。采購人、采購代理機

構對投標人代表提出的詢問或者回避申請應當及時處理。

投標人未參加開標的,視同認可開標結果。

21、資格審查

21.1開標后,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依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21.2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依據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人的基本資格

條件、特定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21.3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與基本資格條件、特定資格條件相應的有效資

格證明材料的,視為投標人不具備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資格要求,其投標無效。

21.4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告知其未通過的原因。

21.5合格投標人不足3家的,不再評標。

22、信用信息查詢

22.1信用信息查詢渠道及截止時間:采購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政府采購網()渠道查詢投標人投標截止時間

前的信用記錄。

22.2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現場查詢的投標人的信用記錄、

查詢結果經確認后將與采購文件一起存檔。

22.3信用信息的使用規則:經查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

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將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22.4聯合體信用信息查詢: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

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

詢,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五、評標

23.詳見招標文件第四部分“評標方法及評分標準”

六、定標

24.確定中標供應商

采購代理機構將自評審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交采購人。采購人將

自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按順序確定中標交

供應商。

25.中標通知與中標結果公告

25.1采購代理機構將在自中標人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在

發布招標公告的網站上公告中標結果。

25.2中標結果公告內容包括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方

式,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中標人名稱、地址和中標金額,主要中標標的的名稱、規格

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中標公告期限以及評審專家名單。

25.3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6.合同主要條款詳見第五部分擬簽訂的合同文本。

27.合同的簽訂

27.1采購人與中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確定

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27.2中標人按規定的日期、時間、地點,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與采購人代表

簽訂合同。如中標人為聯合體的,由聯合體成員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與采購人

代表簽訂合同。如未按規定簽訂合同的,采購人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

保證金,并就由此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

27.3如簽訂合同并生效后,供應商無故拒絕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條款處理外,列入

不良行為記錄一次,并給予通報。

27.4中標供應商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采購人可以按照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

者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中標供應商,也可以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28.履約保證金

擬簽訂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標供應商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供應商應當以支票、匯票、

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履約保證金為合同金額的

5%o

八、驗收

29.驗收

29.1采購人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

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并承擔相應的

法律責任。如果發現與合同中要求不符,供應商須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并

接受相應的處理。

29.2采購人可以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投標人或者第三方機構參與驗收。參與驗收

的投標人或者第三方機構的意見作為驗收書的參考資料一并存檔。

29.3嚴格按照采購合同開展履約驗收。采購人成立驗收小組,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

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驗收時,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

標準的履約情況進行確認。驗收結束后,應當出具驗收書,列明各項標準的驗收情況及

項目總體評價,由驗收雙方共同簽署。驗收結果與采購合同約定的資金支付及履約保證

金返還條件掛鉤。履約驗收的各項資料應當存檔備查。

29.4驗收合格的項目,采購人將根據采購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

退還履約保證金。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采購人將依法及時處理。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

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供應商在履約過程中有政府

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違規情形的,采購人應當及時報告本級財政部門。

九、解釋權

30.解釋權

凡涉及本采購文件的解釋權均屬于采購人。

第三部分采購需求

1、項目基本概況

投標人需建立一支符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39號令)關于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員相關規定的50人以上的具有一定駕駛技能、駕駛安全防范、職業

道德和無治安處罰與犯罪記錄的安全員庫,隨機抽取若干安全員開展工作(每輛考試車

配備1名安全員)。按目前臨平考試車運轉情況需配備安全員不大于30名(包含候考室

門禁崗位),中標人依據采購人安排實際上崗安全員人數,按實結算。

服務時間: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如不續簽中標人應

根據采購人的要求延續提供1-2個月的服務,費用按2020年合同規定結算。

空檔期:2019年1月1日至本項目2019年度合同簽訂前由原服務單位(杭州市下

城保安服務公司)進行服務,產生的服務費用由2019年度中標人按原合同價(5550

元/人/月)及按時間比例(服務天數/365天)按實際人數與原服務單位(杭州市下城保

安服務公司)進行結算并一次性支付。

續簽:合同期滿并通過驗收,績效評價好,采購人對中標人服務滿意的,在年度預

算能夠保障的前提下,報經市財政采購監管處批準后,可根據原采購合同的約定續簽合

同,每次續簽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且續簽次數最多不超過2次。

2、項目服務工作時間地點

考點實行隔天考試(法定節日除外),考試日當天上午7時00分至當天考試工作

結束;上下班交通自理。工作地點為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服務中心及其指定地點。

3、服務內容

3.1在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工作中隨車確保考試車輛行駛安全;

3.2負責考試期間考試車的移動和停放;

3.3負責考試車輛的日常保潔和加油,確保考試車輛性能完好,車況整潔;

3.4協助民警維護現場考試秩序,查驗考生信息,嚴肅考試紀律。

3.5負責隨車時考試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和賠償。

3.6加強安全員管理,確保安全員隊伍穩定,杜絕違法、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

3.7完成因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模式等變化的其他工作事項。

4、人員基本要求

4.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素養;

4.2性別要求男性,年齡22周歲以上,五十周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

第21頁共68頁

4.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

4.4持有口(含)以上準駕車型的有效駕駛證;

4.5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

無酗酒等不良嗜好,未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6熟練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知識,以及考試標準和考試方

法;

4.7具備計算機常識并熟練掌握操作技能;

4.8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4.9沒有因違規行為被取消安全員資格的記錄;

4.10具備省級、市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關于考試員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22頁共68頁

第四部分評標方法及評分標準

一、評標方法

L綜合評分法。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

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二、評標委員會的組成

2.評標委員會的組成。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

單數,其中評審專家不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3.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的回避。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與供應商

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3.1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3.2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事;

3.3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3.4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

近姻親關系;

3.5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三、評標委員會的職責

4.評標委員會負責具體評標事務,并獨立履行下列職責:

4.1審查、評價投標文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商務、技術等實質性要求;

4.2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有關事項作出澄清或者說明;

4.3對投標文件進行比較和評價;

4.4確定中標候選人名單,以及根據采購人委托直接確定中標人;

4.5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有關部門報告評標中發現的違法行為;

4.6法律、法規、規章、招標文件等規定的其它事項。

5.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5.1確定參與評標至評標結束前私自接觸投標人;

第23頁共68頁

5.2接受投標人提出的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說明,本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

情形除外;

5.3違反評標紀律發表傾向性意見或者征詢采購人的傾向性意見;

5.4對需要專業判斷的主觀評審因素協商評分;

5.5在評標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的;

5.6記錄、復制或者帶走任何評標資料;

5.7其他不遵守評標紀律的行為。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5.『5.5行為之一的,其評審意見無效,并不得獲取評審勞務報

酬和報銷異地評審差旅費。

四、評審程序

6.符合性審查。評標委員會應當對符合資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查,以

確定其是否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符合投標無效情形的,投標無效。

7.投標人澄清、說明或者補正。對于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評標委員會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

清、說明或者補正。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投標人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

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8.比較與評價。標委員會應當按照評標標準,對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投標文件進行商務

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

9.匯總(商務技術得分情況)。評標委員會各成員應當獨立對每個投標人的商務和技

術文件進行評價,并匯總商務技術得分情況。

10.報價審核。對經商務和技術評審符合采購需求的投標人的報價的合理性、準確性等

進行審查核實。

10.1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

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

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0.2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對于非專門面向

中小企業的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

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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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投標價格的修正原則。投標文件報價出現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規定修正:

10.3.1投標文件中開標一覽表(報價表)內容與投標文件中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開標一

覽表(報價表)為準;

10.3.2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10.3.3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開標一覽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

價;

10.3.4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10.3.5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規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按照財政

部第87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經投

標人確認后產生約束力。

▲投標人對根據修正原則修正后的報價不確認的,投標無效。

11.匯總得分。評標委員會各成員應當獨立對每個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并匯總

每個投標人的得分。

12.順序排列與中標候選推薦。

12.1評標結果按評審后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

排列。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并列。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

12.2多家投標人提供相同品牌產品(單一產品采購項目中的該產品或者非單一產品采購

項目的核心產品)且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的不同投標人參加同一合同項下投標的,

按一家投標人計算,評審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評審得分相

同的,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其他同品牌投標人不作為中標候選人。

13.投標無效。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

13.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參加同一合同

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均無效);

13.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

商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的;

13.3投標人不具備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資格要求的(投標人未提供有效的資格證明文

件的,視為投標人不具備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資格要求);

13.4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協議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聯合

體協議要求的;

13.5投標文件未按規定的格式編制的;

第25頁共68頁

13.6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內容編制,又不符合實質性要求的;

13.7投標文件組成漏項,內容不全或內容字跡模糊辨認不清的;

13.8投標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所載內容與本項目內容有異的;

13.9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

13.10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不足,其投標文件作無效處理;

13.11投標文件中未含符合要求的“投標保證金遞交函”的;

13.12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樣品,投標人沒有提供樣品的;

13.13投標文件中未含所投產品相應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頁的(如果本項目采購

涉及節能清單中的政府強制采購的節能產品的);

13.14投標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

13.15投標文件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少于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投標有效期的;

13.16投標人所投內容不符合采購需求中實質性要求的;

13.17投標報價不唯一的;

13.18投標報價高于本項目采購預算;

13.19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服務質量或者不

能誠信履約的,未能按要求提供書面說明或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

性的;

13.20《投標(開標)一覽表》填寫不完整或字跡不能辨認或有漏項的;

13.21投標人對根據修正原則修正后的報價不確認的;

13.22投標人提供虛假材料投標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節);

13.22.1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13.22.2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

13.22.3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13.22.4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13.22.5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13.23投標人有惡意串通、妨礙其他投標人的競爭行為、損害采購人或者其他投標人

的合法權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或視為惡意串通,其投標無效:

13.23.1供應商直接或者間接從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處獲得其他供應商的相關

情況并修改其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

13.23.2供應商按照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的授意撤換、修改投標文件或者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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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13.23.3供應商之間協商報價、技術方案等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13.23.4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供應商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參加

政府采購活動;

13.23.5供應商之間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

13.23.6供應商之間商定部分供應商放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或者放棄中標、成交;

13.23.7供應商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之間、供應商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供

應商中標、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

13.23.8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13.23.9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13.23.10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13.23.1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13.23.12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13.23.1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13.24投標報價中工資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

13.25法律、法規、規章(適用本市的)及省級以上規范性文件(適用本市的)規

定的其他無效情形。

五、評標報告。

14.評標報告與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根據全體評標成員簽字的原始評標記錄和

評標結果編寫評標報告,并推薦中標候選人,評審報告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確認提交。

15.評標爭議事項處理。評標委員會成員對需要共同認定的事項存在爭議的,應當按照

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結論。持不同意見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在評標報告上簽署不

同意見及理由,否則視為同意評標報告。

六、廢標

16.廢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在采購中,出現下

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第27頁共68頁

16.1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16.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16.3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16.4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廢標后,采購機構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

七、重新組織采購

17.修改招標文件,重新組織采購活動。評標委員會發現招標文件存在歧義、重大

缺陷導致評標工作無法進行,或者招標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將停止

評標工作,并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溝通并作書面記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確

認后,將修改招標文件,重新組織采購活動。

18.重新開展采購。有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規定的違法行為之一,

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中標、成交結果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18.1未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終止本次政府采購活動,重新開展政府采購

活動。

18.2已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但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中標或者成交結果

無效,從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沒有合格的中

標或者成交候選人的,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18.3政府采購合同已簽訂但尚未履行的,撤銷合同,從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

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沒有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的,重新開展政

府采購活動。

18.4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采購人、供應商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賠償

責任。

18.5政府采購當事人有其他違反政府采購法或者本條例規定的行為,經改正后仍

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中標、成交結果或者依法被認定為中標、成交無效的,依照

18.1-18.4規定處理。

八、評審過程的保密與錄像

第28頁共68頁

19.保密。評審活動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審過程中凡是與采購響應文件評

審和比較、中標成交供應商推薦等評審有關的情況,以及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等信

息,評審委員會成員、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相關監督人員等與評審有關的

人員應當予以保密。

20.錄音錄像。采購機構對評審工作現場進行全過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作為

采購項目文件隨其他文件一并存檔。

九、具體評標標準

各投標人的綜合得分為:投標價格得分+技術和服務方案得分+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

情況得分之和,總和為100分,其中:投標價格得分組分,技術和服務方案得分生

分,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情況得分殳分。各投標人總分為:綜合得分-投標人的信譽情

況扣分。

各投標人的技術和服務方案、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情況得分為:評標委員會各成

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各投標人的投標價格得分按投標價格評分公式由采購代理機構計

算,評標委員會審核。根據上述評標原則,分值安排如下:

▲投標價格(A=20分):

?投標價格的合理性:分析總報價及各個分項報價是否合理,報價范圍是否完整,

有否重大錯漏項,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報價出現異常時,有權要求投標人在評標期間對

投標報價的詳細組成和投標產品的供應渠道等事項作出解釋和澄清,并確認其投標報價

是否有效。

報價分計算方法:根據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以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有效投

標價格的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20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

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有效投標報價)X價格權值義100(精確到小數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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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由采購代理機構當場統一計算)。

價格扣除:根據工信部等部委發布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

(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根據具體品目確定相應標準。符合上述條件的中小

微型企業應按照招標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及其相關的充分的證明材

料。符合《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規定的

條件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根

據《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定,

投標人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

獄企業證明文件的,視同為小型和微型企業。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對于非專門面

向此類企業的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投標價格給予6%的扣除(即投標報價

*94%),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中標價及合同價仍以其投標報價為準)。

小型、微型企業與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聯合體共同

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活動。聯合協議中約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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