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測評考試(含答案和解析)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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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4《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測評考試(含答案和解析)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甲因涉嫌盜竊罪被逮捕。經其辯護人申請,公安機關同意對甲取保候審。公安機關應當如何辦理變更手續?()。A、報請原批準機關審批B、報請原批準機關備案C、自主決定并通知原批準機關D、要求原批準機關撤銷逮捕決定【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3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準的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可以自己決定,無須再提請批準,只要通知即可。因而選C。2、甲致乙重傷,收集到下列證據,其中既屬于直接證據,又屬于原始證據的是哪一項?A、有被害人血跡的匕首B、證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跡,從現場走出的證言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與甲的指紋同一的鑒定結論D、乙對甲傷害自己過程的陳述【參考答案】:D3、一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在合營合同中對企業機構作了以下安排,其中不合法的是:A、合營企業董事會由中外雙方各派3人組成B、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均由中方人員擔任C、由外方人員擔任總經理,中方人員擔任副總經理D、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由董事會決定【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6條規定,合營企業設董事會,其人數組成由合營各方協商,在合同、章程中確定,并由合營各方委任和撤換;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中外合營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會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決定合營企業的重大問題;董事會的職權是按合營企業章程規定,討論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正副總經理(或正副廠長)由合營各方分別擔任。因此,只有B選項的規定不合法。4、下列有關代位請求權的表述中,哪種說法是正確的?A、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該行為無效B、由于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得扣減保險賠償金C、在家庭財產保險中保險人可以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D、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權利,保險人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參考答案】:A【解析】:詳見《保險法》第44條第1款,第45,46、47條規定。5、劉某為現役軍人,劉某的妻子與其丈夫感情不和提出離婚,劉某表示不同意,則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不能判決離婚B、可以判決離婚C、調解后可判決離婚D、未經調解可判決離婚【參考答案】:A【解析】:詳見《婚姻法》第26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6、某電視演員因一兒童電視劇而出名,某公司未經該演員許可將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傳海報大量用于玩具、書包、文具等兒童產品的包裝和裝潢上。對該公司的行為應如何定性?A、侵犯了制片者的發表權B、侵犯了該演員的表演者權C、侵犯了該演員的肖像權D、侵犯了該演員的復制權【參考答案】:C【解析】:《著作權法》規定,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并獲得報酬(4)許可他人錄音錄像,并獲得報酬(5)許可他人復制、發行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并獲得報酬(6)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并獲得報酬本題選A發表權、B表演者權、D復制權都不合適,選C肖像權雖然勉強但卻是相對正確的答案。實際上這里的權利應稱之為商品化權,屬于近年來討論的新型知識產權之一種,在本題中即是利用表演形象牟利的權利。7、張某欲將自家祖傳的青銅牛賣給李某,雙方約定價款4萬元,于6月1日交付青銅牛,李某于收到青銅牛10日內付款,并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6月1日,張某將青銅牛交給李某,李某接受銅牛后卻拒不履行付款義務,雙方發生爭執。張某主張李某應當支付款項,并承擔違約責任,而李某則認為雙方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雙方后來沒有訂立書面合同,合同不能成立,愿意返還青銅牛,但決不會付款。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因為雙方約定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雙方后來沒有訂立合同,合同自然不能成立,李某有權不付款,但應當返還青銅牛B、雖然雙方沒有訂立書面合同,但是張某已經交付青銅牛,李某也接受,合同成立,李某應當支付款項C、因為買賣祖傳青銅牛的合同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因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并不影響合同的成立D、如果雙方已經擬好書面合同,只是李某沒有簽字,那么在本案情形下該合同也不能成立【參考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本題中,盡管未訂立書面合同,但李某已經接受青銅牛,合同成立,因此,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外,雙方約定采用書面形式也有法律效力,本題合同成立的原因乃是李某接受了張某履行合同的行為,C選項錯誤。《合同法》第37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題中,李某已經接受張某履行交付義務的行為,合同已經成立,D選項錯誤。8、甲、乙為劫取財物將在河邊散步的丙殺死,當場取得丙隨身攜帶的現金2000余元。甲、乙隨后從丙攜帶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總經理。兩人經謀劃后,按名片上的電話給丙的妻子丁打電話,聲稱丙已被綁架,丁必須于次日中午12點將10萬元現金放在某處,否則殺害丙。丁立即報警,甲、乙被抓獲。關于本案的處理,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A、搶劫罪和綁架罪并罰B、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和綁架罪并罰C、以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并罰D、以故意殺人罪、侵占罪和敲詐勒索罪并罰【參考答案】:C9、行政訴訟中原告的舉證期限是()A、一審庭審結束前B、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換證據之日或一審庭審開始前C、法庭辯論終結前D、遞交起訴狀之日起10日內【參考答案】:B【解析】《行訴話據規定》第7條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應當在開庭審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換證據之日提供證據。因正當事由申請延期提供證據,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在法庭調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審程序中無正當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審程序中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不予接納。”10、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冊成立的公司,以鋼材批發零售為營業范圍。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資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諾向X公司支付高于銀行利息五個百分點的利息,并另給甲、乙個人好處費。甲、乙見有利可圖,即以購買鋼材為由,以X公司的名義向某銀行貸款1000萬元,貸期半年。甲、乙將貸款按約定的利息標準借與丙,丙給甲、乙各10萬元的好處費。半年后,丙將借款及利息還給X公司,甲、乙即向銀行歸還本息。關于甲、乙、丙行為的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乙構成高利轉貸罪,丙無罪B、甲、乙構成騙取貸款罪,丙無罪C、甲、乙構成高利轉貸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丙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D、甲、乙構成騙取貸款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丙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參考答案】:C11、某地突發百年未遇的冰雪災害,乙離開自己的住宅躲避自然災害。兩天后,大雪壓垮了乙的房屋,家中財物散落一地。災后最先返回的鄰居甲路過乙家時,將乙垮塌房屋中的2萬元現金拿走。關于甲行為的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構成盜竊罪B、構成侵占罪C、構成搶奪罪D、僅成立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A【考點】盜竊罪與侵占罪的區別【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一個多次重復過的考點:什么樣的財產是侵占罪中的“遺忘(失)物”。只有行為人確實以為該物系他人“遺忘(失)物”,而且按照社會一般觀念,也認為該物已經脫離所有人占有的才是“遺忘(失)物”。所以,在路邊未上鎖的他人的汽車、自行車、他人遺忘在辦公室中的存折,都不屬于“遺忘(失)物”,取得這些財物都構成盜竊罪。本案中。乙的房屋雖然垮塌了,但乙并未失去對自己垮塌房屋中財物的占有,甲也明知這些財物是乙所有,因此甲構成盜竊罪而不是侵占罪。甲的行為顯然不構成搶奪罪,因為他不是公然搶奪財物。甲的行為也不是不當得利,而是犯罪。12、甲乙夫妻為分別財產制,甲某以其個人所有的汽車為保險標的投保,因其妻乙某故意違章駕駛而毀損,請問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保險公司自向甲某賠償保險金之日起,不可以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甲某對乙某請求賠償的權利B、保險公司自向甲某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可以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甲某對乙某請求賠償的權利C、甲某已經從乙某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公司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甲某從乙D、某已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甲某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乙某請求賠償的權利【參考答案】:A【解析】:答案:A解析:見新大綱“保險代位求償權”,《保險法》45、47條。13、民事訴訟中的舉證期限是如何確定的A、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B、可以由原告指定C、可以由被告指定D、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不必經人民法院認可【參考答案】:A【解析】: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三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后果。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14、某公司以掛號郵件向專利局寄出專利申請文件,郵件信封上的寄出郵戳日期不清。依照法律規定該文件的遞交日應為:A、專利申請文件上填寫的日期B、該公司提交的寄出地郵局收據上的郵戳日期C、郵件信封上的送達地郵戳日期D、專利局收到該郵件的日期【參考答案】:B【解析】:答案:B解題要點:《專利法實施細則》第5條規定: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郵寄的各種文件,以寄出的郵戳日為遞交日;郵戳日不清晰的,除當事人能夠提出證明外,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日為遞交日。主要是注意其中“但書”的內容。本題中的“該公司提交的寄出地郵局收據上的郵戳日期”屬于“當事人能夠提出證明”的情形。15、下列選項中哪一項不符合《商業銀行法》的規定?A、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應以擔保為主B、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C、商業銀行對關系人不能發放貸款D、商業銀行可以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參考答案】:C【解析】:《商業銀行法》第36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由此可知,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應以擔保為主,所以A選項正確,不當選。第39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由此可知,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所以B選項正確,不當選。第40條第1款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由此可知,“商業銀行對關系人不能發放貸款”的說法錯誤,C選項當選。第3條第1款規定:“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由此可知,D選項正確,不當選。16、關于罪刑法定原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罪刑法定原則的思想基礎之一是民主主義,而習慣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將習慣作為刑法的淵源并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B、罪刑法定原則中的“法”不僅包括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制定的法C、罪刑法定原則禁止不利于行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許有利于行為人的溯及既往D、刑法分則的部分條文對犯罪的狀況不作具體描述,只是表述該罪的罪名。這種立法體例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參考答案】:C17、下列關于行政處理效力問題的表述中正確的有()A、行政處理行為一旦作出,就不能加以改變B、所有行政處理行為都具有執行力C、行政處理行為不僅對行政相對人有拘束力,對行政機關也有拘束力D、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理行為之日就是行政處理行為生效之日【參考答案】:C【考點】行政處理的效力【解析】行政處理的效力,是指行政處理行為一經作出所產生的法律上的確定力、拘束力和執行力。拘束力,是指行政處理生效后,相對人對于生效的行政處理行為必須嚴格遵守、服從,完成應履行的義務,不得違反或拒絕,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行政機關也同樣要受其拘束,必須依照行政處理行為的內容履行自己的職責。18、李某被縣公安局以涉嫌盜竊為由刑事拘留,后被釋放。李某向縣公安局申請國家賠償,遭到拒絕,經復議后,向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李某應向賠償委員會遞交賠償申請書一式4份B、縣公安局可以委托律師作為代理人C、縣公安局應對李某的損失與刑事拘留行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提供證據D、李某不服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賠償決定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復議一次【參考答案】:A19、甲與乙系大學同班同學,1987年甲大學畢業后赴加拿大留學并定居加拿大,1993年取得加拿大國籍。1988年乙赴美國留學,1993年成為美國加州永久居民。1995年甲乙同游歐洲,并隨后在意大利按當地法律結婚。1996年乙回到中國,不再與甲采往。1年后,向中國法院提出與甲離婚。中國法院在認定甲乙的婚姻是否有效時,應適用何國法律?A、美國加州法律B、加拿大法律C、意大利法律D、中國法律【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民法通則》第147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依據該規定,我國解決結婚法律沖突統一采婚姻締結地法原則,即我國判斷結婚實質要件的法律和結婚形式要件法律均為婚姻締結地法。只有婚姻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都符合締結地法才為有效。該原則適用于外國人之間在中國結婚、外國人之間在外國結婚、中國公民之間在外國結婚等。在本題中,甲、乙雖都曾是中國公民,但結婚前分別取得加拿大國籍和成為美國永久性居民。并在意大利結婚,因而該婚姻屬于涉外婚姻。所以,中國法院在接受該對夫婦離婚案件訴訟時,判斷婚姻是否有效應依據婚姻締結地意大利的法律,故選項C正確。20、甲與乙系朋友關系,某日甲外出,將自己的照相機一臺交乙保管。乙未經甲同意,擅自將照相機賣給不知情的丙。對此,下列表述哪項是正確的?A、甲可依所有權取回照相機,但需向丙補償購買相機所花費的價款B、甲可依所有權取回照相機,也無需向丙補償購買照相機所花費的價款C、甲不能取回照相機,只能向乙請求賠償損失D、丙與乙之間的買賣合同效力處于效力未定狀態,所有權的確定取決于甲的同意【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占有人是基于原所有人意思取得,不能對抗善意有償取得的第三人。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所有權,甲無權請求返還。物權法第106條第2款: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丙與乙之間的買賣合同效力處于效力未定狀態,雖然其效力確定取決于甲的同意,如果甲同意自然丙可依合同取得所有權,如果甲不同意丙仍然可以依物權法的規定取得所有權。21、甲有私房兩間,一間作價5萬元與丙合伙辦綜合商店,另一間租給乙居住,現甲因資金困難需要用錢,欲將房屋轉讓,乙丙均予以同一價格購買,甲:A、應將整個房屋賣給乙B、應將整個房屋賣給丙C、按照房屋的使用現狀,分別賣給乙和丙D、可以任意選擇乙或丙作為購買者【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如果二者發生沖突,根據民法原理,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優于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但本題中,二者不發生沖突,各自的優先購買權及于不同的房屋,故應按照使用現狀分別賣給乙和丙。22、甲公司與乙村委會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約定乙將其集體所有土地50畝以每畝4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甲,用于建造“錦秋花園”別墅區。合同簽訂后,甲支付了2000萬元地價款,并先后投入4000萬元工程建設款。隨后,當地政府清理整頓房地產業的過程中,將“錦秋花園”列為非法用地開發項目,下令停建。對于這一事件的以下評論,哪些是正確的?A、農村集體土地不能轉讓,甲公司只有按照有關規定,報批國家建設項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通過土地征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劃撥程序,才能使用這塊土地B、農村集體土地不能轉讓,但可以出租。甲公司可以通過長期租用這塊土地進行開發C、本案如采用甲出資、乙出地的合作開發形式,即為合法,可以不經政府批準D、農村集體土地可以依法轉讓,本事件合乎法律規定,但應補辦有關手續【參考答案】:A【解析】:《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除外。”由此可知,農村集體土地不能轉讓、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甲公司只有按照有關規定,報批國家建設項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通過土地征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劃撥程序,才能使用這塊土地。所以A選項正確,當選。D選項的說法是錯誤的,不當選。B選項認為“可以出租”,“甲公司可以通過長期租用這塊土地進行開發”是錯誤的,不當選。C選項認為“本案如采用甲出資、乙出地的合作開發形式,即為合法,可以不經政府批準”是錯誤的,不應當選。23、甲、乙涉嫌共同搶奪。經審理,一審法院判處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檢察院以對甲量刑過輕為由提起抗訴。甲、乙均沒有上訴。關于本案二審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二審法院僅就甲的量刑問題進行審查B、二審法院可以不開庭審理C、乙應當參加法庭調查D、如果改判,二審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罰【參考答案】:C24、下列關于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的實施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付諸實施的前提和根據是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B、實施強制措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和解C、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無法繼續進行的情況時,應當暫時停止D、如果執行不能進行以后也沒有必要再恢復進行的情況,應當停止執行【參考答案】:B【解析】這是根據行政法學理論上的總結。注意的是,實施強制措施過程中不能和解。25、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的下列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有:A、與委托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B、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C、為投資者提供證券咨詢服務D、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參考答案】:C【解析】:第一百七十一條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代理委托人從事證券投資;(二)與委托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三)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四)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五)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一百七十三條證券服務機構為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等證券業務活動制作、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財務顧問報告、資信評級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應當勤勉盡責,對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26、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應當根據什么確定()A、說明書B、圖片或照片所表示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C、實物模型或樣品D、說明書加圖片或照片【參考答案】:B【解析】:《專利法》第56條規定,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范圍為準;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上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27、甲外出旅游向乙借了一柯達相機,卻不慎丟失。雙方為此發生糾紛。乙向法院起訴,要求甲賠償損失1萬元,法院受理后對此案進行了調解。調解中,甲愿意賠償8000元,乙堅持賠償1萬元,調解未果。隨后乙多次催促法院判決,該案審判員說:“判決容易,我最多判他賠你7000元。”乙聽后同意接受甲的8000元賠償,法院據此制作了調解書并送達雙方當事人。對此調解書表述正確的是A、乙可以就此調解書上訴B、此調解書只對甲有效,而對乙無效C、乙可就此調解書申請再審D、乙可以再行起訴,因為此調解書違反了自愿原則【參考答案】:C【解析】:調解書的效力.《民事訴訟法》第89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180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依上述法條可知只有C項的表述是正確的。A、B、D項的表述都是錯誤的。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本題主要考查的是調解書的效力以及對調解書的審請再審,難度不是很大。只要考生掌握了調解應當遵循的原則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即可從容應答類似問題。28、發明家丁于1990年10月20日就其一項發明在法國申請了專利。1991年9月30日,丁又就該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了專利申請,并申請了優先權。后丁的該項發明在法國和中國分別于1992年12月31日、1993年8月15日被授予專利權。據此,丁的該發明專利權在中國有效期限應截至哪一天?A、2009年10月19日B、2012年8月14日C、2005年9月29日D、2010年9月29日【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專利法》第29條、《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0條29、根據我國《保障措施條例》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如果某種進口產品數量增加,并對生產同類產品或者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損害威脅,可以采取保障措施B、如果某種進口產品數量增加,并對生產同類產品或者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實質損害威脅,可以采取保障措施C、進口產品數量增加僅指進口數量的絕對增加D、臨時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關稅、數量限制等形式【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我國《保障措施條例》的規定,如果根據保障措施條例進行的保障措施調查,確定進口產品數量增加,并對生產同類產品或者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者產生嚴重損害威脅,可以采取保障措施。據此,其要求嚴重損害而不是實質損害,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應注意,進口產品數量增加指進口數量的絕對增加或者與國內生產相比的相對增加。|學\法\網|故C選項錯誤。臨時保障措施只能采取提高關稅形式,故D選項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A。30、趙凡生前租住單位所有的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5萬元,摩托車1輛,彩電1臺,國庫券若干。趙凡妻早故,兒子、女兒與其分家單過。1992年趙凡因公致殘,單位發給4500元撫恤金。1993年6月,趙凡因車禍死亡,保險公司因其在保險單中未填寫受益人,將7000元保險金交給了趙凡的兒子。依法律規定趙凡的遺產包括:A、存款、摩托車、彩電、國庫券、撫恤金B、住房、存款、摩托車、彩電、國庫券、撫恤金、保險金C、存款、摩托車、彩電、國庫券、保險金D、存款、摩托車、彩電、國庫券、撫恤金、保險金【參考答案】:D【解析】:解題要點:需要掌握撫恤金與保險金是否屬于遺產的問題。原則上,死亡撫恤金不屬于遺產,而傷殘撫恤金則屬于遺產。指定了本人以外的人作為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不屬于遺產,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屬于遺產3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王某訴陳某不承擔贍養義務一案中,陳某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對陳某適用拘傳B、劉某訴周某借款不還一案,周某宣稱其有已還款的證據,且案情需周某到庭才能查清,周某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對周某可適用拘傳C、謝某訴姚某不承擔撫育義務一案中,謝某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馬某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對馬某可適用拘傳D、張某訴吳某侵權一案中,吳某為未成年人,吳某的法定代理人為趙某,法庭認為趙某必須到庭,經一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對趙某可以適用拘傳【參考答案】:A【考點】適用拘傳的條件依《民事訴訟法》第100條及《民事訴訟法意見》第112條規定,適用拘傳的條件是:(1)對象限于必須到庭的被告,即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2)已經兩次傳票傳喚;(3)兩次傳票傳喚后,均無正當理由而拒不到庭。另外,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比照以上條件可適用拘傳。本案中,B、C、D三項情形下均不符合適用拘傳的條件,只有A項中的說法是正確的。32、以下關于代位繼承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被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B、代位繼承人只限于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而且沒有輩數的限制C、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應得的繼承份額D、代位繼承不僅適用于法定繼承而且適用于遺囑繼承【參考答案】:D【解析】:《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所以,AC選項正確不選.《繼承法意見》25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B選項正確,不選.代位繼承制度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所以D選項錯誤,當選.33、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應當在開庭前()日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日以前傳喚當事人和通知辯護人、證人、鑒定人以及翻譯人員,至少提前()日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地點等。以上括號中分別應填入:()。A、3;5;3B、3;3;3C、3;7;3D、5;7;3【參考答案】:B【解析】《刑事訴訟法》第151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進行下列工作:……(三)將開庭的時間、地點在開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四)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五)公開審判的案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據此,本題正確答案為B。34、周某從停泊在公海的走私船上購得匕首、大刀、手銬、仿真槍支一批,價值四十余萬元,欲運到我國境內銷售,偷逃應繳稅額10萬元,同時,周某順便購得偽造的美元20萬元,一并運到我國境內,加價后出售給他人,周某的行為構成:()A、構成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假幣罪和出售假幣罪B、構成走私管制刀具罪、走私假幣罪和出售假幣罪C、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走私假幣罪和出售假幣罪D、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走私假幣罪【參考答案】:D35、一個住所在甲國的乙國公民,在丙國去世并在丁國留有遺產。根據法院地國丙國的國際私法規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本國法。而乙國國際私法規定,繼承應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支配。若丙國法院認為其適用的外國法律包括該國的沖突規范,則丙國法院審理本案件應適用:()A、甲國法B、乙國法C、丙國法D、丁國法【參考答案】:A【解析】:轉致,是指對某一涉外民事關系審理中,如甲國法院按照其本國的沖突規范的指引應適用乙國的法律,而依乙國的沖突規范的指引又適用丙國的法律,結果甲國法院根據此指引最終適用了丙國的實體法。(甲國>乙國>丙國)本題中,若丙國法院承認轉致,則丙國>乙國>甲國,因此,最終應適用甲國法。36、下列行為中屬于雙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是。A、授權行為B、遺囑行為C、撤銷行為D、買賣行為【參考答案】:D【解析】:評析:評析:考查要點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雙方民事法律行為與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屬于一對范疇。其區分標準是民事法律行為所需的意思表示構成。前者是基于雙方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才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后者是只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據此分析,A項授權行為是指委托授權,無需征得代理人的同意,故為單方民事法律行為。B項遺囑行為是立遺囑人的單方意思表示,無需證得繼承人的同意,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生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故也為單方民事法律行為。C項撤銷行為是指享有撤銷權的人所為的單方行為。D項買賣行為是賣方交付標的物,買方支付價款協議,即是協議,必然有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故只有買賣行為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37、甲糧油公司與乙飯店訂立面粉買賣合同,雙方約定了數量、品質,乙向甲支付了貨款,甲向乙開掘了提貨單,并約定次日提貨。次日乙要求甲供貨時,甲以糧油價上調為由拒付。此時下列表述正確的為哪項?A、乙已取得所購面粉的所有權,因為提貨單為所有權憑證B、乙尚未取得所購面粉的所有權,因為面粉在交付前尚未特定化,所有權沒有轉移C、甲因糧油價上調拒付有理,不承擔違約責任D、甲必須向乙交付貨物,因為乙已經取得貨物所有權【參考答案】:B【解析】:合同未約定所有權轉移時間,標的物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轉移。但甲拒付屬違約行為。38、A、B二公司簽訂國際遠洋拖帶協議,雙方約定由A公司派C船將屬于B公司的D船從甲港拖帶至乙港錨地,拖帶期限為20天。在拖帶過程中因遇大風浪,致使C船不能按期完成拖帶,為趕時間,C船超速駕駛,結果導致D船船體左傾,在某港口停靠求助時,因D船嚴重左傾,無法扶正而沉沒,將港口設施撞壞。港方所受損失如何賠償?A、港方可以向C船或A公司請求賠償B、港方可以向D船或B公司請求賠償C、港方可以向C船與D船任一方請求賠償D、港方只能向C船請求賠償,而不能向D船請求賠償【參考答案】:C【解析】:《海商法》第163條規定,在海上拖航過程中,由于承拖方或者被拖方的過失,造成第三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承拖方和被拖方對第三人負連帶賠償責任。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一方連帶支付的賠償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比例的,對另一方有追償權。可見,港方可以向C船與D船任一方請求賠償,C選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ABD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39、常某涉嫌投毒殺人被立案偵查,考慮到常某懷孕已近分娩,縣公安機關決定對其取保候審,責令其交納保證金3000元。嬰兒出生1個月后,常某寫下遺書,兩次自殺未果,家人遂輪流看護常某及其嬰兒,以防意外。在此情況下,對常某應當采取什么強制措施?A、維持原取保候審決定B、將取保候審變更為監視居住C、增加取保候審保證金或者改為保證人擔保D、依法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參考答案】:D40、下列有關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正確的是()A、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皆須通過偵查機關的批準B、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得會見律師C、一般案件的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應當在24小時內安排會見D、重大復雜的2人以上共同毒品犯罪案件,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5日內安排會見【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刑事訴訟中律師會見當事人的程序性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6第的規定,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對于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經過批準。偵查機關不能以偵查過程需要保密作為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準。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48小時內安排會見,對于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罪,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等重大、復雜的2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5日以內安排會見。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甲欠乙10萬元,甲之友丙與乙簽訂了保證合同,此時丙自有財產只有8萬元。后甲不能清償,乙訴至法院要求丙清償10萬元。丙在答辯狀中稱:本人自有財產不足清償,請免除我的保證責任。以下說法錯誤的是:A、丙的保證范圍為擔保時的自有財產總額8萬元B、丙的保證范圍僅為10萬元主債權C、丙的保證范圍為10萬元主債權以及因該債權而產生的相關債權D、因提供保證時不具有代償能力,因此丙不承擔保證責任【參考答案】:A,B,D【解析】:《擔保法》第7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依《擔保法》第7條,下列三類人可為保證人:①法人;②其他組織(具體范圍參見《擔保法解釋》第15條);③自然人。《擔保法解釋》第14條: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丙可以作為保證人,而且不能以不具有代償能力而要求免除擔保責任。《擔保法》第21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題中當事人未對擔保范圍作出約定,因此,C項的表述是正確的;而其他選項都是錯誤的表述,為應選項。3、下列關于民事訴訟中移送管轄的說法正確韻是:()A、A區的王某與B區的甲公司因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裁決作出后,雙方均不服,9月10日王某向B區人民法院起訴,9月13日被受理;甲公司于9月11日向A區人民法院起訴,當日被受理,則A區人民法院應將本案移送給B區人民法院^^B、A區甲公司與B區乙公司因合同發生糾紛,分別向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A區人民法院在立案后發現B區人民法院已立案的,那么其應當申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C、A區林某從甲商場購買了一臺乙廠生產的燃氣熱水器,因質量問題熱水器發生爆炸,炸傷林某。如果林某先向甲商場所在地B區法院提起訴訟,后向乙廠所在地C區法院提起訴訟,如果C區法院在立案后發現B區法院已經立案,那么應當裁定將案件移送給B區法院D、A區的王某在B區將齊某打傷,齊某分別向A區和B區人民法院起訴。如果A區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發現B區人民法院已立案的,那么將不得重復立案【參考答案】C,D【解析】CD。4、某甲提供資金1萬元,某乙提供房屋五間,某丙提供自己的技術,共同開辦一家修理廠,因資金不足,他們又向某丁借貸了1萬元,這個廠的合伙人是誰?A、甲B、乙C、丙D、丁【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涉及合伙人資格認定問題。依《民法通則》第30條規定,個人合伙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故本題選項為ABC。5、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適用于()。A、對救助款項的請求B、對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C、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規定的油污損害的賠償請求D、核動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損害的賠償請求【參考答案】A,B,C,D【考點】不適用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項目【解析】《海商法》第208條規定,本章(第十一章“海事賠償責任限制”)規定不適用于下列各項:(一)對救助款項或者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規定的油污損害的賠償請求;……(四)核動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損害的賠償請求;……”故答案為ABCD6、根據我國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出現下列哪些情形時,人民法院對仲裁裁決不予執行A、載有仲裁條款的合同被確認無效B、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C、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D、仲裁庭的組成違反法定程序【參考答案】:C,D【解析】:2002司考真題78。《仲裁法》第63條規定:“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民事訴訟法第217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民訴法》第217條第2款的規定是:“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裁決的;(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五)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另外,該條第3款還規定:“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7、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莫某訴佟某不承擔撫育義務一案中,莫某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為李某,李某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適用拘傳B、王某訴白某借款不還一案,白某稱其有自己已經還款的證據,所以拒不到庭,對白某可以拘傳C、呂某訴郭某侵權一案中,呂某為未成年人。呂某的法定代理人為張某,法庭認為張某必須到庭,經一次傳票傳喚,張某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對張某可以拘傳D、高某訴萬某不承擔贍養義務一案中,萬某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對萬某適用拘傳【參考答案】A,B,C【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民訴意見》第112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須到庭,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適用拘傳。”ABC三項不符合適用拘傳的條件。8、在民事訴訟督促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形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A、債務人對債務本身沒有異議,但以書面形式向法院表明自己缺乏清償能力B、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內未提出書面異議,但向其他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確認的債權債務關系提起了訴訟C、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內口頭上明確對支付令所確認的債務,并回頭表示剩余的債務在此次履行債務后的1個月之后2個月之內履行D、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內口頭上明確對支付令提出了異議【參考答案】:A,B,C,D【解析】:考查督促程序。《民訴意見》第221條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92條的規定,債務人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無須審查異議是否有理由,應當直接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債務人對債務本身沒有異議,只是提出缺乏清償能力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債務人的口頭異議無效。《民訴意見》第223條規定: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訴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9、旭日集團訴中信公司侵犯知識產權一案在審理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其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A、雙方在調解中,恒中公司同意為中信公司承擔擔保責任。法院據此制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和擔保人。但是,恒中公司考慮到中信公司業績一直下滑,便拒絕在調解書上簽字。由于雙方調解的基礎不存在了,所以該調解協議不生效B、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制作調解書,因而經雙方同意后在調解協議上簽名蓋章。為了便于執行,旭日集團請求人民法院制作調解書,人民法院制作調解書后送達雙方當事人。此時,中信公司反悔,拒不簽收。調解協議無效,人民法院應該及時判決C、旭日集團和中信公司在庭外達成和解方案,為了以防萬一,他們請求人民法院根據和解協議制作判決書,人民法院支持了該請求,制作判決書并送達D、旭日集團在法院調解的過程中,要求增加一項請求,即由中信公司承擔自己進行訴訟的律師費用,中信公司表示愿意承擔。但是人民法院認為該請求超過了訴訟請求,因而未予準許【參考答案】A,B,C,D【解析】《民事調解規定》第11條規定:“調解協議約定一方提供擔保或者案外人同意為當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案外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調解書應當列明擔保人,并將調解書送交擔保人。擔保人不簽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書生效。當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擔保符合擔保法規定的條件時生效。”所以,A項錯誤。第13條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當事人各方同意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者蓋章后生效,經人民法院審查確認后,應當記入筆錄或者將協議附卷,并由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請求制作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當事人。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可以持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所以,B項錯誤。《民事調解規定》第18條規定:“當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請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協議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制作判決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確認和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申請庭外和解的期間,不計入審限。”所以,C項人民法院制作判決書的做法錯誤,應該制作調解書并送達。第9條規定:“調解協議內容超出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所以,D項錯誤。10、某機關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駕駛員乙開車執行公務,乙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甲遂臨時安排丙出車,丙在途中將行人丁撞成重傷。有關部門認定丙和丁對事故的發生承擔同等責任。關于丁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下列哪些表述是錯誤的?()。A、甲用人不當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B、乙不服從領導安排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C、丙有過錯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D、該機關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參考答案】A,B,C,D1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有關條約的規定,外國法院向位于我國領域內的當事人送達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時,不能采用下列哪幾種送達方式?A、外交途徑送達B、通過外交人員或領事向非派遣國國民送達C、郵寄直接送達D、司法程序中的利害關系人直接送達【參考答案】:B,C,D【解析】:外國法院向位于我國領域內的當事人送達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時,不能采用的送達方式《民事訴訟法》第263條:“請求和提供司法協助,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途徑進行;沒有條約關系的,通過外交途徑進行。外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使領館和以向該國公民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但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強制措施。除前款規定的情況外,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準許,任何外國機關或者個人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送達文書、調查取證。”1965年《關于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第10條:“如送達目的地國不表異議,本公約不妨礙:(一)通過郵寄途徑直接向身在國外的人送交司法文書的自由;(二)文書發出國的司法助理人員、官員或其他主管人員直接通過送達目的地國的司法助理人員、官員或其他主管人員完成司法文書的送達的自由;(三)任何在司法程序中有利害關系的人直接通過送達目的地國的司法助理人員、官員或其他主管人員完成司法文書的送達的自由。”我國在加入1965年《關于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時,對公約第10條規定的送達方式作出了保留。因此外國法院不能采取C、D項的方式向位于我國領域內的當事人送達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另外,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外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使領館可以向該國公民送達文書,這里指的是外國使領館可向其本國公民送達司法文書,而題中選項B指的是通過外交人員或領事向非派遣國國民送達,所以是不能采取的送達方式。因此本題應選B、C、D項。本題有一定的難度,說明考生既要掌握我國國內法的規定,也要掌握我國參加的相關公約的有關規定,而且,對于我國加入公約時所作的保留條款要重點掌握。這是易出考題之處。12、李某是某市商業報社的攝影記者.2006年,李某所在城市遭遇強臺風,李某不顧自身危險,在臺風期間上街抓拍了人們防災、避災,以及臺風造成危害的數張照片.李某挑選了其中10張交給報社,由報社當日值班編輯陳某配寫了題為“臺風壓境,人心不亂”文字稿,作為攝影專題報道,一起發表在2006年7月5日的該市商業報上,報道中并末聲明不得轉載、摘編.同年7月7日,該市晚報社在征得陳某同意后,在自己當日發行的報紙上以“臺風肆虐,人心不慌”為題對前述文字稿進行了轉載,轉載時還使用了李某10幅作品中的4幅作品,且沒有署李某的姓名.李某遂訴至法院,要求晚報社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晚報社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權、獲得報酬權B、晚報社侵犯了李某的保護作品完整權C、晚報社有權對李某作品進行轉載D、陳某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權【參考答案】:B,D【解析】:《著作權法》第13條規定,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本案中所涉及的專題攝影報道為李某、陳某合作創作的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二人可以分別就各自創作的內容行使著作權.陳某的同意僅限于自己的作品,并不能免除晚報社的責任.按照《著作權法》第10條的規定,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獲得報酬權等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本案中,晚報社末署李某姓名的行為明顯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權.另外,《著作權法》第22條第3項雖然規定,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氏、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從本案的情況看,晚報并非是不可避免地要引用李某的作品,因此晚報社還侵犯了李某的獲得報酬權.由于該作品刊登后,李某并末聲明不得轉載、摘編,晚報社對其轉載并無不妥.至于保護作品完整權,晚報社雖然只采用了李某的部分作品,但并沒有形成對其作品構思和內容的篡改和毀損.因此,晚報社并未侵犯李某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綜上,AC選項正確,不當選:BD選項錯誤,當選.13、國際私法中法律規避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A、當事人規避某法律必須是出于故意B、當事人規避的法律是其應當適用的法律C、當事人通過人為制造或改變一個或幾個連接因素來實現法律規避D、當事人的規避行為已經完成【參考答案】:A,B,C,D【解析】:法律規避又稱“法律欺詐”,是指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為了實現利己的目的,故意改變構成法院地國沖突規范連結點的具體事實,以避開本應適用的對其不利的準據法,從而使對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適用的行為。14、甲乙雙方簽訂了購房協議,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數額,后乙方違約,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損失,且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賠償甲的全部損失,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可以申請法院調高違約金的數額,基于其懲罰性特征,必要時可以高于實際損失B、甲可以申請法院調高違約金,但不論何時都不可以高于其實際損失C、甲方只可以選擇增加違約金或者請求乙賠償中的一種方式D、甲方不可以請求法院調高或降低違約金【參考答案】:B,C【解析】:根據《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解釋二》第28條規定:“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后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后,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甲方可以申請法院調高違約金,但不得高于實際損失,AD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甲方只能選擇增加違約金或賠償損失中的一種,不能同時請求,C選項正確,本題應選BC選項。15、下列關于《環境保護法》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環境保護法》僅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B、《環境保護法》可以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C、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規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D、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規劃可以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參考答案】:B,C【解析】:《環境保護法》可以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和及其具有管轄權的海域。16、張某向李某借款10萬元,雙方于8月8日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合同約定由張某提供一幅名家字畫作為質押擔保,交付時間為8月10日。合同簽訂后,李某將款付給張某。張某拿到錢款后,未將字畫交付李某。下列說法錯誤的有:A、張某與李某的質押合同于8月10日生效B、張某與李某的質押合同于8月8日生效C、李某有權請求張某交付字畫D、張某與李某的質押合同未生效【參考答案】:A,D【解析】:《物權法》第210條第1款規定:“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質權合同。”第212條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可見質押合同的生效和質權的設立不是同一概念,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簽訂書面合同時即告成立,本題質押合同的生效時間是8月8日,AD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合同既已生效,李某有權要求張某履行合同,交付字畫,C選項正確,本題為選非題,應選AD選項。17、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對產品瑕疵問題只能向銷售者要求賠償B、要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C、對產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既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D、消費者因原企業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參考答案】:A,B,C,D【解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18、關于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權責任承擔問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不管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有沒有過錯,都應當承擔責任B、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的是一種過錯責任C、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D、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連帶責任【參考答案】:B,C【解析】: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8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可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受侵害的,采用過錯推定而不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A選項錯誤。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9條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可知,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的是一種過錯責任,即只在自己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情況下,才承擔責任,B選項正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0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C選項正確;D選項認為教育機構承擔連帶責任的說法錯誤,本題應選BC選項。19、在分批交貨的成套設備的國際買賣合同中,已經提交的一批或幾批設備有瑕疵,如果得不到修理、更換,買方可以采取哪些補救措施?A、拒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B、拒收整批貨物C、要求損害賠償D、拒收整批貨物并要求損害賠償【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20、()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可以依法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A、國家機關用地B、軍事用地C、城市基礎設施用地D、公益事業用地【參考答案】:A,B,C,D【解析】:《土地管理法》第54條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由此可知,ABCD選項均符合法律規定,當選。21、朱某委托某汽運公司把一批瓷器運往甲地,并在乙縣保險公司辦理了財產保險,后車行至丙地時因道路顛簸瓷器大多破裂。就保險賠償金額朱某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將之訴至法院。該車于丁地交通管理機關注冊,則哪些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A、甲B、乙C、丙D、丁【參考答案】A,B,C,D【解析】ABCD。22、有限責任公司從其性質上說,屬于哪類法人?A、企業法人B、財團法人C、事業法人D、營利法人【參考答案】:A,D【解析】:「考查知識點」法人的分類。「解題思路和依據」關鍵是明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兩概念。在大陸法系對法人的分類中,法人可以分為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而有限責任公司是典型的社團法人。「應注意的問題」社團法人是以人的組合作為法人成立基礎的法人。財團法人是以一定的財產的設定作為成立基礎的法人,如基金會。同時注意社團法人與社會團體法人的區別23、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法實行兩審終審制,但適用民事訴訟有關程序審理的一些案件則依法實行一審終審,這些案件中其中包括哪幾類?()。A、認定財產無主案件B、選民資格案件C、知識產權案件D、破產案件【參考答案】A,B,D【解析】AB對,《民事訴訟法》第160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和認定財產無主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民事訴訟法》第l61條規定:“依照本章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C錯,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實行二審終審D對,《民訴意見》第252條規定:“破產還債案件,一律用裁定;當事人除對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可以上訴外,對其他裁定不準上訴。”24、某廣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時,在金某房屋的院墻上刷寫了一條婦女衛生巾廣告。金某1個月后回來,受到他人恥笑,遂向廣告公司交涉。該案應如何處理?A、廣告公司應恢復原狀B、廣告公司應賠償其精神損害C、廣告公司應向金某支付使用院墻1個月的費用D、廣告公司應為金某恢復名譽【參考答案】:A,C【解析】: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廣告公司未經金某同意,使用其院墻,應支付使用費。25、下列案件,裁判發生效力后仍可另行起訴的有:()。A、柯某向其子索要贍養費,法院判決已生效,但因物價飛漲,柯某要求增加數額B、原告杰某申請撤訴,法院作出準予撤訴的決定C、判決張某與其妻離婚后,判決書中未對其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一輛轎車的歸屬作出確認D、朱某的離婚請求被法院生效判決駁回,6個月后朱某再度提出離婚【參考答案】A,B,C,D【解析】《民訴意見》第152條規定:“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況、新理由,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增加或減少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作為新案受理。”故A正確。《民訴意見》第144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故BD正確。根據《民訴意見》第209條的規定,如涉及到判決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應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故C正確。本題答案為ABCD。26、吉林市甲公司與長春市乙公司發生服裝買賣合同糾紛,由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雙方當事人約定并請求仲裁庭在裁決書中不要寫明下列事項。對此請求,下列哪些事項仲裁庭可以準許A、仲裁請求B、爭議事實C、裁決理由D、仲裁費用【參考答案】:B,C【解析】:《仲裁法》第五十四條:“裁決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仲裁費用的負擔和裁決日期。當事人協議不愿寫明爭議事實和裁決理由的,可以不寫。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對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簽名,也可以不簽名。”27、根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下列關于財產保全、先予執行陳述錯誤的是:()。A、訴訟中財產保全,可以由法院依職權啟動,先予執行措施不能由法院依職權啟動B、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確有錯誤,應當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糾正C、財產保全、先予執行都既可以在訴前申請,也可以在訴中申請D、財產保全、先予執行必須提供擔保【參考答案】C,D【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2、97條的規定,訴訟中財產保全,可以由法院依職權啟動,先予執行措施不能由法院依職權啟動,因此,A選項正確;根據《經濟審判民訴規定》第19條,受訴人民法院院長或者上級人民法院發現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措施確有錯誤的,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立即糾正。因此,B選項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7條的規定,先予執行只能在訴訟中申請,不能在訴訟前申請,因為只有進入訴訟程序而且進行開庭審理,才能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明確,才能確定申請人的境況是否具備進行先予執行的緊迫性。因此,C選項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2條、93條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8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先予執行,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因此,D選項錯誤。28、判決和裁定的區別表現在。A、兩者解決的問題性質不同B、作出判決、裁定的機關不同C、一個案件只能作出一個判決,但裁定在一個案件中可能作出幾個D、兩者的效力不同【參考答案】:A,C29、下列有關簽發支票的說法,正確的是()。A、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出票時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B、支票的金額和付款人名稱,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授權補記C、支票的提示付款時間為10日,自支票出票之日起計算D、持票人超過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并不喪失對出票人的追索權【參考答案】C,D【考點】支票的相關規定【解析】根據《票據法》規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因此選項A錯誤;支票的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授權補記。選項B也不正確。本題正確答案為CD30、某甲欠某乙2萬元錢,后某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某甲的債款已屆清償期,某乙遂起訴至法院。法院如何處理A、應以某甲的家屬為被告B、法院必須在某甲被宣告失蹤或被宣告死亡以后再受理乙的訴訟請求C、法院可以在公告傳喚后缺席判決D、法院可以按中止訴訟處理【參考答案】:C,D【解析】: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及有關解釋,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三、不定向選擇題1、某甲自有房屋1間,1995年5月1日甲與乙簽訂了一份為期3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由乙承租該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購買該房屋,甲即將出賣該房的情況告知了乙。至11月7日,乙沒有任何答復。甲與丙協商以5萬元的價格將該房賣給丙,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雙方尚未辦理房產變更登記前,甲遇丁,丁愿以6萬元買下該房。甲遂與丁又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且雙方第二天即辦理了房產變更登記手續。不久,丁向銀行貸款,以該房設定抵押。就本案的處理意見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A、丁對該房屋的所有權應予保護B、丙有權要求甲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C、乙有權繼續租賃該房D、若丁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欲變賣該房以還債,乙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民法通則》第72條、第106條第1款。《合同法》第107條、第229條、第230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5條、第60條第3款。2、葉某在共同犯罪中屬于:()A、主犯B、從犯C、脅從犯D、實行犯【參考答案】:B,D【考點】共同犯罪人的地位;共同犯罪人的分工【解析】葉某按王某的指使行事,在整個案件中均處于被利用的地位,故是從犯,同時,葉某也參與實施了綁架之后向被害人家屬勒索錢財的行為,故也是實行犯。3、下列許可或審批,屬于《行政許可法》所規定的行政許可的有:()A、王某想開一個小飯館,向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B、公安交通部門根據李某的申請,發給李某駕駛執照C、進出口食品檢疫機關經鑒定后,給某公司的出口食品貼上了檢疫標簽D、某大學希望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撥款對學校進行擴建,上級教育部門對其申請進行審批【參考答案】:A,B,C【解析】根據《行政許可法》第2條和第3條的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誡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有關行政機關對其他機關或者對其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不適用本法。D頌中,某大學屬于教育主管部門管理的事業單位,所以該審批活動不適用《行政許可法》的規定。4、甲因辦廠無資金向乙借款10萬元,借期兩年,并且由丙擔保在甲不還錢時代甲向乙還款。兩年后,甲因經營不善無力償還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訴訟。本案中關于甲、丙訴訟地位的判斷哪些是錯誤的?A、乙可以同時向甲和丙主張權利,甲、丙是共同被告B、乙可以只起訴丙,但法院應通知甲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C、乙可以只起訴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為被告D、乙只能起訴甲、丙二人中的一人【參考答案】:D【解析】:保證合同糾紛訴訟中如何列當事人的問題《民訴意見》第53條:“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本題是法條題,難度不大。根據法規規定,符合題目要求的選項是A、B、C三項。5、葉某在共同犯罪中屬于:A、主犯B、從犯C、脅從犯D、實行犯【參考答案】:B,D【考點】主犯、從犯、脅從犯、實行犯[答案及解析]BD。依照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可以將犯罪人分為主犯、從犯和脅從犯,其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是從犯。葉某在這起綁架案的形成與犯罪行為的實施、完成中起了次于主犯王某的作用,因而認定為從犯。依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可以將犯罪人分為實行犯、幫助犯和教唆犯,葉某在本案中實施了與王某共同寫信勒索財物以及看守劉某的行為,屬于綁架罪的實行行為,因此葉某也是綁架罪的實行犯。6、甲向乙借款10萬元,約定還款日期為2002年2月2日。借款到期后,甲未還錢。2003年3月3日,甲將此債務轉讓給丙承擔,乙表示同意。但其后丙也未還款。2004年4月4日,乙向丙主張債權未得而訴至法院。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乙對甲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丙可主張此抗辯B、乙對甲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但丙無權主張此抗辯C、乙對甲的債權未過訴訟時效期間,丙無權主張此抗辯D、乙對甲的債權未過訴訟時效期間,但乙對丙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參考答案】:C【解析】:《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本題中,乙對甲的債權于2002年2月2日到期后,甲未履行債務,便開始計算乙之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根據《訴訟時效規定》第19條規定,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2003年3月3日,甲將債務轉讓給丙承擔,系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的行為,故乙之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中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乙對甲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應至2005年3月3日。債務承擔經債權人同意后發生效力,乙對丙享有債權請求權,該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即為2003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3日,現乙于2004年4月4日起訴,其對丙的訴訟時效期間未過,故本題答案為C選項,ABD選項錯誤。7、為讓學生接受愛國主義教育,紅星小學一年級一班的班主任甲帶本班學生前往電影院觀看電影《汶川》。正巧,八一中學一年級二班班主任乙帶本班學生也來看此部電影。甲乙是高中同學,見面后熱聊。此時,八一中學的軍軍和團團兩個學生為爭奪座位打起來,軍軍將團團推到在地,團團頭部撞到椅子受輕傷。紅星小學的佳佳和八一中學的依依也為爭座位發生爭吵,爭吵中依依把佳佳的臉抓傷。下列選項哪個正確?A、應由軍軍的父母承擔對團團的全部賠償責任;B、應由依依的父母對佳佳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C、對于佳佳的損害,應由依依父母承擔主要責任,紅星小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D、如果八一中學不能證明已經盡到管理職責,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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