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分析處理報告制度8篇【導語】分析處理報告制度怎么寫受歡迎?本為整理了8篇優秀的分析處理報告制度范文,為便于您查看,點擊下面《名目》可以快速到達對應范文。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分析處理報告制度,僅供參考,盼望對您有所關心。
名目第1篇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檔案制度第2篇事故、大事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制度第3篇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檔案制度第4篇設備事故報告分析處理制度范本第5篇事故分析處理報告制度第6篇事故大事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制度第7篇事故分析處理及報告制度第8篇工程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報告標準制度
【第1篇】事故分析處理報告制度
為加強企業平安管理,一旦事故發生后,能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無論是人身傷亡事故或非人身傷亡事故。)負傷者或者現場有關人員應馬上匯報礦調度或礦領導。
2、調度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需馬上匯報安監站、總工和礦長。
3、礦長接到事故報告后,對于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必需馬上匯報局調度和局領導。
4、對于輕傷事故,安監站必需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匯報安監局。
5、發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后,礦長必需馬上組織人員快速實行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監站必需將當月發生的事故進行統計上報安監局。
7、對于不負責任不按規定上報而造成事故的擴大,礦將賜予處以200元罰款。
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1、對于輕傷,重傷事故和非人身傷亡事故,由礦長或安監站組織生產、技術、平安、工會人員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對于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安監站要會同上級調查組進行調查。
3、礦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部門、區隊了解有關狀況和資料,任何部門、區隊或個人不得拒絕,不得阻礙、干涉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4、事故調查結束后,由安監站召集礦領導、調查組人員、當事人及其部門負責人召開事故分析會。
5、事故分析會議必需根據“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嚴厲?處理,分析事故緣由,落實事故責任,提出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第2篇】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檔案制度
(一)凡發生輕傷及以上(含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均要按規定進行報告、登記、調查、分析和處理。
(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所在單位,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上報。重大事故,總公司必需準時,照實向上級領導部門(地方安監局)報告。
(三)事故發生后,由公司平安技術部進行登記,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緣由,并實行應急救援措施,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四)事故處理后,由平安技術部組織事故分析、總結會,對事故責任人和職工進行平安生產教育,并做好記錄、存檔工作。
(五)平安技術部對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和處理的資料,形成事故檔案,并存檔。
(六)平安技術部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建立事故臺帳,并做好登記、存檔工作。
【第3篇】事故大事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平安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事故后“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等規定。遵照國家頒發的有關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是指在生產作業進程中,突然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產終斷的意外大事。凡發生事故,無論產生的損失結果如何,都必需逐級上報,并進行分析、處理、實行防范措施。
2、凡發生事故、當事人、知情人或單位負責人必需馬上向領導報告,事故報告要真實、精確?????、準時。
3、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現場人員應當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必需馬上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準時的醫療救治。并做好相應工作。
4、公司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傷亡事故報告后,應當馬上將事故概況(包括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狀況、簡要經過和初步分析的事故緣由)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急性中毒事故還應當報告衛生部門。
5、輕傷和其它一般事故,由各單位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清事故緣由,明確責任,提出處理看法,制定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后書面報告公司。
6、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和情形嚴峻的其它事故,由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程序必需嚴格遵循《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章》,事故必需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即事故緣由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防范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不放過;事故有關的領導和責任人沒有受處處理不放過。
8、凡事故分析中確定防范措施時,必需同時確定措施落實時間,措施在不同范圍內落實的責任人,并把事故防范措施作整理、通報,上報相關對口部門,下發到相關工區、班組(崗位)。各類平安檢查時,必需將近兩年內職能責任范圍內發生的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實狀況作檢查。
9、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住院期間和醫生建議療養期間),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準擅自回家療養,否則應按曠工處理,造成傷勢加重的應由本人負責。職工治療出院后應把出院證明復印件分別交公司平安環保部、單位平安員各一份,本人保存一份。
10、事故調查分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單位、班組),人物(包含現場相關人員、班組長)的自然狀況(指年齡、政治面貌、參與工作時間、崗位變動、住址、持證狀況等)、經過、緣由、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性質、責任劃分(主要責任者基本狀況)、防范措施、處理看法等,報告還應注明調查組人員姓名、職務、參與分析人員姓名等內容。
11、在事故調查中有下列情形的人應賜予行政處分:隱瞞事故不報、謊報,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拒絕接受調查,隱瞞事故真相,作偽證等不利于事故調查的行為人。
12、對事故主要責任者賜予行政處分時,必需事實依據清晰,經公司平安生產領導小組爭論打算。
【第4篇】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檔案制度
(一)凡發生輕傷及以上(含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均要按規定進行報告、登記、調查、分析和處理。
(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所在單位,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上報。重大事故,總公司必需準時,照實向上級領導部門(地方安監局)報告。
(三)事故發生后,由公司平安技術部進行登記,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緣由,并實行應急救援措施,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四)事故處理后,由平安技術部組織事故分析、總結會,對事故責任人和職工進行平安生產教育,并做好記錄、存檔工作。
(五)平安技術部對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和處理的資料,形成事故檔案,并存檔。
(六)平安技術部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建立事故臺帳,并做好登記、存檔工作。
【第5篇】事故分析處理及報告制度
為加強企業平安管理,一旦事故發生后,能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無論是人身傷亡事故或非人身傷亡事故。)負傷者或者現場有關人員應馬上匯報礦調度或礦領導。
2、調度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需馬上匯報安監站、總工和礦長。
3、礦長接到事故報告后,對于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必需馬上匯報局調度和局領導。
4、對于輕傷事故,安監站必需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匯報安監局。
5、發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后,礦長必需馬上組織人員快速實行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監站必需將當月發生的事故進行統計上報安監局。
7、對于不負責任不按規定上報而造成事故的擴大,礦將賜予處以200元罰款。
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1、對于輕傷,重傷事故和非人身傷亡事故,由礦長或安監站組織生產、技術、平安、工會人員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對于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安監站要會同上級調查組進行調查。
3、礦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部門、區隊了解有關狀況和資料,任何部門、區隊或個人不得拒絕,不得阻礙、干涉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4、事故調查結束后,由安監站召集礦領導、調查組人員、當事人及其部門負責人召開事故分析會。
5、事故分析會議必需根據“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嚴厲?處理,分析事故緣由,落實事故責任,提出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第6篇】事故、大事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平安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事故后"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等規定。遵照國家頒發的有關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是指在生產作業進程中,突然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產終斷的意外大事。凡發生事故,無論產生的損失結果如何,都必需逐級上報,并進行分析、處理、實行防范措施。
2、凡發生事故、當事人、知情人或單位負責人必需馬上向領導報告,事故報告要真實、精確?????、準時。
3、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現場人員應當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必需馬上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準時的醫療救治。并做好相應工作。
4、公司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傷亡事故報告后,應當馬上將事故概況(包括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狀況、簡要經過和初步分析的事故緣由)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急性中毒事故還應當報告衛生部門。
5、輕傷和其它一般事故,由各單位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清事故緣由,明確責任,提出處理看法,制定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后書面報告公司。
6、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和情形嚴峻的其它事故,由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程序必需嚴格遵循《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章》,事故必需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即事故緣由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防范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不放過;事故有關的領導和責任人沒有受處處理不放過。
8、凡事故分析中確定防范措施時,必需同時確定措施落實時間,措施在不同范圍內落實的責任人,并把事故防范措施作整理、通報,上報相關對口部門,下發到相關工區、班組(崗位)。各類平安檢查時,必需將近兩年內職能責任范圍內發生的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實狀況作檢查。
9、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住院期間和醫生建議療養期間),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準擅自回家療養,否則應按曠工處理,造成傷勢加重的應由本人負責。職工治療出院后應把出院證明復印件分別交公司平安環保部、單位平安員各一份,本人保存一份。
10、事故調查分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單位、班組),人物(包含現場相關人員、班組長)的自然狀況(指年齡、政治面貌、參與工作時間、崗位變動、住址、持證狀況等)、經過、緣由、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性質、責任劃分(主要責任者基本狀況)、防范措施、處理看法等,報告還應注明調查組人員姓名、職務、參與分析人員姓名等內容。
11、在事故調查中有下列情形的人應賜予行政處分:隱瞞事故不報、謊報,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拒絕接受調查,隱瞞事故真相,作偽證等不利于事故調查的行為人。
12、對事故主要責任者賜予行政處分時,必需事實依據清晰,經公司平安生產領導小組爭論打算。
【第7篇】設備事故報告分析處理制度范本
設備事故報告分析處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設備故障與事故。設備或零部伯失去原有精度性能,不能正常運行,技術性能降低等,造成停產或經濟損失者為設備故障。
第三十九條一般事故:修復費用一般在500~10000元;精、大、稀及機械工業關鍵設備在1000~30000元者;或因設備事故造成全廠供電中斷10~30分鐘以上為重大事故。
第四十條重大事故:修復費用一般設備達1萬元以上;機械工業關鍵設備及精、大、稀設備達30000元以上者,或因設備事故而使全廠電力供應中斷30分鐘以上為重大事故。
第四十一條特大事故:修復費用達50萬元以上或由于設備事故造成全廠停產二天以上,車間停產一周以上者為特大事故。
第四十二條事故發生后,就嚴格保持現場狀況,操作工人或班組設備員馬上報告車間機械員或車間分管設備工作主任。車間主任應產即報告設備科和有關部門。有關人員應馬上到現場察看,檢查分析作出記錄,并準時提案規定上報處理。
第四十三條重大與特大事故發生后,設備科應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抄報機械電子部。車間在二日內填寫事故報告單一式三份,按程序逐級上報處理,設備科必需在一個月內將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部門,同時抄報機械電子部。
第四十四條設備事故要做到“三不放過”(事故緣由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全部事幫都查清緣由和責任,按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分析賜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才要依法制裁。
第四十五條對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懲罰,并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定統計,按規定報。
對修復費用低于5百元或全廠供應中斷10分鐘以下的設備故障也要百明緣由,分清責任。
第四十六條設備事故分析處理的原則是:一般事故由小組分析,車間和有關科室人員參與;重大事故由車間主任分析,廠主管領導及設備科和有關科室派員參與;大事故由廠主管領導主持分析,主管局派人參與。
第四十七條對事故責任者,如需作經濟制裁,經廠主管領導批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執行,如需法律制裁的,按國家法律程序辦理。
【第8篇】工程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報告標準制度
1目的
因分包企業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損害、重要設備損害及急性中毒事故和*******項目公司管轄的電力建設項目在施工活動中發生的人身損害事故,必需嚴格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堅持實事求是、敬重科學的原則、仔細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為規范*******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平安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和報告工作,確保事故調查質量,查清事故發生的緣由,并實行相應的防止措施,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制訂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所發生的平安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和報告的管理工作。
3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平安生產法》
《特殊重大事故調查標準暫行規定》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中國*******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2022年版)》
《職業中毒和職業病報告試行方法》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企業職傷務亡事故分類標準》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方法》
相關子系統
安健環管理
檔案管理
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糾偏與掌握
評估及改進管理
4專業術語定義
事故:個人或集體在時間的進程中,為了實現某一意圖而實行行動的過程中,突然發生了與人的意志相反的狀況,迫使這種行動臨時或永久停止的大事。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損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大事。
5職責
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是本標準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全面管理。監督檢查所屬部門及施工單位執行本標準的有效性。
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在本部門的執行狀況,提出修訂和完善本標準的報告和建議;指導、幫助本單位有關部門開展未遂管理工作、平安分析和風險評估;供應適當的培訓;統計、記錄分析未遂大事發生的緣由和趨勢。對執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應樂觀準時予以解決或處理,負責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標準的建議,經本標準負責人同意和授權修訂本標準。
工程安委會
負責組建事故調查委員會,批準事故調查組提交的調查報告,審查標準改進建議報告。
事故單位、責任部門或主管部門負責人
愛護事故現場、組織事故處理;準時報告事故信息;組織由本部門負責的低風險、等級事故的緣由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組織落實“事故調查報告書”中提出的防范措施并督促檢查。對本標準中存在的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標準問題準時反饋給平安監理和安監部。
員工
應幫助事故調查、愛護事故現場,照實報告事故狀況和事故當時真實信息,樂觀救助受傷人員、搶修設備,對防止事故擴大負有責任。
6執行程序
基本要求
事故分類:記錄事故、輕傷及輕傷事故、重傷及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傷亡事故,特殊重大死亡事故。
記錄事故(不含嚴峻未遂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向班組長報告,由班組長主持調查、處理并登記后向工地主任或工地專職平安員報告。
輕傷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向班組長報告,由班組長報告工地主任或工地專職平安員,工地主任或工地專職平安員應在當日分別報告本單位安監部。輕傷事故由工地主任主持調查、處理并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事故發生后三日內報送到本單位安監部。
記錄事故中的嚴峻未遂事故,事故有關現場人員應馬上報告工地主任或工地專職平安員,由工地主任或專職平安員馬上報告本單位(施工單位)領導和安監部。
嚴峻未遂事故由事故單位主持,*******項目公司安監部、監理單位參與,進行調查、處理并填寫“嚴峻未遂事故報表”報送安監部。
重傷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馬上直接或逐級報告給本單位負責人和安監部。本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馬上用快速方法(最遲不超過24小時)報告給*******項目公司負責人和安監部、監理單位,再由*******項目公司報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部門。
重傷事故由事故單位經理或副經理主持調查、處理并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一個月以內,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部門。
死亡事故和重大傷亡事故
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馬上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和安監部。單位負責人、安監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快速查清基本狀況,并馬上報告上級領導、*******項目公司負責人、安監部,監理單位,以及當地設區的市(或者相當于設區的市一級)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和工會。
*******項目公司負責人或安監部、監理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需在24小時內將事故概況轉報給上級主管部門、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負責人或安監部。
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事故單位經理組織,會同*******項目公司安監部、監理單位,工會組織和當地主管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
“職工死亡事故調查報告書”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報送上級主管部門、*******項目公司或勞動部門批復,并抄送參與事故調查的有關單位及部門。
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由*******項目公司總經理或基建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會同當地主管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必要時,申請上級主管部門派員參與事故的調查。
事故有關必要信息應由事故當事人、班長或值班人員記錄在值班記錄本上(也應收集其它現場目擊人員口述狀況,記錄在案),這些記錄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
(2)地點(部位)
(3)事故現場人員
(4)事故狀況描述、嚴峻程度
(5)人員損害狀況
(6)財產損失狀況
(7)已經實行的處理措施
(8)事故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系方法
發生重大事故的執行國務院《特殊重大事故調查標準暫行》及所在地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發生重大人身事故和死亡事故,執行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發生重傷、死亡、重大傷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員應馬上停止工作,快速實行措施搶救傷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并愛護好事故現場。
事故調查負責人員
事故調查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合格,有較豐富的平安監督管理工作閱歷,有較強的事故調查分析力量,同時有電力建設相關專業的基礎學問;并由各事故單位委任上崗;平安監理、安監部的調查人員由*******項目公司委任上崗。
安委會是平安施工的監督管理機構;也是基建事故調查的組織者和領導者。除*******項目公司或政府機構另有明確要求以外,一般的事故(人身輕傷、一般設備事故)可由事故單位的安監部或特地的調查小組組織調查處理;較嚴峻、涉及面跨越兩個以上施工單位的事故(重傷、重大設備事故、涉及兩個以上施工單位的事故),由安委會依據事故性質、嚴峻標準、損失大小等狀況組建特地的事故調查委員會,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人員組成
應依據風險程度確定調查深度和廣度以及調查規模,對符合《平安事故報告標準》中條款規定的事故,必需成立事故調查組并公布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按法規需要地方政法部門介入調查時,必需依據政法部門的要求組成調查組,并在其支持或組織下開展調查工作。調查組成員須由與本領故無直接關系的各專業或各方具有級以上職稱或具有本行業連續工作5年以上工作閱歷的人員組成。
其他
未構成重大事故的誤操作事故、人身損害事故、基建區域著火、爆炸事故、生產設備、系統承壓管道、容器爆破以及環保事故,一般狀況下應在5日之內完成調查及事故調查報告書;重大事故的調查,應在60日內完成。人身、設備、火災、環保等事故的調查報告書,應由*******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簽字后報送大唐黑龍江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健康和交通等事故應分別報送*******熱電有限公司其它主管部門。
事故分析
事故調查分析必需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實事求是,嚴厲?仔細,反對草率從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嚴禁隱瞞事故。
*******工程發生任何安健環事故,事故單位都必需依據事故潛在風險的凹凸和事故后果的嚴峻程度,成立規格不等的臨時事故分析組對事故進行初步分析并撰寫和初步分析報告。
平安監理和安監部安監人員,有權介入事故單位的事故調查工作,參與事故分析會議。一般的事故可由事故單位的安監部組織調查和處理,向平安監理和*******熱電有限公司的安監部提交調查報告。
事故分析會的核心成員應包括:
(1)事故當事人、設備操作人、事故在場目擊證人。
(2)事故其它當事人,班組長、工區負責人和安監人員,或其它有關人員。
(3)事故分析需要的機械、電氣、起重或其它專業的專家。
(4)安監部人員。
(5)平安監理人員和*******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平安監督人員。
分析事故與平安、健康、環境等相關的潛在聯系,事前有無風險掌握失效緣由。
評估事故初步報告,事故的根本緣由是否已確定,是否需要綻開進一步的調查或緣由分析。
對于緣由分析或基本調查提出的建議,在確定執行策略時應考慮以下方面因素:
(1)執行措施所付出成本規模。
(2)技術上是否可行以及存在的風險
(3)管理標準或操作規程、措施等,修改后是否適用
監督改進措施的執行進程。
檢查措施執行后的有效性。
公布事故狀況及信息使有關單位吸取教訓。
假如發覺管理標準存在問題應準時通知國華公司所屬及控股發電公司工程部。
事故調查
后果嚴峻的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主管領導和安監部人員接報后必需快速趕赴現場組織和協調事故處理,愛護現場,搶救傷員,未經調查和記錄的事故現場不得任意變動。發生重大人身事故,應準時報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社保機構;同時應報告平安監理和工程部。
平安監理和安監部應馬上妥當保存事故證據,條件許可時對事故現場進行照、錄相和繪圖。處理事故需要變動現場時,必需經公司工程主管領導同意,在取得必要物證和事故資料后方可進行。
安委會應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事故相關人員應分別提交書面材料;分析會應記錄與會人員對事故經過狀況的記錄。上述材料由工程部安監人員保存。
調查組應依據調查需要,查閱有關設備作業、檢修、試驗、驗收記錄和其它資料等,分析事故緣由,事故單位應主動供應相關資料。
調查組有權向一切與事故有關的人員了解事故狀況,索取有關資料,在收集、索取、詢問有關事故資料所得記錄需索取人與供應人簽字時,供應事故狀況人員不得無理拒絕。
人身傷亡事故應查明傷亡人員(及事故主要當事,如設備操作人、起重指揮人;事故直接責任人)單位、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文化程度、工種、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等,還有平安教育記錄、上崗證、操作證等;參照附錄中(人身傷亡事故報告表)要求填寫人身傷亡事故報告表;查明事故發生前每個人每一時刻工作內容。查明事故現場作業環境狀況以及平安交底記錄、風險預控措施、其它平安措施、個人平安防護裝備的配備和使用狀況。
設備事故應查明設備運行參數;查明設備背景資料(包括定貨合同、檢修/驗收記錄、性能和使用說明書、技術圖紙等)狀況和偏離規劃、設計、制造、施工安裝、調試、運行、檢修等標準問題;查明有關愛護裝置動作狀況;查明事故經濟損失狀況。
檢查工作規程是否正、管理標準是否有效執行;檢查平安生產責任制和技術培訓以及人事支配方面是否存在問題。
事故調查組必需查明事故發生的直接緣由;事故發生的直接緣由、間接緣由;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分析存在的管理問題;查明發生事故的責任(直接責任、間接責任、領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和改善工作的建議,確定事故等級,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看法。事故調查結束后,事故調查組應撰寫事故調查報告書(附錄3),事故調查報告書中緣由分析或調查結論應由調查組長或事故調查人員擬寫;調查組成員應在“事故調查報告書”簽名;對事故調查全過程的公正性、真實性、完整性、精確?????性負責。
存在下列問題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負有責任
未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平安生產法》
平安生產責任制不落實。
沒有管理標準。
肯定時期內直接緣由導致的事故重復發生。
同意/默許違法、違章、違規指揮和工作。
員工沒有經過合格培訓。
未按規定給員工配備個人防護用品、長期使用未檢驗的平安工器具。
6.3.11對下列狀況造成事故應從嚴處理。
6.3.11.1違法/違規指揮、有決違章作業。
6.3.11.2隱瞞事故真正緣由,篡改證據。
6.3.11.3有意干擾事故調查和知情不報。
6.3.12事故調查報告書完成后,一般事故(人身輕傷以下,一般設備事故)由事故單位調查處理,調查報告報送平安監理和工程部備案;重傷以上(重大設備)事故,由安委會組織的事故調查組完成調查,提交調查報告;報安委會批準。
6.3.13事故單位的安監部應在月平安例會上,匯報事故報告提出的整改工作的進程。
6.3.14工程部應在每月召開的平安生產例會上,通報事故信息(如事故報告/通報、事故報告等)。生產人身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設備事故、嚴格環保事故、火災事故或重復發生的生產設備障礙、基建區域著火、爆炸事故,由公司主管領導在會上通報有關事故調查結果。整改措施完成后應撰寫總結報告由公司主管領導確認簽發后,書面報國華公司工程管理部。
6.3.15誤操作事故、人身損害事故、重復發生的事故、機組停運事故、基建區域著火、爆炸事故,生產設備、系統承壓管道、容器爆破事故以及健康和環保事故的整改建議或整改工作結束后,一般事故由事故單位安監部組織檢查驗收;重大事故,由安委會組織的事故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組織檢查驗收。
6.3.16“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應在事故發生后45天內報送*******公司或省級勞動部門批復。并抄送參與事故調查的有關單位及部門。
6.3.17發生特殊重大死亡事故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調查處理。
6.4企業對發生的事故,應在查清緣由,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根據本規定有關獎懲的規定和事故調查組提出和事故處理看法,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6.5事故統計范圍本企業職工與非本企業人員標準按有關規定填報。
6.6事故月報、年報的報送程序按有關規定填報。
7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行人應常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的執行狀況的規范性,每半年填寫一次評價表(附錄6),報標準負責人進行評價。
標準負責人依據反饋狀況對各部門本標準的執行狀況進行評價,并打算是否升級。
標準執行人須確保全部文件持有人供應最新的修訂版本。
【導語】分析處理報告制度怎么寫受歡迎?本為整理了8篇優秀的分析處理報告制度范文,為便于您查看,點擊下面《名目》可以快速到達對應范文。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分析處理報告制度,僅供參考,盼望對您有所關心。
名目第1篇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檔案制度第2篇事故、大事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制度第3篇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檔案制度第4篇設備事故報告分析處理制度范本第5篇事故分析處理報告制度第6篇事故大事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制度第7篇事故分析處理及報告制度第8篇工程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報告標準制度
【第1篇】事故分析處理報告制度
為加強企業平安管理,一旦事故發生后,能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無論是人身傷亡事故或非人身傷亡事故。)負傷者或者現場有關人員應馬上匯報礦調度或礦領導。
2、調度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需馬上匯報安監站、總工和礦長。
3、礦長接到事故報告后,對于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必需馬上匯報局調度和局領導。
4、對于輕傷事故,安監站必需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匯報安監局。
5、發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后,礦長必需馬上組織人員快速實行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監站必需將當月發生的事故進行統計上報安監局。
7、對于不負責任不按規定上報而造成事故的擴大,礦將賜予處以200元罰款。
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1、對于輕傷,重傷事故和非人身傷亡事故,由礦長或安監站組織生產、技術、平安、工會人員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對于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安監站要會同上級調查組進行調查。
3、礦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部門、區隊了解有關狀況和資料,任何部門、區隊或個人不得拒絕,不得阻礙、干涉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4、事故調查結束后,由安監站召集礦領導、調查組人員、當事人及其部門負責人召開事故分析會。
5、事故分析會議必需根據“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嚴厲?處理,分析事故緣由,落實事故責任,提出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第2篇】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檔案制度
(一)凡發生輕傷及以上(含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均要按規定進行報告、登記、調查、分析和處理。
(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所在單位,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上報。重大事故,總公司必需準時,照實向上級領導部門(地方安監局)報告。
(三)事故發生后,由公司平安技術部進行登記,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緣由,并實行應急救援措施,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四)事故處理后,由平安技術部組織事故分析、總結會,對事故責任人和職工進行平安生產教育,并做好記錄、存檔工作。
(五)平安技術部對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和處理的資料,形成事故檔案,并存檔。
(六)平安技術部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建立事故臺帳,并做好登記、存檔工作。
【第3篇】事故大事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平安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事故后“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等規定。遵照國家頒發的有關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是指在生產作業進程中,突然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產終斷的意外大事。凡發生事故,無論產生的損失結果如何,都必需逐級上報,并進行分析、處理、實行防范措施。
2、凡發生事故、當事人、知情人或單位負責人必需馬上向領導報告,事故報告要真實、精確?????、準時。
3、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現場人員應當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必需馬上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準時的醫療救治。并做好相應工作。
4、公司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傷亡事故報告后,應當馬上將事故概況(包括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狀況、簡要經過和初步分析的事故緣由)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急性中毒事故還應當報告衛生部門。
5、輕傷和其它一般事故,由各單位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清事故緣由,明確責任,提出處理看法,制定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后書面報告公司。
6、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和情形嚴峻的其它事故,由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程序必需嚴格遵循《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章》,事故必需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即事故緣由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防范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不放過;事故有關的領導和責任人沒有受處處理不放過。
8、凡事故分析中確定防范措施時,必需同時確定措施落實時間,措施在不同范圍內落實的責任人,并把事故防范措施作整理、通報,上報相關對口部門,下發到相關工區、班組(崗位)。各類平安檢查時,必需將近兩年內職能責任范圍內發生的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實狀況作檢查。
9、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住院期間和醫生建議療養期間),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準擅自回家療養,否則應按曠工處理,造成傷勢加重的應由本人負責。職工治療出院后應把出院證明復印件分別交公司平安環保部、單位平安員各一份,本人保存一份。
10、事故調查分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單位、班組),人物(包含現場相關人員、班組長)的自然狀況(指年齡、政治面貌、參與工作時間、崗位變動、住址、持證狀況等)、經過、緣由、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性質、責任劃分(主要責任者基本狀況)、防范措施、處理看法等,報告還應注明調查組人員姓名、職務、參與分析人員姓名等內容。
11、在事故調查中有下列情形的人應賜予行政處分:隱瞞事故不報、謊報,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拒絕接受調查,隱瞞事故真相,作偽證等不利于事故調查的行為人。
12、對事故主要責任者賜予行政處分時,必需事實依據清晰,經公司平安生產領導小組爭論打算。
【第4篇】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檔案制度
(一)凡發生輕傷及以上(含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均要按規定進行報告、登記、調查、分析和處理。
(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所在單位,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上報。重大事故,總公司必需準時,照實向上級領導部門(地方安監局)報告。
(三)事故發生后,由公司平安技術部進行登記,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緣由,并實行應急救援措施,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四)事故處理后,由平安技術部組織事故分析、總結會,對事故責任人和職工進行平安生產教育,并做好記錄、存檔工作。
(五)平安技術部對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和處理的資料,形成事故檔案,并存檔。
(六)平安技術部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建立事故臺帳,并做好登記、存檔工作。
【第5篇】事故分析處理及報告制度
為加強企業平安管理,一旦事故發生后,能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無論是人身傷亡事故或非人身傷亡事故。)負傷者或者現場有關人員應馬上匯報礦調度或礦領導。
2、調度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需馬上匯報安監站、總工和礦長。
3、礦長接到事故報告后,對于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必需馬上匯報局調度和局領導。
4、對于輕傷事故,安監站必需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匯報安監局。
5、發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后,礦長必需馬上組織人員快速實行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監站必需將當月發生的事故進行統計上報安監局。
7、對于不負責任不按規定上報而造成事故的擴大,礦將賜予處以200元罰款。
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1、對于輕傷,重傷事故和非人身傷亡事故,由礦長或安監站組織生產、技術、平安、工會人員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對于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安監站要會同上級調查組進行調查。
3、礦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部門、區隊了解有關狀況和資料,任何部門、區隊或個人不得拒絕,不得阻礙、干涉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4、事故調查結束后,由安監站召集礦領導、調查組人員、當事人及其部門負責人召開事故分析會。
5、事故分析會議必需根據“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嚴厲?處理,分析事故緣由,落實事故責任,提出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第6篇】事故、大事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平安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事故后"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等規定。遵照國家頒發的有關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是指在生產作業進程中,突然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產終斷的意外大事。凡發生事故,無論產生的損失結果如何,都必需逐級上報,并進行分析、處理、實行防范措施。
2、凡發生事故、當事人、知情人或單位負責人必需馬上向領導報告,事故報告要真實、精確?????、準時。
3、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現場人員應當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必需馬上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準時的醫療救治。并做好相應工作。
4、公司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傷亡事故報告后,應當馬上將事故概況(包括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狀況、簡要經過和初步分析的事故緣由)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急性中毒事故還應當報告衛生部門。
5、輕傷和其它一般事故,由各單位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清事故緣由,明確責任,提出處理看法,制定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后書面報告公司。
6、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和情形嚴峻的其它事故,由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程序必需嚴格遵循《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章》,事故必需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即事故緣由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防范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不放過;事故有關的領導和責任人沒有受處處理不放過。
8、凡事故分析中確定防范措施時,必需同時確定措施落實時間,措施在不同范圍內落實的責任人,并把事故防范措施作整理、通報,上報相關對口部門,下發到相關工區、班組(崗位)。各類平安檢查時,必需將近兩年內職能責任范圍內發生的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實狀況作檢查。
9、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住院期間和醫生建議療養期間),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準擅自回家療養,否則應按曠工處理,造成傷勢加重的應由本人負責。職工治療出院后應把出院證明復印件分別交公司平安環保部、單位平安員各一份,本人保存一份。
10、事故調查分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單位、班組),人物(包含現場相關人員、班組長)的自然狀況(指年齡、政治面貌、參與工作時間、崗位變動、住址、持證狀況等)、經過、緣由、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性質、責任劃分(主要責任者基本狀況)、防范措施、處理看法等,報告還應注明調查組人員姓名、職務、參與分析人員姓名等內容。
11、在事故調查中有下列情形的人應賜予行政處分:隱瞞事故不報、謊報,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拒絕接受調查,隱瞞事故真相,作偽證等不利于事故調查的行為人。
12、對事故主要責任者賜予行政處分時,必需事實依據清晰,經公司平安生產領導小組爭論打算。
【第7篇】設備事故報告分析處理制度范本
設備事故報告分析處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設備故障與事故。設備或零部伯失去原有精度性能,不能正常運行,技術性能降低等,造成停產或經濟損失者為設備故障。
第三十九條一般事故:修復費用一般在500~10000元;精、大、稀及機械工業關鍵設備在1000~30000元者;或因設備事故造成全廠供電中斷10~30分鐘以上為重大事故。
第四十條重大事故:修復費用一般設備達1萬元以上;機械工業關鍵設備及精、大、稀設備達30000元以上者,或因設備事故而使全廠電力供應中斷30分鐘以上為重大事故。
第四十一條特大事故:修復費用達50萬元以上或由于設備事故造成全廠停產二天以上,車間停產一周以上者為特大事故。
第四十二條事故發生后,就嚴格保持現場狀況,操作工人或班組設備員馬上報告車間機械員或車間分管設備工作主任。車間主任應產即報告設備科和有關部門。有關人員應馬上到現場察看,檢查分析作出記錄,并準時提案規定上報處理。
第四十三條重大與特大事故發生后,設備科應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抄報機械電子部。車間在二日內填寫事故報告單一式三份,按程序逐級上報處理,設備科必需在一個月內將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部門,同時抄報機械電子部。
第四十四條設備事故要做到“三不放過”(事故緣由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全部事幫都查清緣由和責任,按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分析賜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才要依法制裁。
第四十五條對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懲罰,并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定統計,按規定報。
對修復費用低于5百元或全廠供應中斷10分鐘以下的設備故障也要百明緣由,分清責任。
第四十六條設備事故分析處理的原則是:一般事故由小組分析,車間和有關科室人員參與;重大事故由車間主任分析,廠主管領導及設備科和有關科室派員參與;大事故由廠主管領導主持分析,主管局派人參與。
第四十七條對事故責任者,如需作經濟制裁,經廠主管領導批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執行,如需法律制裁的,按國家法律程序辦理。
【第8篇】工程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報告標準制度
1目的
因分包企業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損害、重要設備損害及急性中毒事故和*******項目公司管轄的電力建設項目在施工活動中發生的人身損害事故,必需嚴格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堅持實事求是、敬重科學的原則、仔細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為規范*******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平安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和報告工作,確保事故調查質量,查清事故發生的緣由,并實行相應的防止措施,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制訂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所發生的平安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和報告的管理工作。
3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平安生產法》
《特殊重大事故調查標準暫行規定》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中國*******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2022年版)》
《職業中毒和職業病報告試行方法》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企業職傷務亡事故分類標準》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方法》
相關子系統
安健環管理
檔案管理
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糾偏與掌握
評估及改進管理
4專業術語定義
事故:個人或集體在時間的進程中,為了實現某一意圖而實行行動的過程中,突然發生了與人的意志相反的狀況,迫使這種行動臨時或永久停止的大事。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損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大事。
5職責
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是本標準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全面管理。監督檢查所屬部門及施工單位執行本標準的有效性。
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在本部門的執行狀況,提出修訂和完善本標準的報告和建議;指導、幫助本單位有關部門開展未遂管理工作、平安分析和風險評估;供應適當的培訓;統計、記錄分析未遂大事發生的緣由和趨勢。對執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應樂觀準時予以解決或處理,負責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標準的建議,經本標準負責人同意和授權修訂本標準。
工程安委會
負責組建事故調查委員會,批準事故調查組提交的調查報告,審查標準改進建議報告。
事故單位、責任部門或主管部門負責人
愛護事故現場、組織事故處理;準時報告事故信息;組織由本部門負責的低風險、等級事故的緣由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組織落實“事故調查報告書”中提出的防范措施并督促檢查。對本標準中存在的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標準問題準時反饋給平安監理和安監部。
員工
應幫助事故調查、愛護事故現場,照實報告事故狀況和事故當時真實信息,樂觀救助受傷人員、搶修設備,對防止事故擴大負有責任。
6執行程序
基本要求
事故分類:記錄事故、輕傷及輕傷事故、重傷及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傷亡事故,特殊重大死亡事故。
記錄事故(不含嚴峻未遂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向班組長報告,由班組長主持調查、處理并登記后向工地主任或工地專職平安員報告。
輕傷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向班組長報告,由班組長報告工地主任或工地專職平安員,工地主任或工地專職平安員應在當日分別報告本單位安監部。輕傷事故由工地主任主持調查、處理并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事故發生后三日內報送到本單位安監部。
記錄事故中的嚴峻未遂事故,事故有關現場人員應馬上報告工地主任或工地專職平安員,由工地主任或專職平安員馬上報告本單位(施工單位)領導和安監部。
嚴峻未遂事故由事故單位主持,*******項目公司安監部、監理單位參與,進行調查、處理并填寫“嚴峻未遂事故報表”報送安監部。
重傷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馬上直接或逐級報告給本單位負責人和安監部。本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馬上用快速方法(最遲不超過24小時)報告給*******項目公司負責人和安監部、監理單位,再由*******項目公司報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部門。
重傷事故由事故單位經理或副經理主持調查、處理并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一個月以內,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部門。
死亡事故和重大傷亡事故
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馬上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和安監部。單位負責人、安監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快速查清基本狀況,并馬上報告上級領導、*******項目公司負責人、安監部,監理單位,以及當地設區的市(或者相當于設區的市一級)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和工會。
*******項目公司負責人或安監部、監理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需在24小時內將事故概況轉報給上級主管部門、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負責人或安監部。
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事故單位經理組織,會同*******項目公司安監部、監理單位,工會組織和當地主管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
“職工死亡事故調查報告書”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報送上級主管部門、*******項目公司或勞動部門批復,并抄送參與事故調查的有關單位及部門。
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由*******項目公司總經理或基建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會同當地主管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必要時,申請上級主管部門派員參與事故的調查。
事故有關必要信息應由事故當事人、班長或值班人員記錄在值班記錄本上(也應收集其它現場目擊人員口述狀況,記錄在案),這些記錄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
(2)地點(部位)
(3)事故現場人員
(4)事故狀況描述、嚴峻程度
(5)人員損害狀況
(6)財產損失狀況
(7)已經實行的處理措施
(8)事故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系方法
發生重大事故的執行國務院《特殊重大事故調查標準暫行》及所在地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發生重大人身事故和死亡事故,執行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發生重傷、死亡、重大傷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員應馬上停止工作,快速實行措施搶救傷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并愛護好事故現場。
事故調查負責人員
事故調查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合格,有較豐富的平安監督管理工作閱歷,有較強的事故調查分析力量,同時有電力建設相關專業的基礎學問;并由各事故單位委任上崗;平安監理、安監部的調查人員由*******項目公司委任上崗。
安委會是平安施工的監督管理機構;也是基建事故調查的組織者和領導者。除*******項目公司或政府機構另有明確要求以外,一般的事故(人身輕傷、一般設備事故)可由事故單位的安監部或特地的調查小組組織調查處理;較嚴峻、涉及面跨越兩個以上施工單位的事故(重傷、重大設備事故、涉及兩個以上施工單位的事故),由安委會依據事故性質、嚴峻標準、損失大小等狀況組建特地的事故調查委員會,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人員組成
應依據風險程度確定調查深度和廣度以及調查規模,對符合《平安事故報告標準》中條款規定的事故,必需成立事故調查組并公布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按法規需要地方政法部門介入調查時,必需依據政法部門的要求組成調查組,并在其支持或組織下開展調查工作。調查組成員須由與本領故無直接關系的各專業或各方具有級以上職稱或具有本行業連續工作5年以上工作閱歷的人員組成。
其他
未構成重大事故的誤操作事故、人身損害事故、基建區域著火、爆炸事故、生產設備、系統承壓管道、容器爆破以及環保事故,一般狀況下應在5日之內完成調查及事故調查報告書;重大事故的調查,應在60日內完成。人身、設備、火災、環保等事故的調查報告書,應由*******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簽字后報送大唐黑龍江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健康和交通等事故應分別報送*******熱電有限公司其它主管部門。
事故分析
事故調查分析必需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實事求是,嚴厲?仔細,反對草率從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嚴禁隱瞞事故。
*******工程發生任何安健環事故,事故單位都必需依據事故潛在風險的凹凸和事故后果的嚴峻程度,成立規格不等的臨時事故分析組對事故進行初步分析并撰寫和初步分析報告。
平安監理和安監部安監人員,有權介入事故單位的事故調查工作,參與事故分析會議。一般的事故可由事故單位的安監部組織調查和處理,向平安監理和*******熱電有限公司的安監部提交調查報告。
事故分析會的核心成員應包括:
(1)事故當事人、設備操作人、事故在場目擊證人。
(2)事故其它當事人,班組長、工區負責人和安監人員,或其它有關人員。
(3)事故分析需要的機械、電氣、起重或其它專業的專家。
(4)安監部人員。
(5)平安監理人員和*******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平安監督人員。
分析事故與平安、健康、環境等相關的潛在聯系,事前有無風險掌握失效緣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投標文件密封檢查表
- Brand KPIs for health insurance:Plan Seguro in Mexico-英文培訓課件2025.4
- 物理中考二輪復習教案 8實驗專題2(力學)
- 仔細研讀活動方案
- 仙林品牌活動策劃方案
- 代理進貨活動方案
- 以廠為家活動方案
- 以茶會友戶外活動方案
- 仰韶酒廠活動方案
- TJSQA-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鋁合金型材產品
- 綠色建筑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 燃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手冊
- 陜西省西安市數學中考2024年試題及答案解析
- DB37T 1914-2024 液氨存儲與裝卸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 NBT 47013.11-2015 承壓設備無損檢測 第11部分:X射線數字成像檢測
- 中職2024-2025學年高一上學期期末語文試題04(解析版)
- 2024年廣西桂盛金融信息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招聘筆試沖刺題(帶答案解析)
- 浙江省2024年中考數學試卷(含答案)
- 電信營業廳店面運營方案(2篇)
- “避風港規則”在視頻分享網站版權侵權認定中的適用
- 多圖中華民族共同體概論課件第十一講 中華一家與中華民族格局底定(清前中期)根據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制作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