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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經濟技術法規課件申明:本課件為教學之用。其中可能存在一些不足,還需大家帶著批評的眼光對待之。本課件也參考其他一些人的成果,因僅作教學之用,無法一一列出,在此向用到其成果的人表示感謝。本課件版權屬于我本人所有,把課件拷給你們,僅供你們復習參考之用,任何人不侵犯我的發表權。感謝一直來聽課的同學,并祝福你們取得好成績!參考書目何悅:《科技法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李昌麒:《經濟法學》,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韓世遠:《合同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吳漢東:《知識產權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緒論:未來剛剛發生人類通過科學技術征服自然界,通過法律、道德和宗教來控制人類的本性。隨著科學技術發展,特別是因特網的興起,已經深深的改變了這個世界。同時也改變了人的行為和法律的調控。因此,我們有必要探討科技給我們帶來的影響以及給法律帶來的挑戰。案例分析:保姆偷手機被判10年案發回重審48歲的張蕓2011年10月來到鄭州蘇先生家做保姆,同年12月2日,張蕓偷了雇主一部翻蓋手機。主人報警后,她傻眼了:“真沒想到那款手機特貴,值6萬多元。”她聲稱自己干了40多天活,不滿主人一直不發工資才偷手機的。鄭州管城區法院審結此案,認定保姆張蕓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一審判刑10年,并處罰金2萬元。這則新聞被曝光后,在網上引起熱議。多名律師愿意免費為保姆上訴提供法律援助。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部分事實不清,裁定撤銷原判,發回管城區法院重新審判。我國盜竊罪的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盜竊罪量刑的起點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1萬以下,判三年以下(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1萬至6萬,判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6萬以上判十年以上。2012年12月29日,備受社會關注的保姆張蕓(化名)偷手機案再審有果,法院認為,“張蕓對于所盜手機的價值存在重大認識錯誤,盜竊的物品累計屬于數額較大,故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3000元。”這個案件說明:1)隨著技術發展,一個產品的價格相差很大,超出了普通人的一般認識。2)隨著互聯網作用越來越大,一個普通案件,能夠成為全社會爭議的焦點,導致輿論對案件判決的壓力。從上面兩個案子中,我們看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科學技術給法律帶來了新的挑戰,也影響著我們日常生活。但我認為,科技給法律和人們生活帶來的影響才剛剛開始。這是一個門值得去探討的課程。世界上最自由的監獄位于秘魯利馬的魯力安切男子監獄(Lurigancho)是世界上最擁擠的監獄之一,關押著8,500名囚犯。這里的犯人們比較自由,創建了一個監獄“小社會”,可以進行售賣商品等社會性的活動。攝影師MarianaBazo用鏡頭記錄下了這個監獄內的“城市”,這所監獄被稱為“世界上最自由的監獄”也毫不為過。為什么現在監獄變得自由?一是傳統監獄改造模式不利于罪犯的再社會化。二是隨著科技發展,可以用高科技來監視罪犯。可以說正是科技發展,導致了監獄監管方式的變革。通過上述案例,我想說明的是,科技對我們的生活以及生活方式的影響和改變才剛剛開始。科技對我們法律的影響和改變也才剛剛開始。第一章經濟、科技與法第一節法與經濟的關系馬克思和恩格斯對法與經濟的關系的描述,準確地道出了法與經濟的關系。一、經濟基礎決定法因為法是意識,即統治階級意志,故按照物質決定意識,所以經濟基礎決定法。1.經濟基礎決定法的產生2.經濟基礎決定法的演變和發展二、法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具體表現為:1.法確定一定的生產關系。法確認其賴以建立的經濟關系的主導地位,把社會基本經濟關系表現為法律形式和制度形態,使其具有合法性、確定性和不可侵犯性。2.法保障一定的生產關系。3.法引導一定的生產關系。法就想堤壩一樣,讓生產關系在堤壩內運行。三、知識經濟1.概念:知識經濟,亦稱智能經濟,是指建立在知識和信息的生產、分配和使用基礎上的經濟。它是和農業經濟、工業經濟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我們處在一個什么時代?2.特征其一,知識經濟是以新科技革命為依托的信息化經濟信息化經濟伴隨著手機和因特網的發展而變得越來越強大。你可以坐在家里了解世界各地新聞、在網上購物、在淘寶網上開店等等。在網上留言可以受到一定的懲罰,因為網絡可以把你的言論擴大化,產生巨大影響了。因此,在信息化經濟時代,你和我都變得重要。正如凱斯勒說:“發生的事情已經動搖了過去的一些權力和威信中心,加強了邊緣的力量。”其二,知識經濟是以高科技人才為核心的人才經濟推薦看一本書《人才戰爭》,作者:王輝耀有材料為證,自1985年以來,清華大學80%、北京大學76%高科技專業畢業生都去了美國,并且從2006年開始榮登美國大學博士生來源最多的兩所院校。美國《科學》雜志把清華、北大稱為——“最肥沃的美國博士培養基地”。中國送出了世界上最多的140多萬留學生,卻只有30多萬人回國,其流失的頂尖人才數量在世界居于首位。美國人才戰爭與美國高科技發展二戰之前,德國獲得諾貝爾獎的科學家總數甚至是美國的3倍。但人才戰爭半個世紀過后,全世界自然科學領域諾貝爾獎得主40%已經來自“美國制造”,超過70%的諾貝爾獎得主被美國聘用,在美國工作。從原子彈、氫彈、導彈、火箭的研發,阿波羅登月計劃的實施,電子計算機的誕生與應用,美國這些尖端技術領域的突破,每一個項目都有外國科學家充當關鍵性角色。美國之所以能在二戰后成為世界第一科技強國,并在高科技領域持續“一覽眾山小”的絕對優勢,并不是因為美國人的天賦遠超其他的族群,而是因為美國不問種族、不分國籍的人才戰略,成功地讓它吸聚到了全世界最多的頂尖人才。王輝耀認為,中國正在面臨全球化時代以來第一次在世界上的“崛起與復興”,重新構建具有“世界大國”風范的“人才戰略”顯得迫在眉睫,除了建立吸引世界頂尖人才的環境、平臺和機制,更重要的是,從“文化認同”上塑造真正的“中國夢”。奧巴馬是肯尼亞人后裔,駱家輝是華裔,他們能在美國實現“美國夢”。其三,知識經濟是一種創新經濟。其四,知識經濟是真正意義上的全球一體化經濟。第二節法與科技關系一、科學與技術的含義1.科學:運用范疇、定理、定律等思維形式反映現實世界各種現象的本質的規律的知識體系。2.技術:則主要體現為根據科學原理和生產實踐經驗發展成的各種工藝生產方法和技能。技術的兩大要素:(1)主體要素——勞動經驗、科學知識、技能技巧、工藝方法等。(2)客體要素——生產工具、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等。3.科學與技術的關系(1)區別科學要解決的的是“是什么”、“為什么”、“能不能”的問題。技術要解決的是“如何做”的問題。(2)聯系科學技術,人們已經習慣將兩個詞合為一體使用。簡稱科技。二、科技與法的關系1.科技對法的影響(1)科學技術對立法的影響科學技術發展拓寬了立法領域。基因信息的法律保護、網絡法律、航空法、原子能法等。如交通法,醉駕入刑案例分析:海歸女醉酒遙駕是否構成醉駕一位的年輕女子,酒后遙控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攔下,因該女子并不在車內,如何處罰讓交警犯難。南京市檢察院資深檢察官胡朝華表示,該女子的行為同樣屬于醉酒駕駛。醉酒駕車的行為主體一般理解為直接操控方向盤的駕車人,從實踐層面,無法規可適用,就沒有執法的理由。在我看來,醉酒遙控駕車,具有一定的危害性,為了防止或制止這種行為,我認為以后有可能把這種行為納入立法范圍,進行規范。(2)科學技術對司法和執法的影響科學技術的發展,對抓獲犯罪嫌疑人更加容易,從而為司法和執法帶來了便利,增強了法律的威懾力。I:\高科技監視.flv2.法律對科學技術的反作用(1)法律可以確立科技在一國的戰略地位。美國、日本和韓國都有各自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可喜的是,溫家寶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溫家寶:中國已將保護知識產權提升為國家戰略(2)法律可以對科學技術帶來的負面影響起到遏制作用克隆人立法英國衛生大臣米爾本宣布,英國政府行將立法,禁止克隆人類。為此,英國將成為世界上第一個以立法形式禁止克隆人的國家。注意:立法形式禁止的是“繁殖性克隆人”的行為,而不是“醫療性克隆”。法國和加拿大也立法禁止克隆人。聯合國大會法律委員會2005年2月18日以71票贊成、35票反對、43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以決議的形式通過一項政治宣言,要求各國禁止任何形式的克隆人。但中國投了反對票。贊成醫療性克隆,反對生殖性克隆。反對克隆人的主要理由:倫理道德問題A是B的爸爸,B是C的爸爸.A死了.經過科隆技術生長出一個跟A一模一樣卻只和C差不多大,心智的小孩.B怎么想?而A的克隆版只是和A生理上一樣.心理發展是眾多因素影響的.要是到B老了,A的科隆版也長大了。轉基因食品關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以歐盟和美國為代表的兩方仍然處于對峙狀態,世界各國對于轉基因食品的研發、生產及進出口等方面的法律管制也都松緊不一,至今也還沒有對轉基因食品的相關立法達成一致意見。美國對轉基因食品立法較早,體現了美國對于轉基因食品的態度是支持的,管理是寬松的。整個歐盟對轉基因食品都持相當謹慎和懷疑的態度。就目前的情況而言,中國政府對一些轉基因產品顯然是采取開放的態度的。轉基因是否安全存在爭議:基于轉基因食品潛在安全的不確定性,世界各國政府都加強對轉基因食品進行管理。主要原則是:一、執行嚴格的安全評價制度;二、標識制度,即在轉基因食品包裝上加貼標識。我國對轉基因的相關法律規定:《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2002年3月20日起實施,規定對轉基因產品實施標識制度。第一批標識管理的轉基因生物目錄是:大豆種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種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種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種子、番茄種子、鮮番茄、番茄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估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二章知識產權法第一節知識產權概述第二節專利權第三節商標權第四節著作權知識產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帶橡皮擦的鉛筆在美國佛羅倫薩州有個窮苦潦倒的漫畫家李浦曼,僅有的一支鉛筆已經用的很短了。有一天,他正在一心一意的畫畫時,卻找不到橡皮擦,他費了很大勁才找到橡皮擦,結果卻又找不到鉛筆了。李浦曼很生氣,于是他就找了一個細絲把橡皮擦與鉛筆連在一起。當李浦曼凝視著被他連接的橡皮擦和鉛筆的杰作時,他突然有一個靈感,為何不設計一個帶橡皮擦的鉛筆呢?于是他找了一個薄鐵皮把橡皮擦包起來,固定在鉛筆上,成為一個很實用的制圖工具。李浦曼想一定有很多繪畫人有這樣的煩惱,于是他決定把自己的發明變成商品。申請專利。并很快把專利轉讓給了RABAR鉛筆公司,獲得55萬美元。在當時是一個天文數字。莫言醉商標“莫言醉”是2007年一位候姓工程師隨意注冊的白酒商標。2007年,這位工程師在喝酒是吟出兩句打油詩:“酒逢知己千杯少,好友相逢莫言醉‘。朋友們說這是一個好酒名,趕快去注冊商標。隨后花了1000塊錢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了”莫言醉“的商標。江南STYLE商業奇跡:鳥叔百日吸金8600萬元截至前日,上傳105天,點擊量超5億次,位居Youtube歷史點擊量第三名。這是韓國歌手“鳥叔”樸載相(PSY)的歌曲《江南Style》所創造的紀錄。這是著作權的問題。第一節知識產權概述一、知識產權基礎知識(一)知識產權概念這個概念最早是有法國學者卡普佐夫提出來的。目前我國比較有名的知識產權法學家:鄭成思、吳漢東知識產權是民事主體對其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等依法享有的運用、保護和管理的專有權利。(二)知識產權的特征目前沒有形成統一的觀點,但公認:專有性、地域性和時間性是主要特征。知識產權特征專有性地域性時間性無形性可復制性1.專有性(壟斷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知識財產為權利人所獨占,并受相關法律嚴格保護,沒有法律依據或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權利人的知識產品。二是對同一項知識產品,不允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同一屬性的知識產權并存。如兩個相同的專利,專利權授予先申請者。商標同樣如此。視頻1三星蘋果專利大戰視頻2蘋果起訴三星抄襲視頻3三星賠償蘋果10億美元2.地域性知識產權是按照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規定,對知識產權授予的專有權利,只能在該國或該地區范圍內發生效力。除非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條約的規定,知識產權授權國家或地區外的其他國家的任何人無需權利人的同意,可以自由使用該知識產品,并無需向權利人支付報酬。提問為什么翻唱外國的歌曲侵犯著作權?知識產權不是有地域性嗎?答:因為有國際公約,像伯爾尼公約、WTO里的TRIPS都有著作權的規定的,也就是說那些簽了公約的國家之間互相保護著作權的。3.時間性知識產權只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到保護,法定期限屆滿之后,該知識產品就會進入公有領域,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供人類共同使用。如,我國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著作權保護期是50年;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有的書中認為:無形性和可復制性也是知識產權的特征。4.無形性不發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發生有形損耗的使用、不發生消滅智力成果的事實處分。5.可復制性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可以固定在有形物上,并可以重復再現,重復利用的特性。正是這種可復制性,才是各種剽竊的根源。二、知識產權的分類知識產權分類比較復雜,內容很多,在我國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注意不止這些):專利、著作權和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一)專利我國《專利法》所稱的專利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智力成果。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發明:是一種新的、有創造性的技術方案。如電視、電腦等。實用新型:主要是對達不到發明專利要求的那些小發明或者次要發明,給予實用新型的保護。如雞用眼睛,如圖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案例:諾基亞訴國產天時達侵犯外觀設計案左:諾基亞7260右:天時達A317專利保護期限:發明專利20年實用新型10年外觀設計10年注意:專利保護期到期后,將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加以利用。提問:是不是只要有發明、實用新型就去申請專利?如果你的發明和實用新型上市后,其他人也無法破解,那么這種情況下,可以不申請專利,這對發明人最有利。如可口可樂配方,就沒有申請專利,他采取保密措施,可以獲得長久的利潤。一旦申請專利,20年后就進入共有領域。如果你的發明和實用新型上市后,其他人很容易破解,并模仿,這種情況下,應該及時的申請專利,從而獲得法律保護。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區別(1)實用新型僅針對具有一定形狀、結構的產品。發明既可以針對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還可以針對沒有具體形狀的產品。(2)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授權審批程序比發明簡單,只需形式審查,審查周期一般為9個月左右甚至更短時間;發明審查周期較長,需實質審查,一般的超過2年。專利法對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要求低于發明專利。(3)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期比發明專利保護期短,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保護期是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是20年。思考題某甲覓到一根天然樹根,就其原形制成一根雕作品,擬申請外觀設計,能否得到外觀設計權?為什么?答:用天然樹根制作的根雕作品,不能申請外觀設計,即使申請也得不到批準(5分)。這是因為,根雕作品不具有工業再現性(即不能以工業方式重復生產),因此不符合外觀設計的基本條件,不能獲得外觀設計保護。(5分)(二)商標權商標是指能夠將不同的經營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區別開來,并可為視覺感知的標記。一般由文字、圖形、數字或其組合圖案構成。如:肯德基商標數字商標圖形商標(三)著作權1.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享有的權利。2.特征(1)專有性(2)地域性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3)時間性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4)權利的自動取得(專利和商標需授權,而著作權作品一經完成,就自動獲得)第二節專利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現在,國內有60%以上的專利申請是通過專利代理機構代理的,其中涉外專利100%需要通過專利代理。因而,涉外專利代理領域對專業人才的需求是十分迫切的。專利代理人屬于智力勞動型工作,在國外這個職業不僅受重視而且收入很高。1994年德國專利代理人的收入排在律師、醫師之后,列第三位。而1997年就上升到第一位。前景推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并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1.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歷;3.熟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4.從事過兩年以上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是指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并獲得畢業文憑。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可依據每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指南》進行復習、備考。內容包括: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專利代理實務。考試內容考試包括專利法律知識(總分為150分)、相關法律知識(總分為100分)和專利代理實務(總分為150分)三門考試科目。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專利法律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兩門科目采用填涂機讀答題卡方式,專利代理實務科目采用論述答題和實際撰寫方式。試卷科目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國十幾個考點城市同時進行。應試人員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績合格記錄當年起三年內,兩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發出總成績合格通知單。考試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1984年3月12日人大通過;19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改;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改。一、專利權客體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前面已經講了,在此不再多說。二、授予專利權的條件(一)授予發明、實用新型的條件1.新穎性2.創造性3.實用性專利是智慧之火澆上利潤之油——林肯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新穎性未公開發表過未公開使用過未被公眾知曉無其他申請提問某項技術的發明人將其發明的技術以文章、圖書、電子等形式放置于維也納圖書館內;某項技術的發明人將其發明的技術偷偷藏于維也納圖書館的地板下。前者屬于公知技術,后者則不屬于。案例分析安家機械公司發明了“自掀蓋式保溫爐”的實用新型,在2006年5月把這款產品賣給了寧波一家公司。2007年4月安家機械公司向國家專利局申請專利,并推向市場,逐步取得一定的知名度。2011年,安家機械公司發現巨能機械公司對外銷售的一款電保溫爐與其上述專利完全一致,落入了上述專利的保護范圍,侵害了公司專利權。安家公司起訴到蘇州中級人民法院。問安家公司能勝訴嗎?為什么?該案承辦法官介紹說,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而當前不少公司并不知曉在專利申請前相關產品如對外銷售則會導致專利喪失新穎性,如專利申請代理機構未盡告知義務,則很可能導致在他人侵權時因被控侵權人提起現有技術抗辯,法院以專利喪失新穎性為由駁回專利權人的訴訟請求,專利權人的權益無法得以保護。最后,原告撤回訴訟。提問未經發明人許可,發明被泄密,問專利喪失新穎性嗎?在展覽會上展示自己的發明,會喪失新穎性嗎?在學術會議上,發表自己的發明,會喪失新穎性嗎?不喪失新穎性的例外(專利法24條):時間(6個月)、情形:a、中國政府舉辦或承認的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b、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c、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選擇題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不喪失新穎性的情形是()A.在展覽會上首次展出B.錄制在磁帶上出版C.在報紙上刊登銷售產品的廣告D.在規定的學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答案:D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二)外觀設計專利的授權條件1.新穎性2.實用性3.富于美感外觀設計的功能在于引起消費者的審美情感,從而激起購買的欲望,所以作為外觀設計必須富于美感。4.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如不得與肖像權、商標權等相沖突。(三)外觀設計的特點外觀設計的載體必須是產品構成外觀設計的是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或者它們與色彩的結合能應用于產業上并形成批量生產是一種富有美感的新的設計方案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所需材料(一)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所需提供的證件1、若申請人(即權利人)為自然人:1)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現住址、郵編、聯系電話和傳真;2)所有發明人的姓名、地址、郵編;3)第一發明人的身份證復印件;2、若申請人(即權利人)為企業: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2)所有發明人的姓名、地址、郵編;3)第一發明人的身份證復印件;4)辦理該專利申請的聯系人的姓名、電話、傳真、聯系地址;補充知識: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二)辦理委托手續(企業蓋公章或自然人簽名)(三)提供該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1、圖片或照片是指外觀設計產品的六面正投影視圖(即:前視圖、后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和立體圖(斜上45°角)。如果視圖上無設計要點,可以省略;如果視圖是對稱的,可以省略一幅視圖。2、若未能提供照片,也可用設計時的三維立體圖(必須是電子檔)來代替。3、要求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要同時提交彩色和黑白圖片或照片各一份。注:若物品較小,可將實物帶回拍照;若是大型儀器,公司可派人在現場拍照。注意: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產品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產品的外觀。二、不授予專利的對象1.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專門用于賭博的設備、機器或工具,吸毒者的器具,偽造國家貨幣、票據、公文、證件、印章、文物的設備等的發明創造。淫穢的外觀設計;一種采用催眠氣體使盜車者開車時失去控制的裝置;2.科學發現科學發現指對自然界中客觀存在的現象、變化過程及其特性和規律的揭示,這些發現不能被授予專利權。如牛頓的力學定律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3.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它們是抽象的智力活動,不具有利用自然力的技術方面的特征。這些規則和方法不能授予專利權。
撲克牌玩法字典的編排方法、教學方法、學習方法、游戲規則統計、會計和記帳的方法樂譜、棋譜注意:智力活動的工具、設備、裝置等產品則可以授予專利權。4.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和社會倫理原因,醫生在診斷和治療過程中應當有選擇各種方法和條件的自由。同時這類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體或動物體為實施對象,無法在產業上利用,不屬于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不能被授予專利權。診脈法、X光診斷法、胃腸造影診斷法、藥物治療方法、心理療法、增高方法、外科美容方法等注意:用以診斷或者治療疾病的儀器可以授予專利權。5.動物和植物品種動物和植物是有生命的物體,對動、植物品種不給予專利保護有其法律上的原因,也有道德上的考慮。注意:培育和生產動植物的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6.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由于關系到國家的經濟、國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不宜為單位或私人壟斷,因此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絢麗的毀滅總結:不授予專利的對象1.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2.科學發現3.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4.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5.動物和植物品種6.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三、專利的申請原則1.書面原則即各種法定手續都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辦理。2.先申請原則(1)先發明原則(2)先申請原則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采取先申請原則,極個別國家仍然堅持先發明原則。我國做法是先申請原則。《專利法》第九條第2款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授予最先申請的人。3.單一性原則即一件專利申請的內容只能包含一項發明創造,不能將兩項或兩項以上的發明創造作為一件申請提出。4.優先權原則發明和實用新型優先權期為12個月,外觀設計是6個月。均從首次申請日起算。為什么會有優先權原則問題?(1)國際優先權——發明、實用新型為12個月,外觀設計6個月申請人自發明或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即以在外國第一次提出申請的日期為申請日。案例分析甲于2006年10月31日在美國申請某項發明專利,他又于2007年10月20日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問甲在中國申請日期是哪天?依照該美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原則,中國將其在美國申請的日期即2006年10月31日作為他向中國申請的日期,如果在2006年10月31日至2007年10月20日期間,有人在中國就相同的主題申請專利,中國專利局不予受理。這就是國外優先權。案例練習
A國甲公司于2002年9月10日向中國專利局提交了一份名為“節水馬桶”的發明專利申請,該發明已于2002年4月13日以相同主題的內容向A國提出專利申請,并在向中國專利局提交該專利申請的同時,提交了要求優先權書面聲明。2002年7月,中國西南大學研究所也成功研制出“節水馬桶”,2002年7月22日,該研究所向中國專利局提交關于這項發明的專利申請。問中國專利局應該將專利轉授予誰?why?(2)國內優先權——發明、實用新型為12個月,外觀設計無國內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專利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即以在中國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為申請日。總結:專利申請原則1.書面原則2.先申請原則3.單一性原則4.優先權原則四、我國專利申請不容樂觀有效專利數量少——只占同期申請量的25%有效發明專利比重低——只占總量的11.4%(1/9),占全球總量的1.2%(日本28%,美國21%)有效專利維持時間短——發明專利維持10年以上的占總數17.5%(國外的為29%),實用新型專利維持5年以上的占總數的13.7%,外觀設計專利維持5年以上的只有8.4%五、申請專利權的歸屬1.發明人專利申請原則上歸屬于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發明人。2.職務發明歸屬——原則上歸單位(1)職務發明類型①執行本單位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一是在本職工作中的發明創造二是履行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做出的發明創造三是退休、退職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做出的,與原單位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案例分析
豬八戒是海水所研究人員,在海水所主要從事制取硫酸鉀的研究工作,并作為主要研究人員之一參與了“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技術。2008年12月25日,豬八戒從海水所調入石油院。在調離前于12月21日向海水所出具保證書一份,保證對其在海水所期間所從事的上述研究工作中的有關技術、思路、數據和信息不使用,不對外擴散。2009年10月豬八戒在石油院完成“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技術,石油院作為職務發明,申請專利,并于2000年5月獲得專利權,同時載明豬八戒為發明人。問題:海水所主張豬八戒的發明屬于其所的職務發明,要求專利局撤銷石油院的專利。請問海水所的主張能得到支持嗎?《專利法》第6條第一款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0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調離人員在調動工作一年內作出的專利發明,與其在原單位承想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屬于原單位應享有的職務發明創造。所以,石油院以其名義申請并持有該項專利權,與上述法律規定相悖,此專利權應歸海水所持有。②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是本職工作也不是單位分配的任務,但是利用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是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所作出的發明創造。注意:職務發明主要是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歸屬單位,但發明人還是個人,并且單位要給個人報酬。總結:什么情況下為職務發明①執行本單位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②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3.合作發明——當事人共有(1)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一般歸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2)合作某一當事人放棄申請權的,歸剩余人申請。(3)合作某一當事人轉讓申請權的,剩下的當事人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的權利。(4)合作某一當事人不同意轉讓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4.委托發明委托合同沒有約定的專利申請權歸誰的情況下,專利申請權歸被委托人,即歸實際完成發明的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方式。六、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算發明專利:20年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專利:10年自授權公告日起生效《時代》評出2012年最佳發明八、專利權的許可1.獨占許可指在約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被許可人以約定方式使用知識產權客體,并排除許可人自身使用知識產權客體及其許可第三人使用知識產權客體的許可形式。即只有被許可人才能運用專利,許可人和第三人都不能運用。2.排他許可指在約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被許可人以約定方式使用知識產權客體,同時許可人自身仍可以使用知識產權客體,但是許可人不得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知識產權客體的許可形式。即被許可人和許可人可以運用專利,但第三人不能運用。3.普通許可指在約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被許可人以約定方式使用知識產權客體,同時許可人自身仍可以使用知識產權客體,而且許可人可以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知識產權客體的許可形式。即被許可人、許可人和第三人都能運用知識產權。4.分許可指被許可人通過許可合同獲得知識產權客體的使用權,同時獲得許可人的授權,可將該知識產權客體再許可給第三人使用的許可形式。案例分析
唐伯虎于1997年發明了一種洗手液及其制備方法,并2000年獲得專利。2003年唐伯虎將專利授予上海英臺洗手液有限公司,合同規定“產品專利有效期間,不得向外轉讓”。唐獲得一定轉讓費,并享受銷售額8%的提成。2008年,唐伯虎自己創業,也開了一家洗手液公司,利用的是自己的專利。英臺公司狀告唐伯虎侵權,并停止給予8%的提成。問題:(1)雙方簽訂的是獨占協議還是排他協議?(2)英臺公司能獲得勝訴嗎?說明:專利權的限制和專利權的保護也相當重要,由于課時原因,不能面面俱到,希望大家自己找資料,學習!第三節商標一、商標對企業的意義1.商標能夠指明商品或者服務來源如“哇哈哈”、“王老吉”、“雕牌”聯通2.商標具有很強的廣告宣傳作用3.商標具有標示商品質量的作用商標的世界4、馳名商標對企業具有特別意義馳名商標是指在市場中享有較高聲譽、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商標。馳名商標與一般商標不同在于,按照國際公約規定,對馳名商標的保護要比對普通商標的保護更為嚴密。路虎與陸虎商標之爭二、商標的設計(一)概念
商標,俗稱牌子,是經營者在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的,將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與其他經營者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區別開來的一種商業識別標志。商標構成要素: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組合。國外允許的聲音商標和氣味商標在我國均不能作為商標進行注冊的。文字商標:如家樂福、國美、蘇寧。圖形商標:如蘋果商標字母商標:如999三維商標:如奔馳組合商標:如肯德基(二)特征
1.商標是一種由文字、圖案、色彩或其組合而形成的標志。(文字——文字,數字,字母)
2.商標是一種用于產品或服務上的標志。
3.商標的功能在于區別不同經營者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注:我國目前尚不承認氣味商標、聲音商標等。(三)禁止注冊商標的情形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國家名稱”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為“中國”、“中華”,英文簡稱或者縮寫為“CN”、“CHN”、“P.R.C”、“CHINA”、“P.R.CHINA”、“PROFCHINA”;“國旗”國徽;“軍旗”;“勛章”是國家有關部門授給對國家、社會有貢獻的人或者組織的表示榮譽的證章;“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或者標志性建筑物”包括“中南海”、“釣魚臺”、“天安門”、“新華門”、“紫光閣”、“懷仁堂”、“人民大會堂”等。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韓國國旗新加坡空軍軍徽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注冊商標賣到100萬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免檢產品標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通俗地說,紅新月會是阿拉伯地區的紅十字會。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均使用白底紅十字為標志,并稱之為紅十字會;而一些伊斯蘭國家使用白底紅色的月形作為標志,并稱之為“紅新月會”。
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黑妹牙膏是否帶有其歧視性
Alvito公司向歐盟提交申請的"NOTMADEINCHINA"字樣商標即非中國制造7.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國酒茅臺”與“國窖1573”那個是夸大宣傳的商標?8.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飯醉團伙)練習某企業在其生產的人用藥品上使用“病必治”商標,但未進行注冊。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08年四川司考試題)A.該企業使用該商標違法,因人用藥品商標必須注冊B.該商標夸大宣傳并具有欺騙性,不得使用C.該商標可以使用,但不得注冊D.該商標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后,可以注冊答案:B9.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作為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是可以的)商標暗戰總結:禁止注冊商標的情形
根據《商標法》第十一條規定,以下標識禁止注冊商標:(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七)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四)禁止作為商標注冊但可以使用的標志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如可樂可口可樂、百事可樂、非常可樂2.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如面包3.以三維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如書本形狀,通用的燈泡形狀如剃須刀的形狀,切菜刀的形狀等;如輪胎的形狀等4.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
商標必須具有顯著特征,這樣才能與別人的產品和服務區別開來。但沒有顯著特征,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練習
商標局受理了一批商標注冊申請,審查過程中均未發現在先申請。商標局應當依法駁回下列哪些注冊申請?(2007年司考試題)(多選)A.將“紅旗”文字商標使用于油漆商品上B.將“敵爾蚊”文字商標使用于驅蚊商品上C.將“光明”文字商標使用于燈泡商品上D.將“紅高粱”文字商標使用于高粱釀制的白酒類商品上答案:BD解釋我國的國旗是五星紅旗,用“紅旗”作為文字商標應當是允許的,因此本題不能選A“敵爾蚊”僅僅直接表示驅蚊商品的功能、用途,不得作為商標注冊,B項可選。“光明”并非直接表示燈泡商品的功能,可以作為商標注冊,不能選C項。“紅高粱”僅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不得作為商標注冊,D項可選。“花果山”市出產的鴨梨營養豐富,口感獨特,遠近聞名,當地有關單位擬對其采取的保護措施中,哪些是不合法的?(2006年司考試題)A.將“花果山”申請注冊為集體商標,使用于鴨梨上B.將“花果山”申請注冊為證明商標,使用于鴨梨上C.將鴨梨的形狀申請注冊為立體商標,使用于鴨梨上D.將“香梨”申請注冊為文字商標,使用于鴨梨上答案:CD三、商標的取得方式(一)商標權的取得方式1.商標使用(商標使用權)2.商標注冊(商標專用權)(二)商標使用權與商標專用權
1.商標使用權是指商標使用人對自己所使用的未經注冊的商標享有的非排他的使用權。
2.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權主體對其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上獨占使用的權利。商標專用權又被稱為商標所有權。
注意:我國商標法對商標采取自愿注冊原則,沒有注冊的商標,使用人也有使用權,只是不享有排他性的權利而已。練習題
甲于1999年3月1日開始使用“建華”牌商標,乙于同年4月1日開始使用相同的商標。甲、乙均于2000年5月1日向商標局寄出注冊“建華”商標的申請文件,但甲的申請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標局應初步審定公告誰的申請?(2003年司考試題)A.同時公告,因甲、乙申請日期相同B.公告乙的申請,因乙申請在先C.公告甲的申請,雖然甲、乙同時申請,但甲使用在先D.由商標局自由裁定答案:B★商標注冊的原則:
(一)先申請原則即授予先申請人以商標專用權,具體情形如下:(1)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在先的申請人可獲得商標專用權,在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2)如果是同一天申請,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3)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請人之間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申請人抽簽決定。補充知識(二)自愿注冊原則
(三)申請單一性原則——即一件申請只能就一件商品上申請一個注冊商標,若提出兩項以上的商標申請應當分別提出申請。iphone商標之爭四、商標的侵權(一)假冒注冊商標行為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相同的商標;老干媽商標之爭貴陽老干媽與湖南老干媽2001年3月20日,北京高院作出終審判決:湖南老干媽構成不正當競爭,停止在風味豆豉產品上使用“老干媽”商品名稱,停止使用與貴陽老干媽公司相近似的瓶貼,賠償經濟損失40萬元,并登報致歉。老干媽在德國遭搶注喪失德國市場貴州知名企業“老干媽”系列食品目前商標注冊達到120多項,遠銷日本、美國、香港等多個國家和地區,帶來每年上億元的利潤,但老干媽商標在德國遭搶注,使得老干媽失去德國市場。請問為什么會失去德國市場,從這個事件得到什么啟示?主要是商標的地域性原因。“此案例對企業的啟示就是要重視知識產權戰略,合理利用法律之間及國際公約間的不協調與沖突,維護自身‘潛在利益’,對正在使用的商標盡早申請注冊。”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案例】“妮妮”是浙江某童裝公司的注冊商標,專門用于其生產的系列兒童服裝,市場知名度很高,產品十分暢銷。安徽某鞋帽公司則是一家生產、銷售兒童鞋帽的企業,因長期經營不善,已瀕于倒閉。03年該企業進行了整頓,為重新打開市場,其擅自將自己生產的鞋帽全部更名為“妮妮”牌。在安徽某鞋帽公司看來,商標專用權是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而浙江某童裝公司并不生產、銷售任何兒童鞋帽,且童裝與兒童鞋帽并非同一品種的商品,故他們沒有侵犯浙江某童裝公司的商標權。問:安徽某鞋帽公司的認識是否正確?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如谷歌商標與谷姐商標(二)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四)反向假冒行為商標反向假冒,是指未經商標專用權人許可,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第三節著作權
比才的咖啡廳故事
1847年的一天,法國著名的作曲家比才(歌劇《卡門》的作者)來到巴黎愛麗舍田園大街的一家音樂咖啡廳,他點了一杯飲料,坐在咖啡廳里享受著休閑時光。此時的咖啡廳里演奏著舒緩的音樂。突然,比才驚奇地發現,正在演奏的音樂是自己的作品。他一下子變得異常生氣,準備離開這家咖啡廳。這時,服務員來到他的身邊說:“先生,您應當為場地和飲料支付賬單了。”比才手臂一揮,當場拒絕服務員的要求,說道:“你們演奏我的作品,應當先支付費用!”隨后,雙方發生激烈的爭執,甚至訴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判決咖啡廳必須為演奏比才的音樂作品支付對價。一、著作權的主體1.作者作者是指創作作品的自然人。2.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人職務作品有兩種:其一是履行其在單位的本職工作所創作的作品,例如某影樓的攝影師在工作期間為顧客拍攝的婚紗照一套即為職務作品;其二是完成單位交給的本職工作之外的其他任務而創作完成的作品,例如甲為某影樓的會計,業余愛好攝影,一天影樓顧客較多,影樓讓該會計暫時作為攝影師為顧客拍攝的婚紗照一套。二、著作權的產生1.著作權創作完成取得即自動保護原則。2.著作權登記取得即作品創作完成之后,作者必須將作品拿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將登記作為著作權取得的依據。3.著作權加注標記取得即作品完成后,作者必須在作品出版時的每份復制件上加注標記才能取得著作權。標記包括三項內容:著作權所有(或縮寫“C")、著作權人的姓名或名稱、作品出版年份。總結著作權的產生:1.著作權創作完成取得2.著作權登記取得3.著作權加注標記取得自動保護原則,這是我國采取原則。三、著作權的客體1.作品作品是不同形式的對于思想觀念的表達。2.作品的特征獨創性、可復制性3.分類(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5)美術、建筑作品;(5)攝影作品;(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計算機軟件;(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4.不予保護的對象(1)違禁作品;(2)官方文件和譯文;(3)時事新聞;→沒有獨創性(4)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公式等。四、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必須是已發表作品、必須非營利使用著作權法所稱已經發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權人自行或者許可他人公之于眾的作品。合理使用不是剽竊(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如去公共借閱機構借閱)(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不能構成自己文章的核心內容,字數多少不考慮)(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這里的教學是面授,不包括函授,不包括學生使用(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不能直接接觸,如拓印(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四中全會)(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于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高考作文配圖引出侵權案
何影稱,2005年初,他創作出漫畫《摔了一跤》,在《諷刺與幽默》報上發表,他發現2007年全國高考語文I卷命題作文《摔了一跤》的漫畫,除文字內容和部分細節有所改動外,在漫畫構思、結構等很多細節上與《摔了一跤》完全一樣。他曾先后兩次給教育部寫信,對方均沒有回應,因此將教育部訴至法院,要求教育部道歉,并支付稿酬和賠償共1萬元。問:教育部高考作文是合理使用嗎?教育部律師代理意見:認為引用漫畫是“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故不必經作者同意也無需支付報酬。我認為,教育部不構成侵權,但是有不當之處,即沒有在漫畫中表明原作者,這是一個很大的失誤。五、著作權的法定許可1.定義法定許可不需著作權人許可由法律直接許可,但需向著作權人支付一定的報酬;2.特征(1)許可使用的作品必須是已經發表的作品;(2)使用者須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3)著作權人發表不許使用聲明的不得使用。3.法定許可的具體情形(1)教科書的法定許可(2)報刊轉載的法定許可(3)制作錄音制品的法定許可(4)播放已發表作品的法定許可(1)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享有的其他權利;(2)作品在報刊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3)錄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制品的音樂作品制作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4)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已發表的作品;(5)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注意,僅限于錄音制品,如果是錄像制品,如電影、電視劇是不適用法定許可的。大大縮小了電視臺的法定許可的范圍。)首例博客文章著作權糾紛案宣判
李強著有《西方理念是科學東方思想是宗教》一文,并于2009年6月17日發表在其搜狐博客,于芬多次訪問李強的博客,2009年8月2日,于芬未經李強許可,亦未向其支付報酬,在搜狐博客上發表一篇博客,文章中使用了《西》文整段內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和出處。于是李強把于芬告上法院。問于芬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法院認定著名跳水教練于芬未經許可,在其博客文章上使用原告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出租車司機李強的博文,其行為已構成侵權,判決于芬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1800元。律師視點:我國博客首例著作權糾紛案六、抄襲的認定1.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由于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后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盤點抄襲音樂)關于剽竊的觀點:美國現代語言聯合會在《論文作者手冊》中指出:“剽竊是指在你的寫作中使用他人的觀點或表述而沒有恰當地注明出處。……這包括逐字復述、復制他人的寫作,或使用不屬于你自己的觀點而沒有給出恰當的引用。“2.抄襲的形式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低級抄襲)也有經改頭換面后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高級抄襲)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如張藝謀拍的《三槍拍案驚奇》,這部電影來源于科恩兄弟的《血迷宮》。并且向科恩兄弟購買了版權。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并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后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3.抄襲的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不是合理使用或法定許可使用)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發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即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作品遭剽竊,八旬老教授進京維權
丁老先生年近八旬,是臨沂大學退休中文教授。退休后丁教授歷經十余年,編撰了《中華對聯辭典》一書,該書經四川辭書出版社出版。一天,丁老先生發現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中華對聯詞典》,該詞典有抄襲自己辭典的嫌疑。經仔細查對,丁教授發現該書大部分內容抄襲了自己的辭典。《中華對聯辭典》中95%的內容被完全照搬到《中華對聯詞典》中,共計956副對聯,217884字被直接使用。而商務印書館公司并未經丁教授許可,也未向其支付任何報酬。問:是否構成侵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商務印書館某公司侵犯了丁教授的著作權。判決商務印書館某公司停止出版、發行涉案《中華對聯詞典》,在《光明日報》上向丁教授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丁教授損失5萬5千元。判決生效后,商務印書館履行了判決確定的義務。
4.學術論文抄襲認定1)觀點抄襲不引用別人的文獻,好象觀點是自己的為嚴重抄襲。2)句子抄襲不重新組織別人的觀點,照抄原話,不加引號,即使加了參考文獻也是抄襲。3)過多引用別人原話即使加了引號,也算抄襲,比如三句以上4)句子重新組織,但是整個段落和別人的非常相似尤其關鍵動詞幾乎一樣,句子結構也一樣,也算抄襲5)圖原樣copy別人6)除了整段拷貝,以下處理后仍然屬于剽竊(1)鏟除其中幾句(2)把句子順序顛倒(3)增加幾句(4)只改變一些動詞和少量的詞,但是整體結構一樣現在如何界定抄襲,存在爭議,特別是比較高級的抄襲,更是界定困難。所以現在出現了軟件檢測論文是否抄襲。知網cnki學術不端檢測系統對抄襲的認定:類型
重合文字條件
總文字復制比例輕度句子抄襲
各連續重合文字均
<10%句子抄襲
各連續重合文字均<200
>=10%輕度段落抄襲
存在連續重合文字
<30%段落抄襲
存在連續重合文字
>=30%且<50%整體抄襲
>=(總字符數/2)
>=50%已認定為抄襲行為,且重復內容占本人總字數比例在30%以內的,認定為輕度抄襲;30%~50%中度抄襲;超過50%嚴重抄襲一般高校對論文查重的要求:一般在10%--30%左右:本科論文30%左右,碩士論文20%左右,博士論文10%左右。注意:理工科的要求更嚴格一些,比例可能低于文科要求。5.我國抄襲普遍的原因分析(1)教學方法原因抄襲現象可能跟教學方法有關耶魯大學校長理查德·雷文說,中國的學術抄襲現象要比美國普遍,其中有一個原因就在于教學方法上更強調學生的記憶,這可能導致了中國的抄襲現象。在美國,我們有這樣的教育,即便是在初等教育中,學校就要求,只要你要引用別人的內容要注明。在美國,如果學生要抄襲,要受到非常嚴厲的懲罰。比如在耶魯,有可能停學一年,嚴重的學術抄襲話就要被開除。
(2)各種評價機制與論文相連如各種評審、職稱和學位等與論文相連。而這不正常的壓力與發表量同職稱、工資、住房以及學位等一應好處直接掛鉤所產生的強烈誘惑兩頭夾擊,無疑對剽竊的發生有很大刺激作用。據我看,一些并非沒有實力的學者也涉足此道,恐怕與現行評價方式不無關系。(3)利益與論文相連我國現在非常重視科研,對科研獎勵也非常大,一些人為了獲得利益,申報各種科研項目,從項目中獲得巨大利益。因此為了結項,就采取抄襲方式完成任務。(4)學術刊物自身問題把關不嚴或人情關系(5)制裁不嚴對于抄襲現象,有點學校為了顧忌學校聲譽,不僅不對當事人懲罰,還百般加以掩蓋和阻撓。第四章合同法
第一節合同概述第二節合同的成立與訂立第三節要約第四節承諾第五節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第六節合同的效力第七節合同的內容理解合同的精髓:一是自由;二是平等;三是相對性。第一節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二、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2.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的合意。3.合同是調整財產關系,對身份關系不調整。如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不屬于合同法調整。4.合同是產生債的原因之一。回到上述新聞事件,我們看到這個事件完全符合合同的特征。第二節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就一定事項達成協議從而在事實層面產生一個能夠被法律評價為合同的法律事實。注意區分: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之間的差別合同的訂立是當事人之間達成協議的過程;合同的成立是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結果;合同的生效是已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注意:在大多數情況下,合同成立就意味著合同生效,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如合同有可能無效、效力待定、合同附條件或期限。二、合同成立的要件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2.訂約當事人對主要條款達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合意即合同當事人雙方相互作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注意:為了“鼓勵交易”,合同法要求雙方對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就視為合同成立。對非必要之點,可以補充完成。原則上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被作為合同的必要之點。(主要條款)三、合同成立的意義1.發生合同約束力2.發生債權3.債權的不可侵犯性第三節要約
一、要約的概念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法14條)發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則稱為受要約人。二、要約的有效條件(1)要約人合格(2)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3)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4)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5)要約必須送達到受要約人(合同法16條: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三、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合同法15條)注意:要約邀請不具有約束力。但要約一經發出,要約人在一定時期內就要受到一定的約束,不得隨意撤回和撤銷。提問:聯通發的這個短信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這是一個要約邀請。聯通只是向用戶發出一個活動信息,希望你向它發出一個要約。那么要約和要約邀請有什么區別:案例:
例1:甲對乙聲稱:“我現在手頭很緊,正在考慮賣掉家中祖傳的一套家具,價值10萬元,你覺得如何”乙當即表示:“我愿意以10萬元購買此套家具。”例2:甲對乙聲稱:“我現在手頭很緊,正在考慮賣掉家中祖傳的一套家具”乙當即表示:“我愿意以10萬元購買此套家具。”請問:甲對乙發出的提議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案例分析
工達公司因建造一棟大樓,急需水泥,遂向本市的甲水泥廠、乙水泥廠、丙水泥廠發出函電。函電中稱:“我公司急需150號水泥100噸,如貴廠有貨,請速來函電,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購買。”三家水泥廠在收到函電以后,都先后向工達公司回復,在函電中告知他們備有現貨,且告知了水泥的價格。而丙水泥廠在發出函電的同時,派車給工達公司送去了100噸水泥。在該批水泥送達工達公司之前,得知乙水泥廠所產水泥質量較好。因此,向乙水泥廠發去函電:“我公司愿買貴廠100噸150號水泥,盼速發貨,運費由我公司負擔。”在發出函電的第二天上午,乙水泥廠發函稱已準備發貨。下午,丙水泥廠將100噸水泥送到,工達公司告訴丙水泥廠,他們已決定購買乙水泥廠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丙的水泥。丙水泥廠認為:工達公司拒收貨物已構成違約。雙方協商不成,訴至法院。問:該案如何判決{法院審判}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確實向原告發了購買水泥的函電,但該函電中并未包含訂立合同的實質內容,只是一種帶有詢問性質的購貨意向,構不成要約。因此,被告并不受該意向的約束。原告收到該意向后,誤將其當成要約,其行為本身有過錯,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人民法院根據認定的事實,作出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注意問題:幾種典型的要約邀請行為:(合同法15條)1、寄送價目表2、拍賣公告3、招標公告4、招股說明書5、商業廣告(例外-內容符合要約規定)某電器公司新設分支機構,于2006年9月23日開業,在開業前對外發布開業酬賓廣告宣傳單,該宣傳單上明確“康佳32#液晶一款2500元”。當日,郭某在該電器有限公司分店要求按2500元的價格購買康佳32#液晶彩電十臺遭拒絕,郭某遂就上述意思表示于當日以函件形式告知該電器公司。2006年10月10日,郭某又向該電器公司發函要求履行合同,該公司未同意。郭某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電器公司履行合同,向郭某交付康佳32#液晶彩電十臺。問:該廣告宣傳單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
王女士:上個月,我在小區路邊電線桿上看見一張尋狗啟事,失主稱寵物狗丟了,若有人發現并將狗送還,失主將給予3000元獎勵。當時沒留心,沒想到幾天后我真的看見了啟事中那只狗并聯系失主交還給他,失主卻未兌現3000元錢。請問我能向失主要這3000元獎勵嗎?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的審判意見是把懸賞廣告看作是要約。故對方如果按照懸賞廣告的要求返還了原物,則構成了承諾。因此,懸賞廣告的人就應該兌現其承諾。拾到東西不還構成犯罪嗎?
案例:王某與李某乘坐長途公共汽車,兩人并排坐在一個雙人位置上,途中李某提前下車,由于疏忽大意將一個裝有5萬元現款的黑色塑料帶遺忘在座位上。王某拾得后發現內有巨款便帶回家中藏起來。李某發現現金遺失后立即報案,公安人員發現王某有重大嫌疑,便對其詢問,但王某拒不承認,更不交出拾得錢財。事后經偵察,公安機關查實該筆錢款確由王某拾得并藏匿。問:王某的行為構成犯罪嗎?以侵占罪對王某實施刑事拘留。評析: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第二款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以侵占罪定罪處罰,本案中王某的行為已構成侵占罪。四、要約生效要約開始生效的時間《合同法》16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到達主義如果發出要約后,反悔了怎么辦?這就涉及到了要約的撤回和撤銷五、要約的撤回與撤銷1.要約撤回是要約人發出要約后,到達受要約人之前取消要約。2.要約的撤銷則是在接受要約一方收到要約以后,在他做出承諾前可以撤銷要約。要約人受要約人要約要約撤回要約要約撤銷撤回撤銷定義撤回未生效的要約撤銷已生效的要約法律依據17條18條時間或條件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收要約人之前或同時到達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收要約人發出承諾之前到達收要約人限制不能撤銷的情況: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2)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3)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不可撤銷,并已為履約作了準備練習題
甲公司于某年11月15日上午8:50用電傳向乙公司發出要約。11月18日上午10:00乙公司同時接到甲公司的要約和撤回要約的傳真。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對此“要約”,甲公司()A、可以撤回。B、不得撤回,甲公司必須與乙公司簽約C、視為撤銷
D、在乙公司同意的情況下,才可撤回。A
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發出要約,要約中表示以2000元一噸的價格賣給乙公司某種型號鋼材100噸,甲公司隨即又發了一封快件給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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