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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50十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第五次全攻略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根據我國憲法和港、澳基本法規定,關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則相抵觸的前提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有權修改港、澳基本法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權屬干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和港、澳特別行政區C、港、澳特別行政區對基本法的修改議案,由港、澳特別行政區出席全國人大會議的代表團向全國人大會議提出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國對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參考答案】:A【解析】: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本題較為簡單,主要是對法條的考查,但是因為條文繁雜,提醒考生多多總結。A、B、C、D四個選項涉及的內容,在港、澳基本法中有同樣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44條規定:“本法的修改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本法的修改提案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修改議案,須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蘭分之二多數、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同意后,交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團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的修改議案在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議程前,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并提出意見。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澳門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9條規定:“本法的修改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本法的修改提案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修改議案,須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三分之二多數、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團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本法的修改議案在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議程前,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并提出意見。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從上述法條來看,有權對港、澳基本法的修改只能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其他任何機關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都沒有修改的權力,A項錯誤。B、C、D三項的說法完全符合上述法條的規定,是正確的。[陷阱點撥]本題的陷阱出現在A選項中。《憲法》第67條規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有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的權力,這是原則性規定。但是在港、澳基本法中作了特別規定,即有權對港、澳基本法的修改只能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考生容易忽視該特別規定導致誤選。[難度系數]**2、甲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則下列關于量刑的說法正確的是:A、如果犯甲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法官就不能判處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罰,除非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B、由于甲罪的法定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時,所以法官不得對犯甲罪的被告人宣告緩刑C、法官對犯甲罪的被告人判處3年有期徒刑時,屬于從輕處罰與減輕處罰的競合D、如果法官對犯甲罪的被告人判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屬于從重處罰;如果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則屬于從輕處罰【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刑法》第62條、第63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因此A選項正確。減輕處罰與從輕處罰不同,不可能發生競合,C選項情形應屬于從輕處罰,C選項錯誤。根據《刑法》第99條規定,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因此法官可以對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宣告緩刑,B選項錯誤。法律并沒有規定從重和從輕的具體標準,因此D選項錯誤。本題應選A。3、甲國與乙國簽訂了《友好通商航海條約》,在條約中規定了如下條款:(1)甲、乙兩國國民有權在丙國境內享有50%的稅收優惠;(2)丙國國民有權在甲、乙兩國境內享有50%的稅收優惠。則有關這兩項條款說法正確的是:A、對于條款(1),丙國可以采用非書面形式接受B、對于條款(1),丙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接受C、對于條款(2),丙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接受D、因為條款(2)是為丙國創設一項權利,因此無須得到丙國同意【參考答案】:B【解析】:有關條約對第三國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幾項原則:(1)如果一個條約有意為第三國創設一項義務,必須經第三國以書面明示接受,才能對第三國產生義務。(2)當一個條約有意為第三國創設一項權利時,原則上仍應得到第三國的同意。但是,如果第三國沒有相反的表示,應推斷其同意接受這項權利,不必須以書面形式明示接受。(3)條約使第三國擔負義務時,該義務一般必須經條約各當事國與該第三國的同意方得取消或變更。條約使第三國享有權利時,如果經確定原意為非經該第三國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該項權利,當事國不得隨意取消或變更。4、下列關于我國選舉制度的保障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國務院承擔我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的經費B、我國選舉制度的法律保障表現在我國選舉法和其他有關選舉的法律文件規定了我國選舉的原則、組織、程序和方法,使我國選舉制度得以法律化、條文化C、我國選舉制度的法律保障還表現在對破壞選舉行為的制裁上D、對違反選舉法的行為一般根據不同情形給予行政制裁或刑事制裁【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我國選舉制度的物質和法律保障「解析」A項錯誤,我國選舉法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經費,由國庫開支。一般來講,地方各級人大代表的選舉經費由地方財政負擔。5、原告向兩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A、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B、兩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協商確定C、最先立案的人民治院D、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中的一個人民法院【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訴訟法第20條規定,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6、根據《律師法》規定,下列哪項屬于該法所稱的律師()A、已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法律工作者B、依法取得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C、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所有人員D、從事法律工作的國家公務員【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律師的界定。根據《律師法》第2條的規定:“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可知選項B正確7、甲某放在臥室的手提包中的5000元被乙某盜竊。為了報復乙某,甲某向公安機關謊稱被盜65000元,并指使丙某證明自己被盜65000元。對甲某的行為應如何定性?A、構成偽證罪B、構成誣告陷害罪C、無罪D、構成妨害作證罪【參考答案】:D【考點】妨害作證罪【解析】《刑法》第307條第1款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8、關于中國在世貿組織中的權利義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承諾入世后所有中國企業都有權進行貨物進出口,包括國家專營商品B、對中國產品的出口,進口成員在進行反傾銷調查時選擇替代國價格的做法,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生效15年后終止C、非專向補貼不受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的約束,包括中國對所有國有企業的補貼D、針對中國產品的過渡性保障措施,在實施條件上與保障措施的要求基本相同,在實施程序上相對簡便【參考答案】:B【解析】:暫無9、甲國因故宣布乙國駐甲國使館的一名外交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之后,乙國也宣布了甲國駐乙國使館中的一名外交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假設甲乙兩國郡是l961年《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成員國,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乙國的做法屬于國際法上的報復B、乙國的做法屬于國際法上的反報C、甲乙兩國的做法郡違反了其所承擔的國際義務,應對此承擔國際責任D、甲國的做法違反了其所承擔的國際義務,應承擔國際責任:乙國的做法屬于國際法上的對抗,可以不因此承擔國際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反報是指一國對于他國的不禮貌、不友好但不違法的行為,采取相同或相似的不禮貌、不友好但不違法的行為予以回報.報復是指一國對于他國的國際不法行為,采取與之相應的措施作為回應.一國有權宣布他國派駐本國的外交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這是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采取相同或相似的不禮貌、不友好但不違法的行為予以回報屬于反報.因為行為不具有違法性,所以不導致國際責任的承擔也就不構成國際法上的報復.故B選項正確,ACD選項錯誤.10、1997年3月刑法修訂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了幾個單行刑法和幾個刑法修正案?A、一個單行刑法和六個修正案B、一個單行刑法和八個修正案C、兩個單行刑法和四個修正案D、兩個單行刑法和七個修正案【參考答案】:B【解析】:單行刑法是指國家以決定、規定、補充規定、條例等名稱頒布的、規定某一類犯罪及其刑事責任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項的法律。目前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1998年12月29日頒布的《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一個單行刑法。刑法修正案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具體條文的修改,不屬于單行刑法,目前共有7個修正案,分別頒布于1999年12月25日、2001年8月31日、2001年12月29日、2002年12月28日、2005年2月28日、2006年6月29日、2009年2月28日、2011年2月25日。11、日本人三木,在日本和中國各有一處房產,并在兩國的銀行均有存款,2005年至死亡時在中國工作,2009年三木因病在中國醫治無效身亡并未留有遺囑。三木去世后,其子女對房產和存款的繼承產生爭議,起訴至中國某法院。依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法院最終應當適用哪國法律裁決本案?()A、適用日本法,因為三木是日本國籍人B、存款的繼承適用日本法,不動產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C、繼承適用中國法,因為三木死于中國D、在日本的財產繼承適用日本法,在中國的財產繼承適用中國法【參考答案】:B【解析】:依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3l條,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動產法定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B正確。D錯是因為在中國的存款應適用三木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即日本法,而不是適用中國法。12、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陸法系的核心和基礎。下列關于《法國民法典》的哪一項表述不正確?A、該法典體現了“個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這一立法精神B、該法典具有鮮明的革命性和時代性C、該法典的影響后來傳播到美洲、非洲和亞洲廣大地區D、該法典首次全面規定了法人制度【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察的是法國民法典。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是外國法制史的重要內容。對于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來說都要熟練的掌握。司法考試把考察的重點集中在兩部法典的特點原則及其影響。下面詳細的對這兩部法典進行分析。《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制定拿破侖執政后,于1800年8月12日成立民法典起草委員會,4個月寫出草案,交司法機關征求意見后,送立法機關審議。在拿破侖的直接干預下,全文被陸續通過。1804年3月21日,拿破侖簽署命令公布施行。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是法國資產階級建立統一的資產階級法律制度,鞏固大革命的勝利成果的產物。拿破侖本人對民法典的制定有特殊貢獻,所以這部法典又稱《拿破侖民法典》。德國民法典比法國民法典制定要晚約一個世紀。德國統一后,制定統一法典的政治條件已經具備,但經濟的發展、壟斷組織的出現,社會轉型時期各種社會關系、階級關系、經濟關系、法律關系的復雜化,使得制定統一的民法典的過程經歷了曲折和艱難。此外,法學家對待制定民法典的審慎態度及長期爭論,也延緩了法典的編纂過程。民法典的制定過程中的爭論主要集中體現在對羅馬法和日耳曼法的態度上。法學界形成以蒂伯特為代表的“法典編纂派”和以薩維尼為代表的歷史法學派。延續幾十年的學說之爭,使民法典的研究更為深入、理論更加成熟。從1874年開始,民法典草案經幾次修改后直至1896年才被帝國議會通過、皇帝批準。1900年民法典正式施行。特征①法國民法典是典型的資本主義社會早期的民法典。(反映自由資本主義時期資產階級的要求,貫穿資產階級“個人主義民法原則”,沒有關于法人的規定,雇傭關系的規定極為簡單。)②法典貫徹資產階級民法的基本原則,具有鮮明的革命性和時代性③法典保留了舊制度的若干殘余,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傳統法律制度。④法典重視實際效用,缺乏理論概括。在立法模式、結構、語言方面,也有特點。⑤法典繼承了羅馬法傳統。(法典的體例仿照了《羅馬法大全》中《法學階梯》的模式。它的很多制度、原則、法律概念、術語都來自羅馬法,特別是關于所有權和債權的內容更直接源于羅馬法。)第一,法典貫徹了近代西方民事立法的一般原則,包括公民私有財產所有權不受限制的原則、契約自由的原則、過失責任原則等。同時,反映了資本主義的自由經濟向壟斷經濟發展的時代特征,如對私人所有權進行了適當限制、在契約的意志表示方面,意志自由開始受13、甲企業將其房屋一幢轉讓給乙企業。由此發生的土使用權轉移,應通過何種方式實現?()A、當事人之間直接進行土地使用證交付B、當事人之間直接進行土地使用證交付,并到公證機關公證C、到土地部門備案,并在土地使用證上作變更記載D、到土地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并更換土地使用證【參考答案】:D【解析】:房屋轉讓時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1條規定,“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可以根據本條判斷出,除D項符合法律規定之外,其他各項均錯誤。14、個體戶甲開辦的汽車修理廠系某保險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廠家。甲在為他人修理汽車時,多次夸大汽車毀損程度,向保險公司多報汽車修理費用,從保險公司騙取12萬余元。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論處?A、以詐騙罪論處B、以保險詐騙罪論處C、以合同詐騙罪論處D、屬于民事欺詐,不以犯罪論處【參考答案】:A【解析】行為不符合保險詐騙罪的規定,只能認定為詐騙罪。15、美國紐約公司向意大利購買一批智利產的魚片,價格條件為CFR紐約.買方通過美國銀行開出一張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證內規定在議付單據中,提單必須是空白抬頭運費已付的,品質證明書必須證明含蛋白質不低于70%.但在議付時,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轉讓的提單,也未注明運費已付.品質證明書僅證明含蛋白質為67%.發票內所有商品名稱是魚片.單據寄到開證行后,遭到拒收.后來受益人又補交了符合要求的單據,’并要求開證行付款,但到開證行時,信用證的有效期已過.因此,開證銀行再次拒收.試問在上述情況下開證銀行有無付款的義務?()A、開證銀行無付款義務B、開證銀行有付款義務C、受益人向開證銀行補交了符合要求的單據后,開證行必須付款D、開證行一旦開出信用證,就必須保證付款【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信用證支付銀行的責任。銀行審單付款的原則是:單證相符,單單相符。本案中,單證不符,銀行沒有付款義務,應及時通知交單人或者寄單行,故本題應選A項。16、胡某、章某合謀盜竊國家珍貴文物,二人準備了盜竊用的工具,之后,章某因害怕受到刑法懲罰而沒有與胡某一同盜竊,胡某單獨完成盜竊行為,章某的行為屬于: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C、犯罪預備D、犯罪既遂【參考答案】:D【解析】:共同犯罪的中止,不僅需要行為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為,而且需要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因此,章某因害怕受到刑罰懲罰而沒有與胡某一同盜竊,胡某單獨完成盜竊行為,章某雖然中止自己的犯罪行為,但是未能阻止其他共犯人的行為,仍然成立犯罪既遂。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17、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的明文規定,下列選項中沒有寫入該規約的國際法淵源是哪個?A、國際組織決議B、國際條約C、國際習慣D、一般法律原則【參考答案】:A【解析】:國際組織協議雖是確定國際法原則的輔助方法之一,但未被該規約列舉。18、元代設置多重司法機構不相統攝,其中專門審理僧侶獄訟的機構是下列哪個機構?()。A、大宗正府B、刑部C、宜政院D、樞密院【參考答案】:C【解析】:元朝司法機構元朝設置多重司法機構,并且不相統攝,在歷史上是很有名的,其中,刑部職掌死刑案件的復核、系囚的審錄、冤訟疑罪的審辨等事宜,并且在其下設有監獄,開一代之先河,為明清所承襲。大宗正府是元朝專門審理蒙古王公貴族以及京師地區蒙古、色目人案件的中央司法機關。樞密院專門審理軍官、官人的犯罪。而宜政院才是專門審理僧侶獄訟的機構。因此此題當選C。19、以下不屬于根據羅馬法的適用范圍對羅馬法的分類的是:A、自然法B、市民法C、萬民法D、長官法【參考答案】:D【解析】:羅馬法的分類根據羅馬法的適用范圍可劃分為自然法、市民法和萬民法。市民法是指僅適用于羅馬市民的法律:萬民法是調整外來人之間以及外來人與羅馬市民之間關系的法律。根據立法方式不同可劃分為市民法與長官法。長官法專指由羅馬高級官吏發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構成的法律,內容多為私法。其主要是靠裁判官的司法實踐活動形成的。20、“十惡”最早規定在哪個法典中?()。A、《北齊律》B、《開皇律》C、《貞觀律》D、《永徽律疏》【參考答案】:B【解析】:“十惡”最早入律的時間“十惡”的源頭是《北齊律》中的“重罪十條”,而《開皇律》則將其發展為“十惡”。《貞觀律》和《永徽律疏》則繼承了這一成果。所以正確答案是《開皇律》。21、對傷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顯露,規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內對被害方傷情變化負責的制度在哪一朝代的哪種制度A、西周的獄訟制度B、西漢的上請制度C、魏的八議制度D、唐代的保辜制度【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唐代的保辜制度。保辜指對傷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顯露的,規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內對被害方傷情變化負責的一項特別制度:在限定的時間內受傷者死去,傷人者承擔殺人的刑責;限外死去或限內以他故死亡者,傷人者只承擔傷人的刑事責任。22、光中制衣廠與啟明布匹廠在2006年5月3日簽訂買賣貨物合同,并以其小汽車作為抵押。后來到了10月份,由于光中制衣廠經營不善,虧損很大,啟明布匹廠要求通過拍賣小汽車償還債務,這時稅務機關說光中制衣廠已有3個月沒有繳納稅款,不準啟明布匹廠優先受償。同時,因光中制衣廠行政違法而被罰款,行政機關也要求繳納罰款。請問下面說法中正確的是:()A、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應優先于債權和罰款B、啟明布匹廠可以就抵押的小汽車變賣后優先稅收和罰款受償C、行政機關的罰款應優先債權和罰款繳納D、稅務機關、啟明布匹廠的債權和行政罰款按比例同時支付【參考答案】:B【解析】:稅收優先原則【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5條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款優先于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先于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稅務機關應當對納稅人欠繳稅款的情況定期予以公告。依此,ACD項的說法都是不正確的,故只有B項為正確答案。23、根據犯罪構成理論,并結合刑法分則的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甲某晚潛入胡某家中盜竊貴重物品時,被主人發現。甲奪門而逃,胡某也沒有再追趕。甲就躲在胡某家墻根處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長高某路過時,發現甲行蹤詭秘,就對其盤問。甲以為高某發現了自己昨晚的盜竊行為,就對高某進行打擊,致其重傷。甲構成盜竊罪、故意傷害罪,應數罪并罰B、乙在大街上見趙某一邊行走一邊打手機,即起歹意,從背后用力將其手機搶走。但因用力過猛,致使趙某絆倒摔成重傷。乙同時構成搶奪罪、過失致人重傷罪,但不應數罪并罰C、丙深夜入室盜竊,被主人李某發現后追趕。當丙跨上李某家院墻,正準備往外跳時,李某抓住丙的腳,試圖拉住他。但丙順勢踹了李某一腳,然后逃離現場。丙構成搶劫罪D、丁騎摩托車在大街上見婦女田某提著一個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從背后用力拉皮包帶,試圖將皮包搶走。田某頓時警覺,拽住皮包帶不放。丁見此情景,突然對摩托車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帶,田某當即被摔成重傷。丁構成搶劫罪而不構成搶奪罪【參考答案】:C【知識點】搶奪罪的轉化犯問題A:甲某盜竊后逃跑,逃出了被害人胡某的家中,躲在胡某家墻根處的草垛里,他已經離開了盜竊的現場。胡某也沒有再追趕,這里已不存在財產犯罪中犯罪現場的延續問題。因為在財產犯罪中,認定為犯罪現場的延續,必須是從犯罪現場開始,正當防衛人及時發覺并立即不間斷的追捕的過程。所以第二天早上,甲某傷害村長高某的行為不屬于于盜竊罪轉化為搶劫罪過程中所必須要求的當場使用暴力的情節。甲某的行為在時間上與盜竊罪相隔斷,在空間上也不屬于直接侵害財產的現場(盜竊的現場在胡某的家里),所以不能轉化為搶劫罪,而應單獨定故意傷害罪。對甲某以盜竊罪和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B:乙從趙某背后用力將其手機搶走,是趁人不備、公然奪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乙雖然因用力過猛,致使趙某絆倒摔成重傷,但乙是對物實施暴力而不是對人實施暴力,而且對于趙某的重傷結果乙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搶劫罪中的暴力必須針對人實施,而不包括對物暴力;搶奪行為只是直接對物使用暴力(對物暴力),并不是直接對被害人行使暴力;這是搶劫罪與搶奪罪的關鍵區別。行為人實施搶奪行為時,被害人來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壓制不能抗拒。所以乙觸犯了搶奪罪和過失致人重傷罪而不是搶劫罪。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于想象競合犯,從一重罪,不能實行數罪并罰。本項也有司法解釋的支持,參見最高法院2002年7月15日《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之規定。C:丙跨上李某家院墻,正準備往外跳時,順勢踹了抓他腳試圖拉住他的李某一腳,然后逃離現場。這個行為是否能夠使丙的盜竊轉化為搶劫罪?丙踹趙某一腳的行為可以認為是一種暴力。但并不是足以轉化為搶劫罪的暴力。搶劫罪中的暴力是指不法地行使有形力。搶劫罪中的暴力手段必須達到足以抑制對方反抗的程度,但不要求事實上抑制了對方的反抗。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的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中的暴力應該與搶劫罪的暴力相當。因此,盜竊、詐騙、搶奪后以不足以抑制對方反抗的輕微暴力逃脫的,如掰開對方的手指,仗自己力大強行掙脫對方的拉扯等暴力行為,都不能認定為是搶劫罪。D:丁騎摩托車從田某背后用力拉皮包帶,試圖將皮包搶走的行為是一種對物暴力,是搶奪行為。但當田某拽住皮包帶不放,犯罪人丁無法實現自己的搶奪目的時,丁突然對摩托車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帶,24、關于公證員受到懲戒后的相關后果,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哪一項?()A、受到嚴重警告懲戒的公證員,當年不得晉升職務、級別,但可參加外事考察活動B、受到暫停會員資格懲戒的公證員,3年內不得晉升職務、級別,不得參加各級公證員協會組織的外事及具有福利性質的活動C、受到記過懲戒的公證員,當年不得晉升職務、級別,不得參加外事考察活動D、有辦理涉外公證業務資格的公證員受到記過和暫停會員資格懲戒的,暫停辦理涉外公證業務【參考答案】:A【解析】:公證員受到嚴重警告、記過懲戒的,當年不得晉升職務、級別,不得參加外事考察活動。受到暫停會員資格懲戒的,3年內不得晉升職務、級別,不得參加各級公證員協會組織的外事及具有福利性質的活動。有辦理涉外公證業務資格的公證員受到記過和暫停會員資格懲戒的,暫停辦理涉外公證業務。25、呂某因涉嫌強奸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縣檢察院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縣法院一審認定罪名成立對呂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呂某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院予以維持。呂某執行中一直申訴,后經審判監督程序改判無罪。呂某請求國家賠償,則賠償義務機關是:A、縣公安局B、縣檢察院C、縣人民法院D、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1條第4款的規定: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后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本題是再審改判無罪的案件,最終確定生效判決是二審法院維持一審有罪判決得到生效的,所以賠償義務機關應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故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26、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公民基本權利的憲法保護的表述,哪一個是正確的?A、一切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B、憲法規定了對華僑、歸僑權益的保護,但沒有規定對僑眷權益的保護C、憲法對建立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未加以規定D、公民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和私有財產的繼承權規定在憲法“總綱”部分【參考答案】:D【解析】:公民基本權利的憲法保護《憲法》第13條:“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第3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第4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第5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憲法》總綱部分是第1條至第32條,所以選項D正確。本題所考知識點具有隨機性,不是試題主流,但也反映了考生在復習時一定要認真仔細,不能不求甚解。27、抽象的精神原則是中國古代的禮的含義之一,可以歸納為“親親”和“尊尊”,以下對此說法正確的是()。A、“親親長為首”B、“尊尊上為首”C、“親親”,即要求在家族范圍內,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上凌下,以親壓疏D、“尊尊”,即要在社會范圍內,尊敬一切應該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貴賤都應恪守名分【參考答案】:D【解析】:禮中國古代的禮在抽象的精神原則層面上,可歸納為“親親”和“尊尊”,即要求在家族范圍內,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壓親。而且“親親父為首”,全體親族成員都應以父家長為中心;“尊尊”即要在社會范圍內,尊敬一切應該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貴賤都應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為首”,一切君臣都應以君主為中心。28、《法經》中下列哪篇規定了“六禁”A、《賊法》B、《盜法》C、《雜法》D、《具法》【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經》。《法經》中的《雜法》是規定賊盜以外其他犯罪的篇目,主要規定“六禁”: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29、某證券公司若要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則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應為:()A、人民幣五千萬元B、人民幣三億元C、人民幣一億元D、人民幣五億元【參考答案】:D【解析】: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管理《證券法》第125條: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一)證券經紀;(二)證券投資咨詢;(三)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四)證券承銷與保薦;(五)證券自營;(六)證券資產管理;(七)其他證券業務。第127條第1款:證券公司經營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千萬元;經營第(四)項至第(七)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億元;經營第(四)項至第(七)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億元。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故本題應選D30、甲明知他人出版淫穢書刊而為其提供書號。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處罰?A、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B、出版淫穢物品牟利罪C、傳播淫穢物品罪D、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點是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出版淫穢物品牟利罪、傳播淫穢物品罪的區別。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是指過失地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的行為。出版淫穢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出版淫穢物品的行為。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為目的,在社會上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穢書刊而提供書號、刊號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出版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故選B。31、依照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在補選以由誰暫時代理主席職位?A、最高人民法院院長B、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D、國務院總理【參考答案】:C【解析】:國家主席的替補制度《憲法》第84條第3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在補選以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暫時代理主席職位。”國家主席在任期尚未屆滿時,由于逝世、罷免或其他原因缺位時,由副主席繼任國家主席的職位。如果副主席也缺位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均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在補選以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暫時代理主席職位。在本屆任期內,無論國家副主席繼任主席還是由全國人大重新補選新的國家主席、副主席其任期均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國家主席、副主席就職時為止。32、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乙共謀殺丙,二人攜帶槍支來到丙的住處,甲向丙開了一槍,將丙打傷。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動停止射擊,退到屋外。乙開槍將丙殺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B、甲、乙共謀殺丙,但次日甲因腹瀉未能前往犯罪地點,乙獨自一人前去殺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預備,乙成立犯罪既遂C、甲、乙共謀殺丙,但次日甲因腹瀉未能前往犯罪地點,乙獨自一人前去殺丙,但在舉槍射擊時,被對方一腳踹倒在地動彈不得。甲成立犯罪預備,乙成立犯罪未遂D、甲、乙、丙三人共謀對丁女實施輪奸,共同對丁女實施暴力后,甲、乙實施了奸淫行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懇求,出于憐憫放棄了強奸行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強奸罪的既遂【參考答案】:D【解析】:關于A選項。根據共犯部分實行全部責任的理論,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為,但其他正犯的行為導致結果發生時,均不成立中止犯,而應成立既遂犯。甲、乙二人均成立犯罪既遂。因此,A選項的說法錯誤。關于B選項。根據共犯部分實行全部責任的理論,雖然甲未能前往犯罪地點,但乙殺死了丙,所以甲、乙二人均成立犯罪既遂。因此,B選項的說法錯誤。關于C選項。共同正犯已著手實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C選項中甲、乙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因此,C選項的說法錯誤。關于D選項。甲、乙、丙三人共謀對丁女實施輪奸,甲、乙、丙三人成立強奸罪的共犯。甲、乙先實施了奸淫行為,此時強奸罪已經既遂。丙因丁女的苦苦懇求,出于憐憫放棄了強奸行為,對丙而言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節。因此,D選項的說法正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33、憲法的解釋方法包括許多,其中下列哪種解釋需慎重對待,否則會產生很多弊端?A、統一解釋B、條理解釋C、限制解釋D、擴大解釋【參考答案】:D【解析】:見教材法理學部分關于法的運行中的法律解釋一節34、《宋刑統》在內容上沿襲哪部法典?()。A、《開皇律》B、《唐律疏議》C、《大周刑統》D、《貞觀律》【參考答案】:B【解析】:《宋刑統》與《唐律疏議》在內容上的傳承關系《宋刑統》在內容上沿襲《唐律疏議》,在體例上取決于唐末五代的《大中刑統》和《大周刑統》,成為一部綜合性的封建成文法典。35、資本主義社會第一部民法典是什么?A、《法國民法典》B、《德國民法典》C、《瑞士民法典》D、《薩克森民法典》【參考答案】:A【解析】:《法國民法典》《法國民法典》是資本主義社會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陸法系的核心和基礎,對法國以及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的民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而且隨著法國和在其影響下制定本國民法典的國家的擴張,其影響又傳播到美洲、非洲和亞洲廣大地區。本題考查的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法律制定活動,同時對于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的民法典也應當有所了解。尤其對于其中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和該法典所具有的特點應重點把握,因為以上內容不失為命題的好素材之所在。36、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韻,由哪一部門責令停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罰款?()A、建設項目的主管部門B、建設項目的計劃部門C、建設項目的審批部門D、批準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參考答案】:D【解析】:環境行政責任《環境保護法》第36條規定:“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人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批準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罰款。”故D正確。37、趙某在北京西站閑逛時,發現了一候車旅客旁邊公文包很鼓,猜測有錢財等貴重物品,乘其不備搶了就跑。回家后發現皮包內有現金一萬元和五四手槍一支,遂把錢據為己有,把手槍隱藏于床下一箱中。則趙某的行為構成A、搶奪罪和和私藏槍支罪B、搶奪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C、搶劫罪D、搶奪槍支罪【參考答案】:B【解析】:實施了盜竊和隱藏兩個犯罪行為,應該數罪并罰。注意區分“非法持有槍支”和“私藏槍支”。“非法持有槍支”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條件的人員,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持有槍支的行為;“私藏槍支”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支的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支的條件消除后,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支且拒不交出的行為。本題適用非法持有槍支更合適。38、《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定: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該規定屬于下列哪一種沖突規范?A、單邊沖突規范B、重疊適用的沖突規范C、無條件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D、有條件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參考答案】:D【解析】:暫無39、某公司為建筑一棟商品房,向某市規劃局、建設局和環境保護局等職能部門申請有關證照。請問下列哪一種說法正確?A、某公司應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B、如果某公司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某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在5日內一次告知張某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C、如果某公司的申請符合條件,某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在45個工作日內為張某辦結全部證照D、就是否向張某發放許可證,某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必須進行聽證【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行政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二)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三)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五)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行政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應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B項錯誤,因為能當場告知或要求補正的,為了體現便民原則,要當場告知。第四十二條:“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許可采取統一辦理或者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的,辦理的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C項錯誤,因為還有延長的情況。第四十六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本題不是必須聽證的,因此D項錯誤。40、下列有關說法錯誤的是哪一項?()A、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國的政治前提和基礎,依法治國的“法”應該是體現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的“法”B、法制完備是法治國家的重要標志,法制完備首先是指實質意義的完備,即法律制度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滿足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同時符合公平正義的價值要求C、樹立憲法法律權威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一切國家權力和其他社會規范,只能在憲法和法律支配下發揮作用D、健全社會主義法治,人民才能通過各種法定的方式參政、議政,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使自己的權利得以實現,使受侵犯的權益得到救濟【參考答案】:B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下列哪些行為不符合我國法律的適用原則?A、法官樂某為辦好案件與原、被告雙方的代理人分別有多次私下接觸B、族長決定強奸案的被害人趙某及家人不許向公安局報案,由強奸實施人董某向趙某賠償5000元C、在處理合同糾紛時,諸葛法官接到市委書記的批條,指示不能判外地企業勝訴D、監獄根據法定的情況沒有將因貪污、受賄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長萬某收監執行【參考答案】:A,B,C【解析】:狹義的法的適用原則也即司法原則,包括:(1)司法公正原則;(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則;(3)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4)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本題A項中,法官樂某與原、被告多次接觸的確可以得到與案件有關的事實,似乎符合“以事實為根據”的原則,但是還應注意到法官調查案件事實要遵守法律程序,要實體法和程序法并行,而法官與原被告雙方代理人分別有多次私下接觸的行為顯然違反法律規定,不符合“以法律為準繩”原則。B、C兩項均不符合“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前者屬于民間私罰裁斷,違反“審判權和檢察權只能分別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法統一行使”的含義,后者屬于濫用權力干涉私法,違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含義。只有D項符合我國現有的司法原則。因此,A、B、C為應3、下列不屬于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情節的是:A、甲在一人對其行兇搶劫但并未危及其生命的情況下用棍棒將其打死B、乙為躲避仇人的傷害,搶了路人的電動車并致使路人重傷C、丙被脅迫參加一個搶劫團伙D、丁犯盜竊罪后自首且又供出了一批盜竊團伙,成立重大立功【參考答案】:B,D【解析】:《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因此,A選項不符合題意。根據《刑法》第21條第2款規定,避險過當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B選項符合題意,當選。根據《刑法》第28條的規定,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因此,C選項不符合題意。D選項的情形屬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情形,而《刑法修正案(八)》刪除了自首又重大立功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規定,因此D選項符合題意。本題的參考答案為BD。請注意:本題題干說的是”不屬于“4、下列哪些選項屬于英美法系的特征?A、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沒有正式的法律效力B、在法的基本分類中有普通法與衡平法之分C、在訴訟程序上采取當事人主義D、成文法是法的淵源之一【參考答案】:B,C,D【解析】:英美法系的特征在英美法系,法院的判例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因此選項A錯誤。選項B、C、D為正確答案。本題常見錯誤是忽略了成文法是英美法系的正式淵源。5、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債券上市交易B、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有權決定終止公司債券上市交易C、對終止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決定不服,可以申請復核D、終止公司債券上市的,應當及時公告【參考答案】:A,C,D【考點】公司債券終止上市程序【解析】根據《證券法》第60條規定: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A正確,B錯誤。第62條規定: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C正確。第72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或者終止證券上市交易的,應當及時公告,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D正確。故本題應選ACD6、王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后第四年,再次犯盜竊罪被人民法院判處二年零九個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對王某適用下列哪些制度?A、減刑B、緩刑C、假釋D、保外就醫【參考答案】:B,C【解析】:累犯的成立及假釋、減刑、緩刑、保外就醫的適用《刑法》第65條、第74條、第81條。王某符合刑法關于累犯的規定,構成果犯。刑法中的刑罰制度明確排除累犯適用的只有緩刑和假釋兩種。可見B、C為正確答案。減刑的主要條件是:在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立功表現,對先前的犯罪行為的性質并沒有限定。保外就醫主要針對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罪犯,其消極要件只有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或者自傷自殘兩種,也與先前的行為性質無關。所以累犯并不影響減刑和保外就醫的適用。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7、甲乙因瑣事發生糾紛,甲將乙打成輕微傷,乙將甲打成輕微傷。公安機關對甲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對乙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乙對公安機關對甲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經復議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甲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關于本案,正確的說法是:A、甲有權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B、人民法院有權變更公安局對甲的處罰C、作為被告的公安機關有權提起反訴D、如果甲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乙也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則甲、乙均為二審的上訴人【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訴訟法》第27條規定:“同提起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行政訴訟法解釋》第24條第2款規定:“第三人有權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主張,對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有權提起上訴。”對乙的處罰,甲有利害關系,可以作為本案的第三人。故A選項正確。《行政訴訟法》第54條規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四)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據此,B選項正確。注意此項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訴訟中唯一可以做變更判決的規定。甲乙兩人在本案中處于同等的情形下,卻沒有受到同等的對待,對乙的處罰顯失公正,所以法院可以作出變更判決。故B選項正確。在行政訴訟中,行政訴訟被告是恒定的,只能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據此,C選項錯誤。《行政訴訟法解釋》第65條第1款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和裁定后,當事人均提起上訴的,上訴各方均為上訴人。”據此,D選項正確。8、s國是一個新成立的國家。其成立后,甲國代表向聯合國大會提案支持s國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乙國與S國簽署了兩國互助同盟友好條約;丙國允許s國在其首都設立商業旅游服務機構;丁國與S國共同參加了某項貿易規則的多邊談判會議。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上述哪些國家的行為構成對s國的正式承認?()A、甲國B、乙國C、丙國D、丁國【參考答案】:A,B【考點】國際法上的承認【解析】國際法上的正式承認包括簽署條約、發表聲明、在國際組織大會上提案支持等方式。9、關于我國《憲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1954年《憲法》明確規定了憲法修改的提案主體B、1982年《憲法》是對1954年《憲法》的全面修改C、我國現行憲法共進行了四次修改,通過了31條憲法修正案D、“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是2004年《憲法修正案》規定的內容【參考答案】:C,D10、下列哪些情況不屬于法律關系的范疇?A、限制行為能力人之間的法律權利和義務關系B、奴隸主對奴隸之占有使用關系C、政黨社團章程所規定的權利義務關系D、無效的合同關系【參考答案】:C,D【解析】:法律關系是在法律規范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人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法律關系具有如下特征:(1)合法性;(2)體現特定意志;(3)是特定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法律關系的產生需要法律規范、主體、客體和法律事實等條件,其中法律規范是法律關系產生的前提,法律事實是法律關系產生的直接原因。本題A項中的法律關系為(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所規定;B項中奴隸主是通過制定法律的手段建立和保護自己對奴隸的占有、使用關系的;故A、B項均屬于法律關系的范疇。C項中的政黨社團章程不是法律,因此,不是依法建立的法律關系,只是一種普通的社會關系;D項中,無效的合同關系不具備合法性條件,本身無法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一種事實關系,不能看作是法律關系,但也是與法律的適用相關聯,是在法律適用過程中必須認真處理的一類法律事實。故C、D為應選項。11、按照我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的規定,以下哪些情況違反了法官在審理案件中應當保持中立地位的要求?A、在法庭上對當事人態度不夠禮貌B、警告當事人如果不按有關規定及時舉證則必然敗訴C、在法庭調解過程中告訴當事人一方:如果不接受調解則肯定敗訴D、在法庭外與當事人一方就城市交通問題短暫閑聊【參考答案】:B,C【解析】:法官職業準則第十一條,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過言語、表情或者行為流露自己對裁判結果的觀點或者態度。法官調解案件應當依法進行,并注意言行審慎,避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對其公正性產生合理的懷疑。A項屬于職業禮儀。D項則是正當行為。12、下列選項中,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有A、作虛假供述,替人頂罪,被判處刑罰的B、甲在服刑期間為逃避勞動自殘的C、甲在被關押期間拖不如實交代罪行,偵查人員慫恿同監犯罪嫌疑人將其打傷的D、公安人員甲乘坐公共汽車時與甲發生口角,將甲打傷的【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考點是國家個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定,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依照舊)刑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三)依照(舊)刑事訴訟法第十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四)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五)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故選ABD13、下列組織中不能成為行政復議機關的有:A、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B、鎮人民政府C、不設立派出工作機構的縣級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D、法律、法規授權的社會組織【參考答案】:B,C,D【解析】:不設區的市為縣級市可以是鄉鎮人民政府的上級而成為復議機關。故A選項不當選。行政復議是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一種監督制度,這就決定了復議機關不能是基層行政機關。B選項是最基層的行政機關不能作復議機關,只能作被申請人。故B選項當選。最基層的行政機關不能作復議機關,只能作被申請人。故C選項當選。根據行政復議的相關原理,法律、法規授權的社會組織只能作被申請人,不能作復議機關。故D選項當選。14、關于我國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主要險別,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A、平安險承保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和部分損失B、平安險承保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和推定損失C、水漬險的責任范圍除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D、水漬險的責任范圍除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外來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參考答案】:B,C【考點】我國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主要險別【解析】A選項不正確,平安險不承保因自然災害造成的貨物的部分損失,而只承保全部損失。B選項正確,平安險的主要特點是賠償自然災害造成的全部損失,而部分損失則不賠。C選項也正確,水漬險與平安險的區別是水漬險對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損失也負責賠償。D選項不正確,水漬險不賠償外來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外來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應由一切險來賠。15、我國憲法第六至十八條對經濟制度作了專門規定。關于《憲法修正案》就我國經濟制度規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B、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C、除第九、十二、十八條外,其他各條都進行過修改D、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考答案】:B,C,D16、甲是到澳大利亞投資的英國人,其在澳大利亞的投資全部被國有化且未得到任何補償,英國欲行使外交保護權。英國行使外交保護權必須具備的前提條件是:A、甲的投資必須來自于英國B、甲在英國行使保護權期間不得離開澳大利亞C、甲用盡了澳大利亞所能提供的救濟手段D、甲自始至終擁有英國的國籍【參考答案】:C,D【解析】:國家行使外交保護權的前提條件有三項:一是本國國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所在國的不法侵害;二是受害人自受害之日至其本國行使外交保護權之日,須持續具有保護國的國籍;三是受害人須用盡當地救濟而未獲合理補償。A、B選項均與前提條件無關而不當選。外交保護權是國家享有的權利,對于本國保護在國外的本國人的利益至關重要,尤其是在投資領域。國籍繼續原則和用盡當地救濟原則是國家行使外交保護權的前提。17、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向提出司法建議。A、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B、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C、監察機關D、人事機關【參考答案】:B,C,D【解析】:參見《行政訴訟法》第65條18、下列行為不構成包庇罪的有:A、甲作假證明包庇其到處招搖撞騙的兒子乙B、甲是吸毒者,為能買到毒品而包庇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乙C、甲明知乙在走私一批汽車,為幫助乙掩飾、隱瞞違法所得的來源和性質,甲協助乙將資金匯往境外D、甲是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包庇【參考答案】:B,C,D【解析】:關于A選項。《刑法》第310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A選項中甲的行為屬于典型的包庇罪。關于B選項。《刑法》第349條規定:“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2款罪,事先通謀的,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B選項中甲的行為已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不按包庇罪處理。關于C選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第7條規定,將刑法第191條修改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1)提供資金帳戶的;(2)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3)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4)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5)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C選項中甲的行為構成洗錢罪,而不是包庇罪。關于D選項。《刑法》第294條第3款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D選項中甲的行為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而不是包庇罪。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為BCD。19、國際銀團貸款的特點包括:()A、貸款條件優惠,具有經濟援助性質,通常為無息或低息貸款B、貸款目的大多是為解決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收支上的困難C、提供貸款銀行由兩家以上組成,而借款人是共同的D、大多由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聯合其他多家銀行,按照共同的貸款條件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參考答案】:C,D【考點】國際銀團貸款的特點【解析】國際銀團貸款的特點是:提供貸款銀行由兩家以上組成,而借款人是共同的:大多由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聯合其他多家銀行.按照共同的貸款條件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因此應選CD。20、中國某國有企業在甲國設有辦事處,甲國人賈某為該辦事處雇員。賈某利用職務之便,將辦事處公款1000萬美元竊為己有進行揮霍。此間,賈某在乙國又參與了一起偽鈔案。賈某從未到過中國,目前其在甲國。中國與甲國之間沒有任何司法協助方面的協定,但中國與乙國間有引渡協定。根據國際法及中國的有關法律,下列哪些判斷是錯誤的?A、中國對賈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沒有管轄權B、乙國向甲國就賈某偽鈔案請求引渡,如獲成功,賈某被引渡到乙國后,乙國可以不經甲國同意,徑直將賈某轉引渡給中國C、中國對賈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擁有管轄權,可以自行派公務人員赴甲國緝拿賈歸案D、中國法院可以對賈首先作出缺席判決,然后申請甲國對該判決予以執行【參考答案】:A,B,C,D【解析】:保護性管轄權,引渡規則《刑法》第8條:“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刑事訴訟法》第16條:“對于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適用本法的規定。對于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第17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我國司法機關和外國司法機關可以相互請求刑事司法協助。”管轄權是國家的基本權利之一,它包括以下四種:屬地管轄權、屬人管轄權、保護性管轄權和普遍管轄權。本題考的是保護性管轄權。保護性管轄權是指國家對于外國人在該國領域外侵害該國的國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為有權行使管轄。這種管轄的適用范圍一般都是世界各國所公認的犯罪行為。各國國內法中一般都規定有這種管轄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中國對賈某的侵占公款案有管轄權。但是,根據國家主權原則,中國不可自行派公務人員赴甲國緝拿賈歸案。另外,對外國法院的判決的承認與執行目前國際上只限于民商法領域。因此,A、C、D均錯誤。本題還涉及到引渡的規則。對于引渡至本國的被請求人,請求國原則上只能以引渡請求中所指控的罪名或列明的刑期進行審判或處罰。此外,未經被請求國的同意,請求國原則上不能將被請求人轉引渡至第三國審判或處罰。因此,選項B也不正確21、行為人在法律上的認識錯誤的有哪些?A、行為人的行為依法不構成犯罪,而行為人誤認為構成了犯罪B、行為人的行為在法律上規定為犯罪,而行為人卻誤認為不構成犯罪C、行為人對自己行為在罪名上的誤解D、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應判處的刑罰輕重的存在的誤解【參考答案】:A,B,C,D【解析】:所謂法律上的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法律性質有不正確的理解。行為的違法性是構成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具體說,有以下幾種情況:1、某種行為在刑法上并不認為是犯罪,而行為人由于誤解法律而認為是犯罪。2、行為人認為自己的行為并不構成犯罪,但實際上是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為。3、行為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在犯罪性質和刑罰輕重上有不正確的認識。22、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在一定情形下,證券交易所可決定暫停其上市交易。以下對暫停公司債券上市情形的說法中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有:()A、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B、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C、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D、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參考答案】:A,C,D【考點】暫停公司債券上市情形【解析】《證券法》第60條規定: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二)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三)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五)公司最近二年連續虧損。第61條:公司有前條第(一)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后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證券交易所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B項不符合第60條第(五)項規定,故本題應選ACD23、權力制約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下列哪些選項體現了我國憲法規定的權力制約原則?A、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B、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C、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對“一府兩院”監督D、法院對法律合憲性審查【參考答案】:A,B,C【考點】權力制約原則[鷦析]權力制約原則是資本主義國家的分權與制衡原則和社會主義國家的權力監督原則的總稱,是指國家權力的各部分之間相互監督、彼此牽制,以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在資本主義國家。主要體現為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三者彼此之間的制約與平衡。在我國,一般稱為權力監督原則,主要體現為在國家立法權之下產生行政權與司法權,強調權力之間的分工與合作。我國的權力監督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第一,在人民代表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關系上,規定人民代表要由人民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人民有權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控告、檢舉等,重在以人民權利的勢能控制國家權力的動能。故A項正確。第二,憲法規定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立法權:國家主席是國家最高代表;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行政機關;中央軍委是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機關;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第三,憲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C項中的“一府兩院”即人民政府、法院、檢察院同樣要受到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故C項正確。第四,我國憲法為充分保證執法機關正確執法,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明確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時,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故B項正確。關于D選項,對法律的合憲性審查屬于違憲審查的問題。違憲審查是指特定的機關依據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對法律、法規和行政命令等規范性文件和特定主體行為是否符合憲法進行審查并做出處理的制度。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先后建立了違憲審查制。目前我國有類似的憲法監督制度,但還不是真正的違憲審查。違憲審查往往伴隨著對憲法、法律的解釋,但在我國,法院沒有違憲審查的權力;憲法和法律的解釋權屬于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憲法實施的權力屬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憲法的監督主要體現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等方面,D選項明顯錯誤。24、下列關于受賄罪的說法哪些是不正確的?A、甲系地稅局長,1993年向王某借錢3萬元。1994年王某所辦企業希望免稅,得到甲的批準,王當時就對甲說:“上次借給你的錢就不用還了,算我給你的感謝費”。但甲始終不置可否。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獲時,主動交待了借錢不還的事實。甲不構成受賄罪B、乙的妻子在鄉村小學教書,乙試圖通過關系將其妻調往縣城,就請縣公安局長胡某給教育局長黃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給胡某2萬元錢,胡將其中1萬元給黃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黃某構成受賄罪、胡某構成介紹賄賂罪、乙構成行賄罪C、丙為貸款而給某銀行行長李某5萬元錢,希望在貸款審批時多多關照。李某收過錢,點了點頭。但事后,在行長辦公會上,由于其他領導極力反對發放此筆貸款,丙未獲取分文貸款資金。李某雖然收受他人財物,但由于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所以不構成受賄罪D、丁系工商局長,1995年在對趙某所辦企業進行年檢時,發現該企業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補充材料。在某些主要材料難以補齊的情況下,趙某多次找到丁,希望高抬貴手。丁見趙某開辦企業也不容易,就為其辦理了年檢手續,但未向趙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1年丁退休后欲自己開辦公司,就向趙某提出:6年前自己幫助了趙,希望趙給2萬元作為丁自己公司的啟動資金,趙推脫不過,只好給錢。丁應當構成受賄罪【參考答案】:A,B,C,D【解析】:A不正確。甲“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收受賄賂,可以是在為他人謀取利益之前也可以是在為他人謀取利益之后。B不正確,刑法第388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是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胡某屬斡施受賄。C不正確,為他人謀取利益是否正當,所謀取利益是否實現,不影響受賄罪的成立。D不正確,依最高院《關于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離退休后收受財物行為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并與請托人事先約定,在其離退休后收受請托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以受賄罪定罪處罰。25、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的執行程序中的措施有A、通知劃撥B、拘留有關人員C、罰款D、提出司法建議【參考答案】:A,C,D【解析】:參見行政訴訟法第65條: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行政機關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賠償金,通知銀行從該行政機關的帳戶內劃撥;(二)在規定期限內不執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三)向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人事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告知人民法院;(四)拒不履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26、男女青年李某與趙某去當地鎮民政科申請結婚登記,鎮民政科科長王某曾與李某發生過沖突,因而私下向李某索要500元人民幣,否則便不給辦登記手續,李某無奈,只得送給王某200元,但因未能達到王某的要求,王感到很不滿意。因此,民政科一直沒有給李某和趙某辦登記手續,也不說明原因。李某與趙某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復議機關可以依法直接給李某與趙某二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B、復議機關可以首先確定鎮民政科不作為行為的違法性,然后追究王某等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C、復議機關可以作出決定,讓鎮民政科為李某與趙某二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D、因辦理婚姻登記必須由當事人親自申請、辦理,所以李某與趙某不得委托代理人申請復議【參考答案】:B,C【解析】:依行政復議法原理,復議機關是不能直接代替被申請人為具體行政行為的。故A選項錯誤。根據《行政復議法》第28條的規定,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后,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復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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