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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第十一章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一章稅收征收管理法學習目標: 通過本章的學習,明確稅務登記的種類和方法;熟悉稅務檢查的內容、稅務機關和相對人的權利與義務及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掌握賬簿設置、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的內容與方法;能依法準確處理好稅收征納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學習目標: 通過本章的學習,明確稅務登記的種類和方第十一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稅務管理第三節 稅款征收第四節 稅務檢查第五節 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節 概述 一、稅收征收管理制度 調整在我國稅收征收與繳納過程中形成的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這里的稅收關系是指稅務管理、稅款征收、稅務檢查、法律責任等關系
2、。 第一節 概 述一、稅收征收管理制度 調整在我國稅收征收與繳納過程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適用范圍(熟悉) 稅收征管法(2019年4月28日修訂)適用范圍是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 由財政部門征收或由海關代征的稅種,不屬于征管法的適用范圍。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還有一部分費由稅務機關征收,如教育費附加。這些費不適用征管法,不能采取征管法規定的措施,其具體管理辦法由各種費的條例和規章決定。 第一節 概 述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適用范圍(熟悉)第一節 概 述第一節 概 述【例1】征管法適用于我國所有稅種。( )答案:。【例2】下列各項中,不適用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 A契稅 B關稅 C車輛購置稅 D教育
3、費附加 答案:BD第一節 概 述第一節 概 述【例1】征管法適用于我國所有稅種。( )三、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體(了解)(一)稅務行政主體稅務機關(二)稅務行政管理相對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三)有關單位和部門第一節 概 述三、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體(了解)第一節 概 述(一)稅務行政主體稅務機關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征收管理。我國現行稅種共有24個,按照財政分稅制的要求,將24個稅種按照實際情況劃分為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方稅三種。其中,中央稅歸中央所有,地方稅歸地方所有,中央與
4、地方共享稅分配后分別歸中央與地方所有。 (一)稅務行政主體稅務機關國稅局系統: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城市建設維護稅,中央企業繳納的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地方銀行、非銀行金融企業繳納的所得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所得稅、資源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證券交易稅(開征之前為對證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中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稅的滯納金、補稅、罰款。 國稅局系統: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地稅局系統: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包括上述
5、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不包括對銀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契稅,屠宰稅,筵席稅,農業稅、牧業稅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稅的滯納金、補稅、罰款。 地稅局系統: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包括上述由國家稅務局系(二)稅務行政管理相對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三)有關單位和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各有關
6、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二)稅務行政管理相對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第二節 稅務管理一 稅務登記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三 納稅申報 第二節 稅務管理一 稅務登記一 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并據此對納稅人實施稅務管理的一種法定制度。 一 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是稅務機關對納一 稅務登記 1、稅務登記的種類 (1)開業登記 (2)變更登記 (3)注銷登記 (4)停業、復業登記一 稅務登記 1、稅務登記的種類(1)開業登記A、適用對象分為兩類:一類是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另一類是其他納稅人,如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個,但依法
7、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臨時取得應稅收入或發生納稅行為,以及只繳納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的以外,也應按規定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1)開業登記B、開業稅務登記的時限均為30日,具體規定為(1)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 (2)其他納稅人自有關部門批準之日或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30日內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B、開業稅務登記的時限均為30日,具體規定為(2)變更稅務登記A、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之后,遇有改變單位名稱和法定代表人、改變所有制性質、隸屬關系或經營地址,改變經營方式、經營范圍等應辦理變更登記。B、需在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變更自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
8、0日內,不需在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變更 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機關申報辦理。(2)變更稅務登記(3)注銷稅務登記 A、停業、破產、解散、撤銷、吊銷營業執照等依法應當終止履行納稅義務的 B、申報辦理注銷工商登記前,應先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先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對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在有關部門批準或宣告之日起15日內辦理稅務注銷登記;對于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應自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辦理。開業登記、變更登記的順序:先工商后稅務;注銷登記的順序:先稅務后工商。 (3)注銷稅務登記 (4)停業、復業登記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期限內需要
9、停業的,應當向稅務機關提出停業登記。(4)停業、復業登記例題: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經確定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如果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期限內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的登記屬于()。 A.開業登記B.變更登記C.停業登記D.復業登記2.需要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情形有( ) A.企業破產 B.企業解散 C.企業遷移 D.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例題: 2、稅務登記證的管理(1)稅務登記證的使用(2)稅務登記證的核查 2、稅務登記證的管理(1)稅務登記證的使用 稅務登記證有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正本由納稅人保存,副本供納稅人辦理有關稅務事宜時使用。 除按照規定
10、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開立銀行賬戶;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領購發票;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辦理停業、歇業;其他有關稅務事項。(1)稅務登記證的使用 稅務登記證有正本、副本,正(2)稅務登記證的核查 稅務機關對已核發的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 稅務登記證每年驗審一次 稅務登記證件一般每三年換證一次(2)稅務登記證的核查 稅務機關對已核發的稅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1、賬簿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連續地記錄其各種經濟業務的賬冊或簿籍。憑證是納稅人用來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并據以登記賬簿的書面證明
11、。 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1、賬簿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2、賬簿、憑證管理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以外,賬簿、會計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應當保存10年。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2、賬簿、憑證管理 二、賬簿、憑證的管理 3、發票管理 (1)發票的概念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書面證明。二、賬簿、憑證的管理 3、發票管理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2)發票的印制 稅務機關對發票印制實行統一的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印制
12、。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2)發票的印制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3)發票的領購 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3)發票的領購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4)發票的開具、使用、取得 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4)發票的開具、使用、取得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5)發票的保管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和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增值稅專用發票為10年。保存期滿后,報經
13、主管稅務機關查驗后方可銷毀。 二 賬簿、憑證的管理 (5)發票的保管三、納稅申報 納稅申報是納稅人按照規定的期限和內容,向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納稅申報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界定納稅人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是稅務機關稅收管理信息的主要來源和稅務管理的重要制度。 三、納稅申報 納稅申報是納稅人按照規定的三、納稅申報 1、納稅申報的對象 征管法規定,納稅申報的對象為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三、納稅申報 1、納稅申報的對象三、納稅申報 2、納稅申報的內容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適用
14、稅率或者單位稅額,計稅依據、抵扣項目,扣除項目及標準,應退稅項目及稅額,應減免稅項目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三、納稅申報 2、納稅申報的內容三、納稅申報 3、納稅申報的期限 申報期限有兩種:一種是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另一種是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規定,結合納稅人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及其所應繳納的稅種等相關問題予以確定的。兩種期限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納稅申報 3、納稅申報的期限三、納稅申報 4、納稅申報的方式(1)直接申報(2)郵寄申報(3)數據電文申報 三、納稅申報 4、納稅申報的方式第三節 稅款征收 一
15、、 稅款征收的方式和程序二、 稅款征收措施第三節 稅款征收 一、 稅款征收的方式和程序一、稅款征收的方式和程序 1、稅款的征收方式(1)查賬征收(2)查定征收(3)查驗征收(4)定期定額征收一、稅款征收的方式和程序 1、稅款的征收方式(1)查賬征收。查賬征收是由納稅人依據賬簿記載,先自行計算繳納,事后經稅務機關查賬核實,如有不符合稅法規定時,可以多退少補。這種稅款的征收方式主要是對已經建立會計賬冊、會計記錄完整的單位采用。(查的是賬簿) (2)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是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生產設備等情況在正常條件下的生產、銷售情況,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后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征收的一
16、種方式。這種稅款的征收方式主要是對生產不固定、賬冊不健全的單位采用。(查的是產量與銷售額) (1)查賬征收。查賬征收是由納稅人依據賬簿記載,先自行計算繳(3)查驗征收。查驗征收是由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應稅產品進行查驗,貼上完稅證、查驗證或蓋查驗戳,并據以征稅的一種方式。這種稅款的征收方式主要是對零星、分散的高稅率產品適用。(查的是產品) (4)定期定額征收。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納稅人在一定經營時期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及收益額,并以此為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稅務機關核定定額應依照以下程序辦理:納稅人自報、典型調查、定額核定、下達定額。
17、這種稅款的征收方式適用于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實無建賬能力,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以不設置賬簿或暫緩建賬的小型納稅人。 (3)查驗征收。查驗征收是由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應稅產品進行查一、 稅款征收的方式和程序 2、稅款征收的程序 稅款一般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填寫納稅申報表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將應納稅款劃入國庫。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 一、 稅款征收的方式和程序 二、 稅款征收措施 1、延期納稅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 ,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二、 稅款征收措施 1、延期納稅二、 稅款征收
18、措施 2)加收滯納金 納稅人必須按期繳納稅款,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款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計算公式為: 應繳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滯納金比率 二、 稅款征收措施 2)加收滯二、稅款征收措施 3、核定應納稅額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二、稅款征收措施 3、核定應納稅額 二、稅款征收措施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
19、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二、稅款征收措施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二、稅款征收措施 4、提供納稅擔保 納稅擔保,是指在稅款征繳過程中,因納稅人不能及時履行法定的納稅義務,而被稅務機關責成或主動提出用財產作抵押或由第三人向稅務機關提供擔保以及由第三人財產作抵押,以確保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而設置的一種稅款征收制度。二、稅款征收措施 4、提供納稅擔保二、稅款征收措施 5、減稅、免稅 減稅、免稅是依據稅法規定對某些特殊情況給予減輕
20、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稅收措施。減稅是從應納稅款中減征部分稅款,免稅是指應納稅款全部免于征收。二、稅款征收措施 5、減稅、免稅 二、稅款征收措施 6、稅收保全措施 稅收保全是指稅務機關對可能由于納稅人的行為或者某種客觀原因造成的應征稅款不能得到有效保證或難以保證的情況下所采取的確保稅款完整的措施。二、稅款征收措施 6、稅收保全措施二、 稅款征收措施 (1)實施稅收保全措施的前提和條件 行為條件: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 時間條件: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和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的期限內 擔保條件:納稅人不提供納稅擔保的二、 稅款征收措施 (1)實施稅收保全措施的前二、稅款征收措施 (2)稅收保全
21、措施的順序 責令限期繳納在先 納稅擔保居中 稅收保全措施斷后二、稅款征收措施 (2)稅收保全措施的順序二、稅款征收措施 (3)稅收保全措施的內容 凍結存款 扣押財產二、稅款征收措施 (3)稅收保全措施的內容二、稅款征收措施 (4)稅收保全的終止 一是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了稅款,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 二是納稅人在限期期滿后仍未繳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凍結的存款中扣繳稅款,或者依法拍賣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這時稅收保全措施終止。二、稅款征收措施 (4)稅收保全的終止二、稅款
22、征收措施 7、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納稅擔保人欠繳稅款,經責令限期繳納或扣押、查封其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后仍未按期繳納稅款的情況下,采取的強行征收欠繳稅款和應繳滯納金的行為。 二、稅款征收措施 7、稅收強制執行措施二、稅款征收措施 (1)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 超過納稅期限。納稅人或納稅擔保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告誡在先。稅務機關必須責令限期繳納稅款。 超過告誡期。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二、稅款征收措施 (1)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二、稅款征收措施 (2)強制執行的方式 扣繳稅款 拍賣抵繳二、稅款征收措施
23、(2)強制執行的方式二、稅款征收措施 8、阻止出境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二、稅款征收措施 8、阻止出境二、稅款征收措施 9、稅款優先執行的原則 (1)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 (2)稅收優先于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執行 (3)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二、稅款征收措施 9、稅款優先執行的原則二、稅款征收措施10)稅款退還與追征二、稅款征收措施10)稅款退還與追征第四節 稅務檢查一、稅務檢查的內容和形式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三、稅務機關在稅務
24、檢查中的義務第四節 稅務檢查一、稅務檢查的內容和形式一、稅務檢查的內容和形式 稅務檢查,又稱納稅檢查,是指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或扣繳義務的情況進行的審查和監督活動。一、稅務檢查的內容和形式 稅務檢查,又稱一、稅務檢查的內容和形式 1、稅務檢查的內容(1)檢查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2)檢查納稅人遵守財務、會計制度的情況(3)檢查稅務人員執行稅收征管制度的情況(4)了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一、稅務檢查的內容和形式 1、稅務檢查的內容一、稅務檢查的內容和形式 2、稅務檢查的形式 包括納稅人自查、稅務機關專業檢查、各部門聯合檢查等。其中,稅務部門的檢查是最重要、最經常的一種
25、。一、稅務檢查的內容和形式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1、查賬權 它是指稅務機關有權檢查納稅人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檢查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這是稅務檢查最基本的內容和最常見的手段。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1、查賬權 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2、場地檢查權 它是指稅務機關有權到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檢查納稅人應納稅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檢查扣繳義務人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經營情況。 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2、場地檢查權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3、責成提供資料權 這是法律賦予稅務機關指定或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與
26、納稅、扣繳稅款有關的資料的行政權力。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3、責成提供資料權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4、詢問權 詢問權是指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查中為了調查某方面的情況和了解有關納稅或解繳稅款問題,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查詢、訪問的權力。 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4、詢問權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5、交通郵政檢查權 它是指稅務機關有權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檢查納稅人托運、郵寄應稅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的有關單據憑證和資料。 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5、交通郵政檢查權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6、存款賬戶檢查權 它是指稅務人員有權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
27、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查詢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存款賬戶余額和資金往來情況。 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6、存款賬戶檢查權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7、取證權 稅務機關調查稅務違法案件時,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應注意的是,上述5種取證手段只能在檢查稅務違法案件時使用。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7、取證權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8、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權 稅務機關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前納稅期的納稅情況依法進行稅務檢查時,發現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并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可以按照
28、法定的批準權限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或者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二、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權 8、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稅三、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查中的義務 1、示證檢查義務 2、資料退還義務 3、行使存款賬戶、儲蓄存款查詢權時的義務 4、保守秘密義務 三、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查中的義務 1、示證檢查義務四、相對人在稅務檢查中的權利與義務 1、相對人在稅務檢查中的權利 (1)有權拒絕稅務機關不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檢查。 (2)有權拒絕稅務機關超出法定范圍或違反法定程序的檢查。 (3)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權利。 四、相對人在稅務檢查中的權利與義務 1、相對人在稅務四、相對人在稅務檢查中的權利與義務 2、相對人在稅
29、務檢查中的義務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的稅務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予以配合 (2)如實反映情況 (3)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及證明材料,不得拒絕、隱瞞 四、相對人在稅務檢查中的權利與義務 2、相對人在稅第五節 法律責任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 二、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法律責任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法律責任第五節 法律責任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 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 1、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行為的法律責任 2、進行虛假申報或不進行申報行為的法律責任 3、對偷稅的認定及其法律責任 4、逃避追繳欠稅的法律責任 5、騙取出口退稅的法律責任一、納稅人、扣
30、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 1、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 6、抗稅的法律責任 7、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法律責任 8、扣繳義務人不履行扣繳義務的法律責任 9、不配合稅務機關依法檢查的法律責任 10、有稅收違法行為而拒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法律責任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 6、抗稅的法律責二、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法律責任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拒絕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存款賬戶,或者拒絕執行稅務機關作出的凍結存款或者扣繳稅款的規定,或者在接到稅務機關的書面通知后幫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轉移存款,造成稅款流失的,由稅務機關處10萬
31、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法律責任 納稅人、扣繳義務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稅收征收 管理 法規定,納稅人如在一定期限內發現其繳納的稅款超過應納稅額的,可以向 稅務 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這里的一定期限內是指( )。 A、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 B、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2年內 C、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 D、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4年內 答案:C練 習 題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稅收征收 管理 法規 2、根據稅收征收 管理 法律制度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
32、當自領取 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 稅務 機關備案。這里的一定期限內是指( )。A、15日內 B、30日內 C、40日內 D、60日內 答案:A練 習 題 2、根據稅收征收 管理 法律制度規定,從事生產、經3、根據稅收征收 管理 法規定,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對符合稅法規定情形的納稅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下列各項中,屬于稅收保全措施的是( )。 A、責令納稅人暫時停業,限期繳納應納稅款 B、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從其存款中扣繳應納稅款 C、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D、依法拍
33、賣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 商品 ,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 練 習 題3、根據稅收征收 管理 法規定,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C 稅收保全措施包括:(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 商品 、貨物或者其他財產。只有限期期滿仍未繳納稅款的,才扣繳或拍賣、變賣財產。符合要求的為C選項。 C 稅收保全措施包括:(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4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的保存期是( )。 A3年 B5年 C10年 D15年答案:B 練 習 題4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及其
34、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已開具的5、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逃避、拒絕、阻撓稅務機關 檢查 時,稅務機關有權采取的措施是( )。 A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 B查封賬簿 C凍結納稅人在銀行的存款 D移送司法機關 答案:A 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逃避、拒絕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撓稅務機關 檢查 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練 習 題5、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逃避、拒絕、阻撓稅6、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稅收保全措施的是( )。A暫扣納稅人營業執照 B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C依法拍賣納稅人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貨物,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 D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練 習 題6、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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