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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5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精選第二階段綜合檢測含答案及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法對人權的保障具有優勢是因為法律具有特定的屬性,下列哪一選項不屬于這些屬性?A、明確性和一致性B、階級意志性C、國家強制性和權威性D、普遍有效性【參考答案】:B【解析】:人權的實現要靠法律的確認和保護。沒有法律對人權的確認和保護,人權要么只能停留在道德權利的應有狀態,要么經常面臨受侵害的危險而無法救濟。與其他手段相比,法對人權的保障具有以下明顯的優勢:第一,他設定了人權保護的一般標準,具有明確性和一致性,避免了其他保護手段的隨機性和相互沖突,第二,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因而具有國家強制性、權威性和普遍有效性。2、劉某為北京市人,2年前出國留學。暑假回國期間與鄰居何某發生沖突,李將何打傷,何某報警。經鑒定構成輕微傷。關于公安機關對劉某的處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對劉某處以20天的拘留處罰B、對劉某處以10天的拘留處罰同時附加限期30日內出境的處罰C、對劉某處以限期10日出境的處罰D、對劉某處以15天拘留處罰【參考答案】:D【解析】:《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拘留處罰的,不能超過15天。限期出境只能附加適用于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李某雖然在外國留學,但其是中國人,不能適用驅逐出境。3、對于非公有制經濟()A、國家保護、鼓勵、支持和引導B、國家保護、支持和引導C、國家保護、引導D、國家保護但不予鼓勵【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國家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憲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管和管理。”4、在封建王朝律典中,以下哪一朝代創《名例》篇目,為后世所繼承?A、西晉B、曹魏C、北齊D、唐【參考答案】:C【解析】:在第一部封建性的法典《法經》中,《具法》居于六篇之末。秦律改《具法》為《具律》,漢《九章律》因襲未改。曹魏制《新律》,始改《具律》第六為《刑名》第一,將這一帶有總則性質的篇目置于全律篇首。西晉《泰始律》于《刑名》之中又分出《法例》一篇,南朝及北魏,北周相繼沿用。北齊將《刑名》、《法例》兩篇合一,首創《名例》篇目,為隋唐至明清承襲。《名例律》類似于近代的刑法總則,規定了罪名、刑名、定罪量刑標準及輕重加減原則等等,具有提綱挈領的作用。《北齊律》這種最終確立《名例》第一的篇章體例結構,因此,該題正確答案為C。5、關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則、法律規則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選項不能成立?()。A、法律規則并不都由法律條文來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條文都規定法律規則B、法律原則最大程度地實現法律的確定性和可預測性C、法律概念是解決法律問題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單獨適用D、法律原則可以克服法律規則的僵硬性缺陷,彌補法律漏洞【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法律規則;法律原則「解析」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的區別之一在于。在內容上,法律規則的規定是明確具體的;而法律原則比較籠統、模糊,它不預設明確的、具體的假設條件,更沒有具體的法律后果。本題中《憲法》第26條第1款的規定比較籠統,沒有明確的、具體的假設條件,也沒有具體的法律后果。因此該規定屬于法律原則。環境保護是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一個具體要求,也是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該規定體現了我國的國家政策。因此B正確。關于A,認為該規定是法律規則,因此錯誤。關于C,所謂的授權性規則是指規定人們有權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規則。由于該規定并不是法律規則,就更不用說是授權性規則了。關于D,所謂的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是指法律規則諸要素的邏輯聯結方式,通常兩要素說認為法律規則是由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兩部分構成,但由于該規定并不是法律規則,因此其錯誤也同C、6、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對于下列行為不能減輕或免除法律責任的是哪項?A、甲不小心損壞其所在公司的價值100萬元的儀器B、乙偷了一臺電風扇,5年后被人發現,經查該電風扇價值250元C、丙遇到歹徒對自己搶劫,奮力反抗并將歹徒打成重傷D、丁將某女強奸,事后向其父母贈送5萬元精神撫慰金【參考答案】:D【解析】:丁的行為違反我國刑法,私下補償行為不能減輕或免除其應負的法律責任。7、下面關于解決法的價值沖突的原則中,表述錯誤的是:A、價值位階原則是指在不同位階的法的價值發生沖突時,在先的價值優于在后的價值B、個案平衡原則是指在處于同一位階上的法的價值發生沖突時,必須綜合考慮主體之間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個案的解決能夠適當兼顧雙方的利益C、比例原則是指為保護某種較為優越的法價值須侵及一種法益時,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D、功利原則是為保護某種較為優越的法價值須侵及一種法益時,以是否適合社會經濟發展為標準【參考答案】:D【解析】:對于法的價值沖突,必須形成相關的平衡價值沖突的規則。在這個方面,可以采納的原則有:價值位階原則;個案平衡原則;比例原則。另外應注意司法考試出題方式的變化,即考查考生對某一具體條文所反映的法的價值沖突原則的判斷分析能力。這就要求在學習中應加深對該知識點的理解。8、CFR價格條件與CIF價格條件的主要區別在于()A、貨物出口及結關等手續的辦理者不同B、運輸費用的承擔者不同C、風險責任的承擔不同D、保險手續及保險費用的承擔者不同【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貿易術語內容。CFR即成本加運費價格條件,CIF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價格條件,二者的主要區別即在于在CFR價格條件中,保險手續由買方自行辦理并自行承擔保險費用,而在CIF條件中則由賣方辦理保險手續并支付保險費用。9、在我國歷史上,廷杖制度設立于A、隋朝B、唐朝C、元朝D、明朝【參考答案】:D【解析】:延杖即由皇帝下令,司禮監監刑,錦衣衛施刑,在朝堂之上杖責大臣的制度。朱元璋在位期間曾將工部尚書薜祥樣杖殺于朝堂之上。10、某地電纜受到破壞,大面積停電3小時,后查知為邢某偷割電纜所致。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處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上訴,理由是自己偷割電纜變賣所得僅50元錢,頂多屬于“小偷小摸”行為。二審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維持原判。對此,下列哪一種理解是錯誤的?()。A、法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對邢某行為所作出的判斷是一種事實判斷B、《關于審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司法解釋C、在這個案件中,法官主要運用了“演繹推理”D、邢某對自己行為的辯解是對法律的認識錯誤【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審判中的法律推理;法律解釋「解析」法院在本案中所做的是價值判斷,邢某盜竊行為本身并不嚴重,但是該盜竊行為時于國家電網安全和社會用電安全(保障)的危害是很嚴重的,因此法官沒有從犯罪人行為的直接結果去判斷其性質,而是根據其間接影響判斷該行為的法律性質。「說明」本題涉及價值判斷和事實判斷、司法解釋、法律推理、法律思維等諸多考點,需要考生對相關知識點有全面且細致的把握。近年來司法考試在理論的考察上日漸趨向于兩個方面,一是用法律實踐來考理論知識點的理解和運用,二是不再就事論事的單點考察,而是傾向于綜合化的考察。11、國家機關的監督,都是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以國家名義進行的,具有國家強制力和法的效力,是我國法律監督體系的核心。下列哪個選項不屬于我國國家監督體系?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不符合憲法、法律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撤銷B、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對法律實施的合法性的監督C、具有行政隸屬關系的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所進行的監督D、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參考答案】:B【解析】:我國的法律監督體系分為:1國家機關的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督。包括ACD項。2社會監督,即非國家機關的監督,指由各政黨、各社會組織和公民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對各種法律活動的合法性所進行的監督。B項屬于社會監督。12、下列哪個禁止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為特定行為的規定不是基于連續性利益沖突的考慮?A、律師在接受委托后知道訴訟相對方或利益沖突方已委聘同一律師事務所其他律師的,應由雙方律師協商解除一方的委托關系,協商不成的,應與后簽訂委托合同的一方或尚沒有支付律師費的一方解除委托關系B、曾經在前一法律事務中代理一方法律事務的律師,即使在解除或終止代理關系后,亦不能再接受與前任委托人具有利益沖突的相對方的委托,辦理相同法律事務,除非前任委托人做出書面同意C、曾經在前一法律事務中代理一方法律事務的律師,不得在以后相同或相似法律事務中運用來自該前一法律事務中不利前任委托人的相關信息,除非經該前任委托人許可,或有足夠證據證明這些信息已為人所共知D、委托人擬聘請律師處理的法律事務,是該律師從事律師職業之前曾以政府官員或司法人員、仲裁人員身份經辦過的事務,律師和其律師事務所應當回避【參考答案】:A【解析】:利益沖突包括律師—委托人利益沖突和委托人利益沖突,而委托人利益沖突又可以分為同時性利益沖突和連續性利益沖突。同時性利益沖突,是指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的現行委托人之間存在的利益沖突。連續性利益沖突,是指律師對委托人的代理可能受到其對前委托人的職責或者前職務職責影響的利益沖突。A選項所表述的內容是當事人同時委托同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屬于同時性利益沖突,故A選項符合題意,應選。BCD選項所表述的是前一法律事務影響后一法律事務的情形,屬于連續性利益沖突,故BCD選項不符合題意。1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在建設項目的哪一階段報批?A、設計階段B、可行性研究階段C、竣工驗收階段D、投入使用階段【參考答案】:B14、我國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人權而體現司法正義,因其救助貧困而體現社會公平。關于該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確的?A、我國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在性質上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B、實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師、法援機構,也有社會組織,形式上包括訴訟法律援助、非訴訟法律援助及公證、法律咨詢C、對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請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機構統一受理、審查、指派、監督,必要時可以委托慈善機構協助受理事宜D、法援對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條件的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及符合規定的外國公民及無國籍人【參考答案】:C【解析】:暫無15、甲晚上潛入一古寺,將寺內古墓室中有珍貴文物編號的金佛的頭用鋼鋸鋸下,銷贓后獲贓款10萬元。對甲應以什么罪追究刑事責任?A、故意損毀文物罪B、倒賣文物罪C、盜竊罪D、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參考答案】:CC對盜竊珍貴文物的,如果僅屬竊取,應定盜竊罪;在盜竊過程中破壞珍貴文物、名勝古跡的,可以按盜竊罪或者破壞珍貴文物、名勝古跡罪中的一重罪從重處罰,盜竊墓葬,竊取數額較大的財物,應以盜竊罪論處。故選C.16、依據《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下列投資哪些可以獲得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的擔保?()A、美國人于1998年向中國西部的投資,2000年提出的投保申請B、中國人王某于2000年辦理的投保申請手續,2001年向蘇丹的投資C、法國公司(中國人趙某控股)于1999年辦理的投保申請手續,2001年在加拿大建廠的投資D、馬來西亞人樸某于2003年辦理的投保申請手續,2004年在馬來西亞的投資【參考答案】:B【解析】: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的合格東道國必須是發展中國家,合格投資必須是新的投資,即前來投保的投資必須是在投保申請注冊后才開始執行的投資。A項投資不滿足新投資的要求,不是合格的投資,故錯誤;B項符合要求;C項中,中國人趙某控股的法國公司可以成為合格的投資者,但東道國加拿大不是合格東道國,故該項投資不可以獲得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擔保;東道國的自然人和法人要成為合格的投資者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D項的投資不符合,故不能獲得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的擔保。17、崔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后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對崔某的行為應如何處理A、偽造證件罪和招搖撞騙罪B、偽造證件罪C、依照牽連犯的處理原則擇一重罪D、招搖撞騙罪【參考答案】:C【解析】:牽連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為或者結果行為,與目的行為或者原因行為分別觸犯不同罪名的情況。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手段行為來達到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來騙取錢財的目的行為,在刑法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按牽連犯實行從一罪處罰的原則。18、下列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行為是:A、張某不服甲區行政機關對其民事糾紛作出的行政裁決B、某村村民不服乙鄉政府要求該村繳納防洪治水費C、劉某對丙區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其撫恤金不服D、某村全體村民不服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參考答案】:D【解析】:行政裁決直接關系到行政相對人的權益,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條第(八)項的規定,相對人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選項A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學\法/網|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條第(六)(七)項的規定,相對人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和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選項B、C屬于行政訴訟的范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案件限于具體行政行為案件和行政合同案件。地方性法規的制定機關是省級及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本不是行政行為,當然不是行政訴訟受案范圍。19、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一份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現了質量問題。請問依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只要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即可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無效B、只要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即可宣告合同對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貨物無效C、如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一般違約,買方可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無效D、如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僅可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和今后交付的貨物無效【參考答案】:A【解析】:國際貨物買賣的分批履行根據《公約》第73條第1款的規定:“對于分批交付貨物的合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對任何一批貨物的義務,便對該批貨物構成根本違反合同,則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無效。”對于本題中第二批貨物,如果貨物質量構成根本違約,則買方可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無效,A項表述正確。如果第二批貨物質量問題僅構成一般違約,則不能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無效,只能采取其他的救濟措施,C選項說法錯誤。根據《公約》第73條第2款的規定:“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對任何一批貨物的義務,使另一方當事人有充分理由斷定對今后各批貨物將會發生根本違反合同,該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宣告合同今后無效。”因此只有在任何一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并且有充分理由斷定今后各批貨物也會根本違約時,買方方可宣告合同對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貨物無效,D項認為如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僅可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和今后交付的貨物無效,缺少了“斷定今后各批貨物將會發生根本違反合同”這一條件,故D項的說法錯誤。根據《公約》第73條第3款的規定:“買方宣告合同對任何一批貨物的交付為無效時,可以同時宣告合同對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貨物均為無效,如果各批貨物是互相依存的,不能單獨用于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設想的目的。”只有在賣方宣告合同對任何一批貨物的交付無效,而各批貨物又是相互依存的情況下,買方方可宣告對已經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貨物的無效。而B選項認為,只要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即可宣告合同對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貨物無效,缺少了各批貨物相互依存這一限制條件,故B選項的說法錯誤。20、下列哪一種行為可以構成偽證罪?A、在民事訴訟中,證人作偽證的B、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偽造證據的C、在刑事訴訟中,證人故意作虛假證明意圖陷害他人的D、在刑事訴訟中,訴訟代理人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的【參考答案】:C【知識點】偽證罪。【解析】根據《刑法》第305條的規定,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因此偽證罪只發生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且主體也僅限于四類人即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所以本題很容易就排除掉A項、B項和D項。21、任某在一商場的修表柜臺修理一塊金表,修理后不到半個月該表即出了問題。再到該商場已找不到修表的柜臺,經詢問才得知,修表柜臺是出租柜臺,租期已滿,承租人即修表者已不知去向。后經他人對該金表拆開發現,機芯已被換掉。任某與商場交涉,商場拒絕承擔任何責任。對此,正確的處理方式是()。A、修表者是真正的加害者,任某只能向修表者主張權利B、因修表柜臺是商場的,任某只能向商場主張權利C、因柜臺租期已滿,任某可以向商場主張權利,商場不得拒絕D、因柜臺租期已滿,又找不到修表者,責任只能由任某自負【參考答案】:C【解析】: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時的求償對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8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22、將“八議”制度正式列入法典的是下列哪個選項?A、《曹魏律》B、《北魏律》C、《北齊律》D、《唐律疏議》【參考答案】:A【解析】:三國時期,魏明帝為了籠絡官僚貴族集團,維護統治階級利益,鞏固封建專制統治,在制定《曹魏律》的,以《周禮》“八辟”為依據,正式規定了“八議”制度,對封建特權人物犯罪實行減免處罰。它包括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此后,“八議”成為各代刑律的重要內容。23、關于法的價值,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法的價值不是以人受制于法律,而是以人作為法律的本體這一關系得以存在的B、法的價值的研究必須采用價值分析和價值判斷的方法對應然法進行分析,不必包括實然法C、法的事實判斷不僅解決客觀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樣的問題,它還主張追問法律應當怎樣的問題D、法的價值判斷隨主體的不同會呈現出相關的差異,而法的事實判斷必須經歷歷時性的考驗,由社會來取舍、選擇【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法的價值「解析」法的價值是指法這種規范體系有哪些為人所重視、珍視的性狀、屬性和作用,它不是以人受制于法律,而是以人作為法律的本體這一關系得以存在的,所以A正確。法的價值的研究必須采用價值分析和價值判斷的方法對應然法和實然法進行分析,法的事實判斷僅解決客觀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樣的問題,并且法的價值判斷必須經歷歷時性的考驗,由社會來取舍、選擇,而不是法的事實判斷。所以BCD錯誤。24、一名出租汽車司機為送臨產孕婦上醫院而駕車闖紅燈。執勤交警楊某將該車攔住,并要對違章司機予以行政處罰。待司機解釋原由后,交警楊某迅速查明情況,對該司機未給予處罰,并即予放行。在本事件中,交警楊某運用了下列哪種法律推理方式?①演繹推理②歸納推理③辯證推理④擬制A、①③B、②③C、③④D、①②③【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的是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主要有:(1)演繹推理。(2)歸納推理。(3)辯證推理。在本題中,交警楊某最初運用了演繹推理,擬對違章司機依法予以處罰。待司機解釋原由后,楊某迅速查明情況并對該司機未給予處罰即予放行,則是運用了辯證推理的方法,即不僅考慮了法律規定,也考慮了司機送即將臨產的孕婦上醫院的緊急情況以及道德、公平等問題。故A項正確。25、下列說法中哪個是正確的?A、檢察官的配偶、子女在其離任后,不得擔任該檢察官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B、檢察官離任后,不得在原任職地區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C、檢察官王某接受自己親哥哥的委托,為其擔任辯護人D、檢察官離任后兩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檢察官法》第20條的規定:“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的配偶、子女至始至終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而不是在該檢察官離任后,故A選項的說法錯誤;檢察官離任后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只是不能以律師身份擔任,故選項BD錯誤。根據《刑訴解釋》第33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過程中,應當充分保證被告人行使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辯護權利。但下列人員不得被委托擔任辯護人:(一)被宣告緩刑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人;(二)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五)本院的人民陪審員;(六)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項規定的人員,如果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由被告人委托擔任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故C選項的說法正確。26、關于中國古代刑罰制度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八議”制度自曹魏《魏律》正式入律,其思想淵源為《周禮·秋官》的“八辟麗邦法”之說B、“秋冬行刑”制度自唐代始,其理論淵源為《禮記-月令》關于秋冬季節“戮有罪,嚴斷刑”之述C、“大誥”是明初的一種特別刑事法規,其法律形式源自《尚書·大誥》周公對臣民之訓誡D、“明刑弼教”作為明清推行重典治國政策的思想基礎,其理論依據源自《尚書·大禹謨》“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語【參考答案】:B【解析】:中國古代刑罰制度[答案及解析]B。“秋冬行刑”始于漢代。漢統治者根據“天人感應”理論,規定春、夏不得執行死刑。《后漢書·章帝紀》載,東漢章帝元和二年重串:“王者生殺,宜順時氣。其定律:無以十一、十二月報囚。”除謀反大逆等“決不待時”者外,一般死刑犯須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執行,因為這時“天地始肅”,殺氣已至,便可“申嚴百刑”,以示所謂“順天行誅”。秋冬行刑制度,對后世有著深遠影響,唐律規定“立春后不決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審”制度亦溯源于此。琮上可知8項錯誤。27、某縣工商局對有輕微投機倒把行為的某企業給予罰款處罰。3個月后,該企業既未送交罰款,又未申請復議和向法院起訴,縣工商局即通知銀行將罰款數目從該企業賬號中劃撥出來。該企業對這一行政強制執行不服,遂向縣法院起訴縣銀行。對此縣法院應。A、可以立案且不予受理B、裁定不予受理C、通知縣銀行收回劃撥款D、通知縣工商局退還罰款【參考答案】:B【解析】縣銀行不是本案被告。參見《行政訴訟法》第41、42條。第41條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42條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經審查,應當在7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28、下列有關國際法院的表述正確的是:()A、國際法院由21名法官組成,其中不得有2人為同一國家的國民,法官任期9年B、國際法院就聯合國秘書長提出的法律問題所發表的咨詢意見沒有法律拘束力C、根據國際法院規約,有三類國家可以成為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方,國際組織、法人或個人都不能成為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方D、如有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國際法院的判決,他方可以向安理會上訴【參考答案】:C【解析】:國際法院國際法院有l5名法官,其中不得有2人為同一國家的國民,法官任期9年,故A項錯誤;國際法院的法律咨詢不能向秘書長提出,故B項錯誤;只有滿足一定條件的國家才能成為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人,故C項說法正確;如有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國際法院的判決,他方可以向安理會申訴,安理會可以作出建議或決議采取措施執行判決,是向安理會申訴而不是上訴,故D項錯誤。29、金某因打架被縣公安局罰款500元,不服該處理結果而向市公安局申請復議。在復議期內,縣公安局將罰款500元改為罰款50元,金某遂申請撤回復議申請,復議機關準許。但是,后來縣公安局并沒有返還已繳的罰款450元。金某不得已只好再申請復議,復議機關應如何處理?A、不予受理B、轉送有關機關處理C、應予受理D、告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復議法第25條規定,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經說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終止。根據本題的案情,復議期間縣公安局所做的罰款50元的行為是新具體行政行為,金某對之不服,當然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縣公安局不返還450元的行為,金某可以直接向縣公安局提出要求,如若不能獲得滿足,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賠償訴訟。30、下列選項中關于自治縣的說法,正確的是哪個?()A、自治縣人民政府經省級政府批準,可以組織本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B、自治縣縣長、副縣長必須是實行區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C、自治縣人大制定的自治條例依法由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公布D、上級國家機關決定不適合本地方實際情況的,自治縣的自治機關可以自行決定變通執行【參考答案】:C【解析】:參見《憲法》第120條;《憲法》第114條;《民族區域自治法》第20條。31、歷史法學派是19世紀興起的一個法學派別,下列哪個選項代表該學派的觀點?A、法是一種歷史現象,是階級社會的產物B、法像語言、風俗、政制一樣,是隨著民族的成長而成長的C、法是由事物的性質產生出來的必然關系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確立的,并得到全人類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B項是德國歷史法學派的觀點,其代表人物卡爾?馮?薩維尼指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識的體現,法隨著民族的成長而成長,隨著民族的加強而加強。B項就是這種觀點的表述。A項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觀點,D項是古羅馬學者蓋尤斯的觀點。注意不要望文生義,見到A項“法是一種歷史現象”的表述就以為是歷史法學派的觀點。32、我國現行《憲法》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任何人、任何單位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A、譏笑B、批評C、懲罰D、侮辱、誹謗、誣告和陷害【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憲法》第38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所以D選項正確,當選。ABC選項錯誤,不選。33、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對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處罰原則是A、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B、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C、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D、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參考答案】:A【解析】:刑法》第19條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34、關于法律的現代化,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為哪一選項?()。A、內發型法律的現代化產生的一般是比較穩固的、與社會相協調的現代法體系B、外源型法的現代化過程往往受到某個或某幾個既存的現代法體系的影響C、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大多經歷傳統與現代的激烈對抗D、為了保證法律發展的結果,防止新舊法律的對抗,我們應該放棄自上而下推動式的法律現代化【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法律的現代化「解析」法律的現代化可以分為內發型和外源型。內發型法的現代化是法律同社會相適應基礎上的現代化。而外源型現代化則往往體現為超前性現代化。所以外源型現代化往往存在著依附與對抗。但是也不能一味等待法律的自我演進,一定程度的推動式發展是必要的。35、張某在火車站候車室竊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靜處打開一看,里面沒有錢財,卻有手槍一支,子彈若干發,張某便將槍支、子彈放回包內,然后藏于家中。張某的行為構成何罪?A、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B、盜竊槍支、彈藥罪C、非法儲存槍支、彈藥罪D、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罪【參考答案】:A【解析】:非法特有槍支、彈藥罪的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非法儲存’,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的槍支、彈藥、爆炸物而為其存放的行為。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彈藥條件的人員,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私藏’,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條件消除后,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支、彈藥且拒不交出的行為。”如果考生對刑法條文較為熟悉的話,即可直接排除選項D,因為這并非一個正確的罪名。根據“兩高”的司法解釋刑法第130條的罪名應確定為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品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和非法儲存槍支、彈藥罪的主要區別在于:后者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的槍支、彈藥而為其存放的行為;而前者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彈藥條件的人員,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很明顯A選項是正確答案。至于選項B要求行為人主觀上以盜竊槍支、彈藥為目標實行盜竊行為,而本題行為人在主觀上不具有盜竊槍支的主觀故意,根據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不能定盜竊槍支、彈藥罪。36、下列行為屬于受賄罪的有A、國有玉山公司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回扣,但都明確入賬B、政法委書記支持李某狀告土地局侵權,李某為感謝書記,將自己的女兒嫁給書記的癡呆兒子C、計經委張處長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推銷產品,收受提成費15000元。D、消費者協會收受某廠的贊助費,把該廠的產品向社會推薦,贊助費的使用有詳細賬目【參考答案】:C【解析】:《刑法》第385條規定了受賄罪構成的基本特征,本條第2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論處。本題中其他幾個選項均具有一定的干擾性,但前兩選項中收受的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并未歸個人所有,而且有明確的賬日記載。D項中并沒有賄賂即財物或財產性利益的收受,所以都應當排除。37、江華被其所在的京海化工廠以違反單位的勞動紀律為由開除,江華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對此勞動爭議誰負有舉證責任()A、江華B、京海化工廠C、雙方都有舉證責任D、雙方都不負有舉證責任,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行調查【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勞動爭議中的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故選項B當選38、某企業對縣國稅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向申請復議。A、該國稅局的上一級國稅局B、縣人民政府C、該國稅局的上一級國稅局和縣人民政府D、該國稅局的上一級國稅局或縣人民政府【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點是行政復議的管轄。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規定,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故選A。39、下列關于憲法分類的表述,正確的是哪一項?()。A、成文憲法于不成文憲法、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的分類是由英國憲法學者戴雪最早提出來的B、凡是以文字或者文件形式體現出來的憲法就是成文憲法C、1889年的日本明治憲法和1830年法國的憲法都是欽定憲法D、英國的不成文憲法是由不同歷史時期頒布的憲法文件、憲法判例和憲法慣例構成的【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憲法的分類「解析」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最早由英國憲法學者J.蒲萊士提出的憲法分類;成文憲法是指具有統一法典形式的憲法;1830年的法國憲法是協定憲法。故D項正確。40、根據我國關于庇護的實踐,下列選項中做法正確的有:A、我國可根據國內法決定是否給予庇護B、避難者可在我國駐外國的使館請求庇護C、避難者可向我國軍艦請求庇護D、避難者可向我國商船請求庇護【參考答案】:A【解析】:行使庇護權是一國的主權,各國應相互予以尊重,因此,一國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給予庇護。國家對庇護問題通常在有關的國內法中加以規定。給避難者在駐在國的使館、領館、軍艦甚至商船內以庇護,即庇護國在外國領土上庇護外國人,稱為外交庇護,又稱域外庇護,常見的是利用國家在外國的外交或領事機構館舍、船舶或飛機等作為場所進行的庇護,這種庇護沒有一般的國際法根據,我國不承認這種做法。在國際法上,國家只應根據屬地優越權在本國領土內行使庇護權,而沒有所謂的域外庇護權,否則就侵犯了其他國家的領土主權,所以,包括我國在內的大剖分國家一直不接受外交庇護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下列哪些情形,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從而可能構成挪用公款罪?A、國有公司經理甲將公款供親友使用B、國有企業財會人員乙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國有單位使用C、國家機關負責人丙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但未謀取個人利益D、國有企業的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將公款給私有企業使用【參考答案】:A,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所謂歸個人使用是指下列情形之一:①將公款供本人、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②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③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故選A、B項。3、專屬經濟區是領海以外并鄰接領海的一個區域,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應超過200海里。下列關于專屬經濟區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沿海國享有專屬的經濟權利和特定的管轄權B、專屬經濟區與毗連區重疊時,毗連區的地位不再屬于公海而屬于專屬經濟區,適用專屬經濟區制度:若沿海國不規定專屬經濟區,只確定毗連區,則其毗連區仍屬公海C、專屬經濟區和領海都屬于國家的管轄范圍,兩者地位相同D、專屬經濟區的沿海國和其他國家都有在專屬經濟區航行和飛越的自由、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參考答案】:A,B,D【解析】:專屬經濟區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領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國對于專屬經濟區不擁有領土主權,只享有公約規定的某些主權權利。沿海國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對該區域內以開發自然資源為目的的活動擁有排他性的主權權利和與此相關的某些管轄權,由此對其他國家在該區域的活動構成一定的限制。專屬經濟區不是本身自然存在權利,需要國家以某種形式宣布建立并說明其寬度。專屬經濟區的制度不影響其上空和底止本身的法律地位。4、關于村民委員會,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涉及財務的事項至少每年公布一次B、村民委員會決定問題,采取村民委員會主任負責制C、村民委員會根據需要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委員會D、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組長若干人組成【參考答案】:A,B,D【考點】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答案及解析]ABD。根據新修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30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下列事項,接受村民的監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三)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四)村民委員會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的情況;(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前款規定事項中,一般事項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財務收支情況應當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布。村民委員會應當保證所公布事項的真實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詢。”可知A項錯在“至少每年公布一次”,應為“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第29條:“村民委員會應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決策機制和公開透明的工作原則,建立健全各種工作制度。”可知B項錯誤。第7條:“村民委員會根據需要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兼任下屬委員會的成員。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員會可以不設下屬委員會,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分工負責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工作。”可知C項正確。第6條第l款:“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可知D項錯誤。5、根據我國《立法法》的規定,下列哪些主體既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案?A、國務院B、中央軍事委員會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D、三十名以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名【參考答案】:A,B,C6、下列哪些法律行為必須經過有關國家機關履行一定手續加以證明,才能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A、小張和小王結婚B、老杜將自己的私有住房轉讓給小丁C、陳女士參加所在選區的人民代表選舉D、某公司去保險公司為職員大李投保【參考答案】:A,B,C【解析】: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D項錯在根據《保險法》有關規定,到保險公司投保只須當事人合意并簽訂保險合同,無須至有關國家機關辦理登記或其他手續7、對下列哪種情形依法應當從重處罰:()A、甲某在1988年5月3日因為犯詐騙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1995年9月15日被假釋,1998年11月21日假釋考驗期滿。2000年11月20日又犯強奸罪B、甲某教唆不滿18周歲的乙某吸食毒品,構成教唆吸毒罪C、甲某非法拘禁乙某并對其進行暴力毆打,造成乙某受輕微傷D、甲某利用職務這便挪用價值1.5萬元的救災物品,構成挪用公款罪【參考答案】:A,C,D【解析】:1、A選項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2、依照《刑法》第353條規定,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依照《刑法》第356條之規定,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罪的,從重處罰。注意本題選項B“甲某教唆不滿18周歲的乙某吸食毒品,構成教唆吸毒罪”刑法中根本就沒有“教唆吸毒罪”,所以,不能選B。3、C參見238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4、D參見384條第2款(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8、《十二表法》是羅馬法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對《十二表法》理解不正確的為?A、《十二表法》于公元前451年由平民會議制定B、《十二表法》的規定反映平民的要求和利益,目的在于保護平民的私有財產權和人身安全C、《十二表法》諸法合體、私法為主,實體法優于程序法D、《十二表法》是羅馬法的主要淵源【參考答案】:A,B,D9、艾某因在火車站盜竊,被A鐵路公安分局處以罰款和拘留。艾某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機關B鐵路公安局加重了處罰。艾某若提起行政訴訟,可向下列哪些法院起訴?A、A鐵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B、B鐵路公安局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C、鐵路法院D、鐵道部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參考答案】:A,B【解析】:行政訴訟管轄。依照《行政訴訟法》第13條、第14條、第17條可知,若艾某提起行政訴訟,可向A、B項中的人民法院提起。故A、B項為正確答案、C、D項中的法院無權管轄題中案件。本題考查的是行政訴訟的管轄,不僅包括地域管轄也包括級別管轄。有關行政訴訟管轄的知識也是司法考試中雷打不動的重點。除了其自身包含的豐富內容外,命題者還可以以行政訴訟管轄與民事訴訟管轄、刑事訴訟管轄相區別的角度來加以考查。有關行政訴訟案件的級別管轄,司法考試的切入點一般都是考查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范圍,且每年必考。應注意:(1)準確掌握第14條所列3類案件。(2)特別掌握《行訴解釋》第8條對第14條第(三)項的具體解釋,尤其是第8條第(一)項之規定,注意其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時,方為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這兩個條件是:①被告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②基層人民法院不宜審理。(3)按照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條,第一審國際貿易行政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為最新規定10、下列關于法的價值的說法正確的有哪些?A、法的價值具有預見性B、法的價值具有應用性C、法的價值具有普通性D、法的價值載體具有特定性【參考答案】:B,C,D【解析】:A錯誤在于法的價值不一定有預見11、中國甲公司與美國乙公司簽訂了進口一批設備的合同,雙方約定合同項下的一切爭議適用美國《統一商法典》解決。貨物由中國籍貨輪“大星”號承運,并投保平安險。“大星”號在太平洋公海航行時與巴拿馬籍貨輪“天娜”號發生碰撞事故,關于本案的法律適用問題表述正確的選項有下列哪幾項?()A、如果“大星”號與“天娜”號的碰撞案件在中國法院審理,那么應適用中國法律B、本案船舶碰撞的損害賠償應適用侵權行為地法解決C、如果甲、乙之間就該批設備的質量發生爭議,應適用美國法律D、如果甲、乙之間就該批設備的質量發生爭議,應適用中國法律【參考答案】:A,C依我國《海商法》第273條第2款的規定:“船舶在公海上發生碰撞的損害賠償,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A正確,B錯。依照我國《合同法》第126條第l款的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既然雙方當事人已經在合同中選定了美國法作為合同的準據法,那么美國法應予以適用,C正確,D錯誤。12、我國刑法第1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這里的處刑較輕,是指A、刑法對某種犯罪規定的刑罰即法定刑比修訂前刑法輕B、法定刑較輕是指法定最高刑較輕C、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則指法定最低刑較輕D、在判斷最低刑的時候,還要兼顧犯罪的具體情節【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考點是對刑法第十二條中處刑較輕的理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法第十二條幾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刑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處刑較輕,是指刑法對某種犯罪規定的刑罰即法定刑比修訂前刑法輕。法定刑較輕是指法定最高刑較輕;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則指法定最低刑較輕。如果刑法規定的某一犯罪只有一個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該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如果刑法規定的某一犯罪有兩個以上的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具體犯罪行為應當適用的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如果刑法規定的某一犯罪有一兩個以上的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具體犯罪行為應當適用的法不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故選ABC。13、下列選項中哪些不屬于公民資格的條件?A、國籍B、經濟基礎C、政治面貌D、一定年齡【參考答案】:B,C,D【解析】:見《憲法》第33條第1款。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另見教材關于國籍的概念。14、下列關于國際組織在解決國際爭端中的作用說法正確的是A、對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起主要作用的國際組織是聯合國B、聯大的決議對各成員國均具有法律約束力C、安理會是聯合國內唯一有權采取行動的機關D、區域性國際組織對解決區域性爭端也有重要作用,但它不能違反聯合國憲章,也不能妨礙安理會職權的行使【參考答案】:A,C,D【解析】:聯合國大會是一個討論和建議機關,其通過的決議出涉及內部事項的,一般都不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安理會的決議則具有法律拘束力,如果成員國不遵守決議內容,安理會可以采取集體行動對該國進行制裁。15、甲飯店招用乙某為服務員,雙方簽有聘用協議。后雙方發生爭議。根據設定的情況,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因甲強迫乙加夜班,乙可隨時通知甲解除合同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付給乙工資,乙可隨時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C、在試用期內,乙可隨時通知甲解除合同D、甲沒有按照約定提供勞動條件,乙有權隨時通知甲解除合同【參考答案】:A,B,D【考點】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解析】《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故A、B、D正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故C錯誤。16、下列有關行政許可的監察監督,說法正確的是?()A、行政機關實施監督檢查,可以決定責令被許可人停止營業接受檢查B、行政機關發現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的重要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C、被許可人未依法履行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義務的,行政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D、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行政許可的被許可人,不履行普遍服務義務的,行政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參考答案】:C,D【解析】: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監督檢查,不得妨礙被許可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故A項不選。而B項根據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為責令“立即改正”,因此B項不選。17、甲某見自己的弟弟遭3個流氓毒打,前去制止,反而遭流氓進攻,被迫自己還擊。正在這時,便衣民警乙某趕到,未及時表明身份即迅速抓住甲某以制止毆斗,甲某把乙某看作流氓的同伙,隨即撿起一塊磚頭將乙某砸成重傷。下列關于甲某的行為認定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確的?A、正當防衛B、過失致人重傷C、故意傷害D、不負刑事責任【參考答案】:A,B,C【解析】:首先我們需要假想防衛,假想防衛是指一個人確實由于主觀認識上的錯誤,實際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卻誤認為存在,因而對臆想中的不法侵害實得了所謂正當防衛,造成他人的無辜損害。假想防衛屬于刑法中的認識錯誤,具體的說,是行為人在事實在認識的錯誤,是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實際性質發生錯說認識而產行的行為性質的錯誤。根據題意選項A“正當防衛”不正確,當選。假想防衛中致傷亡的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過失,一種是意外。過失中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過于自信,即預想+輕信一種是疏忽,即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的情況在本題中,甲在乙沒有表明身份的情況下,不可能預見其結果,因此屬于假想防衛中的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所以BC不正確D正確,所以本題答案為ABC。18、根據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增加的業務范圍有()A、銀行卡業務B、票據承兌C、結匯、售匯業務D、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參考答案】:A,B,C修改后的《商業銀行法》第3條在原條文的基礎上,將商業銀行的業務擴展了票據承兌、買賣金融債券、從事銀行卡業務、經營結匯、售匯業務。但根據該法第43條:“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所以答案為ABC。19、下列屬于法的移植的有哪些?A、我國參照《聯合國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制定《合同法》的要約承諾制度B、參照南京政府的《六法全書》制訂民法典C、借鑒英美法的經驗制定《擔保法》D、我國參考《德國民法典》確立物權制度【參考答案】:A,C,D【解析】:法的移植是指在鑒別、認同、調適、整合的基礎上,引進、吸收、采納、攝取、同化外國法,使之成為本國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為本國所用。法的移植有以下幾種類型:第一,經濟、文化和政治處于相同或基本相同發展階段和發展水平的國家相互吸收對方的法律,以致融合和趨同;第二,落后國家或發展中國家直接采納先進國家或發達國家的法律;第三,區域性法律統一運動和世界性法律統一運動或法律全球化。所以A選項、C選項、D選項都屬于對于外國法或者國際公約的借鑒,正確當選。B選項屬于法的繼承,錯誤不選。20、在我國,下列哪些屬于法官職業道德規范所禁止的不當行為?A、受當事人之托探詢其他法官承辦案件的審理情況B、庭長要求某法官匯報案件的審理期限問題C、與案件無涉的法官將當事人的訴訟理由書轉交給承辦該案件的法官D、法官告知當事人其案件準備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參考答案】:A,C,D【解析】:法官除履行審判職責或者管理職責外,不得探詢其他法官承辦案件的審理情況和有關信息。A項違反,B項是職責。法官不得向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泄露或者提供有關案件的審理情況、承辦案件法官的聯系方式和其他有關信息;不得為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聯系和介紹承辦案件的法官。21、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有下列哪些情形,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A、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B、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C、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D、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參考答案】:A,B,C,D【考點】稅務機關有權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情形[答案及解析]ABCD。《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5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22、下列關于法院在行政訴訟中審查起訴并決定是否受理的說法錯誤的是:A、法院應組成合議庭對原告的起訴進行審查B、法院在7日內無法決定是否受理的,可以裁定駁回起訴C、對起訴材料有欠缺的,人民法院應裁定駁回起訴D、受訴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7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訴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上訴【參考答案】:B,C,D【解析】:《行政訴訟法解釋》第32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對原告的起訴進行審查”。因此,A選項正確,不當選。《行政訴訟法解釋》第32條第2款規定:“7日內不能決定是否受理的,應當先予受理;受理后經審查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因此,B選項錯誤,當選。根據《行政訴訟法解釋》第32條第4款的規定,起訴材料有欠缺的,應該責令原告補正,故C選項錯誤,當選。《行政訴訟法解釋》第32條第3款規定,在受訴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訴后,7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訴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訴或起訴,而不是上訴,故D選項錯誤,當選。23、一中國商人遲浩牛,在北京首都機場登機前6小時,北京市邊防管理局發現其護照有些模糊,故對甲先行扣留,并對遲浩牛進行搜查,同時檢驗該護照的真偽。在對遲浩牛進行搜查時,有非法行為,但后來律師根本就沒有辦法取到這類證據。等到邊防管理局查明該護照的真實性后,遲浩牛應該乘坐的飛機早已經起飛。遲浩牛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邊防管理局賠償其損失。邊防管理局稱原告不能證明其在執行職務時的抒為違法,而且有將嫌疑人扣留不超過24小時的權力,并沒有違法,因而拒絕賠償。護照發放機關認為,既然邊防管理局已經證明其護照是真實的,就說明他們簽發護照的行為并沒有違法,也拒絕賠償。下列對本案的看法正確的是:A、邊防管理局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辨別出護照的真偽,其行為違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則B、邊防管理局的行為結果雖然給遲浩牛帶來損失,但原告無法證明其在執行職務時是違法的,人民法院不應當判決邊防管理局承擔賠償義務C、發放護照的機關應當負賠償義務D、邊防管理局與發放護照的機關共同負賠償義務【參考答案】:A,B【解析】:參見《國家賠償法》第2條24、周某于1999年至2001年間,先后盜得款物2萬多元。在“嚴打”期間,周某一直潛逃在外。后來,周某被其父親找回。在其父母的勸說下前往公安機關自首,途中恰遇兩名熟悉本案的公安人員,當即上前將周某抓獲。周某在被審判時,提供了重要線索,讓司法機關偵破了張某的搶劫案。試問,對周某的行為該如何定性?A、自首行為B、非自首行為C、坦白行為D、立功行為【參考答案】:A,D【解析】:[參考答案]AD[測試點]自首和立功的表現情況。【解析】《刑法》第67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第68條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據此可知,本題中的周某雖然在投案途中被熟悉情況的兩名公安人員抓住,但事實證明周某確實是去公安機關投案的,所以不影響其自動投案的成立,所以周某的行為應視為自首。后來,他又主動提供重要線索得以讓司法機關破獲張某的搶劫案,屬于立功行為。所以答案為A、D。25、檢察官有下列哪些關系的,不得同時擔任同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A、夫妻關系B、父子關系C、兄弟關系D、外祖父母和外孫子女關系【參考答案】:A,B,C,D見《檢察官法》第l9條。26、國家對下列哪些行為不負賠償責任?A、某派出所所長與王某有隙,在協助鎮政府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時,借口其超生而將王某拘禁,以示懲戒B、于某因調戲婦女而被帶到公安派出所,剛到不久便有一警察從外面進來,看到于某態度不好便踢了于某一腳,致某甲腹部受傷C、某行政機關違法作出沒收宋江錄像機的決定,宋江氣憤至極而砸壞了自己的錄像機D、北京鐵路局所屬某鐵路行車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參考答案】:C,D【解析】:C是自己行為,國家當然不承擔賠償責任。D是民事賠償而不是國家賠償27、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的主要特征有A、只有一部憲法B、只有一個中央國家機關體系C、地方政府的權力由中央政府授予D、國家整體是代表國家進行國際交往的惟一主體【參考答案】:A,B,C,D【解析】:單一制的基本特征主要有:國家只有一部憲法:只有一個中央國家機關體系(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地方政府的權力由中央政府授予;每個公民只有一個統一的國籍:國家整體是代表國家進行國際交往的惟一主體。28、2006年9月,中國A公司與外國B公司在一商事合同中約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現AB兩公司發生爭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A、不能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其分會申請仲裁B、只能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能向其分會申請仲裁C、可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D、可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或深圳分會申請仲裁【參考答案】:C,D【考點】《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適用【解析】《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l2條,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將其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或者約定將其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或者約定將其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在上海進行仲裁;如無此約定,則由申請人選擇,由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或者由其深圳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或者由其上海分會在上海進行仲裁;作此選擇時,以首先提出選擇的為準;如有爭議,應由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29、關于行政許可的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認為某項許可法律、法規沒有規定,于是制定政府規章設定該許可。實施2年后,該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對該許可制定了地方性法規B、《執業醫師法》第14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河北省人大針對醫生資格考試在本省作出進一步規定,要求凡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必須有三年的實習經驗C、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規章,要求凡是外省企業來廣東省設立分支機構的,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前需繳納其注冊資本10%的“入省費”D、山東省政府委托某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組織代為實施某項許可,并將受委托的組織和受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參考答案】:A,B,C,D【解析】:根據《行政許可法》第15條第1款規定,本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可以設定臨時性許可。臨時性許可實施滿一年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由此可知,省級政府制定的臨時性許可在實施1年后需要繼續實施的,就應當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規。但A選項中,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規章制定的臨時行政許可實施2年后才制定地方性法規,所以A選項不正確,當選。根據《行政許可法》第16條第4款的規定,法規、規章對實施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行政許可;對行政許可條件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違反上位法的其他條件。而河北省人大的規定的條件,屬于增設了其他條件,違反了作為上位法《執業醫師法》的規定。所以,B選項不正確,當選。根據《行政許可法》第16條第4款的規定,結合第15條第2款之規定:“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應當由國家統一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不得設定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行政許可。其設定的行政許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區的個人或者企業到本地區從事生產經營和提供服務,不得限制其他地區的商品進入本地區市場”可知,廣東省人民政府的行為限制了其他地區的個人或者企業到本地區從事生產經營和提供服務,違法。故C選項錯誤,當選。根據《行政許可法》第24條第1款的規定,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托機關應當將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所以行政許可的委托實施只能委托其他行政機關,而不能委托有關組織。故山東省政府委托有關組織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是不正確的。故D選項錯誤,當選。30、下列某律師事務所開展業務時發生的行為,哪些屬于不正當的競爭行為?A、給辦案律師35%的提成B、在報紙上刊登介紹本律師事務所的廣告C、給案源介紹人以回扣D、給委托人辦事員勞務費【參考答案】:C,D【解析】:律師執業紀律《律師規范》第44條規定:“律師不得以下列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1.不得以貶低同行的專業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攬業務;2.不得以提供或承諾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攬業務:3.不得利用新聞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虛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專業能力: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種學術、學歷、非律師業職稱、社會職務以及所獲榮譽等;5.不得以明顯低于同業的收費水平競爭某項法律事務。”本題中C、D項違反了第(二)項之規定。A項系律師事務所利潤分成的正當行為。至于B項,利用新聞媒體介紹本律師事務所并不屬于第(三)項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故A、B項應予排除。三、不定向選擇題1、某縣公安局認為某甲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在公共場合侮辱某女士,情節嚴重,對其處以5日行政拘留。某甲不服,向市公安局提起復議,市公安局作出復議決定,對其處以10日的行政拘留。某甲又不服復議決定,對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下列哪項說法是正確的:A、某甲可以以縣公安局或者市公安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B、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復議決定,市公安局可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復議結果相同的復議決定C、法院如果認為對某甲的行政處罰過重,顯失公平,有權據此作出變更判決,直接判決將行政拘留時間減為1天D、若人民法院認為對某甲的處罰適用的法律錯誤,不得判決撤銷處罰決定【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行政訴訟法》第25條第2款規定,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為被告,所以本題中應以復議機關市公安局為被告,故A選項錯誤。《行政訴訟法》第55條規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根據《行政訴訟法解釋》第54條第2款的規定:“如果人民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序為由,判決撤銷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不受《行政訴訟法》第55條規定的限制。”本案中,市公安局并不是違反了法定程序,而是違反了“不利變更禁止原則”,故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復議結果相同的復議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四)項規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四)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所以,法院有權變更顯失公平的行政處罰,故C選項正確。根據《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二)項規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二)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1、主要證據不足的;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職權的;5、濫用職權的。所以,法院對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具體行政行為可以判決撤銷,D選項不正確。2、某村村民吳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緊張,向鄉政府提出建房申請。經鄉人民政府土地員劉某批準后,即開始劃線動工。周圍左鄰申某與右鄰崔某發現吳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吳某交涉。吳某申辯說建房是按批準文件劃線動工,不同意改變施工計劃,如申某與崔某申請復議,應當向下列什么機關提出?A、鄉政府作為復議機關B、縣政府作為復議機關C、縣政府土地管理局作為復議機關D、縣政府法制局作為復議機關【參考答案】:B【解析】:行政復議的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13條第1款:“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本題的關鍵在于C項。A項應首先排除,因為任何情況下,鄉政府都不可能成為復議機關。C項的迷惑點在于有些考生可能認為鄉政府土地員的批準行為表明土地員可能是鄉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這就大錯了。鄉政府本身沒有自己的行政主管部門,因為主管部門都是針對一個獨立的行政機關而言的,所以C錯。D的錯誤也很明顯,任何級別政府的法制局都是一個負責本級政府行政復議事項的行政復議機構,而不是一個以自己名義接受復議案件的行政復議機關3、下列哪一或哪些選項說明了法制與法治的差別?()A、法治強調法律的形式化方面B、法制更偏重于法律的形式化方面,強調“依法治國”的制度、程序及其運行機制本身,它所關注的焦點是法律的有效性和社會秩序的穩定性C、法治更偏重形式意義的法制D、法制強調“人民主權”、“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參考答案】:B法治與法制的不同。法制更偏重形式意義的法治;法治強調“人民主權”、“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4、下列可向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主體中,不正確的是哪一或哪些選項?()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制定自治條例議案B、鄉級人民代表大會1/5以上代表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對鄉長罷免案C、地方各級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質詢D、鄉級人民代表大會1/10以上代表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請組成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參考答案】:D根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l8條、第26條、第28條的規定,ABC正確,根據第31條的規定,D項不正確,故選D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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