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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3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精選整理與復習卷含答案和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下列哪種人員不能擔任檢察官?A、甲某在政法學院大專班學習3年B、乙某在部隊復轉后被安排在檢察院工作兩年C、丙某于西北政法學院本科畢業,擔任書記員長達4年D、丁某曾獲得法律碩士學位,但因三次失戀,精神失常,被確診患有間歇性精神病【參考答案】:D【解析】:見《檢察官法》第10條。2、根據我國《公證法》規定,對下列哪一事項公證機關可予辦理公證?A、馬某拿著一份合同復印件到公證機關要求公證,經公證人員審查發現該合同有多處涂改痕跡B、女青年李某29歲,至今未婚,到公證機關辦理處女公證C、張某與王某大學畢業工作多年,各自都有些積蓄,為避免婚后因財產問題發生糾紛,雙方決定到公證機關辦理婚前財產公證D、楊父因正在讀初中的兒子整天沉迷于網絡游戲,多次勸說無效,遂決定與兒子解除父子關系,到公證機關申請公證【參考答案】:C3、對刑法的解釋,以下理解錯誤的是?A、根據解釋方法的不同,刑法解釋可以分為文理解釋和論理解釋。如果文理解釋的結論合理,就沒有必要采取論理解釋的方法B、擴大解釋是對用語通常含義的擴張,不能超出用語可能具有的含義;如果完全超出用語可能具有的含義,則是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的類推解釋。應否作出擴大解釋,還必須考慮處罰的必要性C、司法解釋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釋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釋可以進行擴大解釋,司法解釋不得進行擴大解釋D、將信用卡詐騙罪中的“信用卡”解釋為“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帳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屬于擴大解釋【參考答案】:C【解析】:刑法解釋的方法分為兩大類,即文理解釋與論理解釋。如果文理解釋合理,則沒有必要采取論理解釋的方法;如果文理解釋不合理或者產生多種結論,則必須進行論理解釋。故A選項的理解正確,不選。對于一個行為而言,其處罰的必要性越大,將其解釋為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但如果行為離刑法用語核心含義的距離越遠,則解釋為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故B選項的理解正確,不選。與類推解釋不同,擴大解釋是對用語通常含義的擴張,不能超出用于可能具有的含義。一般認為,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類推解釋,但不禁止擴大解釋。所以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都可以進行擴大解釋。故C選項的理解錯誤,當選。D選項中的刑法解釋并未超出“信用卡”可能具有的最大含義,屬于擴大解釋。故D選項的理解正確,不選。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4、下列說法,哪個是正確的?A、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B、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在原任職的地區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C、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D、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其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參考答案】:C【解析】檢察官的任職回避問題《檢察官法》第20條規定,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兩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5、關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有本質區別,它與后者之間不存在繼承關系B、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主要以馬克思主義的剩余價值學說為基礎C、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價值指引D、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本身屬于社會主義法治的制度體系【參考答案】:C6、某市B區凍肉廠被位于A區的市衛生局委托的人員組成的負責B區衛生檢查的衛生檢查隊當場查出5噸不符合衛生質量標準的豬肉,衛生檢查隊便以市衛生局的名義和根據其授權對該廠罰款1萬元。市衛生局知情后,對該凍肉廠作出責令停業1個月的處罰,同時因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對凍肉廠要求舉行聽證的請求予以拒絕。凍肉廠不服,便以市衛生局為被告向A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若A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可作出何種判決?()A、維持判決B、變更判決C、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并責令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D、駁回訴訟請求【參考答案】:C【解析】:見《行政處罰法》第42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七)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執行。《行政訴訟法》第54條“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二)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⒈主要證據不足的;⒉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⒊違反法定程序的;⒋超越職權的;⒌濫用職權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四)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7、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禁止采用各種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以下哪種情況不屬于不正當競爭?A、某律師以給他人介紹費的方式獲取業務來源B、某律師事務所因與某業務部門關系密切,請求該部門發文要求其下屬單位所發生的法律事務均委托該律師事務所處理C、某律師事務所通過新聞媒介介紹了該事務所的業務特長D、某律師在當事人面前炫耀自己,貶低其他律師【參考答案】:C【解析】:不得采用下列不正當的手段與同行進行業務競爭:1、貶損和抵毀其他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業務能力與執業聲望;2、競相壓價收費或者不收費;3、給委托方辦事人員回扣費、勞務費或者饋贈金錢、實物;4、利用新聞媒介播發炫耀自己、排斥同行的廣告;5、借助與某些行政機關的關系對某行業、某系統、某地區的法律事務進行壟斷;6、向當事人表明或者炫耀自己在執行職務方面與案件承辦機關及其承辦人員之間具有密切或特殊的關系;7、其他不正當的競爭手段。8、關于文化教育權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領域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B、憲法規定的文化教育權利是公民的基本權利C、我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D、同社會經濟權利一樣,文化教育權利屬于公民的積極收益權【參考答案】:D9、正大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土地使用權公開拍賣,以2000萬元,取得某市50畝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用于房地產開發。2007年2月1日,正大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市政府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將2000萬元打入市政府帳戶。現在請你判斷華安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市政府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性質?A、內部行政行為B、民事法律行為C、雙方行政行為D、單方行政行為【參考答案】:C【解析】:正大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市政府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屬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行政主體以其行政管理事項為內容與其他行政主體或行政相對方經過協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達成的書面協議。行政合同屬于雙方行政行為。因此C對。D不對。至于A關于內部行政行為的定性是錯誤的,應該是外部行政行為。B的錯誤在于把行政合同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10、田律師曾在某人民法院擔任審判員多年,離開法院到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執業不到兩年的時間內,以其業務知識和辦案經驗在其曾任職的法院代理了大量訴訟案件。對田律師的工作,下列哪種認識是正確的?A、業績突出,應予肯定B、確有成績,但不合適C、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D、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參考答案】:D【解析】:律師的執業限制《律師法》第36條規定,曾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兩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根據《律師法》的規定,田某在離開法院后不到兩年時間內,代理訴訟案件的行為,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但考生應注意,如曾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在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兩年內,從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以外的其他律師業務如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務,不屬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律師規范》中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包括該種情況,因此C不正確。11、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對有關環境影響評價和限期治理制度表述不正確的是:A、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預審、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B、限期治理的對象包括嚴重污染環境的污染源C、中央直轄企業的限期治理由國務院決定D、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中央直轄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責令停業、關閉,應當報國務院批準【參考答案】:C【解析】:環境影響評價和限期治理制度[答案及解析]C。根據《環境保護法》第13條規定:“建設污染環境的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作出評價,規定防治措施,經項目主管部門預審并依照規定的程序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計劃部門方可批準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第29條規定:“對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限期治理。中央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九民政府決定。市、縣或者市、縣以下人民政府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由市、縣人民政府決定。被限期治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如期完成治理任務。”第39條規定:“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除依照國家規定加收超標準排污費外,可以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或者責令停止、關閉。前款規定的罰款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責令停止、關閉,由作出限期治理決定的人民政府決定;責令中央直接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停止、關閉,須報國務院批準。”可知,C項錯誤。12、張某不服市政府做出的關于收回其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決定,向省政府申請復議,省政府依法向市政府送達了行政復議答復通知書及有關申請材料,但市政府在法定的期限內沒有提交答復和有關證據、依據,則省政府該如何處理?A、中止案件審理B、終止案件審理C、撤銷市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D、責令市政府限期答復【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后,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2.適用依據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四)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因此C項正確。13、甲與乙有仇,意圖殺乙,某日,甲攜帶殺人兇器,前往乙住處,準備殺乙。途中,甲忽然肚子疼痛難忍,只得返回躺下休息。第二天因人告發被抓獲,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的行為是犯罪未遂。理由是:甲有殺人意圖,且開始實施殺人行為,只是由于其肚子痛才使其被迫停止,這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得逞B、甲的行為是犯罪中止。理由是:甲是在去殺人途中自動返回的,這是由于自己主動放棄犯罪C、甲的行為是犯罪預備。理由是:甲有殺人故意且已開始準備犯罪,但甲前往殺人的途中只是行為的預備階段,尚未著手實行,甲停止犯罪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自動放棄,故不是中止D、甲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理由是:甲只有主觀殺乙的意圖,而無客觀殺乙的行為【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犯罪未完成狀態。如題,致甲犯罪停止的原因是甲意志以外的原因,但甲并未著手實施犯罪,而只是前往犯罪地點。14、憲法規定()A、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B、國家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險制度C、國家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D、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制度【參考答案】:A【解析】:《憲法》第14條第4款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15、在唐律中的“非因斗爭,無事而殺”,說的是下列哪種情況?A、賊殺B、故殺C、謀殺D、歐殺【參考答案】:B【解析】:在唐律中的“非因斗爭,無事而殺”說的是雙方并非因為斗毆,一方突然起意殺人,即是“故殺”,所以B項符合題意,當選。ACD選項錯誤,不應入選。16、甲賭博成性,先后欠下乙賭債2萬元,并向丙借下高利貸1萬元,乙和丙多次催要未果,遂劫持了甲的妻子,并向甲宣稱,如果甲再不還錢的話就會強奸甲妻。后乙趁丙出門買飯時強奸了甲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乙、丙構成綁架罪共犯,乙單獨成立強奸罪B、乙、丙構成非法拘禁罪共犯,乙單獨成立強奸罪C、乙、丙構成非法拘禁罪、強奸罪共犯D、乙、丙構成敲詐勒索罪、強奸罪【參考答案】:B【考點】敲詐勒索罪的特殊構成及共同犯罪【解析】共同犯罪是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意,數個行為人必須有共同故罪。因此乙單獨構成強奸罪。《關于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17、甲國與乙國相鄰,同時又與丙、丁等國相鄰,為謀求共同發展,多年來,幾個國家之間簽署了若干個雙邊、多邊協議、協定。后甲乙兩國合并成為一國戊。如果所涉各方面問題都沒有新的相關協議達成,那么,根據國際法中有關國家繼承的規則,對于戊國,下列哪項條約可以不予繼承()A、甲丙兩國問的大陸架劃界條約B、乙丙兩國同盟互助條約C、甲乙丙丁四國某交界處領土劃分使用協定D、乙丁兩國關于界湖水資源灌溉分配協定【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國際法當中有關國家繼承的知識。國家繼承的對象是國家在國際法上的權利義務。對于條約的繼承,一般來說,與領土有關的“非人身性條約”,如有關領土邊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條約,屬于繼承的范圍;而與國際法主體人格有關的所謂“人身性條約”以及政治性條約,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條約,一般不予繼承。不同的領土變更情況,條約繼承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國家合并的時候對于任何一個被合并的國家有效地條約都對繼承國繼續有效;而國家分離、分立的時候,不論被繼承國是否存在,原來對被繼承國全部領土有效的條約都繼續對所有繼承國有效;領土部分轉移的,出讓國的條約對該部分領土失效,而受讓國的條約對所涉領土發生效力。另外,在復習的時候,還應當注意的是,對于國家繼承的問題還有條約以外事項的繼承。比較重要的是國家債務的繼承,要注意復習。18、下列哪種行為屬于狹義的司法活動?A、審判員張某回家途中發現兩個人發生口角,于是依事實和法律對其進行勸解B、司法警察李某因自己的女友未到法定婚齡而拒絕與其結婚C、檢察機關根據趙某的舉報對相關人員進行偵查D、治保主任王某認為某公司有走私嫌疑決定自行調查摸底【參考答案】:C【解析】:司法,又稱法的適用,通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根據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應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司法是實施法律的一種方式,對實現立法目的、發揮法律的功能具有重要的意義。A選項張某的勸架、B選項中李某的拒婚、D選項中王某的偵查都不屬于司法活動。ABD選項錯誤。C選項檢察機關依法偵查屬于司法活動,故C選項正確,當選。19、崔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后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對崔某的行為應如何處理A、偽造證件罪和招搖撞騙罪B、偽造證件罪C、依照牽連犯的處理原則擇一重罪D、招搖撞騙罪【參考答案】:C【解析】:牽連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為或者結果行為,與目的行為或者原因行為分別觸犯不同罪名的情況。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手段行為來達到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來騙取錢財的目的行為,在刑法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按牽連犯實行從一罪處罰的原則。20、下列關于我國已設立的特別行政區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特別行政區有權處理外交事務B、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淵源包括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C、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產生,對當地選民負責D、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相同【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特別行政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些體現國家主權和統一的全國性法律必須在那里實施。因此,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是其法律制度的構成要素,所以B選項說法正確。特別行政區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包括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自行處理有關對外事務的權利。應當將對外事務與外交事務區分開來,與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產生有兩種方式,即在當地選舉或協商,但須中央政府任命。香港、澳門的立法機關均為立法會,但是司法機關不同,香港的司法機關主要有各級法院和律政司,而澳門的司法機關由各級法院和檢察院構成。所以,A、C、D選項不正確。21、2003年2月,張某、李某先后在深圳市注冊成立了深圳市甲公司、乙公司,與香港丁船務有限公司相互勾結,買通部分監管碼頭的武警、海關官員,大肆進行走私食品、汽車、通訊器材、不銹鋼板等犯罪活動。張某參與走私98次,偷逃應繳稅額人民幣3億多元;李某參與走私21次,偷逃應繳稅額2600多萬元。本案應當如何處理:A、張某、李某、甲公司、乙公司構成走私罪的共犯B、張某、李某構成走私罪的共犯C、甲公司、乙公司構成走私罪的共犯D、屬于單位走私,張某、李某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定,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所以本案應以個人犯罪論處,張某、李某構成走私罪的共犯。因此,ACD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22、擔任法官必須年滿多少歲?A、18歲B、20歲C、23歲D、25歲【參考答案】:C【解析】:法官法明確規定23、在一起案件中,主審法官認為,生產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屬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中的產品范疇,因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對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有專門規定。關于該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釋方法屬于下列哪一種?A、比較解釋B、歷史解釋C、體系解釋D、目的解釋【參考答案】:C24、胡某、章某合謀盜竊國家珍貴文物,二人準備了盜竊用的工具,之后,章某因害怕受到刑法懲罰而沒有與胡某一同盜竊,胡某單獨完成盜竊行為,章某的行為屬于: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C、犯罪預備D、犯罪既遂【參考答案】:D【解析】:共同犯罪的中止,不僅需要行為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為,而且需要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因此,章某因害怕受到刑罰懲罰而沒有與胡某一同盜竊,胡某單獨完成盜竊行為,章某雖然中止自己的犯罪行為,但是未能阻止其他共犯人的行為,仍然成立犯罪既遂。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25、對檢察官違反職業道德的處理方式不包括以下哪項?A、行政處理B、民事賠償C、刑事處罰D、行政賠償【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A、C項見2002年司法考試復習用書(增補本)《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復習指南》第35頁,檢察官違反職業道德規范所應承擔的責任及處罰。D項見《國家賠償法》第16條。26、甲國人羅得向希姆借了一筆款。羅得在乙國給希姆開具一張五萬美元的支票,其記載的付款人是羅得開立帳戶的丙國銀行。后丙國銀行拒絕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國戰亂,希姆和羅得移居中國經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國某法院起訴羅得,要求其支付五萬美元。關于此案的法律適用,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該支票的追索應適用當事人選擇的法律B、該支票追索權的行使期限應適用甲國法律C、該支票的記載事項適用乙國法律D、該支票記載的付款人是丙國銀行,羅得的行為能力應適用丙國法【參考答案】:C27、某市化工廠排放污染物,致當地一養魚專業戶王某的魚大部分死亡,某市環保局對化工廠作出行政處罰,王某要求化工廠賠償損失,環保局在處理王某與化工廠賠償責任糾紛時,作出了調解,但化工廠不服,下列哪些選項是化工廠不能做的?A、依法申請仲裁B、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C、向環保局申請復議D、可以和王某協商【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復議法》第8條: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8、《大明律》仿效《元典章》的編纂體例,最大的變革是下列哪項?A、首置名例律B、附加敕令格式C、以事統類D、篇目改為7篇【參考答案】:D【解析】:《大明律》仿效《元典章》的編纂體例,將魏晉以來沿襲千余年的以篇統律條的封建法典體系結構和北齊始定的12篇目打破,按封建國家機關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職掌分門歸類,定為6律,仍以名例律冠于各篇之首,總合為7篇。這是中國古代法律篇目沿革上的一大變化,為清律所繼承。29、甲國某公司擬認購中國境內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資股份.該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均為中國公民。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關于該認購增資合同的法律適用和管轄,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雙方可以采用明示方式自由約定該合同所適用的法律B、該合同只能適用中國法律C、如出現爭議,雙方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還可就法律適用進行選擇D、雙方當事人只能選擇中國仲裁機構仲裁【參考答案】:B【解析】:涉外合同的法律適用[答案及解析]B。《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條規定:“在中國領域內履行的下列合同,適用中國法律:(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三)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股份轉讓合同;(五)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包經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合同;(六)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股東的股權的合同;(七)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合同;(八)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資產的合同;(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其他合同。”題中認購增資合同屬于在中國境內履行的外國人認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合同,故應該適用中國法律予以解決。所以。B項正確,A、C兩項錯誤。該涉外合同如引發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訴訟解決,也可以達成仲裁協議仲裁解決。既可以向中國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外國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故D項說法錯誤。30、張某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機關要求其在執行過程中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必須按照執行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張某可能被適用下列何種刑罰或刑罰制度?A、剝奪政治權利B、管制C、緩刑D、假釋【參考答案】:B【解析】:A選項中剝奪政治權利無報告活動情況的規定。所以A選項錯誤。《刑法》第39條第1款規定,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四)遵守執行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五)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執行機關批準。因此,B選項正確。緩刑和假釋的犯罪分子,如果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則可以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所以CD選項錯誤。31、下列哪一項是迄今所知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A、《漢謨拉比法典》B、《烏爾那姆法典》C、《蘇美爾法典》D、《俾拉拉馬法典》【參考答案】:B【解析】:《烏爾那姆法典》是公元前21世紀,蘇美爾人建立的烏爾第三王朝制定的一部著名的法典,這部法典比較完整的抄本是本世紀60年代中期發現的,是迄今所知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32、中國籍甲與美國籍乙為澳大利亞某大學同學,2003年兩人在英國旅行時結婚,2005年甲回到中國后向中國某法院提出與乙離婚,中國某法院在受理本案時適用下列哪項法律?()A、甲與乙的結婚適用澳大利亞法,離婚適用美國法B、甲與乙的結婚適用澳大利亞法,離婚適用英國法C、甲與乙的結婚適用英國法,離婚適用中國法D、甲與乙的結婚適用中國法,離婚也適用中國法【參考答案】:C【解析】: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題中甲和乙在英國結婚,故結婚適用英國法,甲在中國提起訴訟,離婚適用中國法,因此本題答案選C項。33、某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辦公室主任王某,急于引進外資,冀對于前來投資的“外商’’某甲等人盲目輕信,未認真審查其主體資格、資信狀況,。就簽訂引資合作協議,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先期打入對方賬號400萬元。結果,先期打入的資金悉數被騙走,給國家造成了嚴重損失,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A、玩忽職守罪B、濫用職權罪C、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罪D、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參考答案】:C【解析】:正確答案為c。根據《刑法》第406條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鑒定、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的損失的行為,構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合同失職罪。作為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辦公室主任的王某應當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c選項正確。A與D選項具有一定的干擾性,但玩忽職守罪是一個一般性罪名,與第416條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合同失職罪之間是一般與特殊的關系,應當優先適用后者;而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主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主管人員而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4、黎某是我國國家工作人員,2000年,他在法國因酒后開車造成嚴重財產損失,據此,法國已對他進行了刑事處罰。若根據我國刑法,他可能因交通肇事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試問,我國司法機關還應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嗎?A、不應追究,此案應由法國管轄B、應該追究,因為他是我國國家工作人員C、不應追究,因為法國已對他進行了刑事處罰D、不應追究,因為按我國刑法,他所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在3年以下【參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本題中,黎某是我國國家工作人員,盡管其所犯之罪在法國已受到刑事追究,盡管按我國刑法,他所犯罪的最高法定刑為3年以下,但我國并不以此作為對其免予刑事責任追究的依據。還應注意,追究刑事責任與進行刑事處罰是有區別的。35、范某去肉食品市場買肉,賣肉的商販用自制的桿秤為范某稱肉,范某對商販使用的秤表示不信任而拒絕接受稱好的肉,因此與商販發生爭議。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條件,計量器具是消費者實現這一條件必須具備的,因此消費者認為有問題即有權拒絕B、自制桿秤不能保證公平交易,消費者有權拒絕商販由此提供的商品C、只要商販證明不缺斤少兩,消費者即無權拒絕D、度量衡應由國家有關機關認可的部門制作并經檢測合格才能使用,任何個人都無權自行制作,所以題中消費者的做法是正確的【參考答案】:C【解析】: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條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10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36、在某刑事訴訟中,證人張甲是被告人張乙的哥哥,為了幫張乙洗脫罪名,張甲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作了虛假的證明。同時張甲還幫助張乙一起毀滅了作案工具鐵榔頭一把,則對張甲應當如何定罪處罰?A、以偽證罪定罪處罰B、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定罪處罰C、以妨害作證罪和幫助毀滅證據罪定罪,實行數罪并罰D、以偽證罪和幫助毀滅證據罪定罪,實行數罪并罰【參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305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307條規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題中,張甲作為案件的證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作了虛假的證明,符合了偽證罪的構成要件,因此構成偽證罪。同時張甲還幫助張乙一起毀滅了作案工具鐵榔頭一把,是幫助當事人毀滅證據的行為,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因此應當對張甲以偽證罪和幫助毀滅證據罪定罪,實行數罪并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37、朱某因婚外戀產生殺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給李某炸油餅時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強”。朱某為防止其6歲的兒子吃餅中毒,將其子送到幼兒園,并囑咐其子等他來接。不料李某當日提前下班后將其子接回,并與其子一起吃油餅。朱某得知后,趕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朱某對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B、朱某對其子的死亡具有間接故意C、朱某對其子的死亡具有過失D、朱某對其子的死亡屬于意外事件【參考答案】:C【解析】:不純正不作為犯罪的主觀形態【解析】可以由作為實現,也可以由不作為實現的犯罪,如果行為人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現的,這種情形就稱為不純正的不作為犯罪。注意不能把作為和不作為的劃分與故意和過失的劃分相混淆。作為和不作為是危害行為在客觀上的兩種基本形式,而故意和過失是行為人實施危害行為時主觀心理態度的兩種基本形式。決不能認為作為都是故意,不作為都是過失。實際上,作為和不作為都是既有故意,也有過失。例如,故意殺人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都可以由作為方式實現,也都可以由不作為方式實現。38、下列所得:①財產租賃所得②財產轉讓所得③利息所得④紅利所得⑤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其中以每次收入額的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是()。A、①②④B、②③⑤C、①④⑤D、③④【參考答案】:D【解析】: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解析】《個人所得稅法》第6條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上述法條,本題應選D39、下列關于法律援助制度的特征說法正確的是:A、法律援助制度的責任主體是國家和政府以及律師B、法律援助是民間性的、自發組織的機構,還未達到規范化與制度化C、法律援助服務,根據受法律援助的對象的不同,有的收少許費用,大部分則免費提供法律援助D、我國法律援助的對象包括經濟困難符合法律援助條件者,也包括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殘疾者、弱者【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3條第1款的規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由此,國家和政府作為法律援助制度的責任主體非常明確,故A選項說法錯誤。法律援助是一項規范化、制度化的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應堅持四統一,即對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請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機構統一受理(接受)、統一審查、統一指派、統一監督,故B選項的說法不正確。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2條的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獲得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可見,法律援助服務都是無償的,故C選項的說法錯誤。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12條的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故D選項的說法正確,應選。40、樂某系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要免除樂某的檢察官職務,必須經過下列哪個程序?A、由樂某任職地省人民代表大會罷免B、由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免除C、由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除D、由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免除【參考答案】:C【解析】:免除檢察官的要按管理權限報任免機關免除其職務,所以選C。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張某欲殺李某,向李某的房間開槍射擊,但李某已于8小時前離開,因此未遭殺害。此案中,對張某的行為應如何認定?A、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B、犯罪的成立要求張某對犯罪事實有所認識C、張某的認識必須與客觀事實相一致才能成立故意殺人罪D、張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A,B【解析】:答案:AB解析:《刑法》第23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未遂必須具備以下三個特征:第一,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第二,犯罪未得逞;第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此題中,張某主觀上有殺害李某的意圖,客觀上已經著手實施了殺害李某的射擊行為,只是對李某當時不在房內的情況沒有認識到,而導致殺人行為未能得逞。所以,張某的行為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并且,犯罪人只需要對自己所犯罪行有達到法定程度的認識即可,并不要求與客觀事實完全一致。本題中,張某雖然沒有認識到李某不在屋內,但是,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以及實施犯罪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都有清醒的認識,因此,不妨礙其成立犯罪。3、下列有關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表述,哪些不正確?A、不成文法大多為習慣法B、判例法盡管以文字表述,但不能視為成文法C、不成文法從來就不構成國家的正式法源D、中國是實行成文法的國家,沒有不成文法【參考答案】:C,D【解析】: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法作不同的分類。按照法的創制和表達形式的不同,法可以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由特定國家機關制定和公布,以文字形式表現的法,故又稱制定法。判例雖然以文字形式表現,但并非由特定國家機關制定和公布,因而不能視為成文法,B正確。不成文法是指由國家認可的不具有文字表現形式的法。不成文法主要為習慣法。因而A正確。隨著法的發展,成文法日益增多,已成為法的主要組成部分,而不成文法則逐漸減少。C項錯誤。比如在我國,經國家認可的習慣就具有正式法的淵源的意義,因而也可構成國家的正式法源。這表明我國仍存在不成文法。D不正確。4、下列關于我國行政法制監督的論述,正確的是哪些?A、行政法制監督的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國家司法機關和專門行政監督機關B、行政法制監督的對象是行政主體及國家公務員C、行政法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公務員遵紀守法的行為D、在行政法制監督法律關系中,國家公務員可與行政主體并列【參考答案】:B,D【解析】:行政法制監督的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國家司法機關、專門行政監督機關以及作為人民群眾的個人、組織(即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的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行政主體行使職權的行為和國家公務員遵紀守法的行為5、根據對于歷史傳統的不同而劃分的法系,請選出以下諸項中屬于大陸法系的國家A、日本B、新加坡C、澳大利D、奧地利【參考答案】:A,D【解析】:BC兩項下新加坡和澳大利亞系英聯邦國家,屬英美法系。故選AD兩項。6、蔡某因涉嫌盜竊被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一審判處蔡某有期徒刑3年,蔡某上訴后二審維持了一審的判決。蔡某服刑期間申訴,再審時,改判無罪。問蔡某請求國家賠償下列說法錯誤的是哪些?A、蔡某應當以提起公訴的檢察機關和作出一審判決的人民法院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B、蔡某應當以二審人民法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C、二審人民法院能否作為賠償義務機關機需要具體分析,在蔡某提出上訴的情況下,原二審人民法院如果維持了一審的判決,則應由原一審人民法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D、如果原H審人民法院對一審人民法院判決予以改判的,原二審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蔡某應當以作出一審判決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參考答案】:A,C,D【解析】: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第5條及19條7、以下哪些行為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A、甲公司以虛構已稅貨物出口事實為目的,偽造或者簽訂虛假的買賣合同B、乙公司以虛構已稅貨物出口事實為目的,以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等有關出口退稅單據、憑證C、丙公司以虛構已稅貨物出口事實為目的,虛開、偽造、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稅的發票D、丁公司雖有貨物出口,但虛構該出口貨物的品名、數量、單價等要素,騙取未實際納稅部分出口退稅款【參考答案】:A,B,C,D【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刑法第204條規定的“假報出口”,是指以虛構已稅貨物出口事實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一)偽造或者簽訂虛假的買賣合同;(二)以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等有關出口退稅單據、憑證;(三)虛開、偽造、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稅的發票;(四)其他虛構已稅貨物出口事實的行為。第2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04條規定的“其他欺騙手段”:(一)騙取出口貨物退稅資格的;(二)將未納稅或者免稅貨物作為已稅貨物出口的;(三)雖有貨物出口,但虛構該出口貨物的品名、數量、單價等要素,騙取未實際納稅部分出口退稅款的;(四)以其他手段騙取出口退稅款的。本題中,ABC選項屬于“假報出口”騙取出口退稅的行為,D選項屬于以其他方法騙取出口退稅的行為。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D。8、下列選項中,哪些屬于《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行政許可行為?A、發放采礦證B、發放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授予公民“杰出青年”稱號D、發放烈士家屬證明【參考答案】:A,B【解析】:《行政許可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行政許可是對“禁止的解除”,經過資格審查決定或不準許申請人從事一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無權從事的活動。A選項中發方采礦證是只允許有此證的人才有權采礦,是行政許可。故A選項正確。B選項屬于行政許可,故B選項正確。CD選項是確認行為,故CD選項錯錯誤。9、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均為解決國際爭端的國際司法機構,下列關于兩者說法正確的有:()A、兩者都只受理以國家為訴訟當事方的案件B、《海洋法公約》締約國間發生的海洋爭端可以選擇提交給國際法院或海洋法庭解決C、兩者都是常設性的國際司法機構D、如果國際海底管理局和平行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就該合同發生糾紛可以選擇到國際法院或者海洋法庭解決【參考答案】:B,C【考點】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性質【解析】國際法院只受理以國家作為當事方嘲案件,而國際海洋法法庭的訴訟當事方除了締約國外,還包括實體,即沒有成為締約國的國家、自治聯系國、自治領土和國際組織,A項不正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并沒有規定締約國間發生的海洋爭端必須由國際海洋法法庭受理,因此締約國可以選擇將爭端交給國際法院或海洋法庭解決B項正確。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均是常設性的國際司法機構,C項正確。國際海底管理局和平行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就該合同發生糾紛只能提交海洋法法庭解決,不能提交國際法院解決,因為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方必須是國家。D項不正確。10、經乙國同意,甲國派特別使團與乙國進行特定外交任務談判,甲國國民貝登和丙國國民奧馬均為使團成員,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國對奧馬的任命需征得乙國同意,乙國一經同意則不可撤銷此項同意B、甲國特別使團下榻的房舍遇到火災而無法獲得使團團長明確答復時,乙國可以推定獲得同意進入房舍救火C、貝登在公務之外開車肇事被訴諸乙國法院,因貝登有豁免權乙國法院無權管轄D、特別使團也適用對使館人員的不受歡迎的人的制度【參考答案】:B,D11、張某是某大學學生,在校強奸某一女生后潛逃回家,其父得知情況后,對其錯誤進行訓斥,并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責其到公安機關自首。張某自首后,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此事反映了法的哪些規范作用?A、指引作用B、評價作用C、教育作用D、強制作用【參考答案】:A,B,D【解析】:法的指引作用是對對本人的行為具有引導作用:評價作用是指為評判他人的行為是否合法提供一個普遍的標準;教育作用是指一般人所具有的重要的警醒和示范作用;強制作用是指當行為人存在違法行為時,法可通過制裁來強制行為人來遵守法律。因而不選C。12、下列表述哪些是合法行政原則的內在涵義?A、行政活動必須遵守現行有效的法律B、行政活動必須依照法律實行C、行政機關采取措施必須有立法性規定的明確授權D、行政行為必須符合公正原則【參考答案】:A,B,C【解析】:合法行政原則包括了行政機關必須遵守現行法律和依照法律授權活動兩個方面內容。所以,D公正原則不是合法行政原則的內在含義13、一中國商人遲浩牛,在北京首都機場登機前6小時,北京市邊防管理局發現其護照有些模糊,故對甲先行扣留,并對遲浩牛進行搜查,同時檢驗該護照的真偽。在對遲浩牛進行搜查時,有非法行為,但后來律師根本就沒有辦法取到這類證據。等到邊防管理局查明該護照的真實性后,遲浩牛應該乘坐的飛機早已經起飛。遲浩牛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邊防管理局賠償其損失。邊防管理局稱原告不能證明其在執行職務時的抒為違法,而且有將嫌疑人扣留不超過24小時的權力,并沒有違法,因而拒絕賠償。護照發放機關認為,既然邊防管理局已經證明其護照是真實的,就說明他們簽發護照的行為并沒有違法,也拒絕賠償。下列對本案的看法正確的是:A、邊防管理局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辨別出護照的真偽,其行為違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則B、邊防管理局的行為結果雖然給遲浩牛帶來損失,但原告無法證明其在執行職務時是違法的,人民法院不應當判決邊防管理局承擔賠償義務C、發放護照的機關應當負賠償義務D、邊防管理局與發放護照的機關共同負賠償義務【參考答案】:A,B【解析】:參見《國家賠償法》第2條14、甲有非法拘禁丙的故意,乙有搶劫丙的故意,二人共同非法拘禁丙。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二人在搶劫罪上不成立共犯B、二人可在非法拘禁罪上成立共犯C、二人可在搶劫罪上成立共犯D、甲成立非法拘禁罪,乙成立搶劫罪【參考答案】:A,B,D【解析】:根據部分犯罪共同說,二人在非法拘禁罪上成立共同犯罪,但是最終二人又單獨定罪,甲成立非法拘禁罪,乙成立搶劫罪。15、下列選項中哪些行為屬于犯罪未遂?A、某甲潛入本單位財務室正在撬保險柜,忽聽門外有人走動,以為被發現,跳窗逃走B、某乙用獵槍瞄準正在騎馬的周某,欲將其打死,槍響后即逃走,結果將馬打死,周某負輕傷C、某丙煽動某少數民族群眾分裂國家,被群眾扭送到公安機關D、丁花5千元從一孤寡老人手中“收養”2歲男童,在以3萬元價格轉讓給張三的過程中被警察當場抓住的【參考答案】:A,B【解析】:關于A選項。犯罪未遂,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潛入本單位財務室正在撬保險柜,忽聽門外有人走動,以為被發現,跳窗逃走,其行為屬于犯罪未遂。因此,A選項當選。關于B選項。某乙用獵槍瞄準正在騎馬的周某,欲將其打死,槍響后即逃走,結果將馬打死,周某負輕傷。某乙的行為屬于刑法理論上的打擊錯誤,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未遂。因此,B選項當選。關于C選項。煽動分裂國家罪是行為犯,只要實施煽動行為即構成犯罪且成立既遂。丙的行為構成煽動分裂國家罪既遂。因此,C選項不應選。關于D選項。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行為之一的。本罪只要以出賣為目的,實行上述行為之一的即構成犯罪既遂。因此,D選項不應選。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16、下列關于全國人大制度的表述正確的是:()。A、全國人大是全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最高機關,又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B、目前我國采取的是地域代表制與職業(軍隊)代表制相結合,而以職業(軍隊)代表制為主的代表制C、根據我國現行選舉法和組織法的規定,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總數是逐年遞增的,但是最高不能超過4000人D、全國人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參考答案】:A,D【考點】全國人大的性質和地位及組成和任期【解析】B項說法不正確,是以地域代表制為主而非以職業(軍隊)代表制為主的代表制。C項不正確,根據我國現行選舉法和組織法的規定,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總數不超過3000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各選舉單位代表名額比例的分配。17、根據我國《立法法》的規定,關于不同的法律淵源之間出現沖突時的法律適用,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與地方性法規不一致的,適用地方性法規B、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之間的效力沒有高下之分,發生沖突時由國務院決定如何適用C、公安部的部門規章與民政部的部門規章不一致時,按照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處理,直接選擇后頒布的部門規章加以適用D、某市經授權制定的勞動法規與我國《勞動法》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參考答案】:A,B,C18、“法的繼承體現時間上的先后關系,法的移植則反映一個國家對同時代其他國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鑒,法的移植的范圍除了外國的法律外,還包括國際法律和慣例。”據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1804年《法國民法典》是對羅馬法制度.原則的繼承B、國內法不可以繼承國際法C、法的移植不反映時間關系,僅體現空間關系D、法的移植的范圍除了制定法,還包括習慣法【參考答案】:A,B,D【考點】法的繼承、法的移植【解析】法的繼承是不同歷史類型的法律制度之間的延續和繼受,一般表現為舊法對新法的影響和新法對舊法的承接和繼受。因此,法的繼承體現時間上的先后順序。羅馬法對后世法律制度的發展影響很大,尤其是對歐洲大陸的法律制度影響更為直接。正是在全面繼承羅馬法的基礎上,形成了當今世界兩大法系之一的大陸法系,亦稱為羅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如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和1900年的《德國民法典》。A項說法正確,當選。法的繼承既包括一國之內新法對舊法的繼承,也包括不同國家之間新法對舊法的繼承,如1804年《法國民法典》是對羅馬法制度、原則的繼承。B選項,國內法與國際法是根據法律規范的對內對外屬性而作的分類,它們是處于同一時代的法,不能繼承,只能移植。B項正確,當選。法律移植是指在鑒別、認同、調整、整合的基礎上,引進、吸收、采納、攝取、同化外國法,使之成為本國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為本國所用。法的移植強調不同地域之問供體(被移植的法)與受體(接受移植的法)的同時代性,其移植范圍不僅包括外國的制定法,還包括習慣法。C項錯誤,不當選;D項正確,當選。【易錯點】關于法的繼承,不少考生認為其僅發生在一國內部,事實上,法的繼承也可以跨越空間,只要屬于不同歷史類型的法之間的繼承就可以了。同理,有關法的移植,不僅體現空間性,亦體現時問性(同時代性)。19、下列各項行為中,屬于國家可以行使普遍管轄權的事項有哪些?()A、甲伙同數人將一架在日本登記、由東京飛往紐約的航班劫持飛往新加坡,被迫在吉隆坡降停B、乙在A國入室盜竊,并行兇殺死數人,被警方通緝后,潛逃至B國又實施了搶劫行為C、丙、丁兩國發生種族沖突,丙國對丁國的族人進行清洗,在數周內殺死十多萬人D、戊國某特大販毒集團,從哥倫比亞將一噸海洛因販至東南亞各國銷售【參考答案】:A,C,D【解析】:B項只是一般性的刑事犯罪,并不構成國際罪行。20、漢朝的《九章律》是在《法經》的基礎上,增加哪些而成的。A、戶B、興C、廄D、囚【參考答案】:A,B,C【解析】:《晉書#8226;刑法志》指出,李悝所著的《法經》,在漢初增加了戶、興、廄三章。成為《九章律》。21、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確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者無效的判決。A、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但判決責令其履行法定職責己無實際意義B、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C、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依法不成立或者無效D、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變化需要變更或者廢止【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考點是作出確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者無效的判決的條件。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7條第二款。22、張某偷偷給孫某投放一種精神藥物,導致孫某失眠、嘔吐、腹瀉不已。孫某無法查清病因。此時張某電話告知孫某:“藥是我下的,想要解藥,給3000元!”孫某為了早日康復便給張某3000元。張某的行為觸犯A、故意傷害罪B、詐騙罪C、敲詐勒索罪D、醫療事故罪【參考答案】:A,C【解析】:張某是用故意傷害的方法來達到敲詐勒索的目的,是牽連犯,既觸犯故意傷害罪,又觸犯敲詐勒索罪。23、《唐律疏議》又稱《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問完成的一部極為重要的法典。下列關于《唐律疏議》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唐律疏議》是由張斐、杜預完成的法律注釋B、《唐律疏議》引用儒家經典作為律文的理論依據C、《唐律疏議》奠定了中華法系的傳統D、《唐律疏議》對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的影響【參考答案】:B,C【考點】《永徽律疏》編纂以及其歷史地位【解析】A錯誤,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學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對《永徽律》進行逐條逐句的解釋,繼承漢晉以來。特別是晉代張斐、杜預注釋律文的已有成果,歷時1年,撰《律疏》30卷奏上,與《永徽律》合編在一起,稱為《永徽律疏》,又稱為《唐律疏議》B正確,《永徽律疏》不僅對主要的法律原則和制度作了精確的解釋與說明,而且盡可能引用儒家經典作為律文的理論根據。C正確,《永徽律疏》全面體現了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風格和基本特征,成為中華法系的代表性法典,D錯誤,《武德律》在先,《永徽律疏》在后24、原始社會的氏族習慣之所以不能稱為“法”,原因在于哪些方面?A、它與宗教規范、道德規范渾然一體B、它不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C、它不是用語言或文字表述的D、它不是依靠法院、警察、監獄等機關來保證實施的【參考答案】:B,D【解析】:原始社會的氏族習慣與法之間的關系原始社會的氏族習慣是原始社會規范之一,它之所以不能稱為“法”,在于它不符合法的基本特征。關于“法的特征”,可參見2000年多項選擇題第3題。原始社會的氏族習慣與宗教規范、道德規范渾然一體,同時也不是用語言或文字表述的,那時根本不存在文字。選項A和C本身是正確的,但卻不是氏族習慣,不能稱為“法”的原因。選項B和D不但本身正確,而且也是氏族習慣不能稱為“法”的原因。應選B、D。25、關于法律的規范作用和社會作用的區別,下列哪些選項的說法是正確的?()A、兩者的考察基點不同,法律的規范作用是基于法律的規范性特征進行考察的,法律的社會作用是基于法律的本質、目的和實效進行考察的B、兩者的作用對象不同,法律的規范作用的對象是人的行為,而法律的社會作用的對象是社會關系C、兩者的存在方式不同,法律的規范作用是一切法律所共同具有的,法律的社會作用則是依不同的類型、不同的國家、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而形成差別D、兩者所處的層面不同,法律的規范作用是社會作用的手段,社會作用則是規范作用的目的【參考答案】:A,B,C,D26、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法的規范性是其普遍性的前提和基礎B、法的普遍性是其規范性的前提和基礎C、法的普遍性是其規范性的發展和延伸D、法的規范性是其普遍性的發展和延伸【參考答案】:A,C【解析】:考察法的特征。27、黃某(19周歲)和趙某(17周歲)合伙盜竊鄰村王某家的耕牛。黃某在門外望風,趙某進牛棚牽牛。由于趙某不小心弄出響聲,被王某發現。黃某聽到王某的嗆喝聲,不顧等趙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根緊迫趙某,趙某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黃某逃到村頭剛好遇見巡邏的民警。民警見黃某形跡可疑即將其帶回問話,黃某如實將其和趙某合謀盜竊的情況向民警作了交代。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黃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B、對黃某應當認定為自首C、趙某的行為構成搶劫罪D、對趙某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參考答案】:A,B,C,D【解析】:答案及解析:ABCD在本題中,黃某和趙某合伙盜竊鄰村王某家的耕牛,黃某在門外望風,趙某進牛棚牽牛,其二人已經構成盜竊的共同犯罪。趙某為了抗拒抓捕將追趕的王某扎傷,屬于《刑法》第269條規定的轉化的搶劫罪,但其行為已經超出了和黃某共同的盜竊的故意,屬于共同犯罪中的過限行為,因此趙某應構成搶劫罪,而黃某只構成盜竊罪,因此A、C兩項均可選。黃某僅因形跡可疑,被巡邏民警盤問即如實將其和趙某盜竊的情況向民警如實作了供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黃某的行為屬于自首,因此B項也是正確的。本題中,趙某只有17歲,還是未成年人,依據《刑法》第17條第3款的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D項也是正確的。28、下列關于聽證制度的表述,正確的是A、通過聽證給予相對人發表意見的機會,與行政機關當面對質、辯駁,使相對人充分行使權利,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B、通過聽證,使行政機關能夠直接聽取相對人對事實的陳述和質證,使證據在聽證中得到充分的展現,有利于發現真實情況,為行政機關正確作出決定提供基礎C、聽證一般公開舉行,有利于接受社會監督,有效防止行政權力的濫用D、聽證有利于節約辦公費用,提高行政效率【參考答案】:A,B,C【解析】:考查對聽證制度概念、特點、意義的理解29、以下屬于破壞監管秩序罪的是A、被看守人員趙某毆打監管人員,情節嚴重B、罪犯錢某與郝某有仇,一日趁外出放風之機用勞動用的鐵鍬將郝某打傷C、牢頭孫某,組織在押犯數10人聚眾鬧事,擾亂監管秩序D、李某組織“牢友會”,自任“會長”,組織手下對剛入獄的犯人毆打、體罰【參考答案】:A,C,D【解析】:本題涉及破壞監管秩序罪。《刑法》第315條:依法被關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壞監管秩序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毆打監管人員的;(二)組織其他被監管人破壞監管秩序的:(三)聚眾鬧事,擾亂正常監管秩序的:(四)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其他被監管人的。30、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下列判斷正確的是A、外交信差不受駐在國的任何方式的逮捕或拘禁B、外交人員在駐在國的遺產稅不在免征之列C、對于不在使館建筑內的外交人員的住所,駐在國必要時可以不經外交人員同意實施搜查D、外交人員在駐在國享有完全的刑事管轄和民事管轄豁免【參考答案】:A,B【解析】: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外交信差在執行職務時應受到接受國的保護,享有人身不受侵犯權,故A選項正確.外交人員在駐在國的遺產稅不在免征之列,故B選項正確.外交人員的寓所指外交人員的住所,包括臨時住所.外交人員的私人寓所不得侵犯并應得到保護,接受國的官員、司法人員等未經外交人員的許可不得進入,故C選項錯誤.外交人員在駐在國享有刑事管轄和民事管轄豁免,但民事和行政管轄豁免有下列情況例外:外交人員在接受國境內私有不動產物權的訴訟:外交人員以私人身份作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贈人之繼承事項的訴訟:外交人員在接受國內在公務范圍以外所從事的專業或商務活動的訴訟:外交人員主動起訴而引起的與該訴訟直接有關的反訴.故D選項錯誤.因此,本題的答案為AB.三、不定向選擇題1、檢察官受到處分的,應當同時降低工資和等級。A、降級B、記過C、警告D、撤職【參考答案】:D【解析】:參見《檢察官法》第37條第2款。2、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的規定,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B、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的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C、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的規定實施集中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并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D、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向有關上級機關提出依法處理的建議【參考答案】:A,B,C,D本題考查法律責任。根據《反壟斷法》第46條、第47條、第48條、第51條的規定,可知ABCD四選項均為正確答案。3、1998年,甲購買高壓汽槍一支,改制成能發射小口徑子彈的槍支后,與50發子彈一起藏匿家中。2002年5月,甲懷疑其妻與單位負責人乙有不正當兩性關系,打電話將乙叫到家中質問。因乙否認有此事,甲取出私藏的改制槍支和子彈,返回客廳向乙的頭部開槍射擊,致乙開放性顱腦損傷而死亡。甲見乙死在自己家中,心中害怕。甲妻回家后,甲打電話給自己的朋友和乙妻打電話,謊稱來家中借槍,自己擺弄槍支時走火受傷。甲的朋友和乙妻來到甲家后,甲與他們一起將乙送往醫院搶救。之后,甲與其他人一起來到公安機關報稱,乙在自己家中擺弄槍支走火致死。在公安機關做了槍痕、槍支鑒定,證明乙的槍彈傷不能自己形成后,甲才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請根據案情回答:下列關于甲的行為是否構成自首的表述中,正確的有()。A、甲到公安機關報案,屬于自動投案B、甲自動投案后,如實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屬于自首C、甲自動投案后,雖然在開始階段未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但在一審判決前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應以自首論D、甲的行為不屬于自首【參考答案】:D【解析】:答案:D解析:本題考點是自首的成立。按照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投案自首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自動投案,二是如實供述罪行。所謂自動投案,是指行為人犯罪之后,出于本人意志而向有關機關或個人承認自己實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關機關或個人的控制之下,等待進一步交代犯罪事實,并最終接受國家的審查和裁判的行為。報假案,編造虛假情況,欺騙司法機關,則不屬于自動投案。所謂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須是自己的犯罪行為和犯罪事實,而不是與犯罪無關的事實或其他人的犯罪事實。而且,應照實際情況徹底供述自己所實施的全部犯罪事實或是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如果在供述過程中推諉罪責,避重就輕,掩蓋真相,企圖減輕罪責,則不能認為是如實供述。本案中,甲隨同他人到公安機關,謊稱是被害人玩槍走火致死,其目的是開脫自己,以逃避法律制裁。這是假報案,不是自動投案。在公安機關作了槍痕、槍支鑒定,證實被害人的槍彈傷不能自己形成后,甲才開始承認槍殺被害人的犯罪事實。這亦不屬于投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鑒于甲系報假案而不是自動投案、且到案后開始階段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對其不能認定為自首。故選D。4、下列哪種情形是貪污罪:A、國有公司會計甲,沒有做假帳,直接將收取的單位公款100萬存入個人秘密帳戶后潛逃B、國有公司會計乙挪用公款30萬元炒股,后采取虛假發票平帳、銷毀有關帳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30萬元公款難以在單位財務帳目上反映出來,且沒有歸還行為的C、國有公司會計丙截取單位收入50萬元不入帳,非法占有,使該50萬元公款難以在單位財務帳目上反映出來,且沒有歸還行為D、國有公司會計丁有能力歸還所挪用的30萬元公款而拒不歸還,并隱瞞挪用的公款去向【參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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