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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區域分析與區域規劃
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第一節區域環境特征與生態環境規劃要求第二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編制程序與工作步驟第三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內容第四節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第五節生態規劃第六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方法與技術要點生態環境及生態環境規劃概述生態環境系統——人地系統。多樣、層次、復雜要素組成,具有極其復雜的結構
和功能。區域生態環境:具有獨特結構和特征,占有特定地域空間的自然或社會環境。自然區域環境:森林、草原、荒漠、冰川、海洋、河流、湖泊、山地、平原等。社會區域環境:城市、鎮、村、商業、工業、開發區、經濟區、文化區等。農業區域環境:農田、畜牧區、水產養殖區等。旅游區域環境:旅游區、療養、度假等。區域生態環境規劃:針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環境特征和發展趨勢,結合生態環境承載力分析,而對人類自身活動和生態環境建設所做的時間和空間上合理安排。是區域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制定和指導生態環境計劃的重要依據。
第一節區域環境特征與生態環境規劃要求
一、區域環境基本特征
1.自然環境的整體性與行政地域分割性(1)跨行政區的江河因行政分割而使流域的整體性遭到破壞。(2)跨行政區的自然保護區、森林或水資源保護區、沙漠和草原區
因行政地域分割,造成管理上的困難。(3)大氣流動性特征造成污染物跨行政區的遷移。(4)行政區域是堅持政治管理原則管理的具有邊界的區域。2.區域具有社會-經濟-環境復合系統的特點應保證區域內人工生態系統與自然生態系統的協調、平衡,并實現可持續發展。3.環境污染出現工業、城鎮、農村共存的狀態二、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的特點與要求(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應謀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保
護人民健康,促進社會生產力持續發展及資源和環境的持續利用
結合區域特點,還應特別注意:1.注重宏觀規劃的合理性,將宏觀規劃與微觀規劃相結合。2.堅持點、線、面結合的城鄉一體化生態環境規劃的方針3.因地制宜原則4.在突出重點環境問題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基礎上,還應體現環保政策的延續性
第一節區域環境特征與生態環境規劃要求
二、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的特點與要求(二)加強區域經濟特征分析進行經濟特征分析是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的必要基礎。經濟要素主要指那些影響環境質量,而與環境規劃內容有直接關系或間接關系的經濟活動狀況。經濟特征分析主要集中于資源配置、生產布局、產業結構以及生產力發展水平等方面。具體包括:資源形勢分析、產業結構、生產力布局分析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分析。
第一節區域環境特征與生態環境規劃要求
二、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的特點與要求(三)區域社會要素分析對區域生態環境產生巨大影響的社會因素主要有人口和社會意識。
(四)突出區域環境要素分析區域環境要素系指氣象、水體、土壤、生物、生態等自然環境要素和化學污染物及噪聲、電磁、輻射、振動、放射性等物理污染。環境要素的分析是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的基礎。環境要素的分析主要包括:氣象要素分析;自然地理要素及生態狀況分析;污染形勢分析
第一節區域環境特征與生態環境規劃要求
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的編制過程,是為適應區域社會經濟發展而對環境污染控制、環境綜合整治以及人類的生產、消費、決策和管理做出時間和空間上的科學安排和規定,是一個正確認識社會、經濟、環境相互關系、運動變化及發展的過程,是一個科學決策的過程,其基本程序如圖所示。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的編制程序基本分為3個階段,即準備階段、編制階段、報批階段。結合具體情況可劃分若干工作步驟組織實施。
第二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編制程序與工作步驟
第二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編制程序與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一)明確編制任務,落實編制計劃(二)調查研究,弄清問題(三)擬定生態環境規劃編制技術大綱(四)部署.編制任務
二、編制階段(一)確定規劃目標與指標(二)環境預測及生態預測區域生態環境預測包括:
1.社會經濟發展預測對規劃期內人口、生產力發展水平、經濟發展等帶來的各種環境問題、生態壓力;環境質量的變化;區域污染物發生量與人口、生產布局和生產力發展水平等因素之間關系的預測。
2.資源、能源消耗、土地利用等的規模、速度對環境影響分析。
3.環境污染狀況及環境容量的預測預測各類環境要素中各種污染物的總量、濃度及分布;預測可能出現的新污染物的種類、數量,預測各類污染物的排放量、削減量;分析由環境污染造成的社會、經濟損失;預測環境容量的變化等。
第二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編制程序與工作步驟
二、編制階段(三)編制規劃方案編制規劃方案是環境調查、生態調查,篩選主要環境問題與生態問題,生態環境目標與指標的建立,生態環境預測與對策等。一般區域生態環境規劃方案,擬定多個(二三個)可供選擇的方案,然后進入投資估算和可行性分析。規劃方案根據技術政策、法規、標準進行評估,研究各類方案達到的后果,實現目標的可能性及方案本身的可行性,比較各方案,推薦較滿意的方案供決策。
第二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編制程序與工作步驟
二、編制階段
(四)生態環境規劃對策與措施規劃對策與措施是生態環境規劃的重要內容,是落實規劃目標的重要保障。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具體對策有:
1.把生態環境規劃納入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這是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得以實現的首要對策。
2.保證資金渠道暢通,逐年增加生態建設投人和環保投入。落實規劃資金是規劃工作的一項中心任務。
3.健全環境管理體制和協調機制,強化環境管理。強化環境管理是投資最少、見效最明顯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發揮各項管理制度在規劃中的作用,是推進規劃方案實現的重要保障。
4.正確處理長、中、短期環境規劃的關系,重點放在短期規劃。
5.發揮科技進步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規劃措施應具體,在區域內落實到各行政區,各部門行業,并匯總編制規劃措施執行表、規劃措施分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第二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編制程序與工作步驟
二、編制階段
(五)投資估算與可行性分析對規劃方案,按照規劃對策措施的內容,測算生態環境規劃總投資需求,對具體的工程措施應包括治理投資、生態修復投資與運轉費用。對照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的生態建設與環境建設的投資安排、投資需求估算,分析財力對投資的承受能力,決定采納哪種規劃方案,經過反復協調,不斷反饋,直至基本達到規劃目標而采取的一系列對策和措施,以求投資效益基本最優,環境資源利用基本合理
第二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編制程序與工作步驟
第二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編制程序與工作步驟
三、報批階段
經由專家論證、修改、補充、完善后,分別報國家或省、地市等環保部門、計劃、規劃部門綜合平衡,進一步修改定稿。該規劃應與國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相協調,有機聯系。經上級政府、人大審批后,由計委、環保部門、城建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三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內容
編制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可將生態環境規劃分成: 生態規劃、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專題規劃(自然保護規劃等)及環境科學技術與產業發展規劃。具體內容包括:環境調查與評價、規劃目標與指標體系和生態環境功能區劃。
第三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內容一、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包括:自然環境調查與評價,包括地質、氣候、水文、植被、地形地貌、土壤、特殊價值地及生態環境敏感區、生態脆弱區等。自然環境評價主要為生態環境區劃和評估生態環境承載力服務。一般包括土地利用現狀及生態系統類型,區域自然環境現狀,大氣環境狀況、水環境狀況、土壤環境狀況、噪聲及固體廢物等環境狀況等。
第三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內容二、規劃目標與指標體系
環境目標是為改善、管理、保護該區域的環境而設定的,擬在該扭劃期限內力求達到的環境質量水平與環境結構狀態。環境目標可劃分為戰略目標、策略目標、規劃目標等。指標是目標的具體內容、要素特征和數量的表述。第三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內容三、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功能區是指對經濟和社會發展起特定作用的地域或環境單元。環境功能區劃是依據社會發展需要和不同區域在環境結構、環境狀態和服務功能上的差異對區域進行合理劃分。生態環境功能區,事實上是經濟、社會與環境的綜合性功能區。在生態環境規劃中進行功能區劃,是為了合理布局、確定具體的生態環境目標、便于目標管理和執行而實施的戰略性、概念性規劃。劃分生態環境功能區主要根據如下原則進行:
(1)環境功能與區域總體規劃相銜接,保證區域或城市總體功能的發揮。
(2)根據地理、氣候、生態特點或環境單元的自然條件劃分功能區,如自然保護區、風景旅游區、國家森林公園、重要水體或河流及其岸線、海域及其岸線等。
(3)根據環境的開發利用潛力劃分。
(4)根據社會經濟的現狀、特點和未來發展趨勢劃分
(5)根據行政轄區劃分功能區,按一定層次的行政轄區劃分功能,往往不僅反映環境的地理特點,而且也反映某些經濟社會特點,有其合理性,也便于管理;
(6)根據環境保護的重點和特點劃分功能區,特別是一些敏感區域,如重要濕地、區域集中供水水源保護區、水源涵養區等,可分為重要功能保護區、一般保護區、污染控制區和重點整治區等。
第三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內容四、規劃方案優化與決策(一)規劃方案設計生態環境規劃方案設計是整個規劃工作的中心,與確定目標一樣都是工作重點。它是在考慮國家或地區相關政策規定、生態與環境問題、環境目標、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投資能力和效益的情況下,提出具體的污染防治、自然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措施和對策。
1.規劃方案設計的原則
(1)滿足目標要求生態環境規劃前期工作中獲取的信息,應充分利用,針對區域生態與環境問題,分析優勢與制約因素,環境與生態承載能力,技術、資金等進行綜合考慮和深入分析,提出明確的各種措施,對準目標進行可行性論證。
(2)提高資源利用率為根本途徑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實質是浪費資源、能源在環境中的積累,或不適當和超量利用資源形成過度開發、生態失調,其規劃設計,應從提高資源利用率、適度利用人手,以實現規劃方案的資源合理利用和物質循環再生的3R目標(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實現區域生態系統健康、生態安全、充滿活力和可持續發展的格局。
(3)遵循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政策法規案,提出對策措施。
第三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內容(一)規劃方案設計
2、規劃方案設計過程分析調查評價結果分析預測結果詳細列出總目標和分目標和具體指標;明確現實與目標的差距,論證其差距的可達性。提出實現目標的具體措施和對策
第三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內容(二)規劃方案優化
方案的優化是編制生態環境規劃的重要步驟和內容,通過擬設計的各類方案,確定經濟上合理、技術上先進、滿足環境目標要求的最佳方案,供領導決策。方案比較應具有鮮明特點,比較的項目不宜太多,應突出起關鍵作用的因素做比較。對比各方案投資和三效益統一,達到投資少、效果好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不要片面追求先進技術或過分強調投資,應從實際出發,選擇最佳方案。
(三)規劃方案的決策
規劃方案的決策,實際上貫穿于規劃的全過程。在特定的歷史階段中,根據人類社會生存和持續發展的需要,制定一定時期的生態環境目標,并從各種可供選擇的實施方案中,通過分析、評價、比較、選定切實可行的規劃方案。過程是動態的,包括目標制定階段、信息調查階段、方案設計階段、方案評估階段、方案選定階段及反饋調查階段等。通過層層決策,層層淘汰、反復循環、多次反饋,直到獲得最佳規劃方案為止。
第三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內容五、區域生態環境規劃實施的措施與條件(一)規劃必須切實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體系(二)規劃與環境管理制度相結合規劃是環境管理制度的先導和依據,而管理制摩又是生態環境規劃的實施措施與手段。(三)規劃實施的政策與法律的保證政策與法律是保證規劃實施的重要方面,尤其是在一些經濟政策中,逐步體現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的思想和具體規定,將規劃結合到經濟發展建設中,是筍進規劃實施的重要保證。(四)規劃實施的組織管理組織管理是對規劃實施過程的全面監督、檢查、考核、協調與調整,環境規劃管理中的手段主要是行政管理、協調管理和監督管理,建立與完善組織機構,建立目標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實行目標的定量考核,保證規劃目標的實現。
第四節污染綜合防治規劃
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又稱污染控制規劃,是針對區域或城市環境質量制定的目標及主要環境問題而擬定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控制規劃包括工業或行業控制規劃、鄉鎮環境保護和建設規劃、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規劃等乙也可以按環境要素來劃分為:水污染控制規劃(包括區域、水系、城市);大氣污染控制規劃;固體廢棄物處理和處置規劃;噪聲控制規劃。
第四節污染綜合防治規劃一、工業或行業污染控制規劃1、工業或行業污染控制規劃特點(1)從末端控制向全過程控制轉變(2)發展清潔生產,采用節能、降耗、低污染工藝(3)對廢物實行減量化、再循環、再利用和資源化(4)從點源分散治理向分散與集中治理相結合。第四節污染綜合防治規劃一、工業或行業污染控制規劃2、規劃主要內容(1)布局規劃,按照組織生產和保護環境兩方面要求,劃定工業或行業的發展區,并確定發展規模。(2)根據區域內工業污染物現狀和規劃排放總量,按照功能目標的要求,確定允許排放量或消減量。(3)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根據區域總量控制要求,確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和去除量。(4)對老污染源治理項目,制定淘汰落后工藝和產品的規劃,提出治理對策,確定污染物消減量。(5)制定工業污染排放標準和實現區域環境目標的其他主要措施。第四節污染綜合防治規劃二、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規劃
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規劃,涉及城市環境規劃、開發區環境規劃等。其
規劃內容主要包括:(1)按照區域環境要求和條件實行功能分區,合理部署居民區、商業區、游覽區、文教區、工業區、交通運輸網絡、城鎮體系及布局等(2)能源規劃包括推行無污染、少污染燃料,集中供熱,實行煤氣化、電氣化等計劃。(3)水源保護和污水處理規劃規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保護措施,規定污水排放標準,確定下水道與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規劃;(4)垃圾處理規劃規定垃圾的收集、處理和利用指標和方式,走向垃圾的綜合利用。(5)綠地系統規劃規定綠化指標、劃定綠地區、建立苗圃等。
第四節污染綜合防治規劃三、大氣污染控制規劃
1.大氣污染控制規劃的內容針對區域內主要大氣污染問題,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的要求,運用系統工程的方法,以調整經濟結構和布局為主,工程技術措施為輔而確定的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對策。該類規劃關鍵的內容是:①明確具體的大氣污染控制目標;②優化大氣污染綜合防治措施。
2.大氣污染控制規劃的防治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減少污染物排放,改革能源結構,對燃料進行預處理,改進燃燒裝置和燃燒技術,采用無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藝,節約能源,加強企業管理,減少事故性排放,妥善處理廢渣以減少地面揚塵等;②治理污染物,回收利用廢氣中有用物質或使有害氣體無害化;③有計劃、有選擇地擴大綠地面積,發展植物凈化;④利用大氣環境的自凈能力。
第四節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四、水污染控制規劃
水體的對象指江河、湖泊、海灣、地下水等。針對水體的環境特征和主要污染問題而制定防治目標和措施的規劃,又稱水污染防治規劃。水污染控制規劃的主要內容是:①水環境功能區劃,按照不同的水質使用功能、水文條件、排污方式、水體自凈特征,劃分水質功能區,監控斷面,建立水質管理信息系統等;②水質目標和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規定水質目標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③治理污水規劃,提出推薦的水體控制方案,確定提出分期實施的工程措施和投資概算等。
第五節生態規劃
生態規劃至今并無統一的理解和認識,是在20世紀60年代,根據資源管理和開發以及環境保護的需要提出來的,這是一種合理配置資源,制定符合生態要求的土地利用規劃。隨著生態學的迅速發展,生態學理論滲入社會、經濟各個領域,目前的生態規劃已不僅僅限于空間結構布局、土地利用等方面,而且擴展到經濟、人口、資源、環境諸方面。因此,生態規劃一般認為是:應用生態學和生態經濟學的基本原理,根據社會、經濟、自然等條件,提出不同層次的開發戰略與發展決策,合理布局和安排農、林、牧、副、漁業和工礦交通事業,以及住宅、行政和文化設施等,保證自然資源得到最適當的配置,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五節生態規劃一、生態政區規劃
生態政區是人們按生態學規律(包括自然生態、經濟生態和人類生態)規劃、建設和管理的一個行政單元的簡稱(王如松,2005)。行政單元可以是一個省、一個市、一個地區、一個縣或一個鄉鎮。生態政區建設是通過生態規劃、生態工程與生態管理,將單一的生物環節、物理環節、經濟環節和社會環節組成一個具有強生命力的生命系統,從技術革新、體制革新和行為誘導人手,調節系統的結構與功能,促進全社會、經濟、自然的協調發展,物質、能量、信息的高效利用,技術和自然的充分融合,人的創造力和生產力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生命支持系統的功能和居民的身心健康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經濟、生態和文化得以持續、健康發展,促進資源的綜合利用,環境綜合整治和人的綜合發展。
第五節生態規劃一、生態政區規劃
(一)生態政區規劃目標與要求生態政區建設的目標是生態和諧,其根本宗旨是在于引進統籌兼顧的系統觀,天人合一的自然觀,巧奪天工的經濟觀和以人為本的人文觀,實現不同發展水平下城鄉建設的系統化、自然化、經濟化和人性化(王如松,2005)。(二)生態政區規劃主要內容生態政區規劃是一類綜合性的可持續發展規劃,包括生態環境、生態產業和生態文化及三者相互關系在內的戰略發展規劃。
第五節生態規劃二、自然保護規劃自然保護是為了給當代和后代人建立最適宜的生活、工作和生產條件,通過一系列合理的管理措施,保護人類生活的自然資源,使之免遭破壞。自然保護的目標是:保護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生態過程及生命系統(如水、土、氣以及森林、草地等)使其免遭破壞和污染;保證生物資源的永續利用;保存生物種的遺傳多樣性;保存自然歷史紀念物。自然保護規劃是在對自然資源進行調查、分析、評價的基礎上,對其保護、增值、開發利用等做出全面安排。
第五節生態規劃二、自然保護規劃
自然保護規劃根據不同要求、不同保護對象可以分成不同的類型規劃,常分兩類即自然資源保護規劃和自然保護區規劃。
(一)自然資源保護規劃自然資源保護規劃根據不同的保護對象,有不同的規劃要求和規劃重點。如對可更新資源的保護,重點應放在調整其再生(增值或更新)速率與開發利用速率之間的相對關系上,而對不可更新資源來說,最關鍵是注意有計劃地適度開發和合理利用,決不可竭澤而漁。
(二)自然保護區規劃自然保護區的基本任務是:保護生物多樣性基地、開展科學研究的天然實驗室和宣傳教育的自然博物館、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示范地、開展生態旅游活動的場所等,因此,自然保護區規劃應按保護對象的不同類型,突出重點進行規劃建設。當前我國自然保護區分成五類:①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區(森林生態、草原生態、荒漠生態、內陸濕地和水域生態、海洋和海岸生態等);②珍貴植物或特殊植被及水源涵養自然保護區;③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④森林公園(自然公園);⑤自然歷史遺跡自然保護區。
第六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方法與技術要點
一、生態環境預測方法與技術預測方法根據預測結果一般可分為兩類,即定性預測和定量預測。(一)定性預測方法讓以邏輯思維推理為基礎,根據多年的環境監測資料進行回顧分析,運用經驗等對未來環境狀況做出定性描述和環境交叉的影響分析,如專家預測法、特爾斐征詢意見法、歷史回顧法:(二)定量預測技術以統計學、運籌學、用數學或物理模擬進行環境預測。常用方法有:第六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方法與技術要點1.約束外推預測法
第六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方法與技術要點2.回歸分析與相關分析
第六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方法與技術要點3.其他預測方法
在環境預測中還有采用決策樹圖預測法、馬爾可夫預測法、灰色系統預測法、箱式模型預測法等,選用何種預測方法,應根據環境條件、資料、技術等情況決定。
第六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方法與技術要點
二、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的主要技術區域生態環境功能一般分兩個層次,即綜合生態環境區劃與單要素生態環境區劃。綜合生態環境區劃依據區域環境特征,服從區域總體規劃,滿足各個分區功能的要求,并充分考慮土地利用現狀、發展趨勢,根據敏感目標、保護級別而確定,常用專家咨詢法,輔助教學計算分析。單要素生態環境是以綜合環境區劃為基礎,結合每個要素自身的特點加以劃分,主要是大氣環境區劃、水環境區劃及噪聲環境區劃等。
第六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方法與技術要點(一)大氣環境功能區劃大氣環境功能區劃根據保護目標確立一、二、三類區域及其相應的環境質量要求,劃分的功能數目一般不限,但不宜過細,各分區在相應目標下的污染物控制總量及其計算方法是:
二、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的主要技術第六節區域生態環境規劃方法與技術要點
二、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的主要技術(二)水環境功能區劃
水環境功能區劃可分為兩個層次:水環境功能區劃和水環境控制單元。根據保護目標的要求,地表水分成如下幾類水環境保護功能區:①自然保護區及源頭水;②生活飲用水水源區;③水產養殖區,包括珍貴魚類及經濟魚類的產卵、索餌、洄游通道、歷史悠久或新辟人工養殖保護的漁業水體、自然水域;④旅游區、游泳區、景觀功能區、劃船功能區、水上運動區等;⑤工業用水區的自然水體;⑥農業灌溉區;⑦排污口附近混合區(帶)等。計算各功能區和控制單元的水污染物控制總量,選擇適宜的水質模型和模型參數。
(三)聲學環境功能區劃聲環境要數主要對城鎮、村莊、居住區等敏感的要素,但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一般較小,區域間相互影響較輕,劃分的區域空間可以相對小些,根據《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的分類方法進行劃分,其范圍可參照區域土地利用規劃功能區范圍,落實到相應的網格區上。
三、總量控制技術總量控制是區域污染防治規劃方法的核心,分為宏觀規劃總量控制和詳細規劃總量控制。宏觀規劃總量控制是研究規劃區污染物的產生、治理、排放規律和治理資金的需求與經濟、人口發展的協調關系,以致從宏觀上把握經濟、人口的發展對環境的影響,提出對策,促進環境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一)宏觀總量控制模型作為環境規劃,污染物與環境目標是環境規劃的兩個對象,規劃的任務是建立規劃對象之間的兩個定量關系:第一是污染物排放量與環境保護目標之間的輸入響應關系;第二是為實現環境目標,在限定的時間;投資和技術條件下,制定治理費用最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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