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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PAGE7人民網三評“網售處方藥”【導語】人民網近日對20家購藥APP售賣處方藥的情況進行了調查,《人民直擊:寵物照片充當處方竟能網購處方藥》的報道顯示多家APP違規甚至違法銷售處方藥,引發網友熱議。網售處方藥亂象叢生,背后有著強烈的現實需求。為聚焦醫藥電商現狀,探討業態發展趨勢,觸動各方深入思考,人民網今日推出《三評“網售處方藥”》。【一評】你想買我就賣,“電商”太任性知言人民網近日對網售處方藥亂象做的調查,結果讓人頗為震驚。“你”想買“我”就賣,至于治病的良藥會不會變成致命的“毒藥”,“我”不關心。不禁要問一句,人命關天,醫藥電商如此任性,良心何在?藥品安全關乎生命安全,藥品買賣決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那些“你想買我就賣”的任性是危險的,那些賣處方藥像衣服一樣隨意的做法是錯誤的。對醫藥電商來說,不管是獨立經營者還是第三方平臺經營者,都必須履行好審核把關的義務,在醫師資格審查、藥店資質審核、在線開方、處方流轉、網購售后等每一個環節都不能缺位,否則就難以成為呵護健康的幫手,反而成為制造悲劇的幫兇。有專家呼吁,“對處方藥的管控需要像對槍支管理般嚴格”。事實上,我國相應的政策和規范都不曾缺位。現行的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能調配、購買和使用處方藥物。2018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也明確提出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需經藥師審核。2018年12月,發改委、商務部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在“禁止準入類”更是明確規定,“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違反規定采用郵寄、互聯網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無論是藥品經營企業,還是提供藥品經營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的企業,未盡到審方責任,觸及法律紅線,將會受到嚴懲。對醫藥電商來說,必須盡到應盡的把關責任,承擔該承擔的責任,在為患者安全用藥做好保駕護航的基礎上,才有資格獲得相關回報。近些年來,從網上掛號到網上求醫,“醫生在線問診,在線開處方”逐漸走進人們的生活。互聯網醫療的興起為醫藥市場的繁榮注入了一針強心劑。藥品觸網,確實為患者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一定程度上也反襯出巨大的市場張力。如何在需求和供給間營造安全的用藥環境,值得深思。【二評】需求催生市場,逐利不能無良茲溫網售處方藥亂象叢生,究其原因,在于有現實需求有市場利益。“唐僧肉”放在面前,“妖怪”們不理智,任由違規違法行為野蠻生長也就不足為奇。近年來,我國藥品市場規模保持快速增長,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整體藥品市場終端銷售總規模達到13600億元,處方藥市場規模達11569億元,占據了85%的市場份額。巨大的處方藥需求釋放出強大的市場潛力和利益空間。但與此同時,醫療資源匱乏、藥價虛高、購買處方藥困難等現實情況普遍存在,傳統的線下渠道已難以滿足用戶不斷增長的需要。相較于傳統的零售終端,網售處方藥擁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一方便高效便捷,提升了服務效率;另一方面價格低廉,減少了交易成本。所以,現實需求催生了蓬勃發展的市場藍海。在強大的現實需求與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醫藥電商追求利益無可厚非,順應趨勢擴展業務也沒有錯,但必須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遺憾的是,從記者調查的情況來看,這些醫藥電商早已經被利益蒙蔽了雙眼,逐利不擇手段。這既是對患者健康極不負責任的行為,也是嚴重的違法違規之舉,不僅讓構建保護生命安全的立法意圖落了空,也讓網絡購藥成為灰色地帶、暗藏重重風險。“互聯網+醫藥”發展到今天,醫藥電商過度逐利、吃相難看,說到底是因為價值觀的走偏、社會責任的缺位。第三方平臺盲目擴張、搶占市場,但在產品的優化、監管上推卸責任,把用藥風險推向了消費者;資質良莠不齊的商家打著服務健康的旗號,在謀取私利上目無法紀、膽大包天。企業既要追求經濟效益,也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在保障用戶健康這一問題上,社會責任應當排在第一位。藥品安全是生命線,合法合規是底線。忽視底線、生命線的企業,即便能夠取得一時成功,但長久來看損害的是消費者利益和市場的健康發展。試問,當最低10mg就可能導致兒童死亡的處方“毒”藥硫酸阿托品片,隨意能一次性網購多瓶;當用來治療急性痛風的“秋水仙堿片”一再因為過量服用致人死亡,甚至對簿公堂。醫藥電商的行業發展如何持續?人們的用藥安全和身體健康如何保證?醫藥行業,事關千千萬萬人的切身利益,在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能出現漏洞。如何能在滿足消費者需求基礎上實現良性發展,需要企業切實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也離不開相關部門加強監督和引導。在這個問題上,決不能掉以輕心,更不能聽之任之。【三評】監管鼓勵并舉,滿足美好期待藍亦非有需求就會有市場,但市場的有序發展從來都離不開政府這只“有形之手”的規范。對于網售處方藥,與其“一刀切”,毋寧在強化監管中規范發展,以更好滿足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處方藥“上網”之所以備受關注,不僅在于其龐大的潛在市場,更在于其能讓老百姓少跑腿、少花錢。相對于醫院排起的長龍,動動手指、鼠標,通過手機、電腦就能買到需要的處方藥品,價格還更實惠,何樂而不為?尤其是對于患有常見病、慢性病的群眾而言,這更是需求所在。可以說,在“互聯網+”日益深入老百姓生活的大背景下,在新零售如雨后春筍般蓬勃興起的大趨勢下,更加便捷也更加安全地買到所需要的藥品,是每一位藥品消費者的樸素要求。但也要看到,處方藥不是普通零食和日常服飾,沒有醫生的指導,沒有處方的遵照,不能也不可以更不應該隨意買賣。一言以蔽之,在當前“醫藥分開”尚未落地完成背景下,放開處方藥網購,無疑是一把“雙刃劍”,既有可能是推動“醫藥分離”,打破“藥價虛高”的有效途徑,也很有可能會成為假藥泛濫、用藥危險的溫床。然而,堵不如疏。要么不管,要么管死,都不是最佳選擇。“一刀切”,讓網售處方藥退出市場,或許是最簡單的辦法,但絕不是最優的辦法。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既是“最大公約數”,也是最重要的施政方向。既然群眾有要求,就理應為滿足群眾需求創造條件。因此,堅持包容審慎原則,做好發展規劃,劃定安全底線,在加強監管中趨利避害,在規范引導中推動健康成長,恐怕才是監管部門更應該考慮的方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盡管世界各國對互聯網醫藥服務的態度不盡一致,但也有不少經驗值得借鑒。比如,德國規定,不屬于醫保報銷范圍的藥店和藥物不予批準銷售,這就從制度上消除了假冒藥品在互聯網流通的可能;同時,還設立了藥害賠償基金并建立藥店監察制度,規范網絡售藥行為。再比如,美國則建立起了線上線下的整合模式,網絡藥商經過審批后在平臺上售藥,消費者下單后,直接到就近的實體店取藥。這些實踐和探索啟示我們,制度形成閉環是形成有效監管的必然途徑。值得注意的是,網售處方藥,并非僅僅指通過網絡平臺“買”“賣”處方藥,更應涵括處方的開具、審核、驗證,以及處方藥的存儲、運輸、售后等各個環節。由此而言,不僅要在處方藥的銷售環節上強化監管,在醫師、藥師、開處方等方面,也應出臺相應配套管理辦法,進而形成全過程、全環節、全鏈條的監管。尤其是在國務院鼓勵線上開處方以后,如何嚴格規范開方過程是政府與行業需要努力的方向,比如搭建正規互聯網信息醫療平臺,開展好遠程醫療,審核開方醫師資質,明確懲處機制等。如此,才有助于從源頭上對網售處方藥把好關,更好滿足人們對于網上銷售醫藥的便利性需求的同時,又能更好保障藥品的質量和安全。管好互聯網醫療是一道復雜的“治理方程式”。網售處方藥是否放開,一直是“老大難”的問題。我們尊重法治的力量,也應以國家相關政策為準繩,但不管怎么樣,有一點應該是明確的,讓“互聯網+醫療”的紅利惠及更多群眾,這是全社會都應努力的方向。【相關評論】網售處方藥開閘或重塑市場格局來源:

中國商報國家有關規定明確在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前提下,允許網絡銷售除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以外的處方藥,這讓很多游離于政策邊緣的網售處方藥行為得以合法合規化,也會倒逼醫藥產業鏈乃至整個利益格局的調整。網售處方藥再迎政策利好。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在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前提下,允許網絡銷售除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以外的處方藥。可以看到,網售處方藥開閘將為醫藥電商帶來新發展機遇,或重塑醫藥流通格局。政策松綁,利好互聯網醫療企業在上述意見發布前,國家發改委、商務部還發布了《關于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明確支持海南開展互聯網處方藥銷售。在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建立海南電子處方中心為處方藥銷售機構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務,對于在國內上市銷售的處方藥,除國家藥品管理法明確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外,全部允許依托電子處方中心進行互聯網銷售,不再另行審批。“海南的試點和意見發布可以理解為一種信號,網售處方藥的監管政策可能會加速出臺落地。”醫藥行業人士林曉在接受中國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網售處方藥政策的放開,對醫藥電商行業是重大利好。2020年11月,國家藥監局發布《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網絡銷售處方藥條件,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劑審核,對已使用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此前,各大醫藥電商平臺網售處方藥處于模糊地帶,大多以網售店送的模式在銷售處方藥。此次意見的發布,讓很多游離于政策邊緣的網售處方藥行為得以合法合規化。據相關研報分析,全面放開網售處方藥會倒逼醫藥產業鏈乃至整個利益格局的調整。此外,通過互聯網銷售處方藥,可以擠掉中間環節的水分,推動高價處方藥價格下降。目前,我國醫藥市場上萬億元藥品銷售額中的85%來自處方藥,這些處方藥銷售的主要渠道還是醫院和線下藥店,未來網售處方藥將有巨大成長空間。安全第一,監管力度需加大根據艾昆緯的數據預測,隨著醫藥分家的推進,處方藥外流規模約為4000億-5000億元,其中零售市場規模約3000億元。網售處方藥開閘為醫藥電商帶來了巨大的市場空間,同時連鎖實體藥店的“互聯網+”發展也消除了更多的阻礙。與此同時,其中的用藥安全問題仍不容忽視。“首先要做好處方外流的工作,處方要在哪些主體間流轉,是否要搭建處方流轉平臺,這些都是實踐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問題。”林曉表示。網售處方藥放開后,責任劃分、運輸倉儲、虛假電子處方等問題都要成為監管的重點。林曉認為,這些問題需要更加具體的操作細則予以規范。“網售處方藥難以實施與處方外流管理的復雜性相關。醫院是否愿意處方外流、處方流轉平臺是否搭建完善、醫藥電商如何審核電子處方的真實性與安全性,這些問題都會影響到網售處方藥的發展。”林曉表示,網售處方藥應該以安全為前提。在林曉看來,藥品網絡銷售具有一定的虛擬性,如何保障電子處方的安全性和真實性、醫藥電商如何審驗處方真實性并給患者用藥指導,是網售處方藥實踐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兩個問題。粵開證券分析師陳夢潔也表示,盡管網售處方藥將為患者提供一條購藥的新途徑,但其中的風險也不容小覷,處方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合規性將是未來監管的重頭戲。落地仍難,配套措施亟待跟進對于網售處方藥,各方觀點不一。有人認為,網上買處方藥可以減少患者跑腿到醫院和藥店購藥的次數,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服用處方藥的慢性病患者是一種便捷的購藥方式;也有人認為,藥品不同于普通商品,網售處方藥可能會存在用藥安全風險。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使互聯網醫療再次迎來發展機會,網售處方藥是否能夠放開再次成為醫藥行業關注的熱點。為什么網售處方藥遲遲未能落地實施?一直以來,由于處方藥的特殊性和用藥安全問題,“處方外流和網售處方藥存在一些隱患和監管難點,監管部門一直保持一個較為謹慎的態度。這大概也是為什么網售處方藥提了這么多年,但遲遲未真正放開的原因。”林曉說。真正讓網售處方藥全面落地實施,或許還需要一些配套措施。林曉認為,“網售處方藥具體細則尚未落地,只有管理辦法出臺后,行業才能真正迎來飛速發展。但可以預見的是,網售處方藥真正落地實施還有不少問題待解,處方流轉也將迎來挑戰。”放開網售處方藥是醫改挺進“深水區”的一大步來源:

安徽日報國務院辦公廳新近出臺的《關于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第17條明確規定,在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前提下,允許網絡銷售除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以外的處方藥。這表明逐步放開網售處方藥已經成為一項改革的共識和行動,更體現出一項改革措施盡管會因為觸動的利益藩籬而步履吃重,但也會堅定朝著為廣大人民群眾創造便利、增添福祉方向毅然前行的為民宗旨。網售處方藥,顧名思義,就是病人拿著醫生開的處方,就可以到網上符合監管要求的規范的第三方藥品銷售平臺去購買藥品。這看上去只是一小步,卻是勇涉醫改“深水區”的一大步。對于患者而言,網上買藥不僅更方便,而且可以在全國性的、競爭性的醫藥電商平臺上貨比三家,買到更加便宜的藥品。目前在部分網售平臺上,處方藥的價格只有醫院藥房價格的一半甚至是1/3,部分網售平臺在競爭中采用低價策略、薄利多銷,顯示出市場競爭對于平抑藥價的積極作用。另外,一些常見病、慢性病的患者可以拿著醫院開具的處方直接到網上買藥,能夠實現一次開方、多次使用,不需要每次都要到醫院排隊開處方、排隊拿藥,這也讓看病更加方便。對公立醫院特別是大醫院來說,也可以減少人滿為患的壓力,把優質的醫療資源集中到更需要的患者身上,這對持續攻堅“看病貴、看病難”顯然是積極有利的。放開網售處方藥是破除“以藥養醫”的體制性痼疾的關鍵性改革舉措,但推進并不順利。早在2014年,國家相關監管部門曾提出,互聯網藥品經營者可憑處方銷售處方藥。但隨即引發多家醫藥類商會和企業聯名反對而最終擱置。醫藥界人士普遍擔心此舉會加大藥品質量安全監管難度,認為在監管力有不逮的情況下,冒然放開會對用藥安全產生沖擊。這確實是改革推進中必須面對的難題,但既然是認準的改革方向,就不應因為落實層面上的具體問題而延宕整個改革的進程。放開網售處方藥之所以一波三折,根本性的原因在于與“以藥養醫”相伴生的諸多利益糾葛仍然錯綜復雜。公立醫院雖然已經取消了藥品加成,但醫院藥房作為處方藥銷售的主要終端,不僅是醫院的重要收入來源,更是各類醫藥企業推高藥價水平的必爭之地。為了維護醫院藥房價格,很多醫藥企業甚至直接出面對第三方平臺上的銷售價格進行干預,以維持較高的藥品利潤空間。同時,電子處方的流轉,是放開網售處方藥的改革舉措落地的前提條件,只有這樣,第三方處方藥銷售平臺才能依據處方將商品銷售給患者。但是醫療機構對處方流轉并不積極,甚至存在暗中設障的現象,不少醫院都將醫生開的處方視作自己的獨有資源。而事實上,患者付費就醫后,理應擁有處方的所有權。放開網售處方藥,作為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醫改舉措,在落實過程中確實存在諸多挑戰,面臨著現實條件的制約。但作為一項惠民利民的改革舉措,切勿以守株待兔心態等各方條件都具備才來推動改革,而應先行突破來帶動各項配套改革措施耦合匹配,邊改革邊完善,努力讓藥品價格更公道、質量更有保障,更好地守護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網售處方藥要盡快走出“一放就亂”之困光明時評作者:朱昌俊3月上旬,澎湃新聞選取了17家網上藥店和117種禁售或高風險處方藥進行集中購買測試調查,發現一些網上藥店不僅存在銷售精神藥品等網絡禁售藥品的違法行為,還存在違規開展互聯網首診、電子處方不真實不規范、促銷處方藥等諸多處方藥網售亂象。與OTC非處方藥不同,處方藥的安全級別和用藥風險更高,須憑處方在執業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而處方藥中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等,國家法律則明文規定禁止網絡銷售。一端關系用藥安全,一端連接著購藥便利,網售處方藥到底是“疏”還是“堵”,一直是近幾年藥品管理的焦點問題。2019年8月,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明確除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等藥品之外的處方藥可以在網絡上銷售,這被業界視為網絡銷售處方藥的綠燈。但是,與之配套的監管辦法于2020年11月公開征求過意見后,至今尚未落地——相比“頂層設計”的實施進度,配套監管的跟進明顯滯后了。從這次媒體的調查來看,盡管不同的網絡售藥平臺的規范程度有所差異,但幾乎所有都存在以下情況:無需購買者提供處方、無法排除虛構病情、直接簡單問診就能開具處方和售賣處方藥等。如此亂象,不僅帶來了顯而易見的處方藥使用風險,也與國家衛健委2018年曾發布的規定——任何機構和人員都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相沖突。有關網絡售藥亂象,過去幾年媒體曝光過不少,這次報道所呈現的亂象,很難說讓人意外。但在網售處方藥被有限放行后,亂象的加劇無疑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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