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瑙河保護公約_第1頁
多瑙河保護公約_第2頁
多瑙河保護公約_第3頁
多瑙河保護公約_第4頁
多瑙河保護公約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多瑙河保護與可持續利用合作公約

(多瑙河保護公約)序言各締約方:決心加強在水保護與利用領域中水管理方面的合作;關切多瑙河流域內水道狀況的改變短期或長期內會對多瑙河國家環境、經濟和人類產生有害影響,并構成威脅;強調迫切需要加強國內和國際措施以防止、控制和減少由于多瑙河流域內危險物質和營養物質向水體環境排放所引起的重大有害跨界影響并適當重視黑海問題;贊揚多瑙河國家國內倡議下已采取的措施、雙邊和多邊合作及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和歐洲共同體為防止和控制跨界污染、可持續水管理與水源的合理利用與保護促進雙邊和多邊合作在歐洲安全和合作會議(CSCE)中的努力;特別注意到1992年3月17日簽署的跨界水道與國際湖泊保護與利用公約以及現有多瑙河國家雙邊與多邊合作,這些合作將繼續進行并在所有多瑙河國家合作中予以考慮;并強調1992年4月21日簽署的防止黑海污染公約;努力實現多瑙河及其流域內水體,特別是跨界水體的持久改善與保護,以及充分考慮多瑙河國家水利用利益的可持續水管理并同時有益于黑海海洋環境的保護;茲達成協議如下:第一部分一般條款第一條定義為了本公約的目的“多瑙河國家”指分享多瑙河水文流域面積相當大的部分的主權國家。有關相當大的部分是假設總水文流域集水面積2000km2以上的面積。“多瑙河流域集水區域”指由締約各方所分享的水文流域。“跨界影響”指由人類活動引起并延伸到管轄范圍之外的水的條件的改變所產生的對河流環境的重大有害影響。“危險物質”指有有毒的、致癌的、誘變的、發生畸形的、生物富集影響,特別是那些對生物有效性和重大有害影響的物質。“對水有害的物質”指對水資源的潛在危害極大,以致對它的處理需要特殊的預防與保護措施的物質。“點源與非點源水污染”指由當地排放(點源)或由在流域集水區蔓延的擴散影響(非點源污染)所引起的注入水體的污染物與營養物來源。“水平衡”指描述整個流域自然水中有關各分量之間的關系(降水、蒸發、地表與地下徑流)。另外還包括目前由于用水而對水量產生影響的人為影響分量。“連接數據”指由上游水量平衡中獲得的為研制下游水量平衡和多瑙河總水量平衡而必須輸入的摘要數據。從這個意義上講,連接數據包含了多瑙河流域集水區內所有重要的跨界水體。連接數據是指跨界水體的交叉部分,該部分水體標明、跨越或位于締約國之間的邊界。“國際委員會”指依據本公約第十八條規定建立的組織機構。第二條合作的目標與原則1、 各締約方應該努力實現可持續與公平管理的目標,包括盡可能廣地在集水區內保護、改善和合理利用地表水與地下水。另外各締約方應盡力控制對水有害的物質、洪水和冰害引起的事故產生的災害。各締約方還應努力減輕集水區污染源對黑海的污染負荷。2、 依據本公約的規定,各締約方應該在水管理問題上進行合作,并采取適當的法律、行政和技術措施,以便最低達到保持和改善多瑙河及其流域水體的目前環境與水源狀況以及防止和盡可能地減少正在發生的或有可能發生的有害影響和變化。3、 為此,考慮到水污染降低措施與合理、可持續水利用的迫切性,各締約方應適當確定優先順序,加強已經采取和計劃采取的在整個多瑙河流域國內與國際級措施的協調和協作,以實現多瑙河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這個目標尤應保證城市、工業、農業以及生態系統的保護與恢復和滿足有關公眾健康的其它條件。4、 污染者負擔原則與預防原則是對多瑙河流域內水采取保護措施的基礎。5、 水管理合作應以可持續水管理為方向,即按穩定的、有益環境的發展標準,同時重視:保持生活的總體質量保持自然資源的持續利用避免持久的環境破壞和保護生態系統采用預防方法6、本公約的實施務必不得導致對河流環境的影響產生重大地直接或間接增加。7、締約方有權采取和執行較本公約規定更嚴格的措施。第三條公約的適用范圍1、 本公約適用于第一條(b)款規定的多瑙河流域集水區域。2、 下述有計劃的活動和正在采取的措施如引起或可能引起跨界影響,則適用本公約:廢水排放,點源與非點源營養物質與有害物質的注入熱排放;水建筑工程領域內的有計劃的活動與措施,尤其指調節、河道徑流與蓄水水位的控制、防洪、減輕風冰害,以及水系統中位于水道上或岸邊的設施的影響。以水的利用,如水力發電利用、輸水和引水為目的其他有計劃的活動與措施。現有水工建筑的運行,如水庫、水力發電廠;防止環境影響的措施包括:水文地理條件的劣變、侵蝕、沖蝕、洪水淹沒、泥沙徑流;保護生態系統的措施。對水有害的物質的處理和事故的預防。3、漁業和內陸航行如涉及防止污染、保護水資源問題,則適用本公約。第四條合作的形式本公約規定的合作通常采取如下形式:依據本公約規定在國際委員會框架下的進行協商和聯合活動。交流有關雙邊與多邊協議、法律規章和水管理領域的措施方面的信息;交換法律文件、命令及其它出版物;其它信息與經驗交流形式。第二部分多邊合作第五條跨界影響的預防、控制與減少1、 各締約方應制定、采用和執行相關法律、行政和技術措施以及規定為確保水質的有效保護和水的可持續利用本國所需的前提條件與基礎,并借此預防、控制和減少跨界影響。2、 為實現這一目的,各締約方尤其應該單獨或聯合采取以下措施:記錄采用商定的水量和水質參數(包括有關方法)的多瑙河集水區內的天然水資源的狀況。通過法律規定規范各項標準,包括廢水排放的時間限制。通過法律規定處理對水有害的物質。通過法律規定減少非點源營養物質和有害物質的注入,尤其應通過法律規定規范營養肥料、植保試劑和殺蟲劑在農業領域的使用。締約方應該考慮治理結果和國際委員會提出的建議,以便協調上述法規達到更高保護水平和協調實施相應措施。締約方應進行合作,并采取適當措施避免廢物與有害物質對環境造成影響。第六條特別水資源的保護措施締約方應該采取適當措施,以預防或減少跨界影響,持續、合理地利用水資源,以及保護生態資源,尤其應采取下列措施:列舉需長期保護的地下水資源和對現有、將來飲用水水源有重要價值的保護區。防止地下水資源、尤其是長期留作飲用水水源的地下水資源的污染,特別防止亞硝酸鹽、植保劑和殺蟲劑及其他有害物質造成的污染。通過預防與控制措施使事故污染的風險降到最小。考慮依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有計劃的活動與正在采取的措施可能對水質的影響。評估不同生境要素對河流生態的重要性并提出改善水體和沿海生態狀況的建議措施。第七條限量排放:水質目標和標準1、締約方應該根據工業污染負荷和集中程度制定適用于各個工業部門或工業的排放限量,并盡量將源頭低廢物或無廢物技術作為制造限量排放的基礎。在有害物質排放的地點,排放限量應該基于源減少和(或)廢水凈化的現有最先進技術。制定城市污水的排放限量應該至少基于生物處理或類似水平的處理。2、 締約方應結合最有利環境的實踐,針對非點源污染制定防止和減少排放有害物質和營養物質的補充條款,尤其針對來自農業的非點源污染。3、 鑒于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各工業部門和工業名單、有害物質和物質群的附加清單載入本公約附件二,上述工業或物質的點源或非點源排放應予以預防或大量削減。國際委員會負責更新附件二。4、 締約方還應適時界定水源目標、實施水質標準,以預防、控制和減少跨界影響行為,附件三對其總指導方針作出了規定,締約方應適時在國內或聯合實施該方針,使其具體化。5、 為了有效地限制在其管轄范圍內的排放,締約方應該確保具備必要的先決條件與執行。締約方應確保:國內的限量排放規定及排放標準應該逐步與本公約相協調。廢水排放應無例外地由主管當局提前發放許可證,許可證須附有效期。關于新型或現代工業設施的預防與控制措施的規定與許可,尤其涉及有害物質時,應基于現有最先進的技術并優先執行。當受水體與其生態標準要求采用較標準更嚴格的規定(見第四款),應采用較標準更嚴格的規定,甚至完全禁止排放。主管當局監督有可能產生跨界影響的活動的實施符合許可證和相關規定。應根據超國家規則、國際規則或其他環境影響評估程序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計劃、許可和執行第三條第二款和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活動時,主管當局應考慮,對水有害的物質引發事故的風險,實施預防措施,發布事故發生后應對措施的行為規則。第八條排放物目錄,行動計劃和進展審查1、 締約方應適當結合第五條第二款危)項的規定,定期制作多瑙河集水區域有關點源和非點源污染的目錄,包括針對個別排放采取的預防與減少措施,以及上述措施的實效。2、 基于以上規定,締約方應分階段建立為進一步預防與減少污染而應逐步采取的措施清單,這些措施應是實現本公約的目標所必需的。3、排放物目錄與擬采取的措施清單構成聯合行動計劃的基礎,締約方將結合行動計劃的緊急程度和有效程度執行聯合行動計劃,這些行動計劃應該特別針對減少工業與城市的點源與非點源造成的污染負荷與集中程度,它們應該特別包括預防與減少措施,時間與費用估算亦在其列。4、締約方還應通過建立定期進展評審制度監測聯合行動計劃的執行進展情況。審查應該包括已執行的保護措施和實際評估的河流狀況的進展。第九條監測計劃締約方以國內活動為基礎在監測與評估方面進行合作:1、為此目的,締約方應——協調各自國內的監測與評估方法或采用類似方法,特別在河流質量、排放物控制,洪水預報與水平衡方面,以獲得可比較的結果并引入聯合監測和評估工作中。——制定一致的或聯合的監測系統,應用定位或移動觀測裝置、通訊和數據處理設備。——闡述和執行有關水質、水量、泥沙和河流生態系統監測多瑙河集水區域河流狀況的聯合計劃,作為評估跨界影響的基礎,如跨界污染與河流系統的變化以及水平衡、洪水和冰害等跨界影響。——制定聯合或協調的污水排放監測與評估方法,包括數據的處理、評估和記錄,并重點考慮限量排放的分類規定方法(附件二第一部分)。——結合附件第二部分的規定,細化關于點源的目錄,包括排放的污染物(排放目錄),評估非點源的水污染,按實際情況審查這些文件。2、締約方應該結合相關水道的生態與水文特性以及在各自流域范圍內排放的典型污染物,特別在監測點位置、河流水質特點和多瑙河通常需相當頻繁地接受評估的污染參數方面達成一致。3、締約方應以協調一致的方法為基礎建立國內水平衡及多瑙河流域的總體水平衡。為此,作為水注入區域的締約方應該在必要的范圍內提供連接數據,因數據的取得使用的方法經協調一致,這些數據具有可比性。該數據也是編制多瑙河的主要支流水平衡的基礎。第十條報告的義務締約國應就國際委員會履行其任務所需了解的基本問題向國際委員會報告,報告尤其應包括以下內容:本公約規定或委員會要求的報告與文件。保護與管理多瑙河及多瑙河集水區域水體的雙邊、多邊協定和條約的現狀、締結、修正或退出的信息或相關信息。各締約方保護與管理多瑙河及多瑙河集水區域水體的法律、法令和一般規定的信息,以及相關信息。如國際法委員會的決定需國內采取行動方得以實施,國際委員會做出決定后,在商定的展緩期內通知執行決定所需時間和財政經費。國際委員會或其他締約方就本公約框架下的合作指定的主管機構。通報有計劃的行動,這些行動因其性質可能產生跨界影響。第十一條協商1、 有關締約方交流信息后,得應其中一個或多個締約方要求,進入協商程序,協商將討論第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可能產生跨界影響的有計劃的行動。雙邊或其它國際合作對信息交流和協商另有規定者除外。協商通常在國際委員會框架內舉行,以求得問題的解決。2、 主管機構對有計劃的行動作出決定前,應聽取協商結果,最后一次協商起算逾一年協商仍未取得結果除外。主管機構做決定時遇重大危險,不適用本規定。第十二條信息交流1、締約方經國際委員會決定應該合理交流取得的信息,尤其應交流:多瑙河集水區內河流環境的總體狀況;應用與使用現有最先進技術獲取的經驗和研究與發展成果;排放物和監測數據;已采取或擬采取防止、控制和減少跨界影響的措施;廢水排放法規;與對水有害物質有關的事故。2、締約方應交流法規信息,以協調限量排放。3、一締約方應另一締約方要求提供后者未取得的資料或信息時,前者應該盡力提供,但得要求對方就收集或適當時處理數據與信息支付合理報酬。4、締約方應為交流現有最先進技術信息提供便利,特別通過加強現有技術的商業交流、合資公司在內的直接工業接觸與合作、信息與經驗交流、提供技術援助。締約方還應進行聯合培訓計劃,組織有關研討會與會議。5、 本公約各項規定均不影響締約方依據其本國法律、法規、行政規定或現行法律實踐和可適用的國際法規保護有關私人資料、知識產權(包括工商業秘密)或國家安全的信息,此為締約方依據上述法律與實踐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6、 如果一方仍決定向另一方提供某種受保護的信息,接受信息方應該對所得信息保密,并滿足信息提供方提出的條件,且應僅出于提供信息的目的使用信息。第十三條所提供信息的保護在依據本公約的規定工商業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的提供和接受應符合國內法的前提下,接受信息的締約方應對此類信息的保密,不出于公約規定以外的其他目的使用、公開發表或向第三者提供此類信息。如有締約方認為無法履行對其獲得信息的保密義務,該締約方應立即通知信息提供方,并將該信息傳回提供方。個人資料的提供應符合提供資料的締約方的國內法。接受方應該按指定的目的和提供方的規定條件使用個人資料。第十四條信息的公開1、 締約方應確保各自主管當局應自然人或法人的合理請求及時提供有關多瑙河河流環境狀態和質量的信息,主管當局得要求自然人或法人支付合理費用,但不得要求其證明存有利害關系。2、 本條第一款所指的公共機構掌握的信息得以書面、圖象、口頭或數據庫的形式提供。3、本條規定不影響締約方依據各自國內法律制度和可適用的國際法規,拒絕提供涉及以下事項的權利。公共機構、國際關系和國防的秘密記錄;公共安全;正在審判、已審判、正在調查(包括紀律處分調查)或進入訴訟初期階段的事務;商業、工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秘密個人資料和(或)文件;第三方提供的材料,但該第三方無法律義務提供該材料;有關材料,其公開會使相關環境遭到破壞的可能性增大;公共機構應及時答復自然人或法人獲取信息的請求。公共機構拒絕該請求的決定須以書面形式作出。第十五條研究與發展1、為促成本公約的目的,締約方應按照國際委員會制定的程序訂立的科學研究或技術研究的補充計劃或聯合計劃,并向委員會提供:這類補充研究、聯合研究或其他有關研究的成果,公共機構得獲取以上結果;其他科學和技術研究計劃的有關組成部分。2、締約方應通過實施以上行為對有關國際組織和機構在這些領域完成的工作或獲得其支持的工作表示尊重。第十六條通訊,警報與報警系統,應急計劃1、締約方應在整個流域內提供協調的或聯合通訊、報警和警報系統,并達到對已建立的和正在運行的雙邊系統形成補充的程度。締約方應就協調各自國內通訊、警報和報警系統及應急計劃的方法和途徑進行協商。2、 締約方應在國際委員會框架內相互通知負責緊急事件的主管機構和聯絡機構,緊急事件包括事故污染、其他水條件危急情況,洪水和冰害等相應地,主管機構必要時應開展合作建立聯合應急計劃,補充現有雙邊計劃。3、 如果主管機構發現多瑙河或其集水區內的水體中有害物質突然增加,或收到可能對多瑙河水質造成嚴重影響并影響下游國家的災害或事故的通知時,該主管機構應立即按委員會制定的程序通知指定的聯絡機構和國際委員會。4、 為控制和減少冰害等洪水引發的風險,主管機構應立即將洪水的暴發、洪水流量以及冰害預報通知可能受影響的下游國家和國際委員會。第十七條相互援助1、締約方尤應在河流條件出現危急情況時,應其他締約方的請求提供相互援助,以加強合作、促進履行本公約的義務。2、國際委員會應特別針對以下問題,制定相互援助程序:援助的指揮、管理、協調和監督;請求援助的締約方提供的當地設備和服務,必要時包括簡化過境手續;作出補償提供援助安排的締約方和(或)人員,必要時安排提供援助方在第三方(締約方)過境。援助服務的償還方法。第三部分國際委員會第十八條委員會的設立、任務與職能1、 為實現和履行本公約的目標和規定,應設立國際多瑙河保護委員會,即本公約所稱國際委員會。締約各方應在國際委員會框架內開展合作。為促成締約方履行第一條至第十八條規定的義務,國際委員會應向締約方提出建議和意見。2、 國際委員會的結構、程序及職能由本公約附件四委員會規章詳細規定。3、 除明確委托的事務外,國際委員會有權處理締約方在本公約第三條的框架內授權其處理的其他事務。4、 通過締約方根據第十條的規定報告委員會的義務、有關國內基礎和多邊合作的執行協助實施國際委員會的決定。5、 國際委員會回顧實施本公約的經驗,適時向締約方提出修正或補充建議,或為進一步制定多瑙河及其流域內水體的保護與水管理法規提供基礎。6、 國際委員會決定與國際、一國國內組織或其他機構合作,這些組織與機構或從事保護和管理多瑙河及其流域的水體的工作,或對該項工作懷有興趣,或國際委員會與這些組織、機構就水保護和水管理的普遍問題開展合作。第十九條布加勒斯特宣言的過渡締約方在1985年12月3日簽署的多瑙河國家合作宣言(布加勒斯特宣言)框架內完成的多瑙河水管理問題的工作,特別是工作組在水質、洪水信息和預報以及水平衡方面作出的保護多瑙河免受污染的工作納入本公約的框架。第四部分程序和最后條款第二十條附件的效力附件一至附件五構成本公約不可分割的部分,適用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現有和補充協定締約方應在平等和互惠的基礎上調整現有的雙邊、多邊協定或安排,必要時廢止與本公約基本原則相矛盾的規定,并適時達成補充協定或其他安排。第二十二條締約方會議1、 締約方應國際委員會的建議召開會議。2、 締約方在上述會議上應根據國際委員會的報告著重審查有關公約實施的政策問題,應通過適當的建議或決定。3、 擔任國際委員會主席的締約方(其代表團團長具體擔任委員會主席之職)主持上述會議。4、 如果不少于四分之三的締約方的代表接到正規邀請后出席會議,締約方會議則有權通過建議或決定。除非本公約另有規定,締約方會議應努力達成一致協議。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委員會主席應該宣布已盡一切努力終未達成一致協議。主席作出此項宣布后,該項建議或決定得以在場投票的締約方的五分之四多數票通過。5、 對于投票支持決定的締約方,如其未書面通知執行秘書無法接受該決定,該決定自通過之日的第十一個月的第一天起生效。然而即使作出此類通知,締約方亦得隨時撤消,撤消自執行秘書收到之日起生效。對于書面通知執行秘書可以接受該決定的締約方,該決定自執行秘書收到通知之時起或自決定通過之日起第十一個月的第一天起生效,以較晚生效的日期為準。6、 但是,如果建議或決定涉及財務,該建議或決定僅能一致通過。第二十三條公約的修正公約通過以下方式作出修正:1、 任一締約方均得提議修正公約。保存國以書面形式將提議的修正文本和召開締約方會議的提議通知締約方。2、 如果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締約方支持召開締約方會議的提議,保存國應于在六個月內在國際委員會會址召集締約方會議。3、 締約方會議上任一修正的通過需一致同意。4、 通過的修正案應由保存國送交締約方進行批準、接受或核準。批準、接受或核準修正案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保存國。5、 對于批準、接受或核準修正案的締約方,修正案自保存國政府收到不少于五分之四的締約方的批準、接受或核準通知之日起算30日生效。對于其它締約方,修正案自一締約方交存批準書、接受書或核準書之日起算30日對該締約方生效。6、國際委員會得依據國際委員會規章第五條對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作出修正。第二十四條爭端解決1、 兩個或兩個以上締約方因本公約的解釋和適用引起的爭端,應由有關各方通過協商或其他爭端各方均可接受的方式努力尋求解決。必要時,國際委員會得協助解決爭端。2、 (a)如果爭端各方不能在合理的時間內依據本條第一款解決爭端,且爭端一方將爭端通知國際委員會未逾十二個月,爭端應通過以下和平解決方式做出強制決定:——國際法院;——依照本公約附件五仲裁。批準、接受、核準或加入本公約時,或在其后任何時候,締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