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防火安全制度15篇_第1頁
現場防火安全制度15篇_第2頁
現場防火安全制度15篇_第3頁
現場防火安全制度15篇_第4頁
現場防火安全制度15篇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現場防火安全制度15篇名目

【第1篇】鐵路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一、總則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削減火災危害,愛護公私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鐵路工程施工現場必需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相仿安全檢查工作。

二、組織機構

(略)

三、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施工現場防火工作,必需仔細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成立以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員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他成員若干人。

3、消防小組應當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識把握防火,滅火學問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4、施工單位應對職工進行常常性的防火宣揚教育,普及消防學問,增加消防觀念,自覺遵守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5、現場有明顯的防火宣揚標志,每月組織防火檢查。

6、裝修工程施工期間,在施工范圍內不準吸煙,嚴禁油漆及木制作作業與動火作業同時進行。

7、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氣線路、設備必需由持有上崗操作證的電工安裝、修理,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和國家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8、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燥物品,必需嚴格防火措施,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9、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接頭處要堅固,絕緣性良好;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管或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物、金屬物上,要套防火絕緣線管。

照明燈具下方一般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堆放物品水平距離不得少于50cm。

10、臨時設施內的照明必需做到一燈一制一保險,不準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燈具。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12、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需設置消退靜電的裝置。

13、施工層面積在500m2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2個,要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消失噴嘴損壞、墊圈老化、內膽破損等狀況時應予以搶修、報廢和更新配置。

14、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四、突發事故發生后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發生火災后,火情發覺人在打電話通知義務消防滅火行動小組組長后,無論火勢大小應馬上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要講清起火單位名稱、具體地址、起火部位、起火物質、火情大小及報警人姓名和報警電話,報警后要派人到單位門口或十字路口等候消防車。在專職消防人員沒到之前義務消防滅火行動小組組長要組織義務消防員實行正確的方法,利用滅火器材、沙、土、水等爭取將火撲滅。

五、突發事故應急疏散組織措施程序

1、突發事故發生后,首先要保證道路、樓道、走廊安全暢通。應馬上組織人員盡快疏散。

2、突發事故發生后,應馬上組織人員進行搶救被困人員。準時撲救起火源,準時向上級領導和部門報告突發事故的緣由、地點、時間及被困人數。

3、突發事故發生后,要準時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派專人看護,愛護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秩序。

六、突發事故或火災發生時,實行的搶救或撲救火災的措施

火災初始階段,一般在起火十幾分鐘內,此時物質燃燒的速度比較慢,火焰不高,燃燒散出的輻射熱能較低,燃燒面積不大,現時義務消防滅火行動組組長要依據火災狀況及火災地點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滅火工作,如滅火發生地沒有滅火器材或滅火器材不夠,要通過事故通訊聯絡組準時從其它部門調來肯定數量的滅火器材,通過疏散引導組的相互協作并實行正確的滅火方法,將火災在消防車到達之前撲滅或掌握住火情,不讓其擴大。

七、通訊聯絡指揮、安全防護搶救的程序和措施

火災發生后,通訊聯絡指揮組要通過電話準時報告單位相關部門,并派人到現場親密關注火情進展狀況,協作有關部門作好各項聯絡工作及愛護現場,并準時向單位通報滅火狀況。

安全防護搶救組成員在火災發生后要馬上趕到現場,準時找到受傷人員,將醫生帶到火災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簡潔處理,并依據火情大小考慮是否聯系“120”搶救中心,以防不測。

八、主要聯系電話號碼

火警:119搶救中心:120盜警:110

【第2篇】建筑工地現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

2、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操作人員停止作業離開前必需將木屑、刨花清理潔凈,并切斷電源。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氣、乙炔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其它危急物品和雜物。

2、倉庫四周嚴禁動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礙物,保持道路暢通。

3、不準戴有油污的手套動用氧氣、乙炔瓶,搬運時不得混放、敲擊、碰撞、拋卸、滾滑。

4、氧氣、乙炔瓶必需分開存放,氣瓶必需掛有明顯的“空”、“滿”標志。氧氣

5、倉庫必需落實有效的通風、隔熱措施,門鎖必需使用三保險鎖。

6、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四周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物品。

2、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

3、倉庫內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相互作用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資不得混放。

5、倉庫工作人員下班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倉庫四周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物,保持道理暢通。

3、不同性質的油漆應分類堆放,不得混放。嚴禁儲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倉庫內照明燈具必需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倉庫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5)配(變)電間防火安全規定

1、配(變)電間四周嚴禁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規定

l、指定專人負責檢查、修理、保養工作。

2、每周進行一次檢查、試機、定期修理保養,確保運轉正常。

3、消防水泵電源與施工用電分開,單獨架設專用線路和配電箱,并標明消防專用。

4、冬季應有防凍保暖措施。

5、嚴禁玩弄和損壞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規定

1、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做好記錄,確保蓄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2、水池必需有堅固的蓋板等封閉隔離設施,并設置醒目的標志。

3、嚴禁擅自拆除封閉隔離設施,嚴禁向蓄水池拋扔雜物、垃圾。

8)碰焊機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員必需持有效證件上崗,正確穿戴勞防用品,戴好防護眼鏡。

2、碰焊機必需搭棚,保持四周道路暢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機電纜線必需穿管埋設。

4、張掛防火擋板,阻擋火星四濺,并設置滅火器材。

5、作業完畢離開時必需檢查并清理現場,熄滅殘余火種,切斷電源。

9)木工園鋸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園鋸使用時必需搭棚或進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嚴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業離開時必需將木屑清理潔凈,并切斷電源。

5、嚴禁使用無安全隔離措施的大功率燈泡照明。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

10)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員必需自覺遵守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親友探訪需住宿,須憑有效證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住宿手續后,方可住宿。嚴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內寧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休息。

4、住宿人員應妥當保管好自己的錢財和珍貴物品,人離宿舍時必需關閉電源,關窗鎖門。

5、嚴禁偷盜、打架、酗酒鬧事和以任何形式進行輸贏的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6、宿舍使用低壓電照明,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插座,嚴禁使用大功率燈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加熱器具和液化煤氣。

8、嚴禁躺臥在床上吸煙,不準亂扔煙蒂。

9、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急物品。

10、嚴禁損壞門窗、門鎖等公用物品,嚴禁玩弄、損壞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11)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爐必需嚴格根據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做到人離關機。

2、油爐運行過程中嚴禁加油和調換油管。

3、必需常常檢查油爐及幫助設備的運行狀況,嚴禁帶病運行。

4、油爐用油必需單獨存放,并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鍋炸食品時,人不能離開,以防油溫過高起火。

6、電源閘刀嚴禁安裝在鍋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發生火災。

7、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安全狀況,防止用電量超載引起火災。

8、下班離開前必需關閉油路開關,切斷電源。

9、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12)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的管理,特制訂如下作業審批制度:

一、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幫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急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嚴密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動火作業均屬一級動火。

2.一級動火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一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二、二級動火

1.在具有肯定危急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三、三級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急因素的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二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證,經主管施工員審核批準,簽發動火證后方可動火。

四、動火升級制度

1.元旦、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節假日期間,原則上擔心排動火作業,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需動火的,應事先申請,在原動火級別的基礎上提高一個等級辦理審批手續,并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

2.在重大社會活動、大事期間動火作業,按上級規定時間實施動火升級,審批手續參照節日審批制度。

13)防火檢查制度

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愛護好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進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領導小組成員,除每日做防火檢查外,在每周項目部組織的大檢查中,準時發覺隱患,要準時消退,將火苗毀滅于萌芽狀態。

2、防火檢查內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檢查外,結合本工地的實際狀況,應對木模堆放點、廚房間、木工間等地準時檢查,發覺問題準時提出整改措施,并準時做好整改復查。

3、決不放過一點一星火種,對造成火災者,依據情節輕重賜予不同處理,還給肯定的經濟懲罰。

4、檢查人員除教育外,必要時要加以嚴厲?的處理。

【第3篇】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規定

1、施工單位必需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員必需嚴格遵守。

2、住宅裝飾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的規定。

二、材料的防火處理

1、對裝飾織物進行阻燃處理時,應使其被阻燃劑浸透,阻燃劑的干含量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2、對木質裝飾裝修材料進行防火涂料涂布前應對其表面進行清潔。涂布至少分兩次進行,且其次次涂布應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層表干后進行,涂布量應不小于500g/㎡。

三、施工現場防火

1、易燃物品應相對集中放置在安全區域并應有明顯標識。施工現場不得大量積存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應避開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消失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燈、電動機、電氣開關、應有安全防爆裝置。

3、使用油漆等揮發性材料時,應隨時封閉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紗等物品應集中存放且遠離熱源。

4、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必需清除四周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督。

5、施工現場必需配備滅火器,砂箱或其他滅火工具。

6、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7、嚴禁在運行中的營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四、電氣防火

1、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納巖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級材料隔熱。當照明燈具或鎮流器嵌入可燃裝飾裝修材料中時,應實行隔熱措施予以分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納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得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3、鹵鎢燈燈管四周的導線應采納耐熱絕緣材料制成的護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絕緣的導線。

4、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板愛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愛護,導線不得暴露。

五、消防設施的愛護

1、住宅裝飾裝修不得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應阻礙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動防火門。

2、消火栓門四周的裝飾裝修材料顏色應與消火栓門的顏色有明顯區分。

3、住宅內部火災報警系統的穿線管、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水管線應用獨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裝飾裝修用的吊桿和放置在吊頂上固定。

4、當裝飾裝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間的平面布局時,應依據有關設計規范針對新的平面調整火災自動報警探測器與自動滅火噴頭的布置。

5、噴淋管線、報警器線路、接線箱及相關器件宜暗裝處理。

【第4篇】施工現場防火防汛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火管理

一、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樂觀督促施工單位詳細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覺火險隱患,必需馬上消退,一時難以消退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馬上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氣撲救。

4.依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愛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樂觀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需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支配力氣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需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準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實行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需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納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支配專人巡邏檢查,發覺隱患準時處理。

二、工地防火檢查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場地、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覺隱患,準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等違規電器。

4.木工場地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結束場地清。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覺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準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三、消防器材安全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修理及保管。

2.對有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根據懲罰方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學問,正確使用器材,工作仔細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覺超期、缺損的,準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準時更新。

六、特別重點部位防火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急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需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肯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需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退火災隱患或英勇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賜予表彰和嘉獎,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賜予懲罰,造成嚴峻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材料倉庫防火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常常留意季節性變化狀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準時實行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八、木工場地防火

1.木工場地由各施工隊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常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加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需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要準時更換。

3.木工場地嚴禁煙火,如發覺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施工結束場地清工作。

4.木工場地內的滅火器,常常檢查,發覺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準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覺隱患,準時整改。

6.木工場地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電焊作業場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作業場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揚教育,增加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需符合要求,常常進行檢查,發覺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準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需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常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覺隱患,準時整改。

十一、職工宿舍防火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協作。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牢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常常巡察生活區域及宿舍,發覺危急因素,準時消退隱患。

十二、食堂間防火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炊事班長全面負責,常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加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覺隱患準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殊是灶間滅火器必需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常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安全防汛管理

為加強項目部防洪防汛工作,便于協作上級單位及當地政府共同抵擋自然災難,降低災難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相關文件精神,參考工程項目設計文件,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依據防洪度汛工作要求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和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要求,項目部的防洪防汛工作由項目經理負總責,并成立防洪度汛工作領導小組。

防洪防汛領導小組職責:

1、仔細貫徹、傳達上級單位防汛組織機構在汛期的各項指令、文件要求;

2、負責協作當地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洪工作;

3、準時收集汛期各項安全動態;

4、制訂防洪度汛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5、負責防洪搶險隊伍的建立及搶險物資的預備;

6、負責恢復常態后的善后處理,組織恢復生產,總結閱歷,完善防洪度汛措施,并準時向上級單位匯報。

一般保障措施

1、依據詳細狀況備充分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物資部門對儲備物資的數量、品名、存放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進行檢查核對。

2、協作所在地區組織好搶險隊伍,對重要設施設備做到有專人負責。

3、制訂相應應急預案。

專項保障措施

1、調度負責汛期接收、分析各類氣象及水情預報,準時向項目經理匯報,預備防范對策。

2、應急器材在雨季前備齊,專庫專項保管。防洪設備在防洪期間集中存放,并保持良好狀態隨時調用。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防洪物資。

3、汛前全面檢查用電設備,準時增加用電安全設施,下雨時掩蓋電器設備,防止因陰雨潮濕漏電造成觸電事故和設備事故。

4、設置集水井,污水泵抽水,排解基坑明水。

5、為了防止下雨時由于風雨的影響而斷電,工地上備一臺發電機,500公斤柴油,在日常工作檢查中,確保供電線路暢通,定期起動發電機,確保發電機無故障,能正常運行,一旦發生斷電,馬上用發電機供電。

6、為防止四周雨水流入基坑,施工現場各備草袋500個,以便裝土制作圍堰,愛護基坑以免坍塌。

7、汛期來臨前,在施工部位挖小的排水溝,將雨天施工部位處的降水匯合并引排至四周的自然?溝渠中;

8、在已開挖的基坑底部挖集水溝,在一角設置集水坑,配備中等排量的抽水泵,以便在雨季能準時將基坑內的積水抽排至鄰近的自然?溝渠中;

9、保證基坑頂面四周低于基坑沿,避開雨天到來時,不會匯合地面降水流入基坑內,對基坑坡面沖刷,造成基坑坡面滑坡現象;

(三)安全防盜管理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和生活駐地物資、財產、設備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企業內、外盜竊,給企業和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結合哈大項目部承建管段施工性質和特點,制定本措施。

1、對全部參建職工、合同工和勞務工加強管理,強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盜安全意識和警惕性。

2、加大施工現場防盜監控力度,做到“防止盜竊,預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確保良好的施工環境和施工秩序。

3、加大施工現場的巡檢力度,定人定崗,定期巡察,實行有效措施,防范材料被盜。

4、加強施工現場物資、材料、設備管理,做到工完料凈,架設導線和附加導線后要準時向項目部主管防盜部門報告。

5、加大施工現場剩余線索、線頭的回收管理,任何人員禁止私自保藏和倒賣,防止因線索、線頭消失刑事案件的發生,如發覺任何人員有上述狀況必將嚴厲?處理。

6、施工現場巡察時如有狀況要馬上向隊領導反映,照實報告現場的狀況,以備日后偵破調查。

7、民工駐地的防盜工作要落實到責任人,民工駐地的材料要專人管理,如發生被盜或丟失要賜予當事人經濟懲罰。

8、物設、財務部門要嚴厲?規章制度和財務紀律,駐地的個人物品要個人保管妥當,做到預防到位,措施到位,確保珍貴物品、設備、材料、資金安全萬無一失。

9、駐地要勤看、勤查、勤問、勤盯,關鍵部位要置于掌握中,群防群治,確保駐地的安全。

10、駐地要加強門衛管理,設專人巡察,防止個人物品、材料、器材等被盜。發覺案情時,應準時匯報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依靠法律懲治打擊犯罪行為。

11、遇有節假日時,均要對防盜事宜進行檢查、布置、支配,做好防盜工作的連續性。

【第5篇】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障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及規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馬上報告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氣撲救。發覺火險隱患,必需馬上消退一時難以消退的隱患,要定人、定時間限期整改。

依據“三不放過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應和建設單位共同做好現場愛護和會同消防部門調查處理緣由,并樂觀落實防范措施。

技術部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總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需符合消防技術要求。

施工現場應明顯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料堆場、倉庫和生活區等區域。

臨時宿舍及工棚應搭建在施工工程20米以外,不準搭建在高壓線下,與火災危急較大的場所不得少于30米。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使用。

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急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并實行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害作業,必需符合防火要求,嚴格要求執行“十不燒”規定。

⑴焊工必需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⑵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⑶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四周狀況,不得進行焊、割。

⑷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⑸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燒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末經徹底清洗,排解危急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⑹用可燃燒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末實行切實牢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⑺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⑻焊割部位四周有易燃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實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

⑼四周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

⑽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急而末實行效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1、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需執行審批制度。

⑴一級動火作業如禁火區域:油箱、油罐、易燃液體的容器、各種受壓設備、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品的場所等由工程處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委建方保衛科及安全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⑵二級動火作業如具有肯定危急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由工程處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處防火負責人及安全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⑶三級動火作業如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急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由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程處負責人及主管人批準后,方可動火。

1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倉庫間等,每二十五平方米應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

15、對在施工現場消防工作中有貢獻和成果突出的部門和個人賜予表彰、嘉獎:

⑴自覺執行防火規章制度和防火崗位責任制,在預防火災隱患,避開火災發生的。

⑵樂觀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⑶準時發覺和消退重大火災,避開火災發生的;

⑷對查明火災緣由有突出貢獻的;

⑸對消防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效果顯著的;

⑹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果的。

16、凡有下列狀況之一的,情節較輕的賜予經濟懲罰、行政紀律處分;情節嚴峻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賜予懲罰:

⑴擅自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他用或損壞;

⑵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

⑶對存在火險隱患拒不整改的;

⑷造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⑸管理不嚴或因玩忽職守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負責人。

【第6篇】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制度

1.施工現場人員、設各特別集中,各種機械、工具交叉使用,假如管理不善,簡單釀成火災和爆炸事故。火災和爆炸事故均為重大安全事故,不僅會給工程帶來巨大損失,還會造成人員傷亡,企業也會因此承受不行估量的經濟損失,有些甚至還要擔當法律責任。為了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必需建立和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組織施工人員仔細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以及其它省市消防法律法規,要教育參與施工的全體職工仔細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增加全員的法律意識。

3.在擬定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要擬定現場防火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具,并在施工平面圖上標定現場消防通道。依據工程狀況,設計合理的專用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

4.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技能培訓,便全部施工人員都懂得基本防火防爆學問,把握安全技術,能嫻熟使用工地上配備的防火防爆器具,能把握正確的滅火方法。

5.施工現場應統籌規劃,嚴格按規定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區等,保持防火間距。對現場的臨建設施和倉庫更要嚴格管理。存放易燃液體和易燃易爆材料的庫房,要設置特地的防火防爆設備,實行消退靜電等防火防爆措施,防止火災、爆炸等惡性事故的發生。

6.建立現場明火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從事電、氣焊的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用火證),在批準的范圍內作業。要從技術上實行安全措施,消退火源。

7.施工現場內嚴禁吸煙,工地要樹立警示牌,現場可設立吸煙室,室內放置必要的消防器具。對違反規定者要從重懲罰。

【第7篇】建設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現代牧業(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管理,防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身、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其次條:凡在現代牧場(集團)有限公司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遵照本暫行規定。

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需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需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防火安全措施費用使用管理工作,按規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用,做到費用專款專用并建立臺帳;

(二)成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

(三)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崗位職責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確定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負責人;

(四)定期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立防火安全應急救援系統,編制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六)檢查落實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作業區的防火安全措施、設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和臨時消防給水系統;

(八)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準時消退火險隱患。

第五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全面負責,分包單位聽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管理。

總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防火安全管理范圍,并擔當各自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規劃中心工程項目部應當依法擔當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將防火安全措施費列入安全生產措施費;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單獨列出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生產措施項目清單;

(二)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按規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確保專款專用;

(三)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共同參加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四)依據工程施工的不同階段,協同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予以督促、檢查;

(五)發覺一般火險隱患時,應當準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發覺重大火險隱患時,應當責令施工單位臨時停止施工,并督促馬上整改;

(六)督促施工單位定期開展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第七條:監理單位應當依法擔當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監督檢查防火措施費用投入和使用狀況,審查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審批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措施和防火應急救援預案;

(二)當施工單位在具有肯定危急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時,進行旁站監理;

(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防火安全生產責任,檢查施工現場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狀況;

(四)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發覺違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規程行為的,應準時予以制止和訂正;發覺重大火險隱患時,應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作業,并督促馬上整改,如制止無效或整改不力時準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八條:臨時消防車道的寬度應不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距在建建筑外墻宜大于5米。當臨時消防車道上空遇有障礙物時,路面與障礙物之間的凈空不應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要確保暢通,在臨時消防車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車輛。

第九條: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設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臨時消防給水系統須配置加壓設備,加壓設備應不少于兩臺(一用一備)。加壓設備選型應依據用水量及總壓確定;

加壓水泵的流量,對多層建筑每小時應不小于18立方米;對高層建筑每小時應不小于36立方米;

建筑物高度為24-40米、40-80米、80-120米時,相應的加壓水泵揚程應分別為40米、60米、95米、150米;

加壓水泵應采納自灌式吸水,其電源應采納專用供電回路,加壓水泵每個月應試運轉1-2次;加壓水泵掌握箱應靠近值班室,值班室應有專人值班;

(二)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3m,系統最高點自救水槍接口處的水壓應不小于0.15兆帕(1.5公斤);

(三)系統總進水口即加壓設備出口處應安裝止回閥,止回閥后設一個消防結合器及卸壓裝置,結合器高度為1.1米;系統最高點應安裝一個壓力表;

(四)住宅和廠房工程每層應設有消火栓。在保證通道暢通的條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廠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消火栓宜選用帶消防卷盤(jps0.8-19膠管長25米)的sn65室內消火栓。消火栓應布置在發揮其最大作用半徑的位置,壓力大于8.0公斤的消火栓口應設減壓孔板;

(五)消防立管管材應選用鍍鋅鋼管,不得采納塑料管;當建筑物高度超過30米時,消防立管管徑應不小于50毫米;消防立管宜沿外墻柱敷設,布設位置應保證消防車能夠靠近;

(六)消防水源應滿意火災連續時間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多層(24米以內)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6立方米,高層(24米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1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應不低于1.2米;臨時消防用水的總管管徑應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應定期檢查,水量應有保證,消防水池內泥沙、雜物應準時清理;

(七)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安裝應與工程主體施工同步進行,每一層系統安裝完畢都應進行水槍試射,檢驗水槍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統應考慮分區設置。

第十條:施工現場入口處、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急物品等部位,應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需建立使用明火及電、氣焊作業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各動火作業經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進行電、氣焊作業的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

第十二條: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應當清除四周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急物資,并按規定配備充分的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應負責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在高處實施電、氣焊切割作業時,必需對作業的四周和下方實施防護遮擋,焊渣應有容器接裝;作業后,必需確認無火源危急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必需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高層建筑應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網。凡是不符合規定的安全網,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電工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臨時用電必需安裝過載愛護裝置,施工現場動力線路與照明線路必需分開設置,并分別安裝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定:

(一)建筑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需建在合適的地點;

(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必需綜合考慮防火要求,明確劃分出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區和禁火作業區;

(三)易燃易爆物品應當按其性質專庫分類儲存,庫房應采納阻燃材料搭設,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高熱強光源燈具,臨時用電應符合防火規定;

(四)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應不小于5米,氣瓶與明火作業距離應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專職安全員應當督促作業人員準時進行清理,集中場地臨時存放、統一處理,嚴禁焚燒,臨時堆場需設立防火標識,配置防火設施。

第十七條:施工現場滅火器材的配備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定:

(一)作業層動火處、辦公區、臨時宿舍、食堂、倉庫等防火部位,每100平方米應配備2個10升的滅火器;

(二)臨時木工場、油漆間、配電室等防火部位,每25平方米應配備1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三)滅火器必需設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滅火器應當加強保養,確保處于有效狀態;

第十八條:臨時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設施設置必需遵守下列規定:

(一)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必需在空曠地帶獨立設置;

(二)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間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間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至少開設一門一窗;

(四)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內電氣必需按有關規定進行安裝,嚴禁亂拉接電線和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五)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地點集中設置食堂和吸煙室,食堂嚴禁設置在建建筑物內,不得與臨時宿舍、辦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條: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現場有關人員應當馬上報警,并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根據本單位的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實行有效措施組織施救,掌握事態進展,防止事故擴大,削減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謊報。

其次十條:建設規劃中心項目部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加強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發覺存在火險隱患時,應依法準時處置。

其次十一條本暫行規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執行。

建設規劃中心

2023年4月9日

【第8篇】工地現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

2、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操作人員停止作業離開前必需將木屑、刨花清理潔凈,并切斷電源。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氣、乙炔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其它危急物品和雜物。

2、倉庫四周嚴禁動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礙物,保持道路暢通。

3、不準戴有油污的手套動用氧氣、乙炔瓶,搬運時不得混放、敲擊、碰撞、拋卸、滾滑。

4、氧氣、乙炔瓶必需分開存放,氣瓶必需掛有明顯的“空”、“滿”標志。氧氣

5、倉庫必需落實有效的通風、隔熱措施,門鎖必需使用三保險鎖。

6、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四周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物品。

2、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

3、倉庫內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相互作用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資不得混放。

5、倉庫工作人員下班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倉庫四周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物,保持道理暢通。

3、不同性質的油漆應分類堆放,不得混放。嚴禁儲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倉庫內照明燈具必需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倉庫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5)配(變)電間防火安全規定

1、配(變)電間四周嚴禁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規定

l、指定專人負責檢查、修理、保養工作。

2、每周進行一次檢查、試機、定期修理保養,確保運轉正常。

3、消防水泵電源與施工用電分開,單獨架設專用線路和配電箱,并標明消防專用。

4、冬季應有防凍保暖措施。

5、嚴禁玩弄和損壞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規定

1、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做好記錄,確保蓄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2、水池必需有堅固的蓋板等封閉隔離設施,并設置醒目的標志。

3、嚴禁擅自拆除封閉隔離設施,嚴禁向蓄水池拋扔雜物、垃圾。

8)碰焊機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員必需持有效證件上崗,正確穿戴勞防用品,戴好防護眼鏡。

2、碰焊機必需搭棚,保持四周道路暢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機電纜線必需穿管埋設。

4、張掛防火擋板,阻擋火星四濺,并設置滅火器材。

5、作業完畢離開時必需檢查并清理現場,熄滅殘余火種,切斷電源。

9)木工園鋸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園鋸使用時必需搭棚或進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嚴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業離開時必需將木屑清理潔凈,并切斷電源。

5、嚴禁使用無安全隔離措施的大功率燈泡照明。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

10)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員必需自覺遵守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親友探訪需住宿,須憑有效證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住宿手續后,方可住宿。嚴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內寧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休息。

4、住宿人員應妥當保管好自己的錢財和珍貴物品,人離宿舍時必需關閉電源,關窗鎖門。

5、嚴禁偷盜、打架、酗酒鬧事和以任何形式進行輸贏的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6、宿舍使用低壓電照明,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插座,嚴禁使用大功率燈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加熱器具和液化煤氣。

8、嚴禁躺臥在床上吸煙,不準亂扔煙蒂。

9、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急物品。

10、嚴禁損壞門窗、門鎖等公用物品,嚴禁玩弄、損壞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11)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爐必需嚴格根據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做到人離關機。

2、油爐運行過程中嚴禁加油和調換油管。

3、必需常常檢查油爐及幫助設備的運行狀況,嚴禁帶病運行。

4、油爐用油必需單獨存放,并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鍋炸食品時,人不能離開,以防油溫過高起火。

6、電源閘刀嚴禁安裝在鍋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發生火災。

7、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安全狀況,防止用電量超載引起火災。

8、下班離開前必需關閉油路開關,切斷電源。

9、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12)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的管理,特制訂如下作業審批制度:

一、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幫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急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嚴密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動火作業均屬一級動火。

2.一級動火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一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二、二級動火

1.在具有肯定危急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三、三級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急因素的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二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證,經主管施工員審核批準,簽發動火證后方可動火。

四、動火升級制度

1.元旦、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節假日期間,原則上擔心排動火作業,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需動火的,應事先申請,在原動火級別的基礎上提高一個等級辦理審批手續,并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

2.在重大社會活動、大事期間動火作業,按上級規定時間實施動火升級,審批手續參照節日審批制度。

13)防火檢查制度

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愛護好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進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領導小組成員,除每日做防火檢查外,在每周項目部組織的大檢查中,準時發覺隱患,要準時消退,將火苗毀滅于萌芽狀態。

2、防火檢查內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檢查外,結合本工地的實際狀況,應對木模堆放點、廚房間、木工間等地準時檢查,發覺問題準時提出整改措施,并準時做好整改復查。

3、決不放過一點一星火種,對造成火災者,依據情節輕重賜予不同處理,還給肯定的經濟懲罰。

4、檢查人員除教育外,必要時要加以嚴厲?的處理。

【第9篇】建筑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施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聽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1)確定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負責督促、檢查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工作;

(2)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制度,確定崗位防火職責;

(3)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開展防火學問培訓和宣揚,按工程進度落實相應的消防措施;

(4)檢查落實施工現場宿舍和臨時辦公房的防火措施;

(5)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準時消退火險隱患。

2.施工管理

(1)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圖,建立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2)施工單位應當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3)施工現場必需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選型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滅火器材,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常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4)建筑施工現場必需根據使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急程序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應當清除四周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備充分的滅火器材。

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氣焊工作業人員,必需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必需開具用火證,設置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具。5級(含5級)以上風力應停止室外電、氣焊切割作業。

(5)建筑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急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

(6)施工現場要由明顯的防火宣揚標志。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隊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及演練。

(7)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臨時用電施工必需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需安裝過載愛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8)建筑工地工人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的設置必需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并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滅火器應當加強保養,確保處于備用狀態。

宿舍不得設置于在建建筑工程內,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不得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

(9)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倉庫防火管理規章存放、保管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應按其性質專庫分類儲存。庫房應采納非燃燒材料搭設,用電符合防火規定。

(10)建筑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地點集中設置廚房,有專人管理灶火。液化石油氣鋼瓶放置、使用必需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10篇】羅湖區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制度范本――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安全規范

1.現場或非指定吸煙場所不能吸煙

2.禁防“死灰”復燃

3.煤油爐不能用汽油

4.打火機不隨從加油站、汽車、油箱、油筒內加汽油

5.氣瓶內要存余氣

6.氣瓶要戴安全帽

7.氧氣瓶口不能沾上油脂

8.不能用敞口容器裝汽油

9.日光燈嚴禁開長防起火

10.不能亂拉電線、亂接電源

11.氧氣瓶“八大忌”

1)忌倒立;

2)忌沾油脂;

3)忌火烤;

4)忌爆曬;

5)忌將氣用完;

6)忌猛烈撞擊;

7)忌混合運輸;

8)忌超檢驗期使用。

12.消防設施管理基本要求

1)消防設施必需按規定要求配齊,要滿意現場和生活區防火需要。

2)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凍措施。

3)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試驗、發覺失效馬上更換。

4)滅火機必需保持靈敏有效。

5)消防水帶、砂桶、斧、鍬、鉤子等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易取的地方。

6)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挪作他用。

【第11篇】裝飾公司現場防火安全制度

建筑裝飾公司現場防火安全制度

一、防火方面

1、易燃品分類堆放,隔離保管。

2、伙房與庫房、施工現場、宿舍隔離設置。

3、施工現場合理設置滅火設施,并對施工人員進行操作培訓。

4、對以下現象賜予壹佰元至伍佰元罰款:

(1)、違反《施工防火安全規范》操。

(2)、在施工現場、宿舍、庫房吸煙者。

(3)、擅自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危急電器者。

二、安全方面:

1、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交底培訓工作。

2、現場機械設備由專人負責。

3、夜間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

4、危急地區設置警示牌。

5、臨時用電由專人負責。

6、對以下現象賜予有關人員壹佰元至伍佰元罰款。

(1)、違反安全生產規范操。

(2)、酒后作業者。

(3)、不戴安全帽者。

(4)、穿拖鞋、赤足上崗作業者。

(5)、私接亂接電源者。

【第12篇】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工程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一)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應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現場平面布置、暫設工程(臨時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等都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2、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