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國電泰州電廠二期百萬千瓦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示范項目驗收調查報告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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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環監字[2016]第(009)號項目名稱:江蘇國電泰州電廠二期百萬千瓦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示范項目建設單位:國電泰州發電有限公司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2016年5月

目錄TOC\o"1-2"\h\z\u一、前言 頁阿科瑪大金先端氟化工(常熟)有限公司熊貓項目(年產20000噸F125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PAGE24表10-23-1地下水復測結果單位:mg/L監測點位監測日期監測頻次氨氮揮發酚S112016/3/7第一次ND0.0029評價標準≤0.2≤0.002達標情況達標超標備注:濃度未檢出以“ND”表示,氨氮檢出限0.025mg/L。表10-23-2地下水復測結果單位:mg/L監測點位監測日期監測頻次揮發酚S112016.4.7第一次0.0004評價標準≤0.002達標情況達標圖10-1地下水監測點位示意圖圖10-1地下水監測點位示意圖10.4噪聲監測結果與評價噪聲監測結果與評價見表10-24。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敏感點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表10-24噪聲監測結果單位:dB(A)監測點位編號測量值標準達標情況2016.1.192016.1.20北側廠界噪聲Z1晝間50.450.765達標夜間49.750.155達標Z2晝間50.850.565達標夜間49.549.955達標東側廠界噪聲Z3晝間50.751.265達標夜間50.150.355達標Z4晝間52.152.665達標夜間51.551.155達標南側廠界噪聲Z5晝間53.053.465達標夜間50.650.855達標Z6晝間51.851.665達標夜間51.051.255達標西側廠界噪聲Z7晝間54.954.765達標夜間54.854.955達標Z8晝間55.655.365達標夜間54.254.655達標敏感點Z9晝間53.855.160達標夜間49.549.450達標Z10晝間54.154.660達標夜間49.849.750達標Z11晝間51.455.860達標夜間49.249.450達標備注:驗收監測期間天氣晴,風速小于5m/s。10.5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根據本次驗收監測結果,按照環評中提出的年運行5500小時對污染物排放總量進行統計,統計結果與總量控制指標對照情況見表10-27~表10-29。統計結果顯示,本項目廢氣中SO2、氮氧化物年排放總量均滿足江蘇省環保廳預審意見總量考核指標。各類廢水經處理后循環利用,不外排。各類固體廢棄物均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表10-273#機組廢氣污染物年排放總量核算項目#3機組平均排放速率(kg/h)年運行小時(h)污染物年排放量(t/a)SO2445500242NOx945500517煙塵6.9550037.95表10-284#機組廢氣污染物年排放總量核算項目#4機組平均排放速率(kg/h)年運行小時(h)污染物年排放量(t/a)SO236.15500198.55NOx60.15500330.55煙塵4.0550022表10-29廢氣污染物年排放總量評價項目#4機組污染物年排放量(t/a)#3機組污染物年排放量(t/a)污染物年排放量(t/a)江蘇省環保廳預審意見中總量控制指標(t/a)是否滿足總量控制指標要求SO2198.55242440.551367.3是NOx330.55517847.551974.5是煙塵2237.9559.95//十一、環境管理檢查11.1環評批復落實情況驗收監測期間,對工程落實環評批復情況進行了檢查,詳見表11-1和表11-2。表11-1主要環評批復落實情況序號環評批復要求實際建設落實情況1嚴格落實各項以新帶老措施,按期完成泰州電廠一期工程脫硝改造、除塵改造、煙氣旁路拆除和露天煤場改造成封閉煤場工作。2013年9月底前,關停諫壁電廠7#機組。配合泰州市人民政府,按期關停益海糧油公司鍋爐、關閉泰興卡萬塔熱電有限公司燃煤機組、關停江蘇奧喜埃化工有限公司1臺燃煤鍋爐,做好北夾江灰場周邊500米范圍內居民搬遷安置和規劃控制工作。以上要求納入本工程竣工環保驗收內容,接受我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江蘇省環境保護廳監督檢查。(1)泰州電廠一期工程脫硝改造、除塵改造、煙氣旁路拆除和露天煤場改造成封閉煤場工作已完成。(2)諫壁電廠7#機組已于2013年9月底前關停。益海糧油公司鍋爐、泰興卡萬塔熱電有限公司燃煤機組和江蘇奧喜埃化工有限公司1臺燃煤鍋爐已關停。材料見附件。(3)北夾江灰場周邊500米范圍內居民搬遷工作由高港區人民政府落實,于2013年開展,照片見附件。省廳蘇中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在3號機試生產整改現場核查情況的函中證實已經拆遷完畢。(蘇中環督函[2015]90號)2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同步實施煙氣脫硫、脫硝、除塵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不設置煙氣旁路,脫硫效率不得低于97%;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和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脫硝工藝。以液氨為脫硝還原劑,脫硝效率不得低于85%。采用配置高頻電源的六電場靜電除塵器和濕式電除塵器除塵,綜合除塵效率不得低于99.97%。煙氣經過1座240米高雙管集束煙囪排放。落實原輔料儲運、破碎工序、貯灰場及煤碼頭的揚塵控制措施,降低各類無組織排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煙氣排放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中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廠界大氣污染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1)已按照環評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脫硝、除塵工程,采用1座240米高雙管集束煙囪。對煤場采用干煤棚+防風抑塵網方式進行全封閉,采用全封閉式輸煤棧橋,碎煤機室、各轉運站和煤倉間均設置除塵設施,在各條帶式輸送機的導料口處設噴水裝置等。(2)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煙氣排放濃度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2中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脫硫、脫硝、除塵效率均滿足環評批復要求。廠界下風向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氨的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3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則完善廠區排水系統,不斷提高水的利用率。根據水質的不同進行分類處理,廠區工業廢水、輸煤系統沖洗水、脫硫廢水、碼頭(污)廢水以及生活污水等經處理后全部回用或綜合利用,船舶艙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有資質單位收集處理,廠區和碼頭區域不得設置污水外排口。對廠區新建的脫硫廢水處理區、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水管網等區域采取防滲措施,合理設置地下水監測井,避免污染地下水環境。工程采取直流冷卻,冷卻水采取深取淺排方式。合理布設取水口和溫排水排放口,在溫排水影響范圍內合理設置跟蹤監測點,開展動態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防止對周圍水域生態環境產生不利影響。(1)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則完善了廠區排水系統,根據水質的不同進行分類處理。廠區工業廢水、輸煤系統沖洗水、碼頭(污)廢水依托一期工程已有的工業廢水處理站和含煤廢水處理設置處理,不擴建。本期工程新建脫硫廢水處理設施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全部回用或綜合利用。(2)根據該碼頭生態調查報告,目前國電泰州發電有限公司已與泰州市長發船舶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碼頭到港船舶污染物處理管理協議書二期項目配套碼頭工程的到港船舶污水(包括船舶艙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實。(3)根據施工期環境監理報告,工程建設過程中在廠區新建的脫硫廢水處理區、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水管網等區域采取了防滲措施,廠區設有2個地下水監測井、灰場設有2個地下水監測井。工程采取直流冷卻,冷卻水采取深取淺排方式。溫排水排至長江。企業2015年對溫排水進行了委托檢測(協議見附件)。4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廠區平面布置。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同時,吹管、鍋爐排氣應采取降噪措施,吹管期間應公告周圍居民。廠界環境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12348-2008)相關要求,廠界周邊環境敏感點應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關要求。已按要求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環境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廠界周邊環境敏感點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要求。吹管期間對周圍居民進行了公示(見附件)。5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對固體廢物實施分類處理、處置,做到“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除灰渣系統應采用灰渣分除,干灰粗、細分儲方式,不得濕排。灰渣和脫硫石膏立足于全部綜合利用,綜合利用單位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具備相應處理能力。綜合利用不暢時運至北夾江灰場貯存,灰場的建設和使用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Ⅱ類場地要求,防止對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強灰場管理,確保事故狀態下灰渣能夠得到妥善處置,防止造成環境污染。(1)固體廢物主要為粉煤灰、爐渣和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用戶有泰州鑫海科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泰州市楊灣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等,目前綜合利用率為100%;綜合利用不暢時運至公司原有灰場貯存。(2)本期工程與一期工程共用北夾江灰場作為本期事故備用灰場。該灰場已經于一期工程通過竣工環保驗收(環驗[2008]222號)。6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加強對除塵脫硫脫硝等系統裝置和碼頭的運行管理。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并與當地政府、海事部門、泰州港等應急預案做好銜接。定期進行應急培訓和演練,有效防范和應對環境風險。設置足夠的應急事故水池,一旦出現事故,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公司已編制《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已在泰州市環境保護局等級備案)、《氨站事故應急預案》、《碼頭環境污染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污水處理設置有1個備用池(3300m3),作事故狀態下廢水收集池;液氨罐區設置有應急池1個(30m3);生產區設置有應急池1個(500m3);雨水收集池(500m3);碼頭設置有收集池3個,通過泵與煤場含煤廢水收集池(5000m3)連通。7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管理,防止施工廢水、施工揚塵、噪聲污染和生態破壞。委托專業單位實施增殖放流活動,對增殖放流活動的結果進行跟蹤監測。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開展項目施工期環境監測和環境監理工作,并定期向當地環保部門提交工程環境監理報告。已委托泰興水產良種場實施增殖放流活動。合同見附件。已委托江蘇潤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項目環境監理工作,合同見附件。8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定期發布企業環境信息,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該公司在國電泰州發電有限公司網站()定期發布企業環境信息(附有聯系方式),接受社會監督。9進一步強化污染物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體廢物堆放場,并設立標志牌。安裝外排煙氣污染物自動連續監測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煙囪應按規范要求預留永久性監測口。按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體廢物堆放場,設立標志牌。在線監控系統已與泰州市環保局、江蘇省環保廳、江蘇省能監辦聯網。煙囪設置了永久性監測口。表11-2預審意見(蘇環審[2013]112號)落實情況序號預審意見(蘇環審[2013]112號)要求實際建設落實情況1全過程貫徹清潔生產原則和循環經濟理念,采用先進工藝和先進設備,加強生產管理和環境管理,落實“以新帶老”措施,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項目單位產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應達國內同行業清潔生產先進水平。本工程目前未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質處理”原則設計、建設項目給排水系統。本項目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經廠內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溫排水排入長江,混合區范圍為電廠一期溫排水口上游500m、下游3450m、離岸420m圍成的水域,總水域面積約為1.1km2。本工程廢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質處理”原則設計,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經廠內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溫排水排入長江,位于一期溫排口上游150米處。3鍋爐煙氣采用單塔雙循環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低氮燃燒+SCR脫硝、低溫省煤器+六電場靜電除塵器等工藝處理,不設旁路,不加GGH,經雙管集束煙囪達標排放,煙囪高度不得低于240m。落實碼頭、煤場、輸煤系統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粉塵無組織排放的治理措施。煙氣排放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2標準,粉塵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標準要求。鍋爐煙氣采用單塔雙循環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低氮燃燒+SCR脫硝、低溫省煤器+六電場靜電除塵器等工藝處理,不設旁路,不加GGH,經雙管集束煙囪達標排放,煙囪高度為240m。煤場采用干煤棚+防風抑塵網封閉,采用全封閉輸煤棧橋,碎煤機室、各轉運站和煤倉間均設置除塵設施,在各條帶式輸送機的導料口處設噴水裝置等。4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須采取有效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標準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廠界環境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5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和環保管理要求,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綜合利用、處置措施,實現固體廢物零排放。確保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安全處置,防治造成二次污染。固體廢物主要為粉煤灰、爐渣和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用戶有泰州鑫海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泰州市楊灣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等,目前綜合利用率為100%;綜合利用不暢時運至灰場貯存。6加強施工期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科學進行水下施工作業,選用對水質影響小的施工船舶和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減輕工程建設對水生生態環境的影響。施工期廢水不得向長江水域排放,施工垃圾不得向水域傾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態破壞,施工結束后及時進行魚類人工增殖放流及生態恢復和補償等工作,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施工期廢水收集處理后回用,施工垃圾及時清運至規定的地點進行堆放或填埋。施工結束后采取魚類人工增殖放流。放流合同見附件。7加強施工期和營運期的環境管理,落實環境風向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配套落實應急物資裝備,防止生產、儲運、船舶溢油及污染治理設施的事故發生,確保各類事故狀態下的環境安全。已編制《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已在泰州市環境保護局等級備案)、《氨站事故應急預案》、《碼頭環境污染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8按《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政治管理辦法》有關要求,規范化設置各類排口和標志,按《江蘇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暫行辦法》(蘇環規[2011]1號)要求,建設、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及配套設施。按《火電廠環境監測技術規范》要求設置煙氣連續監測裝置。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管理及監測計劃。按照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體廢物堆放場,并設立標志牌。在線監控系統已與泰州市環保局、江蘇省環保廳、江蘇省能監辦聯網。9本項目利用一期工程項目灰場,灰場廠界外500m范圍內環境敏感目標在本項目試生產前應予以搬遷完畢。北夾江灰場周邊500米范圍內居民搬遷工作由高港區人民政府落實,于2013年開展,照片見附件。省廳蘇中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在3號機試生產整改現場核查情況的函中證實已經拆遷完畢。(蘇中環督函[2015]90號)10及時關停江蘇國電諫壁電廠7號機組、泰州市益海糧油公司鍋爐、泰州卡萬塔熱燃煤機組、江蘇奧喜埃化工一臺燃煤機組、完成國電泰州一期機組脫硝技改和拆除脫硫旁路等措施,并作為本項目試生產前提條件。江蘇國電諫壁電廠7號機組、泰州市益海糧油公司鍋爐、泰州卡萬塔熱燃煤機組和江蘇奧喜埃化工一臺燃煤機組已關停,國電泰州一期機組脫硝技改和拆除脫硫旁路等工作已完成。見附件。11加強廠區綠化工作,建設廠界綠化隔離帶,減輕廢氣、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按照環保部、江蘇省相關要求,項目嚴格實施全過程環境監理。已委托江蘇潤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項目環境監理工作,合同見附件。11.2環保設施運行及維護情況公司編制了《化學系統運行規程》、《鍋爐輔機運行規程》(包括脫硫、除塵、輸灰)等操作規程。環保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委托專人負責,每年的設備維修計劃均包括環保設備的維修、維護保養及年檢方案等。11.3環保機構設置及環境管理制度電廠成立了環保領導小組,并設立環保工作小組。環保領導小組組長為公司總經理,副組長為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環保工作小組成員為電廠設備部各專業技術人員,以化學專業環保專職人員為主。電廠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國電泰州發電廠管理制度—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國電泰州發電廠管理制度—廢氣排放管理實施細則》、《國電泰州發電廠管理制度—脫硫裝置監督管理規定(試行)》、《脫硫脫硝CEMS系統管理規定》、《國電泰州發電廠管理制度—固廢管理實施細則》、《國電泰州發電廠管理制度—廢水、含油廢水排放管理實施細則》、《國電泰州發電廠管理制度—噪音控制管理實施細則》等。11.4環境監測計劃本工程安裝煙氣連續監測裝置對排放的煙氣進行在線連續監測。另外廠區建有環境監測站,隸屬發電部。環境監測站工作職責有: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環保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環保監督工作各項制度、技術標準;參與全廠環境質量評價工作;掌握全廠范圍內主要環保設施的技術狀況及運行情況,檢查和監督全廠的環境保護工作;參與與環保有關的重大事故的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措施;對全廠污染物排放進行監測、監督等。環境監測站月度工作計劃及實施:(1)每旬對工業廢水進行一次監測,監測項目:pH值、懸浮物、CODcr,每月監測一次氟化物。(2)每旬對生活污水進行一次監測,監測項目:pH值、懸浮物、CODcr、氨氮、BOD5。(3)每月對含煤廢水回用水進行一次監測,監測項目:pH值、懸浮物、CODcr。季度工作計劃及實施:(1)對廠界及敏感點噪聲監測一次,監測點:主要噪聲源、工作場所、廠界及敏感點噪聲進行現場測試。(2)對黑度監測一次;監測地點:煙囪(使用林格曼黑度計)。(3)對溫排水進行一次監測,監測項目:水溫、余氯。年度工作計劃:對粉塵進行一次監測,監測地點:爐磨煤機、給煤機、燃運皮帶、灰庫。11.5應急預案與環境風險事故防范情況電廠制定了《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氨站事故應急預案》、《碼頭環境污染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電廠發生環境風險事故,將啟動電廠應急預案和區域相關應急預案。《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在泰州市環保局登記備案。電廠定期組織環境突發事故應急演練。11.6排污口規范化建設情況本期工程鍋爐廢氣脫硝進出口、除塵器進出口、脫硫塔進出口及煙囪60m處設置永久性監測孔及監測平臺,在煙囪、總排口、灰場等處設置環保圖形標志牌。在脫硝裝置進、出口,脫硫裝置進、出口和煙囪(60m處)各安裝了一套煙氣連續監測系統,煙氣分析儀監測項目為SO2、O2、NOx、煙塵、溫度、壓力、濕度、流量等。在線監控系統聯網已與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聯網,實現煙氣排污數據實時在線傳輸。11.7綠化建設情況電廠結合廠區總平面布置和地下管線布設情況,分別在生產區、廠前區空地進行了綠化,主要綠化品種有香樟、木槿、冬青綠籬、紅葉石楠、高羊茅草坪等20多個品種。氨罐區泄漏事故演習煙囪標志牌溫排水排放口標志牌應急事故水池綠化建設廠區監測井十二、公眾意見調查12.1調查目的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期間進行公眾參與調查,廣泛了解和聽取民眾的意見和建議,以便更好的執行國家制定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相關的規章制度,促使企業進一步做好環境保護工作。12.2調查范圍和方式在驗收監測期間,通過發放調查問卷的形式對公司的建設和生產對當地經濟、環境及周圍居民生活的影響情況進行調查,共發放調查問卷100份,收回100份。12.3調查內容調查內容包括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調查被調查者對該項目的態度以及對工程環境影響的評價,第二部分主要是了解被調查者對公司環保工作的滿意程度及要求和建議。公眾意見調查表見表12-1。12.4調查結果調查結果詳見表12-2。本次調查發放調查問卷100份,收回100份。調查結果表明:本次公眾參與調查的對象以熱電廠附近企業職工為主,被調查者職業以工人和農民為主。公眾意見調查結果顯示:100名周邊被調查群眾對該項目的環保工作98人表示滿意,2人表示較滿意,無不滿意。表12-1公眾意見調查表姓名性別年齡30歲以下30~40歲40~50歲50歲以上職業及職務您的文化程度聯系電話居住地址方位距離米項目基本情況國電泰州電廠一期工程建設2×100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并同步建設煙氣脫硫、除塵等環保設施,兩臺機組已分別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3月建成投產。為實現企業發展和緩解江蘇電網的供電壓力,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擬建設泰州電廠二期工程,共同實施新型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2012年5月31日,國家能源局以國能電力[2012]164號文,同意江蘇國電泰州電廠二期百萬千瓦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示范項目開展前期工作。國電泰州電廠二期建設內容為在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永安洲鎮建設2×1000MW超超臨界二次再熱機組,并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設施,廢氣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廢水零排放、固廢全部綜合利用。工程于2013年7月獲得環境保護部批復(環審[2013]176號)。#3機組于2012年5月開工建設,2015年9月建成投產。#4級組于2013年9月開工,2015年12月建成。二期環保設備總投資19.7億元,約占二期工程總投資的23﹪。調查內容項目建設對您的生活和工作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如影響,請說明:該項目試生產期間對您生活、工作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如影響,請說明:該項目試生產期間是否與您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有沒有如有,請說明:該項目外排廢氣對您工作、生活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如影響,請說明:該項目外排廢水對您工作、生活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如影響,請說明:該項目噪聲對您工作、生活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如影響,請說明:該項目對周圍環境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如影響,請說明:您對該公司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滿意程度滿意較滿意不滿意若不滿意,原因是:您對該項目的建設還有什么建議表12-2公眾意見調查統計結果調查內容項目建設對您的生活和工作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選擇項占百分比(%)90100該項目試生產期間對您生活、工作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選擇項占百分比(%)9550該項目試生產期間是否與您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有沒有選擇項占百分比(%)0100該項目外排廢氣對您工作、生活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選擇項占百分比(%)10000該項目外排廢水對您工作、生活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選擇項占百分比(%)10000該項目噪聲對您工作、生活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選擇項占百分比(%)10000該項目對周圍環境影響程度沒有影響影響較輕影響較重選擇項占百分比(%)10000您對該公司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滿意程度滿意較滿意不滿意選擇項占百分比(%)9820十三、結論和建議13.1結論工程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國家環保總局對該項目環評批復的要求以及初步設計環保篇的有關內容進行了環保設施的建設,做到了環境保護設施建設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13.1.1廢氣及無組織廢氣排放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3#機組鍋爐排放煙氣中煙塵、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濃度均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2標準要求;脫硝裝置脫硝效率、煙氣除塵總效率、脫硫裝置脫硫效率均達到國家環保部批復要求。4#機組鍋爐排放煙氣中煙塵、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濃度均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2標準要求;脫硝裝置脫硝效率、煙氣除塵總效率、脫硫裝置脫硫效率均達到國家環保部批復要求。煙囪排氣煙氣黑度均小于林格曼1級,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2標準要求。無組織排放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排放下風向顆粒物的濃度最大值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氨濃度最高值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13.1.2廢水廢水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脫硫廢水處理設施出口廢水中As、Hg、Pb排放濃度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1標準;SS、氟化物、硫化物排放濃度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一級標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口pH值范圍、COD、SS、動植物油、氨氮、總磷、LAS排放濃度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一級標準;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出口pH、COD、SS、石油類排放濃度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一級標準;含煤廢水處理設施出口pH、SS排放濃度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一級標準;廠區地下水抽測1個監測井S10、灰場地下水監測井S11、S12監測的pH、F-、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氯化物、Cr6+、As、Cd、Pb、Hg、揮發酚、硫酸鹽、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III類標準。13.1.3噪聲噪聲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敏感點噪聲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要求。13.1.4總量核算統計結果表明,本項目廢氣中SO2、氮氧化物年排放總量均滿足江蘇省環保廳預審意見總量考核指標。13.1.5公眾意見調查公眾意見調查結果顯示:100名周邊被調查群眾對該項目的環保工作98人表示滿意,2人表示較滿意,無不滿意。13.2建議(1)加強對各類環保治理設施的管理與維護,保證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2)不斷完善公司相關環保管理規章制度和作業程序,加強對員工的培訓,保證各項管理制度和作業程序的正確執行;(3)加強應急演練和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地下水監控,避免發生污染事故。附件1建設項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填表單位(蓋章):國電泰州發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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