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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富人區的她考研考博-法碩法學-大連職業技術學院考研押題卷【3套】含答案詳解(圖片大小可任意調節)全文為Word可編輯,若為PDF皆為盜版,請謹慎購買!卷I一.單項選擇題(共50題)1.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被稱為()。

A.法律關系內容

B.法律關系客體

C.法律關系載體

D.法律關系的目的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法律關系的客體,即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

2.南京臨時政府時期的最高司法行政機關為()

A.最高法院

B.司法部

C.中央審判所

D.刑部

答案:B

本題解析:

南京臨時政府分別設立了司法行政機關和審判機關。最高司法行政機關為司法部,最高審判機關為臨時中央審判所或最高法院。

3.依法被指定的槍支制造企業,在境內非法銷售本企業制造的、射擊精度不合格的槍支。該行為構成()。

A.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罪

B.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

C.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答案:B

本題解析:

《刑法》第126條規定,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制造、銷售企業,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①以非法銷售為目的,超過限額或不按照規定的品種制造、配售槍支的;②以非法銷售為目的,制造無號、重號、假號的槍支的;③非法銷售槍支或者在境內銷售為出口制造的槍支的。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與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罪的區別在于主體不同,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的主體是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制造、銷售企業,而除此之外的一切企業或者個人生產、銷售槍支的,均成立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罪。

4.根據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村民委員會對村民負責并報告工作

B.鄉政府領導村民委員會的工作

C.村民委員會對村支部負責

D.村民委員會對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8條的規定,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可見,村民委員會不是對村民負責,而是對村民會議負責,故A、C項表述錯誤,D項表述正確。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的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注意:本條規定的是“指導”,而不是“領導”,故B項表述錯誤。

5.關于緩刑,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

B.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適用緩刑

C.對于數罪并罰但宣告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適用緩刑

D.雖然故意殺人罪的法定最低刑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緩刑條件,仍然可以適用緩刑

答案:B

本題解析:

我國刑法所規定的緩刑,屬于刑罰暫緩執行,即對原判刑罰附條件不執行的一種刑罰制度。緩刑的禁止條件是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其他任何犯罪只要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均可以宣告緩刑,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也不例外。

6.最早確立由專門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體制的國家是()。

A.英國

B.法國

C.德國

D.美國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最早確立由專門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體制的國家是法國。1799年法國設立護法元老院,從而開創了由專門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的先例,1920年,奧地利創立憲法法院,法國也在之后設立憲法委員會。故B項是正確答案。

7.甲、乙簽訂倉儲合同,但合同到期后甲拒不支付保管費,則乙對存貨行使的權利是()。

A.優先購買權

B.質權

C.典權

D.留置權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對于保管合同、倉儲合同、運輸合同、行紀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這五類合同,債務人逾期不支付保管費、倉儲費(保管費)、運輸費、行紀費、加工費(修理費)等的,保管人、承運人、行紀人、承攬人等可以行使留置權,故選D項。

8.關于國家機構的特點,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A.國家機構的權力運作和職責都反映了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

B.國家機構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會一直存在下去

C.國家機構是一種國家組織,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社會組織

D.國家機構的組織體系的設置、職權劃分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非常復雜,不同國家機關按照法律規定組成完整嚴密的整體,保證國家基本職能的實現

答案:B

本題解析:

國家機構總是與國家政治權力的行使和運行有關,這也就決定了國家機構不同于普通的社會組織。國家機構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1)階級性。國家機構是統治階級為了實現自己的使命而設立的政治組織,國家機構的權力運作和職責都反映了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因此A選項正確。(2)歷史性。國家機構是一定歷史范疇的產物,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隨著國家的產生而出現,也會隨著國家的消亡而消亡。因此B選項認為國家機構長期存在的觀點是錯誤的。(3)特殊的強制性。國家機構是一種國家組織,擁有特殊的強制力,即以軍隊、警察、監獄、法庭等為主要內容的國家暴力。因此,國家機構不同于一般的社會組織。C選項正確。(4)組織性。國家機構的組織體系的設置、職權劃分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非常復雜,不同國家機關按照法律規定組成完整嚴密的整體,保證國家基本職權的實現。(5)協調性。國家機構根據憲法劃分職權,國家權力按照行使職權的性質和范圍的不同而分工行使;同時各個國家機關之間又相互協作,互相配合,共同為實現憲法規定的目標而運行。

9.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下列選項中不能導致合同關系消滅的情形是()。

A.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行使撤銷權

B.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在解除條件成就時

C.當事人一方預期違約

D.當事人一方因實施無權代理行為而訂立的合同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可以使得可撤銷合同歸于無效,合同關系歸于消滅。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在條件成就時,其效力解除,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當事人方預期違約,守約方可以動用法定解除權導致合同關系歸于消滅。但當事人因無權代理訂立的合同,由于其效力處于不確定狀態,故在本人實施追認的情況下,并不必然導致合同關系歸于消滅,故選D項。

10.下列情況下不屬于要約邀請的是()。

A.招標公告

B.拍賣公告

C.標價出售的商品

D.招股說明書

答案:C

本題解析:

【詳解】

要約邀請,又稱要約引誘,是指當事人向他人作出的希望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可以向特定人發出,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發出。要約邀請的目的不是與對方訂立合同,而是希望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內容無須具體明確。根據《民法典》第15條的規定,寄送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屬于要約邀請,但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要約。C項標價出售的商品屬于要約。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應具備幾個條件:一是要約須是特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二是要約須向特定的受要約人發出。要約是要約人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況下,要約人不可能與所有的人訂立合同,對相對人會有所選擇。當要約人向特定的受要約人發出要約時,即意味著他對相對人作出了選擇。這樣,在相對人作出承諾時,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約人只有向特定的受要約人作出意思表示,才可能構成要約。但例外的是,懸賞廣告、標價出售的商品,雖然是向不特定人作出的,但也可以構成一項要約。三是要約須具有締約目的,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即受要約的約束。四是要約的內容須具體明確,具備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款。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在于:(1)行為的目的不同。要約是表示要與相對人訂立合同的意思,其目的是希望相對人對其要約作出承諾,而要約邀請是表示希望相對人向要約邀請人發出要約的意思。(2)行為效力不同。要約本身即帶有愿意就要約內容受約束的意義,一經相對人承諾,就對雙方產生相當于合同的效力。而要約邀請的相對人針對該要約邀請作出要約的行為并不會對要約邀請人產生任何法律上的約束力。

11.關于法律移植,以下說法錯誤的是

A.法律移植是在鑒別、認同、調適、整合的基礎之上,引進、吸收、采納、攝取、同化外國法,使之成為本國法律體系中的有機組成部分,為本國法所用

B.法律移植反映了一國對同時代其他國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鑒,法律移植的范圍除外國的法律外,還包括國際法律和慣例

C.法律移植是一種突發性的行為

D.法律移植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

答案:C

本題解析:

法律移植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而不是一種突發的行為。其他選項說法均為課本基礎知識,考生需要認真識記。

12.在下列犯罪形態中,適用“從一重處斷”原則予以論處的是()。

A.結果加重犯

B.繼續犯

C.想象競合犯

D.吸收犯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由于刑法對結果加重犯規定了比基本犯罪更重的法定刑,所以對結果加重犯只能依照刑法的規定,在較重的法定刑幅度內量刑。刑法分別對于屬于繼續犯的犯罪設專條加以規定,并置以相應的法定刑,因此,對繼續犯應依刑法規定以一罪論處。吸收犯的處罰原則是依照吸收行為所構成的犯罪處斷,被吸收的犯罪行為失去存在的意義,不再予以定罪,不實行數罪并罰。對于想象競合犯和牽連犯,理論通說認為應當“從一重處罰”,即按照數罪中最重的一個罪所規定的刑罰處理。故選C項。

13.按照刑法規定,以下情形中,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的是()。

A.拐賣婦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B.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

C.搶劫致被害人死亡的

D.刑訊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拐賣婦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應當按照拐賣婦女罪的加重構成定罪處罰。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屬于劫持航空器罪的加重構成,所以,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的暴力行為包括了故意殺人的行為,所以搶劫致人死亡的,也按照搶劫罪定罪處罰。而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根據刑法的規定,應當轉化為故意殺人罪,按照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故選D項。

14.中國古代的刺配刑始創于()。

A.唐代

B.宋代

C.元代

D.明代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刺配刑始創于宋代,宋太祖趙匡胤為了標榜“慎刑”,創立“刺配刑”,以寬待死刑。但是宋朝以后的統治者很快違背初衷,濫施刺配刑,使刺配刑成為濫刑之刑,即復活了肉刑,被后人譏笑為“六刑”。故選B項。刺配刑被元、明、清沿用,清末沈家本修律,頒布《大清現行刑律》,廢除了刺配刑。

15.甲企業借給乙企業20萬元,期滿未還。丙欠乙20萬元貨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發出催收通知書。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甲對乙的20萬元債權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債權人代位權

B.乙曾向丙發出債務催收通知書,故甲不能行使債權人代位權

C.甲應當通過訴訟的方式行使代位權

D.丙有權向甲主張其對于乙的抗辯權

答案:B

本題解析:

暫無解析16.甲將電視機租給乙使用,后雙方經過商議達成電視機買賣協議,則該電視機的交付屬于

A.占有改定

B.簡易交付

C.現實交付

D.指示交付

答案:D

本題解析:

指示交付是指標的物由雙方以外的第三人實際占有時,轉讓人將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標的物的實際交付。

17.下列關于漢朝刑法適用原則的表述,正確的是()。

A.漢朝對于一定范圍的親屬之間相互容隱犯罪,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B.漢朝首次確立了“誣告反坐”原則,以嚴懲誣告犯

C.漢朝確立了上請原則,對于需要上請的官員,須由廷尉作最后裁決

D.漢朝是唯一以身高確立刑事責任年齡的朝代

答案:A

本題解析:

【精解】漢宣帝時期確立了“親親得相首匿”原則,即對于一定范圍的親屬犯罪,可以相互隱瞞而不負刑事責任,故A項表述正確。B項錯在:秦朝首次確立了“誣告反坐”原則,而不是漢朝。C項錯在:對于上請案件,須由廷尉最終上報皇帝裁決,廷尉沒有最終決斷權。D項錯在:秦朝是唯一以身高確認刑事責任年齡的朝代,漢朝則用年齡劃分刑事責任年齡。

18.法不同于同一上層建筑中思想意識形態和政治組織的特征是()。

A.法規定人們的權利、義務、權力

B.法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

C.法由國家制定或認可

D.法是調節人們行為的規范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法是調節人們行為的規范,這是法不同于同一上層建筑中的思想意識形態和政治組織(國家、政黨)的基本特征。

19.甲因購房向乙借款10萬元,由合伙企業丙擔任保證人,并約定由甲以小提琴質押給乙,但甲并未將小提琴交給乙,則()。

A.保證與質押均成立

B.保證與質押均不成立

C.保證不成立,質押成立

D.保證成立,質押不成立

答案:D

本題解析:

保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約定。保證的設定條件包括:(1)保證人符合法定條件;(2)保證人與債權人達成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3)主合同合法有效;(4)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本題中,并未聲明有導致保證合同不能有效成立的情形,故保證在保證人和債權人意思表示一致后成立。動產質權的設定不但需要由出質人與質權人訂立書面的質押合同,而且需要有質押財產的交付,質權于質押財產交付時成立。本題中,質押財產小提琴并未交付,故質權未成立,答案選D。

20.下列哪個選項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的含義?()

A.司法權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機關來行使

B.司法機關既要獨立行使職權,又不得無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權

C.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司法活動

D.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獨立行使職權時不得違反程序規定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國家權力機關有權對司法活動進行監督,C項中“任何機關”的范圍太廣,故應選。

21.編纂《大統式》的政權是()。

A.東魏

B.曹魏

C.西魏

D.北魏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西魏編纂的《大統式》是我國第一部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故選c項。

22.甲與乙因生活瑣事互相斗毆,乙感到不是甲的對手而逃跑。甲緊追不舍,乙逃出500米后被甲追上。甲用木棒朝乙劈頭蓋臉打來,情急之下,乙抽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甲刺去,致甲重傷。乙的行為()。

A.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B.構成故意傷害罪

C.構成尋釁滋事罪

D.不構成犯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根據《刑法》第20條的規定,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于在互相斗毆過程中,一方放棄斗毆行為而逃跑的,在另一方繼續對其實施傷害時可以實施正當防衛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時間要件,即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中。本題中,乙已經放棄了斗毆行為,而甲仍然用木棒朝乙劈頭蓋臉打來,情勢危急,在此情況下為保護自己,乙用刀刺甲,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條件,不構成犯罪。

23.甲明知自己的槍法很差,但為了殺乙,也顧不了那么多,遂從100米外向乙開槍,沒想到居然打中了乙,致乙死亡。此案中甲殺害乙的罪過形式是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過失

D.過于自信的過失

答案:A

本題解析:

直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甲抱著希望乙死亡的態度開槍,并意識到可能會發生乙死亡的結果,在認識因素上是明知可能會發生危害結果,在意志因素上追求結果的發生,完全符合直接故意的標準。甲的罪過形式是直接故意,A選項正確。BCD選項說洼錯誤。

24.甲打算賣房,問乙是否愿買,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說:“如果明天早上7點你家屋頂上來了喜鵲,我就出10萬塊錢買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點差幾分時,恰有一群喜鵲停在甲家的屋頂上,乙正要將喜鵲趕走,甲不知情的兒子拿起彈弓把喜鵲打跑了,至7點再無喜鵲飛來。關于甲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無效

C.乙有權拒絕履行該合同

D.乙應當履行該合同

答案:C

本題解析:

(1)甲乙之間的合同屬于附生效條件的合同;(2)如果乙惡意阻止條件成立的(乙親自動手把喜鵲打跑或者讓自己的兒子把喜鵲打跑),應當認定條件已經成立,合同生效,乙就應當履行該合同。在本題中,阻止條件成立的行為非乙所為,所附條件的確沒有成立,合同不生效,乙當然有權拒絕履行該合同。

25.我國《刑法》第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這一規定表明,中國刑法具有()。

A.時間效力

B.域外效力

C.對人的效力

D.域內效力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域外效力,即法律的效力及于制定的機關所管理的領域之外。

26.下列關于法律部門劃分的表述,正確的是()。

A.法律部門的劃分雖然有客觀依據,但最終還是人們主觀活動的產物

B.劃分法律部門的目的主要是便于統計本國法律數量的多少

C.劃分法律部門時應當注意使各法律部門之間法律規范的數量保持相等

D.法律部門劃定后應保持其恒定性,不能隨著社會法制狀況的改變而調整

答案:A

本題解析:

法律部門的劃分原則主要有以下幾種:(1)客觀原則;(2)目的原則;(3)平衡原則;(4)發展原則;(5)相對穩定原則;(6)主次原則。雖然劃分法律部門要堅持客觀原則,但是其在根本上就是一種主觀活動,所以必然是一種主觀活動的產物。劃分法律部門要符合目的原則,但是目的并不在于統計國家的法律數量,而是在于便于理解和掌握現行法律。劃分法律部門同時也應該堅持平衡原則,但是平衡原則并不意味著各個法律部門的數量應該相等。根據發展原則,劃分法律部門時必須考慮到社會的發展狀況,而不應該過于死板一成不變

27.依法佩槍的甲停職后,將100余發軍用子彈存放在家中,拒不上交,情節惡劣。甲的行為應認定為

A.私藏彈藥罪

B.濫用職權罪

C.玩忽職守罪

D.非法持有彈藥罪

答案:A

本題解析:

私藏槍支、彈藥罪中的“私藏”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條件消除后,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支、彈藥且拒不交出的行為。甲在停職前是依法配槍的,但是在停職后,配備槍支、彈藥的條件消除,甲應當將所有的槍支、彈藥上交。但是甲違反槍支管理法律,將軍將子彈私自存放于家中,且拒不交出,符合私藏彈藥罪的犯罪構成,成立私藏彈藥罪,A選項正確。非法持有彈藥罪中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彈藥條件的人員,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非法持有彈藥罪是從來都不具備配備彈藥條件,甲最初具備配置彈藥的條件,所以不成立非法持有彈藥罪,D選項錯誤。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甲沒有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也沒有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不成立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B、C選項錯誤。

28.甲與乙約定:由甲從乙拍攝的照片中選擇150幅,供出版之用。為出版的必要,出版社將甲選出的部分照片作了修剪。出版物封面標明“甲著”,封底標明“乙攝影”。本案中,出版社的行為

A.既侵害乙的保護作品完整權,也侵害乙的署名權

B.未侵害乙的保護作品完整權,也未侵害乙的署名權

C.未侵害乙的保護作品完整權,但侵害乙的署名權

D.侵害乙的保護作品完整權,未侵害乙的署名權

答案:D

本題解析:

侵害著作權的認定。[解析]擅自將乙拍攝的照片作了修剪,侵害了乙的保護作品完整權。

29.下列選項中,乙的哪種行為構成我國《民法典》規定的承諾

A.甲向丙發出要約,乙得知后向甲表示接受甲在要約中規定的條件

B.甲向乙發出要約,要求乙在接到要約后七日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承諾。乙未按期答復

C.甲在報紙上刊登廣告稱:本公司有圣誕禮物出售,欲購者請速與本公司聯系。乙打電話給甲訂購若干

D.甲在報紙上刊登附有價目表的廣告稱:本書店新到圖書若干,欲購者可在一個月內匯款,款到寄書。乙匯款給甲

答案:D

本題解析:

選項A,甲針對的受要約人是丙,并非乙,因此乙向甲表示接受并非承諾,而是向甲發出的要約。單純的緘默或不作為一般不能作為承諾的意思表示方式,除非法律強制規定、交易習慣表明或者當事人雙方事先明確同意。選項B,不作為構成承諾的方式是甲的要約規定,乙沒有義務遵守此規定。選項C,甲刊登的廣告的內容不符合要約規定,屬于要約邀請,乙的行為屬于要約。選項D,甲的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屬于要約。乙匯款行為構成承諾。

30.下列關于憲法發展歷程的說法,正確的是()

A.“君權神授”思想是近代憲法發展的思想條件之一

B.美國憲法是美洲最早的成文憲法

C.1918蘇聯憲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

D.《人權宣言》被1791年的法國憲法列為序言,因而可以說它是法國的第一部憲法

答案:B

本題解析:

近代憲法是在限制封建王權過程中發生的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物,其思想基礎是:“主權在,民”與“天賦人權”,因此A選項不正確。美國憲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當然也是美洲最早的成文憲法。1918年蘇俄憲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不是蘇聯憲法。法國的第一部憲法是1791年憲法,不是《人權宣言》。

31.下列選項中,應當認定為民法上的物的是()。

A.太陽

B.空氣

C.土地

D.人的毛發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物理學意義上的物和民法上的物意義不同。民法上的物必須能為人所控制,太陽、月亮、星星等根本不能為人所控制,不能認定為民法上的物,故排除A項。民法上的物必須具有稀缺性,陽光、空氣能滿足人類無限需要,不具有稀缺性,不能成為民法上的物,故排除B項。土地具有稀缺性,且屬于不動產,故選C項。人的毛發在未與人體分離之前,不屬于民法上的物,這體現了民法物的非人格性,當然,與人體分離的毛發可以成為物,例如將剪下的頭發出賣。由于本題題干表述為“應當認定為”,故排除D項。

32.關于法的規范作用,以下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王法官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主動申請回避,體現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決王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體現了法的指引作用

C.王某參加法律培訓后開始注重所經營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現了法的保護自由價值作用

D.王某因散布謠言被罰款500元,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

答案:D

本題解析:

A選項法官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回避,體現的是法的指引作用。B選項法院的判決體現法的強制作用。C選項,法的作用有:指引作用、評價作用、教育作用、預測作用、強制作用。保護自由價值并不是法的作用。

33.甲欲購買乙的汽車。經協商,甲同意3天后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并先交1000元給乙,乙出具的收條上寫明為“收到甲訂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隱瞞了該車證照不齊的情況,故拒絕簽訂合同。下列哪一個說法是正確的?

A.甲有權要求乙返還2000元并賠償在買車過程中受到的損失

B.甲有權要求乙返還1000元并賠償在買車過程中受到的損失

C.甲只能要求乙賠償在磋商買車過程中受到的損失

D.甲有權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

答案:B

本題解析:

甲乙之間并沒有簽訂合同,不存在合同關系,自然也不會產生違約責任。甲向乙支付的1000元是訂金,而非“定金”,不適用定金罰則。乙故意隱瞞相關事實而導致甲乙之間合同不成立,給甲造成的損失,乙應當承當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甲受到的損失。合同債權的保全

34.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該行為()。

A.構成預期違約

B.構成實際違約

C.不構成違約

D.只在履行期限屆滿后才構成違約

答案:A

本題解析: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構成預期違約,享有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以單方行為解除合同。

35.乙根據民間傳統配方調制出一味藥,療效較好,便少量銷售給鄰居,治好了鄰居的疾病。乙的行為

A.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B.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

C.構成非法行醫罪

D.不構成犯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根據司法解釋,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準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后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36.在中國歷史上最先確立12篇體例的法典是()。

A.《魏律》

B.《晉律》

C.《北齊律》

D.《開皇律》

答案:C

本題解析:

【詳解】

北齊在武成帝河清三年(公元564年),由封述等人在總結十余年的立法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北齊律》,使之成為當時具有最高水準的封建法典。《北齊律》的體例為12篇949條,在中國封建法典發展史上起著承前啟后的重要作用,對隋唐時期的封建立法也具有十分重大的影響。選項A不正確,魏明帝時,鑒于漢朝律令的繁雜,于太和三年(公元229年)下詔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即《魏律》或《曹魏律》。選項B不正確,《晉律》對漢魏法律進行改革,形成20篇602條的格局。選項D不正確,隋朝的《開皇律》的體例同于《北齊律》,也為12篇。

37.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構成犯罪。2004年12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侵犯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以上的,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對兩個司法解釋的適用,正確的是()。

A.2004年12月22日以后審理侵犯著作權刑事案件,一律適用2004年司法解釋

B.司法機關可以根據打擊相關犯罪的需要,擇一適用

C.上述司法解釋都只有參考價值,司法機關可以不受其約束

D.上述2004年司法解釋關于侵犯著作權犯罪的規定,不溯及既往

答案:D

本題解析:

我國在刑法溯及力問題上,采取從舊兼從輕原則,即新法原則上沒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則按照新法處理。本題中,2004年的司法解釋在起刑點上明顯重于1998年的司法解釋,因此,2004年的司法解釋關于侵犯著作權的規定,只能根據從輕原則,即不溯及既往的原則處理。刑法溯及力是根據“行為”發生的時點來確定溯及力,即如果行為發生在2004年12月22日以前的,適用1998年的司法解釋,而不是以審理案件的時間作為確定溯及力的標志。

38.甲(17周歲)因盜竊他人價值3萬元財物被起訴,經審理查明,甲在15周歲時還曾盜竊他人財物,數額達到5萬元。對甲的行為應()。

A.按盜竊8萬元從輕或減輕處罰

B.按盜竊3萬元從輕或減輕處罰

C.按盜竊8萬元減輕或免除處罰

D.按盜竊3萬元減輕或免除處罰

答案:B

本題解析:

刑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強奸、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放火和販賣毒品等八種犯罪才應當負刑事責任。只需涉及上述具體的八種行為,而不需涉及相同的罪名。故對甲15周歲時的盜竊行為不追究刑事責任;對甲應按其17周歲時盜竊的3萬元贓值定罪,而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9.在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他人的,應以非法拘禁罪從重處罰

B.非法拘禁他人,致他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

C.綁架并殺害他人的,以綁架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

D.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的,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從重處罰

答案:A

本題解析:

選項A,根據我國《刑法》第238條第4款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他人的,應該按照非法拘禁罪從重處罰;選項B,根據我國《刑法》第238條第2款的規定,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應該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來處理;選項C,根據我國《刑法》第239條的規定,綁架他人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殺害被害人的,按照綁架罪處理,但法定刑升格;選項D,根據我國《刑法》第241條第2款和第4款的規定,強行與所收買的被拐賣的婦女發生性關系的,應該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和強奸罪數罪并罰。

40.關于憲法解釋體制的表述,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社會主義國家一般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解釋憲法

B.德國創設了由立法機關解釋憲法的體制

C.日本是最早采用憲法法院進行憲法解釋的國家

D.美國經由馬伯里訴麥迪遜案確立了專門機關解釋憲法的體制

答案:A

本題解析:

社會主義國家一般都確立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解釋憲法的模式。例如我國憲法的解釋權就是由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憲法解釋權。A正確。德國的憲法解釋體制是專門機關解釋體制,建立了憲法法院。B錯誤。最早采用憲法法院進行憲法解釋的國家是奧地利。C錯誤。美國經由馬伯里訴麥迪遜案確立了司法機關解釋憲法的體制。D錯誤,因此選A項。本題考查的是憲法解釋的體制,知識點比較繁瑣,考生在備考中要熟練背誦掌握。

41.李某與王某發生口角后,王某聲稱要把李某殺死,并去商店買了一把匕首,李某怕王某殺死自己,就在王某從商店回來的路上,用獵槍打死了王某。李某的行為屬于()。

A.正當防衛

B.防衛過當

C.假想防衛

D.故意犯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刑法的規定,正當防衛要求不法侵害必須正在進行,李某在王某傷害行為實施之前就實施了防衛行為,是事前防衛。對于事前防衛的,應當追究防衛人故意犯罪的刑事責任。故選D項。

42.以下列舉的哪一項是我國的根本制度()

A.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B.人民民主專政制度

C.民主集中制

D.社會主義制度

答案:D

本題解析:

社會主義制度是我國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家性質:民主集中制是政府的組織活動原則;

43.南京國民政府立法活動的主要原則是()

A.堅持“黨治”

B.堅持“軍治”

C.堅持“法治”

D.堅持“人治”

答案:A

本題解析:

南京國民政府立法活動的主要原則是堅持“黨治”,即由國民黨壟斷立法權。

44.某日,交警甲在乙的小飯館吃午餐,付給乙餐費100元。當天下午,乙駕車到超市購物時違章停車,甲依法對乙處以100元的罰款并出具罰單。根據法律關系原理,上述“吃飯”與“罰款”兩次活動所引發的法律關系分別是()

A.基本法律關系與普通法律關系

B.實體法律關系與程序法律關系

C.絕對法律關系與相對法律關系

D.平權型法律關系與隸屬型法律關系

答案:D

本題解析:

基本法律關系是由《憲法》或憲法性法律文件所確認或創立的、直接反映該社會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性質的法律關系。普通法律關系是依據憲法以外的法律而形成的,存在于各類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法律關系中的大部分是普通法律關系。平權型法律關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隸屬型法律關系是一方當事人可依據職權而直接要求他方當事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法律關系。絕對法律關系指的是權利主體特定而義務主體不特定的法律關系。相對法律關系是存在于特定的權利主體和特定的義務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甲在餐館吃飯時,與乙之間發生的是民事法律關系,屬于平權型法律關系。甲依法對乙處以100元的罰款并出具罰單的行為,屬于依法行使職權,與乙之間發生的是隸屬型法律關系。故選D項。本題中發生的兩種法律關系都依據實體法發生,規定權利和義務,是實體法律關系。

45.我國刑法中的主犯不包括()。

A.組織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

B.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

C.在聚眾性共同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

D.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

答案:D

本題解析:

【詳解】

按照《刑法》第26條第1款的規定,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主犯分為三種:一是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說,組織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種。組織犯的犯罪活動包括建立、領導犯罪集團,制定犯罪活動計劃等。二是在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這也是首要分子的一種。聚眾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是聚眾犯罪的組織者、策劃者和指揮者。三是其他在犯罪集團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既可以是實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根據《刑法》第26條第3款和第4款的規定,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46.國家賠償責任的主體是()。

A.國家

B.公務員

C.社會團體

D.其他社會組織

答案:A

本題解析:

【精解】國家賠償責任,是指國家對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公共權力、執行職務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權利與合法利益時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47.在國家監督中處于核心和主導地位的監督方式是()

A.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

B.國家司法機關的監督

C.國家行政機關的監督

D.中國共產黨的監督

答案:A

本題解析:

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為全面保證國家法律的有效實施,通過法定程序、對由他產生的國家機關實施法律的監督。這種監督在國家監督乃至全部法律監督中都處于核心和主導地位。D項中國共產黨的監督不屬于國家監督。

48.關于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累犯的構成條件說法正確的是()。

A.前后兩罪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

B.前后兩罪中有一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罪

C.前后兩罪是判處了或者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危害國家安全罪

D.后一危害國家安全罪必須發生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后5年之內

答案:A

本題解析:

【精解】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特別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受過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故選A項。

49.下列關于刑罰的執行機關的說法錯誤的是

A.管制的執行機關是社區矯正機構

B.剝奪政治權利的執行機關是社區矯正機構

C.死刑立即執行的執行機關是法院

D.拘役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

答案:B

本題解析:

公安機關負責執行剝奪政治權利、拘役、驅逐出境;社區矯正機關執行管制;監獄負責執行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緩期2年執行;法院負責執行罰金、沒收財產、死刑立即執行。

50.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于()。

A.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

B.國家所有

C.個人所有

D.法人所有

答案:B

本題解析: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此外,《憲法》也規定了:“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及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之外,屬于國家所有”。本題即使不熟悉《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也應該能夠根據《憲法》的規定推測出正確的選項。

二.多項選擇題(共45題)1.下列屬于法律上權利與義務規定的特點的有

A.確定性

B.差異性

C.可預測性

D.有限性

答案:A、C

本題解析:

法律對人們行為的調整主要是通過權利和義務的設定和運用來實現的,因而法律以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作為自己的主要內容。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具有確定性和可預測性的特點,它明確地告訴人們該怎樣行為,不該怎樣行為以及必須怎樣行為。人們根據法律來預先估計自己與他人之間該怎樣行為,并預見到行為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態度。因此本題應該選擇AC,差異性和有限性并不是權利義務的特點。

2.根據我國《憲法》和有關的法律規定,享有向全國人大提案權的主體包括()。

A.全國人大主席團

B.全國人大常委會

C.國家主席

D.國務院

答案:A、B、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9條的規定,全國人大主席團、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屬于全國人大職權范圍內的議案,故選A、B、D項。

3.為了限制袁世凱獨裁專制,《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了()

A.總統制

B.內閣制

C.進一步擴大參議院的權力

D.規定了嚴格的修改程序

答案:B、C、D

本題解析:

為了限制袁世凱,《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將總統制改為責任內閣制,進一步擴大參議院的權力,增加了制衡力量;規定了嚴格的修改程序。

4.宋朝不動產買賣契約的構成要件包括()。

A.先問親鄰

B.輸錢印契

C.過割賦稅

D.原主離業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宋朝不動產買賣契約必須具備先問親鄰、輸錢印契、過割賦稅和原主離業幾個構成要件才能生效,故備選項應全選。

5.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所屬的工作部門受()領導。

A.本級人民政府

B.本級人民代表大會

C.本級人大常委會

D.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

答案:A、D

本題解析:

[詳解]根據我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55條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所屬的工作部門受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的領導。

6.某幼兒班聘請甲擔任幼兒園教師。某日上午,幼兒班課間休息時,甲離校打電話,幾個幼兒在教室里的爐火旁烤火,其中乙(6歲)和丙(5歲)發生打斗,乙用石塊將丙頭部打破,而丙則把乙按在火爐上,乙燙傷。為此丙花去醫藥費500元,乙花去醫藥費5000元,則對于丙醫藥費負擔的表述,錯誤的有()。

A.幼兒園承擔

B.乙的監護人承擔

C.乙承擔主要責任,甲承擔適當賠償責任

D.幼兒園承擔主要責任,乙的監護人承擔適當賠償責任

答案:B、C、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民通意見的規定,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據此規定可知:第一,本條中的“單位”范圍僅限于幼兒園、學校、精神病院三類,而且這三類單位只承擔因過錯造成的損害責任,此時屬于過錯責任而不是無過錯責任,這區別于監護人的無過錯責任,特別注意:此時法律責任也僅僅為適當賠償。故A項和D項表述錯誤。乙和丙都有過錯,因此不能由乙或者丙的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故B項表述錯誤。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監護人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而不能由被監護人承擔責任,故C項表述錯誤。

7.關于我國刑罰的種類和體系,說法正確的是

A.管制的執行期間,即使沒有剝奪政治權利,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也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權利

B.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監獄就近執行

C.因貪污賄賂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減刑、不得假釋,終身監禁

D.我國刑法未規定獨立適用沒收財產的情形

答案:A、D

本題解析:

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權利,A選項正確。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B選項錯誤。《刑法修正案(九)》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C選項錯誤。我國刑法分則中規定的沒收財產的適用方式有:并處沒收財產、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D選項正確。

8.下列情形成立敲詐勒索罪既遂的是(不考慮數額)

A.甲得知公務員姜某受賄事實,便向姜某勒索財物,否則就向紀檢委告發。姜某便給了甲10萬塊錢

B.乙是回龍觀一霸,在路上攔住趙某和其子說:“拿錢來,不然明天開始見你和你兒子一次打一次。”趙某害怕便給了乙隨身攜帶的1萬元錢

C.胡某欠丙50萬一直不還,丙發短信給胡某說:“再不還錢,殺你全家。”胡某被迫歸還

D.丁威脅段某支付1萬元,段某實際上是東三省黑社會老大,很欣賞丁的勇氣,便給了丁l萬元

答案:A、B

本題解析: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實施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多次強行索取公私財物或者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盡管甲可以向有關機關告發,但不能將此作為敲詐的手段,即以合法內容相威脅謀取非法利益的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A選項成立敲詐勒索罪,當選。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的區別是如果不滿足犯罪人要求,暴力威脅是否會當場實現,如果會當場實現便是搶劫;如果并非當場實現,即受害人有一定選擇自由,就是敲詐勒索罪:乙的暴力和取財行為不具有當場性,因此屬于敲詐勒索罪。B選項當選。敲詐勒索罪必須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索要債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構成敲詐勒索罪一C選項不構成敲詐勒索罪,不選。敲詐勒索是通過威脅使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并基于恐懼心理交付財物。丁的行為不會讓對方產生恐懼,對方也不是基于恐懼交付財物,所以是敲詐勒索罪(未遂)。D選項不屬于敲詐勒索罪既遂,不選。

9.下列不能構成轉化型搶劫罪的是

A.甲入戶盜竊,正準備離開時,恰逢主人回家,主人解開院子里藏獒的繩索,甲為脫身拿石頭砸死了藏獒

B.乙在公交車上扒竊他人錢包,隨即被發現,乙拿出匕首扎在自己手臂上,大喊:“司機趕快開門讓我下車,要不然我就死在車上。”司機開門后,乙迅速逃跑

C.丙搶奪二傻財物,二傻緊迫不舍,丙說:“我會九陽神功,你再追我就發功打死你。”二傻害怕,隨即不追了

D.丁入戶盜竊后逃跑,誤認為送牛奶的張三是主人,便將張三打趴在地

答案:A、B、C

本題解析:

轉化型搶劫罪是指,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以搶劫罪論處。暴力對象不限于被害人,包括其他妨礙人和認識錯誤的情形,但不包括動物,也不包括行為人對自己實施暴力或者對自己以暴力相威脅。所以A、B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暴力或者暴力威脅要求達到足以壓制對方反抗的程度,C選項中的暴力程度不足以壓制對方反抗,所以C選項錯誤。

10.下列選項中構成搶劫罪的有:()

A.甲攜帶管制刀具搶奪趙某財物

B.乙殺死愁人錢某后,隨手拿走其手機

C.丙趁孫某醉酒搜走其隨身攜帶的2000元現金

D.丁扒竊得手后被李某發現,拿刀子威脅李某不得聲張

答案:A、C、D

本題解析:

《刑法》第269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26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A項,甲攜帶管制刀具搶奪趙某財物構成轉化型的搶劫罪;B項,乙殺死仇人錢某后,隨手拿走其手機,乙并不存在為拿走手機而殺死仇人的動機,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C項,行為人丙用酒灌的方式使被害人孫某處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狀態下搜走其隨身攜帶的2000元現金構成轉化型搶劫罪;D項,丁扒竊得手后被李某發現,拿刀子威脅李某不得聲張,構成轉化型搶劫罪。

11.下列哪些是依據法律原則涉及的內容和問題的不同,對法律原則進行的分類?()

A.實體性原則

B.政策性原則

C.公理性原則

D.程序性原則

答案:A、D

本題解析:

【詳解】按照法律原則涉及的內容和問題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則分為實體性原則和程序性原則。實體性原則是指直接涉及實體法問題(實體性權利和義務等)的原則,例如,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中所規定的多數原則屬于此類。程序性原則是指直接涉及程序法(訴訟法)問題的原則,如訴訟法中規定的“一事不再理”原則、辯護原則、非法證據排除原則、無罪推定原則等,故本題的答案為AD。

12.不同法學流派對于“法是什么”的認識不一。下列關于法概念的描述,正確的有()

A.社會法學派認為,法是公意的體現

B.歷史法學派認為,法是主權者的命令

C.古典自然法學派認為,法是理性的體現

D.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答案:C、D

本題解析:

社會法學派是以社會學觀點和方法為研究方法,認為法是一種社會現象,強調社會生活因素對法的影響的派別。A選項錯誤。分析法學派是將眼光轉向現實的法律現象,以功利主義哲學為理論基礎,以實證研究為基本研究方法的法學流派。認為法是主權者的命令。歷史法學派認為,自古以來,法就像語言、風俗、政治一樣,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識的體現j:B選項錯誤。古典自然法學派的一些學者將法的本質歸結為人的理性和本性。C選項正確。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法是國家意志的體現,但這種意志不是憑空產生的,歸根到底是由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D選項正確。

13.清末“禮法之爭”的焦點有()。

A.干名犯義

B.留存養親

C.無夫奸

D.子孫違反教令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清末禮法之爭的焦點有五個方面,簡單地說包括干名犯義、子孫違反教令、無夫奸和親屬相奸、留存養親、正當防衛,故備選項都應當選。

14.下列行為構成無因管理的是()。

A.飼養走失的動物并將其交還給失主

B.路人對車禍受傷者施救

C.行使債權人代位權

D.誤將他人事務當做自己事務進行管理

答案:A、B

本題解析:

【詳解】

此題考查無因管理。A項飼養走失的動物并將其交還失主,飼養人是為了失主的利益而飼養走失的動物,并沒有將動物據為己有的意思;且飼養人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構成無因管理。B項路人遇車禍受傷者并沒有義務去施救,其這樣做是為了受傷者的利益,構成無因管理。C項行使債權人代位權,不是為債務人管理事務,而是為了債權人自己的利益,所以不構成無因管理。D項誤將他人事務當做自己事務進行管理,雖然客觀上是為他人管理事務,但主觀上不具有為他人管理事務的意思,欠缺構成要件,也不構成無因管理。

15.法律對自由的限制主要基于()。

A.社會生活條件的制約

B.為了社會及他人的利益

C.為了行為人自身利益

D.為了各項自由的協調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我國法學界所提出的對自由的法律限制原則主要有以下四項:原則一:法律基于社會生活條件的制約而限制自由;原則二:法律為了社會及他人的利益而限制自由;原則三:法律為了行為人自身利益而限制自由;原則四:法律為了各項自由的協調而限制自由。

16.甲與乙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向律師丙咨詢,丙認為根據民法典,乙的行為構成違約,如提起訴訟,有較大勝訴把握。丙的分析體現了法的()。

A.評價作用

B.教育作用

C.強制作用

D.預測作用

答案:A、D

本題解析:

【精解】評價作用是指法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合法與否的作用;預測作用是指憑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預先估計到人們相互之間會如何行為。

17.下列行為應認定為搶劫罪一罪的有()。

A.甲持刀攔路搶劫,殺死被害人后取走其財物

B.乙將仇人殺死后,順手拿走其身上的3000元現金

C.丙在搶劫財物之后,為防止被害人報案,將其殺死

D.丁在搶劫過程中,為壓制被害人的反抗,殺死被害人后取走其財物

答案:A、D

本題解析:

我國刑法判斷罪數的標準是犯罪構成標準說,該說認為,犯罪首先以構成要件符合性為標準才能成立,行為不具備構成要件符合性就不可能構成犯罪,所以判斷罪數是一罪還是數罪只能以構成要件為標準,即行為具備一個犯罪構成的,是一罪;否則是數罪。判斷搶劫罪中的殺人行為屬于搶劫罪的一部分還是單獨成立殺人罪,應當根據殺人行為的發生時間來考查。出于殺人目的,而后產生取財的目的的,則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的數罪并罰;將殺人作為搶劫行為中暴力的一部分或者在搶劫過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則以搶劫罪一罪論處;在搶劫行為完成之后為殺人滅口而殺人的,則應該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

18.關于公示及公示方式的說法正確的是()。

A.用益物權的設定一般采取登記的公示方式

B.擔保物權的設定須以登記作為公示方式

C.不動產登記制度具有公示公信力

D.動產都以交付為公示方式

答案:A、C

本題解析:

[詳解]部分動產(如汽車)以登記作為公示方式。擔保物權未必辦理登記(如留置權和質權)。用益物權的設定須辦理登記,因為用益物權的客體多為不動產。

19.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人民法院能夠確定必備條款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這些必備條款包括()。

A.標的

B.質量

C.數量

D.當事人名稱或姓名

答案:A、C、D

本題解析: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

20.《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下列哪些犯罪的死刑?()

A.盜竊罪

B.走私文物罪

C.票據詐騙罪

D.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詳解]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近年來較少適用或基本未適用過的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體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盜竊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21.傳銷活動曾在我國盛行一時,在《刑法修正案(七)》出臺前,法律對此沒有任何具體規定。當時,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對此類案件的處理一般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這說明法律原則具有()作用。

A.強制作用

B.預測作用

C.裁判作用

D.評價作用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詳解】

法律原則是法律規范的基礎或在法律中較為穩定的原理和準則。法律原則根源于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現實,是法律基本價值的承擔者,它反映了立法的目的,體現了法律的本質和總體的價值取向,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根本價值和社會發展變化的趨勢。法律原則可以克服法律規則的缺陷,強化法律的調控功能。法律原則具有判斷和衡量人們行為合法或者違法的作用。因此,法律原則具有強制作用、預測作用、裁判作用和評價作用。

22.脫逃罪的主體有()。

A.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B.被逮捕的被告人

C.被關押的罪犯

D.被勞動教養的人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刑法的規定,脫逃罪,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選脫司法機關的羈押和監管的行為。勞動教養在性質上屬于行政處罰,被勞動教養的人不能成為脫逃罪的犯罪主體。故選A、B、C項。

23.下列犯罪中,主體為特殊主體的是()。

A.虐待罪

B.內幕交易罪

C.刑訊逼供罪

D.泄露國家秘密罪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特殊主體是指具有我國刑法分則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的犯罪主體。虐待罪的主體必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內幕交易罪的主體必須是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刑訊逼供罪的主體必須是司法工作人員。而泄露國家秘密罪一般情況下要求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是刑法又規定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的也按照泄露國家秘密罪定罪處罰,所以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故選A、B、c項。

24.篇目由7篇組成的封建成文法典有()。

A.《宋刑統》

B.《唐律疏議》

C.《大明律》

D.《大清律例》

答案:C、D

本題解析:

【精解】明清時期的封建成文法典都是由7篇組成的,故選C項和D項。

25.西周時期的司法官有()。

A.小司寇

B.大理寺卿

C.大理

D.司寇

答案:A、D

本題解析:

【詳解】

大理寺卿為北齊以后至清朝(除元朝外)的司法官的名稱,大理是夏朝司法官名稱。

26.下列選項中,乙的行為應當認定為承諾的有()。

A.甲向乙發出的要約,要求乙在接到要約后一個月內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承諾。乙未按期答復

B.甲向乙發出出售電腦的要約,乙在甲規定的期限內回復:“價格每臺減少500元,其他條件不變”

C.甲商店標價出售鋼筆,乙未與店員協商就出錢購買

D.乙向甲自動售貨機投幣購買冰淇淋一份

答案:C、D

本題解析:

【精解】承諾是受要約人的法定權利,是否對要約予以承諾,取決于受要約人的意思;受要約人對要約價款變更的,為實質性變更,為新要約,而不是承諾;商店標價出售商品為要約,乙出錢購買則為承諾;自動售貨機售賣商品為要約,投幣行為為承諾。

27.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

A.債權

B.他物權

C.擔保物權

D.用益物權

答案:B、D

本題解析:

【詳解】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個人或單位依據承包合同對于集體所有或國有土地依法從事生產并獲取收益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物權,而非債權,是他物權中的用益物權,而不是擔保物權。

28.甲在購買了一把包裝精美的高檔菜刀(菜刀密封在金絲楠木盒子里)后,在回家途中發現一小商店空無一人,還虛掩著門,便悄悄進去拿走了20條中華香煙。經查甲有盜竊癖,這是其3年內第3次盜竊。關于本案,下列選項說法錯誤的是

A.甲屬于攜帶兇器盜竊

B.甲屬于入戶盜竊

C.甲屬于多次盜竊

D.甲屬于扒竊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攜帶兇器盜竊,是指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行為。甲攜帶菜刀并不是為了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而使用,因此不能認定為攜帶兇器盜竊。A選項說法錯誤。入戶盜竊,是指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行為。甲進入的是小商店,屬于經營場所,而不是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住所,不能認定為人戶盜竊。B選項說法錯誤。多次盜竊,是指2年內盜竊3次以上。甲3年內盜竊3次,不能認定為多次盜竊。C選項說法錯誤。扒竊,是指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行為。甲不是在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盜竊隨身攜帶財物,不能認定為扒竊。D選項說法錯誤。

29.下列屬于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是

A.買賣合同

B.贈與合同

C.租賃合同

D.承攬合同

答案:A、B、D

本題解析:

單務合同,也稱為單邊合同或片面義務契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與雙務合同相對應。因此,贈與合同屬于單務合同,A項正確。諾成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達成合意)時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實踐合同則除當事人達成合意之外,還必須在當事人交付標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我國合同法并未規定贈與要交付標的物,因此,贈與合同不是實踐合同,而是諾成合同,因此,C項錯誤。無名合同是指我國合同法分則明文規定的15類合同之外的合同。我國合同法明確規定的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可見,贈與合同是合同法明文規定的合同類型,不屬于無名合同,D項錯誤。

30.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來源于()。

A.省

B.特別行政區

C.軍隊

D.較大的市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憲法》第59條第1款的規定,全國人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故選A、B、C項。

31.我國愛國統一戰線包括以下哪些人群()

A.社會主義勞動者

B.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

C.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

D.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現階段我國的統一戰線為愛國統一戰線。它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

32.下列民事法律行為中,屬于實踐性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A.租賃

B.加工承攬

C.定金

D.借貸

答案:C、D

本題解析:

【詳解】

民事法律行為以是否交付實物為條件區分為諾成性民事法律行為和實踐性民事法律行為。實踐性民事法律行為即不僅要求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實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又稱為要物民事法律行為。A項,租賃合同只要出租方與承租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無需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故不是實踐民事法律關系。B項,加工承攬合同只要承攬人與定作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也無需以工作物的交付為要件。C項,定金合同須有定金的實際交付才能成立。D項,借貸合同亦以金錢的交付為成立要件。故選CD。

33.在我國,專門行政監督包括()。

A.行政監察

B.行政復議

C.審計監督

D.國務院有權撤銷各部委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

答案:A、B、C

本題解析:

【詳解】

在我國專門行政監督特指行政監察、行政復議和審計監督。

34.盜竊罪與侵占罪的主要區別是()。

A.主觀目的不同

B.侵犯的客體不同

C.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

D.占有財物的方式不同

答案:C、D

本題解析:

【精解】盜竊罪與侵占罪主觀上都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犯的客體都是財產權。所以應當排除A、B項。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地多次竊取或者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將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已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者拒不交出的行為。所以,兩者的客觀行為方式不同。盜竊罪是通過秘密竊取的方式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變為自己占有,而侵占罪是將占有的財物變為自己所有,所以,在占有財物的方式上也不同。故選C、D項。

35.在我國,正式意義上的法律淵源有()。

A.法律解釋

B.地方性法規

C.習慣法

D.國家政策

答案:B、C

本題解析:

【詳解】

在我國,正式意義上的法律淵源就是廣義的制定法,包括習慣法。

36.保證的方式有()。

A.連帶保證

B.共有責任

C.一般保證

D.特別保證

答案:A、C

本題解析:

【詳解】

保證方式包括一般責任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37.下列人員不能立遺囑處分其遺產()。

A.又聾又啞的人

B.盲人

C.無行為能力人

D.限制行為能力人

答案:C、D

本題解析:

【詳解】

本題考查的是遺囑的實質生效要件。有效的遺囑除了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外,還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實質要件。要使遺囑有效必須滿足以下幾個實質要件:一是立遺囑人在設立遺囑時必須具有遺囑能力。即立遺囑人在設立遺囑時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并不影響遺囑的效力。二是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三是遺囑必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而應當為他們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來確定,而不能以立遺囑時該繼承人的情況來確定。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在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剩余部分可以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四是遺囑只能處分被繼承人個人的財產。AB項不正確,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疾病,并不患有精神病的人,既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不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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