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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泓域/輕量化紡織品材料項目建設工程計劃輕量化紡織品材料項目建設工程計劃目錄一、產業環境分析 2二、堅持綠色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4三、必要性分析 5四、公司簡介 6公司合并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7公司合并利潤表主要數據 7五、項目概況 8六、時間參數計算方法 9七、關鍵工作及關鍵線路的確定 12八、網絡計劃實施中的檢查與分析 12九、網絡計劃調整方法 16十、工程勘察合同管理 17十一、工程設計合同管理 25十二、工程施工合同訂立 32十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審理相關規定 35十四、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40十五、概預算方法 44十六、投資估算方法 50十七、建設工程造價總體構成 51十八、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 52十九、合同價款結算 56二十、合同價款調整 62二十一、進度計劃 69項目實施進度計劃一覽表 69二十二、經濟效益評價 70營業收入、稅金及附加和增值稅估算表 70綜合總成本費用估算表 72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73項目投資現金流量表 76借款還本付息計劃表 78產業環境分析“十三五”時期,發展環境和形勢將發生深刻的變化。全球經濟處于后危機時代,世界經濟和貿易進入恢復性增長期,新一輪科技革命帶來新一輪產業革命,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文化多樣化、社會信息化深入發展。我國經濟發展處于增速換檔、結構升級和動力轉換的新常態,發展速度由高速轉向中高速,發展方式從規模型轉向質量效益型,發展動力由要素投入轉向創新驅動。同時,國家宏觀調控由傳統強化需求端作用轉向供需兩端同時發力,在繼續擴大投資、消費、出口有效需求的同時,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提高土地、資源、資本、創新等全要素的優化配置,以高質量的供給滿足市場需求或引導有效需求,建立供需匹配、可持續發展的新經濟結構,推動經濟提質增效。總體判斷,“十三五”時期我市發展面臨難得的機遇:一是蘭州新區建設的機遇。未來五年,蘭州新區伴隨基礎設施的完善和入駐企業的投產,產業集聚效益逐步發揮,新增產能不斷釋放,將逐步形成全市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二是政策平臺的機遇。“十二五”時期蘭州爭取到的國家級新區和眾多產業轉型、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建設、節能減排、生態環境、社會事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支持將在“十三五”時期發揮效益,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支撐。三是創新驅動的機遇。創新驅動將成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動力源泉,隨著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建設的扎實推進,我市豐富的科技資源和人才優勢必將高效轉化為發展的新動能,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必將迎來一個大的發展機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必將帶來新的發展動力和活力。四是對外開放的機遇。隨著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深入實施,圍繞國家中歐國際貨運班列集結站和國際港務區建設加快推進,蘭州對外開放必將迎來一個全新的階段,對外開放的層次和水平將大幅提升,國際美譽度和影響力將持續提高,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節點城市的作用將日益顯現,蘭州市將會成為國家實施向西開放的前沿陣地和重要戰略平臺。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蘭州的發展也面臨諸多困難和挑戰:一是產業布局不均衡。工業總量的85%集中在黃河河谷的主城區,第三產業的50%以上集中在城關區,部分產業園區活力不足、優勢不明顯、產業集聚水平低。二是一產、二產、三產內部結構不盡合理。工業中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傳統產業比重較大,能源消耗較高、污染排放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比重低、規模小;服務業以傳統業態為主,現代服務業特別是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滯后;現代農業規模小,加工轉化水平低,增值鏈條短。三是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創新體系不完善,創新內生動力不足,科技成果轉化率不高。四是城市建管水平較低。城市建設和管理相對滯后,支撐發展的綜合承載力不強,尤其是城市重大基礎設施欠賬大,暢交通、治污染任務艱巨,實現城市科學高效管理任重道遠。五是民生保障能力有待于提高。教育、衛生、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務設施相對薄弱,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較低,城鄉二元結構矛盾依然存在,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這些問題和矛盾必須在“十三五”期間下大力氣加以解決。堅持綠色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動行業節能減碳。圍繞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制定節能減碳行動方案。制定紡粘、水刺、針刺等非織造布領域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降低行業能耗水平。支持企業建設能源管理系統,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應用節能技術和設備,創建綠色工廠。發展環境友好產品。提高天然纖維、再生纖維素纖維、木漿、聚乳酸、低(無)VOCs含量膠粘劑的應用比例,推廣可降解一次性衛生用品和可重復使用產品。開展可生物降解非織造布及制品認證工作,加強環境友好產品推廣。加強廢舊紡織品循環利用。提高循環再利用纖維在土工建筑、交通工具、包裝、農業等領域應用比例。推廣濾袋、繩網等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擴大產業用紡織品回收利用量。必要性分析1、現有產能已無法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求作為行業的領先企業,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較高的市場知名度,產品銷售形勢良好,產銷率超過100%。預計未來幾年公司的銷售規模仍將保持快速增長。隨著業務發展,公司現有廠房、設備資源已不能滿足不斷增長的市場需求。公司通過優化生產流程、強化管理等手段,不斷挖掘產能潛力,但仍難以從根本上緩解產能不足問題。通過本次項目的建設,公司將有效克服產能不足對公司發展的制約,為公司把握市場機遇奠定基礎。2、公司產品結構升級的需要隨著制造業智能化、自動化產業升級,公司產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斷優化升級。公司只有以技術創新和市場開發為驅動,不斷研發新產品,提升產品精密化程度,將產品質量水平提升到同類產品的領先水準,提高生產的靈活性和適應性,契合關鍵零部件國產化的需求,才能在與國外企業的競爭中獲得優勢,保持公司在領域的國內領先地位。公司簡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陳xx3、注冊資本:1110萬元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5、登記機關:xxx市場監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7-247、營業期限:2015-7-24至無固定期限8、注冊地址:xx市xx區xx(二)公司簡介經過多年的發展,公司擁有雄厚的技術實力,豐富的生產經營管理經驗和可靠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綜合實力進一步增強。公司將繼續提升供應鏈構建與管理、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用研發。集團成立至今,始終堅持以人為本、質量第一、自主創新、持續改進,以技術領先求發展的方針。公司堅持誠信為本、鑄就品牌,優質服務、贏得市場的經營理念,秉承以人為本,始終堅持“服務為先、品質為本、創新為魄、共贏為道”的經營理念,遵循“以客戶需求為中心,堅持高端精品戰略,提高最高的服務價值”的服務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念,致力于為客戶量身定制出完美解決方案,滿足高端市場高品質的需求。(三)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公司合并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項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資產總額2517.232013.781887.92負債總額1337.841070.271003.38股東權益合計1179.39943.51884.54公司合并利潤表主要數據項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營業收入7892.456313.965919.34營業利潤1517.341213.871138.00利潤總額1375.481100.381031.61凈利潤1031.61804.66742.76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031.61804.66742.76項目概況(一)項目基本情況1、承辦單位名稱:xx有限公司2、項目性質:技術改造3、項目建設地點:xxx(待定)4、項目聯系人:陳xx(二)項目選址項目選址位于xxx(待定)。(三)項目總投資及資金構成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根據謹慎財務估算,項目總投資7649.95萬元,其中:建設投資6050.08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79.09%;建設期利息150.08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96%;流動資金1449.79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8.95%。(四)項目資本金籌措方案項目總投資7649.95萬元,根據資金籌措方案,xx有限公司計劃自籌資金(資本金)4587.00萬元。(五)申請銀行借款方案根據謹慎財務測算,本期工程項目申請銀行借款總額3062.95萬元。(六)項目預期經濟效益規劃目標1、項目達產年預期營業收入(SP):15600.00萬元。2、年綜合總成本費用(TC):12339.47萬元。3、項目達產年凈利潤(NP):2383.73萬元。4、財務內部收益率(FIRR):23.40%。5、全部投資回收期(Pt):5.70年(含建設期24個月)。6、達產年盈虧平衡點(BEP):6357.83萬元(產值)。時間參數計算方法雙代號網絡計劃時間參數既可以按工作計算,也可按節點計算。(一)時間參數基本概念1、工作持續時間和工期(1)工作持續時間。工作持續時間是指一項工作從開始到完成的時間。這是計算網絡計劃其他時間參數的基礎。工作持續時間通常用D表示。2、工作時間參數除工作持續時間外,網絡計劃中最常用到的工作時間參數有六個,即最早開始時間、最早完成時間、最遲完成時間、最遲開始時間、總時差和自由時差。(1)最早開始時間和最早完成時間。工作的最早開始時間是指在其所有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后,本工作有可能開始的最早時刻。工作的最早完成時間是指在其所有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后,本工作有可能完成的最早時刻。(2)最遲完成時間和最遲開始時間。工作的最遲完成時間是指在不影響整個任務按期完成的前提下,本工作必須完成的最遲時刻。工作的最遲開始時間是指在不影響整個任務按期完成的前提下,本工作必須開始的最遲時刻。(3)總時差和自由時差。工作的總時差是指在不影響總工期的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最大機動時間。工作的自由時差是指在不影響其后期工作最早開始時間的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機動時間。工作的總時差和自由時差分別用TF和FF表示。在網絡計劃的執行過程中,工作的自由時差是該工作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可以自由使用的時間。但是,如果利用某項工作的總時差,則有可能使該工作后續工作的總時差減小。3、節點最早時間和節點最遲時間(1)節點最早時間。節點最早時間是指在雙代號網絡計劃中,以該節點為開始節點的各項工作的最早開始時間。節點最早時間用ET表示。(2)節點最遲時間。節點最遲時間是指在雙代號網絡計劃中,以該節點為完成節點的各項工作的最遲完成時間。節點最遲時間用LT表示。4、相鄰兩項工作之間的時間間隔相鄰兩項工作之間的時間間隔是指本工作的最早完成時間與其后期工作最早開始時間之間可能存在的差值。相鄰兩項工作之間的時間間隔用LAG表示。(二)按工作計算法所謂按工作計算法,就是以網絡計劃中的工作為對象,直接計算各項工作的時間參數。為了簡化計算,網絡計劃時間參數中的開始時間和完成時間都應以時間單位的終結時刻為標準。如第3日開始即是指以第3日終結(下班)時刻開始,實際上是從第4日上班時刻才開始;第5日完成即是指以第5日終結(下班)時刻完成。下面以所示雙代號網絡計劃為例,說明按工作計算法計算時間參數的過程。(三)關鍵工作及關鍵線路的確定網絡計劃中,從起點節點開始,沿箭頭方向順序通過一系列箭線與節點,最后到達終點節點的通路被稱為線路。在關鍵線路法(CPM)中,線路上所有工作的持續時間總和稱為該線路的總持續時間。總持續時間最長的線路稱為關鍵線路,關鍵線路的長度就是網絡計劃的總工期。在網絡計劃中,關鍵線路可能不止一條。而且在網絡計劃執行過程中,由于工作進度加快或延誤,以及邏輯關系的改變,關鍵線路還會發生轉移。關鍵線路上的工作稱為關鍵工作。在網絡計劃的實施過程中,關鍵工作的實際進度提前或拖后,均會對總工期產生影響。因此,關鍵工作的實際進度是工程進度控制工作中的重點。此外,非關鍵工作也可能會因為延誤過多而轉化為關鍵工作,從而影響工程總工期。關鍵工作及關鍵線路的確定如前所述,總時差最小的工作為關鍵工作。將這些關鍵工作相連,并保證相鄰兩項關鍵工作之間的時間間隔為而構成的線路就是關鍵線路。網絡計劃實施中的檢查與分析在工程網絡計劃執行過程中,當需要將收集到的實際進展數據與計劃進度數據進行比較分析時,可使用前鋒線比較法和列表比較法這兩種常用的比較方法。(一)前鋒線比較法前鋒線比較法是指在時標網絡計劃中通過繪制某檢查時刻工程實際進度前鋒線,進行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比較的方法。所謂前鋒線,是指在原時標網絡計劃中,從檢查時刻的時標點出發,用點畫線依次將各項工作實際進展位置點連接而成的折線。前鋒線比較法就是通過實際進度前鋒線與原進度計劃中各項工作箭線交點的位置來判斷工作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偏差,進而判定該偏差對后續工作及總工期影響程度的一種方法。采用前鋒線比較法進行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比較的步驟如下1、繪制時標網絡計劃圖工程實際進度前鋒線是在時標網絡計劃圖中標示出來的,為清晰起見,可在時標網絡計劃圖的上方和下方各設一時間坐標。2、繪制實際進度前鋒線實際進度前鋒線一般從時標網絡計劃圖上方時間坐標的檢查日期開始,依次連接相鄰工作的實際進展位置點,最后與時標網絡計劃圖下方時間坐標的檢查日期相連接。工作實際進展位置點的標定方法有以下兩種。(1)按工作已完任務量的比例進行標定。假設工程網絡計劃中各項工作進展均為勻速進展,根據實際進度檢查時刻該工作已完任務量占其計劃完成總任務量的比例,在工作箭線上從左至右按相同比例標定其實際進展位置點。(2)按尚需作業時間進行標定。當某些工作的持續時間難以按實物工程量來計算而只能憑經驗估算時,可以先估算出檢查時刻到該工作全部完成尚需作業的時間,然后在該工作箭線上從右向左逆向標定其實際進展位置點。3、進行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比較前鋒線可以直觀反映出檢查日期有關工作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之間的關系。對某項工作來說,其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之間的關系存在以下三種情況。(1)工作實際進展位置點落在檢查日期的左側,表明該工作實際進度拖后,拖后的時間為二者之差。(2)工作實際進展位置點與檢查日期重合,表明該工作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一致。(3)工作實際進展位置點落在檢查日期的右側,表明該工作實際進度超前,超前的時間為二者之差。4、預測工作進度偏差對后續工作及總工期的影響通過比較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確定工作進度偏差后,可根據工作的自由時差和總時差預測該進度偏差對后續工作及總工期的影響。由此可見,前鋒線比較法既適用于工作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之間的局部比較,又可用來分析和預測工程項目整體進度狀況。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比較是針對勻速進展的工作。對于非勻速進展的工作,比較方法較復雜,此處不再贅述。(二)列表比較法當工程進度計劃用非時標網絡圖表示時,可以采用列表比較法進行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比較。這種方法是通過記錄檢查日期應進行的工作名稱及已作業時間,然后列表計算有關時間參數,并根據工作總時差進行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比較的方法。采用列表比較法進行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比較的步驟如下。(1)對于實際進度檢查日期應進行的工作,根據已作業時間,確定其尚需作業的時間。2)根據原進度計劃計算檢查日期應進行的工作從檢查日期到原計劃最遲完成時尚余時間。(2)計算工作尚有總時差,其值等于工作從檢查日期到原計劃最遲完成時尚余時間與該工作尚需作業時間之差。(3)比較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存在以下四種情況。1)工作尚有總時差與原有總時差相等時,說明該工作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一致。2)工作尚有總時差大于原有總時差時,說明該工作實際進度超前,超前的時間為二者之差。3)工作尚有總時差小于原有總時差,且仍為非負值時,說明該工作實際進度拖后,拖后的時間為二者之差,但不影響總工期。4)工作尚有總時差小于原有總時差,且為負值時,說明該工作實際進度拖后,拖后的時間為二者之差,此時工作實際進度偏差將影響總工期。網絡計劃調整方法當實際進度偏差影響到后續工作、總工期而需要調整進度計劃時,要對工作計劃進行調整,調整方法主要有改變某些工作間的邏輯關系、縮短某些工作的持續時間。(一)改變某些工作間的邏輯關系當工程網絡計劃實施中產生的進度偏差影響到總工期,且有關工作的邏輯關系允許改變時,可以改變關鍵線路和超過計劃工期的非關鍵線路上的有關工作之間的邏輯關系,以此達到縮短工期的目的。如將順序進行的工作改為平行作業、搭接作業或分段組織流水作業等,都可以有效地縮短工期。(二)縮短某些工作的持續時間這種方法不改變工程網絡計劃中各項工作之間的邏輯關系,而是通過采取增加資源投入、提高勞動效率等措施來縮短某些工作的持續時間,使工程進度加快,以保證按計劃工期完成工程項目。這些持續時間被壓縮的工作是位于關鍵線路和超過計劃工期的非關鍵線路上的工作。同時,這些工作又是其持續時間可被壓縮的工作。這樣的調整通常可在網絡計劃圖上直接進行。為縮短某些工作的持續時間而增加的投入,可以從工程項目外部新調入資源,如增加施工機械、施工隊伍等;也可利用非關鍵工作的機動時間,將非關鍵線路上的資源調整到所需壓縮持續時間的工作上;還可以通過加班等增加工作時間的方式來縮短某些工作的持續時間,從而達到縮短工期的目的。工程勘察合同管理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工程勘察單位為完成工程勘察任務,明確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的協議。根據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應完成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勘察任務;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支付報酬。(一)工程勘察合同訂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勘察單位后,需要通過談判明確勘察合同相關內容,就合同各項條款進行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工程勘察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通常會參照國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勘察招標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確了勘察合同條款及格式。勘察合同條款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兩部分組成,同時以合同附件格式規定了合同協議書、履約保證金格式。1、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包括15個方面:一般約定、發包人義務、發包人管理、勘察人義務、勘察要求、開始勘察和完成勘察、暫停勘察、勘察文件、勘察責任與保險、設計和施工期間配合、合同變更、合同價格與支付、不可抗力、違約和爭議解決2、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談判、協商對相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3、合同文件解釋順序合同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①中標通知書。②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③專用合同條款。④通用合同條款。⑤發包人要求。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果合同文件之間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處,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順序在先者為準。(二)工程勘察合同履行1、發包人主要義務(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內,將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勘察人,由發包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發包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發包人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勘察人。(2)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礎資料、勘察任務書等)交給勘察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開始勘察前7日內,向勘察人提供測量基準點、水準點和書面資料等。(3)發包人應在收到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給勘察人。(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勘察條件的,發包人應提前7日向勘察人發出開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務期限自開始勘察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勘察日期起計算。(5)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發出指示,發包人的指示應蓋有發包人單位章,并由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發包人代表應在臨時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該臨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發包人的正式指示。(6)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勘察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沒有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得發包人批準。(7)發包人應當及時接收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文件,如無正當理由拒收的,視為發包人已接收勘察文件。發包人接收勘察文件時,應向勘察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文件名稱、文件內容、文件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8)發包人接收勘察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組織專家會進行審查。審查標準應當符合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等;審查的具體范圍、明細內容和費用分擔,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9)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對于勘察文件的審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應超過14日。發包人逾期未作出審查結論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勘察人的勘察文件已通過發包人審查。(10)發包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將應付款項支付給勘察人。發包人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不予答復的,視為發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發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11)發包人應當組織勘察技術交底會,由勘察人向發包人、監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進行勘察交底,對工程勘察意圖、勘察文件和施工要求等進行系統的說明和解釋。2、勘察人主要義務(1)勘察人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指派項目負責人,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到職。勘察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應提前14日將擬更換的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發包人。項目負責人2日內不能履行職責的,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2)勘察人應在接到開始勘察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勘察項目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項目機構設置、主要勘察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資格條件。主要勘察人員應相對穩定,更換主要勘察人員的,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并向發包人提交繼任人員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主要勘察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勘探負責人、試驗負責人等,作業人員包括勘探描述(記錄)員、機長、觀測員、試驗員等(3)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具有發包人認可的、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險,于合同簽訂后28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工程勘察責任險的保險單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間保持足額、有效。建房地嚴經濟專業知識和實務(中級)(4)勘察人應做好勘察服務的質量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加強勘察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設計、復核、審核、會簽和批準制度,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人。(5)勘察人應當強化現場作業質量和試驗工作管理,保證原始記錄和試驗數據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嚴禁離開現場進行追記、補記和修改記錄。(6)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對勘察服務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并作詳細記錄,編制勘察工作質量報表,報送發包人審查。(7)勘察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的規范和標準完成勘察工作,并應符合發包人要求。各項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之間如對同一內容的描述不一致時,應以描述更為嚴格的內容為準。(8)勘察人應根據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工程測量技術規范,按發包人要求的基準點及合同中對工程精度的要求進行測繪。(9)勘察人應當根據勘察目的和巖土特性,合理選擇鉆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勘察任務創造條件。勘察人對于勘察方法的正確性、適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負責。(10)勘察人應當針對不同的巖土地質,按照勘探取樣規范規程中的相關規定,根據地層特征、取樣深度、設備條件和試驗項目的不同,合理選用取樣方法和取樣工具進行取樣,包括并不限于土樣、水樣、巖芯等。(11)勘察人應當根據巖土條件、設計要求、勘察經驗和測試方法的特點,選用合適的原位測試方法和勘察設備進行原位測試。原位測試成果應與室內試驗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檢驗其可靠性。(12)勘察人應按合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配置勘察設備進行作業。勘察人更換合同約定的勘察設備的,應報發包人批準。(13)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執行發包人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報送發包人批準(14)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環保工作內容編制環保措施計劃報送發包人批準。(15)勘察人完成勘察服務之后,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編制勘察文件。勘察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當滿足對應階段的設計需求。(16)勘察人應當根據設計工作需要,對勘察報告和資料文件中的不完善或者錯誤之處進行驗證、補充或者修改。如遇不利的工程地質條件,勘察人應與設計人研討并提出解決建議。(17)勘察人應在工程施工期間,積極提供勘察配合服務,進行勘察技術交底,委派專業員配合施工承包人及時解決與勘察有關的問題,參與基坑基底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3、違約責任(1)發包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發包人違約;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勘察費用。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3)發包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發包人違約情況時,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暫停勘察的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發包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勘察人損失等(2)勘察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芝的,屬勘察人違約:1)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2)勘察人轉包、違法分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勘察任務;3)勘察人未按合同計劃完成勘察,從而造成工程損失。4)勘察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勘察人違約情況時,發包人可向勘察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勘察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勘察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發包人損失等。工程設計合同管理工程設計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工程設計單位為完成工程設計任務,明確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的協議。根據工程設計合同,工程設計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設計任務;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應為工程設計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支付報酬。(一)工程設計合同訂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工程設計單位后,需要通過談判明確設計合同相關內容,就合同各項條款進行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工程設計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通常會參照國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建設工程)》(GF-2015-0210)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設計招標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確了設計合同條款及格式。設計合同條款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兩部分組成,同時以合同附件格式規定了合同協議書、履約保證金格式。1、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包括15個方面:一般約定、發包人義務、發包人管理、設計人義務、設計要求、開始設計和完成設計、暫停設計、設計文件、設計責任與保險、施工期間配合、合同變更、合同價格與支付、不可抗力、違約和爭議解決。2、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談判、協商對相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3、發包人主要義務(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內,將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由發包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發包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發包人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2)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礎資料、勘察報告、設計任務書等)交給設計人。(3)發包人應在收到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給設計人。(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設計條件的,發包人應提前7日向設計人發出開始設計通知。設計服務期限自開始設計通知中載明的開始設計日期起計算。(5)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發出指示,發包人的指示應蓋有發包人單位章,并由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發包人代表應在臨時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該臨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發包人的正式指示。(6)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設計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得發包人批準。(7)發包人應當及時接收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如無正當理由拒收的,視為發包人已接收設計文件。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時,應向設計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圖紙名稱、圖紙內容、圖紙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8)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組織專家會進行審查。審查標準應當符合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等;審查的具體范圍、明細內容和費用分擔,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9)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對于設計文件的審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應超過14日。發包人逾期未作出審查結論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設計人的設計文件已通過發包人審查。(10)發包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將應付款項支付給設計人。發包人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不予答復的,視為發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11)發包人應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會,由設計人向發包人、監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進行設計交底,對工程設計意圖、設計文件和施工要求等進行系統說明和解釋。4、設計人主要義務(1)設計人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指派項目負責人,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到職。設計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應提前14日將擬更換的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發包人。項目負責人2日內不能履行職責的,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2)設計人應在接到開始設計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發包人提交設計項目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項目機構設置、主要設計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資格條件。主要設計人員應相對穩定,更換主要設計人員的,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并向發包人提交繼任人員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主要設計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審核人、審定人等,其他人員包括各專業的設計人員、管理人員等。(3)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設計人應具有發包人認可的、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設計責任險,于合同簽訂后28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設計責任險的保險單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間保持足額、有效。(4)設計人應做好設計服務的質量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加強設計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設計文件的設計、復核、審核、會簽和批準制度,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人。(5)設計人應按合同約定對設計服務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并作詳細記錄,編制設計工作質量報表,報送發包人審查。(6)設計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的規范和標準完成設計工作,并應符合發包人要求。各項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之間如對同一內容的描述不一致時,應以描述更為嚴格的內容為準。(7)設計服務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保證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并在設計文件中予以注明。(8)設計人完成設計服務之后,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編制設計文件。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當滿足對應階段的規范要求。(9)設計文件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10)設計人應在工程施工期間,積極提供設計配合服務,包括并不限于設計技術交底、施工現場服務、參與施工過程驗收、參與投產試車(試運行)、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5、違約責任(1)發包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發包人違約。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設計停止。3)發包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發包人違約情況時,設計人可向發包人發出暫停設計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設計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發包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設計人損失等。(2)設計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設計人違約:1)設計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2)設計人轉包、違法分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設計任務。3)設計人未按合同計劃完成設計,從而造成工程損失。4)設計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設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設計人違約情況時,發包人可向設計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設計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設計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發包人損失等。工程施工合同訂立200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了適用于大型復雜工程的《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其中包括“合同條款及格式”,2012年,九部委又聯合發布了適用于工期在12個月內的《簡明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其中也包括“合同條款及格式”,2017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盡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多種,但其中影響較大、應用廣泛的是《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中的合同條款及格式。因此,這里主要介紹該合同條款及格式,包括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合同附件格式及合同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一)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是以發包人委托監理人管理工程合同的模式設定合同當事人的義務和責任,區別于由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直接進行約定和操作的合同管理模式。通用合同條款同時適用于單價合同和總價合同,合同條款中涉及單價合同和總價合同的,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根據各行業和具體工程的不同特點和要求進行修改和補充。通用合同條款包括24個方面:一般約定,發包人義務,監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設備,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交通運輸,測量放線,施工安全、治安保衛和環境保護,進度計劃,開工和竣工,暫停施工,工程質量,試驗和檢驗,變更,價格調整,計量與支付,竣工驗收,缺陷責任與保修責任,保險,不可抗力,違約,索賠,爭議的解決。(二)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對通用合同條款的補充、細化,除通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專用合同條款可作出不同約定外,補充和細化的內容不得與通用合同條款規定的內容相抵觸。(三)合同附件格式格式。合同附件格式是訂立合同時采用的規范化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1、合同協議書合同協議書是合同組成文件中唯一需要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時簽字蓋章的法律文書。合同協議書除明確規定對當事人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組成文件外,訂立合同時需要明確填寫的內容包括發包人和承包人名稱、施工的工程或標段、簽約合同價、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和項目經理人選。2、履約保函履約擔保采用保函形式,履約保函標準格式主要有以下特點。(1)擔保期限。自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簽發工程移交證書之日止。(2)擔保方式。采用無條件擔保方式,即持有履約保函的發包人認為承包人有嚴重違約情況時,即可憑保函要求擔保人予以賠償,不需承包人確認。在標準履約保函格式中,擔保人承諾“在本擔保有效期內,因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給你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我方在收到你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在擔保金額以內的賠償要求后,在7日內無條件支付“。3、預付款保函預付款擔保采用銀行保函形式,同樣也是采用無條件擔保方式,即擔保期限自預付款支付給承包人起生效,至發包人簽發的進度款支付證書說明已完全扣清預付款止。按照擔保金額與剩余預付款的金額相等原則,保函格式中明確規定“本保函的擔保金額,在任何時候不應超過預付款金額減去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在向承包人簽發的進度付款證書中扣除的金額”。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審理相關規定為更好地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于2020年12月25日通過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法釋〔2020〕25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部分條款與工程造價管理密切相關。(二)關于工期爭議的解決1、開工日期爭議解決當事人對建設工程開工日期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認定:0開工日期為發包人或者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開工通知發出后,尚不具備開工條件的,以開工條件具備的時間為開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導致開工時間推遲的,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時間為開工日期。②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已經實際進場施工的,以實際進場施工時間為開工日期。③發包人或者監理人未發出開工通知,亦無相關證據證明實際開工日期的,應當綜合考慮開工報告、合同、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或者竣工驗收備案表等載明的時間,并結合是否具備開工條件的事實,認定開工日期。2、實際竣工日期爭議解決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認定: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3、順延工期爭議解決當事人約定順延工期應當經發包人或者監理人簽證等方式確認,承包人雖未取得工期順延的確認,但能夠證明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發包人或者監理人申請過工期順延且順延事由符合合同約定,承包人以此為由主張工期順延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約定承包人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工期順延申請視為工期不順延的,按照約定處理,但發包人在約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順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辯的除外。建設工程竣工前,當事人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工程質量經鑒定合格的,鑒定期間為順延工期期間。(三)關于工程量及價款爭議的解決1、工程量爭議解決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承包人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生的,可以按照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2、工程計價標準及方法爭議解決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結算工程價款。3、工程價款利息爭議解決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息。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墊資時的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部分除外。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工程價款結算爭議解決當事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載明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價款不一致,一方當事人請求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工程質量保證金爭議解決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請求發包人返還工程質量保證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①當事人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屆滿。②當事人未約定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的,自建設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滿2年。③因發包人原因建設工程未按約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90日后當事人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屆滿;當事人未約定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90日后起滿2年。發包人返還工程質量保證金后,不影響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履行工程保修義務。6、無效合同的價款結算爭議解決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訂立的數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均無效,但建設工程質量合格,一方當事人請求參照實際履行的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實際履行的合同難以確定,當事人請求參照最后簽訂的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四)關于咨詢意見及爭議鑒定1、咨詢意見效力當事人在訴訟前共同委托有關機構、人員對建設工程造價出具咨詢意見,訴訟中一方當事人不認可該咨詢意見申請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但雙方當事人明確表示受該咨詢意見約束的除外。2、已達成協議后請求鑒定的處理當事人在訴訟前已經對建設工程價款結算達成協議,訴訟中一方當事人申請對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3、施工合同爭議鑒定當事人對工程造價、質量、修復費用等專門性問題有爭議,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向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釋明。當事人經釋明未申請鑒定,雖申請鑒定但未支付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的,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一)發包人一般義務(1)遵守法律。發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并保證承包人免于承擔因發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2)發出承包人開始工作通知。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工作條件的,發包人應委托監理人提前7日向承包人發出開始工作通知。工期自開始工作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日期起計算。(3)提供施工場地。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及進場施工條件,并明確與承包人的交接界面。(4)辦理證件和批件。法律規定和(或)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負責辦理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履行的各類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發包人應按時辦理。法律規定和(或)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的有關設計、施工證件和批件,發包人應給予必要的協助。(5)支付合同價款。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及時支付合同價款。專用合同條款對發包人工程款支付擔保有約定的,從其約定。(6)組織竣工驗收。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7)其他義務。發包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二)承包人一般義務(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并保證發包人免于承擔因承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2)依法納稅。承包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納稅,應繳納的稅金包括在合同價格內。(3)完成各項承包工作。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以及監理人根據合同約定作出的指示,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并對工作中的任何缺陷進行整改、完善和修補,使其滿足合同約定的內容。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提供合同約定的工程設備和承包人文件,以及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約定負責臨時設施的設計、施工、運行、維護、管理和拆除。(4)對設計、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備性負責。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進度要求,編制設計、施工的組織和實施計劃,并對所有設計、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備性和安全可靠性負責。(5)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及其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6)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工作。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工作。(7)避免施工對公眾與他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承包人在進行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時,不得侵害發包人與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網等公共設施的權利,避免對鄰近的公共設施產生干擾。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場地,影響他人作業或生活的,應承擔相應責任。(8)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為他人在施工場地或附近實施與工程有關的其他各項工作提供可能的條件。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提供有關條件的內容和可能發生的費用,由監理人商定或確定。(9)工程的維護和照管。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承包人應負責照管和維護工程。工程接收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還應負責工程的照管和維護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給發包人。(10)其他義務。承包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三)違約情形(1)發包人違約情形。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屬發包人違約。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或拖延、拒絕批準付款申請和支付憑證,導致付款延誤。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3)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4)發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5)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2)承包人違約情形。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承包人違約。1)承包人的設計、承包人文件、實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2)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移給其他人。3)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未經監理人批準,私自將已按合同約定進入施工場地的施工設備、臨時設施或材料撤離施工場地。4)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設備,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又拒絕清除不合格工程。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預期造成工期延誤。6)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過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的7)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未能對工程接收證書所列的缺陷清單的內容或缺陷責任期內發生的缺陷進行修復,而又拒絕按監理人指示再進行修復。8)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9)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undefined概預算方法(一)設計概算方法設計概算可分為三級概算,即單位工程概算、單項工程綜合概算和建設項目總概算。1、單位工程概算編制方法單位工程概算可分為建筑工程概算和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兩大類。建筑工程概算又可分為土建工程概算、給排水工程概算、采暖工程概算、通風工程概算、電氣照明工程概算、工業管道工程概算、特殊構筑物工程概算等。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可分為機械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電氣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等。(1)建筑工程概算編制方法。1)概算定額法。概算定額法也稱擴大單價法。當初步設計達到一定深度、建筑結構方案已確定時,可采用概算定額法編制概算。使用概算定額法時,首先應根據概算定額編制成擴大單位估價表(概算定額基價)其次用擴大分部分項工程量乘以擴大單價進行計算。采用概算定額法編制建筑工程概算比較準確,但計算比較煩瑣。2)概算指標法。當初步設計深度不夠、不能準確計算工程量,但工程采用的技術比較成熟且又有類似概算指標可利用時,可采用概算指標法來編制概算。當設計對象在結構特征、地質及自然條件上與概算指標完全相同,如基礎埋深及形式、層高墻體、樓板等主要承重構件完全相同時,可直接套用概算指標編制概算;當設計對象的結構特征與某個概算指標有局部不同時,則需要對該概算指標進行修正,然后用修正后的概算指標進行計算。3)類似工程預決算法。當工程設計對象與已建或在建工程相類似,結構特征基本相同,或者概算定額和概算指標不全時,可以原有類似工程預決算為基礎,按編制概算指標的方法,求出單位工程概算指標,再按概算指標法編制概算。利用類似工程預決算法時,應考慮設計對象與類似預算的設計在結構與建筑、地區工資、材料預算價格、施工機械使用費及企業管理費等方面的差異等。其中,結構與建筑設計差異可參考修正概算指標的方法加以修正,而其他差異則需編制修正系數。計算修正系數時,先求出類似工程預算中人工工資、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等在全部造價中所占比重,然后分別求其修正系數,最后求出總修正系數,用總修正系數乘以類似工程預算造價,即可得出概算總造價。(2)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編制方法。1)設備購置費用預算編制方法。國產標準設備原價可根據設備型號、規格、性能、材質、數量及附帶的配件,向制造廠家詢價,或向設備、材料信息部門查詢;國產非標準設備原價,可用每臺設備估價指標(元/臺)乘以設備臺數,或用每噸設備估價指標(元At)乘以設備質量(t)進行確定。設備運雜費按規定的運雜費率計算。2)設備安裝工程費用概算編制方法。預算單價法。當初步設計有詳細設備清單時,可直接按預算價編制設備安裝單位工程概算。根據計算的設備安裝工程量,乘以安裝工程預算綜合單價,經匯總求得設備安裝工程費用概算。預算單價法計算比較具體,精確性較高。②擴大單價法。當初步設計的設備清單不完備,或僅有成套設備的質量時,可采用主體設備、成套設備或生產工藝線的綜合擴大安裝單價編制概算。③概算指標法。當初步設計的設備清單不完全或安裝預算單價及擴大綜合單價不全,無法采用預算單價法和擴大單價法時,可采用概算指標法編制概算。常用的概算指標形式有兩類:一是按設備費的百分比計算安裝工程費用,適用于價格波動不大的定型產品和通用產品的安裝工程概算;二是按每噸設備安裝費指標計算安裝工程費用,適用于設備價格波動較大的非標準設備和引進設備的安裝工程概算。2、單項工程綜合概算編制方法單項工程綜合概算以單項工程所屬的單位工程概算為基礎,采用綜合概算表進行編制,分別按各單位工程概算匯總成若干個單項工程綜合概算。對單一的、具有獨立性的單項工程,直接按二級編制形式編制,無須編制單項工程綜合概算,直接編制建設項目總概算。3、建設項目總概算編制方法建設項目總概算是確定整個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所需全部費用的文件,它是由各個單項工程綜合概算及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和其他專項費用(包括建設期利息和鋪底流動資金)概算匯總編制而成的。總概算文件主要包括編制說明和總概算表。編制說明包括項目概況、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資金來源、編制依據、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及總說明附表。總概算表中列出的建設項目總概算包括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建設期利息和鋪底流動資金等。(二)施工圖預算方法盡管建筑安裝工程包含的專業類別很多,各類工程的內容和施工方法各不相同,但施工圖預算編制方法主要有單價法和實物量法兩種。1、單價法單價法是編制施工圖預算廣泛采用的方法。用單價法編制施工圖預算,可采用工料單價法,也可采用綜合單價法。(1)工料單價法。工料單價法又稱定額單價法,是一種用事先編制好的分項工程單位估價表中的工料單價來編制施工圖預算的方法。工料單價是指包含人工費、材料費和施工機具使用費的定額基價。采用工料單價法編制施工圖預算時,要把分項工程單位估價表中的各項工程工料單價乘以相應的分項工程工程量,匯總后得到單位工程直接費,再按規定的程序計算企業管理費、規費和稅金,最后匯總得到單位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2)綜合單價法。綜合單價法又稱工程量清單單價法,是指根據招標人按照國家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提供的工程數量,采用綜合單價的形式計算工程造價的方法。綜合單價是指除人工費、材料費和施工機具使用費外,還包括管理費和利潤的單價2、實物量法實物量法是依據施工圖紙、預算定額項目劃分及工程量計算規則,先計算出分部分項工程量,然后套用預算定額來編制施工圖預算的方法。實物量法的具體做法是:先依據施工圖紙計算出各分項工程量,分別套取預算定額(實物量定額)計算出單位工程所需的各種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再分別乘以當時當地各種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班實際單價,計算出人工費、材料費和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等計算方法與單價法相同。實物量法和單價法的最大區別在于中間步驟,也就是計算人工費、材料費和施工機械使用費這三種費用之和的方法不同。采用實物量法時,在計算出工程量后,不直接套用預算定額單價,而是將量價分離,先套用相應預算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定額用量,并匯總出各類人工、材料和機械臺班的消耗量,再分別乘以相應的人工、材料和機械臺班實際單價,得出單位工程的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使用費。采用實物量法編制施工圖預算的優點是:由于所用的人工、材料和機械臺班的單價都是當時當地的市場價格,所編制的預算能比較準確地反映當時當地工程造價水平,不需要調價。投資估算方法(一)建設投資估算方法建設投資估算方法主要有資金周轉率法、生產能力指數法、設備費用百分比估算法和造價指標估算法等,分別適用于不同階段和不同項目的投資估算。1、資金周轉率法這是一種用資金周轉率來推測投資額的簡便方法,資金周轉率=總投資額年銷售額產品的年產量×產品單價,以擬建項目中主要或投資比重較大的工藝設備投資為基數。根據已建類似項目的統計資料,計算出擬建項目各專業工程費占工藝設備的比例,求出各專業投資,再加上其他費用,求得擬建項目的建設投資。2、造價指標估算法依照各種工程造價指標(投資估算指標或概算指標)可進行單位工程投資估算。在此基礎上,可匯總成每一單項工程投資。另外,再估算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及預備費,即可求得建設項目總造價。(二)流動資金估算方法項目總投資中的流動資金是指在生產性項目建成投產后,為進行正常生產運營,用于購買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資及其他經營費用等所需的周轉資金。估算流動資金一般采用分項詳細估算法,個別情況或者小型項目可采用擴大指標估算法。分項詳細估算法是根據資金周轉額和周轉速度之間的關系,對構成流動資金的各項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分別進行估算。在使用分項詳細估算法進行計算時,首先計算各類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年周轉次數,其次再分項估算占用的資金額。擴大指標估算法是根據現有同類企業的實際資料,求得各種流動資金率指標,也可依據行業或部門給定的參考值或經驗確定比率。一般常用的基數有銷售收入、經營成本、總成本費用和固定資產投資等。該方法簡便易行,但準確度不高。建設工程造價總體構成建設工程造價是建設項目總投資的主要組成部分。生產性建設項目的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三部分,而建設工程造價就是建設投資和建設期利息之和。其中,建設投資又由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和預備費三部分構成。1、建設投資(1)工程費用。工程費用是指建設期直接用于工程建造、設備購置及安裝的費用,包括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和建筑安裝工程費用。(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是指建設期發生的與土地使用權取得、整個工程建設以及未來生產經營有關,除工程費用、預備費、增值稅、資金籌措費、流動資金以外的費用。(3)預備費。預備費是指在建設期內因各種不可預見因素變化而預留的可能增加的費用,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2、建設期利息建設期利息是指在建設期內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及其他融資費用。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一)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的基本構成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是指按照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建設單位(或其委托單位)購置或自制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和新、擴建項目配置的首套工器具及生產家具所需的費用。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由設備購置費和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組成。(1)設備購置費。設備購置費設備購置費=設備原價+設備運雜費公式中,設備原價是指國產設備原價或進口設備原價(即抵岸價格)設備運雜費是指設備原價中未包括的包裝和包裝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采購費及倉庫保管費之和。如果設備是由設備成套公司供應的,成套公司的服務費也應計入設備運雜費之中。(2)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是指初步設計規定所必須購置的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儀器、工卡模具、器具、生產家具和備品備件的費用。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設備購置費定額費率(二)國產設備原價國產設備原價分為國產標準設備原價和國產非標準設備原價兩類。(1)國產標準設備原價。國產標準設備是指按照主管部門頒布的標準圖紙和技術要求,由我國設備生產廠批量生產、符合國家質量檢驗標準的設備。國產標準設備原價一般是指設備制造廠的交貨價,即出廠價。(2)國產非標準設備原價。國產非標準設備是指國家尚無定型標準,各設備生產廠不可能批量生產,只能按一次訂貨,并根據具體設計圖紙制造的設備。非標準設備原價計算方法有成本計算估價法、系列設備插入估價法、分部組合估價法、定額估價法等。(三)進口設備原價進口設備原價是指設備抵達買方邊境港口或邊境車站,且交完關稅為止形成的價格,故也被稱為進口設備抵岸價。1與進口設備有關的主要國際貿易術語進口設備原價的組成與進口設備的交貨條件有著密切關系。而國際貿易術語是指在國防貿易中逐漸形成的、表明在不同交貨條件下買賣雙方交易中的費用、責任及風險劃分等以英文縮寫表示的專門用語。在國際貿易中使用最多的術語主要有FOB、CFR和CIF(1)FOB(裝運港船上交貨)FOB是一種價格條款,是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船只上,這也就意味著一旦裝船,買方將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造成的所有風險。FOB也被稱為離岸價格。(2)CFR(成本加運費付至目的港)CFR是指賣方將貨物裝上船即完成交貨,但賣方承擔并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運費及其他成本。CFR也被稱為運費在內價。3)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付至目的地港)CIF俗稱到岸價格,是指賣方將貨物裝上船即完成交貨,但賣方需自行訂立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支付將貨物裝運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運費和保險費。2、進口設備原價的構成進口設備采用離岸價格(FOB)交貨時,進口設備原價進口設備原價=貨價(FOB)+國際運費+國際運輸保險費+銀行財務費+進口代理手續費+關稅+進口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若進口設備采用運費在內價(CFR)交貨,則貨價(CFR)為FOB價與國際運費之和。若進口設備采用到岸價格(CIF)交貨,則貨價(CIF)為FOB價、國際運費與國際運輸保險費之和。(1)貨價。這里指離岸價格(FOB)設備貨價分為原幣貨價和人民幣貨價。原幣貨價-律折算為美元表示,人民幣貨價按原幣貨價乘以外匯市場美元兌換人民幣中間價確定。進口設備貨價按有關生產廠家詢價、報價、訂貨合同價計算。(2)國際運輸保險費。對外貿易貨物運輸保險是由保險人(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出口人或進口人)訂立保險契約,在被保險人交付協定的保險費后,保險人根據保險契約規定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承保責任范圍內的損失給予的經濟補償。這是一種財產保險。保險費率應按保險公司規定的進口貨物保險費率進行計算。有時,設備在發生滅失或損壞后,被保險人已支付的各種經營雜費和本來可以獲得的預期利潤,不能從保險人那里獲得補償。因此,各國保險法和國際貿易慣例,一般都規定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金額可以在CIF貨價的基礎上適當加成。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在約定保險金額時,可根據不同設備、不同地區進口價格與當地市價之間的差價,以及不同的經營費用和預期利潤水平,約定不同的保險加成比率。一般情況下,保險加成率不能超過30%。如果采用CIF加成投保,則有運輸保險費=CIF價x(14保險加成率)x保險費率(3)銀行財務費。銀行財務費是指業主或進口代理公司與賣方在合同內規定的開證銀行手續費。可按下式簡化計算銀行財務費=(FOB價+貨價外需用外匯支付的款項)×銀行財務費率公式中,FOB價和貨價外需用外匯支付的款項應按人民幣金額計算。(4)進口代理手續費。進口代理手續費是指外貿企業采取代理方式進口商品時,向國內委托進口企業(單位)所收取的一種費用,它補償了外貿企業經營進口代理業務中有關費用的支出,并含有一定利潤。(5)關稅。關稅是指由海關對進出國境或關境的貨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種稅收。(6)消費稅。按照稅法的規定,部分進口設備(如轎車、摩托車等設備)應征收消費稅。(7)進口增值稅。進口增值稅是指我國政府對從事進口貿易的單位和個人,在進口商品報關進口后征收的稅種。我國增值稅條例規定,進口應稅產品均按組成計稅價格和增值稅秒率直接計算應納稅額。合同價款結算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結算是指承包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對合同工程在實施中、終止時、已完工后進行的合同價款計算、調整和確認過程,主要包括期中結算和竣工結算兩種。(一)期中結算期中結算又稱中間結算,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結算和形象進度結算。期中結算過程包括工程預付款、工程計量和進度款支付三部分內容。1、工程預付款工程預付款是指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開工前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用于購買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設備,以及組織施工機械和人員進場等的款項。(1)預付款支付比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CB50500-2013)規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不宜高于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30%。預付款的總金額、分期撥付次數、每次付款金額、付款時間等,應根據工程規模、工期長短等具體情況。(2)預付款的扣回。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數額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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