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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第頁工程名稱:汽車產業基地赤坭園區緯六橋工程工程編號:工程地點:廣州市花都汽車產業基地赤坭園區發包人(甲方):廣州花都汽車城發展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甲方):廣州花都汽車城發展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汽車產業基地赤坭園區緯六橋工程工程地點:廣州市花都汽車產業基地工程內容:施工圖紙范圍內的道路工程、橋梁、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工程規模:本項目位于廣州市花都區赤坭鎮汽車產業基地赤坭園區內,緯六橋橫跨集益水庫排洪渠,連通東西走向緯六路,擬建總長度約120米,其中橋梁部分長約40米,引橋部分約80米。(具體以招標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結構形式:/工程立項、規劃批準文件號:/資金來源:企業自籌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綜合單價包干、項目措施費費用按實結算。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中標工期日歷天。(實際開工時間以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合格五、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暫定為(大寫):(小寫):(含稅)項目單價: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詳見經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單或施工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2款賦予的規定一致。七、詞語含義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1條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合同中方框部分選項為本合同選定的內容,本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內容與《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相沖突時,以《專用條款》所約定的內容為準。八、承包人承諾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已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九、發包人承諾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已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十、工人工資支付分賬工人工資款支付專用賬戶開設的約定內容:嚴格按照《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花都區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花人社[2016]82號文)、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18〕14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明確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開工時核驗實名制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相關證明材料的通知(穗建筑〔2019〕352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實施《廣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建筑[2017]1344號)、《廣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穗建規字〔2020〕37號文)的要求執行。工人工資款支付專用賬戶開戶銀行:工人工資款支付專用賬戶: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資款比例:其中: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中的工人工資款比例:工人工資支付周期:與進度款一致承包人已確認上述約定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資款比例能滿足本工程項目的工人工資支付。十一、本合同正文為清潔打印文本,如雙方對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補充均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圖形,除非經雙方確認同意,不產生約束力。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本合同訂立地點:廣州市花都區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發包人(甲方蓋章):承包人(乙方蓋章):廣州花都汽車城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經辦人:經辦人:地址:花都區秀全街花都車城大道38號地址:郵政編碼:郵政編碼:電話話: 開戶銀行:開戶名:銀行帳戶:簽訂時間: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條款按《廣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SF-2013-0204)通用條款。第三部分專用條款1.定義1.43單位工程名稱:汽車產業基地赤坭園區緯六橋工程內容:施工圖紙范圍內的道路工程、橋梁、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本項目位于廣州市花都區赤坭鎮汽車產業基地赤坭園區內,緯六橋橫跨集益水庫排洪渠,連通東西走向緯六路,擬建總長度約120米,其中橋梁部分長約40米,引橋部分約80米。(具體以招標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1.53所采用的書面形式包括:文書;信件;□電報;傳真;電子郵件;□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釋2.2(10)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合同附件(工程質量保修書、廉政合同、中標通知書等),雙方有關工程的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4.語言及適用的法律、標準與規范4.3約定適用的標準、規范的名稱: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規程及文件;當沒有國家標準、規范、規程時,采用國家現行的行業標準、規范;當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時,采用所在地現行地方標準、規范。如施工期間國家或地方標準、規范發生變動,承包人應無條件按新標準、規范執行,由此引起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5.施工設計圖紙5.1發包人提供施工設計圖紙(1)提供的時間:合同簽訂后10天內。(2)提供的數量:向承包人提供3套圖紙。承包人確需增加圖紙套數的,需經發包人同意,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5.2承辦人提供施工設計圖紙(1)提供的時間:/(2)提供的數量:/(3)監理工程師答復的時間:/6.通信聯絡6.2各方通訊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達方式各方通訊地址和設計人:發包人:廣州花都汽車城發展有限公司通訊地址:廣州市花都區秀全街車城大道38號收件人:徐工郵政編碼:510800承包人:通訊地址:收件人:郵政編碼:監理人:通訊地址:收件人:郵政編碼:工程造價咨詢人:通訊地址:/收件人:/郵政編碼:/視為送達的其他方式:特快專遞、掛號信。7.工程分包7.2指定分包工程名稱:/7.4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方式:/13.交通運輸13.1辦理道路通行權和修建場外設施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承包人自行考慮,發包人不另行計量支付。13.2修建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承包人自行考慮,發包人不另行計量支付。13.4運輸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承包人自行考慮,發包人不另行計量支付。14.專項批準事件的簽認14.2專項批準事件的簽認人選監理工程師:姓名:/印章樣式:簽字樣式:/造價工程師:姓名:/印章樣式:簽字樣式:/建造師:姓名:/印章樣式:簽字樣式:/19.發包人19.2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約定(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的時間:已具備施工條件,提供現場的日期與開工日期相同,場地清理、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負責,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發包人不另行計量支付。(2)完成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接駁的時間及地點:發包人不提供接駁點,由承包人自行接駁。施工臨時用水、用電、通訊設施由承包人自行負責,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發包人不另行計量支付。(3)開通施工現場與城鄉公共道路間的通道的時間:由承包人負責,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發包人不另行計量支付。承包人須在開工前三天完成上述工作。(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關資料的時間:工程地質資料與設計文件同時提供;地下管線資料由承包人自行調查核實,并承擔由此引起的責任和損失,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發包人不另行計量支付,發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協助和方便;開工前,發包人負責聯系設計單位向承包人作技術交底,提供道路測量控制樁、水準點和標高;承包人應負責對設計提供的道路測量控制樁、水準點和標高進行現場復測,并填妥《測量復核記錄》簽字備案。(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證件和批準手續的時間:簽訂合同10天內,承包人應將施工報建資料收集備齊并辦理相關施工報建手續。(6)現場交驗的時間:各分項完成3天內提供分項驗收報告。(7)提供標準與規范的時間:/(8)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各分項開工前三天進行。(9)協調處理施工周圍場地系問題和鄰近建筑物等保護工作的約定:由發包人協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護工作的協調處理。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有:由承包人代辦施工報建手續,發包人提供協助。19.3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開工前五天。19.4支付款項(1)工程款支付期限□按通用條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規定期限支付。另作約定:詳見本合同關于預付款、進度款和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等款項的支付約定。(2)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協議書所注明的銀行賬戶轉賬。□支票支付。其他方式:一般情況下按協議書所注明的銀行賬戶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如承包人需要變更銀行賬戶或采用其他支付方式的,則需要提前30天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申請,最終按發包人審批同意的方式辦理支付。協議書中要求承包人用于支付工人工資的專用賬戶須在建設項目所在地的銀行機構開設,專項用于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資的劃撥。承包人須確保協議書中的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已向住建、人社和交通、水利等相應的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發包人以銀行賬戶轉賬的方式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協議書中承包人的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承包人須按時足額以銀行轉賬的方式發放工人工資。20.承包人20.2承辦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約定(3)提交支付申請和工程款額報告期限□按通用條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規定期限提交。另作約定:提前三天提交報告。(5)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的數量和時間等要求:/(6)辦完施工場地交通、環境保護、施工噪聲、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續的時間:開工前。(8)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約定:發包人協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護工作的協調處理,除文物保護外,其它保護工作費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標報價中。(9)保證施工場地的清潔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現場清理工作的約定: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按通用條款第82.2款規定提交。另作約定:無20.4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勞務、材料、國產設備、施工設備和其他物品的約定:開工前提交。20.5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承包人應負責現場全部作業的安全,在合同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補缺陷的整個工程期限內:全面負責所有留在現場上的人員的安全,保護其管轄范圍的現場(包括某些尚未完工的和發包人尚未接管的工程)處于有條不紊和良好的狀態。根據監理工程師或當地政府要求,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提供和維持所有的照明燈光、護板、圍墻、柵欄、警告信號標志和值班人員,對工程進行保護和為公眾提供安全和方便,施工圍蔽按《廣州市委宣傳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于完善廣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圍蔽管理提升實施技術要求和標準圖集的通知》(穗建質〔2016〕1085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市建設工程綠色施工圍蔽指導圖集(V2.0試行版)的通知》要求執行(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有最新發布的文件,則執行最新規定)。遵守和執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間施工規定。承包人應保證施工期間行人、車輛等的通行,不能進行全封閉施工。施工臨時占用人行道等設施,由承包人辦理有關手續,發包人協助,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同時承包人有責任協助公安、交通等部門維護所在現場地段的交通與人流,既保證施工安全,也保護車輛和行人的暢通和安全。承包人應在投標報價中考慮有關費用,并保證發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擔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索賠、訴訟、以及其它開支。20.6承包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得侵害發包人與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網等公共設施的權利,避免對鄰近的公共設施產生干擾。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場地,影響他人作業或生活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導致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予賠償。承包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負責協調好施工場地周邊村的關系。承包人在實施取土、運土、棄土時均應符合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的規定。退場前,對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道路、橋梁、水閘、碼頭、堤圍等設施的損壞自費恢復原狀。在合同工程施工期間,根據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承包人應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來保護現場內外的環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聲或其它問題而對附近的人員或公私財產造成的干擾、損失或損害。承包人應在投標報價中考慮有關費用,并保證發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擔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索賠、訴訟、以及其它開支。20.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施工期間發現文物,應按國家文物和省、市有關文物管理規定保護現場,并通知有關部門,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或被有關部門處罰,均由承包人負責。除文物保護外,其它保護工作費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標報價中,不另行計量支付。20.8中標單位在中標公示后,需提供與遞交投標電子標書內容一致且每頁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文件一式四份及電子文件光盤四份(不用生成投標書;包括經濟標報價套價軟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軟件版及用MicrosoftWord軟件或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標書制作軟件制作的經濟投標文件其他部分。電子文件介質使用CD-R光盤,所有電子文件不能采用壓縮處理)給招標人。20.9承包人的預算包干費的包干內容為:施工雨水、污水的排除;工程用水加壓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場地的整理;工程成品的保護;施工中的臨時停水停電;日間施工照明增加費;完工后的場地清理。20.10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a.承包人不按文明施工要求和規定進行施工,在發包人發出通知7日內,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整改,如承包人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監理工程師有權委托第三人進行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可在應付的合同費用或履約保證金內直接抵扣,并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86條執行。承包人負責辦理占道開挖證、余泥排放許可證和質量安全監督登記等有關手續。對施工圖、技術資料做認真地復核和檢查,有預見性的發現和指正設計缺陷和錯誤,應提出能實質性地節約資金和縮短工期的建議和措施,并書面通知發包人。b.干擾與協調b.1承包人應當清楚地預計到施工期間對外界可能產生的不可避免的干擾,并為此保證主動努力減少這些干擾對外界的影響,且應當積極主動與外界進行協調。b.2承包人應當清楚并充分預計到在工程前期施工場地征地拆遷工作的各種困難及其對工程進展的不利影響,甚至是嚴重影響。對此,承包人應積極主動做好協調、配合工作,并盡量創造各種條件和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以確保工程順利推進及工期目標的實現。這種困難或影響不能免除承包人對工期目標未能實現的責任,并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順延工期或增加各種費用。b.3承包人應負責協調施工期間外界的各種干擾,協調不果,方可書面要求發包人出面協調。b.4發包人將在承包人的配合下,充分運用自己對各方面的影響力,盡可能地將外界對工程的干擾減少到最低程度。這種協調并不解除承包人的各項責任與義務。c.根據工程需要,承包人應采用計算機信息管理技術建立相應的信息技術網絡,以便與發包人、各有關單位進行數據交換,提高工作效率。承包人應負責將網絡終端接至發包人、監理單位。上述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20.11承包人未能履行20.10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20.12承包人未能達到預期承諾處罰條款:工期不受天氣和一般變更設計的影響(包含各階段檢測和分部工程驗收時間)。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則工期可以按相應有影響的天數順延。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接到中標通知書后,按招標文件工期的要求補充提交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網絡計劃;承包人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監理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延誤的工期每延誤1天,應向發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價款的1.5‰作為違約金,且不低于每天1萬元,誤期賠償限額為合同價款的10%。延誤工期超過30天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將本工程另行發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違約賠償責任。21.現場管理人員任命和更換21.1發包人現場管理人員任命和更換:按現行相應文件執行。21.2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換:本工程的承包人現場管理人員架構,應為投標文件所載明的人選。承包人如需更換,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和遵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否則該項更換無效。后任承包人代表應繼續行使合同規定的前任承包人代表的職權和履行相應的義務。21.3監理工程師代表任命和撤回:按現行相應文件執行。造價工程師代表任命和撤回:按現行相應文件執行。21.4承包人代表授權人選任命和撤回:除合同約定或依法應由承包人代表行使的職權外,承包人代表可將其職權以書面形式授予其任命的合格人選,亦可將其授權撤回。任何此類任命或撤回,均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未將有關文件提交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之前,任何此類任命或撤回均為無效。22.發包人代表22.1發包人代表及其權力的限制(1)發包人任命()為發包人代表,其通訊方式為通訊地址:花都區秀全街車城大道38號郵政編碼:510800聯系電話:傳真號碼:/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權力做如下限制:負責審批工程開工報告;負責審批工程進度并協調辦理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手續;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事宜,監督檢查相關單位做好本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和設備進場等工作;協調施工現場及外部有關事宜;負責工程現場簽證的確認并協調辦理工程設計變更手續,參加分部和單位工程驗收工作;在符合發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下,對涉及工期延長、設計變更、現場收方及簽證、已完工程量報告等影響工程造價的相關事項作出處理等相關工作。23.監理工程師23.1負責合同工程的監理人及任命的監理工程師(1)監理人:法定代表人:(2)任命()為監理工程師,其通訊方式為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號碼:/23.3(12)需要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24.造價工程師24.1負責合同工程的造價咨詢單位及任命的造價工程師(1)工程造價咨詢人:/法定代表人:/(2)任命(/)為造價工程師,其通訊方式為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號碼:/24.3(7)需要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25.承包人代表25.1承辦人任命()為承辦人代表,其通訊方式為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號碼:/26.指定發包人26.1依法指定的發包人(1)實施、完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分包人:/(2)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服務的分包人:/28.工程擔保28.1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約定(1)履約擔保的金額:中標價的10%。(2)提供履約擔保的時間:按招標文件。□簽訂本合同時。¨另作約定:(3)出具履約保函的擔保人:應由在中國注冊且營業地點在廣州市內的銀行開具。28.4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約定(1)支付擔保的金額:(大寫)/(小寫/)(2)提供支付擔保的時間:/□簽訂本合同時。□另作約定:/(3)出具支付保函的擔保人:/28.8擔保內容、方式和責任等事項的約定:/31.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異常天氣:僅指20年一遇以上(含20年)的洪水、7級(含本數)以上臺風,持續1天70mm以上的大雨,直接淹沒或襲擊工地為確保安全而停工。承包人應于臺風、洪水天氣結束之日起七日內,向氣象部門索取臺風、暴雨天氣資料或報告(含氣象實況及對此分析的內容),連同施工日志、施工現場照片辦理證據保全公證,方可認定為是不可抗力。2)地震:里氏7級以上的地震;3)法律、法規或政策等的變更致使項目工程無法推進。32.保險32.1委托承包人辦理保險的事項有:□通用條款第32.1款的第(1)項;□通用條款第32.1款的第(2)項;□通用條款第32.1款的第(3)項;□通用條款第32.1款的第(4)項。32.8投保內容、保險金、保險期限和責任等事項的約定:無33.進度計劃和報告33.3承包人編制月施工進度報告和修訂進度計劃的約定:開工前7天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每月25日前報送下月“工程進度計劃表”。34.開工34.2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簽訂后的()天內簽發開工令。□按通用條款規定的42天。另作約定:以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35.暫停施工和復工35.4發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暫停施工的其他情形:(1)因下列原因,總監理工程師報經發包人同意,可通知承包人暫停施工:1)工程設計發生重大變更;2)質量事故;3)安全生產事故;4)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可能導致現場混亂;5)承包人違規施工,經監理工程師通知改正但仍不執行。因上述第1)項原因導致工程暫停的,工期順延。因上述2)、3)、4)、5)項原因導致工期暫停的,工期不予順延,承包人必須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按本合同相關約定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36.工期及工期延誤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約定為(中標工期)日歷天。(1)汽車產業基地赤坭園區緯六橋工程(工程名稱)單位工程的工期約定為中標工期日歷天。(2)/(工程名稱)單位工程的工期約定為/天。38.竣工日期38.1計劃竣工日期:/42.質量標準42.1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1)合同工程質量標準:合格(2)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合格45.安全文明施工45.5治安管理:按通用條款的規定。t另作約定:無45.7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補充條款1、施工單位主要職責:(1)應當依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和合同約定,具體承擔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配備相關管理人員,落實施工現場各項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揚塵污染防治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檢查。政府發布污染預警時,施工現場立即啟動應急響應。(2)應當建立揚塵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現場出入口將工程概況、揚塵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清單、建設各方責任單位名稱及項目負責人姓名、本企業以及工程所在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向社會公示。(3)應當在項目施工前編制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和揚塵污染防治費用使用計劃,明確揚塵控制目標、防治部位、控制措施,并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專項使用。(4)應當與具備相應資格的運輸企業、建筑廢棄物處置場所簽訂處置協議,及時清運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廢棄物等散裝物料。(5)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單位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并與分包單位簽訂相關管理協議,督促分包單位全面落實各項揚塵污染防治措施。(6)建設工程應當使用散裝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由于交通、施工場地等客觀條件限制,需要使用袋裝水泥的,應當經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批準。(7)滿足《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揚塵防治“6個100%”管理標準細化措施的通知》要求。2、施工單位揚塵控制管理標準(1)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要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2)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應采取防止揚塵措施,主要道路應定期清掃、灑水。(3)拆除建(構)筑物時,應采用隔離、灑水等降噪、降塵措施,并及時清理廢棄物。(4)建筑物內垃圾應采用容器或搭設專用封閉式垃圾道的方式清運,嚴禁隨意拋擲。(5)土方和建筑垃圾的運輸必須采用封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口處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并應對駛出的車輛進行清洗。(6)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7)在規定區域內的施工現場應使用預拌制混凝土及預拌砂漿。采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砂漿的場所應采取封閉、降塵、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8)當在道路施工進行銑刨、切割等作業時,應采取有效的防揚塵措施。灰土和無機料應采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應灑水降塵。(9)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應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10)當環境空氣質量指數達到中度及以上的污染時,施工現場應增加灑水頻次,加強覆蓋措施,減少造成大氣污染的施工作業。46.測量放線46.1承包人提交施工控制網資料的時間:合同簽訂7天內提供。46.4測量放線誤差的約定:按施工規范。48.發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48.1約定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發包人不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本條不適用。□發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應與承包人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48.8發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結算方式:/49.承包人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49.1承包人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按通用條款規定,由承包人負責運輸和保管。□另作約定:/49.2承包人供貨要求:提供原材料合格證和第三方檢測的合格文件(如發包人委托第三方檢測質量不合格的,承包人需無償更換或處理直至檢測合格為止,并需支付再次檢測的費用)。49.8發包人依法指定的生產廠家和供應商:/50.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驗試驗50.2見證取樣檢驗試驗的材料和工程設備(1)種類:/(2)檢測機構:/51.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51.1承包人配置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按通用條款規定,承包人承擔修建臨時設施的費用。□另作約定:/51.2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5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53.1中間驗收的部位有: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和辦法執行相關文件的規定,承包人完成各專業分部分項或特種分項工程施工經自檢合格后,于24小時前以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監理工程師必須48小時內書面通知其他相關單位參加分部工程中間驗收。書面通知包括中間驗收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55.工程試車55.1試車內容不需要試車的,本條不適用。□需要試車的,試車的內容和要求:/56.工程變更56.4承包人提出工程變更建議發包人采納承包人建議帶來利益的計獎方法:無58.竣工驗收58.1竣工驗收標準合同工程竣工驗收標準:合格58.8單位工程和工程部位驗收□合同工程無單位工程、無工程部位提前驗收的,本款不適用。□合同工程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提前驗收的,各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稱、竣工驗收時間和范圍如下:(1)/(名稱)工程或部位,竣工驗收時間為/,其范圍包括:/(2)/(名稱)工程或部位,竣工驗收時間為/,其范圍包括:/58.9施工期運行□合同工程無單位工程、無工程部位在施工期運行的,本款不適用。□合同工程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在施工期運行的,各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稱、運行時間如下:(1)/(名稱)工程或部位,運行時間為/;(2)/(名稱)工程或部位,運行時間為/。58.10竣工清場□按通用條款規定。另作約定:竣工驗收合格后10天內退場。58.11施工隊伍的撤離按通用條款規定,承包人的人員和施工設備全部撤離施工現場。□另作約定:/59.缺陷責任與質量保修59.1缺陷責任期計算缺陷責任期:本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為2年,自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59.8質量保修期計算質量保修期:本項目的保修期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61.工程量61.1清單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內容□按通用條款規定。另作約定:合同履行過程中,需發生現場計量工作時,計量工作都應在發包人現場工作人員(工程師)及發包人委派的監理單位人員在場情況下,由承包人測量,計量記錄須經發包人現場工作人員(工程師)及發包人委派的監理單位人員審核。對于質量不合格或因無原始技術記錄而使其質量無法確認的工作內容,無法返修至合格或補充證明資料的,發包人將不予計量,不予結算。63.暫列金額63.1合同工程的暫列金額為按招標文件約定元。65.暫估價65.1招標暫估價項目必須招標暫估價項目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材料、工程設備:/□專業工程:/65.3非招標專業工程款的確定□按通用條款規定,由造價工程師與分包人確定。□另作約定:/66.提前竣工獎與誤期賠償費66.1提前竣工獎(1)提起竣工獎額度沒約定提前竣工獎的,本款不適用。□約定提前竣工獎的,每日歷天應獎額度為/元。(2)提前竣工獎的最高限額□按通用條款規定為合同價款的5%,即/元。□另作約定:/66.2誤期賠償費(1)每日歷天應賠償額度為合同價款的1.5‰作為違約金,且不低于每天1萬元。(2)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按通用條款規定為合同價款的5%,即元。另作約定:合同價款的10%。67.工程優質費67.1工程優質費的計算方法沒約定工程優質費的,本款不適用。□約定工程優質費的,其計算方法:/67.2工程優質費的計算額度:□按通用條款規定計算。□另作約定(合同工程同時獲得下列多個獎項的,只按最高獎項的額度計算):國家級質量獎,合同價款的/%;省級質量獎,合同價款的/%;市級質量獎,合同價款的/%。68.合同價款的約定與調整68.2合同價款的調整事件□按通用條款規定的調整事件。另作約定:合同履行期間水泥、砂、石、商品砼、商品水泥砂漿、水泥混凝土構件、鋼材價格上漲或下落幅度超過合同基準期(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價格的10%(不含10%),由承包人承擔漲幅10%(含10%)以內的部分,超出10%的部分由發包人補償給承包人。跌幅超過10%(不含10%)的部分由承包人退還給發包人。上述價格的調整范圍以當期政府造價部門發布的指導價為調整基準依據(優先執行當期花都區造價部門發布的地方材料稅前綜合價格)。原投標清單綜合單價中的人工、材料、機械、管理費及利潤水平維持不變。如在投標文件中相應的單價出現兩種以上不同價格的,則按最低的單價執行。68.2(9)調整合同價款的其他事件:簽證。72.工程變更事件72.4調整承包人報價偏差的方法□按通用條款的規定調整。按照下列方法調整:1、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相同項目的適用的綜合單價,則沿用。2、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已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則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對相應子目、消耗量、單價等進行調整換算,原管理費、利潤水平不變。如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有兩個以上,則由發包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費和利潤取費最低的優先順序選擇類似項目綜合單價進行換算。如換算時出現類似項目中沒有的材料單價,按實際施工期間花都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文件計算,缺項部分按《廣州地區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格》計算,綜合價格中沒有的材料單價憑發包人及監理審核確認的有效發票的材料單價計算。3、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相同項目或類似項目的,采用清單計價方式,套取招標期間正在施行的相關定額,以此相關定額為基數下浮計算單價,下浮率為中標價相對于招標控制價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標控制價-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價格按實際施工期間花都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缺項部分按廣州市造價管理站同期《廣州地區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格》計算,《廣州地區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格》沒有的材料單價,憑監理單位和發包人確認的有效發票的材料單價計算。本項目按增值稅計算稅金,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費程序執行最新文件(計費程序表出現上下限的,按其平均值計)。4、如相關定額沒有相應子目的,雙方協商約定。5、參考花府辦規【2020】4號文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財政投資評審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投標單價不超過法定程序計算價格10%。(法定程序計算價格以廣州市花都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或符合資質要求的第三方審核單位)審核的價格為準)本合同項目的結算造價以廣州市花都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或符合資質要求的第三方審核單位)審核后的工程結算價作為本合同項目的最終結算造價。73.工程量偏差事件73.2調整分布分項工程費的方法調整結算分部分項工程費:按通用條款的規定調整。□按照下列方法調整:/73.3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方法調整結算措施項目費:□按通用條款的規定調整。按照下列方法調整:綜合單價包干、項目措施費按實結算。75.現場簽證事件75.3現場簽證報告的確認提交現場簽證報告的時間:□按通用條款的規定的時間提交。另作約定:圖紙以外的變更工程,由發包人、設計方、承包人、監理方四方確定的工程項目。76.物價漲落事件76.3承包人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材料設備費、施工機械費調整方法:合同履行期間水泥、砂、石、商品砼、商品水泥砂漿、水泥混凝土構件、鋼材價格上漲或下落幅度超過合同基準期(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價格的10%(不含10%),由承包人承擔漲幅10%(含10%)以內的部分,超出10%的部分由發包人補償給承包人。跌幅超過10%(不含10%)的部分由承包人退還給發包人。上述價格的調整范圍以當期政府造價部門發布的指導價為調整基準依據(優先執行當期花都區造價部門發布的地方材料稅前綜合價格)。原投標清單綜合單價中的人工、材料、機械、管理費及利潤水平維持不變。如在投標文件中相應的單價出現兩種以上不同價格的,則按最低的單價執行。(1)價格系數法各資源的權重系數約定如下:1)固定系數a為/;2)人工權重系數b為/;3)機械臺班權重系數c為/;4)鋼筋權重系數d為/;5)水泥權重系數e為/;6)銅材權重系數f為/;7)瀝青權重系數g為/;8)其他資源的權重系數:/。78.支付事項78.2計算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另作約定:不論任何情況均不計算利息。發包方在支付進度款時有權監督承包方對實際施工人員的工資待遇落實情況,如引起發包方損失的,有權暫停支付進度款,并從工程款中扣除相應款項。79.預付款79.1預付款的約定及管理(1)預付款的約定□沒約定預付款的,本條不適用。約定預付款的,預付款的金額為合同價的10%元,起支付辦法和抵扣方式,按本條有關專用條款的約定。(2)預付款的最高限額□通用條款規定為合同價款的30%,即/元。□另作約定:/79.2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期限:□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項工作后的7天內。另作約定:本合同簽訂、承包人提交預付款保函并進場施工后5天內,按合同價款的10%撥付工程預付款。79.4預付款抵扣方式□預付款按照期中應支付工程款的/%扣回,直到扣完為止。其他方式:(1)預付款按已完的工程量,按比例扣回,扣回比例按《預付款扣回比例表》執行:預付款扣回比例表清單內已完工作量與合同承包價(扣除了暫列金額)的比例(a)扣回預付款的比例累計扣回比例10%≤a<20%20%20%20%≤a<40%30%50%40%≤a<50%50%100%80.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80.1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的內容、范圍和金額(1)內容和范圍按通用條款的規定,以現行廣東省統一工程計價依據規定為準。□另作約定:/(2)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的總金額為元。80.2支付申請的提交與核實□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另作約定: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與當期工程進度款同時申請與核實。80.3費用支付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的支付辦法和抵扣方式:□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另作約定: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根據工程進度按比例支付,并與當期工程進度款同時支付。81.進度款81.1約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請(1)支付期限R以月為單位。工程施工進度比例是指已完成的分部分項清單工程量總價對比整個項目的分部分項清單工程量總價的比例。計量支付時,以中標的工程量清單中各子項的工程量及綜合單價作為計量支付的上限,補充協議除外。按月支付。任何項目的計量與支付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技術條件、發包人批準的施工圖有關要求及規定完成,包括合同約定的與項目計量有關且必須完成的責任和義務。已完工項目的計量與支付需得到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的認可。如承包人的工作不能使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滿意(如:質量不合格,工程進度緩慢,施工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務不到位或有其他方面違反合同的行為等),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有權拒絕計量與支付。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月工程款=當月完成的招標清單范圍內的工程造價×80%-當月應扣款。月實際完成的招標清單范圍內的工程進度款以監理單位審核計量、第三方咨詢審核計量和發包人審定確認為準,招標清單外新增加工程費用待工程結算后進行支付(補充合同約定除外),不與進度款同期支付,另有約定的除外。承包人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且實體移交后,發包人累計支付至合同內完成工程量的80%。本工程需取得竣工驗收報告后方可辦理工程結算,當工程結算經花都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評審(或符合資質要求的第三方審核單位)通過后,乙方提交請款資料,向發包人申請撥付至結算總價的97%。如工程已具備結算條件而因承包人原因兩年內不結算的,監理單位與發包人有權根據已有工程資料送花都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或符合資質要求的第三方審核單位)結算本項目。本合同工程結算經終審部門定審、承包人按合同完整移交工程且不發生合同條款違約情形的,發包人累計支付至本合同結算定審金額的97%,留下本合同結算定審金額的3%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并按如下約定方式支付:1)缺陷責任期為兩年,缺陷責任期內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應負責維修,并承擔鑒定及維修費用;如承包人不維修也不承擔費用,發包人可按合同約定扣除工程質量保修金,并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承包人維修并承擔相應費用后,不免除承擔對工程損失的賠償責任。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缺陷責任期后,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未出現違約情形,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的款項申請手續且扣除應扣款項后三十天內將本合同結算定審金額的所有工程尾款無息支付給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不豁免承包人繼續按照本合同(含合同附件)約定應承擔的保修責任。所有工程款項的支付均需承包人提出書面申請,發包人經辦部門收到書面申請資料后3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意見,原則上審核通過后的30個工作日內完成付款手續,財政投資項目付款時間以財政部門批準時間為準。不論何種情況,本合同工程款項的支付均不計算利息,且承包人收款時需提供合法有效票據給發包人。(11)總承包單位注冊地不在廣州市花都區的,需要提供總承包建筑商向建設單位開具發票的復印件和總承包建筑商在花都預繳稅費的《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復印件(需加蓋有國稅申報受理章)和花都稅務機關開具的國稅、地稅稅收完稅證明復印件。□以季度為單位。81.1(1)本期間應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項:(2)政府資金投資工程的支付期、支付辦法□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另作約定: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有約定。81.2期中支付的最低限額為/元。82.竣工結算82.1竣工結算的程序和時限:□按通用條款的規定辦理。另作約定:按花都區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由花都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或符合資質要求的第三方審核單位)按程序辦理。83.結算款83.1提交竣工支付申請(1)竣工支付期限□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在造價工程師簽發竣工結算支付證書后的28天內。另有約定:在發包方工程師簽發竣工結算支付證書后向財局申請。(2)政府資金投資工程的支付期、支付辦法□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另有約定:在發包方工程師簽發竣工結算支付證書后向財局申請。84.質量保證金84.2質量保證金的約定與扣留(1)質量保證金的約定□按通用條款規定為合同條款的3%,即/元。另有約定:按結算價款的3%。(2)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按通用條款的規定,按每支付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進度款和結算款的3%扣留。另有約定:缺陷責任期滿后無息退還。85.最終清算款85.1提交最終清算支付申請(1)最終清算支付申請提交份數:6份。提交期限:竣工一個月內。(2)最終清算支付時限□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在造價工程師簽發最終清算支付證書后的14天內。另有約定:在發包方工程師簽發最終清算支付證書后向花都區財政局申請。86.合同爭議86.4調解或認定爭議調解或認定機構:¨按通用條款的規定。R另有約定:違約1、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誤的,經發包人同意后順延延誤的工期。2、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限期改正。承包人未履行或未按時履行或未按質履行義務時,監理工程師應發出書面通知,并要求承包人必須在監理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履行義務,即二次限期改正責任相當于一次一般違約責任;三次一般違約責任相當于一次嚴重違約責任。(2)一般違約責任。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須承擔一般違約責任時,發包人扣除合同價款人民幣1萬元/次作為違約金;若承包人再犯性質相同的違約責任,第2次扣除合同價款人民幣1.5萬元,2次以上(不含本數)按2萬元/次扣除合同價款。(3)嚴重違約責任。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須承擔嚴重違約責任時,發包人扣除合同價款人民幣5萬元/次作為違約金,并通報批評、警告直至暫停其在建設系統內的投標資格。(4)解除部分合同。當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符合解除部分合同的條件時,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該通知在送達承包人時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在此種情況下,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相當于合同暫定總價的5%作為違約金,且不免除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5)解除合同。當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條件時,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該通知在送達承包人時解除合同即生效,在此種情況下,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相當于合同暫定總價的10%作為違約金,且不免除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6)賠償損失。2.1二次限期改正責任相當于一次一般違約責任;三次一般違約責任相當于一次嚴重違約責任;承包人在合同期內累計三次嚴重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2.2承包人違約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時,發包人有權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承包人不得有異議。2.3工期延誤方面的違約責任承包人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監理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延誤的工期每延誤1天,應向發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價款的1.5‰作為違約金,且不低于每天1萬元,誤期賠償限額為合同價款的10%。延誤工期超過30天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將本工程另行發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違約賠償責任。2.4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及工程質量方面的違約責任(1)監理工程師按照專用條款的約定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料時,發現所檢查的材料與該條款約定的標準的任何一項不符合時,承包人除必須全部退貨、返工,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外,承包人應當按照該批次材料的價值,按照如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A、單宗或批次材料價值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承包人承擔1次一般違約責任。B、單宗或批次材料價值100-200萬元(含200萬元),承包人承擔1次嚴重違約責任。C、單宗或批次材料價值在200萬元以上的,發包人有權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賠償發包人由此遭受的實際損失。D、對于單宗或批次材料價值不高于10萬元的(含10萬元),但累計抽檢不合格達5次,承包人承擔1次一般違約責任。(2)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對各工序必須報驗核查質量控制點。如承包人申請報驗后,經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檢查發現存在質量問題,則該工序質量為不合格,承包人必須全部返工,返工后經檢查合格才準進入下一工序,工期不予順延。復檢的結果,按每一分項工程計算,總計發現3次或連續發現2次質量控制點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擔嚴重違約責任;總計發現3次以上(不含本數)或連續發現2次以上(不含本數)質量控制點不合格的,發包人有權部分解除合同,將該分項工程另行發包,并不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3)工程竣工驗收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承包人向發包人交納審定結算總價2%的違約金,且承包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返工。(4)工程保修期內發現質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須在規定的期限返工并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并按該不合格項目所處分項工程造價5%計算向發包人承擔支付違約金的責任。2.5安全生產方面的違約責任(1)承包人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安全檢查中,被發現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被通報批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的,被通報或被曝光1次,承包人必須承擔嚴重違約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累計被通報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數)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將本工程另行發包,并不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2)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進行的日常質量安全檢查中,被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承包人應限期改正。若同樣問題被發現2次的或累計類似問題被發現3次,承包人必須承擔一般違約責任1次;此類問題的認定,以監理工程師書面通知、指令、通報和會議紀要為準。(3)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質量事故)的,按國家規定由相關主管部門處罰,發包人視情況嚴重性,有權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按專用條款第44條款執行。2.6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方面的違約責任(1)監理工程師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對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進行對照檢查。經檢查發現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實的,承包人必須承擔一般違約責任,并限期改正;如不限期改正,承包人須承擔嚴重違約責任。(2)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中,承包人的施工場地被評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報批評的,或者被新聞媒體曝光的,承包人必須承擔嚴重違約責任,并立即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顯的,發包人有權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3)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圍環境衛生狀況較差,被其他施工單位或周圍居民投訴的,承包人必須在當天內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樣問題累計被投訴2次,或累計被投訴3次,經查實,承包人必須承擔一般違約責任1次。2.7工程分包、轉包方面的違約責任承包人擅自分包或者轉包工程的,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部分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2.8其他違約責任:除上述約定之外,承包人有違反其他合同義務的,均構成違約,應當承擔一般違約責任。根據招標文件,本招標工程項目的履約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0%,承包人未按合同的規定履約,即向發包人支付履約保證金作為補償。當工期延期,須延長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發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竣工結算、竣工資料移交后30天內將退還承包人的履約保證金(無息)。2.9本合同條款中將部分合同或全部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有權按有關規定另行選擇承包人。索賠在任何索賠和爭議期間,不論索賠是否有據,均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規定履行合同義務。承包人不得以此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則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賠償由此導致的發包人的損失。爭議1、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監理工程師調解,或由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監理工程師調解不成時):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再按下列第(2)方式解決,但此前必須雙方進行協商或調解,未經協商或調解不得申請起訴。(1)提交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外,承包人無條件承諾:爭議發生后,承包人必須在做好現場證據保全后繼續按照合同要求施工,不得以解決爭議為由單方面停工,或者以爭議解決需要時日為由拖延竣工。否則,發包人有權先行解除與承包人的合同,承包人必須在7天內撤場。但承包人的撤場不影響其另行解決爭議和索賠的權利。(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補充條款:1、本著承包人對所承包的工程質量負責到底的精神,承包人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或工程未驗收之前由發包人通知交付使用之日起)對工程質量實施保修。發包人扣留該工程造價的3%作為缺陷責任期的質量保證金,按本合同第三部分《專用條款》對質量保證金的約定支付給承包人(無息)。缺陷責任期內在正常使用的條件下,確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而發生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修工作及修復費均由承包人負責,為了保證設施的正常使用功能,避免發生事故,承包人在接到返修通知后一星期內必須進場返修,否則,發包人有權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場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支付。工程驗收合格之前,工程的保管責任由承包人負責,工程質量按國務院279號《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2、承包人的項目經理、副經理以及主要行政與技術領導等,必須常駐工地,不得兼職。合同對承包人的各種人員的到位情況和任職是作為一種條件來要求的(特別是項目經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員、主要技術人員)。必須保證投標文件中擬定的項目經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能及時地、始終地參與本工程的施工管理,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不得隨意更換。合同簽訂后,項目經理、項目班子主要成員不到位,則監理工程師不簽發開工令,工期不順延;施工中班子主要成員離開工地應向監理工程師請假,經批準后才能離開,擅自離開工地,監理工程師將發出停工令,待人員回到崗位后才批準復工,由此產生的工期及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自負,造成發包人和建設管理方損失的,發包人和建設管理方保留索賠的權利。監理工程師定期對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的到位情況進行檢查;若無正當理由且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更換項目經理或項目經理未按要求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管理工作的,則無條件接受發包人和建設管理方經濟處罰,并按監理工程師要求重新整頓落實。若發現施工現場項目經理和總工每月駐工地時間少于20天,以每月少于20天為一次計算,根據對發包人的影響程度,每次按有關規定作經濟處罰。若設備、機械設備及檢測設備不按照投標書中的承諾投入,根據對發包人的影響程度,按有關規定作經濟處罰。3、已明確地下管線,承包人有責任保護其安全,如因施工損壞,由承包人承擔相關責任并負責經濟賠償。凡標明有地下管線的地方,應挖探坑查明管線的具體位置并作出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為保護好地下管線,要求承包人在鉆樁開鉆及排水溝、基坑開挖前,先進行勘探性探測(鉆孔樁施工時應挖相當樁截面不少于3.0米深的探坑),確認沒有遇到地下任何管線后,才允許開鉆及開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負責。4、施工場地(1)承包人只能在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場地范圍內進行布置、安排和組織施工。承包人如需占用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場地范圍以外的場地,須自行辦理有關手續及支付相關費用。(2)鑒于工程建設項目的特點,發包人可能會分期提供場地,承包人應據此調整施工進度計劃。只有承包人提供足夠的資料證明發包人拖延其關鍵工序的開始,這種拖延才被視為補償事件,并獲得發包人批準。5、承包人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承諾在開標、評標結束,交易中心發出中標通知書后7天內簽訂合同,否則沒收投標保證金。6、執行《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18〕14號)、《關于印發廣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建規字〔2017〕10號)中的相關規定,乙方須在建設項目開工前,在項目所在地國有銀行設立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8、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乙方開戶銀行及賬號必需與本合同附件《工程資金監管協議》中約定的乙方開戶銀行及賬號一致,且在項目所在地國有銀行設立的非公司基本賬戶。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議簽定補充合同。86.6仲裁或訴訟解決爭議的最終方式:□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91.保密要求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永久。說明:檔案管理工作要求:(1)檔案的套數要求:套數應符合《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建設工程檔案編制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2)受托人應按《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建設工程檔案編制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承擔相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移交的責任。94.合同份數94.1約定提供合同文件提供合同文本:按通用條款的規定,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另有約定:/94.2正副本效力合同的份數: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其中:發包人、承包人各執正本一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副本二份。附:工程質量保修書廉政合同中標通知書《違約處罰明細表》附件1: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甲方):廣州花都汽車城發展有限公司承包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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