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6895.10-2001 是一項針對建筑物電氣裝置的安全防護標準,具體聚焦于欠電壓保護領域。該標準是中國國家標準體系的一部分,旨在確保電氣安裝在電壓異常降低時能有效保護人員和設備安全,預防可能的事故和損害。

標準內容概覽:

  1. 適用范圍:明確了標準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不超過1000V的建筑物電氣裝置中的欠電壓保護要求。這涵蓋了住宅、商業及工業等多種建筑環境中的電氣系統。

  2. 術語定義:首先定義了與欠電壓保護相關的專業術語,確保讀者對諸如“欠電壓”、“欠電壓保護裝置”等關鍵概念有準確理解。

  3. 基本原則:闡述了實施欠電壓保護的基本原則,強調保護措施應確保在供電電壓降至可能影響電氣設備正常工作或造成安全隱患的水平時,能及時切斷電源,防止潛在風險。

  4. 技術要求

    • 欠電壓保護裝置的選擇與安裝:規定了欠電壓保護裝置應滿足的技術性能指標,包括響應時間、動作閾值等,并對安裝位置、連接方式給出了指導。
    • 分級保護:提出了根據不同電氣回路的特點實施分級欠電壓保護的概念,以實現全面且適當的防護等級。
    • 測試與維護:要求定期對欠電壓保護裝置進行檢查和測試,確保其功能的持續有效性,同時規定了測試方法和維護周期。
  5. 特殊場合考慮:針對特定環境或用途的電氣裝置(如醫療設施、應急照明系統等),提供了額外的保護要求和建議,確保在這些關鍵領域的安全防護更為嚴格。

  6. 標識與文檔:要求所有欠電壓保護裝置需明確標識,并保持相關操作和維護手冊的完整性和可獲取性,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執行正確的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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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代替
  • 已被新標準代替,建議下載現行標準GB/T 16895.10-2010
  • 2001-10-24 頒布
  • 2002-04-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T 16895.10-2001建筑物電氣裝置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5章:欠電壓保護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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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TCS.91.140.5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6895.10—2001idtIEC60364-4-45:1984建筑物電氣裝置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5章:欠電壓保護ElectricalinstallationsofbuildingsPartA:ProtectionforsafetyChapter45:Protectionagainstundervoltage2001-10-24發布2002-04-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發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GB/T16895.10-2001前本標準等同采用IEC60364-4-45:1984《建筑物電氣裝置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5章:欠電壓保護》。GB16895《建筑物電氣裝置》總標題下共分以下7個部分:第1部分:范圍、目的和基本原則第2部分:定義第3部分:一般特性的評估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5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第6部分:檢驗第7部分:特殊裝置或場所的要求本標準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建筑物電氣裝置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天津市建筑設計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尤大千、尹秀偉、李鳳麗。本標準2001年10月24日首次發布。本標準委托天津市建筑設計院負責解釋

GB/T16895.10-2001IEC前言1)IEC有關技術問題上的正式決議或協議,由特別關心這些問題的國家委員會組成的技術委員會制定,對所涉及的問題盡可能表達國際上的一致意見。2)這些決議或協議以標準的形式供國際上使用.并在此意義上為各個國家委員會所接受3)為了促進國際上的統一.IEC希望:所有國家委員會在其國內情況允許的條件下.在各自的國家規程中采用IEC標準。IEC標準與相應的國家規程之間,如有不一致處,盡可能在國家規程中明確指出。IEC序言本標準由IEC第64技術委員會:建筑物電氣裝置提出。本標準的文本以下述文件為基礎:大月法表決報告64(C0)13664(C0)145在上述提及的表決報告中,可查到關于本標準的投票表決通過的全部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物電氣裝置第4部分:安全防護GB/T16895.10—2001第45章:欠電壓保護idtIEC60364-4-45:1984ElectricalinstallationsofbuildingsPart4:Protectionforsafety-Chapter45:Protectionagainstundervoltage45電壓保護45.1基本要求45.1.1在電壓下降或失壓以及隨后電壓恢復會對人員和財產造成危險的情況下.應當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同樣,在電壓下降能造成電氣裝置和用電設備的某一部分損壞的情況下,也應采取預防措施。如果電氣裝置和用電設備受到的損壞被認為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并且不會危及人員安全,則不要求裝設欠電壓保護電器45.1.2如果被保護用電器具的運行方式允許短暫斷電或短暫失壓而不出危險·允許欠電壓保護電器延時動作45.1.3如果使用接觸器,在接觸器斷開時和再次閉合時的延時,不應妨礙控制電器或保護電器瞬時分斷接觸器。45.1.4欠電壓保護裝置的特性應與相關的國家標準和IEC標準對設備起動和使用的要求相協調。45.1.5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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