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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二章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依據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第五節其他相關規定和技術文件第二章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依據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環境影響評價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和技術方法,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相關規定。在具體從事環評工作和編制、審查、審批環評技術文件時,則應遵循國家的環境保護法規、環境政策與產業政策、環境標準和規范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同時,以擬議中的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技術文件為基礎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和技術方法,必須嚴格執行《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1.憲法中關于環境保護的規定2.環境保護法中的規定(1979試行;1989頒布;2015現行)3.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10.28頒布,2003.9.1實施)4.環境保護單行法法律1.2環境影響評價的法律法規與標準體系5.環境保護行政法規(國務院頒布)6.環境保護部門規章7.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法規8.環境標準9.環境保護國際公約標準1.憲法中關于環境保護的規定法律1.2環境影響評價的法緒論憲法是基礎法律效力一樣后法大于先法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法規的法律地位僅次于法律部門規章、地方環境法規和規章均不得違背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環境法規和規章僅在其轄區內有效國際公約與我國的環境法有不同規定時,應優先適用我國的環境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中

各層次間的關系緒論憲法是基礎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中

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1法律

憲法是環境保護立法的依據,其中的環境保護條款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環境保護單行法是指國家針對某個環境要素或某個領域而專門制定和頒布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1法律環境保護相關法是指國家制定和頒布的一些自然資源保護和其他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2環境保護行政法規環境保護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或經國務院批準由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環境保護法的實施細則或條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二是專門針對環境保護的某個領域而定制的條例、規定和辦法,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3政府部門規章

政府部門規章是指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單獨裁定和發布或與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制定和發布的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以及政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發布的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如

《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4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性規章是享有立法權的地方權力機關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法律和環境保護行政法規制定和發布的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如《云南省環境保護條例》《清江保護條例》其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和特定環境問題制定和發布的,在本地行政轄區內實施,因而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不能和法律及環境保護行政法規相抵觸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5環境保護體制和管理法規●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管理規定項目建議書階段:審查項目建議書有關環保部分,確定立項初步意見。可行性研究階段: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有關環保內容。初步設計階段:審查初步設計中的環保篇(章),出具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施工圖設計階段:審查建設項目施工設計圖,核發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核通知單。施工階段:

對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理。試生產階段:審批建設項目試生產(運轉)申請報告,核發試生產(運轉)審核通知單。竣工驗收階段:

審查竣工驗收報告,核發建設項目“三同時”竣工驗收單。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項目建議書階段:審查項目建議書第一節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6國際公約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防止因傾棄廢物及其它物質而引起海洋污染的公約(修正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南極條約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一)概述環境政策系指有國務院依法制定并公布,或有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們政府依法負責制定,經國務院批準發布的環境保護規范性指導文件。是推動社會、經濟和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針,也是環評的主要依據之一。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一、環境政策(二)關于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

1劃分兩控區的基本條件(1)劃分酸雨控制區的基本條件現狀監測降水pH小于或等于4.5酸沉降超過臨界負SO2排放量較大的的區域

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二)關于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2)劃分SO2控制區的基本條件環境空氣中SO2年平均濃度超過GB3095—2012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二級標準限值(0.06mg/m3)環境空氣中SO2日平均濃度超過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三級標準限值(0.25mg/m3)SO2排放量較大以城市為基本控制單元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二)關于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

2兩控區的污染控制要求

(1)以“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循序漸進”的原則達到控制目標(2)逐步實行限產或關停(3)降低城市燃料含硫量(4)禁止在大中城市新建燃煤火電廠(5)確定不同地區的脫硫目標(6)制定燃煤電廠氮氧化物治理規劃,開展試點示范(7)加大煙塵、粉塵治理力度(8)大力推行清潔生產,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二、產業政策(一)概述

產業政策是指為保證我國國民經濟按照可持續發展戰略原則,在適應國內市場的需求和有利于開拓國際市場的條件下,改善投資結構,促進產業的技術進步,有利于節約資源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從而使各產業部門得以協調、有序、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實現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和發布的有關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二、產業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二、產業政策(二)主要內容

1制止某些行業盲目投資的政策

2鼓勵某些產業發展的政策

3對某些行業實施準入條件的政策

4對飲食娛樂服務業的環境管理政策

5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

6對投資建設項目實行核準制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二、產業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概述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系指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一定階段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發展趨勢以及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針對污染防治嚴重的行業或具有共性的污染問題而制定和發布的指導性技術原則和技術路線。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二)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對能源合理利用、煤炭生產加工和供應、煙氣脫硫、二次污染防治技術做了具體的規定(三)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根據該政策,汽車、摩托車和車用發動機產品均應向低污染、低能耗的方向發展實用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四)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五)湖庫富營養化防治技術政策(六)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七)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八)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一、概述環境保護標準就是環境影響定量分析和評價的基準,也是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依據。離開了環境標準,無法對擬議中的規劃或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和范圍進行相對清晰的界定。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一、概述二、環境標準體系國家環境標準地方環境標準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方法標準環境基礎標準環境樣品標準環境標準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國家環境標準地方環境標準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方法標質量標準:國家級標準中沒有的項目,地方可補充。污染物排放標準:①國家級標準中沒有的項目,地方可補充;②對已有項目,要嚴于國家排放標準。

國家標準與地方標準的關系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與地方標準的關系標準的執行地方標準優先執行(只有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有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優先執行

綜合標準(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行業標準(如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的執行地方標準優先執行(3)環境監測方法標準指分析方法、測定方法、采樣方法、試驗方法、檢驗方法、生產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統一規定.環境中最常見的是分析方法、測定方法、采樣方法。(4)環境標準樣品標準(5)環境基礎標準對環境標準工作中的有關名詞術語、符號、指南、導則、量綱單位及信息編碼等所作的統一規定。為保證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可靠,對用于量值傳遞或質量控制的材料、實物樣品,而制定的標準物質。(3)環境監測方法標準指分析方法、測定方法、采樣方法、試驗(1)環境質量標準

對環境中有害物質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規定,衡量環境是否受到污染。是一定時期內衡量環境優劣程度的標準,從某種意義上講是環境質量的目標標準。

主要包括:大氣、地表水、環境噪聲、土壤等質量標準。

例如: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國家標準發布時間(1)環境質量標準國家標準發布時間我國已頒布的環境質量標準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海水水質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漁業水質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淮、景觀娛樂用水水質標準我國已頒布的環境質量標準有:(2)污染物排放標準

根據環境質量標準,以及適用的污染控制技術,并考慮經濟承受能力,對排入環境的有害物質和產生污染的各種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規定

。是對污染源控制的標準。各國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各不相同。主要包括:大氣、污水、噪聲綜合排放標準以及各類行業標準(如造紙、合成氨、火電廠)等。例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2)污染物排放標準根據環境質量標準,以及適用按照綜合性與行業性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鍋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爐窯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火電廠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焦爐執行《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泥廠執行《水泥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惡臭物質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汽車排放執行《汽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摩托車排氣執行《摩托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其它大氣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一、適用范圍按照綜合性與行業性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的原則,大氣污染物綜合排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一、概述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規定了環評的基本原則、工作程序、工作等級及其劃分依據、主要工作內容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要求等技術性要素,是從事環評工作的重要技術指南。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一、概述二、技術導則的體系框架(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

規定了環評的一般性原則、主要內容、工作程序、基本方法和要求。是其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的統領性標準和指導性規范,也是其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引用的標準。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二、技術導則的體系框架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二、技術導則的體系框架(二)專項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包括環境要素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和各專題的環境影響評價。如:HJ/T169-2004《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二、技術導則的體系框架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二、技術導則的體系框架(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按產業或行業類別劃分制定和發布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如:HJ/T88-200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水利水電工程》HJ/T89-200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石油化工建設項目》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二、技術導則的體系框架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二、技術導則的體系框架

(四)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主要是針對擬議中的規劃制定和發布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如:HJ/T130-2003《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試行)》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二、技術導則的體系框架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第五節其他相關規定和技術文件第五節其他相關規定和技術文件第五節其他相關規定和技術文件一、規劃或建設項目文件

1規劃文本及其相關文件

如:規劃主管部門的文件、會議記錄、技術評估意見等。

2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實施方案及其相關文件

3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相關文件

如:建設項目主管部門的文件、會議記錄、技術評估意見等。第五節其他相關規定和技術文件一、規劃或建設項目文件一、規劃或建設項目文件

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大綱及其相關文件

5環境影響評價執行標準的請示及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6其他與規劃或建設項目文件相關的文件第五節其他相關規定和技術文件一、規劃或建設項目文件第五節其他相關規定和技術文件

第二章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依據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第四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第五節其他相關規定和技術文件第二章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依據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環境影響評價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和技術方法,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相關規定。在具體從事環評工作和編制、審查、審批環評技術文件時,則應遵循國家的環境保護法規、環境政策與產業政策、環境標準和規范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同時,以擬議中的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技術文件為基礎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和技術方法,必須嚴格執行《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1.憲法中關于環境保護的規定2.環境保護法中的規定(1979試行;1989頒布;2015現行)3.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10.28頒布,2003.9.1實施)4.環境保護單行法法律1.2環境影響評價的法律法規與標準體系5.環境保護行政法規(國務院頒布)6.環境保護部門規章7.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法規8.環境標準9.環境保護國際公約標準1.憲法中關于環境保護的規定法律1.2環境影響評價的法緒論憲法是基礎法律效力一樣后法大于先法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法規的法律地位僅次于法律部門規章、地方環境法規和規章均不得違背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環境法規和規章僅在其轄區內有效國際公約與我國的環境法有不同規定時,應優先適用我國的環境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中

各層次間的關系緒論憲法是基礎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中

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1法律

憲法是環境保護立法的依據,其中的環境保護條款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環境保護單行法是指國家針對某個環境要素或某個領域而專門制定和頒布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1法律環境保護相關法是指國家制定和頒布的一些自然資源保護和其他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2環境保護行政法規環境保護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或經國務院批準由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環境保護法的實施細則或條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二是專門針對環境保護的某個領域而定制的條例、規定和辦法,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3政府部門規章

政府部門規章是指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單獨裁定和發布或與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制定和發布的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以及政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發布的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如

《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4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性規章是享有立法權的地方權力機關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法律和環境保護行政法規制定和發布的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如《云南省環境保護條例》《清江保護條例》其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和特定環境問題制定和發布的,在本地行政轄區內實施,因而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不能和法律及環境保護行政法規相抵觸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5環境保護體制和管理法規●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管理規定項目建議書階段:審查項目建議書有關環保部分,確定立項初步意見。可行性研究階段: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有關環保內容。初步設計階段:審查初步設計中的環保篇(章),出具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施工圖設計階段:審查建設項目施工設計圖,核發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核通知單。施工階段:

對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理。試生產階段:審批建設項目試生產(運轉)申請報告,核發試生產(運轉)審核通知單。竣工驗收階段:

審查竣工驗收報告,核發建設項目“三同時”竣工驗收單。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項目建議書階段:審查項目建議書第一節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6國際公約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防止因傾棄廢物及其它物質而引起海洋污染的公約(修正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南極條約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一)概述環境政策系指有國務院依法制定并公布,或有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們政府依法負責制定,經國務院批準發布的環境保護規范性指導文件。是推動社會、經濟和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針,也是環評的主要依據之一。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一、環境政策(二)關于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

1劃分兩控區的基本條件(1)劃分酸雨控制區的基本條件現狀監測降水pH小于或等于4.5酸沉降超過臨界負SO2排放量較大的的區域

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二)關于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2)劃分SO2控制區的基本條件環境空氣中SO2年平均濃度超過GB3095—2012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二級標準限值(0.06mg/m3)環境空氣中SO2日平均濃度超過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三級標準限值(0.25mg/m3)SO2排放量較大以城市為基本控制單元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二)關于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

2兩控區的污染控制要求

(1)以“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循序漸進”的原則達到控制目標(2)逐步實行限產或關停(3)降低城市燃料含硫量(4)禁止在大中城市新建燃煤火電廠(5)確定不同地區的脫硫目標(6)制定燃煤電廠氮氧化物治理規劃,開展試點示范(7)加大煙塵、粉塵治理力度(8)大力推行清潔生產,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環境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二、產業政策(一)概述

產業政策是指為保證我國國民經濟按照可持續發展戰略原則,在適應國內市場的需求和有利于開拓國際市場的條件下,改善投資結構,促進產業的技術進步,有利于節約資源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從而使各產業部門得以協調、有序、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實現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和發布的有關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二、產業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二、產業政策(二)主要內容

1制止某些行業盲目投資的政策

2鼓勵某些產業發展的政策

3對某些行業實施準入條件的政策

4對飲食娛樂服務業的環境管理政策

5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

6對投資建設項目實行核準制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二、產業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一)概述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系指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一定階段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發展趨勢以及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針對污染防治嚴重的行業或具有共性的污染問題而制定和發布的指導性技術原則和技術路線。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二)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對能源合理利用、煤炭生產加工和供應、煙氣脫硫、二次污染防治技術做了具體的規定(三)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根據該政策,汽車、摩托車和車用發動機產品均應向低污染、低能耗的方向發展實用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四)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五)湖庫富營養化防治技術政策(六)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七)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八)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二節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污染防治技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一、概述環境保護標準就是環境影響定量分析和評價的基準,也是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依據。離開了環境標準,無法對擬議中的規劃或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和范圍進行相對清晰的界定。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一、概述二、環境標準體系國家環境標準地方環境標準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方法標準環境基礎標準環境樣品標準環境標準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標準國家環境標準地方環境標準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方法標質量標準:國家級標準中沒有的項目,地方可補充。污染物排放標準:①國家級標準中沒有的項目,地方可補充;②對已有項目,要嚴于國家排放標準。

國家標準與地方標準的關系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與地方標準的關系標準的執行地方標準優先執行(只有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有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優先執行

綜合標準(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行業標準(如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的執行地方標準優先執行(3)環境監測方法標準指分析方法、測定方法、采樣方法、試驗方法、檢驗方法、生產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統一規定.環境中最常見的是分析方法、測定方法、采樣方法。(4)環境標準樣品標準(5)環境基礎標準對環境標準工作中的有關名詞術語、符號、指南、導則、量綱單位及信息編碼等所作的統一規定。為保證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可靠,對用于量值傳遞或質量控制的材料、實物樣品,而制定的標準物質。(3)環境監測方法標準指分析方法、測定方法、采樣方法、試驗(1)環境質量標準

對環境中有害物質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規定,衡量環境是否受到污染。是一定時期內衡量環境優劣程度的標準,從某種意義上講是環境質量的目標標準。

主要包括:大氣、地表水、環境噪聲、土壤等質量標準。

例如: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國家標準發布時間(1)環境質量標準國家標準發布時間我國已頒布的環境質量標準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海水水質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漁業水質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淮、景觀娛樂用水水質標準我國已頒布的環境質量標準有:(2)污染物排放標準

根據環境質量標準,以及適用的污染控制技術,并考慮經濟承受能力,對排入環境的有害物質和產生污染的各種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規定

。是對污染源控制的標準。各國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各不相同。主要包括:大氣、污水、噪聲綜合排放標準以及各類行業標準(如造紙、合成氨、火電廠)等。例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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