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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p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須知

<p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p(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并留復印件)

<p(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

<p1單位

<p機構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提供原件并留復印件)。

<p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p2、個人

<p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提供原件并留復印件)。

<p(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委托他人代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p(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p(五)房屋租賃合同。

<p以上、所提到的授權委托書均收取原件,境外當事人的委托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認證。

<p二、關于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說明:

<p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條例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當事人身份證明,到區主管機關辦理備案。

<p房屋租賃合同

<p出租方(甲方):

<p通信地址:

<p郵編:聯系電話:

<p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p委托代理人:

<p通信地址:

<p郵編:聯系電話:

<p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p承租方(乙方):

<p通信地址:

<p郵編:聯系電話:

<p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p委托代理人:

<p通信地址:

<p郵編:聯系電話:

<p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p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p第一條甲方將位于深圳市區

<p,房屋編碼為

<p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建筑面積

<p共計平方米,建筑物總層數。

<p租賃房屋權利人:;

<p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p第二條租賃房屋的單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p第三條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p第四條乙方應于:

<p□每月日前;

<p□每季度第個月日前;

<p□每半年第個月日前;

<p□每年第個月日前;

<p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p(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并在所選項□內打"√";)

<p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p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準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20年,超出部分無效。

<p第六條租賃房屋用途:。

<p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p第七條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屋

<p交付乙方使用,并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p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并報本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p第八條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并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p第九條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大寫:元)。

<p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p甲方向乙方返還租賃保證金的條件:

<p1、

<p2、

<p3、

<p□只滿足條件之一。

<p□全部滿足。

<p(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種,并在所選項□內打"√";)

<p返還租賃保證金的方式及時間:。

<p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p1、

<p2、

<p3、

<p第十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于房屋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物業管理費、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p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p第十二條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并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p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所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托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

<p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p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p第十四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并及告知甲方。

<p第十五條

<p□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p□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p□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p(上述三款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并在所選項□內打"√";)

<p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個工作日內給予甲方回復

<p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p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p(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p(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屋;

<p(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p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p□1、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p□2、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p□3、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p□4、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

<p元)。

<p(上述四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但第3、4項不能同時選取;在相應□內打"√";):

<p(一)乙方拖欠租金達天(個月)以上;

<p(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p(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p(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者用途的;

<p(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p(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進行裝修;

<p(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第三人的。

<p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依據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一經合法送達,甲方有權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登記。

<p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p□1、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p□2、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p□3、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

<p元)。

<p(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但第2、3項不能同時選取;在相應□內打"√";):

<p(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屋天(個月)以上;

<p(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租賃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的;

<p(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p(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將租賃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p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p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一經合法送達,乙方有權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登記。

<p第二十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于日內遷離并返還租賃房屋,并保證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并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p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屋的,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或依合同約定收回租賃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當于雙倍租金的賠償金。

<p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屋的,應于租賃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p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重新登記。

<p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深圳市房屋租賃安全管理責任書》。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應符合安全使用的標準和條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設備、燃氣設施、電力設施、出入口和通道等應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使用出租房屋,并有義務保證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p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p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須在變更協議成立后十日內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登記。

<p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p□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p□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p□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p(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并在相應□內打"√";)

<p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以下通信地址為雙方通知或文件的送達地址:

<p甲方送達地址:

<p乙方送達地址:

<p如上述地址未約定的,以雙方當事人簽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為送達地址。

<p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達地址郵寄視為送達。如按上述地址郵寄文件被郵政部門退回的,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p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p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p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正本。

<p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p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門執份。

<p甲方(簽章):

<p法定代表人:

<p聯系電話:

<p銀行帳號:

<p委托代理人(簽章):年月日

<p乙方(簽章):

<p法定代表人:

<p聯系電話:

<p銀行帳號:

<p委托代理人(簽章):年月日

<p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p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月日

<p(附頁)

<p特別提示

<p1、簽訂合同之前,當事人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經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的內容作增刪、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合同簽訂后,未被修改的內容及當事人填寫的內容(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視為本合同約定內容。本合同中的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內容以手寫項的效力優先。

<p2、在簽訂合同前,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出示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以及能證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資格的證明。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共有房屋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托書;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出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p3、當事人簽訂、履行合同均應依法進行,不得違反法律有關程序規定或從事違法行為。

<p4、本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須按照雙方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非經法定或約定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p5、合同中由當事人自行填寫的內容,均應當使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用毛筆、鋼筆、簽字筆填寫并簽字或蓋章確認。

<p6、本合同文本部分條款中有空白處(以下劃線標出),可供當事人約定;還有部分條款可供當事人選擇(以口標出)。

<p7、簽訂本合同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共同到房屋租賃管理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或備案。

<p8、租賃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間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都應當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p9、本合同內容發生重大變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遺失的,當事人應及時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p10、雙方當事人可就租賃期滿、解除合同后如何處置出租房屋內留置物品進行協商,在附頁中約定。

<p11、本合同第六條"租賃房屋用途";應填寫以下五大類之一:商業、辦公、廠房、倉庫、綜合。

<p深圳市房屋租賃安全管理

<p責

<p任

<p書

<p深圳市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合管理辦公室印制

<p為貫徹執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進一步明確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加強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p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性用房、辦公用房、住宅及其他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為出租屋安全責任人。

<p二、出租人出租房屋應當有房屋權屬證明或者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委托他人出租的,業主應當與受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協議,約定各自的安全責任。房屋轉租人、其他有實際出租行為的人和房屋出借人應當承擔出租人安全責任。

<p三、出租人應當保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及其出入口、通道、消防、燃氣、電力設施等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有關行政部門規定的安全標準。法律、法規規定需取得相關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才允許出租的,出租人應當取得。

<p四、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出租人應當要求其在開業前出示已辦理消防手續的相關證明及工商業營業執照或者開業許可證書。

<p五、出租人應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對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情況和使用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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