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PAGE頁碼45八月上旬法考試卷(二)同步測試試卷(附答案)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甲欠乙1800元人民幣,經乙多次催討,甲提議用其購得的(無法查證)假人民幣8000元償還,乙表示同意并收下。甲、乙的行為構成何罪?()A、甲、乙的行為均構成持有、使用假幣罪B、甲的行為構成使用假幣罪,乙的行為構成持有假幣罪C、甲的行為構成出售假幣罪,乙的行為構成購買假幣罪D、甲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乙的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的關鍵是以假幣頂債的性質。這一行為容易被誤認為是使用假幣,那么就構成持有、使用假幣罪。如果行為人和對方都知道行為人在使用假幣,那么就可能構成出售假幣罪。2、甲租賃公司向乙財務公司借款20萬元,乙要求甲提供擔保,甲便將出租給丙公司使用的一臺吊車出質給乙公司。甲公司隨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因經營困難又將該吊車出賣給丁公司,并通知丙公司將該吊車交付給丁公司。對于甲公司的出質和出賣行為,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甲公司的出質行為不生效力,因為甲公司未實際將該吊車交付給乙公司B、甲公司的出質行為已發生效力,因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C、甲公司的出賣行為無效,因為丙公司對該吊車仍享有質權D、甲公司的出賣行為效力未定,因為乙公司對該吊車享有質權【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物權法》第212條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由此可知,乙對甲并不享有質權。同時,甲由于對該吊車享有的所有權,所以其將吊車出售于丁公司的行為有效。3、王某因長期出國工作,將所藏的一幅名人字畫交給好友李某保管。李某將該字畫掛在自己家中欣賞,來訪的客人也都以為這幅字畫是李某的。后李母生病,需用錢動手術,李某四處籌錢未果,遂將該字畫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并不知情的張某。王某回國后,發現自己的字畫在張某家中,便向張某索要。對本案的認識,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該幅字畫應歸張某所有B、李某應賠償王某的損失C、該幅字畫應歸王某所有D、如張某并非善意,則王某可以收回字畫所有權【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無權處分和動產的善意取得問題。李某只是該幅字畫的保管人,其無權處分該幅字畫,但張某購買該幅字畫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故該幅字畫應歸張某所有。王某所受的損失應由李某賠償,因為李某的無權處分行為對王某既為侵權行為,又為違約行為,據此,王某可對李某要求損害賠償。當然,如張某并非善意,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張某就不能取得該字畫的所有權,王某可以收回該字畫。4、童某與王某簽訂了一份加工承攬合同,由王某向童某提供一防盜門。童某因將調至另一城市工作,故將這一防盜門轉手給趙某,趙某使用幾天后,發現該防盜門有瑕疵,而王某向趙某要求支付報酬,對此趙某可如何作為A、不能向童某提出抗辯B、不能向王某提出抗辯C、可以向王某提出抗辯D、只能向童某提出抗辯【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5、鐵路、公路、水上運輸和聯合運輸中發生的訴訟,由負責查處該項糾紛的管理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這種管轄屬于A、級別管轄B、地域管轄C、指定管轄D、移送管轄【參考答案】:B【解析】:管轄有級別管轄、地域管轄,本題考查地域管轄、專屬管轄、裁定管轄等。6、張某向李某背書轉讓面額為10萬元的匯票作為購買房屋的價金,李某接受匯票后背書轉讓給第三人。如果張某與李某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被合意解除,則張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權利?A、請求李某返還匯票B、請求李某返還10萬元現金C、請求從李某處受讓匯票的第三人返還匯票D、請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據上的款項【參考答案】:B【知識點】票據的無因性。【解析】:票據具有無因性,即使產生票據的原因關系無效或者被解除,也不影響票據的效力,票據仍然可以繼續有效流通。本題中,如果張某與李某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被合意解除,票據的效力并不受影響,因為李某接受匯票后已背書轉讓給第三人,所以張某無權請求李某返還匯票或請求從李某處受讓匯票的第三人返還匯票,更無權請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據上的款項,因此A,C,D錯誤。但張某可依民法上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請求李某返還價金。所以B正確。7、甲在某銀行的存折上有4萬元存款。某日。甲將存款全部取出,但由于銀行職員乙工作失誤,未將存折底卡銷毀。半年后,甲又去該銀行辦理存儲業務,乙對甲說:“你的4萬元存款已到期。”甲聽后。靈機一動,對乙謊稱存折丟失。乙為甲辦理了掛失手續,甲取走4萬元。甲的行為構成何罪?A、侵占罪B、盜竊罪(間接正犯)C、詐騙罪D、金融憑證詐騙罪【參考答案】:C【考點】盜竊罪、詐騙罪及侵占罪的區別【解析】很多考生認為本題應該定侵占罪,因為銀行本來就有甲的存款記錄,甲是已然占有該財產后才起犯意的。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因為雖然由于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存折底卡未被銷毀,但該筆錢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了,甲并不占有該筆錢。本題也不能定金融憑證詐騙罪。該罪是用偽造的金融憑證進行詐騙的行為。甲后來賴以取錢的存折是銀行工作人員被騙后給他補辦的,并非甲偽造的。甲也沒有用偽造的存折詐騙錢財的行為。本題有爭議的是構成盜竊罪還是詐騙罪。盜竊行為是采取秘密竊取的方式,被害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財物被盜。本案中,銀行職員乙是主動交付4萬元給甲的。所以不可能是盜竊。其實,很多考生也知道不是盜竊。但覺得也不能定詐騙,因為是乙自己先發生了錯誤認識,甲只不過利用了他的錯誤認識。這就是沒有理解詐騙罪有兩種不同的行為模式: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我們常見的、常考的都是虛構事實的,如甲在銀行沒有存款,謊稱有存款,持偽造的存折騙走銀行的錢的情況。隱瞞真相是指行為人在明知對方已經陷入認識錯誤的情況下,有義務告知對方某種真實事實,而故意不告知,使對方在受蒙蔽的情況下,“自愿”交付財物的行為。本案這種情況就是“隱瞞真相”。類似的情況還有,隱瞞他人已履行債務的事實,再次接收他人財物的行為。乙作為銀行職員,是在事實上可以處分銀行財產的人,因此欺騙他就是欺騙銀行。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詐騙罪的“對方”,通常是財物的被害人,但是也不限于被害人,包括財產占有人或者所有人,以及其他在法律或者事實上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者處于可以處分財產地位的人。詐騙單位的,通常就表現為詐騙單位中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具有財產處分權限的人,如本案中的乙。綜上,本案定詐騙罪是正確的。【陷阱點拔】要掌握詐騙罪除了采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還可以采取隱瞞真相的方式。8、關于行政訴訟中的證據保全申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應當在第一次開庭前以書面形式提出B、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形式提出C、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以口頭形式提出D、應當在第一次開庭前以口頭形式提出【參考答案】:B9、甲、乙、丙、丁四人設立一個合伙企業,甲出資10萬元,乙、丙、丁分別出資20萬元、8萬元、15萬元。合伙企業經營過程中,甲在未通知其他合伙人的情況下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份額8萬元轉讓給了丁,乙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出質給其債權人戊,丙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份額轉讓給了合伙企業之外的己。后合伙企業由于出現解散事由而進入清算階段,在開始清算前丁將10萬元的合伙財產轉讓給了庚,清算過程中合伙企業的債權人辛(對合伙企業享有50萬元債權)對此提出異議。下列表述中哪一項是符合法律規定的?A、甲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份額給丁,不需要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也不需通知其他合伙人B、乙的行為違法,因為其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份額出質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C、丙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乙、丁有優先受讓權,而甲則沒有D、合伙企業不得以丁的行為對抗善意第三人辛,仍應償還對債權人辛的全部債務【參考答案】:D【解析】:《合伙企業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故A選項中“也不需通知其他合伙人”的說法是錯誤的,不當選。第25條規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可見,乙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出質給其債權人戊應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不是通知其他合伙人,故B選項中關于乙行為違法的原因的分析是錯誤的,不當選。第23條規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本題中,甲并不具備退出合伙企業的條件,故仍然享有優先受讓權,C選項說法錯誤,不當選。第21條規定,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伙企業財產的,合伙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可見,D選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10、甲教授完成一本學術專著,現有以下人員主張自己也是該書的作者。其中誰的理由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A、乙主任:“我曾經為這個課題申請經費進行了組織協調,并主持過這個課題的研討會”B、丙研究生:“我曾經為甲教授的這項研究查找資料,還幫他抄寫過一部分手稿”C、乙講師:“我曾經撰寫過該書的兩章,盡管甲教授后來對這兩章作了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結構和內容”D、戊教授:“甲教授在研究這個課題時,曾多次與我討論有關的學術問題,我提出的一些意見已被他采納”【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著作權的歸屬。解析:《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著作權屑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因此確定著作權的歸屬,關鍵在于如何理解“創作”的含義。《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條規定:“著作權法所稱創作,是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為他人創作進行組織工作,提供咨詢意見、物質條件,或者進行其他輔助工作,均不視為創作。”A屬于“為他人創造進行組織工作”,B屬于“提供物質條件”與“其他輔助工作”,D屬于“提供咨詢意見”,只有C才是“直接產生作品的智力活動”。11、裝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項工程后,將剩余的木地板、廚衛用具等賣給了物業管理公司乙。但甲營業執照上的核準經營范圍并無銷售木地板、廚衛用具等業務。甲乙的買賣行為法律效力如何?A、屬于有效法律行為B、屬于無效民事行為C、屬于可撤銷民事行為D、屬于效力待定民事行為【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超越經營范圍行為的效力。《合同法解釋》第10條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本案在但書規范之外。12、一國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進出口商品的進出口數量或金額規定一個最高限額的制度是什么?A、進出口配額制B、進出口許可證制C、進出口押金制D、進出口最低押金制【參考答案】:A13、一對夫婦,夫為泰國人,妻為英國人。丈夫在中國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國法院判決丈夫在中國的遺產歸其所有。判斷妻子對其夫財產的權利是基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權利還是妻子對丈夫的繼承權利的問題在國際私法上被稱為什么?A、二級識別B、識別C、法律適用D、先決問題【參考答案】:B【解析】:識別是在適用沖突規范時,依據一定的法律觀念,對有關的事實構成作出“定性”或“分類”,將其歸入一定的法律范疇,或對有關的沖突規范所使用的法律名詞進行解釋,從而確定應援用哪一沖突規范的認識過程。本題要判斷的是妻子權利的性質是夫妻財產權還是繼承權。這實際上是在給一個法律關系進行定性分類,將其歸于一定的法律范疇,從而確定應援用的沖突規范,并通過沖突規范的指引確定用于本案糾紛的實體法即準據法。因此,這種判斷在國際私法上是識別問題,應選B項。選項中的二級識別,是解決識別沖突的方法的一種學說,注意不要與識別的概念混淆,因此不可選A。而先決問題,又稱附帶問題,是指一國法院在處理國際私法的某一項爭訟問題時,如果必須以解決另外一個問題為先決條件,便可以把該爭論問題稱為“本問題”或“主要問題”,而把需要首先解決的問題稱為“先決問題”或“附帶問題”。如某男子要求繼承妻子的遺產,主要問題是該男子的財產繼承權,但為解決此問題,必須首先解決該男子與女方生前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的問題,此即先決問題。因此不可選D。正確作答本題的關鍵是要嚴格區分和掌握識別與先決問題的概念,有效的方法是記一些實例。14、某國土資源局以陳某違反《土地管理法》為由,向陳某送達決定書,責令其在10日內拆除擅自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間,恢復土地原狀。陳某未履行決定。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國土資源局的決定書應載明,不服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B、國土資源局的決定為負擔性具體行政行為C、因《土地管理法》對起訴期限有特別規定,陳某對決定不服提起訴訟的,應依該期限規定D、如陳某不履行決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起訴的,國土資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陳某所建房屋【參考答案】:D15、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帶著鄰居乙家的小孩去游樂園,但甲卻謊稱其綁架乙的小孩,讓乙交付贖金3萬元。甲的行為構成綁架罪B、甲在公共汽車上發現乙在偷自己的錢,就抓住乙偷錢的手并呼喊“你要干嗎?”。乙見狀,一邊惡語威脅,一邊用力向外拽錢。甲拼命護住錢包,乙用拳頭猛擊甲的頭部。后由于甲仍拼命護住錢包,乙見難以得逞,在車到站時下車逃走。甲的行為屬于轉化型搶劫C、甲攜帶管制刀具尾隨他人,乘他人不備,使用管制刀具將他人背著的背包帶劃斷,取得他人背包中的財物。甲的行為屬于轉化型搶劫D、甲某日深夜潛入距離市區5公里的郊區農民某乙家,盜竊狼狗一只,之后逃回市區。不料遇到正在值勤的警察丙某,丙某對甲進行盤問,甲做賊心虛,竟丟下狗就跑,丙某立即追趕,甲拿出身藏的尖刀將丙刺傷。甲的行為成立搶劫罪【參考答案】:C【考點】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綁架罪;轉化型搶劫【解析】A中甲的行為的性質認定比較混淆的有這三種。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區別的要點不在于有無欺騙行為,在敲詐的場合,也可能虛構加害的事實恐嚇他人。要點在于是通過欺騙使他人自愿交付財物還是通過恐嚇迫使他人違心交付財物,即交付財物的自愿和非自愿。敲詐勒索罪與綁架罪的區別在于有無實際的綁架行為。所以A項應該是敲詐勒索。《刑法》第269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搶劫罪定罪處罰。理論上也稱這一規定為準搶劫罪的規定。行為人的目的是為了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如果出于其他目的,不能構成轉化型搶劫罪。這有兩種情況:一是直接定搶劫罪。這是指行為人在盜竊、詐騙、搶奪過程中,被人發現或者發現現場有人或者遇到了反抗等阻力,不是出于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毀滅罪證的目的.而是出于臨時轉變的強行非法占有財物的目的。當場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手段來非法奪取財物的,就是典型的搶劫罪。二是應認定為故意殺人、傷害罪。這是指行為人在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為后,不是出于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的目的,而是出于滅口、報復等其他動機殺害、傷害他人的情況。所以,B中甲的行為屬于典型的搶劫罪。《刑法》第269條的另一個條件是行為人必須是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所謂當場,是指犯罪分子實施犯罪的現場,或者剛一離現場就被人發覺追捕的過程。即使行為人在被抓捕過程中乘機藏匿于一隱蔽處或者混入人群,暫時脫離了追捕人的視線,但是,追捕人立即進行搜索,并發現行為人的,仍應視為當場。只有行為人在被追捕中藏匿或者攔截汽車迅速逃跑,追捕人無法發現行為人,不得不停止追捕行動,在事后(包括在通緝過程中)被發現進行抓捕的,才不能轉化為搶劫罪。也就是說本條中的暴力、以暴力相威脅行為,與先行的盜竊等行為在時空上具有連續性和關聯性,時間上是前后連續而未問斷的,地點上可以是同一場所,也可以是前行為場所的延展。如果當時追捕已經中斷或者結束,或者在盜竊、詐騙、搶奪犯罪完成以后隔了一段時間.在其他地方被發現,當對其抓捕時,犯罪分子行兇抗拒,不適用本條。其暴力行為構成犯罪的,應實行數罪并罰。所以,D是不正確的。攜帶兇器搶奪的兩種情況,都必須是行為人在搶奪時沒有顯示、使用所攜帶的器械才成立。如16、某校學生因對老師不滿,欲加害老師。遂買了刀子,準備趁夜間到老師家中施以傷害。但在途中想起自己可能坐牢,心中害怕,于是放棄了作案的打算并去公安局自首。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認為該行為屬于犯罪中止,且情節輕微,故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則在不起訴決定書中,對該學生最精確的叫法應該是什么?()。A、被告人B、犯罪嫌疑人C、犯罪人D、被不起訴人【參考答案】:D【解析】沒有提起訴訟,該學生便不可能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在檢察機關作出決定之前的稱謂,在作出決定之后,犯罪嫌疑人要么轉化成被告人,要么轉化成被不起訴人。未經法院依法判決,任何人都不得被稱為犯罪人。因此ABC都不對.只有D正確。17、甲于1997年6月5日向乙借款1萬元,于同年7月5日向丙借款1萬元,現甲只有1萬元的財產,應如何償還乙、丙之債權?A、該1萬元應還乙,因為先借先還B、該1萬元應還丙,因為后借先還C、該1萬元應平均還乙、丙,因為債權具有平等性D、該1萬元如何分配,需由乙、丙抓鬮決定【參考答案】:C【解析】:甲乙,甲丙之間都是普通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相互之間不存在排他性和優先性,因此乙丙之債權應當平均償還,只有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18、某商廈開展有獎銷售活動,其公告中稱:本次活動分兩次抽獎:第一次一等獎8名,各獎數碼相機一臺(價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獎3名,各獎彩電一臺(價值2000元),第一次獲獎者還可以參加第二次抽獎。對此事實的以下判斷中正確的是:A、開獎不得分兩次進行,該商廈構成不正當競爭B、可以兩次開獎,但是最高獎不得超過5000元,該商廈構成不正當競爭C、可以兩次開獎,因每次的最高獎勵不超過5000元,因此屬于正當競爭D、是不是正當競爭,應取決于最后抽獎的結果是否出現一個人連續兩次中一等獎【參考答案】:B【解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3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5000元。”由此可知,該商廈兩次開獎的行為法律上是允許的,但是因第一次獲獎者可參加第二次抽獎,且兩次開獎的最高獎的總金額已超過5000元,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屬于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所以B選項正確,ACD選項錯誤。19、甲某通過鐵路運輸貨物,保價金額為15萬元,運費為5000元,起運日期為2003年9月3日。運輸過程中,山洪暴發,火車出軌,貨物全部損失。甲某要鐵路局賠償損失,鐵路局要甲某支付運費,雙方訴至法院。法院應如何判決。A、鐵路局賠償甲某15萬元B、鐵路局賠償甲某14.5萬元C、鐵路局無須賠甲某,甲某應對鐵路支付運費D、鐵路局不需賠償甲某,甲某亦不需支付運費【參考答案】:D【解析】:參見《合同法》第311條和314條20、人民法院審理認定財產無主案件,應當發布認領公告,公告期為A、3個月B、6個月C、1年D、2年【參考答案】:C【解析】:《民訴》第175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核實,應當發出財產認領公告。公告滿1年無人認領的,判決認定財產無主,收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21、根據《漢堡規則》的有關規定,承運人的責任期間如何表述?A、自承運人收到貨物至其交付貨物止B、從貨物裝上船起至卸完船止C、對集裝箱貨物規定適用貨物處于承運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D、從遠離發貨人倉庫到送達收貨人倉庫的整個期間【參考答案】:A【解析】:B項屬于《海牙規則》對承運人責任期間的規定,C項是《海商法》的相關規定,D項則是保險責任起訖的期間。22、美國《沖突法重述》規定:“侵權之訴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依案件和當事人有最重要聯系的州的當地法判定。”這一規定體現的是原則。A、侵權行為地法B、法院地法C、最密切聯系地法D、共同屬人法【參考答案】:C【解析】:最密切聯系地法是國際私法中的常用系屬公式之一,主要適用于涉外合同關系和侵權關系,是指在確定涉外民事關系應適用的法律時,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后決定適用與此涉外民事關系最為密切地法這一原則。所以應選C。23、某市安監局向甲公司發放《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后,發現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系偽造。對于該許可證的處理,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吊銷B、撤銷C、撤回D、注銷【參考答案】:B【考點】行政許可的吊銷、撤銷、撤回與注銷【解析】依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第8條第5項的規定可知,吊銷行政許可證是行政處罰的一種。吊銷以被許可入合法取得許可為前提的,是行政機關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嚴重違法的被許可人做出的處罰。本題中甲公司提供偽造材料違法取得許可,且題干并未表明甲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違法的情況,故不符合吊銷適用的情形,A項不正確。撤銷是指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依職權或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作出的對已生效的行政許可使其既向前又向后失去法律效力的決定。《行政許可法》第69條第2款規定:“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題干中甲公司提交偽造的許可申請材料,以欺騙這種不正當手段取得許可,依法應當予以撤銷,故B項正確。撤回是指在被許可人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后,因為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許可的情況。本題甲公司非法取得許可,且并未出現需要撤回許可的客觀情況的重大變化,并不符合上述撤回的條件,故C項錯誤。行政許可的注銷是基于特定事實的出現。被許可人不再具備取得許可的條件時,或行政許可已無實際意義時,許可機關作出終止許可的程序行為。注銷不是行政處罰,不具有懲罰色彩。《行政許可法》第70條規定了需要注銷行政許可的情形,本題中甲公司取得許可并未出現法定需要注銷的情形,故D項錯誤。24、某市某區發生一起傷害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下列不適用回避的情況有()A、負責在偵查階段做記錄工作的書記員是被害人的哥哥B、本案審判人員與被告的辯護律師是夫妻關系C、負責起訴的檢察人員曾任本案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D、本案審判人員與案件鑒定人是同學關系【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回避制度。《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第29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第召2條第(6)項,近親屬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25、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對于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適用對象,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可以適用于證人B、可以適用于自訴人C、可以適用于自訴案件的被告人D、只能適用于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參考答案】:C【解析】《刑事訴訟法》第50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可見,刑事訴訟強制措施只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適用,不能對自訴人和證人適用,故本題A、B項不正確。該條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限于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本題D項不正確,C項正確。26、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A、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復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B、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屬于行政復議終局裁決行為所提出的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不予受理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C、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D、行政復議機關收到復議申請應當在7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參考答案】:A【解析】A對,《行政復議法》第31條第l款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B錯,《行政復議法》第l9條規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l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C錯,《行政復議法》第9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D錯,《行政復議法》第l7條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27、甲某將其在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乙某,雙方簽訂了轉讓協議,后甲某的債權人丙某請求對該財產份額強制執行。以下判斷中,正確的有:A、無論轉讓協議是否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某都無權請求強制執行B、無論轉讓協議是否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某都有權請求強制執行C、如果轉讓協議已經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則丙某無權請求強制執行D、如果轉讓協議尚未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甲某仍可將其財產份額轉讓給乙【參考答案】:C【解析】:《合伙企業法》第22條第1款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見,如果轉讓協議已經取得了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則該轉讓協議生效,合伙企業中原屬于甲某的份額已經不存在,因此丙某無權申請法院對該財產份額強制執行,故C選項正確。ABD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28、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哪一部門責令停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罰款?A、建設項目的主管部門B、建設項目的計劃部門C、建設項目的審批部門D、批準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環境行政責任[法理詳析l《環境保護法》第36條規定: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人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批準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罰款。29、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離職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機逃走,但剛跑到監獄外的樹林即被抓回。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主觀上是過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無通謀的共犯C、甲構成私放在押人員罪D、乙不構成脫逃罪【參考答案】:A30、根據《海關法》的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海關的處罰決定,海關可以將其保證金沒收或者將其扣留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變價折抵。海關的這種做法屬于以下列哪個選項的行為?()A、行政處罰B、行政收費C、代執行D、直接強制【參考答案】:D【解析】直接強制是指在相對人逾期不履行法定義務時,由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針對相對人的人身、財產,直接采取制手段使義務得以履行或者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的狀態。直接強制的種類主要有強制拘留、強制劃撥、強制扣繳、強制拍賣等。本題中海關的行為屬于強制扣繳,是直接強制的一種。31、下列哪一種證據屬于直接證據?A、韓某殺人案,證明被告人到過案發現場的證人證言B、馬某盜竊案,被害人陳某關于犯罪給自己造成物質損害的陳述C、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電器短路引起的錄像D、吳某投毒案,證明被告人指紋與現場提取的指紋同一的鑒定結論【參考答案】:C32、甲訴乙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法院終審判決乙返還甲借款本金、利息共計50萬元。判決生效后,乙拒不履行義務,甲向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于乙在銀行的存款余額不足,執行人員對乙占有的一輛奧迪汽車采取了執行措施。在拍賣該汽車之前,公民丙向人民法院提出,該汽車的所有人是丙,該車一直由丙借給乙使用。經審查,汽車確實是丙的。則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報院長批準,裁定對原判決中止執行B、提出意見,報上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原判決中止執行C、報院長批準,停止對該汽車的執行D、提出意見,報上級人民法院裁定停止對該汽車的執行【參考答案】:C【解析】:《執行規定》第73條規定:“執行標的物不屬生效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經審查認為案外人的異議成立的,報經院長批準,停止對該標的物的執行。已經采取的執行措施應當裁定立即解除或撤銷,并將該標的物交還案外人。”第75條規定:“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遇有本規定72條規定的情形的,或執行的財產是上級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的財產時遇有本規定73條、74條規定的情形的,需報經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由此可知,本題中,一審法院是執行上級法院(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且該汽車不屬于生效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特定物,該汽車也未經二審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因此,直接適用上述第73條的規定,報經院長批準,停止對該標的物即汽車的執行。需要注意的是,本題中,人民法院不是必須執行汽車,也可以執行別的財產,所以,不應當對原判決中止執行。所以,C選項正確,應當選,ABD選項錯誤,不應當選。33、下列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強制整改、接管、重組和撤銷的表述中,哪個是正確的:A、有權采取強制整改措施的只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B、銀行業金融機構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對該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但不得促成機構重組C、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銷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省一級派出機構有權予以撤銷D、在接管、機構重組或者撤銷清算期間,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對相關人員可以申請司法機關禁止其轉移、轉讓財產或者對其財產設定其他權利【參考答案】:D【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37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應當責令限期改正;……”由此可知,A選項中“只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說法是錯誤的。第38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對該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接管和機構重組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由此可知,B選項中“不得促成機構重組”的說法是錯誤的。第39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銷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予以撤銷。”由此可知,省一級派出機構無權撤銷銀行業金融機構,所以C選項錯誤。第40條第2款規定:“在接管、機構重組或者撤銷清算期間,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出境將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機關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請司法機關禁止其轉移、轉讓財產或者對其財產設定其他權利。”由此可知,D選項正確。34、下列關于訴訟時效,說法正確的是A、民法上實行意思自治原則,那么,對于訴訟時效的適用與否,以及如何適用,也可以由當事人來約定B、訴訟時效也適用于物權請求權C、債權請求權都適用訴訟時效D、法院不可以主動援引訴訟時效【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訴訟時效規定》)第2條:“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可知,訴訟時效屬于強制性規則,不允許當事人約定變更。故A選項錯誤,不當選。根據《訴訟時效規定》第1條可知,訴訟時效僅適用于債權請求權。故B選項錯誤,不當選。根據《訴訟時效規定》第1條,訴訟時效適用于債權請求權,但并不是所有的債權請求權都適用訴訟時效。比如《訴訟時效規定》第1條規定,(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二)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三)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都不適用訴訟時效。故C選項錯誤,不當選。根據《訴訟時效規定》第3條的規定,:“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可知D選項正確,當選。35、28、甲因外出而委托乙全面照看其6歲兒子丙。某日,丙將鄰居一4歲小孩打傷,花去醫藥費近萬元。這損失應由誰來承擔?A、甲承擔,如果乙有過錯,乙負連帶責任B、甲承擔,如果甲無力承擔,由乙承擔C、甲承擔,因甲是丙的父親,乙不承擔D、乙承擔,甲負連帶責任【參考答案】:A【解析】:評析:《民通意見》22.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確有過錯的,負連帶責任。36、李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在執行期間表現良好,執行機關認為其可以被減刑,那么對于該罪犯的減刑應當由下列哪個機關裁定?()A、執行機關B、服刑地的省級監獄管理機關C、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D、服刑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參考答案】:D【解析】依據《刑訴解釋》第362條第2項的規定,對于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假釋,應當由罪犯所在監獄向當地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假釋建議,高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減刑、假釋建議書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1個月。所以,答案為D。37、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對勞動報酬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發生爭議的,正確的做法是:A、重新協商一致B、協商不成,按照高于勞動者工資的標準處理C、協商不成的,不可以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D、協商不成的,適用同工同酬的規定【參考答案】:A【解析】:《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可見,重新協商一致是解決辦法之一,故A選項正確。本法條并沒有規定,協商不一致時按照高于勞動者工資的標準處理,而是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或者其他方式處理,故B選項不正確。根據法條規定,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才實行同工同酬,故CD選項說法不正確。38、甲婚后經常被其丈夫乙打罵,向某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該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判決準予離婚,并對共有財產進行了分割。甲認為區人民法院對財產的處理不公平,于是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在二審審理期間,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審法院遂裁定終結訴訟。關于本案,下列何種說法是正確的?A、二審法院裁定終結訴訟后,區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B、二審法院裁定終結訴訟后,區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不發生法律效力C、區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是否發生法律效力,取決于上訴期間是否屆滿,只要上訴期間屆滿,該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D、區人民法院的判決中,解除婚姻關系的部分發生法律效力,而財產分割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參考答案】:B【解析】:所謂訴訟終結,是指在訴訟進行中,因發生法定原因,使訴訟無法繼續或繼續無必要,從而結束訴訟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7條第(三)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法院應當終結訴訟,其法律后果是不再恢復訴訟程序。本案中在二審期間乙因意外事故死亡,則其與甲的婚姻關系自動解除,而無須法院再行判決。本題還涉及一審裁判的效力。一審裁判作出后,只要當事人已經提出上訴,除非在法定期間內,當事人又撤回上訴,否則原一審裁判不發生法律效力。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判決不發生法律效力,是指整個判決所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均不發生法律效力,而不是部分生效,部分不生效。本題中由于乙已提出上訴并且訴訟已進入二審審理階段,甲意外死亡,婚姻關系自然消亡,所以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無論是解除婚姻關系部分還是分割財產部分都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ACD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39、甲公司擁有一種方法專利,利用該方法專利所生產的產品為新產品,現甲公司發現市場上出現了由乙公司生產的該種產品,甲公司于是起訴乙公司侵犯其專利權,此案中關于舉證責任的說法錯誤的是:A、甲公司應證明乙公司的產品制造方法落入了甲公司的方法專利的保護范圍;B、甲公司應證明其擁有該方法專利;C、甲公司應證明乙公司的產品與甲公司的專利方法所生產的新產品相同;D、乙公司只有證明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該專利方法才能免責。【參考答案】:A【解析】:《專利法》57條: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侵權糾紛實行舉證責任倒置。40、公民甲的下列哪一行為屬于民事代理行為?A、代理公民乙買一臺舊電腦B、代理公民丙草擬一份重要的買賣合同C、代理公民丁向法院出示了一份丁的證言D、代理公民戊參加結婚登記【參考答案】:A【解析】:詳見《民法通則》代理行為的職能。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中南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對其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但中南公司以其賬面資產大于負債為由表示異議。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種事由,以證明中南公司屬于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選項符合法律規定的關于債務人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無法清償債務的情形?A、因房地產市場萎縮,構成中南公司核心資產的房地產無法變現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亂,法定代表人已潛至海外C、天一公司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中南公司財產,仍無法獲得清償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質量糾紛多,市場信譽差【參考答案】A,B,C3、下列法律規定中,不屬于特別訴訟時效的有:()A、《繼承法》第25條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接受遺贈B、《合同法》第129條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4年C、《民法通則》第12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D、《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參考答案】A,C【考點】特殊訴訟時效期間【解析】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持續不行使民事權利而于期間屆滿時喪失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訴訟時效根據期間長短和是否是法律的特別規定分為一般訴訟時效、特別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一般訴訟時效是2年;特別訴訟時效是法律對某種事務特別規定的不同的訴訟時效,可長于也可短于2年;最長訴訟時效是20年。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某種權利于存續期間屆滿而當然消滅的期間。除斥期間屆滿消滅的是實體權利。由此可分析得出:B、D項是特別訴訟時效,而C項是一般訴訟時效,A項則是除斥期間的規定。4、發生下列哪些情形,證券交易所應暫停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債券上市?()A、公司的凈資產低于3000萬元B、公司最近2年連續虧損C、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不按照核準用途使用D、公司不按照債券募集辦法規定的期限支付本息【參考答案】A,B,C,D【解析】《證券法》第60條。5、甲公司訴乙公司的合同糾紛經A國法院判決后,執行的標的位于我國國內,現關于該判決的執行,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該判決的執行可以由甲公司向執行標的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也可以由A國法院按照我國與A國間的互惠關系向執行標的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B、若A國法院未通過外交途徑直接請求我國法院執行該判決,經查,我國與A國沒有司法協助又無互惠關系,我國法院應予退回,并說明理由C、在B項的情況下,甲公司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由該法院作出判決,并予以執行D、甲公司提出執行申請時,我國法院就甲乙公司間相同的合同糾紛正在審理,經查,國內法院的審理在甲公司向A國法院起訴前就開始了,則法院拒絕執行A國法院的判決【參考答案】:B,C,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65條規定:“外國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的,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也可以由外國法院依照該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則,請求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因此執行外國判決的法院級別是中級人民法院,A選項錯誤。《民訴意見》第319條規定:“與我國沒有司法協助又無互助關系的國家的法院,外國法院未通過外交途徑,直接請求我國法院司法協助的,我國法院應予退回,并說明理由。”依據法條的規定,B選項正確。《民訴意見》第318條規定:“當事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如果該法院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締結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也沒有互惠關系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予以執行。”A國與我國沒有締結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也沒有互惠關系的,甲公司可以向我國法院起訴,由有管轄權的法院作出判決,予以執行。C選項正確。我國人民法院對于相同當事人之間就同一訴訟標的的案件已作出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正在審理且這一審理是在向作出需要予以承認的判決的法院提起訴訟之前開始的,則可以拒絕執行。D選項正確。6、丁某在自家后院種植了葡萄,并壘起圍墻。譚某(12歲)和馬某(10歲)爬上圍墻攀摘葡萄,在爭搶中譚某將馬某擠下圍墻,圍墻上松動的石頭將馬某砸傷。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丁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B、譚某的監護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C、馬某自己有過失,應當減輕賠償人的賠償責任D、本案應適用特殊侵權規則【參考答案】B,C,D【考點】未成年入致人損害時責任承擔、過錯相抵【解析】《侵權責任法》第32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可見,未成年人致人損害侵權責任要符合以下要件:(1)必須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為的行為;(2)必須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自己獨立的行為;(3)必須造成他人損害。本題中,譚某(12歲)和馬某(10歲),都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二人在爬上圍墻攀摘葡萄時,譚某將馬某擠下圍墻,圍墻上松動的石頭將馬某砸傷。可見,一方面馬某遭受的損害是由于譚某的行為直接引起的,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譚某的監護人無疑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另一方面馬某的損害也是因為馬某自己攀爬圍墻并與人爭搶的過錯造成,根據《侵權責任法》第26條的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選項BC正確。根據侵權行為的一般原則和條件,人們只應當對自己的過錯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無意思能力或者說意思能力不健全的人,他們不應當對自己的行為后果承擔責任。對于他們造成的他人損害,法律規定了由其監護入承擔民事責任,這種監護責任是一種無過錯的代負責任,也就是不問監護人有無過錯,只要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即使盡了監護責任,也只能減輕他的民事責任。這種責任屬于特殊侵權責任,即因與本人有關的人或物造成他人損害而由本人承擔責任的侵權,應當適用特殊侵權規則。本案屬于未成年人致人損害,應當由監護人承擔責任,應當適用特殊侵權規則,選項D正確。t丁某不應當對馬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為侵權責任的成立必須符合一定的要件,即(1)行為的違法性;(2)損害結果;(3)行為違法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4)行為人有過錯。本題中,雖然馬某是由于丁某的院墻上的石頭將其砸傷,但是丁某在自家后院種植葡萄,并且已經壘起了圍墻。他對于馬某的損失沒有任何過錯,不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丁某不應當對馬某的損失承擔責任。據此,選項A錯誤。[陷阱點撥]本題陷阱之一是未成年人致人損害時責任承擔的規定。考生應當掌握無民事行為能7、張某擁有汽車一輛。好友李某因周末去野外郊游,于是向張某借用該汽車。張某知道李某沒有駕照,但是礙于情面將車借給了李某。李某駕車行駛過程中,突遇行人王某在非人行橫道處橫穿公路,李某將其撞傷。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的責任限額內對王某進行了賠付,但是王某仍然有一部分損失未獲賠償。對于該部分損失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應當由李某全部承擔B、王某應當自我承擔部分損失C、張某與李某承擔連帶責任D、張某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參考答案】:B,D【解析】:該題是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考查。《侵權責任法》第48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該條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對于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以外的損失,我國根據交通事故發生對象的不同,做出了不同的歸責原則(1)對于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適用過錯責任;(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過錯是機動車駕駛減輕責任的事由。但是,即使證明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那么機動車駕駛人仍然要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受害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損害,機動車一方則完全免責。該題中,王某違反交通規則,橫穿馬路,這構成了機動車一方減輕責任的事由,因此王某的損失不應當全部由李某承擔,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該題中,張某作為機動車的所有人將汽車借給不具有駕駛資格的李某,因此存在過錯,張某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D選項正確。需要注意的是,機動車的出借人承擔的只是“相應的賠償責任”,而不是連帶責任,因此,C選項錯誤。8、我國環保法中的“三同時”制度是一項具有獨創性的環境法律制度,其適用范圍包括下列哪些?A、新建、擴建、改建項目B、技術改造項目C、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工程建設項目D、確有經濟效益的綜合利用項目【參考答案】:A,B,D【解析】:見《環境保護法》第26條。根據上述規定:“三同時”制度是指,建設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保法律制度。其范圍包括:(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2)技術改造項目:(3)凡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工程項目;(4)即使是確有經濟效益的綜合利用項目,也應在其范圍內。“三同時”制度以嚴格的程序作保證,對不同的建設階段都提出了環境保護的具體要求,是一項具有獨創性的環境法律制度,有利于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有效地貫徹了預防為主的原則。9、下列關于合營企業的說法,正確的是哪些?()A、合營企業的外國合營者將分得的凈利潤用于在中國境內再投資時,可以申請再投資部分的減稅、免稅B、合營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可直接向外國銀行籌措資金C、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必須向中國所設立的保險公司投保D、合營企業購買原料,可以在中國市場購買,也可以向外國市場購買【參考答案】:B,D【解析】:【解析】: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8條第3款、第9條第3款、第4款、第10條第1款10、屬于債發生原因的有:A、締約過失B、拾得遺失物C、單方承諾D、因防止、制止他人合法權益受侵害而實施救助行為【參考答案】:A,B,C,D【解析】:對于債的發生原因,除我們熟悉的合同、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原因之外,還要注意如下一些發生原因:因締約過失,會在締約當事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因拾得遺失物,會在拾得人與遺失物的所有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因防止、制止他人合法權利受侵害而實施救助行為,會在因此受損的救助人和受益人之間產生債的關系。||至于單方承諾,也叫單獨行為或單務約束,在社會生活中較為常見的單方承諾有懸賞廣告、設立幸運獎和遺贈等。故ABCD正確。11、關于信用證的種類哪些是錯誤的?A、按其兌現方式,信用證可分為付款信用證、保兌信用證和議付信用證B、銀行開出備用信用證后,即成為開證申請人的擔保人C、根據預支信用證,受益人在交單前即可預支全部或部分貨款,對于受益人日后能否按信用證交單、交貨的風險及銀行發生的利息或費用全部由申請人承擔D、在對開信用證中,買方和賣方相互開立的信用證必須金額相等且同時生效【參考答案】:A,D【解析】:按信用證兌現方式,信用證可分為付款信用證、承兌信用證和議付信用證。開立備用信用證的銀行向受益人擔保,如申請人不履行債務,則由開證行給予補償,即開證行成為開證申請人的擔保人。預支信用證授權開證行或保兌行或授權其他銀行在受益人交單前可預支貨款。它又可分為全部預支和部分預支兩種。在這種信用證中,受益人日后能否按信用證交單、交貨的風險及銀行發生的利息或費用全部由申請人承擔。對開信用證,指交易雙方同時作為買方和賣方相互為對方對開出兩張金額相等的信用證,兩證可同時生效亦可分別生效。12、周某將拍攝了其結婚儀式的彩色膠卷底片交給某彩擴店沖印,并預交了沖印費。周某于約定日期去取相片,彩擴店告知:因失火,其相片連同底片均被焚毀。周某非常痛苦,訴至法院請求彩擴店賠償膠卷費、沖印費損失及精神損害。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彩擴店侵害了周某的財產權和肖像權B、彩擴店的行為構成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C、彩擴店應當賠償膠卷費并返還沖洗費D、周某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應當得到支持【參考答案】B,C,D【考點】肖像權、特定紀念物損害后精神損害賠償【解析】本題中,首先,周某將拍攝了其結婚儀式的彩色膠卷底片交給某彩擴店沖印,但彩擴店因為失火,將沖洗好的相片以及周某的底片焚毀,屬于侵犯周某的財產權。而非肖像權。據此,選項A錯誤。其次,周某將結婚儀式的彩色膠卷底片交給某彩擴店沖印,雙方形成合同關系。<合同法》第印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但很遺憾,彩擴店卻因為失火,將相片連同底片一起焚毀。根據《合同法》第107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可知,彩擴店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將相片沖印好的行為構成違約行為。而彩擴店將周某的相片底片焚毀的行為,侵犯了周某對底片的財產權。構成了侵權行為。B項正確。再次,彩擴店因為失火,其沖洗好的相片連同底片焚毀,因此彩擴店并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沖印好周某的相片。屬于違約行為,而且照片已經滅失,無法繼續履行,此時,彩擴店應當返還周某已經繳納的沖洗費。同時,由于周某的底片已經焚毀,根據《物權法》第37條的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周某可以要求彩擴店賠償其膠卷費。C項正確。最后,《精神損害賠償解釋》第4條規定:“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本題中,周某的彩色膠卷底片中拍攝了其結婚儀式,對周某來說。屬于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由于彩擴店的侵權行為而永久滅失,周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D項正確。13、在海運貨物保險中,依照我國《海南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A、貨物發生保險事故后,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費用與繼續將貨物運抵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保險價值,構成推定全損B、不屬于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的損失,是部分損失,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人委付保險標的。C、被保險貨物在發生保險事故后,受到嚴重損壞完全失去原有形體、效用,構成實際全損D、保險人接受委付后,取得代位權向有責任的第三方請求賠償【參考答案】:A,C,D【解析】:部分損失不存在委付。14、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第二審程序與審判監督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區別?A、第二審程序與審判監督程序合議庭的組成形式不盡相同B、適用第二審程序以開庭審理為原則,而適用審判監督程序以書面審理為原則C、第二審程序中法院可以以調解方式結案,而適用審判監督程序不適用調解D、適用第二審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終審裁判,適用審判監督程序作出的裁判卻未必是終審裁判【參考答案】A,D15、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對服務貿易的定義,服務貿易是指:。A、從一成員的國境向另一成員的國境提供服務B、從一成員的國境向另一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C、由一成員的自然人在另一成員境內提供服務D、通過一成員的法人在另一成員的商業存在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參考答案】:A,B,C,D【解析】:從一成員的國境隔地向另一成員的國境提供服務,沒有人員、物資的流動,可以稱為過境交付。一國人員、運輸工具到另一國接受服務,稱為境外消費。一成員的自然人到外國境內,單獨或受雇于外國公司或機構,稱為自然人流動。通過一成員的法人在另一成員的專業機構提供服務稱為商業存在。《服務貿易總協定》中所包含的服務貿易方式主要有四大類,即過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流動和商業存在。16、甲為唐山大地震的一位幸存者,在這場劫難中失去了雙親,且因當時年齡太小,對父母沒有任何印象。一次偶然的機會,甲得到了一張父母的遺照,欣喜若狂,遂到某照相館做技術處理。但照相館卻將照片弄丟了。根據合同法,甲得要求照相館承擔何種責任?()A、因為甲對于該照片具有特殊的精神利益,故甲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B、對于甲的精神損害,照相館無從預見,故不應賠償C、因為照相館未履行約定義務,故甲可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D、即使雙方有特別約定,因為精神損害合同法不予調整,照相館亦不承擔責任【參考答案】A,C【解析】依《合同法》第122條的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依《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本題中,父母遺照對于甲而言,具有特定的人格象征意義,故甲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本題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D選項錯誤。17、對于下列哪些起訴,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A、甲起訴乙支付拖欠的貨款3萬元,但已超過訴訟時效B、甲公司起訴乙公司支付房租20萬,但乙公司已被吊銷營業執照C、甲起訴乙離婚,訴訟過程中撤訴,兩個月后甲再次起訴離婚,但沒有提出新情況、新理由D、甲、乙曾同居數年,乙曾經書面允諾送甲一輛價值10萬以上的汽車,但一直未履行承諾,甲起訴乙請求給付汽車【參考答案】:B,C【解析】:2005司考真題76.訴訟時效消滅的是勝訴權而非訴權。所以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民訴意見153條)A不選。起訴需有明確的被告,乙公司人格已消滅,不符合起訴要件,B當選。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故C當選。D應受理案件,不當選18、甲因名譽權糾紛將乙訴至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后,兩次用傳票傳喚乙到庭應訴。乙屬于必須到庭的被告,但其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對此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哪些行為?()。A、訓誡B、拘傳C、拘留D、缺席判決【參考答案】B,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故B正確。《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故D正確。本題答案為BD。19、下列案件中訴訟時效為2年的是哪個?A、啤酒瓶爆炸,炸傷消費者甲B、乙租住王某房子,卻拒付房租C、丙將財物寄存于丁處,丁吸煙引起火災將財物燒毀D、煤氣瓶在運輸中爆炸,將貨主戊炸傷【參考答案】:A,D【解析】:詳見《產品質量法》第45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民法通則》第136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20、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下列哪些情形不屬于人民檢察院進行民事檢察監督的范圍?()A、陪審員丁某審理合同糾紛案件的過程中接受當事人禮金1000元B、證人王某接受當事人禮金1000元并提出對該當事人有利的證言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員提供了對該案件當事人紅星公司有利的咨詢意見,紅星公司以咨詢費名義付給周法官6000元D、法官陳某長期為某公司免費做法律顧問【參考答案】B,C,D【解析】BCD。21、依照我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企業法人的主體地位,但這并不意味著它沒有一定的團體地位。這主要表現在:()。A、有自己的名稱和住所B、能夠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C、企業經營的財產和收益受法律保護D、可以申請獲得貸款,取得土地使用權【參考答案】A,C,D【考點】個人獨資企業團體地位的表現【解析】《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0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企業的名稱和住所;……”據此,本題A項正確。第25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任何方式強制個人獨資企業提供財力、物力、人力;對于違法強制提供財力、物力、人力的行為,個人獨資企業有權拒絕。”這說明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權受法律保護,故本題C項正確。第24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可以依法申請貸款、取得土地使用權,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據此,本題D項正確。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地位,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故本題B項不正確22、假設奔馳汽車的商標未在我國注冊,則下列商標申請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的是()A、奔馳牌食用油B、奔馳牌卡車C、奔馳牌電視機D、奔馳牌轎車【參考答案】B,D【解析】馳名商標的保護規定于《商標法》第13條:“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23、下列關于環境保護的說法中,錯誤的選項是:。A、某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如期繳納超標準排污費,該企業即履行了法定義務B、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某省制定了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并報國家環保局備案。該省這一做法是合法的C、對違反環保法律規定,造成污染事故,導致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損害賠償責任D、因環境污染受到損害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參考答案】:A,C【解析】:根據《環境保護法》第28條規定,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起標準排污費,并負責治理。由此可知A項錯誤。根據《環境保護法》第43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導致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故知C項錯誤。根據《環境保護法》第10條及第40條規定.可知B、D項正確。本題考查有關環境污染法律責任的問題。根據“誰污染、誰治理”,以及“預防為主,治理為輔”的方針,可以理解環境保護法中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24、根據有關規定,免交訴訟費的案件包括哪些?A、追索贍養費案件B、宣告公民失蹤案C、再審的案件D、二審案件【參考答案】:B,C【解析】:詳見《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二十八條下列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費:(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二)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提審、再審的案件。25、下列各項不適用我國《海商法》所規范的關系是:()。A、古某因投資欠銀行30萬元,因此將其總重10噸的游艇抵押給銀行,雙方因該游艇的抵押發生的糾紛B、常青公司和風馳航運公司簽訂運輸合同,由該公司負責將常青公司的貨物由天津運往廣州,貨物在運輸途中受損,常青公司要求風馳公司承擔賠償責任C、錢某乘坐某公司游輪從廣州到上海,因行李丟失要求該公司賠償D、立翔公司和永通公司簽訂合同,約定由永通公司向立翔公司提供其“百花號”,裝運立翔公司的煤炭,從重慶運往秦皇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滯期費產生爭議【參考答案】A,B,D【考點】海商法的適用范圍【解析】《海商法》第2條,“本法所稱海上運輸,是指海上貨物運輸和海上旅客運輸,包括海江之間、江海之間的直達運輸。本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規定,不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之間的海上貨物運輸。”C項屬于國內港口之間的旅客運輸不屬于第2條的排除范圍,應該適用海商法26、別除權是指債權人對破產人的財產享有的擔保物權。下列關于別除權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債權人行使別除權無需通過破產程序B、別除權的行使以擔保標的物為限C、別除權的權利人可以通過民事執行程序行使權利D、別除權的權利人隨時對權利標的物行使權利,但受破產程序的約束【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測試別除權的特點。本題所涉及的幾個選項均是別除權的幾個特征,而D項屬于錯誤的表述。我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2條、第35條規定了別除權。27、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鋼材購銷合同,約定因該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可向A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訴。關于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無效B、雙方達成的管轄協議有效C、如甲公司向A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未提出異議,A仲裁委員會可對該案進行仲裁D、如甲公司向B法院起訴,乙公司在法院首次開庭時對法院管轄提出異議,法院應當駁回甲公司的起訴【參考答案】A,B,C28、下列行為屬于法律上的處分的是:()A、將代別人保管的幾箱蘋果中即將發霉的一些賣掉B、向乞討的流浪漢施舍飯食C、將年久失修的房屋加以修繕D、將得病的狗棄于荒野之中【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涉及法律上的處分和事實上的處分問題。法律上的處分是指通過民事法律行為而處分財產的權屬;事實上的處分是通過事實行為而處分財產。出賣、贈與以及拋棄行為屬于法律上的處分,自己修繕自己的房屋屬于事實上的處分。29、甲訴乙違約一案由紅河區人民法院一審,花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終結。后乙提出確實證據證明原判決錯誤,遂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提起再審。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省高級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B、只能適用二審程序,作出的判決為終審判決C、原則上只能在乙申請再審請求范圍內進行審理D、省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對該案進行全面的審理,以體現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職能【參考答案】A,B,C【解析】ABC。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6條和《民訴意見》第199條的規定可知A、B兩項是正確的。根據《審判監督程序解釋》第30條的規定,C項正確,D項錯誤。30、依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2024-2025學年高一下學期6月期末學業質量監測政治試卷(含答案)
- 武漢聯通轉電信活動方案
- 植樹春耕活動方案
- 永嘉茶園活動方案
- 歡聚吧親子活動方案
- 水泥銷售活動方案
- 河南組織集市活動方案
- 法治宣傳活動方案
- 樓盤推介活動方案
- 步步高超市促銷活動方案
- 《客戶關系管理課程》課件
- 品質PDCA培訓課件
- 4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教學設計)2023-2024學年統編版道德與法治六年級上冊
- 醫療行業員工激勵與穩定措施
- GB/T 45019-2024道路用玄武巖纖維瀝青混合料
- 第五章 純電動汽車制動能量回收系統
- “三違”與“四不傷害”
- 《工藝流程培訓》課件
- 急性髓系白血病護理個案
- 頂板事故應急演練
- 人教版高三上學期一輪復習課件 鹽類的水解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