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實施職業病防治法
是保護勞動者健康的需要
--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
周安壽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二00五年三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01年10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2001年10月27日職業病防治法立法責、權、利關系政府衛生部門職業衛生服務機構勞動保險機制政府監督職責用人單位勞動者權利義務支持系統職業衛生服務保險賠付保護健康權益促進勞動力資源可持續發展用人單位勞動者工會組織履行義務主張權利義務權利行業協會職業病防治法立法的基本原則以憲法為依據,與現有法律法規相銜接定位:維權法,保護勞動者健康權1、職業病防治義務人—用人單位2、保護對象—勞動者方針: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管理方式:分類管理,綜合治理重點:控制危害源頭既要適應加入WTO要求,又不脫離現實國情轉變政府職能,減少事前許可,加強事后監督處理好三類法律關系,政事分開、政企分開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職業病防治法律關系2、政府與用人單位、服務機構的行政監管關系3、職業衛生技術機構與用人單位的民事法律關系處理好各方當事人關系
1、用人單位、勞動者、政府、職業衛生服務者2、發揮行業自律作用(企業家協會)3、發揮工會組織群眾監督作用(行業工會等)4、社會監督職業病防治法主要內容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前期預防第三章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第四章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監督檢查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七章附則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目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規范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管理辦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高毒物品目錄有毒有害勞動保護條例放射防護條例技術規范職業衛生標準操作規程放射事故管理辦法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放射防護器材與含放射性產品衛生管理辦法放射工作人員管理規定核設施放射衛生管理規定塵肺病防治條例形成的法律制度一、預防職業病危害產生的制度
1、評價制度2、“三同時”制度3、職業病危害申報登記制度二、職業病分類管理制度三、工作場所管理制度四、特殊作業管理制度五、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六、職業病管理制度七、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八、職業病保險制度九、其他:
1、職業衛生監督制度2、職業衛生服務機構資質認證制度3、培訓、獎勵、處罰制度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一、權利勞動者:
1、接受教育培訓的權利;2、接受職業健康監護權對遭受職業危害的勞動者享有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衛生健康服務;3、知情權勞動者有權知道自己從事的工作場所及勞動過程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4、請求權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為其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5、檢舉、控告權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6、拒絕作業權勞動者有權拒絕用人單位及其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有限制的權利)7、民主監督管理權。
用人單位:
1、督促檢查勞動者遵守職業衛生法律法規;2、督促檢查勞動者執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3、制止勞動者違章(操作)作業。二、義務勞動者:
1、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2、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義務;3、遵守用人單位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的義務;4、接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義務;5、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遵守操作規程的義務。用人單位:
1、為勞動者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使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的義務;2、向勞動者告知職業危害和防護知識的義務;3、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和培訓的義務;4、對勞動者進行健康監護的義務;5、保護女工、殘疾人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義務;6、依法為勞動者提供職業危害保險的義務;7、負責對職業病患者進行診療、康復、依法賠償的義務;8、接受行政監督的義務;9、接受工會組織、勞動者民主監督的義務;《職業病防治法》建立的制度1、評價制度
(1)預評價制度:對新建、擴建、改建和進行技術改造的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進行衛生學評價,是控制職業病危害源頭的最重要措施之一,也是職業病防治的關鍵環節。預平價的目的是了解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健康影響、預防措施效果等。預評價的分析、評價結論和對策措施可為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提供依據,也為建設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的系統化、標準化和科學化提供依據。(一)預防職業病危害產生的制度預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以及造成危害后果的條件;預防職業危害事故的措施(含管理措施)哪些工序、部位、作業崗位的危害性大,需要重點監視和管理;可能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原因、影響范圍和后果;需要采取哪些應急救援措施;評價結論;建議。(2)控制效果評價或竣工驗收評價:
是對建成并經試運行的建設項目的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職業危害程度(濃度或強度)、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其效果、健康影響等作出綜合評價。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向衛生行政部門報送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2、“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運行(包括試運行)或投產使用。
“三同時”管理著重在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設計審查、項目竣工時的控制效果評價和竣工驗收等主要關鍵環節,確保不產生新危害,堵住危害源頭。職業病防護措施主要內容一、防護設施通風、排毒、除塵、屏蔽、隔離;二、檢測報警裝置;三、警示標識;四、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實施逃生設施;五、救援通道、涉險區等。3、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
凡屬于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項目,用人單位必須向安全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申報,接受其監督。這一規定有利于政府行政部門及時掌握危害項目的情況,有利于加強對危害項目的管理,也有利于對危害項目分類管理制度的落實。(二)職業危害分類管理制度分類管理:是指按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性質、毒性、危害程度及對人體健康造成的損害后果確定類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分類管理的主要內容:(1)建設項目分類管理;(2)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制度;(3)對從事放射、高毒等作業實行特殊管理;(4)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綜合治理:
是指在職業病防治活動中采取一切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措施,如立法、行政、經濟、科技、民主管理和社會監督等,并將其納入到法制化統一監督管理的軌道,對職業危害所進行的治理。包括:
*政府的規劃管理與組織領導
*衛生(安監)行政部門的(統一)監督管理
*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分工管理
*用人單位的自律管理
*工會組織的監督與協助
*勞動者的民主監督等(三)工作場所管理制度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用人單位實施有專人負責的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依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規范,根據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確定日常監測點、監測項目、監測方法、監測頻率(次),并適時公布監測結果,對主要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動態觀察,及時發現、處理職業病危害隱患。在對檢測結果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對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濃度或強度)、防護措施及其效果進行評價,確定危害類別,為工作場所分類管理、職業病危害治理、職業病診斷鑒定和監督執法提供依據。工作場所防護設施管理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用人單位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工作場所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
1、有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2、有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工作場所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2、有與職業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3、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4、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5、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其他要求:如衛生規范、指南、規程等的相關要求。(四)特殊作業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八條:“國家對從事放射、高毒等作業實行特殊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這種特殊管理包括:
(1)工作場所特殊管理—作業許可
*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放射防護條例
*高毒物品目錄
(2)作業人員特殊管理—人員資格許可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1、強調對有毒物品特別是高毒物品的管理:(1)首先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在作業場所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物品或者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有毒物品,禁止在有毒作業場所使用童工,或者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有毒有害物品的作業;(2)要求用人單位在有毒作業場所,除應當符合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職業衛生要求外,還必須滿足或符合以下要求:*作業場所應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有害作業必須與無害作業分開,高毒作業場所應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高毒作業場所應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自動報警裝置以及紅色區域警示線、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3)對建設項目除滿足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三同時”要求外,對存在高毒作業建設項目的中毒危害防護設施設計,應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合格方可施工;(4)要求用人單位在申報職業病危害時,對存在高毒作業的場所,同時要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有關高毒作業項目的資料,包括:*職業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材料;*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5)要求用人單位確保職業衛生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通訊報警裝置處于正常使用狀態;為從事有毒作業的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防護用品,并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6)《條例》還對從事高毒作業的生產企業的運轉設施作出了特殊規定,即應設置淋浴間和更衣室,并設置清洗、存放或者處理從事使用高毒物品作業勞動者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專用間;勞動者結束作業時,其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須存放在高毒作業區域內,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業區;(7)要求用人單位至少每月對高毒作業場所進行一次職業中毒危害因素檢測,每半年進行一次職業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對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必須立即停止高毒作業,并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2、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合格的防護用品:呼吸防護器、防護面罩、防護眼鏡、護耳器、防護手套、防護鞋(靴)、防塵口罩、射線防護用品等。3、標本兼治、分類管理*高毒物品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執行職業危害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對已存在的職業危害,應納入企業和政府的計劃,分類限期治理。高毒物品目錄:共54種。(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02)中MAC<1(22種)或者PC-TWA<1(67種);(2)被IRCA認定的人類致癌物質(8種),并且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目錄中;
以上物質在職業病分類目錄中的共有36種。(3)根據1990-2001年職業病統計年報,急性中毒前十名的毒物,并且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中;(4)根據1990-2001年職業病統計年報,慢性中毒前十名的毒物,并且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中。
MAC>1或者TWA>1,并滿足發病前十名的有毒物質共18種。警示標識(一)適用范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設備及產品包裝。要求設置警示標識的職業病危害包括:放射、有毒物品、職業性灼傷和酸蝕、噪聲、高溫、電光性眼炎、粉塵和列入法律法規的其他職業病危害。(二)警示標識分類1、圖形標識:共25種,又分為(1)禁止標識:禁止不安全行為的圖形,如“禁止入內”標識,共3種;(2)警告標識:提醒對周圍環境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如“當心中毒”標識,共九種;(3)指令標識:強制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如“戴防毒面具”標識,共七種;(4)提供相關安全信息的圖形,如“救援電話”標識,共5種。2、警示線:是界定和分隔危險區域的標識線,分為紅色、黃色和綠色三種;3、警示語句:是一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的語句,共56句。警示語句應與圖形標識組合使用;4、有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五)職業健康監護制度職業健康監護目的:
(1)檢索和發現職業危害易感人群;(2)及時發現健康損害,評價健康變化與職業危害因素的關系;(3)及時發現、診斷職業病,以利及時治療或安置職業病人;(4)為職業危害評價、職業危害治理效果評價和行政執法提供依據和證據。職業健康監護的內容和方式:1、上崗前健康檢查:其目的在于掌握勞動者的健康狀況、發現職業禁忌證,分清責任。2、在崗期間的定期健康檢查:及時發現健康損害和健康影響,對勞動者進行動態健康觀察。3、離崗健康檢查:離崗時的健康狀況,分清健康損害責任。4、離崗后的醫學追蹤觀察;5、應急健康檢查: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應告知勞動者:
檢查結果;(1)正常;(2)疑似職業病—申請診斷。*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六)職業病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1、從事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的條件和職責;2、職業病診斷原則;3、職業病診斷程序和要求;4、勞動者有職業病診斷地的選擇權;5、職業病診斷爭議的當事方及其權利;6、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鑒定、鑒定程序及鑒定要求;7、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組成;8、職業病診斷鑒定專家庫及專家條件;9、職業病診斷、鑒定專家執業范圍及法律責任;10、疑似職業病的診斷與管理;11、與職業病診斷、鑒定有關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及有關機構的義務和責任;12、職業病診斷鑒定費用;13、職業病病人治療與康復;14、職業病報告;15、職業病待遇與賠償等。*“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其含義是:
(1)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進行職業病診斷;(2)勞動者也可在本人居住地進行職業病診斷;(3)用人單位所在地及勞動者本人居住地有多家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勞動者有權選擇任何一家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疑似職業病第四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及時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安排對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疑似職業病的涵義所患疾病或健康損害表現與其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不能排除的;在同一工作環境中,同時或短期內發生兩例或兩例以上健康損害表現相同或相似病例,病因不明確,又不能以常見病、傳染病、地方病等群體性疾病解釋的;同一工作環境中發現職業病病人,其他勞動者出現相似健康損害表現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依據職業病診斷標準,認為需要做進一步的檢查、醫學觀察或診斷性治療以明確診斷的;勞動者已出現職業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損害表現,但未達到職業病診斷標準規定的診斷條件,而健康損害還可能繼續發展的。如職業病診斷標準中規定的觀察對象等。
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時
應采取的措施目的:明確診斷(鑒別診斷,綜合分析判斷)措施:1)進一步明確職業接觸史,從中獲得可能與發病有關的職業接觸史線索;2)進行工作現場職業病流行病學調查,分析病人臨床表現與工作環境的關系;3)住院觀察:從體檢中取得線索,在診斷不明的情況下,做全身詳細體檢,從中發現線索;從實驗室檢查取得線索,進一步獲取相關數據。疑似職業病病人的告知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及時告知勞動者本人及用人單位,不得拖延,保證及時救治。疑似職業病病人權益保障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發生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費用包括:(1)工作場所職業流行病學調查費用;(2)健康損害體檢費用;(3)實驗室檢查費用;(4)診斷性治療費用;(5)住院費。診斷程序職業病診斷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1、勞動者或用人單位(簡稱“當事人”)提出診斷申請。申請時,當事人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1)職業史,既往史書面材料;(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4)作業場所歷年職業衛生監測資料;(5)接塵者提交最近一次X射線胸片和報告單;(6)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2、資料審核與受理對當事人所提供資料審核符合要求,即資料齊全的,予以受理;資料不全者應當通知補全資料。3、現場調查取證在職業病診斷過程中,除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外,必要時,診斷機構要深入現場,針對診斷中的疑點進行取證。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為申請職業病診斷的勞動者提供有關資料。
4、診斷參加診斷的職業衛生醫師應當根據臨床檢查結果,對照受理和/或現場取證的所有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按照職業病診斷標準,提出診斷意見。舉證責任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職業病診斷鑒定需要用人單位提供有關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時,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勞動者和有關機構也應當提供與職業病診斷、鑒定有關的資料”。根據本條規定,用人單位對申請診斷的勞動者承擔舉證責任。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資料是作出診斷的基本依據。
規定用人單位對申請職業病診斷和不能排除職業病的勞動者申請診斷承擔舉證責任,有助于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保障。對先后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工作過的,其用人單位如果存在共同的職業危害因素,應當分別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已分離、合并、解散、依法被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職工或者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認為不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存擔舉證責任。(七)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
應急控制和救援制度一、用人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等報告;二、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處理;三、必要時,可以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1、責令暫停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2、封存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材料和設備;3、組織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四、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所需費用有用人單位承擔。(八)職業病保險制度職業病防治法第六條:“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工傷社會保險的監督管理,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工傷保險條例》(2003年4月27日國務院375號令)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實行工傷保險的意義和作用:
1、有利于保障勞動者在患職業病或者受到工傷后及時獲得醫治、經濟補償和職業康復服務;
2、可以分散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有利于恢復和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維護社會穩定。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分工衛生部門職責1、擬訂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2、負責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職業病的預防、保健,并查處違法行為。安全監管部門職責
1、負責制定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業危害事故調查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處罰的法規、標準,并監督實施。2、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發放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負責職業危害申報,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分工衛生部門職責3、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審批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并進行監督管理,規范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負責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工作。4、負責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安全監管部門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鄉鎮農村消防管理制度
- 鄉鎮各類預案管理制度
- 企業科技項目管理制度
- 鄉鎮文化禮堂管理制度
- 企業部門印章管理制度
- 企業高效人員管理制度
- 臨時餐飲團隊管理制度
- 鄉鎮小學財產管理制度
- 重慶混凝土試件管理制度
- 人員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 車輛購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施工圖設計審查指南(建筑與設備專業)(試行)2025
- 物流調度述職報告
- 康復護理行走障礙指導步行訓練課件
- 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連接副知識培訓
- 2025年語文素養“詩詞大會”知識競賽題庫及答案
- 《智能網聯汽車用數據分發服務(DDS)測試方法》
- 《花的話完整》課件
- 《上海市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試行)》(SHMRV-001-2024)文
- 文獻學 重點知識全套
- 兒科學(石河子大學)知到智慧樹章節測試課后答案2024年秋石河子大學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