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侵權行為與責任形態(修改)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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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行為與責任形態第二十三章侵權組梁曉南曾統勃第一節一般侵權行為及其責任形態什么是一般侵權行為?一般侵權行為又稱為普通侵權行為,是指侵權人因自己的過錯直接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適用民法一般規定的侵權行為。例如行為人故意損壞他人財產故意損傷他人身體過錯責任原則是一般的歸責原則概念和理解2、以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作為其承擔民事責任的理由或標準。1、以行為人的過錯確定行為人是否承擔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3、立法思想在于對致害行為道德上的非難。概念和理解4、受害人應對加害人主觀上有過錯負舉證責任。5、責任的確定應考慮行為人的過錯程度且對財產損害一般全額賠償。6、適用于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各種場合。特點1過錯責任原則是核心規則原則2過錯責任原則具有主觀歸責3過錯責任原則具有廣泛適用一般侵權行為的侵權責任構成要件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過程侵權責任法案例35歲的李某為上海某公司職員,

年薪20萬,

某日因頸部不適,帶家人去A醫院進行按摩治療,

該院醫師劉某在對李某實施按摩過程中聽到頸部“嘎”的一聲,李某便當即倒在地上。因傷情嚴重,醫院不得不對其實施截癱手術。經鑒定,李某的傷情為一級傷殘,且與不當按摩有直接因果關系。根據構成要件分析誰是否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醫療損害責任的構成要件,此次事件是A醫院和該院一時劉某的診療行為二是導致了李某一級傷殘三是不當按摩與李某的傷殘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的因果關系四是醫院以及醫師劉某的過錯。第二節特殊侵權行為及其責任形態特殊侵權行為的概念指侵權人基于與自己有關的讓人行為、事件或其他特別原因侵害他人民事權益使用民法特殊規定的侵權行為。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責任。例如特殊侵權行為的特點特殊侵權行為過錯推定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概念:指不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而是依照法律的

特別規定確定行為人是否承擔侵權責任的規則原則。特點1無過錯責任原則具有客觀

2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歸責事由主要在于

行為的危險性

3無過錯責任原則的使用范圍具

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的區別

在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時行為人承擔民

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是行為的違法性、損害事實

與因果關系

在適用過錯原則時行為人承擔的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時行為的違法性、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損害事實與因果關系。過錯推定規則的使用范圍只能適用于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形即某些特殊侵權行為。如: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權糾紛

特殊侵權行為的替代責任一般情形下,加害人自己實施的行為自己承擔責任,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法律讓他人對加害人的行為承擔責任,前者為直接責任,后者為替代責任。直接責任和替代責任是侵權責任形態的最基本形態。在傳統的民法中,將替代責任稱之為特殊侵權責任。具體類型監護人責任用人單位責任個人勞務責任學生傷害事故責任主要特征責任人與致害行為人或致害物相分離責任人為致害行為人或致害物承擔責任須以他們之間的特定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責任人為賠償義務主體,承擔賠償責任案例二某小學組織春游,隊伍行進中某班班主任張某和其他教師閑談,未跟進照顧本班學生。該班學生李某私自離隊購買食物,與小販劉某發生爭執被打傷。對李某的人身損害,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單)A、劉某應承擔賠償責任

B、某小學應承擔賠償責任

C、某小學應與劉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劉某應承擔賠償責任,某小學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答案】

D

【分析】

本題中,依《侵權責任法》第40條的規定,小學生李某的傷害系第三人劉某造成,應由劉某承擔侵權責任。但是,班主任張某和其他教師閑談,未跟進照顧本班學生,也是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學校應承擔補充責任。因此,D項正確,其余選項錯誤。第三節共同侵權行為及其責任形態1、共同侵權責任的概念《侵權責任法》8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2、共同危險行為的概念又稱為準共同侵害行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了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但無法確定和人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侵權行為一,共同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1)行為人須為二人以上2)數個行為人均實施了一定的行為3)損害后果必須具有同一性4)數個行為人之間在主觀上存在共同過錯二,共同危險行為的構成要件1)數人共同實施了危險行為2)數個行為中只有一個行為造成損害,但無法判明和人的行為造成損害3)數人在主觀上存在共同過失甲在乙承包的水庫游泳,乙的雇員丙、丁誤以為甲在偷草魚苗將甲打傷。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乙、丙、丁承擔連帶責任

B、丙、丁先賠償甲的損失,再向乙追償

C、只能由甲、丁承擔連帶責任

D、只能由乙承擔賠償責任連帶責任【答案】

D

【分析】

本題中,丙丁是乙的雇工,雙方形成個人勞務法律關系,丙丁是勞務關系提供方,乙是勞務接收方。丙丁在看守魚苗的勞務中致甲損害,應由勞務接受者乙承擔賠償責任。D選項正確,其余選項錯誤。甲公司為勞務派遣單位,根據合同約定向乙公司派遣搬運工。搬運工丙脾氣暴躁常與人吵架,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換丙或對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會。一天,乙公司安排丙為顧客丁免費搬運電視機,丙與丁發生激烈爭吵故意摔壞電視機。對此,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多選)A、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B、甲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乙公司承擔補充責任

C、甲公司和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丙承擔賠償責任,甲公司承擔補充責任【答案】

ABCD

【分析】

勞務派遣中,被派遣人員執行工作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該題中,丙為被派遣人員,乙公司為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因此,乙公司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乙公司發現丙的業務素質存在問題,及時向甲公司提出更換需求,而甲公司不予理會,因此,甲公司對損害的發生也存在過錯,應該承擔補充責任。因此,選項A、B、C、D均錯誤。第四節與有過失與過失相抵1890年,后又上訴到英國貴族院的案例。被告住在德比小鎮上,其家位于鎮盡頭的公路旁。他想修整一下他的房子,搭起的支架伸到了公路上,影響到了公路一側的暢通,但公路另外一邊仍然有空間,并不影響過往通行。8月某天晚上8點,原告騎馬穿過該路段。當時正好是掌燈時分,不過,光線亮度足以分辨出100碼距離以外的障礙。證人證明,如果原告不是騎馬急奔,那么他應該看到并避免該路障。然而實際上原告騎得太快,沒有發現路障,結果撞到了支架上,從馬上摔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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